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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品購銷合同(通用21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17W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1

採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小商品購銷合同(通用21篇)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本著相互尊重、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採購自動滴灌種植系統產品一批並在單位內安裝自用事項協商同意,並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認真瞭解並通過詳細核算,決定訂購乙方如下產品:產品明細

備註:以上費用含運輸費、安裝費。

二、乙方義務:

1、現場施工人員應遵紀守法,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2、提供的產品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數量和技術要求,供貨及安裝期時間為一週,計劃從20xx年 04月29日開始,到20xx 年 05月日3之前完成供貨及安裝。

三、甲方的義務

1、負責施工過程所需要的水電供應,並向乙方服務人員提供相應的支援。

2、提供安全的場所供乙方存放產品和其他工作相關的物品。

3、安排指定人員協助施工,如有變更,應提前一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協助相關事宜。

4、指定人員配合專案施工及其驗收。

四、驗收內容:

1:按照甲方採購清單的產品全部安裝到位。

2、按照設計方案的內容菜苗栽種和種子播種完成。

3、全套灌溉裝置實現自動供水。

五、結算方式:

1.工程安裝苗木栽育完成經甲方驗收確認後五天內一次性結清。

2.合同執行期間,增加的貨物,經雙方確認後,應在工程結束後一次性結清。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應向本合同履行地,即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七、1、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2

供貨方(甲方):

購貨方(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2、商品的供應:

甲方向乙方供應:以乙方的“採購單”明細為準;

3、產品質量:

甲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乙方訂單所指定的品牌、型號,如甲方沒有按乙方指定購買的品牌發貨,甲方必須第一時間將資訊反饋給乙方,經乙方同意後甲方方可採購。如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出面向產品廠家協商索賠,乙方配合甲方提供產品的正確使用依據、造成損失的原因、相關照片資料等相關索賠依據。

4、產品數量:

鑑於供貨合同的特殊性,甲方供貨數量以乙方的“採購單”數量為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

5、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日至年月日止。

6、合同價款及支付:

1)乙方所購買的貨物價格不得高於一般市場價格。當甲方供應的產品的市場價格發生變動,須經雙方協商重新確定價格。

2)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甲方供應的產品貨款的5%質量保證金不得計入乙方的未付款,在購銷合同解除後 天內給予結算。

3)首次供貨由乙方按其規定的標準驗收入庫後,由甲方提供相應的票證,在甲乙雙方核對無誤情況下,乙方在扣除質量保證金後給予結算。其後每次乙方驗收入庫,甲方提供相應的票證,甲乙雙方核對無誤後乙方給予甲方結算,打入甲方賬號。

4)結算週期(以每月第一天到每月最後一天為結算週期):

A、當月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價值總額低於30萬時,乙方以月結方式將貨款結算給甲方。

B、當月沒到月底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價值總額達到30萬時,以甲方當月發貨金額達到30萬元之日為結點,乙方應將此結點之前的貨款支付給甲方,此結點之後的發貨金額沒有達到30萬元發貨金額時將累計到下月發貨金額中。

7、交付及方式: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甲方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墨江託運部昆明收貨點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8、甲方因送貨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大型裝置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9、甲方發貨應按照乙方約定的期間和指定的送貨點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日期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

10、檢驗及質量保證: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對甲方所發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產品型號與乙方訂單明細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訂單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11、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甲方發貨後3日內如未收到乙方以電話或郵件等方式反饋貨物不符的資訊,甲方將預設為乙方已驗收無誤併入庫,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針對乙方在甲處購買從未使用過的生產物料,甲方需先發少量產品給乙方,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測試其符合生產需要的要求後在追加訂單給甲方發貨。

12、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回甲方發錯的產品和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不能退換貨的產品:原廠配件、礦山機械、乙方配件件號報錯、甲乙雙方通過溝通確認的廠家訂單發貨(乙方指定的產品在省內無銷售的省外採購發貨)甲方不予退貨。不能退換貨的產品甲方須在發貨之前告知乙方。能退換貨的產品:在甲方發貨之日算起乙方應在15天內對產品試用,如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乙方可將同批次產品退給甲方。

3)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時,乙方直接將貨送到託運部發給甲方,將退貨資訊告知甲方,甲方確認收貨後乙方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

4)因甲方失誤產生的退貨運費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所報訂單錯誤而產生的退貨往返運費由乙方負責。

13、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4、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2;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商品定價,乙方同意按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條:預付貨款

乙方;會先預1000元;等貨款不足200元時續存

第五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每一個月的25--28號結賬一次。

第六條:運輸流程均已快遞送貨;除大件列外,應協商。

1. 發貨流程:

A. 乙方向甲方訂貨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貨款12小時內按乙方指定的收貨人及地址以快遞方式發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B. 如遇甲方缺貨,甲方應在12小時內及時通知乙方具體情況和原因,再對訂單做相應處理。

C. 法定節假日只接單不發貨,節假日訂單在節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發貨(特殊情況會及時通知乙方)。春節長假會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體假期。

2. 售後服務:

A. 甲方對所售產品承擔最終承擔責任,如果消費者發現假冒偽劣產品提出的假一罰十賠償承擔起理賠責任,甲方當並協助乙方做好售後工作。

B. 甲方實行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售後服務,來回運費由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或者發錯貨的退換貨來回運費由甲方承擔。

C. 無理由退換貨乙方需保證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發生的費用損失,由甲方負責,如經甲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4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2;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商品定價,乙方同意按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條:預付貨款

乙方;會先預1000元;等貨款不足200元時續存

第五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每一個月的25--28號結賬一次。

第六條:運輸流程均已快遞送貨;除大件列外,應協商。

1. 發貨流程:

A. 乙方向甲方訂貨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貨款12小時內按乙方指定的收貨人及地址以快遞方式發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B. 如遇甲方缺貨,甲方應在12小時內及時通知乙方具體情況和原因,再對訂單做相應處理。

C. 法定節假日只接單不發貨,節假日訂單在節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發貨(特殊情況會及時通知乙方)。春節長假會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體假期。

2. 售後服務:

A. 甲方對所售產品承擔最終承擔責任,如果消費者發現假冒偽劣產品提出的假一罰十賠償承擔起理賠責任,甲方當並協助乙方做好售後工作。

B. 甲方實行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售後服務,來回運費由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或者發錯貨的退換貨來回運費由甲方承擔。

C. 無理由退換貨乙方需保證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發生的費用損失,由甲方負責,如經甲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5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型號:_______數量:______金額:______。

2.產品型號:_______數量:______金額: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四條驗收方法________。

第五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它_______。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係。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商品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商品買賣關係,零售商向供應商採購商品並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採購商品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商品買賣關係,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商品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及供應商給予的商品價格折扣。

7.對賬: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促銷服務費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賬日: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後,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有規律的核對賬目的日期。雙方對賬日應當約定在結算週期期限屆滿之7日前

9.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對賬後確定的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促銷費用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0.結算方式: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協商確定的有規律的結賬並支付貨款的各種方式。

11.預付: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在供 應商提供商品到貨前,預付全部或部分貨款的結算方式。

12.現結: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在供應商提供的商品到貨驗收後,立即安排全額貨款支付的結算方式。

13.現結間隔週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額支付貨款的最長期限,此期限僅用於雙方辦理結算手續。

14.月結: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按照約定月齡期間從供應商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間隔一定週期後進行該月齡貨款結算的方式

15.月齡: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共同約定的按月結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結間隔週期:是指零售商開始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時間滿足合同約定的月齡後,至開始支付該月齡內購入商品貨款之間的期限。

17.滾動結算: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內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不斷滾動進行結算的方式。

18.滾動結算週期:是指零售商開始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至第一次辦理結算的期限,以後的結算依此週期滾動計算。

三、合同檔案及組成

1.合同檔案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商品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或撤換文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商品價格變動檔案

(7)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檔案

(8)商品退換貨檔案

(9)商品對賬檔案

(10)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檔案

(11)其他檔案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上述檔案形式不限於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路管理系統列印的各種交易、對賬記錄。

北京市商品購銷合同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適用於乙方總部及其在北京行 政區劃範圍內開設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就簽訂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體包括: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清單》。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及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檔案。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雙方確認的調價日期起生效,適用於該日期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他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權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檔案、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______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______

(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正規條形碼、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如不能接受,應當在______小時內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實質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______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路為傳輸載體的,應當傳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及時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如乙方無法在到貨後的______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向甲方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對於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甲方應當予以退換貨。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具體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商品折扣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三。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型別為:

(1)不接受退換貨

(2)有條件的退換貨

(3)在商品總價值______%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的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 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______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______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______日內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______(a.降價處理b.退貨,乙方承擔運費c.自行銷燬d.其他:____________)方式處置該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為:

(1)預付

(2)現結_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現結間隔週期”)

(3)月結______日(本合同“月齡”的起始時間為:a.當月1日至末日b.當月______日至次月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月結間隔週期”)

(4)滾動結算_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滾動結算週期”)

(5)其他,具體定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日、結算方式或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日、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另行製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採用第1款第(3)、(4)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日。

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日為每月______日。乙方應當在該日的工作時間內安排工作人員同甲方業務人員進行賬務核對。對賬時雙方應當核對的原始單據包括:商品訂單、甲方出具的送貨/出庫單、乙方出具的入庫/驗收單、退換貨單據以及促銷費用單據。根據對賬結果,乙方出具《商品對賬單》(附件四)經雙方代理人簽字確認後作為結算依據。

乙方逾期不予對賬的,甲方可依據上述對賬單據出具《商品對賬單》,交乙方確認;乙方收到後3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商品 對賬單》的內容。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在約定的結算週期屆滿後持《商品對賬單》及相應數額的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_____

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智慧財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反對商業賄賂

甲乙雙方應當堅持誠實信用、公平交易的商業原則,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教育,對任何商業賄賂和其他不正當交易行為均應共同予以抵制,同時有義務向對方提供相應的資訊和證據。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______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的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甲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乙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甲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應當先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 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約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______日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條第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他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式;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6)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商業賄賂問題,經書面提示後,再次出現類似問題的。

