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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公司合同(精選21篇)

欄目: 運輸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12W

運輸公司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山東XX公司 承運方(乙方):____縣路順達物流運輸有限公司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此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運輸公司合同(精選21篇)

一、貨物名稱:真空斷路器

二、運輸地點:____縣苟村工業園目 的 地:____省____縣、____市車號:魯6788

四、簽訂運輸合同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10____日預定運輸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

五、包裝要求: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進行標準包裝。也可以由乙方進行包裝,但包裝前應檢查物品,保證安全運輸。

六、乙方責任:保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抵指定地點。對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變質。在裝卸、運輸途中一旦出現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損壞等情況,原則上按到達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但如果貨物的缺失和損壞是由不可抗力、貨物自身屬性決定的合理損耗或是甲方過錯造成、則乙方不承擔備嘗責任。

七、一般貨物保險由乙方負責,貴重貨物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及時對送達貨物進行檢測,逾期未收貨,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用。

八、 包裝運輸總費用:5元__。結算方式:已付定金0元 餘下金額:3元_

九、甲方違約責任:乙方按要求將貨物送達後,甲方如不足額支付運輸費和保管費,乙方對貨物享有留置權。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委託方(甲方)和運輸公司(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公司合同 篇2

關於運輸公司合同範本

託運方:

承運方:?簽訂日期: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二、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七、付款辦法: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佩特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_____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件(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動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蓋章):?承運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運輸公司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山東成武強世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承運方(乙方):成武縣路順達物流運輸有限公司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此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真空斷路器

二、運輸地點:成武縣苟村工業園目 的 地:河南省原陽縣、上海市車號:魯R6788

四、簽訂運輸合同日期: 20xx__年5月10_日預定運輸日期:20xx_年5月20日、5月28日

五、包裝要求: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進行標準包裝。也可以由乙方進行包裝,但包裝前應檢查物品,保證安全運輸。

六、乙方責任:保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抵指定地點。對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變質。在裝卸、運輸途中一旦出現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損壞等情況,原則上按到達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但如果貨物的缺失和損壞是由不可抗力、貨物自身屬性決定的合理損耗或是甲方過錯造成、則乙方不承擔備嘗責任。

七、一般貨物保險由乙方負責,貴重貨物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及時對送達貨物進行檢測,逾期未收貨,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用。

八、 包裝運輸總費用:520xx元__。結算方式:已付定金20xx0元 餘下金額:320xx元_

九、甲方違約責任:乙方按要求將貨物送達後,甲方如不足額支付運輸費和保管費,乙方對貨物享有留置權。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委託方(甲方)和運輸公司(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公司合同 篇4

託運方:

承運方: 簽訂日期: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二、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七、付款辦法: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佩特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件(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 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動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蓋章): 承運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運輸公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資訊部

甲乙雙方經過多方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貨運資訊及貨運車輛,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物資,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副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包裝的,應根具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以拒接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限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與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辦理有關手續。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計算,具體標準按照定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讓收貨人在貨物清單上簽名,並註明貨物已收到,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憑證進行稽核,在切認憑證真實有效,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 )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應以高度重視,切保貨無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貨物丟失,短少,損壞,汙染,變形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丟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復後可以正常使用,但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用及修理人員往返差旅費,3伙食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經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辦理髮生爭議提交法院仲裁規定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生效負法律責任。

單位名稱:

甲方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單位名稱: 乙方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運輸公司合同 篇6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公司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資訊部

甲乙雙方經過多方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貨運資訊及貨運車輛,達成以下協議。一:合同期為一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物資,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副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包裝的,應根具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以拒接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限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與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辦理有關手續。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計算,具體標準按照定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讓收貨人在貨物清單上簽名,並註明貨物已收到,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憑證進行稽核,在切認憑證真實有效,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應以高度重視,切保貨無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貨物丟失,短少,損壞,汙染,變形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丟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復後可以正常使用,但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用及修理人員往返差旅費,3伙食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經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辦理髮生爭議提交法院仲裁規定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生效負法律責任。

單位名稱:

甲方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單位名稱:

乙方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運輸公司合同 篇8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

託運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為共同做好貨物運輸工作、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業務範圍及車輛規格

1.1 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要運輸的貨物,可委託乙方負責承運,乙方表示同意。

1.2 業務範圍:甲方委託乙方承擔貨物運輸業務相關資訊詳見附件。

1.3 貨物屬性:非國家違禁品或易燃、易爆危險品。

1.4 車輛規格:乙方提供符合道路運輸安全及甲方要求的適運車輛。運輸工具:集裝箱式貨櫃車(不得使用敞蓬車等類貨車,並保證貨運車不存在漏水等安全隱患)。

第二條 運輸操作程式

2.1 甲方應提前一天用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安排運輸車輛,如情況緊急可口頭通知,但書面材料須於次日補齊。乙方在接到甲方下達的運輸指令後應及時與甲方進行確認。除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因素外,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裝貨。乙方車輛到達裝貨地點後,必須在當日內裝貨,乙方驗收貨物數量及外包裝完好等後方可收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的運輸期限內安全地將貨物送到指定的目的地或交與指定的收貨人。

2.2 運輸時間為甲方將貨物交付乙方承運時起至甲、乙雙方共同對運輸到目的地的貨物驗收完畢並簽字確認時止。甲方貨物是否按約定送達,是以貨物託運憑證和貨物的簽收單為準(緊急及特殊情況下以雙方另行約定為準)。

2.3 雙方約定選擇如下 貨物裝卸方式:

2.3.1起運地的裝貨責任由甲方負責,由乙方提供協助,將貨物整齊、完好地裝上乙方車廂;目的地的卸貨責任由乙方負責,由甲方提供協助,乙方應將貨物按甲方客戶的指定位置卸下襬好。乙方裝卸貨時應合理作業,因乙方工作人員行為造成的貨物損壞,應向甲方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2.3.2起運地的裝貨責任由乙方負責,由甲方提供協助,將貨物整齊、完好地裝上乙方車廂;目的地的卸貨責任由乙方負責,由甲方提供協助,乙方應將貨物按甲方客戶的指定位置卸下襬好。乙方裝卸貨時應合理作業,因乙方工作人員行為造成的貨物損壞,應向甲方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應保證所下達指令清楚、明確、具體,如貨物有特殊裝運要求及其它,甲方應在指令中說明,如因指令不清造成乙方安排車輛不到位而導致的車輛放空、往返、壓夜等支出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3.2 甲方應負責運輸貨物的基本包裝,在乙方負責貨物裝卸時,甲方應提供裝卸作業等必需的裝卸貨物場地。需包裝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或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包裝標準,國家未規定包裝標準的貨物,應根據保證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

3.3 甲方應保證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及危險品,同時也不得在託運貨物中私自夾帶違禁品及危險品。

