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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精選17篇)

欄目: 運輸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33W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精選17篇)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   艘(船舶吊裝裝置),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  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裝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貨物。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天內乙方負責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有關規定乙方需承擔   元/天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   元/天,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作照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費用自理)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國家規定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元,全船運費為     元, 一次計收。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履行下列條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從 港交給乙方承運到 碼頭,運價 元/ ,共計: 元。

一、運費結算方式:啟航時,甲方預付乙方運費 元,剩餘運費待承運煤炭卸剩 ,甲方應全部結清乙方水運費。

二、裝船方式:

甲方裝船後 。乙方運到碼頭卸貨時,甲方進行驗收 ,驗收無誤後,質量和數量與乙方無關。

三、船到卸貨碼頭途中,如因底淺橋矮、橋窄不能通行,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卸貨期限:船到碼頭報港後,裝 天,卸 天,雨天、節假日、停電和機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過卸貨期限,按 省有關航運規定處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費 元。

五、中途如需轉港,雙方另行協商,甲方付乙方轉港費。

六、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解決不了由訴方法院受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手  機:                 手  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3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需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4

(_________)海運計字第_________號根據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_________(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___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 運輸方法:乙方調派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 貨物集中: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貨物於_________天內集中於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 裝船時間: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__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 運到期限: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 啟航聯絡: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六、 卸船時間: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_________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 運輸質量: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_____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 運輸費用: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___,全船運費為_________元,一次計收。 _________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 費用結算: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 附則: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合同管理機關: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5

(一)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概念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水路運輸企業或者經過交通主管部門審查批准,持有營業執照的個體(聯戶)船民與利用水路運輸貨物的託運方之間達成的有關水路運送貨物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這裡所說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專指在我國沿海、沿江、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營業性的貨物運輸,而不包括國際海洋貨物運輸。

(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形式及主要內容

1.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形式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除短途駁運擺渡零星貨物等雙方當事人可即時清結者之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水路貨物運輸往往涉及大宗、長期貨物運輸,所以對特定範圍的重點物資、聯運物資、外貿物資等,要由交通主管部門綜合平衡運輸計劃,這時承運人必須服從國家的計劃管理。大宗、長期貨物運輸,可按月簽訂運輸合同,對其他按規定必須提送月度託運計劃的貨物,經承運人和託運人協商同意,可以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或以貨物運單作為貨物運輸合同。零星貨物運輸和計劃外的整批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2.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內容

按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具有下列基本內容:

(1)貨物名稱;

(2)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3)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的還應當載明換裝港;

(4)貨物的重量,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5)違約責任;

(6)特約條款。

水路貨物運單應具備下列內容:

(1)貨物名稱;

(2)重量、件數、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3)包裝;

(4)運輸標誌;

(5)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

(6)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7)運費、港口費和其他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8)承運日期;

(9)運到期限(規定期限或商定期限);

(10)貨物價值;

(11)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三)簽訂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時應注意的問題

1.水路貨物運輸的類別

水路貨物運輸分為整批、零星和集裝箱運輸。一張運單的重量滿30噸或體積滿34立方米,按整批貨物託運,不足此數的按零星貨物託運。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每張運單至少一箱;但按“港到港”方式辦理的集裝箱運輸,可以辦理兩個以上收貨人的拼箱運輸;危險物和易汙染、損壞的貨物,不能使用通用集裝箱運輸。

2.每單運輸的要求

按一張運單託運的貨物,運輸條件必須相同,即發貨人、收貨人、起運港、換裝港、到達港等都相同。

易碎、易腐、流質貨物、危險貨物與普通貨物,以及性質不同運輸條件不同,不能混裝的貨物,不能用一張運單託運。

3.貨物運到期限的規定

貨物運到期限的計算,從貨物承運次日起至抵到達港卸船時止。其間包括:起運港傳送時間5天;每一換裝港的換裝時間7天;運輸時間按各線運價里程除以規定的運輸速度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因自然災害、水上救助、等候通過船閘等原因所耽誤時間不計算在內。

4.運輸計劃的提出、執行、變更、補充

水路貨物運輸實行計劃運輸的,應及時提出運輸計劃。大宗貨物、長期貨物以及全月累計託運量滿100噸的零星貨物,託運人應於每月13日前,向起運港提出下月貨物託運計劃。超過500千克的劇毒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一級危險貨物,應提出月度託運計劃。放射性物品,爆炸品、拖帶浮物、笨重長大貨物,無論數量多少,均應提出月度計劃。起運港應於當月28日前將核定的下月度運輸計劃通知發貨人。

對已進入港口的貨物,由於承運人的原因,當月未運出的,港口應在次月優先發運,發貨人再辦理託運計劃手續。

救災、搶險、政府指令急運的物資,不受計劃限制。遇有特殊情況、如自然災害、港口堵塞、航道限制,或收貨人可提出要求,承運人可採取停裝、限裝措施。

託運人因故需變更運輸計劃或計劃外運輸時,應向起運港提出貨運變更計劃表或補充計劃表。運輸計劃只能變更一次,補充計劃不辦理變更。

5.提交運單的要求

託運的貨物必須與貨物運單記載的品名相符,託運人應如實填報貨物的有關情況,貨物運單要填寫清楚,收貨人的地址要真實確切,填寫的發貨符號要與貨件上標明的相符,不得省略;貨物名稱要寫具體的品名,如品名過繁,不能寫完,可填寫運價分級表規定的概括名稱。

