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出租方)
住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方: (承租方)
住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人民幣 元,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為 年: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車型為 ,車牌號為 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執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 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絡的,不論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二)合同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車輛交接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託 運 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 運 人:(以下簡稱乙方)
本運單經承運方和託運方簽章後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界限適用於《合同法》及以下有關規定。
一、託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承運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將 大理石運到指定地點;
2、按照約定形式對大理石進行包裝,運輸費到卸貨地點卸貨後付清。
二、承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託運方按照大理石運輸的約定對大理石進行包裝並送到裝貨地點 .
2、按照約定的時間將大理石運到卸貨地點,並及時通知收貨人憑有效證件提取大理石。
三、違約責任。
1、託運方責任:由於託運方的原因造成大理石損壞的,或收貨人在接到承運方提取大理石通知後未及時提取大理石造成的損失由託運方承擔;
2、承運方責任: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將大理石運到卸貨地點(遇有大霧天可合理延遲)、或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託運方大理石損失的,承運方應賠償託運方的實際損失(按簽約當日的大理石市場價)。
3、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其它約定:
由於下列原因,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承運人證明大理石短少、毀損、滅失、運輸時間延遲,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以及託運人、收貨人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閉不能按時履約;
3、託運方、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五、生效條件:託運方、承運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六、糾紛處理辦法: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書面向縣勞動局申請調解或向田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經協商後共同簽訂,並自願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執行.
第一條 購買車型
l買方同意購買、並且賣方同意出售其銷售的汽車。
2本合同買賣的汽車為:
車輛型號:紅巖牌貨車 車身顏色:黃色 數量:1 發動機號:1611L246173 車架號:LZFF25N48BD233565
第二條 購買的價款及支付方式
l買方同意以人民幣 貳拾肆萬捌仟 元正( 248000.00)作為購車款購買合同1.1條所列的汽車。
2賣方同意按照本合同2.1條的價格,將本合同1.2條所列的汽車出售給買方. 3支付方式:買方一次性付清給賣方。
4本合同購車款不捨機動車註冊登記和車輛上牌費用以及國家應徵收的費用(車輛購置費、落戶雜費及車輛保險費等).
5 過戶費用由買方負責,賣方提供所有車輛證件。
第三條 汽車的交付
1賣方在簽字後向買方交付本合同1.2條所列汽車.
2 雙方簽字買方付款後,該車輛所出現的任何事故責任與賣方無關,由買方自己承擔。
第四條 保證和承諾
l賣方保證向買方出售的汽車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合格產品.
2賣方保證向買方出售的汽車是經國家批准且是在《公告》內的產品
3賣方保證向買方出售車輛的基本技術性能情況符合生產企業提供的該車技術性能情況. 4買方保證是所購買汽車和終端使用者,買方不以任何商業目的的對所購買汽車進行展示和或任何害賣方品牌形象的活動及行為.
5買賣雙方明確瞭解汽車的重量、功率、油耗、最高時速及其他具體資料只被視為近似值.