3.4 貨物在運輸途中,甲方有權變更運輸指令如改變送貨地、收貨人等,但乙方為此所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裝貨計劃取消或變更,應儘量在乙方未派車前及時通知對方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3.5甲方可以通過乙方的網站、電話、E-mail、傳真形式查詢貨物運輸的執行情況。

3.5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運費等其它應支付的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指令後應於 小時內做出書面答覆。在雙方確認後,乙方有義務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運輸車型及稱職的人員。如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暫時不能安排車輛的情況下,乙方應提前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作出調整。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具備各種道路運輸所需的手續單證及道路行駛許可證,因手續不全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2 乙方在安排車輛時必須仔細檢查車輛狀況,包括車輛安全系統,輪胎使用情況,車廂衛生狀況,車廂防水情況等,保證車輛狀態達到運輸要求。由於乙方車輛裝置本身的故障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運輸公司合同 篇9

甲方:____公司簽訂地點:

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業務模式

甲方根據業務當天___採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後進行裝運貨物,並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貨物運輸定價

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為人民幣___元/噸,以後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後,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後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

貨物到達地:

第五條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後,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___日和___日為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解除安裝,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後,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絡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脫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絡,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並說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檔案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為提貨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許可權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戶,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為有效,否則均不視為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__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日期:日期:

運輸公司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丁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檔案;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4.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公司合同 篇11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合同標的

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公司的運輸方式為 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將貨物交給承運人。託運的貨物必須與貨物運單記載的品名、重量和體積相符。

3.對於需要保險的貨物,託運人應當投保。

4.對於危險和需要特別照料的貨物,託運人要履行特別義務。

5.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其有貨物運輸的資質。

2.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3.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4.乙方應按約定的路線或者習慣的或者地理上的路線進行運輸,不得進行不必要的繞路。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

附:運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託運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運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 年 月 日 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 格: 型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 量: 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件 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車輛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費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公司合同 篇12

協議號: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委託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為促進海運出口業務的發展,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 ,經雙方平等協商, 現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海運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適用範圍

一、 乙方作為委託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二、 乙方如不遵守本協議中乙方應有的承諾、義務和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第二章 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原則上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品、貴重物品、屍體、骨灰及國家規定禁止出運物品的運輸。(特殊情況下經雙方商議有書面確認的除外)。

二、 乙方如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應於訂艙時,在委託書上明確註明協議合同編號及運價,否則甲方將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三、 乙方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國際海洋貨物出口運輸委託書》(簡稱“委託書”),委託書上必須包含託運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價及其它特別要求,同時需在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便雙方核對協議內容。

四、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必須在船開前2天以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航線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包括重新商定有關運價,船期及費用。

五、 乙方有參展或其他貨物要求緊急出運時,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書面確認船期後再行安排訂艙裝運。

六、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之貨物運輸,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短途運輸、簽發提單、檔案交接及其它進出口相關業務,並按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

七、 甲方目的港代理應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將協助乙方索回超收差額。

八、 乙方提供報關資料請注意以下要求:

A. 提供報關資料前先審單(十位數單位及八位商品編號請填妥。商品的品名必須有中、英文,如有手冊請核對手冊內容)。

B. 出貨單位在上海海關必須事先註冊,否則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C. 特別註明:甲方不能接受空白資料。

D. 拼箱貨、費用月結或類似月結情況,本公司不接受自報關。

九、 送貨通知

A. 貨物須在截關日前72小時送倉,若有特殊要求請事先聯絡我司,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延誤應由乙方負責.

B. 貨物入庫時必須持有甲方提供的進倉編號,甲方倉庫在收貨時將仔細丈量貨物尺碼,請送貨人在現場監督丈量,同時簽收倉庫的收貨記錄單,甲方以收貨記錄單上的尺碼作為衡量貨物實際出運的尺碼的標準.

十、 甲方在船開前一天傳真提單樣本及費用清單給乙方確認,無誤後待船開後一天內提供正本提單,如乙方須將提單以電放形式放貨給收貨人則必須出具相關的電放保函,並根據海關操作在船開後30天內將退單退回乙方,甲方有義務為乙方隨時追查退單的流轉情況並及時向乙方報告,但由於海關延期退單,甲方單據退回也相應推遲。

十一、 如發生船期變動或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等情況,乙方有責任在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書面確認。

十二、 在訂艙報關、運輸過程中,由於甲方的責任造成貨物錯運、破損時,參照國家有關規定來處理並由甲方承擔責任。由於乙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承擔後果。由於第三方責任,則由甲方協助乙方向第三方追究。

第三章 收費標準

一、 乙方依據與甲方所商定之運價(乙方須在託單上註明)按協議規定及時付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所託運之其它貨物提單。

二、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等雙方有爭議之情形,甲方按收貨記錄單的尺碼收費。

三、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逾期未提貨者,所產生之額外費用應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額外費用及退運費用。

四、所有特殊之運價均需乙方作確認後方可生效,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準。

五、訂艙定額費或內裝箱包乾費,門—門包乾費或倉儲費用均按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為準。

第四章 付款方式

A. 乙方付清運費,甲方籤放提單。

B. 乙方押一張等值支票,甲方籤放提單。

C. 乙方收到甲方賬單,經稽核(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稽核,逾期視為自動確認)無誤後應在每月 25 日前將上月所有運費、欠款匯入甲方帳號,乙方有義務提供付款明細或其它有關單據,以利甲方向銀行查詢及時銷帳。乙方付清費用,甲方退回核銷退稅單,乙方逾期不能付清欠費,甲方有權暫時扣貨或扣單(提單、報關單或其它單證),直至乙方付清所有費用為止,扣貨、扣單證期間所造成的所有費用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以方式付款。如果美元運費累計至,乙方應立即支付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貨或扣單(提單,報關單或其它單證),直至乙方付清所有費用為止。扣貨、扣單證期間所造成的所有費用及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第五章 索賠

一、 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其提出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甲方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二、 甲乙雙方的任何索賠,應作為個案單獨予以解決,乙方不得單方面採取扣留、拒付、拖欠或暫扣運費及其他雜費等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六章 協議生效及終止

一、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協議期滿,雙方未提出任何問題,則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二、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

三、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需修改,雙方在相互協商確認後可作本協議的補充。

四、 乙方於60天內未向甲方訂艙,本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方式亦即自動終止,以後,乙方應以付款交單方式向甲方訂艙。

五、 雙方中任何一方如欲終止本協議,應提前7天正式通知對方並得到對方確認。

六、 協議終止後雙方應承擔原協議期內已經發生的業務所引致的義務與責任。

七、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第七章 帳號

甲方收款帳號:抬頭

美元:

人民幣:

乙方付款帳號:

美元:

人民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日

運輸公司合同 篇13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1、貨物清單及收貨人資訊:

收貨人名稱: 地址: 電話:

貨物名稱

數量

包裝

重量/體積

貨物價值

運費

保價費3‰

備註:

合計: 仟 佰 拾 元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應當以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方式進行包裝,否則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體、無包裝或包裝不規範物品、鮮活物品的毀損,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零散貨物,乙方可協助甲方進行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材料費、人工費等。

3、甲方不得委託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及國家禁運品、限運品,由此給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甲方隱匿或錯報貨物性質、重量等導致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前,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足額投保以乙方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貨物保險,或交納保價費由乙方代為購買保險,否則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滅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國內郵件處理規則》第424條規定的非保價快件的最高賠償限額的1-3賠予以賠償。物流運輸合同範文節選!

