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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欄目: 運輸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7.27K

貨物運輸在整個運輸領域中佔有重要的地位,併發揮著愈來愈重要的作用。簡單貨物運輸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簡單貨物運輸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簡單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簡單貨物運輸合同範文一

託運方: 承運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二條 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三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六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 承運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簡單貨物運輸合同範文二

合同編號: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商):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委託乙方配送商品一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定義

1、配送:指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將商品送達接收人驗收簽字並通過甲方電子資訊系統或其他方式告知甲方完成送貨的物流活動,該物流活動包括對商品進行(門到門)裝運、搬卸(不含上下樓)、送貨上門、上門取貨、交貨完成通知等。

2、送貨上門:指乙方將商品送至甲方客戶指定地點的配送服務,包括依甲方客戶的指定將商品放置在居所或場所內的特定位置或其他位置。

3、配送時限:是指自需配送貨物完成交接時起,到乙方完成配送任務,並向甲方反饋已配送成功(訂單完成)資訊時止的期間,為調撥時限與特定區域配送時限之和。

第二條、配送服務費 ,又稱“配送費用”:是指乙方為甲方提供併成功完成本合同約定項下配送服務,而向甲方收取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人力成本、車輛成本、稅費、保險費、利潤、管理費用、代收貨款服務費、路橋費、高速費、小區停車費等與配送有關的全部支出和費用。乙方承擔的配送服務型別、商品性質、區域範圍、配送服務費標準詳見各附件約定。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待配送的商品妥善包裝。

2、甲方可依據業務需要,不定時的以電子郵件形式( )向乙方傳送配送指令,指令包括甲方客戶姓名、配送地址、聯絡方式、配送類別以及其它備註資訊等。如有變更,甲方應及時另行通知。

3、甲方有權對乙方涉及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及考核;有權依據乙方配送服務考核情況。

4、甲方有權實時查詢商品的配送狀態,乙方應該給予積極配合。

5、甲方依據本合同及附件約定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

第四條、配送服務要求

1、乙方所有人員在配送中心期間,不得扎堆聊天,嚴禁出現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等現象,不得違反甲方其他相關規定。

2、乙方配送人員上崗作業時,穿著統一工裝, 注意自身儀表,及時修面,不留長髮,不許與顧客發生任何爭吵、打罵行為等。

3、乙方與收貨人交接商品過程中,應始終保持禮貌,使用禮貌用語,認真回答收貨人問題,不迴避、回絕收貨人問題。工作期間,乙方必須保證送貨人員電話的暢通,並確保與甲方及客戶之間的資訊溝通順暢。

4、乙方在接受甲方或甲方委託第三方交接商品時,應當場對商品的情況予以確認,含查驗商品外包裝是否完好,訂單號與數量等是否與交接單相符等情況,如發現包裝不當、捆綁不牢固以致不便於配送,以及包裝損壞、玷汙的,有權利要求甲方或甲方客戶重新包裝以保證商品的安全。

5、乙方接收的商品,除非已取得了甲方或甲方客戶給予的書面證明,否則視為甲方(含甲方委託第三方)或甲方客戶交付的商品完好、無汙損,符合乙方安全配送的要求。

6、乙方配送網路不能送達的商品,應在接受商品前立即告知甲方,轉發或補發由甲方決定。如乙方接受商品時未通知,則視為乙方能夠正常配送,逾期到達或造成甲方被投訴的,乙方應承擔遲延送達的違約及賠償責任。無論何種原因(不可抗力除外)乙方的送貨時間累計不能超過甲乙雙方約定的配送時限。

7、甲方委託乙方配送的貨物中禁止出現違禁產品,由於違禁品導致運輸中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付全部責任。

8、乙方應於配送後15天內將客戶回執聯原件交付給甲方。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約定時間之內交回顧客回執聯的,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可適當延長交回時間。

