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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協議(通用22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13W

抵押協議 篇1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協議(通用22篇)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因需向順位(後位)抵押權人提供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門牌)、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號的房地產作為抵押物。

一、本抵押權順位(優先受償權益)一直在前位抵押權之後。

二、前位抵押權人申請登出抵押權登記,再次申請抵押權登記的,申請登記的債權數額少於或等於原登記的債權數額的部分,仍為前位抵押權,無需告知順位(後位)抵押人或經其書面同意,前位抵押權人無需與抵押人協議約定抵押權順位(優先受償權益)。

順位(後位)抵押權人簽字(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簽字(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____日

抵押協議 篇2

貸款人: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簽訂如下最高額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借款最高餘額: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5、利率為月息__________‰。

6、還款方式:按月償還利息;單筆借款到期,清息還本。

第二條 借款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瞭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係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 抵押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抵押資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監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5、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係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轉讓、出租等形式處置抵押物;

7、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時,必須在事故發生3日內向貸款人報告,並提供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重新設定抵押;

8、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應當優先償還借款本息;

9、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 貸款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對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債務、財產、經營等情況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規定以外的費用;

4、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 借款實行“一次核定、週轉使用、隨用隨貸、餘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最高餘額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等內容以借款借據為準。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貸款人及借款人協商對合同條款履行進行變更的,除借款期間和最高餘額外,不需徵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對變更後的合同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八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 天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可以展期。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抵押協議 篇3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方與債務人______________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以下稱“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簽字)

2、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3、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1、擔保的主債權為編號為的主合同項下的本金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利息計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乙方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的登記

如果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屬於法律規定需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並在登記手續辦妥後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檔案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保險

1、乙方應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於或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於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並應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後,乙方應將保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並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採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助,並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出租等情況。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提供新的擔保。

2、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鑑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3、乙方應合理使用並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並按甲方的要求辦理保險。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5、乙方應配合甲方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乙方應在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日內,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乙方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7、乙方應配合甲方實現抵押權並不會設定任何障礙。

8、主合同變更的,乙方仍願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2)乙方未按第六條第1項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第八條保證條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佈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3、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其餘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八條1項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均需向本合同簽訂地民法院起訴。

抵押人:___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

見證日期: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

抵押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議,就交換駕駛各自擁有的汽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車牌號_________的_________汽車,乙方擁有車牌號_________的_________汽車。

二、交換駕駛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時______分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時______分。

三、交換駕駛範圍:_____市區內。

四、交換時甲方汽車裡程表資料為____________公里,乙方汽車裡程表資料為____________公里。

五、甲方駕駛證號________________,駕齡______年;乙方駕駛證號________________,駕齡______年。

六、雙方在交換駕駛協議期內,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及其他相關法律,如因對方違反產生的一切後果及費用,由違反方承擔。

七、在交換駕駛過程中,應愛惜對方汽車,不得損壞對方車輛,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時間:_______

抵押協議 篇5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權人(貸款人):交通銀行 分行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 年 月 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後,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並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後,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 (房產商) 購買的位於 處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 。該房產建築平方米銷售價為 元,共 元。抵押人已於 年 月 日與房產商簽訂了 ,並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併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並委託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並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託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並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於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檔案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後,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託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於還本付息。如有結餘,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簽字日期:    代表:

見證律師:   簽字日期:

見證日期:

簽字地點:

抵押協議 篇6

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型號及車牌號:____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評估機構評估,上述車輛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車輛權屬清楚最新車輛抵押合同範本最新車輛抵押合同範本。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車輛現由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危害抵押車輛價值事由時、或甲方不按時履行主合同、或甲方出現財政危機,嚴重危害主債權的實現時,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式處理抵押車輛,清償債務本息

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最新車輛抵押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車輛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抵押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我公司簽訂的貸款合同規定,由我公司以自有財產作抵押,______行同意向我公司發放總金額為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此,特設定本抵押書。

本抵押書為無條件和不可撤銷的,為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抵押物(附詳細抵押物清單及抵押人所有權證明)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_

5.存放地點:__________

6.保險險種及金額:__________

二、抵押人即借款人宣告與保證

1.本抵押書第一款所列用作貸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轉讓過,今後在本抵押書有效期內,也不會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轉讓。