5、甲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付清運雜費。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約定的各項費用,乙方有權留置貨物,並按法律規定處置留置物。

6、在貨物未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託運的,應當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

7、收貨人在接到收貨通知後3日內未提貨的,每遲延一天甲方或收貨人應按運費的20%向乙方支付庫存費。超過30日無人認領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運回貨物並同意支付運費外,乙方有權作無主貨物處理。

8、收貨人在提貨時應驗收貨物外包裝。簽收或提走貨物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驗收合格。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物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出具書面證明。如未經共同書面證實,則乙方有權拒絕認可損壞。

9、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的合理損耗;(4)車輛機械故障、交通堵塞;(5)甲方或收貨方的過錯;(6)政府徵用或罰沒;(6)包裝完整,而內件短少。

10、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收取貨款事宜的,應提供代為收取貨款所必需的檔案、憑據並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間的委託代收貨款關係按一般委託合同關係處理,與本運輸合同關係相互獨立。

11、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後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方式訂立本合同。物流運輸合同範文節選!

託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收貨人確認無異後簽收:

年 月 日

業務聯絡電話: 代收款查詢電話:

運輸公司合同 篇14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制訂如下貨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名稱: 數量(噸位或體積): 件數: 貨物總價值(元)

二、甲方必須出示貨物正式發票等沿途過關準行相關手續。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收貨人姓名: 聯絡電話:

收貨人地址:

四、運輸時間:貨物運輸合同書五、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按時將貨物安全地送到指定地點收貨人簽收。

六、甲方貴重貨物務必購買保險、乙方代為辦理,投保險率按保險公司標準計算。

七、乙方運輸作業中,確保貨物安全,如出現貨差貨損,由乙方和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八、合程運費總價: 保險費: 合計總價: 保險及運費具體支付方式:

九、在符合法律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乙方不必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合理損耗。4、物品本身質量問題導致。5、委託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6、走私等不合法物品。7、貨物未經保險,一切意外事故乙方概不負責賠償。

十、甲方隱瞞裝載貨物的實際重量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自己負責賠償。

十一、承運方不開拆檢驗,如運到時包裝完好承運方不負責任何責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運輸公司合同 篇15

提單號:____________

託運人: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

通知方: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中文文字

提單條款(正面)

上列外表狀況良好的貨物(另有說明者除外)已裝在上列船上並應在上列卸貨港或該船動所能安全到達並保持浮泊的附近地點卸貨。重量、尺碼、標誌、號數、品質、內容和價值是託運人所提供的,承運人在裝船時並未核對。託運人、收貨人和本提單的持有人茲明白表示接受並同意本提單和它背面所載的一切印刷、書寫或列印的規定、免費事項和條件。

請託運人特別注意本提單內與該貨保險效力有關的免責事項和條件。

提單條教(背面)

1.定義

貨方包括託運人、受貨人、發貨人、收貨人、提單持有人和貨物所有人。

2.管轄權

凡根據本提單或與其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按照中國法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院解決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

3.承運人責任

有關承運人的義務、賠償責任、權利及豁免適用海牙規則,即1924年8月25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關於統一提單若干規定的國際公約。

4.責任期間

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應從貨物裝上船舶之時起到卸離船舶之時為止。

承運人對於貨物在裝船之前及卸離船舶之後,發生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賠償責任。

5.包裝和標誌

在裝船之前,託運人應對貨物加以妥善包裝、貨物標誌必須正確、清晰,並須以下不小於五釐米長的字型將目的港清晰地標明在貨物的外部,上述標誌須能保持到交貨時仍然清楚易讀。由於包裝和標誌的不足或不適當所產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應由貨方負擔。

6.運費和其它費用

(1)預付運費應在裝船時連同其它費用一併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如已有約定而未預付,則應由貨方支付,並自通知繳付運費和其它費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裝運的貨物如系易腐貨物、低值貨物、活動物、艙面貨、以及貨物的目的港無承運人的代理人時,其運費和所有其它費用必須在裝船時全部付清。

到付運費連同其它費用應在船舶抵達目的港時一併支付。

預付運費和(或)到付運費,無論船舶和貨物或其中之一遭受任何滅失或損壞,都應毫無例外地全部付給承運人,不予退回和不得扣減。

(2)一切同貨物有關的捐、稅或任何費用應由貨方支付。

7.錯誤申報

承運人有權在裝運港或目的港查對託運人申報的貨物數量、重量、尺碼與內容。如提單上所載的重量、尺碼和(或)內容與實際裝船的貨物不符,而所付運費低於如果申報確實本來應付的運費。則承運人有權向貨方收取按實際裝運貨物與錯誤申報貨物運費差額的兩倍作為貨方對承運人的違約賠償金。

貨方應對由於不正確申報貨物的名稱或其數量、重量、尺碼或內容而對船舶和(或)貨物所造成的滅失和損壞負擔賠償責任,而且貨方應償付承運有關衡量貨物的重量、尺碼和核對貨物一切費用。

8.裝貨、卸貨和交貨

無論港口習慣是否與此相反,貨方都應以船舶所能裝卸的速度儘快晝夜(如承運人需要),包括星期日和假日,無間斷地提供和提取貨物。貨方對違反本款規定所引起的開始損失或損壞,包括滯期應負擔賠償責任。

承運人可以不預先通知就開始卸貨。如受貨人不能及時將貨物迅速從船邊提取或拒絕提貨,或發現無人認領貨物,承運人有權將貨物卸在岸上或其它適當場所,而由貨方負擔全部風險和費用,承運人應認為已經履行其交付貨物的責任。

無論港口習慣是否與此相反,在船上衡量貨物的重量,需經承運人特殊許可方能進行。滯留費和卸貨的特別費用,應由受貨人或收貨人負擔。

運輸公司合同 篇16

轉讓方:(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職務:

受讓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年月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幣萬元,其中,甲方佔%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幣萬元,實際出資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的股權以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後(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運輸公司合同 篇17

提單號:____________

託運人: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

通知方: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中文文字

提單條款(正面)

