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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協議(精選23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4.63K

安全協議 篇1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施工安全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在大同市偉遠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 分包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為分包合同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安全協議(精選23篇)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綜合服務樓

2、工程地點:

3、分項工程名稱:消防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並執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

1、乙方必須執行總承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並在其基礎上自行編制安全防護方案,並報甲方和監理單位審批後執行。

2 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按照《安全生產法》市有關安全規定,應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總包方備案。

3、乙方必須為所有進場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入場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及持證上崗制度。

5、乙方使用的機械裝置應具有相關合格證書,並保證機械效能良好,各種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對於需政府部門驗收的大型機械裝置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三、乙方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1、乙方對所屬職工必須提供必須的、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面罩等。

2、乙方應安排至少一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方案、措施的實施。

3、乙方應採取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在工作場所的安全,並保證乙方施工區域所有人員免遭其工作所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四、乙方應認真遵守消防、保衛等相關法律制度。

1、乙方須配備至少一名管理人員負責消防保衛工作。

2、乙方在防火區域動火時須辦理動火證並配備滅火器具。

3、乙方對現場的所有自身材物的安全負責。

五、凡由於乙方管理及防範措施不力和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事故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善後處理均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承包方造成的名譽、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乙方向甲方、監理、施工總承包方承諾:嚴格遵守並履行上述協議。

建設單位(甲方):

簽章

分包單位(乙方):

簽章

施工總承包單位:

簽章

監理單位:

簽章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況:

根據

安排和乙方承擔著 客運專線太北跨北同蒲鐵路特大橋跨越鐵路施工工程。需在甲方管內 處上跨鐵路,為確保施工期間既有線的運輸暢通和施工安全,實現施工安全順利進行,並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專案名稱:

2、施工地點:

3、施工時間:

二、施工內容:

鐵路 施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施工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技規》、《行規》、鐵辦[ ] 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太鐵師[ ] 號《太原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太鐵安監[ ] 號《既有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太鐵安監[ ] 號《鐵路沿線路材路料管理辦法》、鐵運〔 〕 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太鐵師[ ] 號《太原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實施細則》、太鐵師[ ] 號《關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太鐵安監[ ] 號《關於加強營業線施工有關問題考核的通知》、太鐵辦[ ] 號《關於進一步加強施工管理嚴格禁止“黑施工”的通知》、太鐵師[ ] 號《關於對〈太原鐵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實施細則〉進行補充完善的通知》。

四、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㈠雙方的責任:

確保施工安全是甲乙雙方的共同責任,必須把確保安全放在首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有關法規、規定和要求,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楚,措施具體,管理到位。

㈡甲方責任:

1、甲方按規定組織召開施工預備會,認真落實相關要求,積極配合乙方施工作業,在規章允許範圍內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

2、甲方車站值班員應及時將施工登記及有關情況彙報列車排程員,並及時向列車排程員請求施工的有關排程命令。

3、甲方車站應積極做好有關施工組織、協調工作。

4、甲方有權對乙方作業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乙方違反規定的施工和作業有權進行制止。

㈢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對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責,發生人身安全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要進行營業線施工、行車等規章制度以及鐵路行車安全、人身安全教育的培訓,培訓合格後方準上道作業。並設專職的質檢員、安全員、防護員,嚴格按照各工種制定出具體的安全措施後方可開工。

3、施工中乙方必須派足夠的防護員對現場進行施工及人身安全防護,防護人員要按時到崗到位,按路局有關要求著裝、佩帶防護證,並攜帶有關防護工具和防護用品。

4、臨近營業線裝置的施工,乙方必須按規定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計劃,納入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計劃後方可按規定進行,屬於需要登記的臨近營業線施工專案,必須按規定登銷記。