第五條、結算

1、對帳、結算:乙方每月10日前與甲方完成上月運費的對帳工作,月末前結算上月運費。

2、結算方式:甲方以支票或轉帳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雙方同意選擇下面第

【1、2、3、4、5】項的規定進行結算,如遇節假日、店慶日,結算期相應順延:

1、結算週期為每批貨物安全送達後,乙方向甲方申請結算。

2、乙方在結算前須向甲方提供與實際付款額一致的增值稅發票。

3、乙方在結算前須向甲方提交當期待結款項所涉及的提貨、配送原始簽字單據等資料。

4、乙方應確保其指定銀行賬戶的真實、有效性,並保證甲方的轉款行為,不會被認為是協助乙方進行套現、洗錢、偷逃稅等違法行為,否則,由此招致甲方的一切風險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 配送服務費對賬結算時,應由甲方對結算內容進行書面蓋章(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確認,任何個人無權代替甲方對此做出表述與承諾。乙方對賬人員及對賬人員授權書詳見附件。

乙方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 號:

第六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對合同內容、附件及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的所有資訊,包括影印件、分析資料、報告以及與所提供資訊有關的檔案、報表有保密義務;洩露,公開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且本合同期滿、解除、終止後3年內本條款對雙方仍然有效。如雙方另行簽署保密協議的,保密義務以另行簽署的保密協議為準。

第七條、賠款事項

1、乙方給予甲方的貨品丟失、汙損的賠款事宜:按照甲方的產品在所配送網站實際售賣價格,60%的價格賠付。款號及數量以甲方出庫單據所載明的為準。如雙方因損失的貨物超過以上賠付的價格而有異議。經雙方協商後賠付。

2、發生貨損理賠事件時,甲方出具相應的證明資料,如出庫單、運單(交接雙方對貨損的確認)和證明價值的資料、單據等;

3、具體丟貨與賠付事項的確認約定:乙方應在接到理賠資料後10天內給予確認,並在甲方交齊各種所需材料後30天內予以賠付。超過30天仍不付的甲方可以在運費中暫扣。

4、貨物交接以整箱交接為原則,但對於“外包裝破損”、“有二次封箱跡象”、“外包裝有雨淋、汙損”等情況,收貨人收貨時有權要求拆包裝清點檢驗貨品以確認受損情況。與裝箱單核對,發現短少、汙損時,雙方需在運單上簽字註明。

第八條 其他約定

雙方確認的《貨運委託書》等運輸單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一經雙方簽署,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有效期壹年,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無法協商一致的,任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及附件中標題僅為表述方便而設,不能作為對條款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

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簡單貨物運輸合同範文三

甲方:深圳齊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託運方)

乙方: (承運方)

為加強貨物運輸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加速流動資金週轉,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全國運輸代理之一,負責甲方指定區域的汽車,火車運輸,並本著互惠互利原則,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及包裝

1、甲方委託乙方以汽車(主要運輸方式)或火車發運甲方所生產經營的產品,包括文管類、文具類、OA周邊辦公用品、OA機器耗材、展櫃等產品(皆非危險品)

2、以上產品均用硬頁紙箱盒包裝並加塑料封箱帶,承運人只接受包裝完整的產品。

第二條:提貨、運輸、收貨、簽收

1、除甲方另有通知外,乙方應在約定時間到甲方公司倉庫提貨裝車,按照甲方的發貨單清點貨物品種和數量。

2、乙方按甲方要求運貨抵達收貨地點時,必須要求收貨方在簽收單上按實際情況簽收 貨物的數量、品種、日期,收貨人簽署全名或加蓋收貨單位公章。乙方每月在結算運費 前把簽收單返回給甲方。

3、乙方負責將甲方託運的貨物按時、按量、安全地從甲方倉庫或指定的其他提貨點把 貨物從銅盂運至甲方發貨單指定的交貨地點。

第三條:甲方責任

1、 甲方委託承運的貨物保證在交付時質量完好,包裝嚴緊,標誌清晰並符合國家貨物運輸標準。

2、 承運貨物時,甲方向乙方提供詳細的貨物名稱、數量、收貨人、收貨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