文物,稀有、珍貴物品,尖端、精密儀器,應單獨提交運單。一件貨物的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藥材、百貨、工藝美術品等,應在提交運單時詳列品名。

根據中央及省(市、自治區)規定禁運、限運以及需辦理海關、檢疫、衛生、公安等各項手續的貨物和應隨附有證明檔案的貨物,託運人應將檔案隨運單同時提出,並在運單內註明檔名稱。

6.運輸貨物重量和體積的確定

起運港具備符合國家規定計量手段的,託運人應按起運港核定的資料確定貨物重量;託運人整船散裝貨物確定重量有困難時,可以要求承運人提供船舶水尺計量數,作為託運人確定的重量。按照規定實行重量和體積擇大計費的貨物,應填寫貨物的重量和體積。笨重長大貨物,還應列出單件貨物的重量和體積(長、寬、高),還應在貨件上標明。

7.運輸貨物的包裝、運輸標誌

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在保證運輸安全和貨物質量的原則下進行包裝;需要隨附備用包裝的,應提供備用包裝。

按件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貨件兩端塗刷、貼上運輸標誌,不易塗刷、貼上的應拴掛運輸標誌。運輸標誌內容包括:運輸號碼(或發貨符號),到達港、收貨人,貨物總件數,起運港。在某些直達航線和一條龍運輸線上,也可採用包括到達港、收貨人和發貨符號的“一標三用”的簡明標誌。運輸標誌用鋼筆、毛筆填寫,字跡應明顯、清楚、不易退色。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免制運輸標誌,但應在運單“發貨符號”欄內註明集裝箱號。

託運人應根據貨物性質按照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製作包裝儲運指示標誌(防潮、易碎、不得倒置等) 8.貨物託運的注意事項

託運人自行決定是否投保貨物運輸險,但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

實行保價運輸的個人生活用品,應提出貨物清單,逐項宣告價格,並按宣告價格支付規定的保價費。

承運人應按運輸計劃確定的船的品種派船運輸,在裝運前,由發貨人驗艙,合格後方可裝運。

託運人託運易腐貨物和有生動、植物,應在貨物運單內註明容許的運到期限和運輸要求。起運港應認真審查,如同意承運,應儘快配船裝運,到達港應儘快卸船交付。

須使用冷藏裝運的易腐貨物,託運人和承運人應在提送、平衡月度託運計劃時確定,並同時商定冷藏溫度。

承運人在航行中對承運的有生動、植物應保證所需淡水供應,所供淡水,江河運輸免費,海上運輸照章收費。運輸有生動物所需飼料由託運人自備,免費運輸。

按照貨物屬性或雙方商定需要押運的貨物,託運人須派人隨船押運。押運人數由承運人確定,託運人應在運單內註明押運人員的姓名和證件,押運人員應遵守船舶的有關規定。押運人員隨貨乘坐貨輪、貨駁、按五等艙位購票,乘坐客貨班輪按所乘艙位購票。

9.貨物的承運、交付和提貨

託運人按照起運港籤認的貨物運單,按指定的日期和地點將貨物集中進港。起運港按運單認真驗收。起運港對貨物驗收完畢(託運人自行裝船的,貨物裝船完畢)在運單上加蓋港口日期戳時即為承運。

貨物到達港口後,由到達港指定卸貨地點,並向收貨人及時發出到貨通知,在貨票內註明通知時間。單位提貨,提貨人應在提貨單上籤章並加蓋公章(或憑單位介紹信),個人提貨,憑個人身份證或其他證件,並在提貨單上籤章。

收貨人應及時組織提貨,並在收貨時驗收貨物,付清港口費用和按規定由收貨人支付的運費、託運人少繳的費用以及中途墊款。由收貨人自理卸船的貨物,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卸船作業,將船艙、甲板打掃乾淨;對裝運汙穢貨物,有毒害性貨物的,應負責洗刷、消毒,使船艙恢復正常清潔狀態。

從到達港發出到貨通知的次日起,經過催提、查詢,滿30天(個人託運的生活用品和搬家貨物滿60天)仍無人提貨、拒絕提貨或超期不提的貨物,港口可按無法交付貨物處理;對拒提或超期不提的貨物,也可以轉棧,並按規定計收轉棧費和貨物保管費;對性質不宜保管的貨物,由港口及時適當處理。

10.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變更和解除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當遵循法律的規定,符合法定的條件。

(1)變更和解除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程式

託運人要求變更運輸時,應徵得承運人同意後,提出貨物變更運輸要求書並隨附領貨憑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由於承運人原因,要求變更運輸時,必須徵得託運人同意。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因航道障礙、海損事故、自然災害,貨物不能抵原來到達港,或執行國家命令變更運輸時,承運人可以改變到其他港口卸貨,並及時通知託運人提出處理意見。變更運輸後的運輸費用,由變更後的到達港向收貨人按實結算。