5、乙方在施工中,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現場負責人、技術員、施工隊長應全面負責作業現場的安全卡控工作(包括對施工車輛的正確引導和安全卡控),施工現場與行車防護人員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以便施工人員及時避讓列車,確保人身、行車、裝置安全。發生通訊聯絡中斷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將人員機具迅速撤離至安全限界以外。施工結束或停止施工,在施工人員、機具未撤離現場情況下,不得撤除行車防護,不得銷記。施工中因違反規定發生人身、行車、裝置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太鐵安監[20__]320號、143號檔案要求,施工機具、材料要按規定擺放,不得侵限;嚴禁線上路附近存放工具、材料及廢棄材料,所有工具、材料必須一日一清,包括舊鐵線、草繩和兩人能抬動的裝置及時收回施工駐地,暫時運不走的大型料具,必須派人24小時看守。由於路材、路料管理不善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7、乙方施工的所有物件,尤其是長大器具不得侵入行車限界,且安裝牢固,不得脫落,在列車通過時不得進行熔焊作業,墩身施工時做好模版的防護措施,對於掛藍部分經常移動的細小部件(如千斤頂)要採取防護措施,並要有防止雜物從預埋孔掉落到線路上的防範措施。

8、乙方施工機具在吊裝作業中,必須指派經驗豐富的施工負責人做現場指揮,並指定專人防護,嚴格按照“吊裝”的有關規定執行。若侵入營業線裝置安全限界時,必須嚴格執行太鐵師[20__]343號檔案規定。

9、對於橋樑防撞牆、焊接縫澆注施工專案,執行太鐵師[20__]343號檔案,由乙方設定專職駐站、現場防護員進行施工期間不間斷防護;施工完畢後到登記站銷記。

10、乙方是施工安全的主體,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部責任,必須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既有裝置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路裝置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以及構成行車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1、乙方必須提前對施工機械等裝置進行檢查、整修、保證施工機械、器具等符合相關規定,同時必須保證施工人員物資符合有關規定,施工作業時必須按照批准的《施工設計檔案》、《施工組織方案》進行施工。施工封鎖點外在橋樑上進行不影響行車的附屬作業時,乙方必須在施工地點設立專職防護員,防護員和駐站聯絡員必須保持不間斷聯絡,嚴禁脫崗,列車通過施工地點時,乙方必須停止作業。凡因乙方違反施工設計、施工方案、安全協議及其它有關規定等造成施工延時或其它不良後果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處理。

12、需要點封鎖的施工專案,必須按規定納入路局月度施工計劃後,方可按規定進行。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指派勝任駐站員到甲方行車室負責聯絡、登記、銷記等有關事宜,並主動向甲方車站值班員出示《駐站員證》,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指揮,不得在行車室內大聲喧譁。施工當日,乙方駐站員至少提前1小時到行車室聯絡施工有關事宜,乙方負責人未接到甲方車站值班員交付的施工排程命令嚴禁施工。

13、乙方在施工期間如發生影響行車及人身安全等異常情況時,須在第一時間通過駐站聯絡員通知甲方車站值班員,危機行車安全時,必須按照“先防護、後處理”的原則進行妥善處理,遇非封鎖時段發生安全問題,影響正常行車時,還需果斷攔停列車。

14、施工期間,乙方施工負責人應全過程指揮作業,維護好施工秩序,嚴格按照施工登記的作業內容、地點、影響範圍和排程命令規定的時間以及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嚴禁超範圍施工,並在施工地段兩端按規定設定防護。

15、為確保施工安全,乙方應針對本次施工任務,在施工前認真制定防止發生人身、行車、裝置事故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期間裝置故障搶修預案。

16、凡因施工延點、影響運輸秩序、危機行車、人身安全等問題以及其它不良後果時,均由乙方承擔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17、乙方必須按規定參加甲方車站組織的施工預備會、總結會。

五、其它事項

乙方應將施工負責人、駐站及防護人員的通訊方式(有效手機號碼)主動向甲方相關車站提供兩份(站長室、行車室各一份),手機不得關機,保證隨叫隨到,通訊良好。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施工結束後自行廢止。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終止本協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篇3

根據工作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施工。為加強工程專案的安全施工管理,明確安全責任,牽制各類事故發生,甲乙雙方在簽訂專案承包合同書的同時,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書如下:

一、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根據發包工程內容,通過甲方安全生產部審批乙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待施工範圍及安全注意事項,做好交底簽字記錄。

2、保證施工現場公用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使用。

3、通過甲方安全生產部對乙方安全施工進行全面,全方位、全過程監督,對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等違章作業行為有權令其停工整改,並進行教育和處罰。

4、未經簽訂此合同,甲方有關部門即批准開工的,此批准人承擔安全責任。

(二)、一方安全責任: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落實安全責任,有明確的安全責任分工,應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2、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和甲方有關“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相關專業人員的監督和管理。

3、開工前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和身體檢查,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作業,試卷和體檢表存檔備查。

4、維護好現場安全防護設施,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5、根據承包工程內容編制嚴密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要具體,要明確責任,落實到專案,落實到崗位,應具有可操作性,安全技術措施要經安全生產部工程管理專工審查合格簽字,現場措施完善後方可開工,施工中嚴格實行安全技術措施,修改或變更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經安生產部同意,從事危險作業時,必須設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6、不得錄用體檢不合格或換職業禁忌症以及老、弱、病、殘人員和兒童,已註冊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冒名頂替,新增補人員,應在上崗前報告甲方安全生產部,履行安全管理程式,不擅自派出上崗作業。

7、發現隱患應及時報告,主動處理,發生工傷事故必須及時報告甲方安全部門,不得隱瞞不報或延誤報告。

8、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類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9、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搞好現場文明施工,施工現場未達到甲方文明施工要求,根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之規定給予相應經濟處罰,罰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財務部從工程款中扣除。

10、發生事故,要盡力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

二、無安全合同書的專案承包合同視為無效合同,乙方不得在甲方現場施工。

三、本協議書作為施工合同書的附件,具有與工程專案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遵守。

四、本合同受甲方安全生產部監督。

五、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試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生效。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

監督部門: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

安全協議 篇4

立協議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證吊車安全施工,明確雙方安全職責,甲、乙雙方簽訂吊車租賃協議的同時,特簽訂本安全協議,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負責吊車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車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

3、乙方所提供的吊車,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效能良好,在裝置使用前,甲方應指派專人對裝置、操作、安全系統實施進行驗收,如不合格影響施工安全的裝置,嚴禁操作使用。

4、乙方提供的吊車應配定機人員,不得隨意調動,必須持證上崗。定機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遵守施工現場有關規定,不得野蠻作業和違章操作,並應瞭解自己的作業環境。由於違章操作而造成機械裝置及人身傷亡事故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提供的裝置在施工期間,必須保持裝置良好、整潔。如夜晚施工,甲方需提供足夠的照明條件方可進行吊裝。甲方應派專人持有效證件進行指揮,嚴禁違章指揮,司機發現違章指揮應加以制止。若違章指揮發生機械裝置毀損及人身傷亡事故或影響工程的,均由甲方全部負責。

6、原則上不得在暗溝、地下管道、防空洞等上面作業。如必須在其上作業時,甲方有義務對其地基進行加固、壓實,並承擔由於地基加固缺陷造成損失的全部責任。

7、甲方有義務敦促施工人員將帶電的電焊線挪離鋼絲繩,帶電的電焊線和電線與鋼絲繩至少保持2米以上距離。甲方起重指揮必須統一指揮訊號,在使用對講機的狀況下,必須使指揮訊號有效。

8、甲方在吊車的使用過程中,有發現危及安全施工的機械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搶修,確保吊車在效能良好的情況下使用。

9、吊車在吊裝過程中,由於吊鉤以下鋼絲繩陳舊、過載等原因造成斷裂或索具不按規範使用,從而導致人身傷亡事故或影響工程的,均由甲方全部負責。

10、甲方在吊機裝置的使用過程中,承擔保護設施安全使用的義務。若在施工期間非裝置安全問題所引發的人身傷亡事故,甲乙雙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有關規定,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11、本協議作為吊車租賃協議的附件一式 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共同執行,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報各自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安全協議 篇5

