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_________》的規定,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同志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勞動合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乙方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任務。
三、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生產、工作條件: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配備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工資標準:_________;
2、_________。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前的工資、醫療等各項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醫療終結後,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臨時工要求另謀職業的,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時間長短、傷殘程度付給乙方3至6個月本人工資總額的一次性補助費。
2、臨時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間與勞動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醫療待遇,並按下列情況享受勞動保險待遇:連續工作不滿6個月的,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連續工作超過6個月,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補助費。
3、乙方在合同期間死亡,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發現乙方不符合“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招用條件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未痊癒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工單位規定,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後果的;
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用工單位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參軍、考入中等以上學校或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的;
用工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方可到臨時工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有關規定繳納。
十、其它雙方協商事項: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乙方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單位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____________(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臨時(季節)工。為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在合同期內,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到___________車間(部門)從事臨時性生產(工作)。
2.甲方對乙方應完成的生產、工作任務提出具體要求: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遵照國家有關本行業職工的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改善勞動環境,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並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技術培訓。
四、工資、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甲乙雙方根據《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第五條商定,執行____________工資形式(日工資、月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百元含量包乾等),工資金額為____________;
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甲方應按日付給乙方待工費;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等,按《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執行。
4.乙方政治上應與甲方固定工一視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
(一)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醫療期為三個月)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經教育無效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整頓期間的。
(二)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經甲方同意,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六、勞動紀律和獎懲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用工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生產操作規程,保證完成生產任務。對國家、企業作出貢獻或違反勞動紀律、國家法令,甲方依《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企業規章給予乙方獎勵和懲處。
七、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經簽訂,甲方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終止和解除合同。其中一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必須給予賠償。
十、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向市(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當地勞動行政機關鑑證部門鑑證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應妥善儲存,如有遺失,需及時申報鑑證機關。
十二、本合同不得代簽,不得塗改,否則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現在屬於臨時用工人員,為明確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自願原則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協議期限及地點
本協議每天自乙方到達甲方的工作場地簽到起至當天離開簽到結束。本協議適用於本專案施工全過程,簽訂一次有效期到本專案簽署竣工證明檔案前有效,不再重複簽訂。簽到現場之外的人員活動時間不包含在本合同內,發生一切後果自負。
專案名稱: 負責人: 施工地點:
二、甲乙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作業人員清楚交接作業安全方法措施,並在作業過程中嚴格貫徹執行,如對所從事工作無勞動能力和技能,可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具有從事該工作的獨立工作能力。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嚴肅安全勞動紀律,規範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或作業。
5、發生事故時,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向乙方告知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危險源,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
2、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須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3、對乙方相對固定人員應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
4、對乙方作業中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巡查中發現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1、乙方被僱傭時必須明確表明自己的身體狀況,不得隱瞞;如乙方在崗期間由於身體狀況不好或疾病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
2、乙方在甲方地點施工期間嚴禁喝酒,嚴禁帶電作業。
3、乙方在工作過程中不得超越甲方佈置的工作範圍,嚴禁從事任何電氣執行裝置的操作、如有可能觸及或接近帶電裝置的情況時;必須停止工作,主動與甲方現場工作負責人聯絡,待採取安全措施並經甲方現場工作負責人許可後方可繼續工作。
4、現場施工時,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及甲方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因乙方人員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關安全指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在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嚴禁違章操作;嚴格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電工、起重、焊接、高空必須持證上崗。
6、乙方在施工時嚴格按照規定正確使用勞保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穿膠底鞋,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天及五級以上大風禁止室外高空作業,如搭、拆腳手架等。
7、乙方嚴禁擅自在工棚、臨建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等明火源以及汽油、柴油等發電裝置,嚴防火災事故以及氣體中毒事故發生;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和亂堆亂放易燃物品。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禁“三違”作業,嚴禁野蠻施工。
若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同時甲方有權與其解除僱傭關係。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即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名(手印):
乙方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