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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精選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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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

甲方(團體或個人): 合同編號: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精選22篇)

乙方(組團旅行社): 簽約地點及日期: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名及簽約

1、甲方應提供準確的個人資訊(含身體狀況等),經甲方簽名確認的報名資訊,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付清旅遊費用。旅遊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專案費用。旅遊費用不包括:個人旅遊意外保險費和航空保險費;旅途中火車、輪船上餐費;搬運費、保管費和超重(件)行李託運費;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費用;其他私人性開支;其他未約定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3、乙方有權核實甲方提供的相關資訊資料,並根據甲方的身體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乙方應當確保旅遊線路報價不屬於“不合理的低價”,並在收取旅遊費用時出具合法的發票給甲方。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或出團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行程表,行程表應列明:乙方和地接旅行社基本資訊(包括:名稱、經營範圍、許可證編號、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旅遊行程安排,交通、住宿、餐飲等旅遊服務安排及標準,遊覽、娛樂等專案的具體內容和時間,自由活動時間安排,旅遊者不適合參加旅遊活動的情形,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禁忌,旅遊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避險措施事項,應急聯絡方式,委派的全陪姓名及聯絡電話,乙方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的資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行程表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旅遊廣告、宣傳單張如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也視為合同組成部分。

6、乙方應甲方要求或經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購物活動和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的,必須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協議對購物活動的次數、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長時間、主要商品資訊等和對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的次數、名稱、時間、地點、價格等作出真實、詳細的說明。購物活動和另行付費旅遊專案安排不得與約定的行程衝突。

二、合同的履行

7、甲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知悉其購買的旅遊產品和服務的真實情況。(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兌現行程旅遊產品和服務。(3)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乙方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和購物及另行付費旅遊專案安排,有權拒絕導遊強迫或者變相強迫的購物及另行付費旅遊專案安排。(4)在人身和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請求救助和保護的權利;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要求乙方協助索賠的權利。(5)旅遊行程開始前,除乙方有正當的理由拒絕外甲方可以將本合同自身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6)遵守合同約定,配合導遊人員完成旅遊行程。(7)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範。(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現金和貴重物品。(9)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範圍內選擇活動專案,遵守旅遊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對自己的安全負責。(10)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遊活動的措施及有關部門或者乙方採取的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應當予以配合。(11)行程中或解決糾紛時,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損害當地居民合法權益,不干擾他人旅遊活動,不損害旅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不採取拒絕登機(車、船)、拖延行程或者脫團等過度維權行為。(12)如實填寫報名表和遊客安全資訊卡等資料,如實告知乙方與旅遊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資訊,所提供的聯絡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絡到的。(13)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乙方協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

8、乙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拒絕甲方超出合同約定的要求。(2)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但能至少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的,可以解除合同。(3)有權在旅遊團隊遇緊急情況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並要求甲方配合。(4)有權要求甲方健康、文明旅遊,勸阻和制止甲方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5)出團前應將有關出團注意事項及行程表中須特別注意的內容明確告知甲方。(6)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不得降低服務標準。(7)非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應甲方要求不得安排甲方購物和另行付費旅遊專案,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甲方購物和另行付費旅遊專案。(8)應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9)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專案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在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採取保護和救助措施。(10)妥善保管甲方交其代管的證件和行李等物品,依法對甲方個人資訊保密。(11)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並提示甲方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三、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9、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10、因未達到成團最低人數不能出團的,乙方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轉讓給其他旅行社合併出團,但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別約定條款”中作出選擇;轉團後如受讓旅行社未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的,乙方仍對甲方承擔責任。

11、因未達到成團最低人數不能出團的,乙方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其他線路出團,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必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遊合同。

12、旅遊行程開始前,經乙方同意並辦理相關轉讓手續後甲方可以將合同轉讓給第三人代為履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乙方沒有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轉讓。

13、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經向甲方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變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乙方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分擔50%。造成甲方滯留的,乙方應當採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甲方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分擔50%。

四、合同的解除

14、在行程結束前,甲方可以書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按照本合同28條、29條相關約定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

15、因未達到成團最低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或改其他線路出團的,乙方應及時發出不能成團的通知,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旅遊費用。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含第7日,下同)收到乙方不能成團通知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不含第7日,下同)收到乙方不能成團通知的,乙方還應當按照本合同21條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6、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1)患有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遊者健康和安全的;(2)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3)從事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4)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遊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乙方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應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在按本合同28條、29條約定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7、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隊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28條相關約定處理;因乙方責任導致甲方未按約定集合出發,視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21條相關約定處理。

18、甲方在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沒有合理理由擅自脫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9、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而甲方又不同意乙方變更請求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給甲方。

20、旅遊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返回出發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由於乙方或者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相關責任

21、乙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收到乙方不能成團通知,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簽線路出團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遊費用,並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行程開始當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或者乙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非因不成團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2、除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外,行程中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遊行程,造成專案減少、旅遊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的責任,並按《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賠償甲方;造成旅遊費用減少的,減少部分還應退回甲方,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

23、乙方在行程中甩團(是指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遊覽等服務的行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交旅遊費用,賠償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他實際損失,並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2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後果的,甲方還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賠償金。

2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甲方轉團、拼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5%的違約金;如甲方在出行前解除合同的,乙方還應向甲方退還全部旅遊費用;如甲方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還應退還尚未發生的旅遊費用;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5、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未經甲方要求,乙方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的,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30日內,要求乙方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退還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的費用。

26、在甲方自由活動安排期間,乙方未盡到安全提示、救助義務的,應當對甲方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27、由於地接社、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違約的,或者地接社及其從業人員在行程中安排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由於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依法應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公共交通經營者索賠。

28、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16條約定由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下列標準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 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40%;行程開始當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60%。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於實際發生的費用,或者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遊費用總額。

29、在行程中甲方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16條約定由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於實際發生的費用,甲方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遊費用總額。扣除必要費用的標準為:旅遊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遊費用-旅遊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遊天數×已經出遊的天數。

30、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後果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1)不聽從乙方或其導遊的勸告和提示而影響團隊行程的;(2)違反安全警示規定的;(3)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遊活動的措施、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不予配合的;(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的。

31、由於甲方的過錯,使乙方、履行輔助人、旅遊從業人員或者其他旅遊者遭受損害的,甲方應當賠償損失。

32、自由活動期間以及行程中途經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衛生間等休息和方便時間,甲方購物為個人自主行為,由此產生的糾紛或造成的損失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責任。

33、甲方在人身和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得到救助和保護的,應當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34、由於甲方自身原因或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包價旅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履行,或者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5、甲、乙雙方出現糾紛時,均應積極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違約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36、旅遊費用的退還與違約金和實際損失的承擔一併結算同時支付,出發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解除合同後15日內支付完畢;其他情形的應當在行程結束後15日內結算支付完畢。逾期每日按應付金額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六、合同效力

37、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38、合同內相關詞語定義參照國家旅遊局、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20__年版《團隊境內旅遊合同》(示範文字)第一條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聯絡電話: 經辦人: 聯絡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監督投訴電話: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 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及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名及簽約