在本抵押書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無缺,並同意隨時接受______行的監督檢查。

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將立即負責補足。

3.上述第一款所列抵押品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保險公司分公司投保,並辦妥以______行為第一受益人的權益轉讓手續。

三、抵押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件一項或數項時,______行有權依照規定程式及方式處理抵押物,以所得款優先償還______行在本抵押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費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書中所作的宣告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抵押人有其他違反本抵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或本抵押書規定事項。

對______行根據本抵押書及本抵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處理抵押物,以清償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抵押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抵押書自抵押人有效簽章後生效。

2.本抵押書將持續有效,直至本抵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抵押協議 篇8

編號:

抵押權人:代表人:

通訊地址:

電話:

抵押人:

代表人:

通訊地址:

電話:

為確保合同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總價值為_元整,即_元,用於本次融資的抵押擔保額為——元整,即——元。

3.抵押期限為。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範圍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三條抵押物登記

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後天內,執主合同、本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權屬證書及其它相關檔案到抵押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抵押權人。抵押人應全力配合抵押權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贈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2.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權利義務

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3.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嚴格按照主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提前實現抵押權。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抵押物,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六條抵押人宣告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准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3.抵押人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4.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1.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後,抵押物權消失。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超過應償還部分的,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3.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再行使抵押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抵押財產。

2.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抵押權人視情況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並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該債權總額%的違約金。

3.抵押人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許可權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的違約金。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仲裁或訴訟。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財產權屬證明檔案及相關檔案退還抵押人。

3.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份,相關登記部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抵押人: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抵押協議 篇9

鑑於中國銀行____分行(以下簡稱“中行”)應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要求,就聯合牽頭人為公司安排的銀團貸款,同意向____公司(以下簡稱“代理行”)和____銀行(以下簡稱“聯合牽頭行”)出具擔保函,公司及其股東,即公司(以下簡稱“股東”)與中行簽訂本行業股權抵押簡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證承擔以下責任:

第一條 公司同意將____大廈的建築物及其所屬的一切設施、財產、公司的營業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權利(以下統稱“一切資產”)抵押給中行,中行對一切資產擁有第一抵押權和第一留置權,股東同意將上述一切資產的股東所有權及股東對公司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股權”)抵押給中行,但股東在本抵押合同項下對中行的責任只限於其股權。

第二條 在____大廈的建造期間,由於一切資產尚未全部形成,公司同意將與____大廈的建造有關的以其為“受益人”、“臺頭人”、“收貨人”的履約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及其一切有價證券與物權憑證先行抵押給中行。

在____大廈建築物區屬於公司所有的一切裝置、材料、財產等也抵押給中行。

第三條 ____大廈建成開業後,公司同意將其所擁有的一切資產,無論是固定資產或是流動資產,無論是現時或將來存放在任何銀行的任何種類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壓給中行。

第四條 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賦予的權力之前,公司有權使用和經營____大廈,並且在正常的業務範圍內運用一切資產。

第五條 在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對____大廈建造有關的履約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的任何賠償,需付給公司用以完成____大廈和維持正常營業及償還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在公司沒有違反貸款合同中償還貸款本金及所發生的利息的規定,並且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按照貸款協議和股東間簽訂的____公司合同(以下簡稱為“合資合同”)的規定給股東分配紅利,已分配的紅利為股東的私有財產,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條 公司和股東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擔保函項下的付款責任,向銀團償還了部分或全部擔保金額,或公司、或股東違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條款,中行在公司和股東收到中行發出書面通知書七天後可自動取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

中行同意如果公司或股東在上述七天之內,按照要求補償中行的一切損失或彌補該違約行為外,中行將不實施其取得所有權的權力。

第八條

(1)公司和股東同意:中行一經獲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即可自己或通過一個指定人佔有並按商業做法經營____大廈,或在各股東先行決定不購買____大廈後,中行隨意處理一切資產和股權。

其順序為:中行和各股東將對價格進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內無法在買賣價格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中行即可以出售時能夠取得的最好價格,自由地向任何購買者包括各股東出售其在____大廈中的權益(但應考慮各股東推薦的可能的購買者)。