(2)變更和解除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形式

變更或解除月度貨物運輸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或變更計劃表等),必須在貨物傳送前,由要求變更或解除的一方向對方提出。月度貨物運輸合同只能變更一次。

(3)允許變更和解除的範圍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月度貨物運輸合同允許變更或解除:

由於不可抗力使運輸合同無法履行;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6

承運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託運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貨物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貨物

品名______,包裝______

第二條運費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1、運輸價格及服務方式(詳見附表一)。

2、乙方同意甲方採用公路運輸服務。

3、運費支付方式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交運貨物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沒有統一標準的,乙方應在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乙方可委託甲方包裝,包裝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裝卸責任

1、發貨提貨由貨物裝卸由______負責,收貨方卸貨由______負責。

2、因搬運裝卸人員過錯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由裝卸方負責。

3、甲乙雙方必須在提貨車尾清點貨物並簽發出貨單據,確保單據完整、有效。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收取運雜費。

2、有權拒絕承運乙方交運或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禁運品。

3、確保將貨物安全、及時運抵指定地點。

4、屬收貨人自提的貨物,在貨物到達後及時電話通知收貨人提貨。

5、甲方有為乙方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

6、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合同約定期限______日以上或欠款超過______元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發貨時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報運輸計劃,甲方電話為:_________________,便於甲方及時安排裝車運輸計劃。

2、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將貨物運抵目的地。

3、乙方自願將貨物保險運輸的,應按投保價值金額的______向甲方交納保險費。乙方應在貨物運單上註明保險運輸和保險金額,如同批貨物品名、價值不相同的應分別申明價值,否則高價貨物按平均價計算保險金額。乙方選擇貨物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但未向甲方交納保險費的,視為乙方未保險運輸。

4、按本合同的約定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

5、辦理與貨物有關的準運手續。

第七條貨物的驗收及單證的流轉

1、貨物的驗收期限:乙方或收貨人應在接收甲方交付貨物的同時,對貨物進行檢驗。如發現有貨損、貨差等,應當即提出,並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貨人當場做好相關記錄,共同簽字確認;否則視為甲方已完成約定交貨義務。

2、單證的流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的責任

因甲方責任造成貨運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投保的賠償: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的賠償金額以投保金額為限。只損失一部分時按乙方貨損貨差金額與全批貨物金額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額對乙方進行賠償。發生保險事故甲方在向保險公司索賠時,乙方有義務提供相關有效索賠資料,包括貨物價值證明等。

2、未投保的賠償:出現貨損、貨差時,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賠償:貨物

3、破損、浸溼、汙染等根據其損壞程度按照損壞部分運費的2倍予以賠償,丟失貨物

4、賠償不超過丟失貨物部分運費的3倍,鮮貨、易碎品按相關免賠規定辦理。

5、乙方自己保險運輸的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及不承擔第三方賠償責任,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九條乙方的責任

1、因乙方所報貨物品名與實際品名不符或錯報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貨物損失或夾帶、匿報危險品及禁運品或因乙方所託運的商品涉及偽劣、假冒等侵權造成的各種損失和其他後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由於貨物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被汙染腐蝕、破壞,造成人身傷害,運輸裝置損壞的,乙方應予賠償。

3、屬自提的貨物,乙方及收貨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時不提貨的或乙方及收貨人拒收的,甲方開始按每日______元/噸或______元/方收取倉儲費;自此時起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及收貨人承擔。乙方應通知、督促收貨人儘快提貨,超過一個月仍未提貨的,甲方有權對貨物進行變價等處理。

第十條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減少、變質、汙染、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貨物的合理損耗;

2、貨物包裝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裝完好但內部物品損壞的;

3、乙方或收貨人的過錯;

4、乙方或收貨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條第一款約定驗收並在收貨憑證上簽字,未提出貨損、貨差等異議的。

5、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他處理。

第十一條由於國家政策及有關運輸規定的變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終止合同。

1、本協議在試運作期間到雙方無書面補充自動生效後,任何一方涉及經營範圍發生變動,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巨集觀調控,及油價調整高於10%以上,雙方重新協商調整運輸價格。

3、合同終止解除或提前終止,雙方應結清債權債務和其它手續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貨物公路運輸價格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貨物運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服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若雙方認為需要繼續合作,另行協商續簽事宜。

第十四條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按相關運輸法律法規規定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7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運雜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收貨方,託運方代為賠償的,託運方有權向承運方追償。

4.交通事故損失由承運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貨物損失承運方應予賠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需通過託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簽章生效。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2條 本細則所指鐵路貨物運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公佈的營業鐵路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於鐵路運輸部門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

個體經營戶、個人與鐵路運輸部門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國際聯運,鐵路與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3條 託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應按照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計劃、鐵路運輸計劃和鐵路運輸能力簽訂。在簽訂國家指令產品運輸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逐級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貨物運輸,由託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4條 大宗物資的運輸,有條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也可以簽訂更長期限的運輸合同;其他整車貨物運輸,應按月簽訂運輸合同。按月度簽訂的運輸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車計劃表代替。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第5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託運人在交運貨物時,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的運輸合同,以承運人在託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後,合同即告成立。

第6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

一、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二、發站和到站;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重量;

