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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代建合同(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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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代建合同 篇1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代建合同(通用14篇)

專案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專案代建制管理辦法》,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專案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託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專案管理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專案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個日曆天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檔案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

7.招標檔案

8.初步設計檔案及其審查批覆檔案

9.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託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專案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委託人:____________代建人:____________使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籤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代建合同 篇2

立契約書人:委建人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建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契約不動產標示委建事項經由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地標示

本契約房屋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地號土地內定名“______名宮”,經暫編號A區______棟______樓的房屋一戶。

第二條 房屋面積

本契約房屋面積包括室內、陽臺及走道、樓梯間、屋頂突物(僅限於水箱及樓梯間,其餘部分不計入)地下室、電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在內計約______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復丈後,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所記載的面積為準),但雙方同意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記載面積加上本條前列(陽臺走道、樓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等,即相當於本契約所記載面積,若有增減,而其面積差額未逾百分之二時,雙方均不得異議,若增減面積誤差超過百分之二時,其誤差超過百分二部分,即以該戶出售時的平均單價為計算基準,由雙方互為補償。

第三條 本大樓的屋頂除水箱、樓梯間外,乙方的投資、規劃,其使用權歸乙方,但乙方應對甲方提供較一般人優惠的服務。

第四條 本大樓地下室產權登記為本大樓全體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機電裝置外,其餘場地如遇空襲時,應開放為公共避難場所,地下室平時作為停車場,由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統籌管理,其辦法另詳載於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管理章程。

第五條 甲方所訂購房屋的室內隔間裝飾及裝置工程,其施工標準悉依______市政府______局核准的建造執照圖說按圖施工,如甲方要求變更或增減等,須徵求乙方同意,惟屬大樓整體裝置者不得刪減,變更後的工程款由雙方協議定之,但以不少於本契約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與乙方,甲方未繳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雙方對變更後工程款未能達成協議或甲方拒絕或延遲交付所增加變更的工程款時,視為甲方取消變更或增減,乙方仍按本契約原定專案施工。

第六條 工程期限

本契約房屋建築工程,乙方應於本契約簽訂後三個月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七百個工作天完工,並以開始申請使用執照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在此限,乙方不負遲延完工之責。

(一) 甲方未依約定付款辦法的規定交付價款時。

(二) 甲方要求變更內部隔間與設計,致遲延完工時。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災人禍或法律法規限制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進行時。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溝及巷道鋪設工程,不受本條約完工時限的拘束,水電等的接通供應悉憑該公用事業作業程式而決定。

第七條 保固期限

本契約房屋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對本契約房屋建築結構,乙方應負責保固一年,但天災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損毀者不在此限(門、窗、玻璃及水電配件、油漆、瓷磚等乙方不負責保固)。

第八條 甲方訂購本房地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裝修土地價款。

(一) 房屋及裝修價款為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整。

(二) 土地價款為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包括建築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補償金、土地改良費、公共設施用地等費用。

第九條 付款辦法

本契約房地總價為人民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仟元整,分為自備款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優惠貸款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銀行貸款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甲方應按下列進度,將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額,經乙方通知於繳款期限內繳付乙方,絕不拖延短欠。

第十條 貸款辦法

本契約房屋甲方如須辦理銀行貸款時,應另行與乙方簽訂委託代辦貸款契約書及委任書以憑辦理貸款事宜。

第十一條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約(第九條)所規定工程進度的約定付款時,其逾期部分甲方願自通知交款日後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計算滯納金,上項滯納金於補交其應付款時一併付與乙方,如逾期滯納達十五天,經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時,即視為甲方違約,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約及代辦貸款委託書,代管印章委託書等與本契約有連帶關係的約定,甲方同意將已繳的款項現金部分由乙方沒收,以為抵償乙方所受的損失,乙方並得將甲方所訂購的房地另行出售與第三者或為其他處分,甲方絕無異議,甲方若依前條約定的付款規定,以票據支付時,甲方保證兌現,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視為甲方未繳款,依前述約定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本約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條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時,其每逾一日按買賣總價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與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發生糾葛不能出賣等情況時,除應將既收價款全數退還甲方外,並應賠償所付價款同額的損害金予甲方作為乙方不履行本契約的損害賠償總額。倘因政府頒佈禁建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約房屋時,雙方同意解除本契約,乙方應將甲方所繳付價款加計利息(按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計算)退還甲方。