為了做好合興大廈MALL內部裝修期間的安全工作,保證各商場在規定的時間內順利完成裝修改造任務,結合實際要求各相關單位簽訂以上安全條款,望認真落實執行。

一. 各單位人員一旦進入裝修施現場都要嚴格遵守公司關於防火、防盜等方面各項,職有違反,公司將按照騰規定嚴肅進行處理。

二. 各商場要指派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人員管理及安全管理,對於施工過程中的各類違紀行為要及時予以糾正或整改。

三. 業主裝修在工作區域內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凡涉及動用明火或電焊作業,應事先按《合興購物配送中心裝修入場須知》的相關規定,填寫動火申請書並將持證上崗的操作人員名單及上崗證影印件交公司按安保部務案,經安保部稽核同意後方可進行作業。對未經動火審批擅自進行施工作業的,一經發現一次給予1000元罰款。

四. 業主裝修使用的施工裝置需由公司提供電源的,事先需由所在商場向後勤部申請現場確認後,方可給予接電。嚴禁私拉亂接隨意使用公司賣場電源,如由此引起後果均由業主承擔;

五. 業主在裝修施工中嚴禁大面積使用膠漆劑等易燃液體,嚴禁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作業,需報公司安保部審批後,具備良好的通風和安全防範措施方可進行;

六. 各商場要切實履行好安全監管職責,如裝修作業人員在裝修期間發生人生傷害事故,均由業產承擔全部責任,公司不予負責。

七. 業主施工如有影響原有消防裝置設施使用功能的,須事先報公司審批同意,並做好相應防範措施,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執行和滅火功能不受影響,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施工;如不按要求施工者按《合興購物配送中心裝修入場須知》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八. 業主在作業過程中因安全監管不力所導致已方人員或第三方人員受到人身傷害的,由業主承擔全部責任;

九. 由於施工不當或其他原因造成成品裝置設施破損或損壞的,需照價賠償承擔相關的經濟損失;

十. 各商場要加強對承租人的思想教育,在作業期間嚴禁進入非施工區域(指營業部分),違者一經發現處以500—20__元的罰款。由此造成商品缺失,損壞等情形,要按價予以賠償;、

十一. 嚴禁任何人員隨意觸控商品、試穿商品或試用商品;違者一經發現罰款500元,由此造成商品損失或損壞的,要予以包賠;

十二. 各商場要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潔淨,承租人施工所需裝修材料要做到有序堆放,嚴禁佔用消防能道。違者按《合興購物配送中心裝修入場須知》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十三. 各單位裝修使用的裝修材料必須做防火處理,要符合白山合興發(20__)第04—13號檔案《關於使用裝修材料必須達到防火等級的通知》中的規定要求,如裝修不符合該規範,出現一切後果自負,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十四. 各業主裝修期間,嚴禁吸咽;如發現吸菸一人一支罰款1000元

責任單位:

責任單位負責人: 

年月日

安全協議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性別 : 年齡 :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根據本單位有關用工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二、本協議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任務:

1、甲方安排乙方在裝配車間工作,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四、勞動紀律:

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五、免責條款:

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本著雙向選擇原則,屬雙方自願,

任何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願及管理規定,強加於對方。

(二):用工安全協議書

勞動用工安全責任及重大事故協議書

合同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期間互相承諾且有法律效應的依據,為使合同執行期能夠有序的履行安全責任及重大事故的及時處理,特制定本協議書。

1. 甲方會提供乙方安全培訓,乙方在規定工作期間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或因個人違章操作造成的傷亡事故和費用,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 乙方在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內(包括請假、休假、換休假、病假、曠工)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造成的傷殘、死亡、因病住院、亡故意外事故等所有費用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 乙方在規定工作時間內,身體有病不適的應及時診治或到醫院治療住院,診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

4. 乙方如有重大疾病或需健康療養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應及時解除勞動用工關係,辦理離職手續。