第五條 汽車的驗收及使用、保養
1賣方向買方交付汽車時,同時交付該車的:
A銷售發票 b使用說明書 c維護保養手冊 d隨車工具
2買方接收汽車時須對所購車輛的基本功能、外觀及有關證件、手續是否齊全進行認真檢查,並簽署驗收汽車確認書。買方簽署驗收汽車確認書後,即視為賣方交付的本合同1.2條所列汽車之質量和數量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3買方接收汽車後,須認真閱讀“汽車使用維護說明書”,並按“汽車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保養汽車,按期到指定服務站進行保養、維修,若因買方未能按“汽車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保養汽車或保養、維修不當所產生的問題,由買方自行承擔責任。
4買方接收汽車後,享有按生產廠“汽車使用維護說明書”中所列的免費保養專案進行免費保養、在質量擔保期及質量擔保範圍內進行索賠的權利。
5賣方服務站有為買方所購車輛提供生產廠規定範圍內的免費保養、質量索賠、技術諮詢及保養、維修服務的義務。
第六條 特別約定
l買賣雙方申明,雙方對合同的所有條款內容均已經經過認真仔細的閱讀並已理解了這些條款的含義,保證履行。有關本合同買賣的汽車的任何廣告、宣傳單、推介資料和或其他媒體形式的資訊僅供買方參考。
2買方未按舍同第二條的約定向賣方付清購車款前,則本合同1.2和所列汽車的所有權仍屬賣方。
3買方提取合同車輛之時起,對合同車輛將承擔全部風險.包括因不當使用合同車輛而造成的損壞或損害。
4由於賣方出售的汽車運輸距離遙遠,則賣方因包括但不限於生產廠調整車型、生產計劃和或天氣、道路情況等原因和或因素造成的買方交付汽車延誤的,買方對此表示理解;買方因此而要求退訂的,賣方承擔買方訂金同期銀行利息。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買方和賣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倘若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附則
補充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買方和賣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個人承租者)身份證、全家戶口本,駕駛證、(企業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程式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型、顏色為
_____________小轎車(麵包)車 輛,車牌為車架號為 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為___ 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乙方保證賠償在車輛租用期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乙方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或借用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20xx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汙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五萬元的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效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3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絡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7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個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臺,型號:,車牌號:
為了使雙方能合作順利,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以下條件由甲方租賃乙方的車輛達成協議。
一、租用時間:租期自 20--年 11 月 1 日起至甲方工程施工不再使用該裝置為止。
二、租金及結算方式
1、租金按月計,正常開工每月租金:(人民幣大寫:整 )。
2、租金每季結算一次。支付租金時,乙方應開具當地稅務局開出的有效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車輛在合同期限內之輪胎磨損保修費用、燃油費、過橋過路費、廣州市年票費、停車保管費(要有經辦人或用車人簽名)等按實稽核報銷。
2、按時支付租金給乙方。
3、甲方負責指派專職司機。
4、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車輛轉租。
5、甲方應保證安全、正常地使用車輛,遵守國家規定。因違法使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按市價賠償。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證件(行駛證、購置稅附加證、保險卡、公路養路費繳訖證、車船稅納稅繳訖證、營運證等)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裝置附件齊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行車規定之車輛。
2、乙方負責車輛以及營運證的年審、季審、保險(必須是全保)、養路費、車船使用稅和異地營運證審驗中的年審、季審車輛維護費用,因乙方造成的過期年審、季審罰款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車輛的發動機和波箱的大中修維修費用,日常維修和保養由甲方負責。一個月只能有2天停車修理時間。
4、乙方按規定要求進行保養,保證車輛良好狀況執行。由於保養不當或不及時,造成甲方需另租車,在此期間發生費用扣減乙方租金,因保養不當造成排汙達不到標準而被交警罰款,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按公安局規定進行有關的車輛審驗工作,超過審驗期而不能保證甲方用車,在此期間造成甲方另租車輛的費用,按所發生額扣減乙方租金。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一臺五十鈴雙排小貨車及司機
一臺T140-1推土機及司機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自 20xx 年 3 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 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期限
1.乙方 每季度 支付甲方租金 62175 元整。
2.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季度支付一次。
3.支付時間:乙方每季度第一個月 25 日前向甲方支付上季度的租金。
4.甲方應按支付時間出具租賃費稅務發票,甲方延遲出具發票時,支付時間順延。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未經出租方許可連續拖欠應付費用超過30個工作日;
(3)承租方提供虛假情況有可能對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提供車輛應裝置齊全、車輛狀況良好,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4、出租方提供的“五十鈴雙排小貨車”司機必須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機動車駕駛證》,且實際駕齡3年以上;出租方提供的“推土機”司機必須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且從事該工種3年以上。
5、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車輛的保險、車輛維修以及維護保養、車輛燃油等一切費用。
6、出租方負責交通安全的一切責任,承擔租用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失和人員傷害的一切費用。
7、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車輛違章的一切責任。
8、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所提供的司機的人身傷亡責任以及勞動保護和勞動報酬等費用。
9、出租方負責對所提供的司機適時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和安全作業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司機的安全行車意識和安全作業意識。
10、出租方所提供的司機必須遵守承租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承租方的用車調派以及現場管理和指揮。
11、出租方不得將所提供的機動車交與承租方的人員以及非出租方所確認的人員駕駛或操作,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12、出租方提供的車輛攜帶各類物品進出廠時,必須主動向門衛出示運輸貨物的有效證件,經確認後方可出廠。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按期如數交納所租機動車的使用費。
3、出租方所提供的機動車不能滿足承租方的正常使用時,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及時更換同等檔次的機動車輛。
4、出租方提供的司機不服從承租方的調派、管理時,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調換司機,因調換司機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5、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指使所租機動車從事違法活動,由此而引起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1 日內,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點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賃登記手續並移交相關的一切運營證照,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1 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月租金總額的 10 %作為違約金。
5.甲方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10 %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由於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1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2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超過 1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過 30 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雙方均可以訴至 乙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 合同簽訂之日 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4 頁,一式 5 份,甲方執 2 份,乙方執 3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出租單位法人(委託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 車輛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車輛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於合同到期日前 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作出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出租,則雙方續簽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租金 元/月。如車輛實際租賃期不足一個月,按 。