上列外表狀況良好的貨物(另有說明者除外)已裝在上列船上並應在上列卸貨港或該船動所能安全到達並保持浮泊的附近地點卸貨。重量、尺碼、標誌、號數、品質、內容和價值是託運人所提供的,承運人在裝船時並未核對。託運人、收貨人和本提單的持有人茲明白表示接受並同意本提單和它背面所載的一切印刷、書寫或列印的規定、免費事項和條件。

請託運人特別注意本提單內與該貨保險效力有關的免責事項和條件。

提單條教(背面)

1.定義

貨方包括託運人、受貨人、發貨人、收貨人、提單持有人和貨物所有人。

2.管轄權

凡根據本提單或與其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按照中國法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院解決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

3.承運人責任

有關承運人的義務、賠償責任、權利及豁免適用海牙規則,即1924年8月25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關於統一提單若干規定的國際公約。

4.責任期間

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應從貨物裝上船舶之時起到卸離船舶之時為止。

承運人對於貨物在裝船之前及卸離船舶之後,發生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賠償責任。

5.包裝和標誌

在裝船之前,託運人應對貨物加以妥善包裝、貨物標誌必須正確、清晰,並須以下不小於五釐米長的字型將目的港清晰地標明在貨物的外部,上述標誌須能保持到交貨時仍然清楚易讀。由於包裝和標誌的不足或不適當所產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應由貨方負擔。

6.運費和其它費用

(1)預付運費應在裝船時連同其它費用一併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如已有約定而未預付,則應由貨方支付,並自通知繳付運費和其它費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裝運的貨物如系易腐貨物、低值貨物、活動物、艙面貨、以及貨物的目的港無承運人的代理人時,其運費和所有其它費用必須在裝船時全部付清。

到付運費連同其它費用應在船舶抵達目的港時一併支付。

預付運費和(或)到付運費,無論船舶和貨物或其中之一遭受任何滅失或損壞,都應毫無例外地全部付給承運人,不予退回和不得扣減。

(2)一切同貨物有關的捐、稅或任何費用應由貨方支付。

7.錯誤申報

承運人有權在裝運港或目的港查對託運人申報的貨物數量、重量、尺碼與內容。如提單上所載的重量、尺碼和(或)內容與實際裝船的貨物不符,而所付運費低於如果申報確實本來應付的運費。則承運人有權向貨方收取按實際裝運貨物與錯誤申報貨物運費差額的兩倍作為貨方對承運人的違約賠償金。

貨方應對由於不正確申報貨物的名稱或其數量、重量、尺碼或內容而對船舶和(或)貨物所造成的滅失和損壞負擔賠償責任,而且貨方應償付承運有關衡量貨物的重量、尺碼和核對貨物一切費用。

8.裝貨、卸貨和交貨

無論港口習慣是否與此相反,貨方都應以船舶所能裝卸的速度儘快晝夜(如承運人需要),包括星期日和假日,無間斷地提供和提取貨物。貨方對違反本款規定所引起的開始損失或損壞,包括滯期應負擔賠償責任。

承運人可以不預先通知就開始卸貨。如受貨人不能及時將貨物迅速從船邊提取或拒絕提貨,或發現無人認領貨物,承運人有權將貨物卸在岸上或其它適當場所,而由貨方負擔全部風險和費用,承運人應認為已經履行其交付貨物的責任。

無論港口習慣是否與此相反,在船上衡量貨物的重量,需經承運人特殊許可方能進行。滯留費和卸貨的特別費用,應由受貨人或收貨人負擔。

如果在一合理的時候內無人認領貨物或者貨物將變質、腐爛或失去價值,承運人可按其其留置權自行予以變賣、拋棄或處置該貨物而不負擔任何責任,全部風險和費用由貨方承擔。

9.駁船費

在裝貨港或卸貨港內或港外的任何允船費均由貨方負擔。

10.留置權

承運人得因未付運費、空艙費、滯期費和任何其它貨方應付的款額、無論何人應付的共同海損分攤費用以及收回此項費用的開支而對貨物以及任何單證行使留置權,並有權出售或處置貨物。如果出售貨物所得不足抵償應收款額和引起的費用,承運人有權向貨方收回其欠額。

11.滅失或損壞通知、時效

除非在貨物移交給根據運輸合同有權接收貨物的人的保管之前或當時,將滅先或損壞及其一般性質的通知,用書面提交承運人或其在卸貨港的代理人,否則這種移交應作為承運人已按提單所載明的情況交付貨物的初步證據。

如果滅失或損壞不明顯,則通知應於交付貨物的三天內提交。

如果貨物狀況在其收受時已經聯合檢驗或檢查,就無須提交書面通知。

除非從貨物交付之日或應交付之日起一年內提起訴訟,承運人和船舶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被免除對滅失或損壞所負的一切責任。

遇有任何實際的或預料會發生的滅失或損失時,承運人和受貨人應為檢驗和清點貨物相互提供一切合理的便利。

12.賠償金額

當承運人對有關貨物的滅失或損壞負賠償責任時,該賠償金額應按貨方的淨貨價加運費及已付的保險費計算。

儘管有本提單第三條規定,承運人對貨物的滅失或損壞的賠償責任應限制在每件或每計費單位不超過人民幣700元,但承運人受貨物前託運人以書面申報的貨價高於此限額,而又填入本提單並按規定支付了額外運費者除外。

如果每件或每一計費單位的貨物實際價值超過上述申報價值,則其價值按申報價值、而承運人的賠償責任將不超過申報價值,而且任何部分滅失或損壞均應按申報價值比例計算。

13.轉運、換船、轉口貨物和轉船

如有需要,承運人得任意將貨物交由屬於承運人自己的船艙或屬於他人的船舶,或經鐵路或以其他運輸工具直接或間接地駛往目的港,轉船、駁動、卸岸、在岸上或水面上儲存以及重新裝船起運,以上費用由承運人負擔,但風險則由貨方承擔。承運人的責任僅限於其本身經營的船舶所完成的那部分運輸。

14.危險品、違禁品

(1)在事先未向承運人提出貨物性質的書面通知,並按運輸中可能適用的任何法律或規章的規定,在貨物、集裝箱或其它包裝的外部加以標明之前,貨方保證不交運具有危險性、易燃性、放射性和(或)任何有害性質的貨物。

(2)無論何時發現承運的貨物未能遵照上述(1)款的規定,或發現貨物屬於違禁品,或在運輸中為裝貨港、卸貨港、掛靠港或任何地方、水域的任何法律或規章所禁止,承運人有權將該貨物予以處置使其不能為害,或投棄海中或卸下,或由承運人任意處置而不予賠償、貨方應就任何種類的滅失、損壞或賠償責任,包括運費損失和直接或間接的由該運輸所引起的或造成的任何費用擔負責任並向承運人賠償。