1、甲方應提供準確的個人資訊(含身體狀況等),經甲方簽名確認的報名資訊,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付清旅遊費用。旅遊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專案費用。旅遊費用不包括:個人旅遊意外保險費和航空保險費;旅途中火車、輪船上餐費;搬運費、保管費和超重(件)行李託運費;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費用;其他私人性開支;其他未約定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3、乙方有權核實甲方提供的相關資訊資料,並根據甲方的身體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乙方應當確保旅遊線路報價不屬於“不合理的低價”,並在收取旅遊費用時出具合法的發票給甲方。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或出團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行程表,行程表應列明:乙方和地接旅行社基本資訊(包括:名稱、經營範圍、許可證編號、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旅遊行程安排,交通、住宿、餐飲等旅遊服務安排及標準,遊覽、娛樂等專案的具體內容和時間,自由活動時間安排,旅遊者不適合參加旅遊活動的情形,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禁忌,旅遊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避險措施事項,應急聯絡方式,委派的全陪姓名及聯絡電話,乙方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資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行程表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旅遊廣告、宣傳單張如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也視為合同組成部分。

6、乙方應甲方要求或經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購物活動和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的,必須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協議對購物活動的次數、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長時間、主要商品資訊等和對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的次數、名稱、時間、地點、價格等作出真實、詳細的說明。購物活動和另行付費旅遊專案安排不得與約定的行程衝突。

二、合同的履行

7、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知悉其購買的旅遊產品和服務的真實情況。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兌現行程的旅遊產品和服務。

(3)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乙方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和購物及另行付費旅遊專案安排,有權拒絕導遊強迫或者變相強迫的購物及另行付費旅遊專案安排。

(4)在人身和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請求救助和保護的權利;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要求乙方協助索賠的權利。

(5)旅遊行程開始前,除乙方有正當的理由拒絕外,甲方可以將本合同自身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6)遵守合同約定,配合導遊人員完成旅遊行程。

(7)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範。

(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現金和貴重物品。

(9)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範圍內選擇活動專案,遵守旅遊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10)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遊活動的措施及有關部門或者乙方採取的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11)行程中或解決糾紛時,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損害當地居民合法權益,不干擾他人旅遊活動,不損害旅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不採取拒絕登機(車、船)、拖延行程或者脫團等過度維權行為。

(12)如實填寫報名表和遊客安全資訊卡等資料,如實告知乙方與旅遊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資訊,所提供的聯絡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絡到的。(13)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乙方協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

8、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拒絕甲方超出合同約定的要求。

(2)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但能至少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可以解除合同。

(3)有權在旅遊團隊遇緊急情況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並要求甲方配合。

(4)有權要求甲方健康、文明旅遊,勸阻和制止甲方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5)出團前應將有關出團注意事項及行程表中須特別注意的內容明確告知甲方。

(6)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不得降低服務標準。

(7)非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應甲方要求不得安排甲方購物和另行付費旅遊專案,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甲方購物和另行付費旅遊專案。

(8)應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

(9)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專案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在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採取保護和救助措施。

(10)妥善保管甲方交其代管的證件和行李等物品,依法對甲方個人資訊保密。

(11)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並提示甲方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三、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9、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10、因未達到成團最低人數不能出團的,乙方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轉讓給其他旅行社合併出團,但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別約定條款”中作出選擇;轉團後如受讓旅行社未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的,乙方仍對甲方承擔責任。

11、因未達到成團最低人數不能出團的,乙方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其他線路出團,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必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遊合同。

12、旅遊行程開始前,經乙方同意並辦理相關轉讓手續後甲方可以將合同轉讓給第三人代為履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乙方沒有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轉讓。

13、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經向甲方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變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乙方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分擔50%。造成甲方滯留的,乙方應當採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甲方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分擔50%。

四、合同的解除

14、在行程結束前,甲方可以書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按照本合同28條、29條相關約定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

15、因未達到成團最低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或改其他線路出團的,乙方應及時發出不能成團的通知,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旅遊費用。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含第7日,下同)收到乙方不能成團通知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不含第7日,下同)收到乙方不能成團通知的,乙方還應當按照本合同21條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6、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患有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遊者健康和安全的;

(2)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3)從事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

(4)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遊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乙方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應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在按本合同28條、29條約定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7、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隊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28條相關約定處理;因乙方責任導致甲方未按約定集合出發,視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21條相關約定處理。

18、甲方在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沒有合理理由擅自脫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9、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而甲方又不同意乙方變更請求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給甲方。

20、旅遊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返回出發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由於乙方或者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相關責任

21、乙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收到乙方不能成團通知,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簽線路出團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遊費用,並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行程開始當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或者乙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非因不成團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2、除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外,行程中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遊行程,造成專案減少、旅遊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的責任,並按《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賠償甲方;造成旅遊費用減少的,減少部分還應退回甲方,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

23、乙方在行程中甩團(是指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遊覽等服務的行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交旅遊費用,賠償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他實際損失,並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2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後果的,甲方還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賠償金。

2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甲方轉團、拼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5%的違約金;如甲方在出行前解除合同的,乙方還應向甲方退還全部旅遊費用;如甲方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還應退還尚未發生的旅遊費用;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5、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未經甲方要求,乙方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的,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30日內,要求乙方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退還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的費用。

26、在甲方自由活動安排期間,乙方未盡到安全提示、救助義務的,應當對甲方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27、由於地接社、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違約的,或者地接社及其從業人員在行程中安排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由於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依法應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公共交通經營者索賠。

28、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16條約定由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下列標準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 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40%;行程開始當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60%。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於實際發生的費用,或者甲方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遊費用總額。

29、在行程中甲方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16條約定由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甲方;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於實際發生的費用,甲方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遊費用總額。扣除必要費用的標準為:旅遊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遊費用-旅遊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遊天數×已經出遊的天數。

30、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後果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1)不聽從乙方或其導遊的勸告和提示而影響團隊行程的;(2)違反安全警示規定的;(3)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遊活動的措施、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不予配合的;(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的。

31、由於甲方的過錯,使乙方、履行輔助人、旅遊從業人員或者其他旅遊者遭受損害的,甲方應當賠償損失。

32、自由活動期間以及行程中途經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衛生間等休息和方便時間,甲方購物為個人自主行為,由此產生的糾紛或造成的損失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責任。

33、甲方在人身和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得到救助和保護的,應當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34、由於甲方自身原因或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包價旅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履行,或者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5、甲、乙雙方出現糾紛時,均應積極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違約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36、旅遊費用的退還與違約金和實際損失的承擔一併結算同時支付,出發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解除合同後15日內支付完畢;其他情形的應當在行程結束後15日內結算支付完畢。逾期每日按應付金額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六、合同效力

37、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38、合同內相關詞語定義參照國家旅遊局、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20__年版《團隊境內旅遊合同》(示範文字)第一條執行。

七、特別約定條款(選中的打√,不選的打Ⅹ)

旅行團名_______________(團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報名人數_______________出團日期_______________ 成團最低人數_______________旅遊費用單價:成人 _______________元/人;小孩_______________ 元/人;總價_______________ 元

個人投保旅遊保險□同意 □不同意委託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遊保險

保險名稱: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 _______________元;保險費:_______________ 元

身體狀況說明□甲方成員身體狀況無異常 □其他: (可另紙說明)