第十三條 本契約房屋已登記於甲方名義,如甲方違約拒付款項,經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時,甲方同意名義變更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訂購本房屋土地,其房屋產權及基地產權的移轉登記事項,乙方負責於本房屋建造完成,經政府主管單位發給使用執照,及甲方依約履行其義務後,乙方負責聘請代書與甲方共同委託統籌辦理,甲方應按照乙方通知的時間內,將應提出的證件及在有關檔案上蓋章,連同各項稅捐交與乙方或委託的代書以資辦理。甲、乙雙方應負擔的費用如下:

(一) 建築物登記費、土地登記費、印花稅、契稅、監證費(或公證費用)各項規費及代辦產權登記費用由甲方負擔。

(二) 本契約土地移轉過戶前的土地價款及移轉過戶時發生的增值稅由乙方負擔。

(三) 本契約房地移轉登記及質押貸款的抵押權設定登記移轉規費,公定契紙、印花稅、保險費及代辦手續費均由甲方負擔。

(四) 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所發生的房屋稅、地價稅、工程受益費不論甲方已否遷入或抬頭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負擔如數繳清不得異議。

(五) 以上各項應由甲方負擔的費用,如由乙方先行墊付或代繳,甲方應如數歸還需要。

第十五條 產權登記

本契約房地產權登記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統一辦理土地移轉登記,建物所有權登記及貸款抵押權設定登記等手續。

第十六條 本契約房地,乙方保證產權清楚,絕無任何糾紛或設定他項權利現象,如有任何糾葛,乙方應負責清理,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條 甲方同意於本房屋完工並接通水電之日起,無論所開列單據的抬頭為任何一方,均就負擔下列費用:

(一) 本戶水電基本費用。

(二) 本房屋自領得使用執照日起的房屋稅。

(三) 屬於本房屋公共使用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水電費用。

(四) 屬於本建築清潔保持、公共設施及裝置的整理、操作與維護等事項,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管理費用。

(五) 本房屋有關公共管理費用的分擔。

第十八條 本契約房屋於建築完成經主管機關發給使用執照後,甲方應付清下列款項稅費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協辦或遲延逾期的,致影響本契約各項產權登記或施工進度時視同違約,並應負賠償乙方一切損失之責。

(一) 繳付本約第十四條第一、三、四項約定應付的稅捐。

(二) 辦妥產權登記及代辦貸款等費用,並預付乙方四個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滯納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優惠貸款。

第十九條 通知送達

甲乙雙方所為的徵詢、洽商或通知辦理事項均以書面按本約所載住址掛號郵寄為之,有拒收或無法投遞致退回的,均以郵局第一次投遞之日期為送達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變更時,負有通知乙方的義務。

第二十條 其他事項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約房屋變更設計,須以書面徵得乙方同意後委託乙方辦理,所需工程費用經雙方議定價格後,差價由甲方於變更同時給付乙方,但經不減少於原定總價為原則,如甲方未在約定期間內給付時,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取消變更設計的要求,乙方為避免影響工程的進度,得按原合約圖說施工,甲方絕無異議。

(二) 乙方通知交屋並給遷入證明前,甲方絕不進行本約房屋自行裝潢施工。

(三) 本契約書於付清所定價款辦妥交屋手續、土地移轉登記完畢甲方領取所有權同時,本契約書及本約有連帶關係的契約、附件,甲方得一併由乙方收回作廢。

第二十一條 本契約的約束與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價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將本契約房地的權利與義務自行轉讓他人,但經雙方同意後,本契約所約定事項對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受讓人合法繼承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二) 本契約附件視為本契約的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規定的,依據本契約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宜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必要時由甲乙雙方洽定。

第二十三條 契約分存

上述契約事項經雙方同意,恐口頭無憑。特立本契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並自簽訂日起升效,印花稅由甲乙雙方自貼銷。

第二十四條 有關本契約的權義,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法院為管轄法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2022代建合同 篇3

第一部分 建設專案委託代建合同

委託人(全稱): 某某 賓館

代建人(全稱): 某某建設專案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建設專案管理辦法,經委託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專案委託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工程名稱: 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 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壹億 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20xx.7.1-20xx.1.20,

三、質量標準: 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專案總概算的 2% 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後,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專案的技術性檔案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託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範圍內的工程委託代建工作。

八、委託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後生效。

委託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地址: 地址:

2022代建合同 篇4

第一部分 建設專案委託代建合同

委託人(全稱): 某某 賓館

代建人(全稱): 某某建設專案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建設專案管理辦法,經委託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專案委託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工程名稱: 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 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壹億 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20xx.7.1-20xx.1.20,

三、質量標準: 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專案總概算的 2% 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後,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專案的技術性檔案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託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範圍內的工程委託代建工作。

八、委託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後生效。

委託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地址: 地址:

2022代建合同 篇5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授託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 花園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託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託代建工程概況

二、委託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託人不得將委託人委託處理的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託代建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委託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 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後,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託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建合同簽訂後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當委託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其餘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後3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匯票方式支付。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籤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022代建合同 篇6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甲方委託乙方實施 農業專案諮詢 ,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雙方合意達成條款如下:

一、受託事項:

委託乙方實施 農業專案諮詢 ,委託期限為 20xx 年 月日至 20xx 年 月 日。

二、甲方責任:

1.提供乙方完成專案所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專案進行中所必須的資料和資訊;

3.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給乙方付款;

4.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無故變更合同價款;

5. 不得委託乙方從事違法的委託事項;

6. 其他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三、乙方責任:

1.在甲方統一管理下,負責委託專案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該專案的保密工作;

3.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專案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遵守專案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

5.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義務。

四、專案內容:

申請深圳市農業龍頭企業

深圳市菜籃子示範基地

廣東省農業廳頒發的無公害產地證書

農業部頒發的無公害產品證書專案

五、專案完成標準、時間與質量考核

以兩年為期把以上甲方委託辦理的農業認證專案以拿到證書 為準,如果有哪一項不通過的,退回已收取的相關的諮詢費用;已通過並拿到證書的,則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餘下的款項。

六、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 諮詢費:根據乙方完成的諮詢專案內家,雙方約定本專案服務費用共計¥ 元整(大寫 元整),付款期限約定如下:

a) 甲方應在合同簽約當日付合同總金額的 40 %,即¥ 元整(大寫 元整)給乙方;

b) 甲方應在農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上門考察後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30 %,即¥ 元整(大寫 元整)給乙方;

C) 甲方應在獲得認證證書時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30 %,即¥ 元整(大寫 元整)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專案所需資料、資訊,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甲方負責其後果。

2.乙方應按照進度安排執行專案實施計劃,如果無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無法完成的應承擔其後果,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3.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對專案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 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七、其它:

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 本協議屬於專案委託合同關係,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22代建合同 篇7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委託人: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專案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專案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專案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託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批准的投資概算為準)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專案管理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專案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個日曆天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檔案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檔案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專案的技術性檔案)

8.初步設計檔案及其審查批覆檔案

9.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託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專案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簽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籤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代建合同 篇8

委託單位:____市____區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授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區開發總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託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託代建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託人不得將委託人委託處理的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託代建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委託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後,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託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1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合同簽訂後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萬元;當委託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萬元,其餘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後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匯票方式支付。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籤補充合同。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後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委託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 授託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代建合同 篇9

專案業主單位(甲方):

專案代建單位(乙方):

第一部分 委託代建合同

甲方(專案業主單位):

乙方(專案代建單位):

根據《市級政府投資專案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專案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專案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託乙方承擔工程建設專案(以下簡稱專案)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託代建協議。後續代建專案由指揮部書面委託,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一、專案概況

1、代建專案: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

2、專案建設地點:延平新____區域內

3、專案建設內容及規模: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隧涵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全長846.5米,________年____月加固000X0060及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專案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專案總投資約500萬,由甲方撥付。

二、代建方式:專案代建方式採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專案從專案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代理。

三、專案代建範圍

專案前期階段含專案設計委託及審批等工作。實施階段所涉及專案諮詢、監理、施工隊伍選擇、工程施工建設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資料收集歸檔、竣工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組織、協調、控制和管理等工作。

四、專案代建管理目標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稽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專案質量目標:專案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專案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專案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甲 方:

(蓋章)

法人代表:

聯 系 人:

地 址:

負 責 人:

聯絡電話: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

經 辦 人:

地 址:

負 責 人:

聯絡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於

2022代建合同 篇10

北京市建設專案委託代建合同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委託人: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專案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專案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專案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託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批准的投資概算為準)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專案管理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專案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個日曆天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檔案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檔案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專案的技術性檔案)