五、車種和車數;

六、違約責任;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貨物運單應載明下列內容:

一、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二、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包裝、標誌;

五、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

六、承運日期;

七、運到期限;

八、運輸費用;

九、貨車型別和車號;

十、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8條 託運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運人交付託運的貨物;

二、需要包裝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專業包裝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要根據貨物性質,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並按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笨重貨物還應在每件貨物包裝上標明貨物重量;

三、按規定需要憑證運輸的貨物,應出示有關證件;

四、對整車貨物,提供裝載貨物所需的貨車裝備物品和貨物加固材料;

五、託運人組織裝車的貨物,裝車前應對車廂完整和清潔狀態進行檢查,並按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進行裝載,在規定的裝車時間內將貨物裝載完畢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六、在運輸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

七、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

八、將領取貨物憑證及時交給收貨人並通知其向到站領取貨物;

九、貨物按保價運輸辦理時,須提出貨物宣告價格清單,支付貨物保價費;

十、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對於每件價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貨物或每噸價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託運人可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9條 承運人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車種,撥調狀態良好、清掃乾淨的貨車;

二、在車站公共裝卸場所裝卸的貨物,除特定者外,負責組織裝卸;

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無損地交給收貨人;

四、對託運人或收貨人組織裝車或卸車的貨物,將貨車調到裝、卸地點或商定的交接地點;

五、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向收貨人發出到貨催領通知;

六、發現多收運輸費用,及時退還託運人或收貨人。

第10條 收貨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繳清託運人在發站未交或少交以及運送期間發生的運輸費用和託運人責任發生的墊款;

二、及時領取貨物,並在規定的免費暫存期限內,將貨物搬出車站;

三、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應當在規定的卸車時間內將貨物卸完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四、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卸車完畢後,應將貨車清掃乾淨並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進行洗刷消毒,

第11條 託運人託運個人搬家貨物、行李每十千克價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宣告價格,要求保價運輸。承運人按保價運輸辦理時,按規定核收貨物保價費。

第12條 託運人向承運人託運貨物和承運人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時候,都應進行交接驗收。如果發現貨物(託運人組織裝車的為封印、貨物裝載狀態、篷布苫蓋狀態或規定標記)有異狀或與貨物運單記載不符,在承運時,應由託運人改善後接收;在交付時,收貨人應即向承運人提出異議。收貨人在驗收貨物的時候,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運輸合同履行完畢。

由承運人組織裝車並在專用線、專用鐵道內裝車的貨物,按承運人同收貨人商定的辦法,辦理交接驗收。

第13條 承運人在查詢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除不宜於長期保管的貨物外,從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或從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起三日內通知託運人。託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內提出處理辦法答覆承運人。超過期限,運輸合同仍無法履行時,承運人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的時候,應當出具書面說明。

第14條 因自然災害,貨物運輸發生阻礙,承運人應當採取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措施。因貨物性質特殊,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會造成貨物損失時,承運人應聯絡託運人或收貨人在要求的時間內提出處理辦法。超過期限未答覆時,承運人可比照本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15條 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經雙方同意,並在規定的變更範圍內辦理變更。

第16條 託運人或收貨人由於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後的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於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一、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二、變更後的貨物運輸期限,大於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三、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變更到站。

第17條 貨物運輸合同在貨物傳送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18條 承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託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及商定的車種、車型配夠車輛,但當月補足或改變車種、車型經託運人同意裝運者除外;

(二)對託運人自裝的貨車,未按約定的時間送到裝車地點,致使不能在當月裝完;

(三)撥調車輛的完整和清掃狀態,不適合所運貨物的要求;

(四)由於承運人的責任停止裝車或使託運人無法按計劃將貨物搬入車站裝車地點。

二、從承運貨物起,至貨物交付收貨人或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完畢時止,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已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由承運人和保險公司按規定賠償;

(二)保價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按宣告價格賠償,但貨物實際損失低於宣告價格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三)除上述一、二兩項外,均由承運人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鐵道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三、由於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貨物本身性質引起的碎裂、生鏽、減量、變質或自燃等;

(三)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貨物合理損耗;

(四)託運人、收貨人或所派押運人的過錯。

四、由於承運人的過錯將貨物誤運到站或誤交收貨人,應免費運至合同規定的到站,並交給收貨人。

五、未按規定的運到期限,將貨物運至到站,向收貨人償付該批貨物所收運費5%至20%的違約金。

六、如果託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至50%的罰款。

第19條 託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承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旬間日曆裝車計劃,致使承運人未撥貨車(當月補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的安排,提出日要車計劃;

(二)收貨人組織卸車的,由於收貨人的責任卸車遲延,線路被佔用,影響向裝車地點配送空車或對指定使用本單位自卸的空車裝貨,而未完成裝車計劃;

(三)承運前取消運輸;

(四)臨時計劃外運輸致使承運人違約造成其他運輸合同落空者。

二、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招致運輸工具或裝置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壞,按實際損失賠償:

(一)匿報或錯報貨物品名或貨物重量的;

(二)貨物包裝有缺陷,無法從外部發現,或未按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

(三)託運人組織裝車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或違反裝載規定,在交接時無法發現的;