拼團安排□同意(拼 旅行社出團) □不同意

不成團解決方式□解除合同 □轉團 □延期出團 □改為其他線路出團

如甲方同意選擇轉團、延期出團和改其他線路出團之一的,不再適用21條相關約定。

導遊服務□派 □不派全陪導遊服務費(整團)_______________ 元

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或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廣州市政府服務熱線:12345);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其他約定(如黃金週解除合同特別約定、行程取消可預見損失、住房特別要求、小孩服務標準等)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________

乙方監督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3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名及簽約

1、甲方應提供準確的個人資訊(含身體狀況等),經甲方簽名確認的報名資訊,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付清旅遊費用。旅遊費用包括:乙方代訂飛機票或火車票等城市間交通費用;旅遊觀光汽車費用;住宿費;餐費;非自費專案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專案費用;導遊服務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乙方收取旅遊費用時應出具合法的發票。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經營範圍及經營許可證編號,旅遊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飲安排及標準,統一安排的遊覽專案的具體內容及時間,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店名稱,自費專案及價格,經辦人及電話,服務監督電話等內容的《行程表》。《行程表》必須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旅遊廣告、宣傳單張如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也視為合同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_____程服務。(2)有權拒絕乙方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專案安排。(3)遵守合同約定,配合導遊人員完成旅_____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4)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是指擅自脫離旅遊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乙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拒絕甲方超出合同約定的要求。(2)行程中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遊者購物、參加自費專案;甲方在《行程表》安排的購物店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乙方應當負責為甲方索賠,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3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店獲得賠償的,乙方應當先行賠付。(3)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符合約定的旅遊服務;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專案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變更

8、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雙方可協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額退還旅遊費用;已發生旅遊費用的,由雙方各承擔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並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遊費用,由雙方各承擔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禮賓活動、交通堵塞、列車航班延誤或取消等)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遊費用由乙方承擔,減少的旅遊費用退還甲方。因緊急情況無法徵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行程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

11、在行程中甲方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害意外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所致的傷病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負擔其醫療及其它費用。

12、當成團人數不足時,乙方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遊團隊,但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別約定條款”中作出選擇,並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四、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團人數不足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視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條、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4、雙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並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15、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自願解除合同;因乙方責任導致甲方未按約定集合出發,視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兩者均按本合同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團(是指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遊覽等服務的行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交旅遊費用,賠償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他實際損失,並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20%的違約金。

五、違約責任

17、出發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_____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交旅遊費用,違約方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違約方在出發前4天或以上(按出發日減去通知日之差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前3—1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遊費用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當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遊費用20%的違約金。(2)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3)如旅_____程取消有可預見損失的,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告知對方,並在特別約定中載明,在索賠時還應出具實際損失的證據。

18、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_____程(本合同第10條約定的情況除外),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如旅遊費用減少的,減少部分應退回甲方,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20%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簽字確認,安排甲方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專案的,應當承擔該自費專案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按旅遊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0、甲方因不聽從乙方及其導遊人員的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等故意或過失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21、乙方向甲方退還旅遊費用及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在行程結束之日起15天內支付款項(進入調解或_____、訴訟程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應付金額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22、由於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特別約定條款(含選項的欄目,選中的打√,不選的打_________)

旅行團名(團號)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遊費用

單價:成人?元/人;小孩?元/人;總價?元

個人投保旅遊_____

□?同意?□不同意委託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遊_____

_____名稱:?;_____金額:?元;_____費:?元

組團安排

□乙方組團?□轉?旅行社出團

地接服務

□同意?□不同意委託?旅行社提供服務

(地址:?電話:?聯絡人:?)

導遊服務

□派□不派全陪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或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1、提交廣州_____委員會_____;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其他約定

(如黃金週解除合同特別約定、行程取消可預見損失、住房特別要求、小孩服務標準等)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4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遊內容】

本旅遊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

旅遊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團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_____程表》。《旅_____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遊費用】?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專案: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專案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_____》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專案: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業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_____費:航空人身意外_____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_____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專案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專案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於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於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遊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______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絡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_____,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_____。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____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託招徠】?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轟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_____程表

甲方: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負責人(簽章):

電話或傳真: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鑑定時間:200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乙方經營許可證: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團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專案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所需團費。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1) 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2) 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4、如因甲方無故退出,乙方可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通訊聯絡費、退房退餐損失費及其他已支付費用),並支付扣除後餘額的10%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詳細旅遊行程、服務標準、付款方式、特別說明及報價,請以附表為準!

2、線路名稱:                           (附旅遊行程  頁)

總團款為:                        。(甲、乙雙方須一致確認)

3、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在旅遊過程中,乙方為甲方投保的為旅行社強制責任險:因旅行社的責任致使旅遊者人身、財

產受到損害的,其賠償範圍和標準以旅行社與保險公司簽定的條款為準。

5、如甲方患有高血壓、心肌梗塞、心臟病……等不適宜勞累、登山的疾病,或對某物體有嚴重的

過敏反應,參加旅遊產生後果自負。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1) 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 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其賠償標準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

為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 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 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 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措施的;

(3) 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4) 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須雙方簽字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離開乙方安排的旅遊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團體或個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遊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遊安全須知〉,並同意遵守。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專案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3.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3.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_____;

人數:_____;

旅行日期:_____;

線路與景點:_____;

交通工具及標準:_____;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金額:_____;

用餐標準:_____;

導遊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備註:_____;

購物娛樂安排(見行程表):_____;

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寬總額:_____;

2、甲乙雙方同意扼守上述約定。

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利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1.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1.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3.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3.2、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巳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巳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須加蓋乙方合法註冊的“旅行社”公章或“旅行社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鑑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團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專案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所需團費。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2)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4、如因甲方無故退出,乙方可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通訊聯絡費、退房退餐損失費及其他已支付費用),並支付扣除後餘額的10%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詳細旅遊行程、服務標準、付款方式、特別說明及報價,請以附表為準!

2、線路名稱:(附旅遊行程頁)

總團款為:。(甲、乙雙方須一致確認)

3、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在旅遊過程中,乙方為甲方投保的為旅行社強制責任險:因旅行社的責任致使旅遊者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其賠償範圍和標準以旅行社與保險公司簽定的條款為準。

5、如甲方患有高血壓、心肌梗塞、心臟病……等不適宜勞累、登山的疾病,或對某物體有嚴重的過敏反應,參加旅遊產生後果自負。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其賠償標準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為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措施的;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須雙方簽字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離開乙方安排的旅遊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加條款: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聯絡傳真:聯絡傳真:

聯絡人:聯絡人:

地址:地址:

開戶行:帳號:

開戶行:帳戶: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8

四川省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主要約定事項旅遊團團號

-------------------------------------------------------------------------------

|旅遊團團號||

|------------------|----------------------------------------------------------|

|?旅遊線路?||

|------------------|----------------------------------------------------------|

|出發及散團||

|時間和地點||

|------------------|----------------------------------------------------------|

|||

|主要瀏覽點||

|及遊覽時間||

|||

|------------------|----------------------------------------------------------|

||飛機|

|交通工具及|火車|

|?標準?|輪船|

|(不含景區觀光車)|汽車|

|------------------|----------------------------------------------------------|

|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次,標準為?元/餐;正餐?次,標準為元/餐(含?菜?湯)?|

|------------------|----------------------------------------------------------|

|住宿標準|每1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住宿天數多於?|每2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6晚,可在本條?|每3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備註欄內增列|每4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或使用加頁紙|每5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約定)|每6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

||詳見團隊執行計劃表或旅_____程表(購物根據遊客自願,?|

|購物點、住宿點|每日不得超過一次,每次時間不超過40分鐘)|

|||

|------------------|----------------------------------------------------------|

|導遊安排及費用|安排持證導遊,費用標準為元/人(天)|

|------------------|----------------------------------------------------------|

||詳見乙方提交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或旅_____程表(在四川境內旅遊的|

|?行程安排?|團隊應使用四川省旅遊局統一擬製的“團隊執行計劃表”,出川旅|

||遊團隊應提交列明每日活動安排的“旅_____程表”)|

|------------------|----------------------------------------------------------|

|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發的、現行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

|?標準?|?(或甲、乙雙方約定標準)?|

|------------------|----------------------------------------------------------|

||旅遊費用:成人元/人,|

|費用及支付辦法||

||小孩元/人,合計元。|

|-----------------------------------------------------------------------------|

|如因人數不足無法單獨成團,將轉旅行社出團?|

|-----------------------------------------------------------------------------|

|||

|?備註?||

|||

-------------------------------------------------------------------------------

第2條?旅遊費用說明

1、(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專案: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旅遊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遊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_____》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括以下專案: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遊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託運費,旅遊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遊人身意外_____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專案費用。

5)其他非前述專案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遊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遊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6條?(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遊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9條?(旅____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_____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擅自轉、並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執行計劃不規範)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壓縮遊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遊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應按減少遊覽時間佔該景點約定遊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遊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_____)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遊人身意外_____。

第17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9條?(補充約定事項)?1、?2、?3、

第20條?(委託招株)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第21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執法機構(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1條?(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2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代表):身份證號碼:?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附後。

乙方(蓋章):負責人:電話(傳真):?通訊地址:

年月日

四川省旅遊局?監?制?四?川?省?旅?遊?總?隊?印?制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佛山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遊局制定的《佛山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

同意遵守須知並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專案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旅行團名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路線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標準:_____元/人·天

導遊、司機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含不含導遊服務費元/人·天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排(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特別說明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路線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標準:_____元/人·天

導遊、司機派全陪不含不含導遊服務費元/人·天 服務派全陪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見行程表)排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

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佛山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遊發票;

3、行程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鑑定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乙方經營許可證: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團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專案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所需團費。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1) 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2) 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4、如因甲方無故退出,乙方可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通訊聯絡費、退房退餐損失費及其他已支付費用),並支付扣除後餘額的10%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詳細旅遊行程、服務標準、付款方式、特別說明及報價,請以附表為準!

2、線路名稱:                           (附旅遊行程  頁)

總團款為:                        。(甲、乙雙方須一致確認)

3、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在旅遊過程中,乙方為甲方投保的為旅行社強制責任險:因旅行社的責任致使旅遊者人身、財

產受到損害的,其賠償範圍和標準以旅行社與保險公司簽定的條款為準。

5、如甲方患有高血壓、心肌梗塞、心臟病……等不適宜勞累、登山的疾病,或對某物體有嚴重的

過敏反應,參加旅遊產生後果自負。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1) 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 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其賠償標準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

為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 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 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 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措施的;

(3) 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4) 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須雙方簽字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離開乙方安排的旅遊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加條款: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傳真:                   聯絡傳真: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帳  戶: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帳  戶:

個人帳號:

卡  號: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旅遊團體)

通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1)團號_____________。

(2)旅_____程安排見雙方簽字認可的“旅_____程表”。

(3)交通工具及標準、乘載條件。

(4)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_____次,正餐_____次,標準_____元/人天)。

(5)住宿標準及條件(按照星級飯店檔次級別)。

(6)導遊安排(全程安排持證導遊)。

(7)購物安排、旅遊日程。

(8)購物次數_____(次以內)。

(9)娛樂安排。

(10)旅行社責任險。

(11)自費專案及價格(見雙方簽字認可的“旅_____程表”)。

(12)應交納團費總額。

(13)轉(並)團旅行社名稱。

(14)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業務宣傳手冊、店堂告示及公開廣告所刊載或規定的內容經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後,即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旅遊費用

1.費用包括:旅_____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費、途中交通、餐費(不含酒水)、房費、非自費旅遊專案第一門票;導遊服務費。

2.費用不包括:旅_____程表所列自費專案及旅_____程表以外活動專案所需費用;機場建設費;航空_____費;衛生檢疫費;旅遊意外_____。行李保管費和超重(件)行李託運費;酒店內酒水、洗衣、通訊費等一切未在合同約定內的私人開支。

三、權利和義務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應提供參加旅遊的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和材料。

1.甲方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丟失的,責任自負。如經公安機關認定系乙方責任所致,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合同約定的旅遊活動安排。甲方有對自費專案選擇權。

3.行程中甲方購物自願,乙方導遊和駕駛員不得誤導強行購物,乙方對甲方因購物發生的質量、價格等糾紛不承擔連帶責任。

4.甲方如攜帶小孩應妥善監護。

5.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6.乙方應全面、如實向甲方介紹其服務專案、質量和_____標準,並按規定在甲方報名時簽訂本合同。甲方報名時應一次付清團款。

7.乙方因參團人數不足不能單獨成團,將甲方轉讓給其它旅行社出團,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應承擔總團款_____%的轉團違約金。

8.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旅行社責任險。當甲方在旅遊_____有效期內發生_____責任範圍內的意外事故時,乙方應及時取得與事故相關的有效憑證,並會同甲方或代理人按照旅遊意外_____的有關條款和投保合同的約定,向承保_____公司辦理理賠。在組織滑雪、漂流等旅遊專案時,應明確具體活動地併為甲方辦理旅遊意外險。

9.甲乙雙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違者責任自負。

10.團隊執行過程控中,乙方應保證執行計劃的實施,任何人不得無故擅自改變。但遇有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的緊急情形時,在徵得本團三分之二以上旅遊者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改變執行計劃。

11.乙方增加服務專案需要加_____用,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成行,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並全額退還已交團款。否則,除全額退還甲方已交團款外,應承擔已交團款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報名簽約後要求退團,除須承擔乙方由此發生的直接經濟損失外(含機票、訂房、_____等),應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金:出發前_____天以上,已交團款的_______%;出發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團款的_____%;出發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團款的_____%;出發當天因自身原因誤機、車、船而未成行的,已交團款的_____%。

3.甲方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已約定的某項團隊活動,均視為自動放棄,所交費用恕不退還,損失自負。

4.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有努力補救損失的責任和義務,並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5.乙方在旅途中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況,如:因交通原因延誤行程等情況,在保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可對行程作適當的調整,由此增加的費用或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在旅_____程中,甲乙雙方就會同約定的事項是否如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通過協商又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不能因此單方面中止旅行,否則將承擔相應責任。

7.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應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1)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做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違約行為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全省各級旅遊執法(質監)機構投訴。甲乙雙方還可就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書面約定。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主要約定事項