8.初步設計檔案及其審查批覆檔案

9.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託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專案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簽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籤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一章 詞語定義、適用的法律法規、語言

第一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專案’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代建的專案。

(2)’委託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並委託代建任務的一方。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約定承擔代建專案組織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對代建專案提出使用功能,協助代建人完成專案建設工作,並在專案建成後實際接收、使用、管理專案的一方。

(5)’專案經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組建實施具體代建工作的機構。

(6)’專案經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負責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代建範圍以外,通過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於委託人和使用人原因而暫停或終止代建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代建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前一天的時間段。

(12)’專業工作單位’是指由代建人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承擔本專案拆遷、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和裝置供應及安裝等工作,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託代建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權利

委託人權利

第四條 委託人有權對代建專案進行稽查,對違規行為予以糾正。

第五條 委託人有權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進行核准。

第六條 委託人有權要求代建人賠償因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委託人有權要求代建人更換不稱職的專案部工作人員。

代建人權利

第八條 代建人根據委託人和使用人的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專案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1)根據初步設計的批覆及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並與其簽訂合同。

(2)管理各類承包合同,並按規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

(3)對專案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4)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5)進行專案各參與方的協調工作。

第九條 代建人有權拒絕委託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條 代建人有權取得代建報酬,並有權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從專案投資節餘額中提取獎酬金。

使用人權利

第十一條 使用人有權對代建專案進行監督,並向委託人反映各種問題。

第十二條 使用人有權對工程變更內容提出意見。

第十三條 使用人有權對委託人核准的變更結果進行申訴上報。

第三章 各方的(合同)義務

委託人義務

第十四條 委託人應負責協調代建人、使用人及與代建專案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

第十五條 委託人應監督和指導代建專案的建設實施,並組織代建專案的竣工驗收和移交。

第十六條 委託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代建人核撥建設資金和代建專案管理費。

第十七條 委託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第十八條 委託人應授權一名聯絡人負責本專案的聯絡工作。

第十九條 委託人應在代建工作完成後,組織對代建人進行客觀、全面、公正的績效評價。

代建人義務

第二十條 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託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 代建人在簽訂代建合同的同時,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託人提交銀行履約保函。

第二十二條 代建人應組建能夠滿足本專案代建管理服務需要的專案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託人彙報代建工作進展,將彙報材料抄送使用人。

第二十三條 代建人應按批准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專案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籤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並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後,由代建人報委託人核准。

第二十四條 代建人應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並接受委託人和使用人監督。

第二十五條 代建人應根據專案進度需要,向委託人提出投資計劃申請。

第二十六條 代建人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並接受委託人和使用人監督。

第二十七條 代建人應在專案建成後,協助委託人組織竣工驗收,並將驗收合格的專案在規定時間內向使用人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十八條 代建人應在專案移交前,簽訂保修服務協議。

第二十九條 代建人應根據使用人提出的專案執行管理方案,組織執行管理人員培訓。

第三十條 代建人應建立完整的專案建設檔案,在代建專案完成後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使用人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徵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使用人義務

第三十一條 使用人應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1)根據專案建議書批覆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和投資額,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供詳細的專案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報告。

(2)協助代建人辦理與代建專案有關的各種審批手續。

(3)按合同約定為代建人提供必要的現場辦公和生活條件。

第三十二條 使用人應對政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並負責政府差額撥款投資專案中自籌資金的籌措,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代建人撥款。

第三十三條 使用人應參與專案設計的審查工作,並對專業工作單位的選擇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 使用人應對代建專案的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配合完成工程驗收,按有關規定辦理專案接收手續。

第三十五條 使用人應授權一名聯絡人負責本專案的聯絡工作。

第三十六條 使用人應提出專案執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組織執行管理人員培訓。

第四章 責任

委託人責任

第三十七條 委託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委託人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三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託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人責任

第四十條 代建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因代建人責任造成專案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發生變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其它經濟損失的,代建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代建人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四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使用人責任

第四十三條 使用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 委託人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四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第五章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條 由於委託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發生延誤、暫停或終止,代建人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委託人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由於委託人未採取相應措施,代建人可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代建業務,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當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義務,而又無正當理由,委託人可發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五十條 代建人與使用人辦理完成專案移交手續,並經委託人稽核通過工程決算,代建人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後,本合同即終止。

第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一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協調後爭議仍未解決時,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第二條 合同適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代建管理費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工作報酬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額外工作報酬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人節約建設資金時,向委託人提出代建獎勵報告,獎勵金額按以下內容和方法計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節約資金獎勵:_____________________