(四)由於押運人過錯的。

第20條 由於託運人原因招致運輸工具、裝置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失,由收貨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21條 貨物運輸合同遇有下列情況,承運人或託運人免除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鐵路發生重大事故影響排空送車,企業發生重大事故以及停電影響裝車,超過二十四小時時;

二、根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管行政機關的書面要求停止裝車時;

三、由於組織輕重配裝或已完成貨物噸數而未完成車數時;

四、由於海運港口、國境口岸站車輛積壓堵塞,不能按計劃接車而少裝時。

第22條 承運人同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要求賠償或退補費用的時效期限為一百八十日(要求鐵路支付運到期限違約金為六十日)。

託運人或收貨人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或退還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為車站交給貨運記錄的次日;

二、貨物全部滅失未編有貨運記錄,為運到期限滿期的第十六日,但鮮活貨物為運到期限滿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貨物運到期限違約金,為交付貨物的次日;

四、多收運輸費用,為核收該項費用的次日。

承運人向託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或補收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發生該項損失或少收運輸費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條 承運人與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提出的賠償要求,應自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內(跨及兩個鐵路局以上運輸的貨物為六十日內)進行處理,答覆賠償要求人。

索賠的一方收到對方的答覆後,如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答覆的次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第24條 對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承運人和託運人或收貨人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 附 則

第25條 本細則由鐵道部負責解釋。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9

(一)鐵路貨運合同主要條款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是鐵路承運人根據託運人的要求,按期將託運人的貨物運至目的站,交與收貨人的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條款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大宗物資或整車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名稱要寫全稱,要寫詳細的地點和聯絡電話;發站和到站;貨物名稱;貨物重量;車種和車數;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零擔貨物用貨物運單代替合同,貨物運單應載明以下內容: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貨物名稱;貨物包裝、標誌;貨物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承擔日期;運到期限;運輸費用;貨車型別和車號;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二)鐵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基本義務

1.託運人的基本義務

按照合同的約定時間和要求向鐵路承運人提供運輸的貨物。

對運輸貨物進行包裝,以適應運輸安全的需要。鐵路承運人有權要求託運人改善貨物的不良包裝,如果託運人拒絕改善,或者改善後仍然不符合國家有關運輸包裝規定要求的,鐵路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如實申報貨物的品名、重量和性質。這是託運人的基本義務之一。危險品貨物必須按照危險品的規定運輸;鮮活貨物要按照鮮活貨物的規定運輸。以免造成鐵路運輸事故。

按規定憑證運輸的貨物必須出示有關證件。

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如果是保價運輸的,必須申報價格,並按保價運輸支付保價費。

2.承運人的基本義務

認真清點託運人提供的貨物,在與貨物運單核對無誤後,即可籤認。鐵路承運人一旦籤認,承運手續即行完成。

提供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以保證即時運輸。

由託運人裝車的貨物,要負責將車輛送到裝車地點。鐵路承運人應當指導特殊貨物的裝車,並辦理車輛交接手續。

及時通知收貨人到站領取貨物,並將貨物交付收貨人。

發現多收託運費要退還託運人或收貨人

3.收貨人的基本義務

及時到車站領取貨物,逾期領取要承擔保管費。

補交託運人未交的運費以及運輸途中發生的墊付費用。

規定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要及時組織卸車。卸貨完畢後,將貨車清掃乾淨並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洗刷消毒。

(三)簽訂鐵路運輸合同條款應注意的問題

1.正確選擇鐵路貨物運輸方式

鐵路貨物運輸方式分為整車、零擔和集裝箱。一批貨物的重量、體積或形狀要用一輛以上貨車運輸的,應按整車託運;不夠整車的,按零擔託運;符合集裝箱運輸條件的,可以按集裝箱託運。按零擔託運的貨物,一件體積最小不得小於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過300件。

零擔託運、集裝箱運輸,貨物快速運輸都應按照相應的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辦理。

2.鐵路貨物運輸的一批託運要求

按一批託運的貨物,必須是託運人、收貨人、發站、到站和裝卸地點相同(整車分卸貨物除外)。整車貨物每車為一批,跨裝、爬裝及使用遊車的貨物,每一車為一批。準、米軌間直通運輸的整車貨物,一批的重量和體積應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質重貨物重量為30、50、60噸(不適用貨車增載的規定);二是,輕浮貨物體積為60、95、115立方米。

零擔貨物或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以每張貨物運單為一批。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每批必須是同一箱型。下列貨物不得按一批託運:危險貨物與非危險貨物(另有規定的除外);易腐貨物與非易腐貨物;投保運輸與未投保運輸;性質不同不能混裝運輸的貨物;運輸條件不同的貨物。

3.要車計劃的提出

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更長期限簽訂整車大宗物資運輸合同的,須同時提出月度要車計劃表,其他整車貨物可用月度要車計劃作為運輸合同,交運貨物時還須向承運人遞交貨物運單。