(3)如果遵照上述(1)款的規定承運的任何貨物對船舶或貨物造成危險時,則應同樣予以處置使其不能為害,或投棄海中,卸下或由承運人任意處置而不予賠償,但如有共同海損則不在此限。

15.艙面貨、活動物和植物

艙面貨、活動物和植物的接受、裝載、運輸、保管和解除安裝均由貨方承擔風險,承運人對其滅失或損壞了負賠償責任。

16.集裝箱貨物

(1)貨物可以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或受僱人裝入集裝箱。上述承運人裝載的集裝箱或接受的滿載某裝箱均可裝在艙面或艙內,無須預先通知。雖然有本提單第15條的規定,又儘管貨物裝在艙內,承運人對此種運輸的賠償責任仍應按照本提單的各項條款處理,貨物應承擔共同海損分攤並應獲得其同海損賠償。

(2)如果集裝箱非由承運人裝箱或裝載,則承運人對箱內所載貨物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賠償責任,而貨方應對由下列原因造成承運人的任何人身傷害、滅失、損壞、責任或費用負責賠償。

1)集裝箱的裝箱或裝載方式:或

2)集裝箱內的貨載不適宜集裝箱運輸:或

3)集裝箱不適宜或條件不良,而此種狀況在集裝箱裝箱或裝載之時或之間,貨方只要進行合理檢查本來是明顯的。

如果集裝箱非由承運人裝箱或裝載,而承運人以鉛封完好交付,則此種交付應視為完全和全部履行了承運人的義務,則承運人對集裝箱內所載貨物的任何滅失或損壞不負賠償責任。

在裝箱之前,託運人應檢查集裝箱,而集裝箱既經使用,即是完好和適宜使用的初步證據。

17.冷藏貨

冷藏貨艙在裝貨之前,承運人除必須取得船級證書外,還應取得船舶檢驗機構的驗船師或其他合格人員的證書,表明該冷藏艙位和冷藏機適於安全收受、載運和保管冷藏貨物。

受貨人應在船舶備妥交貨時立即接收冷藏貨物,否則,承運人可以將貨物卸在岸上,其風險和費用均由貨方負責。

18.木材

本提單內關於木材裝船時“外表狀況良好”的任何記載,並不表示承運人承認該木材沒有沾汙、裂縫、洞孔或碎塊。承運人對上述木材的沾汙、裂縫、洞孔或碎塊不負責任。

19.鐵和銅

貨方應將每件鐵和鋼明顯和持久地以油漆做出標誌,每捆並須捆紮牢固,明顯,持久地以油漆做出標誌並控以金屬標籤,以便能在卸貨港對每件或每捆分辨認明。如果貨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做到,則承運人既對正確交付又對由此發生的費用不負責任。

20.散裝貨、一個以上收貨人的貨物

(1)由於承運人無適當方法核對散裝貨物的重量,提單上所列的重量僅能做為參考,不能構成不利於承運人的證據。

(2)如果散裝貨或無標誌的貨物或標誌相同的貨物的收貨人超過一個人,則收貨人或貨主應共同和單獨承擔將貨物或貨件按比例分成數量所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如有短缺,其短缺量應按承運人,其受僱人或代理人決定的比例向他們分攤。

21.重貨和笨件

每件貨物的重量滿20__公斤,和任何笨件其長度滿9米時,託運人必須清楚的標明其重量、體積及長度。承運人得自行決定使用港方起重裝置或使用其它方法,其風險和費用均由貨方負擔。由於沒有申報重量、體積及長度或者錯誤申報致使船舶、駁船、碼頭、起重機、絞車或不論何物或有關工作人員遭受或引起任何損害、損失或賠償責任,均應由貨方負擔。

22. 薰蒸

無論何種原因貨物在船上燻蒸,只要沒有實際證明屬於承運人的疏忽,也不應推定屬於他的疏忽,承運人對貨物的損壞不負賠償責任,和發生的一切費用應由貨方負擔。

23.選港貨

選港貨的卸貨港必須在船舶到達列名為選港的第一個港口四十八小時之前向船舶代理人宣佈。

如未宣佈,承運人可以選擇在第一個或任何一個選港卸貨,即應認為運輸合同已經履行。任何選港貨必須為本提單項下貨物的總數量。

24.共同海損和新傑遜條款

(1)共同海損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1975年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共同海損理算規則進行理算。

(2)如果在航次開始之前或之後,由於無論是疏忽與否任何原因而引起意外、危險、損壞或災難,而根據法令、合同或其他規定,承運人對此類事件或此類事件的後果都不負責。則貨物託運人、收貨人或貨物所有人應在共同海損中與承運人一起分擔可能構成或可能發生的具有共同海損性質的犧牲、損失或費用;並應支付關於貨物方面所發生的救助費用和特殊費用。如果救助船舶為承運人所有或由其經營,則其救助費和應猶如該救助船舶係為第三者所有一樣。全額支付。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認為足以支付貨物方面的預計分攤款額及其救助費用和特殊費用的保證金,如有需要,應由貨物、託運人、收貨人或貨物所有人有提貨之前付給承運人。

25.雙方有責碰撞條款

如有船舶由於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長、船員、引水員或承運人的受僱人在駕駛或管理船舶中的行為、疏忽或不履行職責而與他船碰撞,則本船的貨物所有人應就他船亦即非載貨船舶或其所有人所受一切損失或所負一切賠償責任,給予本船承運人賠償。但此種賠償應以上述損失或賠償責任所體現的已由或應由他船亦即非載貨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給上述貨物所有人其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或其提出的任何賠償要求的數額為限,並由他船即非載貨船舶作為其向載貨船舶或承運人提出的索賠的一部分,將其衝抵、補償或收回。如果非屬碰撞船舶或物體的,或在碰撞船舶或物體之外的任何船舶或物體的所有人、經營人或主管人,在碰撞、觸碰、擱淺或其他事故中犯有過失時,上述規定亦應適用。

26.戰爭、檢疫、冰凍、罷工等

如果發生戰爭、封鎖、海盜、瘟疫、檢疫、冰凍、罷工、港口擁擠以及其他非承運人所能控制的情況,而使船舶及貨物不能安全一參軍目的港及(或)在目的港卸貨,承運人有權在裝貨港或任何其他安全和便利的港口卸下貨物,運輸合同應認為已經履行。在上述情況下發生的任何特殊費用均應由貨方負擔。

27.地區條款

關於運往美國或從美國運出的貨物,儘管有本提單的任何其它條款,本提單應遵守美國1936年海上貨物運輸法的規定。承運人或船舶對此種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所負賠償責任,在任何情況下每件或如此種貨物不以包件運送則每一通常計費單位不超過美國合法貨幣500元,但是託運人在此種貨物裝船前已將其性質和價值加以申報並被載入提單者不在此限。

