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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協商合同(通用21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6.71K

2023協商合同 篇1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

2023協商合同(通用21篇)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使用甲方提供的法制專題電視節目,達成本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自制的或享有可轉讓著作權的法制專題電視節目,供乙方依其通常使用之方式(含向公眾播放)使用,乙方不得侵犯甲方之署名權,不得再另行許可他人使用。

二、提供節目的數量按節目時長計算,平均每日提供_________分鐘,一年共計_________分鐘。

三、轉錄節目的載體(磁帶或其它載體)由乙方提供,甲方每兩週向乙方郵寄一次節目,郵費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履行地為甲方所在地,甲方交郵之時視同完成向乙方的交付。

四、乙方按節目時長向甲方支付使用費,單價為每分鐘_________元。

合同簽訂後五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半年費用共計_________元;預付郵費_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餘下半年的使用費和郵費。

五、甲方應盡力保證節目質量,乙方如有質量異議,應及時通知並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至_______止。

甲方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第一次向乙方交付可供兩週播出的節目。

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許可權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止。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單位蓋章後生效。

八、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單方違約或毀約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協商合同 篇2

工資協商合同(四)

二、根據政府公佈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為 萬元,比上年增(減) 萬元,同比增(減) %,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應達到 元,比上年增(減) 元,同比增(減) %。

三、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設定和發放辦法: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徵得工會和職工同意,並分別按以下辦法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1、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

2、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1)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小時工資標準150%的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200%的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3、乙方職工實行計件工資的,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甲方應按上述辦法支付乙方工資。

4、按上述辦法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乙方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方每月至少給乙方職工發放一次工資,並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不得以產品 、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如確因生產經營困難,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須事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月工資收入不得低於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經協商確定本年度企業內部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於 元。

七、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八、雙方認為需要協商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

2023協商合同 篇3

下面是關於民事訴訟庭後協商合同問題解答

甲方與乙方就房產交易糾紛一案,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共同信守,決不反悔。

一、房產歸甲方所有,甲方在在*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_______________元即案結事了,其他費用均由甲方負責,甲方完全同意,並自願放棄不足部份。

二、上述款項在簽訂本協議書時當場付清,雙方不得再為此事發生糾紛。

三、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確認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內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2023協商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以下稱為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以下稱為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1.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2.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3.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4.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臺。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4.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b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協商合同 篇5

工資協商合同範本(五)

九、對本協議未予明確的其它事項,雙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未予明確的,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本協議簽訂後,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對方應於7日內予以書面答覆,並與提出方共同進行集體協商。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集體合同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由協商雙方具體商定): 。

十三、本協議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後,應於7日內由企業將工資協議及說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後生效,並自生效之日起 日內,採取以下形式向全體職工公佈:

十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協議期滿即行終止。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業蓋章: 工會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協商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傢俱名稱、數量、價款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傢俱保修期為____月,在保修期內出現傢俱質量問題,由出賣人在____天內修理好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

第四條、定做傢俱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檢驗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名稱(章):買受人姓名(章):

住所:住所: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時間:

2023協商合同 篇7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節電器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買產品清單:

二、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用電裝置的詳細資料。

2、甲方負責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裝置使用操作培訓。

三、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電裝置的詳細資料。

2、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如期支付貨款給甲方。

四、運輸和安裝:

1、甲方負責將裝置運輸至乙方指定的地點,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如需甲方安裝除錯裝置,乙方需支付裝置的安裝除錯材料費,為合同總金額的%。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預付合同總金額的%,合計元給甲方,裝置安裝除錯完成後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合計元給甲方。

2、付款方式一律以銀行匯款、貸記憑證或支票形式支付,甲方不收取現金,否則後果自負。

六、售後服務:

1、甲方銷售之產品,主機出現故障三年內包換。

2、甲方銷售之產品,如屬甲方選用其他廠家之產品由甲方系統整合,則按照該廠家的售後服務條款執行。

七、違約責任:

1、甲方產品安裝除錯後節電率達不到預期效果,節電率每下降一個百分點,售價也同比例下調。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條款支付貨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權拆走裝置,乙方必須賠付合同金額%的違約金給甲方。

八、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甲乙雙方如遇爭議,按照本合同約定條款不能解決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備註條款:

甲方:

乙方: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電話:

電話: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合同章:

合同章:

日期:

2023協商合同 篇8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 信 地 址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

第三條 乙方工作時間為下列第種方式

、每週工作 日,分別為周 ;每日工作 小時。

2、其他:

第四條 甲方按乙方工作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 元,工資結算週期為 (日周 5日),工資發放時間為 ,工資發放方式為 (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

第五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六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第九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乙方可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年(月)。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乙方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個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技術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每週星期_________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三條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限為 年(月)。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 乙方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個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技術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為 元,(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每週星期 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三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雙方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或延續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 元。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

乙方:(簽名)

續訂勞動合同情況: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續訂至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2023協商合同 篇9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

第二條 工資協議

1、工資制度:公司實行(崗位工資制、動態結構工資制和崗位效益年薪制)等。

2、工資標準:工資最低標準為 元/月。

3、工資分配形式

(1)崗位工資制月收入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計件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組成。

(2)承包單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據效益確定,但從業人員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如公司正職 元/月;副職 元/月;中層正職 元/月;中層副職 元/月;辦事員1類 元/月;辦事員2類 元/月。)

4、工資目標

公司上年工資總額 萬元,預計本年工資總額達到 萬元,比上年增長 %。推行工資總額增長與企業經濟效益相掛鉤。

5、工資支付辦法

公司於每月 日前以 形式足額支付全體員工的工資。

6、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辦法

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二條、第五十一條、勞部發[1994]489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國發[1996]77號和《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1)產假、晚婚假、喪假、工傷假的準天數:

a、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晚婚假10天;

b、喪假(只適用於直系親屬)3天;

c、工傷假:按《勞動法》規定實際休假

(2)假期工資計算: 產假、晚婚假、喪假、工傷假,按崗位工資發放;

7、實行全員(含非全日制職工)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具體標準按省市養老金繳納控制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企業方的權利和義務

(1)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特點和管理的需要,根據國家規定的政策法規,有權制定公司薪酬方針及工資支付相關的辦法與規章制度;

(2)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評和獎懲;

(3)科學合理制定或調整生產(工作)定額標準(必須是本崗位?%以上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4)根據考勤和工作考核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薪資,不得無故拖欠,剋扣或降低員工薪資;

(5)企業在發生經濟效益嚴重滑坡時,在不減員的前提下,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可以降低員工薪資發放標準,並報勞動部門和上級工會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了正常勞動和定額的情況下,其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2、員工方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代表有權參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審議,充分反映員工的意見和合理要求;

(2)員工應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3)員工應堅持學習,不斷更新知識,提高自身素質。

(4)員工應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四條 除本協議書以外,雙方認為需要協商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經雙方代表達成協議,可作為本協議附件一併執行。

第五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因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企業停產、轉產、兼併、破產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並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後,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須在協議變更或解除後五日內將協議變更的文字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縣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雙方中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協議不能履行,由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共同責任,可依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應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若出現違反《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條款時,經濟責任不得轉移或納入(提高)定額。

第七條 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依照《廣東聲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由雙方指派代表成立監督檢查小組。企業方監督檢查檢查小組成員為 、 ,職工方監督檢查小組成員為 、 。監督檢查小組每半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定、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和省市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後,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報縣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區勞動部門和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全體員工公佈。

以上條款經協商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首席代表簽字(蓋章) 工會首席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協商合同 篇10

工資集體協商合同範本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自年月至年月。

第二條工資協議

1、工資制度:公司實行(崗位工資制、動態結構工資制和崗位效益年薪制)等。

2、工資標準:工資最低標準為元/月。

3、工資分配形式

(1)崗位工資制月收入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計件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組成。

(2)承包單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據效益確定,但從業人員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如公司正職元/月;副職元/月;中層正職元/月;中層副職元/月;辦事員1類元/月;辦事員2類元/月。)

4、工資目標

公司上年工資總額萬元,預計本年工資總額達到萬元,比上年增長%。推行工資總額增長與企業經濟效益相掛鉤。

5、工資支付辦法

公司於每月日前以形式足額支付全體員工的工資。

6、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辦法

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二條、第五十一條、勞部發[1994]489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國發[1996]77號和《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1)產假、_____假、喪假、工傷假的準天數:

a、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_____假10天;

b、喪假(只適用於直系親屬)3天;

c、工傷假:按《勞動法》規定實際休假

(2)假期工資計算:產假、_____假、喪假、工傷假,按崗位工資發放;