4.合同解除後的結算

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與結算。

除購銷商品的貨款外,對於乙方已經收取的整個合同期內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還。乙方可留存該結算期內結算數額10%的貨款作為商品質量保證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個月內如甲方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則應當退還甲方,如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損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______個月。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 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7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品種和數量

l、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明確規定標的物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等級、質量和檢疫方法

1、等級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2、檢疫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衛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檢疫辦法。)

第三條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勵辦法

1、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款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獎勵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期限: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買方的違約責任

1、買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履行期內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由買賣雙方約定),向賣方償付違約金。

2、買方如需提前交貨,並取得賣方同意變更合同的,買方應給賣方提前交貨貨款總值的______%的補償,買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由買賣雙方約定)向賣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賣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3、賣方交售的________品種、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買方可以拒收。

第六條賣方的違約責任

l、賣方逾期交貨,如買方仍然需要,賣方應如數交貨,並應向買方償付貨物總值的_______%(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如買方不需要,賣方應按未交貨款總值的_______%(由買賣雙方約定)償付違約金。交貨少於合同規定的,如買方仍然需要,賣方應如數補齊,並應向買方償付少交部分貨物總值______%(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如買方不需要,賣方應按逾期應交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由買賣雙方約定)償付違約金。

2、賣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買方有權拒收。如買方同意接收,不按違約處理。

3、賣方交售的水產品的品種、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買方可以拒收。

第七條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或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雙方達成協議。街道要求變更或接觸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七天之內作出答覆(當時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賠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買賣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份,交賣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賣方名稱(章)______________買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8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品名

規格、型號、牌號、商標

產 地或廠家

質量標準

包裝要求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備註

執行記錄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____

五、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____________

七、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9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產品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按甲方產品企業。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產品技術含量在有效期。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甲方技術標準不回收。

第五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倉庫)。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汽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標準進行檢測,並由乙方隨時抽檢 複查,合格後方能出廠,出廠後產品在市場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事故,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結算方式:現金 。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依照《民法典》規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買 方 賣 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10

1.1 銷售合同

銷售合同(正面)

__________公司

買方和賣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商品名稱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按本合同的條款規定,由賣方向買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

交貨日期從_____起至_____止;或每滿一年後由一方當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所確定的日期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為止或每年到此時為止的十二個月。

3.商品規格

賣方商品裝運時的規格標準。

4.商品數量(略)

5.價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條規定上浮。

6.附加條款規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條款規定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當事人簽名前所列條款。

買方(簽定)_______________  賣方公司(簽字)_______________

(反面)附加條件規定

7.價格浮動

賣方提價可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天進行,但至少應提前十五(15)天將其書面通知提交方式郵寄買方。買方則有權在漲價生效日之前向賣方提交或郵寄通知,取消漲價部分的定貨。

8.稅收

附買價外,買方還得支付賣方因生產,銷售或運輸本合同有關商品而規定繳納的所有的政府稅收、營業稅和(或)其他一切收費(純收入所得稅除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較低競爭價格

如買方向賣方證實,買方可在任何一個合同年度內從任何一製造商處按類似條件規定購得在美國生產的上述商品,且質量一樣,數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貨數量,但價格低於本合同之定價,如賣方拒絕就上述數量商品按此價格進行降價,買方可向其他製造商購買該數量商品,並減少按購買數量該合同所承擔的購貨義務。

10.裝船發貨

如無另行規定,買方每月定貨量及每月裝船發貨量應大致相同,如因缺貨而影響每月裝運,則應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進行裝運。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定貨,賣方將無義務提供未定購貨物。

11.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為,取貨全額即付,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支付貨款,除其他補救之外,賣方有權中止合同或停止發貨。

12.索賠

買方收到按本合同所發商品後十五(15)天內不向賣方提交索賠通知,則視為無保留接收該商品,且放棄一切有關權利要求。買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將其與其他商品混合而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任何索賠,無論是因未提供應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過失,數額均不得超過索賠物的買價。任何一方均不對間接或繼後的損害負責,不論其是否是因一方當事人過失而引起或產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災、火災、洪水、戰爭、破壞、意外事件、勞資糾紛或勞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規則和條例〔不論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優先權、徵用、分配及價格調整限制等〕、物資裝置及運輸短缺,以及其他類似或不同意外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可免去違約責任。遇此事故的當事人有權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該事故期內本應收、發的貨物,免去之數額應從合同總額中扣除。由於上述事故使得賣方無法提供本合同規定數額之某種商品,賣方有權公平合理地在其顧客、部門和分公司間就可能提供之商品進行分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迫使賣方為滿足買方的供貨而向他人購買商品。

14.其他規定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有關產品的提供等均應遵守產品生產地州的法律規定。本合同經當事雙方充分討論同意締結。賣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規格標準及本合同中有關規格的其他明文規定,保證合理包裝及標記商品,並與集裝箱與商品標籤上的內容一致。以上保證具有排他性,將替代其他一切保證(不論是書面、口頭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規定之外的購銷保證及特殊供應保證。本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效力,並保證其各自的利益,但預先未徵得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轉讓無效。未經賣方委託人書面認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條款規定的解除都將無效,此種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賣方認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條款規定的購貨單而生效,不論此貨單是否經賣方委託人簽字。