2、租金結算:每月的 日由甲方開具當月租費結算單交乙方辦理結算手續。
3、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票、轉賬等)
第四條 租賃車輛的交付和驗收與退場
1、交付方式:(甲方送貨到場/乙方自提),租賃車輛進場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2、交付地點:
3、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 日內檢查租賃車輛。如果租賃車輛的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與本合同約定不符,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換合格租賃車輛。
第五條 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作內容:
2、施工地點:
第六條 駕駛安全要求
第七條 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本租賃車輛由甲方配備駕駛人員,負責車輛的駕駛、維護、保養、保護工作,並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2)駕駛人員工資待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施工生產,滿足乙方施工要求。服從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乙方的違章指揮。
(4)甲方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車輛執行狀態完好。
(5)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費籤認工作。
2、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2)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車輛和人員的損傷,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3)(免費/有償)提供甲方操作司機的食宿。
(4)負責租賃車輛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 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 日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賃車輛質量不符合約定,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5、租賃期滿,合同即終止。雙方人員共同對租賃車輛的狀況確認完好後,承租人歸還租賃車輛,租賃車輛退場費由 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租賃車輛而導致合同解除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2)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付1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並提前收回租賃車輛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損失進行賠償。
(4)甲方車輛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過 小時但不足一日,扣當日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 日,扣 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 日,扣 租金。
(5)甲方未按時進入工地、未按質量數量提供車輛應扣、罰租金總額 。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
(2)租賃期滿,乙方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 爭議的處理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以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法人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住所: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車牌號碼:; 廠牌型號:;發動機號;識別程式碼(車架號);車輛公里數。
第二條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元(小寫:元)。 過戶手續費(包含稅費)由買方承擔。
2、支付時間、方式
買方於年月日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元(小寫:元),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當日,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扣除定金的餘款。
第三條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賣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車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交給買方,雙方一同辦理過戶手續。 賣方應於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當日將車交於買方。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資訊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資訊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元,大寫 元。 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 。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臵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檔案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方:
賣方: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就汽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
二、付款方式、期限
三、交貨時間、方式、地點
四、驗收方法
五、其他約定事項
1.買方自提車及公路代運,按交貨期款到後發車。
2.賣方代運,以賣方委託鐵路起運日為交貨期,貨款及運雜費等發車後向買方辦理託收承付。
3.賣方為買方代運和代押運的汽車,賣方除向買方核收運費和運輸保險費外,每輛另收廠內吊裝費和押運費 元/輛。
4.產品質量:按賣方規定的出廠檢驗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按賣方有關規定實行“三包”。
5.單價內不含車輛購置附加費。
六、違約責任:賣方逾期交貨(鐵路運輸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應向買方付違約金 元/輛。買方逾期提貨,按到期合同貨款的 %向賣方付違約金 元/輛,並付 %利息(月息)。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籤具修訂或撤銷的協議書。一方因故要求變更合同,應在交貨期前45天以函(電)向對方協商。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為副本(副本三份)。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甲方(所有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利益,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享有豫etc______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現將此車租賃給乙方從事出租車營運,租期為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金在承包期內不會變動。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風險抵押金。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甲方交給乙方的車輛隨車證件及附屬裝置有:
(1)證件:行駛證、計價器審驗證,營運證、交通訊息牌。
(2)附屬裝置:計程車頂燈、計程車計價器、座備胎、 千斤頂 輪胎扳手,如果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賠償。
2、甲、乙雙方協商此車在乙方租車期內公司服務費管理費、工商費、年審車輛、計價器、稅收、一切由乙方承擔;如有燃油補貼由甲方支取,與乙方無關。
3、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和擔保人 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因此造成車輛不能營運,乙方應正常交予甲方租金,並承擔車輛停駛期間和各項費用。 在使用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買賣、轉借、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位或部件
4、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後,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餘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計程車營運按二十四小時兩班制,乙方在行車中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整潔,每天檢查水、機油、電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機械損壞的全部由乙方賠償,車輛如有故障應及時修理,如乙方人為損壞必須按價賠償。乙方交班時保持上述車輛狀況。由乙方負擔所有維修費用。
6、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效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裝置,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輛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
車輛營運時應手續齊全,營運期間乙方應遵紀守章,應按照,計程車公司、客運管理處的‘章程下、合法經營,若由於乙方自身原因,被執法機關及有關部門查處,扣押車輛及行車手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因車輛手續不齊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同時,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後還車,押金將於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由承租方預留人民幣1000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年審後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後將餘額返還承租方