節約資金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獎勵比率(_____%)

注:’工程費用節省額’:指經過評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約定代建專案建設內容、質量標準等前提下的建設資金合理節省額。

第十五條 委託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進行竣工驗收。工程驗收合格後,使用人負責組織接收。

第十六條 委託人應按如下方式、時間、金額向代建人核撥建設資金和代建專案管理費:

第十七條 委託人應在天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第十八條 委託人的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代建人應按專案的_____%向委託人提交銀行履約保函。

第二十二條 代建人的專案經理:

代建人向委託人彙報代建工作進展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選擇專業工作單位的監督管理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代建專案建設資金專用賬戶管理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 使用人向代建人提供專案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報告的具體時間:_________

使用人為代建人提供的現場辦公和生活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使用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時間和金額,向代建人撥付政府差額撥款投資專案中的自籌資金: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使用人的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代建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1)專案實際建設投資金額超過合同約定投資控制金額的,按超出數額賠償。

(2)工程質量有問題的,按評估損失賠償。

(3)未按約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對超出日期按進行賠償。

(4)賠償款從銀行履約保函中扣除。履約保函中擔保金不足的,相應扣減專案代建管理費。專案代建管理費不足的,委託人可繼續向代建人提出索賠要求。

第五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協議條款:(略)

2022代建合同 篇11

第一部分 建設專案委託代建合同 委託人(甲方):

代(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____市政府投資專案管理辦法(試行)》(武政6號)及《____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專案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武政7號),為保證金港____區農民拆遷還建小區金港一號專案順利實施,經委託人研究,同意將 建設專案委託給代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專案佔地約200畝,該專案用地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證並辦理相關行政審批手續。建築總面積約379283.61平方米,同步配套小區內道路、景觀、供水、排水、供電、燃氣、人防、安防等。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萬元

資金來源:甲方自籌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夏發改投資31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批准日期):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質量標準: 合格

四、合同價款

暫定為柒億玖仟陸佰肆拾玖萬伍仟伍佰捌拾壹元整(796X5581.00元)。 最終工程造價按審計決算的建築面積乘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單位造價為準。 (暫定包乾價2100元㎡)

五、合同組成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用條款

5、描述代建專案的技術性檔案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

第二部分《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向委託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範圍內的工程委託代建工作。

八、委託人向代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後生效。

委託人: (公章) 代: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第二部分 用合同條款

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的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並委託工程專案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代是指承擔建設工程專案管理業務及其責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

(4)專案管理機構是指代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工程專案管理業務的組織。

(5)專案經理是指經委託人同意,代派到專案管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工程專案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工作範圍和內容。

(7)工程專案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①委託人委託專案管理以外,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

②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專案管理工作受到妨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8)工程專案管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於委託人原因而暫停或終止代建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代建業務的工作

2022代建合同 篇12

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專案委託代建合同

專案名稱:

專案委託人: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專案代建人:

專案使用人:

根據《_____》、《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專案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專案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託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

專案總投資:(萬元)(以批准的投資概算為準)

建設地點:

建設規模:

建設內容:

二、代建專案管理範圍和內容:?三、代建專案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

代建管理期限:個日曆天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檔案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檔案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專案的技術性檔案)

8、初步設計檔案及其審查批覆檔案

9、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託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專案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份。

委託人:(簽章)代建人:(簽章)使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電話:

本合同籤於年月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第一章?詞語定義、適用的法律法規、語言

第一條?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專案"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代建的專案。

(2)"委託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並委託代建任務的一方。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約定承擔代建專案組織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對代建專案提出使用功能,協助代建人完成專案建設工作,並在專案建成後實際接收、使用、管理專案的一方。

(5)"專案經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組建實施具體代建工作的機構。

(6)"專案經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負責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代建範圍以外,通過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於委託人和使用人原因而暫停或終止代建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代建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前一天的時間段。

(12)"專業工作單位"是指由代建人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承擔本專案拆遷、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和裝置供應及安裝等工作,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託代建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權利

委託人權利

第四條?委託人有權對代建專案進行稽查,對違規行為予以糾正。

第五條?委託人有權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進行核准。

第六條?委託人有權要求代建人賠償因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委託人有權要求代建人更換不稱職的專案部工作人員。