1.2 訂購單(美國《統一商法典》規定的格式)

(正面)訂購單

發票、貨箱和裝箱單上均應填寫訂購單編號

訂購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貨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致: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供方)

經由_________________船上交貨   條件:_________________ 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

按貴方報價:________________    約定到達站港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本編號訂購單完全依照正、反兩面的說明和規定作成。

數量:__________規格型號: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

如所訂產品和(或)物資是為執行與美國官方所籤合同,本訂購單之規定將由附表上的規定加以補充。

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和規定

1.承兌副本須及時簽字送回。

2.裝箱單據必須完整,最後一張單據應註明“貨物備齊”。

3.每箱貨物、裝箱單和發票上均應註明訂購單編號。

4.發票一式兩份,最遲須在裝船次日寄出,每張發票都應附上提單或運單。

5.貨物必須交到需方收貨處,不得提交給任何個人或部門。

6.額外費用

除非事前經書面通知同意,否則不得增收任何額外費用,包括裝箱、包裝、搬運費等。

7.支付

貼現期以收到貨物或發票(以後到者為準)之日起計算。不得采用貨到付款辦法,不得使用匯票。

8.數量

必須保證充足供貨,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訂貨數量。需方可拒收並退回未經認同之供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

9.價格

如本定單未就價格作出規定,貨物應按最後報價或現行市價付款(以低者為準)。本定單所填價格不得高於最後報價,所定價格必需經需方認可。

10.適用的法律

供方保證本定單所涉及貨物之生產、銷售和定價均不得觸犯任何聯邦、州或地方法律。

11.公正勞動標準法

供方保證按本定單發運給需方的貨物均是按公正勞動標準法規定生產製造。

12.擔保條款

供方確保按本定單或按需方要求規格所提供的一切物品完全符合規定,在材料、工藝及適銷方面沒有缺陷。此擔保在交貨之後仍然有效,且不得因需方接收所定貨物或商品以及支付貨款而失效。凡有違反本定單或不符合本定單提供的規範之行為,以及其他任何例外或變更都必須經過需方採購部門的書面認可。

13.取消訂貨

如供方不按規定按時供貨,或供方違反本定單及擔保條款在內的規定,需方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交之定貨。

14.驗收

需方有權驗收和拒收貨物。次品和不符需方規格要求的產品將擱置等候供方通知,損失由供方承擔,如供方同意退貨,費用應由供方負責。如驗收發現所收到的貨物不符需方規格要求,需方有權取消未發運部分定貨。驗收前所支付的訂貨款不得構成承諾,因此不得影響需方對供方的任何或所有權利要求。

15.專利

供方保證此定單所供產品不得侵犯任何美國頒發的或經協定規定的專利證書權,並保證不讓需方、其轉讓人、其顧客及使用者遭受侵權之訴。

16.轉讓

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供方不得轉讓此合同。

17.合同解釋

本合同將按_________州的法律進行解釋。

1.3 購銷合同修改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如想修改某一合同內容,可簽定以下協定:

協議書

雙方現同意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購買500薄耳土豆的合同作如下修正:

1.將有關供貨日期的第5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有關擔保的第8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其他條款保留不變。

__________________(賣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買方簽字)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一、訂購產品名稱:

二、訂購產品數量:

三、質量標準:

四、產品規格及價格:

五、付款方式: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支付貨款。

(1)翻單結算。既第二批貨物到甲方廠區指定地點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批貨款。以後依次類推下次送貨結算上次貨款。

(2)留質保金結算。既乙方前一期貨物送達且驗收合格後,留下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其餘款項貨到後當月內付清。合同期限屆滿,貨物沒有發生質量問題,質量保證金全部退還乙方。

(3)貨物運到甲方後,經檢驗合格,卸貨後日內付款。

六、產品包裝要求及規格:(包裝費用已包含在貨物價格內)

七、交貨地點:。運費由乙方負擔。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等各種風險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供貨時間:

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傳真訂單(或電話、簡訊通知)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至合同指定地點。重複訂單,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至合同指定地點。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果供應的貨物行情有較大幅度的變化,經雙方協商可根據市場聚格對供貨產品的價格做出必要的調整。協商不成,仍按原條款執行。

2、甲方應在乙方所送的貨物到達後及時進行質量檢測,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須立即現場處理善後事宜。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此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的費用、必要的律師費、罰款等)。

3、乙方所送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3個工作日之後,甲方對質量未提出異議時,乙方將視為質量達標。

4、雙方都應保守對方的商業機密。

十、補充協議:.