-------------------------------------------------------------------------------

|旅遊團團號||

|------------------|----------------------------------------------------------|

|旅遊線路||

|------------------|----------------------------------------------------------|

|出發及散團||

|時間和地點||

|------------------|----------------------------------------------------------|

_____

|主要瀏覽點||

|及遊覽時間||

_____

|------------------|----------------------------------------------------------|

||飛機|

|交通工具及|火車|

|標準|輪船|

|(不含景區觀光車)|汽車|

|------------------|----------------------------------------------------------|

|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次,標準為元/餐;正餐次,標準為元/餐(含菜湯)|

|------------------|----------------------------------------------------------|

|住宿標準|每1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住宿天數多於|每2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6晚,可在本條|每3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備註欄內增列|每4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或使用加頁紙|每5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約定)|每6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

||詳見團隊執行計劃表或旅_____程表(購物根據遊客自願,|

|購物點、住宿點|每日不得超過一次,每次時間不超過40分鐘)|

_____

|------------------|----------------------------------------------------------|

|導遊安排及費用|安排持證導遊,費用標準為元/人(天)|

|------------------|----------------------------------------------------------|

||詳見乙方提交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或旅_____程表(在四川境內旅遊的|

|行程安排|團隊應使用四川省旅遊局統一擬製的“團隊執行計劃表”,出川旅|

||遊團隊應提交列明每日活動安排的“旅_____程表”)|

|------------------|----------------------------------------------------------|

|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發的、現行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

|標準|(或甲、乙雙方約定標準)|

|------------------|----------------------------------------------------------|

||旅遊費用:成人元/人,|

|費用及支付辦法||

||小孩元/人,合計元。|

|-----------------------------------------------------------------------------|

|如因人數不足無法單獨成團,將轉旅行社出團|

|-----------------------------------------------------------------------------|

_____

|備註||

_____

-------------------------------------------------------------------------------

第2條旅遊費用說明

1、(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專案: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旅遊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暢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遊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_____》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括以下專案: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遊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託運費,旅遊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遊人身意外_____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專案費用。

5)其他非前述專案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遊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遊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6條(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遊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9條(旅____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_____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擅自轉、並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執行計劃不規範)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壓縮遊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遊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應按減少遊覽時間佔該景點約定遊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遊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_____)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遊人身意外_____。

第17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9條(委託招株)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20條(補充約定事項1、2、3、

第21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2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條(合同生效期)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 主要約定事項 旅遊團團號

-------------------------------------------------------------------------------

| 旅遊團團號 | |

|------------------|----------------------------------------------------------|

| 旅遊線路 | |

|------------------|----------------------------------------------------------|

| 出發及散團 | |

| 時間和地點 | |

|------------------|----------------------------------------------------------|

| | |

| 主要瀏覽點 | |

| 及遊覽時間 | |

| | |

|------------------|----------------------------------------------------------|

| |飛機 |

| 交通工具及 |火車 |

| 標準 |輪船 |

|(不含景區觀光車)|汽車 |

|------------------|----------------------------------------------------------|

| 用餐次數及標準 |早餐 次,標準為 元/餐;正餐 次,標準為元/餐(含 菜 湯) |

|------------------|----------------------------------------------------------|

| 住宿標準 |每1晚:房間標準為 星級 房間,費用為 元/人; |

| (住宿天數多於 |每2晚:房間標準為 星級 房間,費用為 元/人; |

| 6晚,可在本條 |每3晚:房間標準為 星級 房間,費用為 元/人; |

| 備註欄內增列 |每4晚:房間標準為 星級 房間,費用為 元/人; |

| 或使用加頁紙 |每5晚:房間標準為 星級 房間,費用為 元/人; |

| 約定) |每6晚:房間標準為 星級 房間,費用為 元/人; |

|------------------|----------------------------------------------------------|

| |詳見團隊執行計劃表或旅遊行程表(購物根據遊客自願, |

| 購物點、住宿點 |每日不得超過一次,每次時間不超過40分鐘) |

| | |

|------------------|----------------------------------------------------------|

| 導遊安排及費用 |安排持證導遊,費用標準為

元/人(天) |

|------------------|----------------------------------------------------------|

| |詳見乙方提交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或旅遊行程表(在四川境內旅遊的 |

| 行程安排 |團隊應使用四川省旅遊局統一擬製的“團隊執行計劃表”,出川旅|

| |遊團隊應提交列明每日活動安排的“旅遊行程表”) |

|------------------|----------------------------------------------------------|

| 旅遊團服務質量 |執行國家旅遊局頒發的、現行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

| 標準 | (或甲、乙雙方約定標準) |

|------------------|----------------------------------------------------------|

| |旅遊費用:成人

元/人, |

| 費用及支付辦法 | |

| | 小孩

元/人,合計

元。 |

|-----------------------------------------------------------------------------|

| 如因人數不足無法單獨成團,將轉

旅行社出團 |

|-----------------------------------------------------------------------------|

| | |

| 備註 | |

| | |

-------------------------------------------------------------------------------

第2條 旅遊費用說明

1、(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專案: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旅遊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遊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括以下專案: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遊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託運費,旅遊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遊人身意外保險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專案費用。

5)其他非前述專案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 (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 (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遊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遊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 (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6條 (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 (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遊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9條 (旅遊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遊行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 (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 (擅自轉、並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 (執行計劃不規範)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 (壓縮遊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遊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 應按減少遊覽時間佔該景點約定遊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遊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 (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 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 (保險)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遊人身意外保險。

第17條 (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 (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20條 (補充約定事項

1、

2、

3、

第19條 (委託招株)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21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執法機構(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2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附後。 乙方(蓋章):

負責人: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月  日

四 川 省 旅 遊 局 監 制

四 川 省 旅 遊 總 隊 印 制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主要約定事項旅遊團團號

|旅遊團團號||

|?旅遊線路?||

|出發及散團||

|時間和地點||

_____

|主要瀏覽點||

|及遊覽時間||

_____

||飛機|

|交通工具及|火車|

|?標準?|輪船|

|(不含景區觀光車)|汽車|

|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次,標準為?元/餐;正餐?次,標準為元/餐(含?菜?湯)?|

|住宿標準|每1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住宿天數多於?|每2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6晚,可在本條?|每3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備註欄內增列|每4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或使用加頁紙|每5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約定)|每6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詳見團隊執行計劃表或旅_____程表(購物根據遊客自願,?|

|購物點、住宿點|每日不得超過一次,每次時間不超過40分鐘)|

_____

|導遊安排及費用|安排持證導遊,費用標準為元/人(天)|

||詳見乙方提交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或旅_____程表(在四川境內旅遊的|

|?行程安排?|團隊應使用四川省旅遊局統一擬製的“團隊執行計劃表”,出川旅|

||遊團隊應提交列明每日活動安排的“旅_____程表”)|

|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發的、現行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

|?標準?|?(或甲、乙雙方約定標準)?|

||旅遊費用:成人元/人,|

|費用及支付辦法||

||小孩元/人,合計元。|

|如因人數不足無法單獨成團,將轉旅行社出團?|

_____

|?備註?||

_____

第2條?旅遊費用說明

1、(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專案: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旅遊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遊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_____》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括以下專案: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遊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託運費,旅遊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遊人身意外_____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專案費用。