運輸公司合同 篇18

提單號:

託運人:

收貨人:

通知方:

電報:

電傳:

提單條款(正面)

上列外表狀況良好的貨物(另有說明者除外)已裝在上列船上並應在上列卸貨港或該船動所能安全到達並保持浮泊的附近地點卸貨。重量、尺碼、標誌、號數、品質、內容和價值是託運人所提供的,承運人在裝船時並未核對。託運人、收貨人和本提單的持有人茲明白表示接受並同意本提單和它背面所載的一切印刷、書寫或列印的規定、免費事項和條件。

請託運人特別注意本提單內與該貨保險效力有關的免責事項和條件。

提單條教(背面)

1.定義

“貨方”包括託運人、受貨人、發貨人、收貨人、提單持有人和貨物所有人。

2.管轄權

凡根據本提單或與其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按照中國法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院解決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

3.承運人責任

有關承運人的義務、賠償責任、權利及豁免適用海牙規則,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關於統一提單若干規定的國際公約。

4.責任期間

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應從貨物裝上船舶之時起到卸離船舶之時為止。

承運人對於貨物在裝船之前及卸離船舶之後,發生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賠償責任。

5.包裝和標誌

在裝船之前,託運人應對貨物加以妥善包裝、貨物標誌必須正確、清晰,並須以下不小於五釐米長的字型將目的港清晰地標明在貨物的外部,上述標誌須能保持到交貨時仍然清楚易讀。由於包裝和標誌的不足或不適當所產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應由貨方負擔。

6.運費和其它費用

(1)預付運費應在裝船時連同其它費用一併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如已有約定而未預付,則應由貨方支付,並自通知繳付運費和其它費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裝運的貨物如系易腐貨物、低值貨物、活動物、艙面貨、以及貨物的目的港無承運人的代理人時,其運費和所有其它費用必須在裝船時全部付清。

到付運費連同其它費用應在船舶抵達目的港時一併支付。

預付運費和(或)到付運費,無論船舶和貨物或其中之一遭受任何滅失或損壞,都應毫無例外地全部付給承運人,不予退回和不得扣減。

(2)一切同貨物有關的捐、稅或任何費用應由貨方支付。

7.錯誤申報

承運人有權在裝運港或目的港查對託運人申報的貨物數量、重量、尺碼與內容。如提單上所載的重量、尺碼和(或)內容與實際裝船的貨物不符,而所付運費低於如果申報確實本來應付的運費。則承運人有權向貨方收取按實際裝運貨物與錯誤申報貨物運費差額的兩倍作為貨方對承運人的違約賠償金。

貨方應對由於不正確申報貨物的名稱或其數量、重量、尺碼或內容而對船舶和(或)貨物所造成的滅失和損壞負擔賠償責任,而且貨方應償付承運有關衡量貨物的重量、尺碼和核對貨物一切費用。

8.裝貨、卸貨和交貨

無論港口習慣是否與此相反,貨方都應以船舶所能裝卸的速度儘快晝夜(如承運人需要),包括星期日和假日,無間斷地提供和提取貨物。貨方對違反本款規定所引起的開始損失或損壞,包括滯期應負擔賠償責任。

承運人可以不預先通知就開始卸貨。如受貨人不能及時將貨物迅速從船邊提取或拒絕提貨,或發現無人認領貨物,承運人有權將貨物卸在岸上或其它適當場所,而由貨方負擔全部風險和費用,承運人應認為已經履行其交付貨物的責任。

無論港口習慣是否與此相反,在船上衡量貨物的重量,需經承運人特殊許可方能進行。滯留費和卸貨的特別費用,應由受貨人或收貨人負擔。

如果在一合理的時候內無人認領貨物或者貨物將變質、腐爛或失去價值,承運人可按其其留置權自行予以變賣、拋棄或處置該貨物而不負擔任何責任,全部風險和費用由貨方承擔。

9.駁船費

在裝貨港或卸貨港內或港外的任何允船費均由貨方負擔。

10.留置權

承運人得因未付運費、空艙費、滯期費和任何其它貨方應付的款額、無論何人應付的共同海損分攤費用以及收回此項費用的開支而對貨物以及任何單證行使留置權,並有權出售或處置貨物。如果出售貨物所得不足抵償應收款額和引起的費用,承運人有權向貨方收回其欠額。

11.滅失或損壞通知、時效

除非在貨物移交給根據運輸合同有權接收貨物的人的保管之前或當時,將滅先或損壞及其一般性質的通知,用書面提交承運人或其在卸貨港的代理人,否則這種移交應作為承運人已按提單所載明的情況交付貨物的初步證據。

如果滅失或損壞不明顯,則通知應於交付貨物的三天內提交。

如果貨物狀況在其收受時已經聯合檢驗或檢查,就無須提交書面通知。

除非從貨物交付之日或應交付之日起一年內提起訴訟,承運人和船舶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被免除對滅失或損壞所負的一切責任。

遇有任何實際的或預料會發生的滅失或損失時,承運人和受貨人應為檢驗和清點貨物相互提供一切合理的便利。

12.賠償金額

當承運人對有關貨物的滅失或損壞負賠償責任時,該賠償金額應按貨方的淨貨價加運費及已付的保險費計算。

儘管有本提單第三條規定,承運人對貨物的滅失或損壞的賠償責任應限制在每件或每計費單位不超過人民幣700元,但承運人受貨物前託運人以書面申報的貨價高於此限額,而又填入本提單並按規定支付了額外運費者除外。

如果每件或每一計費單位的貨物實際價值超過上述申報價值,則其價值按申報價值、而承運人的賠償責任將不超過申報價值,而且任何部分滅失或損壞均應按申報價值比例計算。

13.轉運、換船、轉口貨物和轉船

如有需要,承運人得任意將貨物交由屬於承運人自己的船艙或屬於他人的船舶,或經鐵路或以其他運輸工具直接或間接地駛往目的港,轉船、駁動、卸岸、在岸上或水面上儲存以及重新裝船起運,以上費用由承運人負擔,但風險則由貨方承擔。承運人的責任僅限於其本身經營的船舶所完成的那部分運輸。

14.危險品、違禁品

(1)在事先未向承運人提出貨物性質的書面通知,並按運輸中可能適用的任何法律或規章的規定,在貨物、集裝箱或其它包裝的外部加以標明之前,貨方保證不交運具有危險性、易燃性、放射性和(或)任何有害性質的貨物。

(2)無論何時發現承運的貨物未能遵照上述(1)款的規定,或發現貨物屬於違禁品,或在運輸中為裝貨港、卸貨港、掛靠港或任何地方、水域的任何法律或規章所禁止,承運人有權將該貨物予以處置使其不能為害,或投棄海中或卸下,或由承運人任意處置而不予賠償、貨方應就任何種類的滅失、損壞或賠償責任,包括運費損失和直接或間接的由該運輸所引起的或造成的任何費用擔負責任並向承運人賠償。