十一、特別宣告條款:

十二、此原材料採購合同範本有效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合同簽訂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12

__________公司

買方和賣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商品名稱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按本合同的條款規定,由賣方向買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

交貨日期從_____起至_____止;或每滿一年後由一方當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所確定的日期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為止或每年到此時為止的十二個月。

3.商品規格

賣方商品裝運時的規格標準。

4.商品數量(略)

5.價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條規定上浮。

6.附加條款規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條款規定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當事人簽名前所列條款。

買方(簽定)_______________ 賣方公司(簽字)_______________

(反面)附加條件規定

7.價格浮動

賣方提價可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天進行,但至少應提前十五(15)天將其書面通知提交方式郵寄買方。買方則有權在漲價生效日之前向賣方提交或郵寄通知,取消漲價部分的定貨。

8.稅收

附買價外,買方還得支付賣方因生產,銷售或運輸本合同有關商品而規定繳納的所有的政府稅收、營業稅和(或)其他一切收費(純收入所得稅除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較低競爭價格

如買方向賣方證實,買方可在任何一個合同年度內從任何一製造商處按類似條件規定購得在美國生產的上述商品,且質量一樣,數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貨數量,但價格低於本合同之定價,如賣方拒絕就上述數量商品按此價格進行降價,買方可向其他製造商購買該數量商品,並減少按購買數量該合同所承擔的購貨義務。

10.裝船發貨

如無另行規定,買方每月定貨量及每月裝船發貨量應大致相同,如因缺貨而影響每月裝運,則應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進行裝運。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定貨,賣方將無義務提供未定購貨物。

11.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為,取貨全額即付,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支付貨款,除其他補救之外,賣方有權中止合同或停止發貨。

12.索賠

買方收到按本合同所發商品後十五(15)天內不向賣方提交索賠通知,則視為無保留接收該商品,且放棄一切有關權利要求。買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將其與其他商品混合而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任何索賠,無論是因未提供應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過失,數額均不得超過索賠物的買價。任何一方均不對間接或繼後的損害負責,不論其是否是因一方當事人過失而引起或產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災、火災、洪水、戰爭、破壞、意外事件、勞資糾紛或勞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規則和條例〔不論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優先權、徵用、分配及價格調整限制等〕、物資裝置及運輸短缺,以及其他類似或不同意外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可免去違約責任。遇此事故的當事人有權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該事故期內本應收、發的貨物,免去之數額應從合同總額中扣除。由於上述事故使得賣方無法提供本合同規定數額之某種商品,賣方有權公平合理地在其顧客、部門和分公司間就可能提供之商品進行分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迫使賣方為滿足買方的供貨而向他人購買商品。

14.其他規定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有關產品的提供等均應遵守產品生產地州的法律規定。本合同經當事雙方充分討論同意締結。賣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規格標準及本合同中有關規格的其他明文規定,保證合理包裝及標記商品,並與集裝箱與商品標籤上的內容一致。以上保證具有排他性,將替代其他一切保證(不論是書面、口頭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規定之外的購銷保證及特殊供應保證。本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效力,並保證其各自的利益,但預先未徵得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轉讓無效。未經賣方委託人書面認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條款規定的解除都將無效,此種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賣方認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條款規定的購貨單而生效,不論此貨單是否經賣方委託人簽字。

1.2 訂購單(美國《統一商法典》規定的格式)

(正面)訂購單

發票、貨箱和裝箱單上均應填寫訂購單編號

訂購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貨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致: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供方)

經由_________________船上交貨 條件:_________________ 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

按貴方報價:________________ 約定到達站港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本編號訂購單完全依照正、反兩面的說明和規定作成。

數量:__________規格型號: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

如所訂產品和(或)物資是為執行與美國官方所籤合同,本訂購單之規定將由附表上的規定加以補充。

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和規定

1.承兌副本須及時簽字送回。

2.裝箱單據必須完整,最後一張單據應註明“貨物備齊”。

3.每箱貨物、裝箱單和發票上均應註明訂購單編號。

4.發票一式兩份,最遲須在裝船次日寄出,每張發票都應附上提單或運單。

5.貨物必須交到需方收貨處,不得提交給任何個人或部門。

6.額外費用

除非事前經書面通知同意,否則不得增收任何額外費用,包括裝箱、包裝、搬運費等。

7.支付

貼現期以收到貨物或發票(以後到者為準)之日起計算。不得采用貨到付款辦法,不得使用匯票。

8.數量

必須保證充足供貨,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訂貨數量。需方可拒收並退回未經認同之供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

9.價格

如本定單未就價格作出規定,貨物應按最後報價或現行市價付款(以低者為準)。本定單所填價格不得高於最後報價,所定價格必需經需方認可。

10.適用的法律

供方保證本定單所涉及貨物之生產、銷售和定價均不得觸犯任何聯邦、州或地方法律。

11.公正勞動標準法

供方保證按本定單發運給需方的貨物均是按公正勞動標準法規定生產製造。

12.擔保條款

供方確保按本定單或按需方要求規格所提供的一切物品完全符合規定,在材料、工藝及適銷方面沒有缺陷。此擔保在交貨之後仍然有效,且不得因需方接收所定貨物或商品以及支付貨款而失效。凡有違反本定單或不符合本定單提供的規範之行為,以及其他任何例外或變更都必須經過需方採購部門的書面認可。