月度貨物運輸計劃的編制按《鐵路月度貨物運輸計劃編制辦法》的規定辦理。

4.貨物的託運

貨物的託運是簽訂合同的重要階段。託運人向承運人交運貨物應向車站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一份。使用機械冷藏車運輸的貨物,同一到站,同一收貨人可以數批合提一份運單。整車分卸貨物,除提出基本貨物運單一份外,每一分卸站應另增加分卸貨物運單兩份(分卸站、收貨人各一份)。 貨物運單的填寫,按《貨物運單和貨票填制辦法》的規定辦理。

託運人按一批託運的貨物品名過多,不能在運單內逐一填記或託運搬家貨物以及同一包裝內有兩種以上的貨物,須提出物品清單一式三份。一份由發站存查;一份隨同運輸票據遞交到站;一份退還託運人。除個人託運的物品外,可以使用具有物品清單內容的其他單據代替物品清單。

託運人對其在貨物運單和物品清單內所填記事項的真實性應負完全責任。匿報、借報貨物品名、重量時還應按照規定支付違約金。

5.運輸保險和保價運輸

託運人在託運每件價值在700元以上的貨物、每件價值在500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和不是上述限額的貨物時,可投保貨物運輸險。

託運人託運不屬於國家定價的貨物或個人託運的在貨物運單上不明確填寫貨物具體名稱的貨物(如搬家貨物、行李),分為宣告價格和不宣告價格兩種,由託運人決定按哪種方式運輸,並在貨物運單託運人記載事項欄內註明。

個人託運貨物按《個人物品運輸辦法》規定辦理。按宣告價格運輸的貨物,鐵路部門核收保價費。

6.貨物的運輸包裝與標記(貨籤)

託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質量、運輸距離、運輸種類、氣候以及貨車裝載等條件,使用符合運輸要求、便於裝卸和保證貨物安全的運輸包裝。按國家包裝標準或部頒包裝標準(專業標準)進行包裝。對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車站應與託運人共同研究制定貨物運輸包裝暫行標準,共同執行。

託運人託運零擔貨物,應在每件貨物上標明清晰明顯的標記(貨籤)。用堅韌材料製作標記,在每件貨物兩端各貼上或釘固一個,包裝不適宜貼上或釘固的,可使用拴掛的辦法。不適宜用紙製標記的貨物,應使用油漆在貨件上書寫標記或用金屬、木質、布、塑料板等材料製成的標記。 對於托執行李,搬家貨物的,除使用上述標記外,還應在貨物包裝內部放置標記(貨籤)。

託運人應根據貨物性質,按照國家標準,在貨物包裝上做好包裝儲運圖示標誌。貨件上與本批貨物無關的運輸標記和包裝儲運圖示標誌,必須撤除或抹消。

7.鐵路運輸貨物的數量確定

鐵路運輸貨物按件數和重量或者單按重量、件數承運。下列貨物,按整車運輸時,只按重量承運,不計算件數:散堆裝貨物;成件貨物規格相同(規格在三種以內的視作規格相同),一批數量超過20xx件;規格不同,一批數量超過1600件。

託運人組織裝車,到站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按託運人在貨物運單上填記的件數承運。

整車貨物和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由託運人確定重量;零擔貨物除標準重量、標記重量和有過秤清單以及一件重量超過車站衡器最大稱量的貨物外,由承運人確定重量,並核收過秤費。貨物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的確定,必須準確。

8.押運

活動物、需要澆水運輸的鮮活植物、生火加溫運輸的貨物,掛運的機車和軌道起重機以及特殊規定應派押運人的貨物,託運人必須派人押運。押運人數每批不應超過兩人,特定者除外,託運人要求增派押運人或對上述以外的貨物要求派人押運時;須經承運人認可。對押運人應核收押運人乘車費。

派有押運人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貨物運單內註明押運人姓名和證明檔名稱及號碼,經發站稽核後發給押運人須知,並在貨票甲聯註明,由託運人簽收。

9.貨物運輸費用

貨物運輸費用,按照《鐵路貨物運價規則》的規定計算。託運人應在發站承運貨物當時支付費用。對18點以後承運的貨物,車站應在貨票承運日期戳記下注明“翌”字,其運輸費用,可以在次日支付。由於臨時發生搶救、救災,防疫等情況,在發站支付確有困難,經發站鐵路局同意,可以後付或由收貨人在到站支付。

10.承運

零擔和集裝箱運輸的貨物,由發站接收完畢,整車貨物裝車完畢,發站在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時,即為承運。

車站在承運貨物時,應將領貨憑證及貨票丙聯交給託運人。託運人應將領貨證及時交給收貨人。收貨人憑證向到站聯絡領取貨物。

11.貨物的交付與提貨

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到站應不遲於卸車完畢的次日內,用電話或書信,向收貨人發出催領通知並在貨票內記明通知的辦法和時間。有條件的車站可採用電報、掛號信、長途電話等通知方法,收貨人也可與到站商定其他通知辦法。

收貨人在到站查詢所領取的貨物未到時,到站應在領貨憑證背面加蓋車站日期戳,證明貨物未到。

貨物運抵到站,收貨人應及時領取。拒絕領取的,應出具書面說明。自拒領之日起3日內,到站應及時通知託運人和發站,徵求處理意見。託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5日內,應提出處理意見並答覆到站。