(3)如果遵照上述(1)款的規定承運的任何貨物對船舶或貨物造成危險時,則應同樣予以處置使其不能為害,或投棄海中,卸下或由承運人任意處置而不予賠償,但如有共同海損則不在此限。

15.艙面貨、活動物和植物

艙面貨、活動物和植物的接受、裝載、運輸、保管和解除安裝均由貨方承擔風險,承運人對其滅失或損壞了負賠償責任。

16.集裝箱貨物

(1)貨物可以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或受僱人裝入集裝箱。上述承運人裝載的集裝箱或接受的滿載某裝箱均可裝在艙面或艙內,無須預先通知。雖然有本提單第15條的規定,又儘管貨物裝在艙內,承運人對此種運輸的賠償責任仍應按照本提單的各項條款處理,貨物應承擔共同海損分攤並應獲得其同海損賠償。

(2)如果集裝箱非由承運人裝箱或裝載,則承運人對箱內所載貨物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賠償責任,而貨方應對由下列原因造成承運人的任何人身傷害、滅失、損壞、責任或費用負責賠償。

1)集裝箱的裝箱或裝載方式:或

2)集裝箱內的貨載不適宜集裝箱運輸:或

3)集裝箱不適宜或條件不良,而此種狀況在集裝箱裝箱或裝載之時或之間,貨方只要進行合理檢查本來是明顯的。

如果集裝箱非由承運人裝箱或裝載,而承運人以鉛封完好交付,則此種交付應視為完全和全部履行了承運人的義務,則承運人對集裝箱內所載貨物的任何滅失或損壞不負賠償責任。

在裝箱之前,託運人應檢查集裝箱,而集裝箱既經使用,即是完好和適宜使用的初步證據。

17.冷藏貨

冷藏貨艙在裝貨之前,承運人除必須取得船級證書外,還應取得船舶檢驗機構的驗船師或其他合格人員的證書,表明該冷藏艙位和冷藏機適於安全收受、載運和保管冷藏貨物。

受貨人應在船舶備妥交貨時立即接收冷藏貨物,否則,承運人可以將貨物卸在岸上,其風險和費用均由貨方負責。

18.木材

本提單內關於木材裝船時“外表狀況良好”的任何記載,並不表示承運人承認該木材沒有沾汙、裂縫、洞孔或碎塊。承運人對上述木材的沾汙、裂縫、洞孔或碎塊不負責任。

19.鐵和銅

貨方應將每件鐵和鋼明顯和持久地以油漆做出標誌,每捆並須捆紮牢固,明顯,持久地以油漆做出標誌並控以金屬標籤,以便能在卸貨港對每件或每捆分辨認明。如果貨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做到,則承運人既對正確交付又對由此發生的費用不負責任。

20.散裝貨、一個以上收貨人的貨物

(1)由於承運人無適當方法核對散裝貨物的重量,提單上所列的重量僅能做為參考,不能構成不利於承運人的證據。

(2)如果散裝貨或無標誌的貨物或標誌相同的貨物的收貨人超過一個人,則收貨人或貨主應共同和單獨承擔將貨物或貨件按比例分成數量所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如有短缺,其短缺量應按承運人,其受僱人或代理人決定的比例向他們分攤。

21.重貨和笨件

每件貨物的重量滿公斤,和任何笨件其長度滿9米時,託運人必須清楚的標明其重量、體積及長度。承運人得自行決定使用港方起重裝置或使用其它方法,其風險和費用均由貨方負擔。由於沒有申報重量、體積及長度或者錯誤申報致使船舶、駁船、碼頭、起重機、絞車或不論何物或有關工作人員遭受或引起任何損害、損失或賠償責任,均應由貨方負擔。

22.薰蒸

無論何種原因貨物在船上燻蒸,只要沒有實際證明屬於承運人的疏忽,也不應推定屬於他的疏忽,承運人對貨物的損壞不負賠償責任,和發生的一切費用應由貨方負擔。

23.選港貨

選港貨的卸貨港必須在船舶到達列名為選港的第一個港口四十八小時之前向船舶代理人宣佈。

如未宣佈,承運人可以選擇在第一個或任何一個選港卸貨,即應認為運輸合同已經履行。任何選港貨必須為本提單項下貨物的總數量。

24.共同海損和新傑遜條款

(1)共同海損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________年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共同海損理算規則進行理算。

(2)如果在航次開始之前或之後,由於無論是疏忽與否任何原因而引起意外、危險、損壞或災難,而根據法令、合同或其他規定,承運人對此類事件或此類事件的後果都不負責。則貨物託運人、收貨人或貨物所有人應在共同海損中與承運人一起分擔可能構成或可能發生的具有共同海損性質的犧牲、損失或費用;並應支付關於貨物方面所發生的救助費用和特殊費用。如果救助船舶為承運人所有或由其經營,則其救助費和應猶如該救助船舶係為第三者所有一樣。全額支付。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認為足以支付貨物方面的預計分攤款額及其救助費用和特殊費用的保證金,如有需要,應由貨物、託運人、收貨人或貨物所有人有提貨之前付給承運人。

25.雙方有責碰撞條款

如有船舶由於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長、船員、引水員或承運人的受僱人在駕駛或管理船舶中的行為、疏忽或不履行職責而與他船碰撞,則本船的貨物所有人應就他船亦即非載貨船舶或其所有人所受一切損失或所負一切賠償責任,給予本船承運人賠償。但此種賠償應以上述損失或賠償責任所體現的已由或應由他船亦即非載貨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給上述貨物所有人其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或其提出的任何賠償要求的數額為限,並由他船即非載貨船舶作為其向載貨船舶或承運人提出的索賠的一部分,將其衝抵、補償或收回。如果非屬碰撞船舶或物體的,或在碰撞船舶或物體之外的任何船舶或物體的所有人、經營人或主管人,在碰撞、觸碰、擱淺或其他事故中犯有過失時,上述規定亦應適用。

26.戰爭、檢疫、冰凍、罷工等

如果發生戰爭、封鎖、海盜、瘟疫、檢疫、冰凍、罷工、港口擁擠以及其他非承運人所能控制的情況,而使船舶及貨物不能安全一參軍目的港及(或)在目的港卸貨,承運人有權在裝貨港或任何其他安全和便利的港口卸下貨物,運輸合同應認為已經履行。在上述情況下發生的任何特殊費用均應由貨方負擔。