7、實行全員(含非全日制職工)參加社會養老_____,具體標準按省市養老金繳納控制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1、企業方的權利和義務

(1)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特點和管理的需要,根據國家規定的`政策法規,有權制定公司薪酬方針及工資支付相關的辦法與規章制度;

(2)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評和獎懲;

(3)科學合理制定或調整生產(工作)定額標準(必須是本崗位%以上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4)根據考勤和工作考核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薪資,不得無故拖欠,剋扣或降低員工薪資;

(5)企業在發生經濟效益嚴重滑坡時,在不減員的前提下,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可以降低員工薪資發放標準,並報勞動部門和上級工會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了正常勞動和定額的情況下,其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2、員工方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代表有權參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審議,充分反映員工的意見和合理要求;

(2)員工應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3)員工應堅持學習,不斷更新知識,提高自身素質。

(4)員工應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四條除本協議書以外,雙方認為需要協商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經雙方代表達成協議,可作為本協議附件一併執行。

第五條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因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企業停產、轉產、兼併、破產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並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後,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須在協議變更或解除後五日內將協議變更的文字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縣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由於雙方中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協議不能履行,由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共同責任,可依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應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若出現違反《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條款時,經濟責任不得轉移或納入(提高)定額。

第七條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依照《廣東聲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由雙方指派代表成立監督檢查小組。企業方監督檢查檢查小組成員為、,職工方監督檢查小組成員為、。監督檢查小組每半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定、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和省市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協議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後,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報縣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後生效。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區勞動部門和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全體員工公佈。

以上條款經協商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首席代表簽字(蓋章)工會首席代表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協商合同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型別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裝置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個月或空置_____月的。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檔案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專案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所有權屬___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協商合同 篇12

甲方與乙方就房產交易糾紛一案,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共同信守,決不反悔。

一、房產歸甲方所有,甲方在在__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_________元即案結事了,其他費用均由甲方負責,甲方完全同意,並自願放棄不足部份。

二、上述款項在簽訂本協議書時當場付清,雙方不得再為此事發生糾紛。

三、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確認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內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023協商合同 篇13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合同名稱)合同(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下稱“原合同”)。

由於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對原合同內容作出如下變更,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條款:現修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原合同條款:現修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刪除原合同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生效及其它本協議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協議變更的內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條款仍然適用,對雙方有約束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字:簽字:

地址:地址:

2023協商合同 篇14

購方:(下稱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供方:(下稱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一致同意,就______桶裝水的購銷事項達成以下約定,共同遵守:

一 、產品、規格及價格

產品名稱:

包裝規格:

單位:

供貨結算價格:

二、產品質量

1、甲方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桶裝水生產標準,若產品質量不合格,如有異味,有雜質,有洩漏,標籤破損,水桶破損等,甲方負責退貨,換貨,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由乙方在轉倉庫或送出途中損壞的,甲方協助乙方處理,但損失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由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客訴或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有權協助甲方協調與客戶的糾紛。

三、訂貨與送貨

1、甲方根據本公司的需求情況及時通知乙方所需純淨水的數量和送貨地點,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甲方指定的送貨地點24小時內送水 。

2、乙方在送水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同數量的空桶。

3、送貨地點:

四、產品的驗收

1、乙方應在訂單中明確貨物的收貨人資訊,至少應包括:收貨人詳細地址、公司全稱、指定貨物簽收人姓名(一人或多人均可)、聯絡電話、身份證號等資訊。

2、甲方的貨物到達乙方指定的地址的,乙方應在___日內進行貨物簽收和驗收。

3、甲方及其供應商有權要求指定的貨物簽收人提供身份證明以供查實身份,並要求其在簽收時在貨物簽收單上籤上清晰可辨的姓名。若乙方指定的貨物簽收人違反本條規定的,甲方有權拒絕其簽收,並追究乙方逾期收貨的違約責任。

4、甲方可委託甲方的供應商直接向乙方發貨,乙方在甲方供應商的貨物簽收單上簽收,視同簽收了甲方的貨物。

5、乙方接收貨物時,應及時進行驗收,如有數量短缺、品名、規格錯誤、產品質量等問題,應在當日內通知甲方,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甲方將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若乙方超過期限未提出異議的,則視為甲方提供的產品完全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五、結算方式