10、本合同規定承包期滿十日前,乙方必須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長承包時間,或者承包期滿後解除合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達成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對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13、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在乙方不願支付或無力支付的情況下,由其擔保人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駕駛證號: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承租方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址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明確出甲方與乙方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根據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____(牌照_______),為________用車,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2、租用期定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日前向甲方提出,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3、租金每月為人民幣____元,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個月收費。
4、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所提供的車輛必須在本合同生效後,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因乙方人為原因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6、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更換相應的車輛,修繕費用由甲方負責。
7、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甲方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車輛意外保險,則按車輛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應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8、乙方保證在使用該車輛過程中從事合法活動,如乙方違法使用該車輛造成甲方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並且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9、甲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乙方。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10、對於在該車輛交付後,乙方使用過程中繳納保險責任、維修責任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後乙方在佔有和控制該車輛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違章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11、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1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標準,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依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年月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貨時間:年月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臵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檔案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銀行賬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條例,按照公平、自願、有償地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以下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車號為 的 (車輛型號)外租車輛使用,租賃期自 到 為止(若乙方不服從管理,影響甲方正常工作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二、租金為 。(其中包含車輛租賃費及駕駛員工資)甲方需在乙方車輛安全、有效完成出車任務後,及時付清租金,租金嚴格按合同執行。
三、乙方需保證本人為租賃物的所有權人,並在租賃物上無其它任何權屬糾紛,並保證車輛清潔無異味,各項效能良好,做到安全、規範行車,保證乘坐人員的人身安全。行車過程中,產生的路橋費用及油料費由甲方承擔,其餘維修等事項與甲方無關,一律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在出車時間內,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產生的罰款及其他處罰事項與甲方無關,均由乙方承擔。
五、因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非因法定及約定事由單方面解除合同,需承擔已付租金總額10%的金額作為違約金,並對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責任。
六、本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補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出租方:
承租方: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計程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北京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北京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後方可出京;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鑑、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為,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
4.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93#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效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絡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執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並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後果自負外,甲方處以10000元罰款,並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裝置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並收回車輛。
第三條 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第四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現在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二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後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第五條 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覆,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絡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元罰款。
第六條 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併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
3.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4.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誌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影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後結算;
5.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託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
關損失,並按此支付。
第七條 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付清;車型 押金 元整;租車費 元/天;租用天數 ;起租時間 年 月 日至終止時間 年 月 日;共計: 元整(用車時間24小時200公里,超公里2元/公里)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專案;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20日後經網路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後,餘數當時返還,憑押金收據第三聯清退。
第八條 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租賃車輛在甲乙雙方之間發生轉移時,應辦理手續,逐項認真填寫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駛證件。
第九條 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1.保險條款以保險公司的解釋為準;
2.承租期間如出現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乙方除即刻向有關部門報案外,還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現場協助處理,並同時提供全部相關證件,作為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的根據,如因乙方延誤,超出保險公司報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證明不夠理賠條件,其所有損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賠付;
3.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其原因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付,同時租金照付;