5)其他非前述專案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遊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遊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6條?(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遊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9條?(旅____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_____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擅自轉、並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執行計劃不規範)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壓縮遊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遊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應按減少遊覽時間佔該景點約定遊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遊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_____)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遊人身意外_____。

第17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9條?(補充約定事項)?1、?2、?3、

第20條?(委託招株)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第21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執法機構(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1條?(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2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代表):身份證號碼:?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附後。

乙方(蓋章):負責人:電話(傳真):?通訊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川省旅遊局?監?制?四?川?省?旅?遊?總?隊?印?制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旅遊者或旅遊團體)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專案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a)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b)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4.如甲方無故退團,乙方可從甲方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退房損失費等)。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內容包括:團號與團體人數、日程、路線與主要遊覽點、交通工具及標準、用餐標準、住宿標準、購物娛樂安排、_____金額、預付款數額、導遊服務、應交納團費總額、甲方退團或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的賠、償方式及數額、特別說明。

3.乙方在業務宣傳手冊、店堂告示及公開廣告所刊載或規定的內容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的旅遊安全,乙方應為甲方投保旅遊意外_____,旅遊團報價中含此_____費。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a)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b)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待業規定的。

2.甲方若故意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主要約定事項旅遊團團號

|旅遊團團號||

|旅遊線路||

|出發及散團||

|時間和地點||

|主要瀏覽點||

|及遊覽時間||

||飛機|

|交通工具及|火車|

|標準|輪船|

|(不含景區觀光車)|汽車|

|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次,標準為元/餐;正餐次,標準為元/餐(含菜湯)|

|住宿標準|每1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住宿天數多於|每2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6晚,可在本條|每3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備註欄內增列|每4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或使用加頁紙|每5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約定)|每6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詳見團隊執行計劃表或旅遊行程表(購物根據遊客自願,|

|購物點、住宿點|每日不得超過一次,每次時間不超過40分鐘)|

|導遊安排及費用|安排持證導遊,費用標準為元/人(天)|

||詳見乙方提交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或旅遊行程表(在四川境內旅遊的|

|行程安排|團隊應使用四川省旅遊局統一擬製的“團隊執行計劃表”,出川旅|

||遊團隊應提交列明每日活動安排的“旅遊行程表”)|

|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發的、現行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

|標準|(或甲、乙雙方約定標準)|

||旅遊費用:成人元/人,|

|費用及支付辦法||

||小孩元/人,合計元。|

|如因人數不足無法單獨成團,將轉旅行社出團|

|備註||

第2條旅遊費用說明

1、(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專案: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旅遊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遊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括以下專案: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遊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託運費,旅遊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遊人身意外保險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專案費用。

5)其他非前述專案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遊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遊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____日(不含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遊開始前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6條(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遊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____日(不含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9條(旅遊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遊行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擅自轉、並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執行計劃不規範)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壓縮遊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遊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應按減少遊覽時間佔該景點約定遊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遊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保險)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遊人身意外保險。

第17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20條(補充約定事項

第19條(委託招株)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第21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執法機構(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2條(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附後。

乙方(蓋章):

負責人: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7

國內旅遊組團合同(樣式二)

甲方: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鑑定時間:200年?月?日

合同編號:

乙方經營許可證: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團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專案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所需團費。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2)?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4、如因甲方無故退出,乙方可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通訊聯絡費、退房退餐損失費及其他已支付費用),並支付扣除後餘額的10%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詳細旅_____程、服務標準、付款方式、特別說明及報價,請以附表為準!

2、線路名稱:(附旅_____程頁)

總團款為:。(甲、乙雙方須一致確認)

4、在旅遊過程中,乙方為甲方投保的為旅行社強制責任險:因旅行社的責任致使旅遊者人身、財

產受到損害的,其賠償範圍和標準以旅行社與_____公司簽定的條款為準。

5、如甲方患有高血壓、心肌梗塞、心臟病……等不適宜勞累、登山的疾病,或對某物體有嚴重的

過敏反應,參加旅遊產生後果自負。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其賠償標準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

為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措施的;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須雙方簽字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離開乙方安排的旅遊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加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聯絡傳真:聯絡傳真:

聯?系?人:聯?系?人:

地?址:地?址:

帳?戶:開?戶?行:

開?戶?行:帳?號:

帳?號:帳?戶:

個人帳號:

卡?號: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8

甲方:                   。(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

電話:                   。

乙方:                    (組團旅行社)

地址:                   。

電話:                   。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遊內容]本旅遊團團號為:            。

旅遊線路為:                                 。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遊費用]本旅遊團旅遊贊用總額共計元人民幣。簽定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日付訖。

第四條 [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專案: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專案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國內旅遊意外保險費:        元,(保險金額:        元)。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專案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專案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專案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於年月日時分於(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本旅遊團須有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絡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十條 [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

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

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遊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託招徠]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它]本合同其它事項

1.

2.

3.

4.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遊行程表

甲方: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

甲方(旅遊者):

乙方(組團旅行社):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障旅遊活動順利進行,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和《重慶市旅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組團專案及行程

旅遊路線名稱 。

行程共計 天 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 ,出發地點 。

結束時間 ,返回地點 。

具體行程和景區詳見附件一 (旅遊服務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條 主要服務內容

1、餐飲:膳食以口味清淡為主,保證營養衛生,有利消化;

住宿:出入方便、安靜、舒適;入住旅店前, 乙方應提醒甲方檢視房間傢俱和設施是否齊備、安全,檢查後再行入住; 根據甲方需要, 乙方應詳細介紹傢俱、設施的使用方法; 入住後, 乙方應將自己的房間號告知甲方和總檯,並每晚巡視;

交通:車況良好,安全舒適、整潔,方便中途休息;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好甲方座位。上下車時, 乙方應在門邊引導、攙扶,幫助甲方提放行李;

遊覽:

2、乙方隨團人員應注重個人形象,配帶明顯標識; 領隊、導遊、醫護人員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職;主動詢問和幫助乙方;醫護人員應攜帶常用藥品和器械,隨時觀察、瞭解甲方身體狀況,及時提供諮詢和服務。

3、乙方應做好自我介紹,告之聯絡電話; 做好景點、景區介紹;對旅遊中的注意事項、情況變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況,向甲方做出明確、具體的解釋和提示。

4、乙方應隨時、全面掌握旅遊團的情況,作好組織安排工作;行程安排應休閒,舒緩,合理,勞逸結合,保證遊客的休息時間;對遊客間發生的糾紛, 應耐心調解,維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應每天一次向甲方的親屬發簡訊報平安(以甲方所留親屬電話為準)。

第三條 旅遊費用及支付

1、旅遊費用:成人 元/人;兒童 元/人;人數 人( 大 小),共計 元。

旅遊費用包括:辦理旅行證件的費用;交通客票費(含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往返的接送費用);餐飲住宿費;非自費旅遊專案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專案費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要求乙方詳細說明與本次旅遊活動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1.2、要求乙方開具發票;

1.3、甲方如屬景點門票優惠物件,在得到景點確認後,有權要求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惠部分票款;