水款結算方式為月結,每桶____元。每月____號之前結清上月水款。甲方保證每月用水量____桶以上。

六、乙方首次提供:甲方當月總貨量50%個空桶給甲方作飲水週轉使用。乙方實際提供給甲方使用的空桶數量以乙方所持送水卡上確認的“欠桶量”為準。

七、空桶回收

(1)乙方在回收空桶時,必須遵守甲方對於空桶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證空桶質量,不得回收含有異味、明顯老化、外觀太髒、有破損的空桶。

(2)若乙方回收了上述質量不合格的空桶,甲方將不受理乙方的空桶,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不合格空桶。

(3)乙方不得回收與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水桶不同材質、不同規格的水桶。否則甲方將不受理。

八、轉讓

乙方在代理期限內有權轉讓代理權,但轉讓前需經過甲方認準同意,且轉讓前需和甲方結算清所有賬目,包括所缺少空桶、所欠貨款等。轉讓合同需有甲方作為第三方出現,否則甲方不承認乙方的轉讓。

九、違約責任

若甲乙兩方有一方違反以上約定,則任何一方都有權利提出終止合同。

十、不可抗力

若出現不可抗力因素,則雙方需友好協商解決方案。

十一、爭議的處理

若甲乙兩方中任何乙方出現爭議,都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特別約定

乙方若委託第三方收貨,則應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書面的委託第三方收貨說明(說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貨人詳細地址、公司全稱、指定貨物簽收人姓名、電話、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等資訊,並加蓋乙方公章)。貨物交由乙方委託的第三方簽收後,視同甲方已將貨物交付給乙方。

十三、經國家質檢部門確認,屬______桶裝水質量問題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前提為經國家部門質檢確認後,並非甲方問題的,乙方或供貨方,首先即時處理甲方客戶問題與賠償甲方一個月的進貨月結金額作為補償(以上月結金額為準)。

十四、合同生效期間,甲方只飲用乙方所提供送到的桶裝水,如甲方出現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近三個月內進貨月結金額給乙方作為補償,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不盡事項,雙方另作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代表: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協商合同 篇15

合同號: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國: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國: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以[_________]或[_________]或[_________]或[_________]或[_________]或[_________]術語簽訂本合同,並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商品名稱:_________

2.品質/規格:_________

3.單位:_________

4.數量:_________允許在金額及數量上有_________%的損溢,由[_________]賣方或[_________]買方選擇。

5.單位價格_________

6.總額:_________實交數量按照第4款規定,比原定數量損溢_________%,則應對價格作出相應的調整。

7.原產國及生產國:_________

8.運輸標誌:_________

9.裝運:_________

9.1裝運時間:_________

9.2裝運港:_________

9.3卸貨港:_________

9.4[_________]允許,或[_________]不允許“甲板上”裝運。

9.5[_________]允許,或[_________]不允許轉運。

9.6[_________]允許,或[_________]不允許分批裝運。

9.7[_________]集裝箱運輸。

9.8最終目的地:_________

9.9卸貨港轉貨商/貨運代理人_________

10.支付條款

10.1賣方銀行賬戶:_________

10.2買方銀行賬戶:_________

11支付方式:

11.1信用證。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        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裝運回後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後一批貨物裝運後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後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_________]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___月。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11.2信用證-即期付款。買方應於[_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證[_________]議付信用證。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後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20__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11.3信用證-延期付款。買方應於[_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_________]即期[_________]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_________]提示單據,進行[_________]承兌[_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議付。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後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20__年版,國際商會第50號出版物》為準。”

甲方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2023協商合同 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集體合同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根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對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二、根據政府公佈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為__________元,比上年增(減)__________元,同比增(減)_____%,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應達到__________元,比上年增(減)__________元,同比增(減)_____%.

三、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設定和發放辦法: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徵得工會和職工同意,並分別按以下辦法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1、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

2、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1)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小時工資標準150%的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200%的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3、乙方職工實行計件工資的,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甲方應按上述辦法支付乙方工資。

4、按上述辦法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乙方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方每月至少給乙方職工發放一次工資,並於每月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不得以產品 、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如確因生產經營困難,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須事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月工資收入不得低於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經協商確定本年度企業內部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於_______________元。

七、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八、雙方認為需要協商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

九、對本協議未予明確的其它事項,雙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未予明確的,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本協議簽訂後,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對方應於7日內予以書面答覆,並與提出方共同進行集體協商。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集體合同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由協商雙方具體商定): .