4.乙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事故處理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甲方協助處理事故所支付的費用和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款額的先行墊付。
5.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事故,在事故未處理完,車輛未修復時,乙方仍須按天或月交納租車費用。
6.公安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對事故結案後的賠償金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但免賠和不予賠償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並承擔車輛修理費用的20%元,作為車輛因事故造成車輛貶值賠償,車輛修理費超過5000元時,按40%賠付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中《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移交清單》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作出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手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車輛資訊
1.乙方因工作需要向甲方租賃型號車輛
2.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狀況良好、裝置齊全的車輛,並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稅訖、檢字,並承擔相應責任。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
1.租賃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2.租金支付方式,按天支付,支付單價為______________。
三、責任與義務
1.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狀況良好,裝置齊全,行車證、保險費及相關證件全有效;協議期內車輛保險費用、保養維修費用、年檢費用等由甲方自行承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由於交通違章、違法肇事行為所產生的責任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擁有協議有效期內車輛的使用權(不含駕駛員),但不得將車輛借他人或無證人員駕駛;乙方責任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費費用等;
2.協議期內甲方車輛不得用於乙方工作範疇之外,如有違反,當月燃油費用及過路費用不予報銷;
3.因甲方操作不當或其他任何非乙方原因導致的車輛損壞或交通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想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擔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
五、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甲乙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另行鑑定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 車輛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車輛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於合同到期日前 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作出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出租,則雙方續簽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租金 元/月。如車輛實際租賃期不足一個月,按 。
2、租金結算:每月的 日由甲方開具當月租費結算單交乙方辦理結算手續。
3、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票、轉賬等)
第四條 租賃車輛的交付和驗收與退場
1、交付方式:(甲方送貨到場/乙方自提),租賃車輛進場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2、交付地點:
3、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 日內檢查租賃車輛。如果租賃車輛的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與本合同約定不符,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換合格租賃車輛。
第五條 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作內容:
2、施工地點:
第六條 駕駛安全要求
第七條 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本租賃車輛由甲方配備駕駛人員,負責車輛的駕駛、維護、保養、保護工作,並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2)駕駛人員工資待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施工生產,滿足乙方施工要求。服從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乙方的違章指揮。
(4)甲方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車輛執行狀態
(5)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費籤認工作。
2、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2)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車輛和人員的損傷,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3)(免費/有償)提供甲方操作司機的食宿。
(4)負責租賃車輛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 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 日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賃車輛質量不符合約定,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5、租賃期滿,合同即終止。雙方人員共同對租賃車輛的狀況確認完好後,承租人歸還租賃車輛,租賃車輛退場費由 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租賃車輛而導致合同解除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2)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付1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並提前收回租賃車輛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損失進行賠償。
(4)甲方車輛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過 小時但不足一日,扣當日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 日,扣 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 日,扣 租金。
(5)甲方未按時進入工地、未按質量數量提供車輛應扣、罰租金總額 。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
(2)租賃期滿,乙方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 爭議的處理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以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法人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借款人) 性別: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性別: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丙方:(擔保人) 性別: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汽車作為抵(質)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3. 借款利息:按月息 計算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質)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 付給甲方現金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 借款及利息的償還:本借款及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
4. 擔保人責任:本合同規定擔保人簽字後在甲方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具有獨立代替借款人償還所有借款和違約賠償金的責任和義務,擔保期限直至本合同規定款項全部還清為止。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除按月息 外,對未償還部分額外加收 /天 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質)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承諾和確認抵(質)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在抵(質)押前未將該抵(質)押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質)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自願承擔合同詐騙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質)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 發動機號:
第六條 抵(質)押物的保管
1. 抵(質)押物車輛由甲方負責移動到與乙方商定的專業的停車場內放臵保管,停車費用由甲方承擔。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質)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臵稅、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質)押物的處臵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質)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臵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質)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質)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後即刻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擔保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