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合同樣本

規劃專案編制合同(通用3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5.45K

規劃專案編制合同 篇1

發包人:

規劃專案編制合同(通用3篇)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專案編制,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現行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規劃專案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中標檔案。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但不僅限於此):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國家現行有效的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省(自治區)層級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

第三條 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檔案)。

3.3 發包人書面要求及委託書。

3.4 來往函件。

第四條 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

專案名稱:

專案所在地:

編制階段:

專案規模:

序號分專案名稱用地面積(公頃)設計費(萬元)

合計

說明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

2

說明其他有關資料詳見基礎資料收集清單;

資料調查表格和清單由發包人提供;

專案編制過程中如有需要補充收集的資料,則在工作過程中補充增加。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

2

說明各階段成果實際提交日期以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日期為主,由於發包人原因使專案進度延緩或者停止,則設計人交付成果時間相應順延。

完成期限原則上以發包人提交完整的資料之日開始起算。

發包人要求增加提交成果數量,超出部分列印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七條 費用

7.1 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經商定,本合同的規劃設計費為:

人民幣 元整(¥ )(其中不含稅設計費¥ ,稅金合計¥ )。

7.2 編制期間如遇規模或內容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另行簽訂收費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條 支付方式及進度

付費次序佔總設計費比例(%)付費金額(元)付費時間

130%(預付款)111,000.00本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合同結算時,預付款抵作設計費)

230%111,000.00

330%111,000.00

410%111,000.00

合計——

說明

8.1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8.2 非因設計人編製成果質量問題,發包人對編制檔案不審批或緩慢審批超過半年的,發包人均應按照合同進度支付設計費。

8.3 設計人在收到設計費 10 日內開具 □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兩種發票選擇其中一種)給發包人。發包人必須提供其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戶名、賬號、開戶行、地址、稅務登記證號碼等資訊,並提供以上資訊的電子版本。如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必須提供能證明其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影印件(加蓋公章)。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9.1.2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預付款;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預付款,收到預付款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預付款,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9.1.5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2 設計人責任

9.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檔案順延的情形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設計人指派 擔任本專案的負責人。

9.2.2 設計人對規劃設計檔案在規劃編制過程期間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9.2.3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因自身單方原因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預付款。

9.2.4 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2‰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即每逾期付款一天,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一天。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規劃編制審批部門對規劃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按9.1.3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10.2 設計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設計成果,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2‰,但減收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10%。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調解不成時,可向合同簽訂地即南寧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通知與送達

13.1 雙方約定,雙方的業務聯絡一般情況下應通過雙方所指定的工作聯絡人進行,具體為:

甲方指定的工作聯絡單位和聯絡人為:

姓名: 手 機:

傳真: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乙方指定日常聯絡人聯絡方式:

姓名: 手 機:

傳真: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13.2 與簽訂及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函件或其他法律檔案,甲乙雙方均應向上述指定聯絡人及地址送達。以專人送達的,由指定聯絡人簽字之日為送達日;以信件或快遞方式送達的,以發郵後第三日為送達日;以電子郵件或手機資訊方式送達的,以傳送一方系統顯示的傳送成功之日為送達日。

13.3 雙方確認,本合同載明的各方地址為雙方真實有效通訊地址,一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後10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合同載明的地址仍為真實有效通訊地址。

13.4 上述送達地址和聯絡方式適用範圍包括雙方非訴時各類通知、合同等檔案以及就合同發生糾紛時相關檔案和法律文書的送達,同時包括在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式後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式。

13.5 合同送達條款為獨立條款,不受合同整體或其他條款的效力的影響。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4.2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4.3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4.4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伍 份。

14.5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設計人主要設計人員表

2、設計費明細計算表

發包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單位名稱: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年  月  日設計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公司客服:

院客服: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年  月  日

規劃專案編制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2國家及地方的有關工程勘查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工程設計專案的名稱、地點、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2.1工程專案的名稱:

2.2工程專案的地點:

2.3工程專案的規模:

2.4工程特徵及附註說明:

2.5工程專案的投資總額:

2.6工程專案的設計內容及標準: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檔案

第五條 設計費及支付方法

5.1甲方應支付本合同專案的估算設計費為 元。

5.2 支付方法為:

5.2.1本合同生效後七日內,甲方應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5.2.2乙方提交初步設計檔案後七日內,甲方應即再支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30%,計 元。(不含定金)

5.2.3 乙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檔案後七日內,甲方應即再支付估算設計總額的45%,計 元。(不含定金)

5.2.4施工結束後七日內, 甲方應即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計 元。(不含定金)

5.3 收費說明:

5.3.1 取費計算標準: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負責。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檔案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往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7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乙方責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

6.2.2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對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合同生效後,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6.2.5乙方交付設計檔案後,應參加有關部門設計審查會議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7.2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本工程專案中,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甲方委託乙方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了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於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其他約定事項 無

7.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建設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7.11本合同雙方簽章後,在30日內報專案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7.1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自20 年 月 日生效。

委託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規劃專案編制合同 篇3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合同指引:轉讓方為自然人的,需填姓名和身份證號,轉讓方為法人請寫全稱。)

鑑於:

一、aa公司(以下簡稱“專案公司”)是依中國法律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合法成立並存續的有限責任/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實收資本為____萬元,註冊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本協議簽訂時,___________公司/自然人出資______萬元,佔專案公司 ___ %股權;___________公司/自然人出資______萬元,佔專案公司 ___ %股權。

二、本協議簽訂時,專案公司已通過合法程式取得位於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稱為“該地塊”),專案公司債務不超 萬元 / 專案公司其他資產債權債務情況詳見資產負債清單。(可選擇適用)

三、甲方同意將專案公司100%的股權按本協議約定轉讓給乙方或乙方指定主體(以下統稱“乙方”),乙方同意受讓該股權。

四、甲方承諾,甲方將專案公司股權按本協議約定轉讓給乙方,不需進行任何公示,亦不需公開競價,並已取得相關權利人的認可。

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專案公司股權轉讓及合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釋義

除本協議另有特別註釋,以下詞語含義如下:

1、徵地拆遷補償費

本協議中的“徵地拆遷補償費”是指因該地塊被徵收(用),需向所有有權獲得補償的主體(單位、鎮、街道、村、社、承包戶、承租戶、個人等)支付的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費、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及水利、電力設施賠補費用、通訊設施賠補費用、地下管網安置補償、拆遷補償等全部費用。

2、包乾費

本協議中“包乾費”是指根據本協議約定,甲方履行完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取得專案公司100%股權並獲得該地塊的全部權益且無其他義務負擔,乙方應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股權轉讓金;因該地塊產生的出讓金、利息、滯納金、違約金、契稅、土地交易服務費、土地使用稅、徵地拆遷補償費、因容積率調整需補繳的出讓金及契稅、因用地性質調整需繳納的所有費用;因剝離專案公司資產、債權、債務所產生的所有稅、費;甲方履行本協議的收益等已發生的和甲方為履行本協議將發生的全部費用。

3、交地

本協議中的“交地”是指甲方負責完成將該地塊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電線杆(塔)、通訊設施、地下管網等拆遷安置補償完畢、並終止該地塊用地範圍內的所有租賃關係、承包關係及其他土地使用關係,並完成該地塊用地範圍內的一切補償,甲方完成以上義務後,將該地塊交乙方開發建設而無任何第三方阻止,乙方或乙方持股後的專案公司不需要再對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任何補償,無任何第三方因交地前的事由向專案公司主張權益或影響該地塊的開發建設。

4、交割日

本協議中的“交割日”是指甲方完成下列全部事項的當日:

甲方將專案公司____%股權過戶至乙方名下、專案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乙方指定人員(以乙方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為準);甲方將包括但不限於專案公司證照(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貸款卡、開戶許可證等)、印鑑(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等)、財務資料(賬冊憑證、發票、稅務申報等);該地塊的出讓合同、拆遷補償合同等所有合同、批覆、附圖、證件等以及專案公司所有合同、檔案、批覆原件移交乙方。

以上事項在同一日完成的,則當日為交割日;如無法在同一日完成的,則以最後事項完成的當日為交割日。

第二條該地塊

甲方承諾對該地塊情況的披露全面、真實、無遺漏,甲方承諾該地塊相關情況如下:

(1)權屬情況

“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 。專案公司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___方式取得該地塊__ 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現該地塊已簽訂出讓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取得國土證,國土證號分別為:______、______、 ______。

(合同指引:如已取得其它批覆、合同等,也需寫明詳細情況。)

該地塊的出讓金及契稅、土地使用稅等相關款項已全部繳清,並取得了完稅證明。

該地塊不存在土地閒置問題,無需繳納土地閒置費、滯納金、違約金等,不存在收地的風險。

該地塊不存在任何抵押擔保、與其他第三方合作、轉讓等情況,也不因甲方及專案公司的債務等原因被追索。

(合同指引:如有抵押擔保,需註明抵押擔保基本情況,包括貸款金額、貸款的利率、抵押面積、抵押期限、抵押權人名稱等並附抵押擔保合同;如有合作、轉讓,需甲方承諾解除原協議時間,並承擔相關費用和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2)規劃情況

該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______,總用地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淨用地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容積率為__ __,總建築面積不小於______平方米,可售/地上建築面積不小於____平方米,限高 米。

甲方負責將該地塊用地性質調整為______,容積率調至____,總建築面積調至____,限高調至 米。(如無需調整,則刪除本條。)

(3)現狀及拆遷情況

該地塊現為淨地,無任何拆遷,本協議簽訂後項目公司和乙方無須再支付任何徵地拆遷補償費。

(合同指引:如有拆遷,需註明已完成拆遷面積、未完成拆遷面積;已拆遷戶數,未拆遷戶數等。)

該專案尚未動工。專案公司及甲方未就該地塊對外簽訂工程、建設、設計等協議。

(合同指引:如動工,需註明工程、設計等合同簽訂情況,款項支付情況、工程建設進度等。)

(4)回遷安置情況

該地塊不存在任何回遷安置問題,專案公司也無需承擔任何異地安置的義務。

如有:

該地塊內需建回遷安置房的位置、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戶數、標準、性質(住宅、商業、辦公樓等)。

該地塊異地安置的位置、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戶數、標準、性質(住宅、商業、辦公樓等)。

第三條 具體操作程式

1、本協議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負責對專案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甲方應予全面配合,提供專案公司相關資料原件交乙方查閱,應乙方需要提交影印件,並保證提供的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在盡職調查後完成並不存在甲方在本協議中宣告不符事項後,雙方按本協議約定事宜展開實際操作,但乙方的盡職調查,並不代表乙方已對專案公司的實際狀況全部知曉認可,並不在任何程度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盡職調查完成後,如存在與甲方在本協議中承諾的事項有重大不符,則乙方享有單方解除權。

2、甲乙雙方同意,納入專案公司股權轉讓的資產(不包括本協議中未說明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

(1)與該地塊相關的完整權益、專案公司全部股權;

(2)已繳納的全部土地出讓金、稅費等全部投入形成的該地塊的資產、權益(本協議另有約定除外);

(3)已取得的及將取得的與專案公司有關的、與該地塊相關的各項批文、證照、規劃檔案等各種檔案、資料;

(4)專案公司全部印鑑、檔案、賬號、財會資料、原始憑證、發票等。

(合同指引:地上無拆遷,合同總金額較小的情況下,建議100%一次性過戶股權。)

本協議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將持有的專案公司____%的股權變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主體名下(以乙方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為準)。

4、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後___日,乙方可進場進行鑽探等前期工作。甲方負責本協議簽訂後___日內,向乙方交地。

5、甲方負責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日內,將該地塊用地性質調整為_______;將該地塊容積率調整為不低於_____,使該地塊上可售的總建築面積(不含回遷安置房面積)不少於_____萬平方米。

6、在甲方將專案公司___%(51%以上)股權過戶至乙方名下當日,甲方應向乙方移交專案公司的以下資料原件:。

(1)印章、印籤,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財務專用章、財務印鑑等;

乙方有權決定是否啟用新的公司印章、印籤。

(合同指引:無論是否啟用新的印章、印鑑,雙方應當簽字確認留印模。)

(2)證照,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開戶許可證、貸款卡、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國土證等(如有);