(2)中行可用經營或出售所得的款項來補償其損失。

(3)如果營業或出售所得足以補償中行所受損失,所剩款項將根據合資合同中各方的權利支付給公司或其股東。

如果公司或其股東已補償了中行所受損失,從而中行未出售____大廈,一切資產和股權將退給公司和各股東。

第九條 公司和股東向中行保證:

(1)公司、公司在____註冊登記,均為信譽良好的法人。

與本合同有關的各方簽字人均是經過各該方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授權批准的代表,有權代表該方簽訂本合同。

(2)公司按時向中行提供____大廈在建造中和經營中的有關檔案和財務報表,使中行能瞭解____大廈的建設、經營情況和收支狀況。

(3)中行有權審查公司的一切帳目和業務檔案,有權出席旁聽公司舉行的董呈會議(無投票權),對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公司對____大廈的一切資產妥善維修和保養,並按資產的實際價值投保各種必要的保險。

(5)未經中行同意,公司不得向任何銀行、企業或私人借款,但中行應同意公司發展其正常業務的貸款,包括流動資金。

即使經同意借款後,其它債權人的權益不得先於中行(聯合牽頭人組織的銀行貸款除外)。

(6)未經中行同意,公司不得出售、轉讓、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其資產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經營範圍內的補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協議,及正常經營範圍之內的其它業務除外,當任何一個股東將部分或全部股份轉讓,該受讓人必須是中行認可的。

股東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將由受讓人承擔。

本條款的解釋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礙____大廈在正常的業務範圍內的經營。

第十條 由本抵押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經友好協商仍不能得到解決,應交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最終的。

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必須以書面形式發出,按下列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當事人。

(或按收件人____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

中國銀行____分行

信貸部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

回號: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

抵押協議 篇10

甲方 :

乙方 :

甲方現將牌照為 車輛抵押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車輛品牌 ,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顏色 ,抵押價格為 元。

二、抵押期限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三、甲方保證是上述車輛的原車主,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和所有權,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使用權。

四、抵押車輛時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的權屬,權利證書以及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該車輛以後不會變質為盜搶、詐騙、租賃、逃逸車輛,如發生的與保證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七、該車輛抵押前,應當面把車內的貴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間甲方車內的'遺留物品丟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者,24小時後,乙方將享有該抵押車的轉讓、出售、再次轉押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理權和車輛使用權。

九、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租賃、盜搶車輛,是屬於合法手續車輛,如出現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抵押協議 篇11

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願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與銀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金額_______萬元,用於。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並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佔管。

四、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_年,隨___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複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佔管抵押物採取下列方式:_________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使用:_________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檔案由抵押權人佔管:_________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_________

七、抵押人對自己佔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佔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佔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

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佔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檔案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佔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檔案、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___元,本協議生效後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採取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

配:_________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佔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後所餘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抵押權人將自己佔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檔案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於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_________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說明:_________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為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檔案。一式____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________份。

抵押人(公章):________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_日

抵押協議 篇12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願以“抵押物清單”(附件)所列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擔保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金額_________元,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用於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六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七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 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七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四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六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協議 篇13

甲方(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承諾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償還清欠甲方的全部欠款,如有逾期,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按照銀行五年期貸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2、乙方願意以其擁有的位於的房產壹套作為本協議項下欠款本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差旅費等)的抵押擔保。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效或部分無效,本協議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3、抵押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協議有關的全部款項及利息為止。

4、乙方保證對抵押房產具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有權提供該房產設定抵押擔保。

5、抵押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由乙方負責在本協議簽署後2日內辦理並承擔相應費用,如有逾期,須額外承擔欠款額20%的違約金;經甲方催告,乙方仍然拖延辦理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欠款及應付利息。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撤回抵押擔保,否則須提前償還甲方的全部欠款及應付利息。

7、抵押物如果發生毀損、滅失,乙方須及時按照甲方的要求重新提供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欠款及應付利息。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為抵押房地產投保財產險,並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財產險投保金額以抵押房地產價值為準,保險期限不短於債務期限。乙方應按時支付保費,並履行保險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在本協議項下債務本息和費用還清前,乙方須辦理續保手續,否則,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正本由甲方保管,乙方清償本協議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後,甲方將保險單正本退還給乙方。