十三、本協議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後,應於_____日內由企業將工資協議及說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後生效,並自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採取以下形式向全體職工公佈: .

十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協議期滿即行終止。

十五、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 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

企業蓋章:_______________ 工會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協商合同 篇17

委託保證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商)就_________專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以保證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業主支付擔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時,由乙方代為支付的行為。

1.2 本合同所稱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脩金以外的合同價款。

第二條 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 乙方保證的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

2.2 乙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_%,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 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 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後_________日內。

3.3 甲方與承包商協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後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4.1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

4.2 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__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六條 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_________%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 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承包商出具《業主支付保函》。

8.2 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讓給第三人。甲方與承包商有關主合同的修改、變更,應告知乙方;如發生結構、規模、標準等重大設計變更,應經乙方書面同意。

8.4 甲方保證對已經落實的工程款項實行專款專用,及時向乙方通報工程款項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況,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必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將已落實的工程款項打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實行專款專用監督。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_________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 向_________法院起訴;

9.2 向_________提起仲裁。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協商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

XX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

乙方(建設單位):

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十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由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設單位與業主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時使用。

2.本合同文字中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是指建設單位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按合同的約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築物、構築物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3.本合同文字中的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劃“×”,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認真核對合同內容,合同一經簽署,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XX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乙方(建設單位):

營業執照註冊號: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及《XX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專案基本情況第一條本物業專案(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型別: 【住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 區(縣)路(街)。

規劃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三條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於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專案檔案資料儲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地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層單元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第四條乙方指定物業服務專案負責人為:,聯絡電話:。乙方更換專案負責人的,應當於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四;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衛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

第六條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選擇《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標準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範圍以外的具體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第七條經乙方委託的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評估測算,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住宅】元/平方米月;【辦公樓】:元/平方米月;【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會所】:元/平方米月;物業: 元/平方米月。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詳見附件七。

第八條交付房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發放該套房屋的“業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雙方與&a

銀行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甲方按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標準在“業主一卡通”內預存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在完成物業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但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繳納物業服務費:

1.籌備組成立滿3個月未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

2.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未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且未確定物業管理方式的;

3.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結束後,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查驗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開始查驗的;

4.物業共用部分經查驗符合相關標準,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條發生第九條約定情形之一的,自該情形出現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的約定,通過銀行從“業主一卡通”中劃轉相應的物業服務費。但除非發生第九條約定的情形,否則任何一方均不得從該賬戶中劃轉任何款項。

第十一條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甲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十三條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管理費】元、【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甲方。

第十四條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出租情況告知乙方。甲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權利與義務第十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4.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5.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6.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7.對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配合;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可自行或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並承擔物業服務責任;

2.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資訊,不得將業主資訊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於經營活動。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製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託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章合同終止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並確定物業管理方式後,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的,自完成查驗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

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見附件八。

第五章違約責任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對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託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就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當承擔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同時乙方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3款的約定,擅自將甲方資訊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乙方應當補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第十一條的約定,或在“業主一卡通”中預存的費用不足以支付物業服務費,經乙方書面催繳後甲方仍未續繳的,甲方應當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對違約責任進行補充,見附件九。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六章爭議解決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章附 則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九條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

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

六、其他服務事項和標準

七、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

八、移交資料清單

九、違約責任約定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二:

物業構成明細

2023協商合同 篇19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 市建立並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 方: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 名:

職 務:

國 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 、 、 、 、 、分別委託 為其授權代表。

1. :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 名:

職 務:

國 籍:

2. :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 名:

職 務:

國 籍:

3. :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 名:

職 務:

國 籍: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在 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 稱:

中 文: (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 文:

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佈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並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 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 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企業的經營範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專案、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裝置和商品部,以及其他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 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

新建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 平方米(約 間客房)辦公樓分約 平方米;

原有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 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築的建設及F.F.E.庭際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築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他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的費用。

第十條 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中處置費為 美元。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在合營企業成立後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 美元。

第十一條 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固定為 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 美元,佔 %;乙方出資額為 美元,佔 %。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 美元,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作價 美元,合計 美元,作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 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 %, %, %。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 美元,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作價 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 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應繳足的註冊資本現金 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第一批應於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十五(15)天內交付 %的註冊資本,計 美元;