13.取消訂貨

如供方不按規定按時供貨,或供方違反本定單及擔保條款在內的規定,需方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交之定貨。

14.驗收

需方有權驗收和拒收貨物。次品和不符需方規格要求的產品將擱置等候供方通知,損失由供方承擔,如供方同意退貨,費用應由供方負責。如驗收發現所收到的貨物不符需方規格要求,需方有權取消未發運部分定貨。驗收前所支付的訂貨款不得構成承諾,因此不得影響需方對供方的任何或所有權利要求。

15.專利

供方保證此定單所供產品不得侵犯任何美國頒發的或經協定規定的專利證書權,並保證不讓需方、其轉讓人、其顧客及使用者遭受侵權之訴。

16.轉讓

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供方不得轉讓此合同。

17.合同解釋

本合同將按_________州的法律進行解釋。

1.3 購銷合同修改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如想修改某一合同內容,可簽定以下協定:

協議書

雙方現同意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購買500薄耳土豆的合同作如下修正:

1.將有關供貨日期的第5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有關擔保的第8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其他條款保留不變。

__________________(賣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買方簽字)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性別: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丙方) 。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派遣員工的休息、休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及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台州市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期滿後,有以上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其中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經有關部門裁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丙方的規章制度,乙方在派遣期間或離職後,若因個人責任給丙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承擔一切後果。乙方可與丙方就具體經濟責任訂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台州市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台州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15

甲方(採購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電話:

乙方(供貨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合約期內為甲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

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為以[ ]為原料製作的[ ](以下簡稱“商品”)。

二、交付商品的標準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為甲方設計和生產樣品。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不低於乙方提供的樣品的質量。具體要求為:內、外盒的原材料均為,產品的配件均為[ ]。

三、商品的價格

3.1 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價格為元人民幣/套(原價格),甲方本次採購的商品數量儘量不低於4000套。如果採購數量超過1000套,則所有商品每套單價在原價格基礎上降價500元;如果甲方採購商品的數量超過5000套,則所有商品每套單價在原價格基礎上降價1000元。如果甲方採購商品的數量超過5000套,則雙方另行協商更優惠價格。

3.2上述價格為合同商品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的最終價格,且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供貨、運輸、保修、維修、保險等全部義務所發生的一切成本和稅費,除上述總價外,乙方不得就履行本合同向甲方主張其他任何款項或補償。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4.1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採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甲方。

4.2乙方對所有合同商品應使用新的適合該商品的未經侵蝕的材料進行包裝,並根據商品的特點和要求採取防潮、防雨、防鏽、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證合同商品能夠安全無損地運抵甲方指定的地點。

五、供應商品的數量、期限、地點、付款方式

5.1 甲方本次訂購的商品數量為1000套,乙方應在[ ]月[ ]號以前完成前500套商品的生產,在[ ]月日完成另外500套商品的生產。

5.2供貨的地點為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在北京的地點,與送貨有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3本合同簽訂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前50套商品的總價款的30%,乙方完成該等商品生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60%,預留10%結算總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月內後,如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商品質量無疑義,一次性付清。乙方在9月5號前支付另外50套商品的總價款的30%,待甲方完成商品生產並經乙方驗收合格後支付總價款的60%,預留10%結算總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月內後,如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商品質量無疑義,一次性付清。

5.4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符合財務制度要求的相應發票後方支付相關付款。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6.1 乙方提供的樣品經過甲方認可後,雙方簽字確認,由甲方封存。對於乙方提供的商品,甲方在驗收時採用雙方確認的樣品之標準作為質量檢驗標準。

6.2合同商品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雙方應就合同商品的外觀、規格、數量、質量等進行檢驗。同時,甲方有權聘請產品質量檢測機構,對合同貨物進行檢驗,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檢測費用。檢驗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全效能、甲醛釋放量、基本環保指標及合同商品行業慣例檢測內容等。如經檢驗貨物與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相符,雙方共同簽署《交貨檢驗單》。雙方應委派代表到場參加檢驗,如在檢驗過程中發現合同貨物有短少、缺陷、損壞、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或其他與合同規定不符的情況,雙方應做書面記錄,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免費更換、補足相關有短少、缺陷、損壞的合同貨物。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3 檢驗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商檢費、額外的運輸費、支付給產品質量的監督部門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6.4甲方應會同乙方對商品進行檢驗,若檢驗合格,甲方出具驗收合格單;若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重新生產,造成甲方使用延誤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5 驗收合格後,均不免除乙方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應承擔的義務。

6.6儘管有上述約定,乙方必須保證交付的商品符合國家環保、衛生、安全等標準,並保證甲方之顧客安全使用或者消費該商品。

七、質量保證

7.1 合同標的必須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製造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商用價值在一定時期內可以延續的經出廠檢驗合格的商品。

7.2合同商品三年三包(包修,包換,包退),十年保修,終身維修,四小時應答並服務到位,時間自雙方簽署驗收合格單之日起計算。此外,乙方應當為甲方提供終身維護服務,需要更換部件的,乙方提供的部件價格不應高於市場最低價。