9、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裁決。

10、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剩餘一份用於辦理抵押登記。

12、本協議由簽約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協議 篇14

抵押人:______企業性質:______

立協議人:

抵押權人:銀行_______行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人建設銀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定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願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行於__年__月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金額____萬元,用於____。貸款期限為__年__月至__年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所 權或經營管理權)。並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佔管。

四、____抵押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抵押期限為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複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佔管抵押物採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使用: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檔案由抵押權人佔管:

產權證書:________,共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共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萬元;

證明檔案:________,共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七、抵押人對自己佔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好,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佔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佔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佔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檔案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佔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檔案、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元,本協議生效後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採取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佔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後所餘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抵押權人將自己佔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檔案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於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1.

2.

3.

(說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時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為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檔案。一式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____份。

股份制企業、合資合營企業、承包經營企業董事會或發包人稽核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協議 篇15

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抵押協議 篇16

合同頁數:_________________共頁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質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質物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權利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願將車輛(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作為質押物在乙方處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自願承擔所有糾紛產生的費用)。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借款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質押借款綜合費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日息‰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日綜合費用共計元。逾期超五日甲方未能償還本金,且未支付相應利息則乙方將終止合同並按規定處置抵押物。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將抵押物相關品(詳見抵押物清單)交由乙方暫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押物及暫管物品掛失、轉讓或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質押期間質押物必須交由乙方暫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質押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押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乙方將會處置質押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押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押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諾宣告: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按合同處置,甲方應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附《質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有關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抵押協議 篇1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

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責任。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抵押協議 篇1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銀行縣支行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由貸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計劃按時、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總額為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表。

分期還款計劃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金額(大寫)_______月利率_______用途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本金_______

二、貸款方如不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並按規定收取罰息。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計劃用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價值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貸款方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內,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貸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證機關及各一份。

十、本協議書經借貸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 借款單位(人):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 財會人: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貸款單位(人):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公證機關:__________

公證機關負責人: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抵押協議 篇19

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抵押物事項:________________

1)、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_______房權字第__________號房屋共有權證:_________________房共字第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證: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

2)、名稱:________________

3)、座落: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地面積: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地產價值: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範圍: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

4、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5、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

6、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7、甲方以位於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建陽市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8、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

9、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1、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12、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13、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管處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協議 篇20

物業股權抵押合同

鑑於中國銀行 行(以下簡稱)應 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的要求,就聯合牽頭人為XX公司安排的銀團貸款,同意向 公司(以下簡稱"代理行")和 銀行(以下簡稱"聯合牽頭行")出具擔保函,XX公司及其股東,即B公司(以下簡稱"股東")與簽訂本行業股權抵押簡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證承擔以下責任:

第一條 XX公司同意將 大廈的建築物及其所屬的一切設施、財產、XX公司的營業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權利(以下統稱"一切資產")抵押給,對一切資產擁有第一抵押權和第一留置權,股東同意將上述一切資產的股東所有權及股東對XX公司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股權")抵押給,但股東在本抵押合同項下對責任只限於其股權。

第二條 在 大廈的建造期間,由於一切資產尚未全部形成,XX公司同意將與 大廈的建造有關的以其為"受益人"、"臺頭人"、"收貨人"的履約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及其一切有價證券與物權憑證先行抵押給。在 大廈建築物區屬於XX公司所有的一切裝置、材料、財產等也抵押給。

第三條  大廈建成開業後,XX公司同意將其所擁有的一切資產,無論是固定資產或是流動資產,無論是現時或將來存放在任何銀行的任何種類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壓給。

第四條 同意在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賦予的權力之前,XX公司有權使用和經營 大廈,並且在正常的業務範圍內運用一切資產。