5. 乙方因病住院結束後,因各類後遺病症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應及時解除勞動用工關係。

6. 乙方在規定工作期間違反用人單位制度因打架鬥毆所造成的各類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責任方自行承擔責任。

7. 乙方在工作期間私自外出或離開工作崗位,辦理私事、串崗、違章操作它人機具和機械、車輛、私自接觸電源、安裝電器,因此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 乙方不得指定他人代崗、代替上班,如有類似情況,代崗人所發生的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 乙方合同期滿,應及時清理甲方或用人單位各類物品,資訊資料,並認真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有關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 因合同履行雙方產生矛盾爭議,如任何一方不服可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裁決。

11. 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同另一單位建立勞動用工關係,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負。

12. 乙方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乙雙方合同勞動關係自行解除,因此產生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 乙方如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所在人力資源公司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在臨時用工或村民勞務輸出等各類用工工作期間,一切因違反工作規定、規章制度發生的不安全責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4. 乙方因請假、休假、外出期滿而未按時上班,未辦理申請離職手續,按自行離職對待,因此在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費用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 本協議雙方填字後生效,合同終止自行失效。

16.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篇7

施工單位(甲方):

職務施工負責人

電話

裝置管理單位(乙方)

通遼供電段聯絡人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職務

電話

安全協議主要內容: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赤峰市友誼大街公鐵立交橋新建工程。

2.作業內容:1.1#橋基坑開挖、基坑防護、框構就地製作;2.2#橋基坑開挖、基坑防護、滑板及後背樑製作、頂進框構橋製作;3.3鑽孔樁製作、挖孔樁製作。

3.地點和時間:

地點:

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影響範圍: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

期限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雙方必須嚴格遵守《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第29號)、《瀋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化辦法》(沈鐵總髮〔20__〕75號)、《瀋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化補充辦法》(沈鐵總髮〔20__〕168號)、《鐵路電力管理規則》、《鐵路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鐵運[1999]103號)等有關檔案的各項規定。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甲方施工不能影響乙方在甲方施工範圍內的裝置正常執行,甲方按乙方要求對乙方在施工範圍內的裝置及設施進行防護。乙方負責監護在甲方施工範圍內供電裝置安全。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1.甲方在第一次與乙方簽訂施工配合協議前,需由甲方牽頭組織甲乙雙方到施工現場,依據施工平面圖向乙方介紹施工時間、地點、作業範圍、施工工藝和辦法;使乙方清楚甲方施工的方案、內容和位置,明確因施工有可能對乙方供電裝置造成的影響和不良後果,做好預防;並共同確認乙方地上地下供電裝置,做好書面調查籤認記錄。甲方在第一次與乙方簽訂施工配合協議時,須同時將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措施(特別是施工中涉及乙方裝置的安全防護措施)、相關(改造)設計檔案及圖紙、審查(鑑定)意見、現場調查籤認記錄(原件)提供給乙方。每月與乙方簽訂具體施工配合協議前,甲方均應到乙方配合施工的車間確認甲方具體施工的地段內乙方裝置情況,確定甲方的本次施工類別劃分。

2.甲方本次協議施工屬於辦理施工許可證,施工中有影響供電裝置時需與乙方簽訂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

3.在甲方施工前,特別涉及到需參加運輸部門組織召開的施工例會時,甲方須將簽訂的安全協議送至或傳至乙方配合車間,乙方根據施工協議和現場勘查,制定相應的配合措施,保證甲方施工順利進行。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例會取消,甲方不能施工時責任自負。乙方未接到由甲方負責送交的安全協議時,可拒絕配合施工。

4.甲方進行施工時,在施工72小時前,甲方與乙方配合施工聯絡人聯絡,確定施工的時間、地點及需配合的內容,並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具體施工時間、地點,以便乙方做好人員安排和相應的準備工作,安排人員到現場進行配合。甲方負責接送乙方配合人員(含工具、材料)。因甲方接送時間不及時,影響配合施工,由甲方負責。