7.3 在保修期內,對於有瑕疵的貨物,乙方應在有瑕疵的貨物被發現之日起一週內為甲方免費修理或更換完畢,並應當承擔運費等相關費用。

7.4如果因生產造成商品的效能和質量與合同規定不符,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在保修期內,乙方都應負責限期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換出現故障的部件、元件和商品,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5乙方提供的商品應達到國家行業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所要求的環保標準。同時,乙方保證合同貨物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如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則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在合同商品交付後,如因合同商品存在缺陷造成乙方或其員工、顧客人身健康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和索賠

8.1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而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價款,並且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按照逾期未付的價款的5‰的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8.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質量標準交貨或商品數量短少的,或者未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的,乙方自行承擔運雜費並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數量和甲方重新要求的期限交貨,並且每逾期一日(自原約定交貨日期起計算),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其應向乙方支付的貨款中扣除。若逾期交貨超過10個工作日,甲方有權拒收商品或選擇退貨,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甲方拒收或退貨的,合同貨物毀損或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8.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地點交貨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地點重新交付並自行承擔費用,若逾期的,還應按照上述8.2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8.4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環保指標超標而導致甲方或者其顧客的人身傷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8.5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索賠要求後十日內未能做出回覆,該索賠要求將被視為已被乙方接受。

8.6乙方製作的本商品的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為自己或者任何第三方製作相同和類似的商品,或者以本合同商品的設計理念為基礎改良的類似商品,一經發現,乙方必須給與甲方至少10萬元以上的賠償金,如果該等賠償金不能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

九、不可抗力

9.1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到戰爭、流行病、瘟疫、火災、颱風、地震、洪水以及其他任何受影響一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當事人應儘快將此類事件的發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14)日內以特快專遞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當事人。

9.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當事人對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合同義務的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擔任何責任。但該方當事人應儘快以傳真的方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消除的情況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因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該方當事人不能免責。

9.3 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減少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不良影響。

9.4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超過九十日,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終止合同。終止於另一方收到上述通知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生效。

9.5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除因此受到影響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他部分。

十、稅 費

甲乙雙方應各自承擔國家有關機構根據稅收徵收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向其徵收的所有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稅費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的,均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2.2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一切聯絡往來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各方往來通知中,如使用特快專遞方式,以收件方簽收日期為通知送達之日;如通過傳真方式,以傳真發出日為通知送達日;如使用掛號郵寄方式,以郵件收件郵戳日期為通知送達之日。

12.3 雙方未盡事宜,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和乙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16

需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供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信守執行,定製傢俱購銷合同範本。

以上價格為不變價格,含稅費、安裝費、運輸費等,需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項作標準:1、按第一條及樣版(附件)作為標準。2、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的總計金額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合同總金額:(人民幣)

第四條、加工、售後服務方式:

1、需方提供原材料、產品尺寸、產品參考樣式圖。供方按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生產、交貨,並接受需方檢驗。供方隱瞞產品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輔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需方有權要求重做、修理、減少合同金額或退貨。

2、保修期為年,在保修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應免費修理(包括材料費、工時費)

3、在保修期內,因同一嚴重質量問題,修理貳次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憑修理記錄和相關證明,需方有權要求退貨、賠償。

第五條、交貨日期及地點:

1、交貨日期:2、交貨地點:

第六條、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驗收標準:與需方提供參考樣式圖及其尺寸一致,雙方簽字確認。2、工程質量標準:每道工序驗收合格率100%。3、提出異議的期限:收到貨後90日內。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付款日期:

1、付款方式:三個付款週期,即完成全部產品工作量30%、80%、100%。付款額度為對應合同總金額的30%、50%、20%。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供方在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內未按時完成的,應向需方按總貨款的10%的違約金來賠償。並保質保量繼續履行本合同。如延期達30天以上的,視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需向需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的違約金。且本合同自動終止。

2、因需方責任造成中途退貨、應向供方按總貨款的10%的違約金來賠償。

第九條、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約或全部履約,不視為違約,免除違約責任,且本合同自動終止。

2、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戰爭、颱風、地震、水災、火災、雪災、政府強制措施等。

第十條、安全要求及綜合治理:

1、根據現場條件,需方為供方提供住宿、水、電、入廁條件。伙食供方自理。2、供方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操作規程,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違章者自負全部責任。

3、進場人必須相對穩定,未經需方同意不得隨意變動班組人員。

4、接受需方對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進行的技術交底、教育和監督,服從指揮,合同範本《定製傢俱購銷合同範本》。

5、愛護需方提供的各種設施和裝置,不得隨意損壞,如有損壞則給予其價值的兩倍予以賠償和處罰。做好防火、防澇、防盜相關措施。

6、認真搞好個人、宿舍、現場衛生,隨時保持文明清潔。遵守生活區食宿制度,不得進行賭博、打架、鬥毆、等違法亂紀的行為。每位工作人員必須持有身份證等合法證件方可進施工現場,否則無證人員和18歲以下人員禁止使用和進入施工現常