從承運人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不能實行催領通知時,從卸車完畢的次日起),經過查詢,滿30日(搬家貨物滿60日)仍無人領取的貨物或收貨人拒領,託運方又未按規定期限提出處理意見的貨物,承運人可按無法交付貨物處理。

對不宜長期保管的貨物,承運人根據具體情況,可縮短通知和處理期限。

12.貨物運到的期限

鐵路運輸貨物,應在規定的運到期限內運至到站。貨物運到的期限從承運人承運貨物的次日起,按以下規定計算:

(1)貨物傳送期間為1日。

(2)貨物運輸期間:每250運價公里或其未滿為1日;按快運辦理的整車貨物每500運價公里或其未滿為1日。

(3)特殊作業時間:一是需要中途加冰的貨物,每加冰一次,另加1日;二是運價里程超過250公里的零擔貨物和一噸、五噸型集裝箱貨物,另加2日,超過1000公里加3日;三是一件貨物重量超過2噸、體積超過3立方米或長度超過9米的零擔貨物及零擔危險貨物另加2日;四是整車分卸貨物,每增加一個分卸站,另加1日;五是準、米軌間直通運輸的整車貨物,另加1日。

貨物實際運到日數的計算:起算時間從承運貨物的次日(指定裝車日期的,為指定裝車日的次日)起算; 終止時間,到站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到貨車調到卸車地點或貨車交接地點時止。

貨物運到期限,起碼天數為3日。

13.貨物運到逾期的責任

貨物實際運到日數,超過規定的運到期限時,承運人應按所收運費的百分比,向收貨人支付下列數額的違約金:

逾期總天數

違約金

運到期限1日2日3日4日5日6日以上3日15%20%4日10%15%20%5日10%15%20%6日10%15%15%20%7日10%10%15%20%8日10%10%15%15%20%9日10%10%15%15%20%10日5%10%10%15%15%20%貨物運到期限11天以上,發生運到逾期時,按下表規定計算違約金:

逾期總日數佔運到期限天數違約金不超過1/10時為運費的5%超過1/10時,但不超過3/10時為運費的10%超過3/10時,但不超過5/10時為運費的15%超過5/10時為運費的20%

當事人違約責任、

索賠時效按《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

14.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根據合同法第308條規定,鐵路貨運合同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變更合同部分內容,如變更標的物、運輸期限、到站、收貨人;在貨物傳送前可以解除雙方的合同關係。

鐵路貨運合同經雙方同意,可在規定的變更範圍內辦理變更。託運人和收貨人由於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於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變更後的貨物運輸期限大於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第二次變更到站。

貨物承運後傳送前,託運人可向發站提出取消託運,經承運人同意,貨物運輸合同即告解除。

託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時,應提出領貨憑證和貨物變更要求書,提不出領貨憑證時,應提出其他有效證明檔案,並在貨物變更要求書中註明。同時,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按照規定支付費用。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10

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運輸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代理人代理甲方進行貨物的配艙,裝船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

2.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經營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3.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樣本見附件二),以書面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訂艙委託書中應註明所託運貨物的名稱,件數,重量,體積,包裝方式,識別方式,裝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貨人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甲方對於貨物儲存,防護或運輸有特殊要求的應在訂艙委託書中註明,並隨附相關檔案;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甲方應於訂艙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明確該訂艙委託書是在本協議項下。

4.甲方若要求更改訂艙委託書的內容,或取消訂艙要求時,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經辦操作員書面確認後,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指示行事。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但是,若是由於船公司的原因導致無法進行上述修改或取消,乙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以《訂艙確認書》的形式將訂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運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乙方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對上述資訊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6.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的時間送貨至指定地點交於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基本狀況;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自行裝箱的,由於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7.甲方應當保證收貨人在卸貨港及時提貨,由於提貨不及時而造成的額外堆存費和滯箱費(按照公佈的費率計收)應由甲方承擔,上述費用必須在提貨前直接支付給碼頭和船公司代理。

8.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運輸費用的確認:

(1)甲方必須在訂艙委託書上確認運輸費用和運輸條款;如果訂艙委託書中未註明,則按照乙方公佈的運價計收;

(2)雙方訂立在一定期限內的運輸費用及費率,通過附件方式約定。

9.費用結算:

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1)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運單或貨物;

(2)甲方於開航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1)現金或銀行支票,匯票的付款方式;

(2)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送交給乙方;

(3)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各類運輸費用。

10.如果甲方違反第8-10條的規定,乙方有權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該協議並有權採取各種措施向甲方收回被拖欠的運輸費用。

11.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12.如果甲方遲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費用或報酬,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單證,貨物或中止有關合同的履行。

13.甲方授權乙方代領運單或者其它相關單證的,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單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有權將上述單證出質,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對第三人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14.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十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對確認屬於貨物延期交付的索賠,應以該部分貨物所涉及的運輸費用為限。對於延期交付而產生的間接損失,責任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6.對確認屬於貨物滅失,部分損壞的索賠,索賠方應提供相關的法定證據,如當地權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否則另一方有權拒絕賠償。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則向保險機構進行索賠。

17.雙方的任何索賠,應作為個案以書面形式解決,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或拖欠或暫扣運雜費等行動。

18.本協議項下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19.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簽約客戶申請表(略)