第二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交付 %的註冊資本,計 美元。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 %/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 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後,須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並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說明書。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註冊資本 美元外,不足部分 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 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 美元,合營企業委託 銀行牽頭, 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 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 美元)的 %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他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後,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 美元)的 %(扣除前款所述建築費的 %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 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 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 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 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後儘快簽署。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 天內書面籤復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覆,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 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後,成立以 為首的由 、 、 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其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於轉讓前 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甲方要為儘快取得該項批准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准、註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築物和改造原有建築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資料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絡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採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裝置、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築物、新建築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儘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築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築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峻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輔助合營企業取得 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他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絡以最優惠的價格採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裝置、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並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經營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他有關安排;

4.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董事,乙方委派 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 董事的任期為 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託書委託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託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並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託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 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簽字後由合營企業歸檔儲存,並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 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 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階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 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後的前 年,本著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後的第 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方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高階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範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階管理人員之外的其他下屬人員,並行使其他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補助總經理工作,並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範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分。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 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准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託 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託條件,擬訂委託合同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八章 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築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 對於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第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並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 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明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1.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理報董事會決定,並報中國主管當局批准;

(2)根據批准的擴大初步設計,製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採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裝置、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並根據需要與對方協商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並在預算的範圍內支付其他有關費用;

(9)整理和儲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檔案和其他記錄資料;

(10)其他有籌建的業務。

2.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築,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聯絡、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託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所需裝置、傢俱和其他用品的採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3.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築及原有建築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任務後,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機構設定、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准,並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 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後,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託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 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託 和 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築物的建築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 萬平方米的 %。

合營企業委託 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 採購

第五十四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裝置、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採購計劃和預算。並將擬在中國境內採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合營企業自行採購,或委託第三者採購。

第五十五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的條件下,應優先採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階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裝置、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證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 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並與之簽訂僱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他有關規定製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九條 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合營企業中、外籍高階管理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階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階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稅務

第六十一條 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築物和原有建築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准後實行。

第六十二條 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 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採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築物和原有建築採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築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築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准後實施;

2.各種機器裝置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裝置,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 在新建築峻工和原有建築改造完成後,總會計師應儘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並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章 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 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每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 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 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於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於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 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 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報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併報出。

第六十九條 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項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後,剩餘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 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以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第十三章 審計

第七十一條 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於該會計年度結束後的 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後儘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後的 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時審計完成後,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 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覆。

第七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並且應儘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 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 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佔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 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築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築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築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 年。新建築物竣工後和原有建築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 年。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並報中國有關當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 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 合營企業遇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 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 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超過註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他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 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 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託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 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稽核並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 合營企業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後剩餘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 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他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他財產均被當時的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髮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後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淨收益。

第八十三條 合營企業清算後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 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後,各項帳冊和檔案交由原中國合營者儲存。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八十四條 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他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祕密

第八十六條 甲乙雙方對屬於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祕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他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 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檔案。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儘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 ,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 ,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 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後;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後;

3.如果本合同簽字後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准。

第二十四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當局批准的,在獲得批准之後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 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 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項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採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後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檔案、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是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 ”,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 市簽署。

甲 方:          乙 方:

2023協商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閔行區碧江路X弄X號X室,建築面積X平方米。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 元(大寫:人民幣 元正)。

3.雙方約定房屋定金數額為¥ 元正(大寫:人民幣 元正)於定金協議簽定當天支付,定金支付後本協議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後在雙方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前將房屋出售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雙倍返還定金。

5.乙方必須在定金支付後X天內於X日前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同時支付首期房款¥X 元(大寫:人民幣 X )第二期房款為X元(大寫:人民幣 X )於X日前支付,餘款為按揭貸款方式支付,並在買賣合同簽定後一週內開始辦理,一月內辦理完畢。超出時間視為乙方違約,定金不退還。

6.維修基金由乙方付給甲方,具體數額看維修基金髮票。

7.乙方的按揭貸款由乙方自行辦理,但甲方必須協助。

8.如有未盡事宜,可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時間:      時間:

2023協商合同 篇21

工資協商合同(三)

(參考文字)

企業名稱:

經濟型別:

企業法定代表人:

職工人數:

甲方(企業方): 乙方(職工方):

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職務: 首席代表職務:

代表人數: 代表人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集體合同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根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對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