7、認真按照文明標化樣板工地要求及優質結構標準,對自己承包範圍內的材料分類、分規格、分型號堆放整齊。

8、每道工序完工,必須做好工完場清工作,能用的材料必須利用。減少浪費。如惡意浪費原材料,則需方有權進行罰款。

9、供方應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及環境保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由於供方安全、環境保護、治安和防火、水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賠償。施工中如發生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各自的責任和相關費用。

除原材料需方供應外,小型裝置、工具供方自備(包括班組工人的安全防護用具、相關輔料等等)

第十一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1、若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向簽約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3、本合同條款履行完畢後,合約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17

工業品一般是指由工商企業、政府機構或事業單位所購買,用於生產、銷售、維修或研發的產品與服務的總稱,根據產品在生產中的不同用途細分為原材料、裝置、組裝件、零部件、消耗補給品和服務六種。

工業品銷售不同於一般消費品,它是面向企業而非普通消費者。因此,一個在一般消費品領域很有經驗的業務人員,轉做工業品銷售時可能做得很差,因為兩者面向的客戶不同,需要的能力也不同。

合同範本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18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檔案。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檔案、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路為傳輸載體的,應當傳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型別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3)有條件的退換貨

(4)在商品總價值%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3)滯銷商品(4)其他__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3)滯銷商品(4)產品存在質量問題(5)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日。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

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智慧財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二)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開戶銀行/帳號:開戶銀行/帳號:

稅號:稅號:

蓋章: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19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

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儲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簽字蓋章:需方便宜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20

產品購銷合同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採購節水灌溉設施達成如下條款,雙方明確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共同遵守執行。

一、 乙方向甲方採購的產品如下(含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序號 產品

名稱 規格型號 單

位 數量 單價

(元) 復價

(元)

合計

貨物總金額(大寫):

二、交接貨物時間:

乙方向甲方採購的產品由甲方按乙方的需求進度交貨,乙方需求計劃應在每批供貨前拾伍天以書面形式(傳真確認)通知甲方。

三、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為___,由乙方自提,___至___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負責辦理由___至___貨物運輸事宜,其產品損耗及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質量標準、產品驗收方式及異議期限

產品質量標準按企業標準執行,乙方收到貨若對產品有異議應在叄個月內提出

五、結算方式:

合同簽定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叄萬元(約佔產品總金額的30%)預付款,甲方產品生產完畢,乙方把剩餘貨款付清給甲方後,甲方安排發貨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承擔違約部分貨款總額20 %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經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七、糾紛處理方式:

未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如有糾紛甲乙雙方應盡力協調解決,協調未果在合同簽訂地進行訴訟或仲裁。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4份,雙方簽名蓋章生效。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供方單位名稱: (蓋章)

單位地址及郵編:

法定代理人:

開戶銀行:

帳號:

需方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及郵編:

小商品購銷合同 篇2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規範我校藥品採購行為,保證學校醫療用藥及時供應,保障師生用藥安全有效,根據《合同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供方必須是證照齊全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企業,並向需方提供加蓋單位紅印章的《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影印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影印件、《營業執照》影印件、業務員的法人委託書原件、被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及其它相關資料等,供需方存檔備查。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應“三證”規定範圍內的藥品,如供方超範圍向需方提供藥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三、供方要對提供的藥品質量負責,不得向需方提供假劣藥等不合格藥品。供方所提供的藥品凡因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如抽檢不合格、藥害事件等後果,概由供方承擔。如因需方儲存和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負責。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避免汙染,需冷藏的藥品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按國家規定使用冷鏈裝置,以防止在轉運過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抵達需方。否則,為此而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藥原則:

1、不得供應“三無”藥品;

2、不得供應假冒廠牌和商標及無出廠合格證的藥品;

3、不得供應即將變質或生產日期較久的藥品;

4、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得供應有效期少於8個月的藥品;

5、不得供應不符合包裝標誌有關規定和儲運要求的藥品。

六、供方須按需方購藥計劃中規定的藥名、規格、數量、產地等要求供應藥品,否則需方有權全部或部分拒收。供方接到需方的購藥計劃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將藥品送到需方,送貨及搬運費由供方承擔。未按要求及時交貨需方可終止供方送貨另選供貨公司。

七、需方憑供方藥品清單票據(清單內容與實物相符),經需方驗收人員驗收符合規定要求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藥品驗收過程中若發現破損等不合格藥品,由供方負責賠償或扣除供方藥款。

八、藥品採購價格:供方應對需方採購的藥品清單進行標價,便於需方對批次採購的藥品進行比價,且作為簽訂合同附件加蓋供方紅印留存備查,在簽訂採購合同後,如無特殊原因藥品價格應按照供方提供的藥物報價單進行,不得隨意變動,如需對所採購的藥品進行調價,供方需提供相應的證明並與需方進行協商。

九、供方與需方必須簽訂藥品採購合同生效後方可發生業務。

十、供需雙方在藥品採購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嚴禁經銷商在需方非法從事商業賄賂和藥品促銷活動。

十一、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一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由供方一份、需方兩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的採購業務供需雙方均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未盡事宜,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