(3)財務賬簿、發票、收據等。

其中,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可計入土地成本、可在專案公司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稅前抵扣的發票不少於______,票據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並提供相關的合同及資料。

(4)與專案公司及該地塊相關的全部合同、檔案、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政府批文、證件等

7、甲方承諾專案公司負債不超過____萬元詳見:資產負債表。(根據實際情況可選是否附資產負債表)

8、因交割日前的事由產生的以及甲方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為實現本協議目的而產生的專案公司所有經濟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因交割日後的事由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9、 勞動人事

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建議乙方受讓51%股權前),甲方終止專案公司原有人員的勞動關係,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補償、賠償等全部費用,否則乙方直接從包乾費中予以等額扣減。

第四條 包乾費總額及支付進度

1、包乾費總額

(1)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甲方將專案公司100%股權及該地塊所有權益轉讓給乙方的包乾費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2、包乾費支付

(1)定金

乙方完成盡職調查後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合同指引:該地塊為淨地時,定金原則上不高於包乾費總額的10%)

(2)第一期包乾費

甲方完成本協議第____條第___款、第____條第___款的義務後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包乾費人民幣______萬元(含定金,大寫:______)。該款項直接/優先由於該地塊的拆遷、債權債務的剝離。

(2 ) 第二期包乾費

第一期包乾費支付後 個月內,且甲方完成本協議第____條第___款、第____條第___款的義務,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包乾費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該款項直接/優先由於該地塊的拆遷、債權債務的剝離。

(3)第三期包乾費

第二期包乾費支付後 個月內,且甲方完成本協議第___條第___款、第___條第___款的義務,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期包乾費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 _)。該款項直接/優先由於該地塊的拆遷、債權債務的剝離。

(4)剩餘包乾費

第三期包乾費支付後____個月內,且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包乾費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

3、包乾費調整

(合同指引:扣減款項時,不能壓在最後一期包乾費中扣減。)

乙方在支付各期包乾費時,有權代扣代繳甲方的個人所得稅。

4、包乾費支付方式

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匯出款項後,即視為乙方已經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支付義務,甲方內部之間對包乾費的分配與乙方無關。

甲方指定賬戶:

收款單位/收款人: ;

開戶銀行: ;

開戶賬號: 。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2、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符合公司法的規定,甲方股東內部之間相互放棄股權轉讓的優先受讓權,甲方保證所轉讓的股權未設定任何質押、贈與、轉讓等。

3、甲方承諾,股權轉讓完成前甲方擁有對該地塊涉及的財產及權益以及對所持專案公司股權享有完整的權利,不存在本協議中未列明的其它任何諸如擔保、質押、轉讓、合作等處理,專案公司涉及的財產及權益沒有第三方權利以及不存在本協議中未披露的債務,否則,應由甲方代專案公司即時進行清償,並放棄對專案公司進行追索的權利;或者同意乙方在應支付給甲方的包乾費中予以等額抵扣。甲方承諾在股權轉讓完成後,該地塊涉及的財產及權益真實合法。

4、關於專案公司的資產、債權、債務的剝離

5、本協議簽訂之日至交割日期間,專案公司暫停全部經營(即不產生任何負債)。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2、乙方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件、金額向甲方履行支付義務,但甲方逾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乙方的付款義務相應順延。

3、乙方承諾積極配合甲方履行本協議。

4、乙方依照承諾的開發建設期限、投資規模等,積極辦理與該地塊有關的報建、用地許可等手續,並對該地塊予以合理開發。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

(2)甲方逾期履行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已付包乾費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逾期達到___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自乙方發出解約通知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乙方已付的全部款項及違約金支付給乙方,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違約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數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如乙方逾期付款達到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單方毀約

如因一方原因致使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即任何一方中途擅自解除本協議、甲方拒不轉讓或者乙方拒不受讓本協議項下股權的、任何一方在協議中表述不實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或難以履行等的,則違約方需要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但依法律規定或本協議約定享有單方解除權的除外。

第八條 爭端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該地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與提交給工商管理部門進行股權變更登記或備案的檔案中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2、稅費承擔的約定:

3、甲方指定的通訊地址為:

收件人: 郵編:

乙方指定的通訊地址為:

收件人: 郵編: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或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或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