第五條 在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對 大廈建造有關的履約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的任何賠償,需付給XX公司用以完成 大廈和維持正常營業及償還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在XX公司沒有違反貸款合同中償還貸款本金及所發生的利息的規定,並且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XX公司可以按照貸款協議和股東間簽訂的 公司合同(以下簡稱為"合資合同")的規定給股東分配紅利,已分配的紅利為股東的私有財產,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條 XX公司和股東同意,一旦履行其擔保函項下的付款責任,向銀團償還了部分或全部擔保金額,或XX公司、或股東違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條款,在XX公司和股東收到發出書面通知書七天後可自動取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同意如果XX公司或股東在上述七天之內,按照要求補償一切損失或彌補該違約行為外,將不實施其取得所有權的權力。

第八條 (1)XX公司和股東同意:一經獲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即可自己或通過一個指定人佔有並按商業做法經營 大廈,或在各股東先行決定不購買 大廈後,隨意處理一切資產和股權。其順序為:和各股東將對價格進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內無法在買賣價格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即可以出售時能夠取得的最好價格,自由地向任何購買者包括各股東出售其在 大廈中的權益(但應考慮各股東推薦的可能的購買者)。

(2)可用經營或出售所得的款項來補償其損失。

(3)如果營業或出售所得足以補償所受損失,所剩款項將根據合資合同中各方的權利支付給XX公司或其股東。如果XX公司或其股東已補償了所受損失,從而未出售 大廈,一切資產和股權將退給XX公司和各股東。

第九條 XX公司和股東向保證:

(1)XX公司、B公司在 註冊登記,均為信譽良好的法人。與本合同有關的各方簽字人均是經過各該方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授權批准的代表,有權代表該方簽訂本合同。

(2)XX公司按時向提供 廈在建造中和經營中的有關檔案和財務報表,使能瞭解 大廈的建設、經營情況和收支狀況。

(3)有權審查XX公司的一切帳目和業務檔案,有權出席旁聽XX公司舉行的董呈會議(無投票權),對XX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XX公司對 大廈的一切資產妥善維修和保養,並按資產的實際價值投保各種必要的保險。

(5)未經同意,XX公司不得向任何銀行、企業或私人借款,但應同意XX公司發展其正常業務的貸款,包括流動資金。即使經同意借款後,其它債權人的權益不得先於(聯合牽頭人組織的銀行貸款除外)。

(6)未經同意,XX公司不得出售、轉讓、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其資產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經營範圍內的補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協議,及正常經營範圍之內的其它業務除外,當任何一個股東將部分或全部股份轉讓,該受讓人必須是認可的。股東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將由受讓人承擔。本條款的解釋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礙 大廈在正常的業務範圍內的經營。

第十條 由本抵押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經友好協商仍不能得到解決,應交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最終的。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必須以書面形式發出,按下列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當事人。(或按收件人 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  

中國銀行 分行 信貸部

地址:

電話:

XX公司:

地址:

電話:

B公司:

地址:

電話: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通訊來往:

1.如果以電傳發出,以收到電傳回號;

2.如果以信件發出,傳送至上述地址即視為妥善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包括已經公佈並生效的一切與抵押有關的適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國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參照國際商業慣例執行。

第十三條 本抵押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為貸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為止。如果根據保函履行了其付款義務,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將延至保函項下所付金額全部得到償還時為止。

第十四條 執行本抵押合同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證費將由XX公司負擔。

第十五條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國銀行 分行(蓋章)

代表人: (簽字)

XX公司:(蓋章)

代表人: (簽字)

B公司:(蓋章)

代表人: (簽字)

訂立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訂立合同地點:

抵押協議 篇21

甲方:

乙方:

乙方現有 輛,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

甲乙雙方就欠款及車輛抵押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現欠甲方欠款 ,乙方願意以自己的車輛作抵押。

2、抵押期限為一個月,如乙方到期不還欠款,則乙方的車輛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行駛乙方車輛所有的權力,所欠消費貸款由乙方還清後,乙方負責將一切過戶車輛手續提出,交予甲方,甲方取得乙方車輛的所有權。

3、該車20--年 月 日前所有事故責任、民事責任,經濟糾紛等一切事務均由乙方負責。

4、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訂後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如乙方未能按上述條款履行,由乙方和擔保人承擔一切責任。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 月 日

抵押協議 篇22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 年____月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 ____市____鎮,面積為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 甲、乙雙方特別宣告,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檔案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 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 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三)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 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單

2. 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戶行、帳號等。)

甲方: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