27.地區條款

關於運往美國或從美國運出的貨物,儘管有本提單的任何其它條款,本提單應遵守美國________年海上貨物運輸法的規定。承運人或船舶對此種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所負賠償責任,在任何情況下每件或如此種貨物不以包件運送則每一通常計費單位不超過美國合法貨幣500元,但是託運人在此種貨物裝船前已將其性質和價值加以申報並被載入提單者不在此限。

運輸公司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市生活消費品、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冷庫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號冷庫,面積約______平方米,用於儲存。

第二條承租期限

承租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租用冷庫租金標準為______元/月/間,付款方式為季付,簽訂本合同同時付______元,二次交費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第四條保證金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元。

第五條電費支付方式

乙方租賃甲方冷庫電費自付,每度______元,每統一按照市場規定查表計收。

第六條雙方權力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法制定有關冷庫消防。衛生、用電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甲方對冷庫的整體設施進行日常檢查、維護和監督使用。

3、乙方應遵守甲方相關冷庫的管理規定,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冷庫用途、房屋結構或轉租轉讓給他人。

4、乙方按約定的日期交納租金及電費等費用,逾期未交者,除應及時補交外,每日加收應收費用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日,甲方有權力採取停止電力供應,強行收回冷庫等措施。

5、嚴禁儲存違禁、變質及危險貨物,否則引起的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其他相關事宜

1、使用冷庫前先預冷,24小時後方可入貨。

2、自出租之日起貨物自行保管,如貨物儲存不妥,後果自負。

3、冷庫交付乙方使用時各種裝置設施處於完好執行狀態,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發生故障或零部件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提供有償維修服務。冷庫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市場維修部。

4、合同期未滿提前終止合同者保證金不予退還。

5、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公司合同 篇20

提單號:

託運人:

收貨人:

通知方:

電報:

電傳:

提單條款(正面)

上列外表狀況良好的貨物(另有說明者除外)已裝在上列船上並應在上列卸貨港或該船動所能安全到達並保持浮泊的附近地點卸貨。重量、尺碼、標誌、號數、品質、內容和價值是託運人所提供的,承運人在裝船時並未核對。託運人、收貨人和本提單的持有人茲明白表示接受並同意本提單和它背面所載的一切印刷、書寫或列印的規定、免費事項和條件。

請託運人特別注意本提單內與該貨保險效力有關的免責事項和條件。

提單條教(背面)

1.定義

“貨方”包括託運人、受貨人、發貨人、收貨人、提單持有人和貨物所有人。

2.管轄權

凡根據本提單或與其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按照中國法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院解決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

3.承運人責任

有關承運人的義務、賠償責任、權利及豁免適用海牙規則,即1924年8月25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關於統一提單若干規定的國際公約。

4.責任期間

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應從貨物裝上船舶之時起到卸離船舶之時為止。

承運人對於貨物在裝船之前及卸離船舶之後,發生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賠償責任。

5.包裝和標誌

在裝船之前,託運人應對貨物加以妥善包裝、貨物標誌必須正確、清晰,並須以下不小於五釐米長的字型將目的港清晰地標明在貨物的外部,上述標誌須能保持到交貨時仍然清楚易讀。由於包裝和標誌的不足或不適當所產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應由貨方負擔。

6.運費和其它費用

(1)預付運費應在裝船時連同其它費用一併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如已有約定而未預付,則應由貨方支付,並自通知繳付運費和其它費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裝運的貨物如系易腐貨物、低值貨物、活動物、艙面貨、以及貨物的目的港無承運人的代理人時,其運費和所有其它費用必須在裝船時全部付清。

到付運費連同其它費用應在船舶抵達目的港時一併支付。

預付運費和(或)到付運費,無論船舶和貨物或其中之一遭受任何滅失或損壞,都應毫無例外地全部付給承運人,不予退回和不得扣減。

(2)一切同貨物有關的捐、稅或任何費用應由貨方支付。

7.錯誤申報

承運人有權在裝運港或目的港查對託運人申報的貨物數量、重量、尺碼與內容。如提單上所載的重量、尺碼和(或)內容與實際裝船的貨物不符,而所付運費低於如果申報確實本來應付的運費。則承運人有權向貨方收取按實際裝運貨物與錯誤申報貨物運費差額的兩倍作為貨方對承運人的違約賠償金。

貨方應對由於不正確申報貨物的名稱或其數量、重量、尺碼或內容而對船舶和(或)貨物所造成的滅失和損壞負擔賠償責任,而且貨方應償付承運有關衡量貨物的重量、尺碼和核對貨物一切費用。

8.裝貨、卸貨和交貨

無論港口習慣是否與此相反,貨方都應以船舶所能裝卸的速度儘快晝夜(如承運人需要),包括星期日和假日,無間斷地提供和提取貨物。貨方對違反本款規定所引起的開始損失或損壞,包括滯期應負擔賠償責任。

承運人可以不預先通知就開始卸貨。如受貨人不能及時將貨物迅速從船邊提取或拒絕提貨,或發現無人認領貨物,承運人有權將貨物卸在岸上或其它適當場所,而由貨方負擔全部風險和費用,承運人應認為已經履行其交付貨物的責任。

託運人:

收貨人:

通知方:

運輸公司合同 篇21

託運方:

承運方;上饒市國祥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遵守。

第一條 包裝和防護:託運方將為貨物提供必要的裝物包,以避免貨物在裝卸和運輸

過程中受到損傷,承運方應為貨物提供必要的防雨等防火措施,以保證貨物

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條 貨物質量及安全要求:安全、及時將指定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承運方上門到託運方提貨,託運方負責裝卸。

第四條 承運內容和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託運方委託承運方將成套裝置有江陰市利港鎮運輸至北京市延慶縣康莊鎮 託運方工廠指定車間貨物運輸合同內。總計費用含保險(人民幣)為; 萬元,貨物安全卸後 託運方在一週內將以上費用支付給承運方,如有拖欠,承運方要收取滯納金 (總費用10%)計算。

1、 承運方發出的運輸車輛必須達到國家的規定標準:

(1)通過當年的年審的車輛。

(2)排氣量經過檢測並達到國家標準。

(3)車輛上必須攜帶消防滅火的設施。(如滅火器)

(4)禁止司機違章駕駛。

2、 承運方車輛到達廠區必須遵守我公司的廠規:

(1)廠區內限速緩行。

(2)禁止鳴笛。

(3)裝車限高。(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

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

過2.5米。)

(4)廠區內禁止吸菸。

(5)裝車完畢後必須有防傾倒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 託運方責任

1、 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具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 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員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 有牢固外包裝,且外包裝無異狀,其內貨物的損壞、缺少,由承運方負責。

(二) 承運方責任

1、 貨物未按時抵達目的地,且給收貨方造成不良後果的,承運方應支付託運方合理的違約金,但不超過本次運費的百分之五。

2、

3、 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 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份。

託運方(蓋章): 承運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