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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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為了推動我國________專案體育運動的發展,防範體育賽事舉辦過程中的風險,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賽事承辦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組委會,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險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險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保險範圍
1.被保險人依法應對第三者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2.被保險人應付的訴訟費用和保險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與處理事故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二條 保險責任
在本保險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列明的地域和業務範圍內因經營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應付索賠人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
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
第三條 除外責任
乙方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3.1被保險人根據與他人協議應承擔的責任,但即使沒有這種協議,被保險人仍應承擔責任不在此限。
3.2對為被保險人服務的任何人所遭受的傷亡責任。
3.3對下列財產損失的責任:
3.3.1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或僱傭人員所有的財產或由其控制或由其保管的財產;
3.3.2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或僱傭人員因經營業務一直使用和佔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築。
3.4由於下列各項引起的損失或傷亡責任:
3.4.1屬於被保險人的或其所佔有或以其名義使用的任何牲畜、腳踏車、車輛、火車頭、各類船隻、飛機、電梯、起重機、電車或其他升降裝置;
3.4.2地震、洪水、煙燻;
3.4.3有缺陷的衛生裝置或任何型別的中毒或任何不潔或有害的食物或飲料;
3.4.4大氣、土地、水汙染及其他汙染;
3.4.5由被保險人做出的或認可的醫療措施或醫療建議。
3.5由於震動、移動或減弱支撐引起任何土地、財產、建築物的損壞責任。
3.6由於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衝突、恐怖活動、謀反、政變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後果所致的責任。
3.7由於罷工、暴動、民眾騷亂、惡意行為直接或者間接引起的任何後果所致的責任。
3.8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3.9由於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及放射性汙染引起的直接或間接責任。
3.10罰款、罰金或懲罰性賠款。
3.11保險合同所約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第四條 賠償處理
4.1若發生本保險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訴訟時:
4.1.1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對索賠方不得作出任何責任承諾或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在必要時,本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接辦時任何訴訟的抗辯或索賠的處理;
4.1.2本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費用向任何責任方提出索賠的要求。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不得接受責任方就有關損失作出的付款或賠償安排或放棄對責任方的索賠權利,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將由被保險人承擔;
4.1.3在訴訟或處理索賠過程中,本公司有權自行處理任何訴訟或解決任何索賠案件,被保險人有義務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資料和協助。
4.2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1年。
第五條 其他事項
5.1甲方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對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付諸實施。
5.2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後,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5.3為便於調查,被保險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5.4為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採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乙方可予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保險專案保額為限。
5.5保險內容如有變化(如保險專案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保險金額應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手續。
5.6甲方及其代表對上述規定的義務,如故意不執行,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索賠和賠款
6.1甲方向乙方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證明單據,作為索賠依據。
6.2乙方的賠款以恢復投保專案受損前的狀態為限,受損專案的殘值應予扣除。
6.3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專案或予以修理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保險金額。
6.4保險金額如低於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為甲方自保,乙方僅按保險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6.5乙方賠付損失後,如需恢復原保險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保險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6.6本保險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保險的存在,不論為甲方或他人投保,或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乙方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方式:
7.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7.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簽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關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簽字蓋章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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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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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推動我國________專案體育運動的發展,防範體育賽事舉辦過程中的風險,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賽事承辦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組委會,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_____公司,是本合同的_____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_____範圍
1.被_____人依法應對第三者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2.被_____人應付的訴訟費用和_____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與處理事故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二條 _____責任
在本_____有效期內,被_____人在_____合同列明的地域和業務範圍內因經營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_____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被_____人應付索賠人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_____'公司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
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_____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
第三條 除外責任
乙方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3.1 被_____人根據與他人協議應承擔的責任,但即使沒有這種協議,被_____人仍應承擔責任不在此限。
3.2 對為被_____人服務的任何人所遭受的傷亡責任。
3.3 對下列財產損失的責任:
3.3.1 被_____人或其代表或僱傭人員所有的財產或由其控制或由其保管的財產;
3.3.2 被_____人或其代表或僱傭人員因經營業務一直使用和佔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築。
3.4 由於下列各項引起的損失或傷亡責任:
3.4.1 屬於被_____人的或其所佔有或以其名義使用的任何牲畜、腳踏車、_____、火車頭、各類船隻、飛機、電梯、起重機、電車或其他升降裝置;
3.4.2 地震、洪水、煙燻;
3.4.3 有缺陷的衛生裝置或任何型別的中毒或任何不潔或有害的食物或飲料;
3.4.4 大氣、土地、水汙染及其他汙染;
3.4.5 由被_____人做出的或認可的醫療措施或醫療建議。
3.5 由於震動、移動或減弱支撐引起任何土地、財產、建築物的損壞責任。
3.6 由於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衝突、_____活動、謀反、政變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後果所致的責任。
3.7 由於_____、_____、民眾_____、惡意行為直接或者間接引起的任何後果所致的責任。
3.8 被_____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3.9 由於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及放射性汙染引起的直接或間接責任。
3.10 罰款、罰金或懲罰性賠款。
3.11 _____合同所約定的應由被_____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第四條 賠償處理