附件二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略)

附件三運輸費用費率(略)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11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方式

甲方調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裝船時間

乙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將貨物集中於出發港,由甲方負責裝船(也可以由乙方裝船,甲方指導)。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日內裝完貨物。

第三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船之______日起日運至到達港。逾期運到,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四條卸船時間

船舶到達後,乙方負責卸船。乙方應在______時內卸完貨物。因乙方責任遲延卸貨的,每遲______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五條運輸質量

甲方應當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滅失的,由甲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運輸費用

雙方約定,乙方按每噸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__元。港口裝卸費用按規定辦理。

第七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元。在卸貨後,雙方據實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處理。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運人:____________託運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12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呼叫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絡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

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影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

在10天核心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資訊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x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x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

權代表:

簽署日期:20xx 年 5 月 28日 簽署日期:20xx 年 5月 28日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貨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關,報驗,單據傳遞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根據甲方的指示,為甲方辦理下列全部或部分業務:進出口報關,報驗;送貨;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業務。

2.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檔案: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檔案;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檔案。

3.單據的傳遞

(1)報關單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甲方負責在貨物到達當天或前1天將流轉單及報關,報驗所需的單據交至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報關,報驗手續。

(2)送貨單據:甲方委託乙方送貨,甲方負責將運輸地址,聯絡人及電話等提供於乙方,由乙方負責派車並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

(3)更改單據:對於任何更改,甲方須在報驗,報關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由此產生的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費用結算

乙方會根據甲方需要給甲方墊付稅款,墊付稅款限額為_________元,超過墊付限額,乙方向甲方出具稅款墊付見證性材料等必須的資料並經甲方確認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墊付稅款。

運費及報關費用(具體收費比率或標準將在本協議附件中予以約定)每月結算一次。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將帳單明細用電子文件交給甲方,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帳單明細及相應見證性材料後,稽核期限為_________天,甲方應在費用稽核無誤後10個工作日內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書面催告15日後仍不付款的,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項的利息作為違約金,但甲方支付違約金總額不應超過未付款項的1%。

甲方除按本條的規定支付乙方費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費用或款項。

三、報關服務

1.乙方根據甲方需要,為甲方提供專人、專車服務。

2.乙方根據甲方需要,為甲方提供限時服務,其中包括通關速度限時,結匯報關單和送貨通知單的返回限時。異地的限時通關速度為5天,青島地區的限時通關速度為3天,限時通關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報關單據應當準確無誤,若因單據本身有誤而造成的報關事故,乙方概不負責;若因報關單據問題而影響通關速度,乙方概不負責;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報關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乙方會在貨物正式通關完畢到海關簽發結匯報關單的_________天內返回(異地的返回時間為_________天);送貨通知單應在送貨完畢,倉庫保管員在送貨通知單上全部簽字確認後5個工作日返回(異地的返回時間為_________天),不籤,送貨通知單列印有誤或先送貨後補單的情況除外。但乙方應當將此種情形及時告知甲方,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4.送貨時貨物包裝異常,數量出現短缺,或者送貨通知單的簽收出現異常,乙方應於第一時間將情況及時反饋給甲方,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若乙方未第一時間反饋甲方,出現貨損化差損失由乙方承擔。貨物在運抵甲方並經甲方接受前應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乙方若委託第三方承運貨物的則乙方應對第三方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為甲方提供門到門送貨服務,乙方會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時送貨上門,甲方負責安排留人接貨,卸貨。乙方未按規定或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到甲方約定地點,每逾期一天,按貨物運費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違約金。

四、代理安排運輸的過程中,如因乙方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抵消

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並不應該視為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六、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後30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7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後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為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為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後30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檔案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複製。

5.儘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後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七、保密

1.乙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知悉或獲得的甲方情報,資料等負有嚴格保密和_________或及時歸還甲方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洩漏和_________或複製,留存。

2.不論本協議是否變更,解除,中止,本條款均有效,乙方若違反本條之規定應當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同意因本協議發生的或一切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對本協議條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補充,甲乙雙方均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訂立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14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15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呼叫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絡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影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核心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資訊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x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16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17

託運方:

承運方(車主、車號):

承運方詳細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數量,詳見發貨單(碼單№: );

本批次貨物總價值: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貨物運輸合同模板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裝車時包裝完整、整潔、無破損、無淋浴;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年 月 日 時;貨物運到期限 小時。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按託運人及收貨人要求裝卸為主 。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按收貨人要求驗貨,並要求收貨人在隨行的碼單上蓋章或有權人簽字。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後,持收貨人簽收單向託運人結算運費;

□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後,持收貨人簽收單直接向收貨人結算運費;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應託運方及收貨人的要求,臨時變更運輸路線、到貨地點而增加運輸費用的,承運方有權向運輸費用實際承擔人收取。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對貨物的毀損、丟失、盜搶、事故、雨淋潮溼,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汙染引起產品變質,造成產品外包裝破損、弄髒等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義務。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託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所有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償付給承運方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等而招致貨物摔損、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給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條件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元。

3.承運方沒有履行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給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損失的,應及時取證,積極向保險部門索賠。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託運方二份、承運方一份。

託運方(蓋章): 承運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