1.4、自願選擇和購買保險;

1.5、自願選擇乙方推薦的自費專案,依照合同約定自願購物。

2、甲方的義務

2.1、如實填寫相關資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關證件;

2.2、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遊,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遊團成員,配合導遊完成旅遊行程;

2.4、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寵物。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核實甲方提供的相關資訊資料;

1.2、根據旅遊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遊者報名;

1.3、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遊客權益及時合理處置突發事件。

2、乙方的義務

2.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質價相符的旅遊服務;

2.2、向甲方詳細介紹與本次旅遊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購物或強制甲方消費。

第六條 旅遊安全

1、甲方已如實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體狀況(見附件二);甲方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遊活動,在參加驚險、刺激遊樂專案時,將充分考慮自身條件;甲方出發時應帶上衣物、鞋帽、雨傘、藥品等常用物品。

2、乙方在考慮老年人的特殊性後組織本次旅遊。乙方保證本次旅遊的經營者和旅遊車、船等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資質)。乙方對旅遊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應當作出明確說明和警示。為保證旅遊的順利進行和旅遊安全,本旅遊團配有:領隊,導遊,醫護人員等專業服務人員。

3、旅途中如甲方出現身體不適或其它身體異常情況,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隨時觀察,無條件提供護理和幫助, 妥善處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就醫或返回,並在扣除已發生費用及退票費、手續費等合理費用後,退還甲方未發生部分的費用。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積極施救,及時處理;涉及保險事故的, 應及時報案, 協助理賠。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應退還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徵得過半數以上旅遊團隊成員同意後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以上多數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徵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合同變更後,乙方應將未發生的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乙雙方合理分擔。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將旅遊費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後退還甲方。

第八條 合同的轉讓

1、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經對方及受讓方同意,可以轉讓合同。即甲方可將合同轉讓給符合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方,乙方可將合同轉讓給其它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轉讓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見附件三)。合同轉讓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發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應向甲方退還全額旅遊費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承擔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處理。

(二)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自願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離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妥善安排,旅遊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成團人數和不成團的安排

1、最低成團人數: ;組團低於此人數不能成團時,乙方應當在出發前 日及時通知甲方。

2、如因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2.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乙方延期出團。

2.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       旅行社出團(乙方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

第十一條 旅遊購物和自費專案

1、乙方應按照《行程安排表》安排甲方購物和自費專案;購物次數每天不超過 次,總購物次數不超過 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45分鐘,經半數以上旅遊者同意,可適當延長。

2、甲方在與乙方約定的購物點如購買到假冒偽劣或失效、變質商品的,乙方應當負責退(換)商品;如不能退(換)商品的,應當先行賠償。甲方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活動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 旅遊保險

1、乙方已向甲方介紹相關旅遊保險。甲方自願購買 保險公司 保險,投保手續由乙方辦理。

2、為切實保障甲方權益,增強乙方抗風險能力,乙方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見附件四),為甲方辦理旅遊保險(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費用由乙方承擔。當保險事故發生而乙方負有賠付責任時,此保險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賠付;當乙方不負有賠付責任時,乙方自願將此保險金作為慰問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並承擔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因不聽從乙方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或由於甲方的故意或者過失,使乙方遭受損害的,應由甲方賠償損失。

3、因甲方原因延誤旅遊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負責。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並退還全部旅遊費用。

2、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全額退還已交的旅遊費用,並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因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並退還全額旅遊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遊者的,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10%的違約金。

4、因乙方原因延誤旅遊行程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10%的違約金。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發生部分的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雙方在旅遊期間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經協商未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待旅遊行程結束後,按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爭議;雙方應當採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2、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也可向相應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投訴。如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①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栽;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電話:  簽約代表:

親屬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旅遊服務及行程安排表

附件二:遊客健康狀況調查表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遊局已定的《西安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遊安全須知》。同意遵守並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專案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注意事項、團號、人數

團  號

人   數

旅行日期

線路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早餐  次,正餐  次

標準  元/人    天

導遊服務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利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了、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遊安全須知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西安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一、報名須知

1.遊客參團應提早報名,報名時應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

2.報名時須交納不少於總團費30%的預付款,餘款在啟程前7天(不含出發當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動退團處理。

3.遊客報名後要求更改行程或出發日期,旅行社須收取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和業務損失費。因客觀條件不允許更改而遊客提出退團時,按本細則第四條第1款的辦法處理。

4.有特殊病史的遊客報名時須如實說明。鑑於遊客的健康狀況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與否的權利。

5.小孩收費標準:不滿2歲收總團費的10%;2-11歲由旅行社根據所提供的服務專案和標準與遊客商定;12歲(含12歲)以上按成人收費。未按成人收全額的小孩不提供酒店床位,機、車、船票及景點門票費(旅行社事先特別註明的除外)。

二、團費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商交通費、各地瀏覽汽車費和每人一件行李的運費(其重量和體積以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為準)。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星級酒店的住宿。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費(不含酒水)。

4.征程表所列各遊覽專案第一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

三、團費不包括

1.旅途中火車或輪船上的餐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2.各地機場管理建設費及航空人身保險費。

3.超得(件)行李託運費。

4.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一切私人開支。

5.行程表以外活動專案所需的一切費用及小費。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方法

1.遊客報名後退團時,旅行社按以下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包括飛機、車船退票費、退房損失等。下同)和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扣總團費的10%;出發前6-4天,扣總團費的20%;出發前3-1天,扣總團費的50%; 出發當天,扣總團費的80%。

2.遊客報名後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戰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下同)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還遊客。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遊客說明原因,並儘早與遊客協商另行安排出遊,或全額退還遊客已交團費並按下列標準賠償遊客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賠償已交團費的2%; 出發前6-4天,賠償已交團費的5%; 出發前3-1天,賠償已交團費的15%;出發當天,賠償已交團費的30%。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遊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服務,對有可能危及遊客人身、財物安全的專案,應當事先向遊客作出說明和警示。

2.遊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託旅行社代管而丟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參團人數不足16人時,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它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重複遊客同意,並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對16人以上團隊,由負責出團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務,不足16人的團隊不派全陪(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按未發生費用退還遊客,超支費用由遊客承擔的辦法處理。

5.遊客交費後如遇國家政策性調價,按(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條規定的原則處理。

6.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約定行程進行時,旅行社與遊客協商後可對行程表內各項安排臨時作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高速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遊客的經濟損失。遊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遊客承擔。

7.遊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活動均作自動棄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因遊客的責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隨團旅行,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約定外的專案(包括景點、購物、娛樂專案等),應當事先徵得遊客的書面同意。

8.導遊應為遊客提供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遊客有責任配合導遊工作,遵守團隊紀律。如遊客故意不守紀律,嚴重干擾團隊正常運轉,且不聽勸誡者,旅行社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並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9.遊客在旅途中因病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工作,其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10.旅行社應按國家規定摧促旅行社責任保險。因旅行社責任造成遊客人身、財產損害時時,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處理。此外,旅行社應向遊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遊者個人保險。

11.旅行社的旅遊服務質量受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遊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遊客可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訴,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2 行程安排表