代建人權利

第八條?代建人根據委託人和使用人的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專案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1)根據初步設計的批覆及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並與其簽訂合同。

(2)管理各類承包合同,並按規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

(3)對專案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4)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5)進行專案各參與方的協調工作。

第九條?代建人有權拒絕委託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條?代建人有權取得代建報酬,並有權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從專案投資節餘額中提取獎酬金。

使用人權利

第十一條?使用人有權對代建專案進行監督,並向委託人反映各種問題。

第十二條?使用人有權對工程變更內容提出意見。

第十三條?使用人有權對委託人核准的變更結果進行申訴上報。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義務

委託人義務

第十四條?委託人應負責協調代建人、使用人及與代建專案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

第十五條?委託人應監督和指導代建專案的建設實施,並組織代建專案的竣工驗收和移交。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代建人核撥建設資金和代建專案管理費。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第十八條?委託人應授權一名聯絡人負責本專案的聯絡工作。

第十九條?委託人應在代建工作完成後,組織對代建人進行客觀、全面、公正的績效評價。

代建人義務

第二十條?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託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代建人在簽訂代建合同的同時,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託人提交銀行履約保函。

第二十二條?代建人應組建能夠滿足本專案代建管理服務需要的專案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託人彙報代建工作進展,將彙報材料抄送使用人。

第二十三條?代建人應按批准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專案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籤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並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後,由代建人報委託人核准。

第二十四條?代建人應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並接受委託人和使用人監督。

第二十五條?代建人應根據專案進度需要,向委託人提出投資計劃申請。

第二十六條?代建人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並接受委託人和使用人監督。

第二十七條?代建人應在專案建成後,協助委託人組織竣工驗收,並將驗收合格的專案在規定時間內向使用人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十八條?代建人應在專案移交前,簽訂保修服務協議。

第二十九條?代建人應根據使用人提出的專案執行管理方案,組織執行管理人員培訓。

第三十條?代建人應建立完整的專案建設檔案,在代建專案完成後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使用人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徵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使用人義務

第三十一條?使用人應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1)根據專案建議書批覆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和投資額,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供詳細的專案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報告。

(2)協助代建人辦理與代建專案有關的各種審批手續。

(3)按合同約定為代建人提供必要的現場辦公和生活條件。

第三十二條?使用人應對政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並負責政府差額撥款投資專案中自籌資金的籌措,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代建人撥款。

第三十三條?使用人應參與專案設計的審查工作,並對專業工作單位的選擇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使用人應對代建專案的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配合完成工程驗收,按有關規定辦理專案接收手續。

第三十五條?使用人應授權一名聯絡人負責本專案的聯絡工作。

第三十六條?使用人應提出專案執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組織執行管理人員培訓。

第四章?責任

委託人責任

第三十七條?委託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委託人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託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人責任

第四十條?代建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因代建人責任造成專案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發生變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其它經濟損失的,代建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代建人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四十二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使用人責任

第四十三條?使用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委託人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四十五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條?由於委託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發生延誤、暫停或終止,代建人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委託人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由於委託人未採取相應措施,代建人可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代建業務,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當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義務,而又無正當理由,委託人可發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九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五十條?代建人與使用人辦理完成專案移交手續,並經委託人稽核通過工程決算,代建人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後,本合同即終止。

第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一條?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協調後爭議仍未解決時,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交_____機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二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第二條?合同適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據:

第十條?代建管理費計算方法:?附加工作報酬計算方法:?額外工作報酬計算方法:?代建人節約建設資金時,向委託人提出代建獎勵報告,獎勵金額按以下內容和方法計取:

節約資金獎勵:

節約資金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_________獎勵比率(%)

注:"工程費用節省額":指經過評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約定代建專案建設內容、質量標準等前提下的建設資金合理節省額。

第十五條?委託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進行竣工驗收。工程驗收合格後,使用人負責組織接收。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按如下方式、時間、金額向代建人核撥建設資金和代建專案管理費: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在天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第十八條?委託人的聯絡人:

第二十一條?代建人應按專案的%向委託人提交銀行履約保函。

第二十二條?代建人的專案經理:

代建人向委託人彙報代建工作進展的方式和時間:

第二十四條?選擇專業工作單位的監督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條?代建專案建設資金專用賬戶管理方法:

第三十一條?使用人向代建人提供專案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報告的具體時間:

使用人為代建人提供的現場辦公和生活條件:

第三十二條?使用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時間和金額,向代建人撥付政府差額撥款投資專案中的自籌資金:

第三十五條?使用人的聯絡人:

第四十條?代建人在責_____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1)專案實際建設投資金額超過合同約定投資控制金額的,按超出數額賠償。

(2)工程質量有問題的,按評估損失賠償。

(3)未按約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對超出日期按進行賠償。

(4)賠償款從銀行履約保函中扣除。履約保函中擔保金不足的,相應扣減專案代建管理費。專案代建管理費不足的,委託人可繼續向代建人提出索賠要求。

第五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附加協議條款:

2022代建合同 篇13

委託人:

代建人:

使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市政府投資建設專案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專案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託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

專案總投資: (萬元)(以批准的投資概算為準)

建設地點:

建設規模:

建設內容:

二、代建專案管理範圍和內容:

三、代建專案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 (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

代建管理期限: 個日曆天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檔案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檔案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專案的技術性檔案)

8、初步設計檔案及其審查批覆檔案

9、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託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專案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 份。

委託人:(簽章) 代建人:(簽章) 使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電話:

2022代建合同 篇14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建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建方),茲為房屋委建事宜,雙方協議訂立本契約,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地坐落:_________等_________號土地上,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樓房屋約_________平方米(含陽臺、公共設施在內,以土地局核定的圖樣為準),精確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丈量結果為依據。

第二條 本約房屋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包括房屋造價以及施工用料說明所列各項在內)。

第三條 付款辦法

一、自備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應依下列期限按時交付。

(一)第一期簽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於簽約時交付(包括訂金在內,不另立據)。

(二)第二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於開工時交付。

(三)第三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於地下層基礎結構完成時交付。

(四)第四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於第壹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五)第五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於第貳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六)第六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於第參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七)第七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於第肆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二、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如無需貸款的,應依下列期限按時交付。

(一)外飾完成時交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二)使用許可證時交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三)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內將尾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及其他應負擔的各項費用全部付清後乙方應將本約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條 前條第二項如辦理貸款時,應依另立的代辦貸款委託書的約定辦理。

第五條 前條第二項貸款,甲方應自使用許可證領到日起至貸款領到日止支付銀行放款利率計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條 本約房屋的施工標準,按建築管理機關核准的建築圖說及本約所附施工說明辦理,不得有省工減料現象發生,甲方對於內部裝設變更時,須徵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費用另行計算。

第七條 乙方應自本工程開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內完工,如有逾期,乙方願每逾一日給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以作逾期罰款金,但如因天災人禍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發生,或因甲方變更設計,或甲方延遲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條 關於樓下空地及樓頂陽臺使用權屬範圍如下

一、樓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樓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屬底層所有人保管使用。

二、四樓屋頂陽臺除公共設施外,歸頂樓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條 樓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層住戶均不得放置影響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條 本約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各項產權憑證由乙方負責提供,於房屋完工時,交由乙方特約的代書統一辦理,登記所需的房屋契稅、監證費、登記費、復丈費、印花稅、代理費等,按通知期限內由甲方負擔並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條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課徵有關道路的任何費用以及其他臨時稅捐時,均由甲方按所佔的持分土地面積分擔。

第十二條 本約房屋所需繳納的房屋稅,自本工程完工水電接通之日起,其稅單不論開具甲方或乙方名義,皆應歸甲方負擔繳納。

第十三條 本約乙方已向土地局領得建造許可證,並依計劃施工,而甲方未及時列為起造人時,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稅,則依法由甲方負擔,但若經列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變更起造人名義,以利工程順利進行。

第十四條 本約甲方應付乙方的各期價款應於接到通知書五日內給付現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繳付的,即視同自願放棄權利,本約即行作廢,所繳價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訂戶以一個月為限,逾一個月則乙方可沒收甲方所繳的全部價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無異議。逾期損失計算標準,自逾期繳款日起至另召新訂戶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計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應付的款項,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兌現時,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 本約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後,乙方負責保修一年(門窗、玻璃、水電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導致損壞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條 甲方應憑乙方所給遷入證明及本契約書始得遷入,並取得遷入證明前必須繳清各期款頂、各項稅費以及代書費。

第十七條 本約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為監造施工,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約,乙方為工程的進行及施工的監造,均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為之,若有本約所未規定事項,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慣例處理。

第十八條 本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委建人)(蓋章):________  乙方(承建人)(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監造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