3、 貨物託運後,在未到達目的地之前,甲方有權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該次託運義務,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4、 甲方有權指正乙方服務不周之處,並要求乙方限時改正。

5、 甲方依約按時支付乙方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 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點提貨時,應認真清點貨物的數量,並在甲方的發貨單承運人欄簽收。

2、 乙方必須將貨物安全、快捷、準確地在協商規定的日期內運抵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各地到貨天數見貨物運輸價格表),如延期到達,甲方有權拒付當次運費,並將視情節輕重予以乙方100元-1000元的罰款;如因乙方運輸原因造成甲方貨物串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在裝載甲方貨物時,必須輕搬輕放,重不壓輕、大不壓小;乙方須確保甲方的貨物安全完整不受損壞。

4、 因乙方拖延運輸時間,造成收貨方拒收貨物或另作加急處理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對於約定送貨上門客戶,乙方負責將甲方委託的商品送貨上門,如有客戶投訴沒有送貨上門,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次運費。

6、 隨時應甲方要求跟蹤貨物的走向。

7、 乙方在承運貨物時,在沒徵得甲方同意之前,不能將一票貨物分車承運。

8、 乙方應及時將簽收單返給甲方核對,以便於計算運費。

9、 貨物在乙方提貨後至甲方客戶收貨前須確保承運貨物的安全,如出現貨損、貨差,乙方負責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

10、乙方必須對甲方所託運貨物品名、數量及客戶資料予以保密,如發生洩露,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作且不承擔任何責任,並有權拒付乙方未付的所有運費,抵做乙方的違約金。

第五條:保險

1、經甲乙雙方協商,採用貨物運價含保險,貨物承運交接後,如遇貨損、貨差,由乙方負責理賠。

2、保險額的賠付由當月的運費抵扣,賠償金額按甲方貨物出廠價格計算,如單位價格 (每箱)超20xx元,則乙方向甲方另加收超出部分0.3%的保險費。

第六條:運費及結算方式

1、 本合同運價為門到門價格,具體運費、雜費詳見貨物運輸價格表。

2、 甲方憑乙方提供的客戶簽收單和運輸發票(每月5日前提供)支付運費,費用標準以報

價表為準。

3、 甲方在每月30日向乙方支付前面第二個月的運費(月結60天)。若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

可抵扣的運輸發票給甲方,甲方有權拒付運費。

4、 乙方上述相關手續和票據應在每月10前交付甲方,如遇延遲則付款時間順延。在乙方按時完成相關手續的情況下,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未付清運費,則乙方每天按未結款額的1‰收取滯納金。

5、 因市場價格變化較大(因國家調整公路、鐵路運價等),根據國家運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作相應的價格調整,並由雙方蓋章確認生效。

6、 本合同所涉及費用均以人民幣計價並以人民幣支付。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本合同違約金為人民幣伍萬元。

2、 甲、乙雙方沒有履行各自的責任和任務,給一方造成損失,除追究損失外,雙方均可提出中止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3、 乙方在運作中,每月超過3次的客戶投訴或發錯貨2次以上,甲方有權中止合同而不用作任何的賠償。

4、 沒能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而中止合同者,必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5、 甲方貨物在乙方運輸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不屬於乙方賠償範圍,但乙方有責任採取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並向甲方提供當地公證機關簽發有關險情的有效證明。

6、 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外,乙方兩天內沒有安排發貨,或多於約定天數的一半(最多不能延遲3天)的時間送達貨物,均視為乙方違約。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中止

1、 任何一方因需要變更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和補充時,應得到雙方協商書面簽署同意並於確認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因業務中途中止,均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其他

1、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後,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文字、時效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指定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此前所有同類協議同時作廢。

3、本合同附表貨物運輸價格表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有權根據運輸的實際情況對乙方運送區域進行調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地址: 地址: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