旅遊團隊名稱

旅遊線路及名稱自  起,途經  、  到達  ,

自  起,途經  、  返回

乘坐交通工具及接送站

飲食安排及標準

住宿安排及標準

導遊安排

購物安排

娛樂安排及自費專案

出團日期及返程日期

行程更改的通知及聯絡方式

備 注:

附件3 安全旅遊須知

為了增強遊客安全意識,普及旅遊安全基本常識,使遊客參加活動的計劃圓滿、愉快、發生順利地完成,請遊客認真總計並切實遵守。

一、乘車(機、船)安全事項

1.遊客在機、車、船停穩後方可下機、車、船。按先後秩序排隊上下機、車、船;要講究文明禮貌,先照顧老人、兒童、婦女;切勿擁擠,以免發生意外。

2.遊客在乘車途中,請不要與司機交談和催促司機開快車,聲音超速和超車行駛;不要將頭、手、腳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發生。

3.遊客下車瀏覽、就餐、購物時,請注意關好旅遊車窗,拿完自己隨身拾的貴重物品;若出現遺失被盜旅行社概不負責。

4.遊客乘坐飛機時,應注意遵守民航乘機安全管理規定,特別是不要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等無線電通工具或電子遊戲等。

5.不要向車窗外扔廢(雜)物品(特別是硬質物品),以免傷害他人。

二、住宿安全事項

1.遊客入住酒店後,應瞭解酒店安全須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門、安全出路、安全樓梯的位置安全轉移的路線。

2.注意檢查酒店為你所配備的用品是否齊全,有無破損,如有不全或破損,請立即向酒店服務員或導遊報告。

3.貴重物品應存放於酒店服務總檯保險櫃,不要隨身攜帶或放在房間內,若出現跌後果自負。

4.不要將自己住宿的酒店、房號隨便告訴陌生人;不要讓陌生人或自稱酒店的維修人員隨便進入房間;出入房間要鎖好房門,睡覺前注意房門窗是否關好,保險鎖是否鎖上;物品最好放於身邊,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遊客入住酒店後需要外出時,應告知隨團導遊;在酒店總檯領一張飯店房卡,卡片上有飯店地址、電話;如果您迷路時,可以按卡片地址底部或搭乘計程車,安全順利返回住所。

6.遇緊急情況千萬不要慌張。發生火警時不要搭乘車電梯或隨意跳樓;鎮定地判斷火情,主動地實行自救。若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重衣物壓火苗;必須穿過有濃煙的走廊、通道時,用浸溫的衣物披裹身體,捂著口鼻,貼近地、順牆爬走;大火封門無法逃出時,可採用浸溫的衣物披裹身體被褥堵門縫或潑水降溫的辦法等待救援或搖動色彩鮮豔的衣物呼喚救援人員。

三、飲食衛生安全事項

1.在旅遊地購買食物需注意商品質量, 不要購買“三無”(無生產廠、生產日期、廠家地址)商品;發生食物不衛生或有異味變質的情況,切勿食用

2.出門旅遊,應隨身帶上礦泉水及乾糧等食品,以備不時之需。注意請勿喝生水和不潔淨之水

3.不要失道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贈送的香菸、食物和飲品,防止他人暗算。

4.旅遊期間要合理飲食,不要暴飲、暴食或貪雜食。

5.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遊客應自備一些常用藥品以備不時之需。切勿隨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藥品。

6.喜歡喝酒的遊客在旅途中應控制自己的酒量,飲酒時最好不超過本人平時的三分之一;若出現酗酒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或造成第三方財務損失的一切責任由肇事者承擔。

四、瀏覽觀景安全事項

1.聽取當地導遊有關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應預防意外事故和突發性疾病的發生。

2.經過危險地段(如陡峭、狹窄的同路、潮溼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擁擠;前往險峻觀光時應充分考慮自身的條件是否可行,不要強求和存僥倖心理。

3.登山或參與活動中應注意適當休息,避免過度激烈運動;同時做好防護工作。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庫)瀏覽或活動時,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單獨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險河道。

5.乘坐纜車或其他土載人觀光運載工具時,應服從景區工作人員安排;遇超載、超員或其他異常時,千萬不要乘坐,以防發生危險。

6.瀏覽期間遊客應三兩成群,不要獨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則上應原地等候導遊的到來或打電話求救、求助,千萬不要著急。自由活動期間遊客不要走的太遠。帶小孩的遊客,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讓小孩單獨行動,並注意安全。

五、購物娛樂安全事項

1.不要輕信流動推銷人員的商品推薦。

2.無意購買時,不要向商家問價或還價。

3.不要隨商品推銷人員到偏僻地方購物或取物。

4.要細心鑑別商品真偽,不要急於付款購物。購物時應向商家索取正式發票。

5.在熱鬧擁擠的場所購物或娛樂時,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錢包、提包、貴重的物品及證件;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遊客在購物、娛樂時、主要應附上被詐騙、盜竊和搶劫事故的發生。

6.在景點內娛樂時,應根據自身的條件參與適應的專案;在自由活動期間外出娛樂活動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注意聽從導遊的安排,記住集中的時間和地點;認清自己所乘從的車型、車牌號及顏色;不要遲到,因遲到千萬的後果由個人負責。

2.在旅遊活動中,為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請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亂扔菸頭和火種;遵守各交通運輸部門、酒店等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各種法律、法規。

3.遊客乘從的機、車、般在行駛的途中,若遇有交通事故發生時,應聽從導遊的安排及指揮,不要慌張;發生人員傷害的應盡力施救或自救;同時注意保護現場,避免損失擴大。

4.遊客乘坐飛機旅遊時,應帶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證(小孩應帶戶口本原件,滿16歲未辦理身份證的客人需持派出所證明原件),並注意儲存好,導遊發給你機票時應核對自己機票上的姓名、往返時間、抵離目的地、航班號是否正確;請注意儲存好機票和火車票並配合導遊把票收回。如因遊客原因造成不能登機,旅行社概不負責。

5.遊客在旅途中發生人身或財產意外事故時,按有關機構(如交通運輸部門、酒店、保險公司、風景區管理單位)訂閱的條例或合同規定處理或公安部門查處。本旅行社盡力提供必要的協助。

6.遊客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尊重旅遊途徑地區當地的民族、民俗習慣。

旅遊安全是旅遊活動的頭等大事,搞好旅遊安全是本旅行社與全休遊客的共同責任尊敬的遊客,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注意旅遊安全。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21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遊局制定的《佛山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並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專案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_____元/人天

導遊、司機 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含不含導遊服務費   元/人天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   元/人天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主要事項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佛山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遊發票;

3、行程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廣州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主要約定事項:

第2條 旅遊費用說明

1、(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專案: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旅遊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暢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遊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括以下專案: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遊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託運費,旅遊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遊人身意外保險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專案費用。

5)其他非前述專案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 (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 (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遊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遊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 (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6條 (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 (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遊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9條 (旅遊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遊行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 (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 (擅自轉、並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 (執行計劃不規範)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執行計劃表》(旅遊行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 (壓縮遊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遊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應按減少遊覽時間佔該景點約定遊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遊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 (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 (保險)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遊人身意外保險。

第17條 (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 (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9條 (委託招株)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20條 (補充約定事項  1、  2、  3、

第21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