4.1 若發生本_____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訴訟時:
4.1.1 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_____人或其代表對索賠方不得作出任何責任承諾或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在必要時,本公司有權以被_____人的名義接辦時任何訴訟的抗辯或索賠的處理;
4.1.2 本公司有權以被_____人的名義,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費用向任何責任方提出索賠的要求。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_____人不得接受責任方就有關損失作出的付款或賠償安排或放棄對責任方的索賠權利,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將由被_____人承擔;
4.1.3 在訴訟或處理索賠過程中,本公司有權自行處理任何訴訟或解決任何索賠案件,被_____人有義務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資料和協助。
4.2 被_____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1年。
第五條 其他事項
5.1 甲方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對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付諸實施。
5.2 發生本_____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後,被_____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5.3 為便於調查,被_____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5.4 為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採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乙方可予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_____專案保額為限。
5.5 _____內容如有變化(如_____專案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_____金額應調整等),被_____人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手續。
第六條 索賠和賠款
6.1 甲方向乙方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證明單據,作為索賠依據。
6.2 乙方的賠款以恢復投保專案受損前的狀態為限,受損專案的殘值應予扣除。
6.3 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專案或予以修理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_____金額。
6.4 _____金額如低於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為甲方自保,乙方僅按_____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6.5 乙方賠付損失後,如需恢復原_____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_____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6.6 本_____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_____的存在,不論為甲方或他人投保,或不論該_____賠償與否,乙方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方式:
7.1 提請北京_____委員會按照該會_____規則進行_____;
7.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簽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關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簽字蓋章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辦公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
辦公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為了保障體育賽事的成功舉辦,籌集賽事運作資金,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賽事贈與協議。
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運作機構,負責統一辦理賽事捐贈工作的單位;乙方是有意捐贈賽事的企業法人,資信良好,且熱衷並積極參與中國體育事業的單位,願意按本協議約定捐贈資金(或產品)。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1.1“區域”是指在中國內地境內。
1.2“贈與賽事”是指。
1.3產品/服務是指。
第二條捐贈資金的支付和實物的交付
2.1乙方無償捐贈甲方資金共計人民幣(大寫)萬元。
支付期限:乙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將捐贈資金交付給甲方;
甲方銀行賬號:
開戶行:
戶名:
2.2乙方無償捐贈甲方產品/服務,其市場價值不低於人民幣(大寫)萬元,(產品/服務清單見附件1)。
交付時間: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於年月日前將產品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交付手續。
交貨地點:。
地址:。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2.3乙方產品有瑕疵或存在質量問題的,甲方有權將產品退回乙方,並可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三條甲方義務
3.1在乙方交付本協議約定的資金/產品後,應向乙方頒發榮譽證書和紀念牌匾,以示感謝;
3.2協助乙方完成資金/產品的劃轉和交接工作,並出具相關手續;
3.3甲方保證將乙方提供的產品/資金用於,不得用於其他商業行為。
第四條乙方義務
4.1按時將捐贈資金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按時將實物運往甲方指定的地點。
4.2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和所屬行業的質量標準,不得含有對人體有害的成分,不得含有國際奧委會所限制的,包括但不限於興奮劑等藥物成分。
若需進行興奮劑檢測,則還應提供相關的待檢產品和費用。
同時,乙方還應保證捐贈產品符合我國技術、保密和材質要求。
交付時所提供產品的保質期不少於10個月,所提供服務的使用期亦不少於10個月。
4.3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開戶銀行及賬號、衛生檢測報告和產品質量合格證書等一切與企業資質有關的資料,以上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2。
4.4在產品推廣和營銷活動中,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不損害、和甲方的名譽。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本次訂約行為進行任何商業宣傳。
第五條保密
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中所有內容和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獲悉的有關對方的保密資訊進行嚴格保密。
除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向第三方披露外,接收保密資訊的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聘請的律師、會計師除外)披露保密資訊或其中任何部分。
第六條區域限制
本協議僅在本協議約定的區域範圍內有效,乙方在區域範圍外不享有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如果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守約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2乙方應當保證交付產品的質量和效能與其產品說明書或廣告上表述的相一致,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退還乙方產品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8.1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許可權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8.2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九條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那麼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
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
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
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SARS)]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無須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0.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
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應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只能選擇一種)
11.1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1.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其他
12.1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視為正式生效。
12.2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2.3甲乙雙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
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
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為限。
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2.4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2.5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後的違約行為做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
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2.6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2.7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
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
12.8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2.9本合同正本壹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效力。
12.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