5.施工前,根據施工平面圖或在施工現場,由乙方向甲方介紹地下隱蔽設施的分佈和埋設深度等情況,必要時畫出示意圖,動土施工前乙方指導甲方進行挖驗,使甲方明確乙方地下設施的分佈、走向、埋深,以便甲方作出相應的防範措施。在確認有乙方裝置地段及安全範圍內,甲方動土施工時禁止動用鎬(釺)、機械化裝置和有可能對乙方裝置造成損害的器具,防止對乙方裝置(特別是地下電纜)造成損害;必要時甲方應在施工作業面內設好安全警示標記。對不能判明的地下電纜經路,甲方未挖驗確認電纜安全情況下不準施工;確認乙方電纜路徑後,電纜需要防護(包括挖驗後或未明確乙方電纜是否廢棄)時,由甲方負責,在乙方人員監護和指導下,用槽鋼或角鋼對乙方電纜進行防護。未對乙方電纜進行防護,嚴禁甲方在此區段通行重車、車輛碾壓施工或動土施工。如甲方違反協議造成的損失和後果全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動土施工(包括挖驗)發現任何電纜時,必須找乙方人員確認是否乙方裝置。

7.甲方施工不得影響乙方裝置的埋深及安全距離的有關要求;因甲方施工(包括挖驗)造成乙方隱蔽裝置外露、埋深不足等不能滿足乙方技術要求,並且不能立即按乙方標準恢復時,由甲方負責,24小時設專人防護並保證裝置安全,同時與乙方進行書面籤認;並由甲方負責在雙方確定的時間內按乙方標準進行恢復。

8.根據甲方施工情況和請求,在施工時由乙方向施工現場派出指定人員,負責對甲方施工進行監督指導,乙方派出人員應熟悉並掌握所屬設施的分佈、走向、埋深,正確指導甲方人員施工;甲方在施工過程中,應聽從乙方人員的指導。乙方人員沒有到場禁止施工,擅自施工造成後果由甲方自負。

9.甲方嚴禁超範圍施工,需要超範圍施工的必須重新簽訂施工安全協議,並按新協議內容執行。甲方作業人員及所持機具材料與臨近帶電裝置(電力線路等)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離。甲方在施工過程中操作者和其他相關人員必須對施工機械進行嚴格監控,防止施工機械刮碰電力支柱、拉線、裝置基礎和電力線路等乙方裝置。各類料具在裝、卸、運過程中與電力支柱、拉線、基礎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不碰撞以上裝置;在電力支柱、拉線、裝置基礎周圍5米以內、電纜徑路及其兩側1米、貫通(自閉)等電力線路邊線向外側延伸5米所形成的兩平行線區域內,嚴禁擅自進行打樁、鑽探、開挖、取土等作業,嚴禁堆放材料、機具和廢棄物(施工垃圾)等。

10.施工前,雙方共同到施工現場及甲方運輸施工料具、廢棄物的車輛通過的道路確認,甲方施工車輛是否對電力支柱、拉線、裝置基礎和電力線路等乙方裝置構成影響。若有影響,乙方裝置在未排遷前,由甲方負責,在乙方裝置上貼上反光防撞標誌或設定防撞護樁。未設定防撞標誌或護樁,甲方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施工中不得隨意動用和破壞乙方裝置;在乙方同意並有人監護下,甲方動用的裝置由甲方負責恢復或賠償;甲方施工期間造成乙方裝置故障、損壞或影響行車、供電時,由甲方承擔責任。同時甲方必須就相關情況到乙方交班,否則乙方有權停止甲方的施工。因甲方施工引起的行車設施、乙方裝置發生故障後或不能正常執行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並積極配合乙方進行搶修或處理,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2.甲方施工過程中,乙方若發現甲方的施工對乙方裝置存在安全隱患時,可責令甲方立即整改;有危及行車、乙方裝置安全的行為和傾向時,有權責令甲方停止施工。對乙方提出的安全隱患等問題,甲方須立即進行整改,或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乙方。由於甲方不履行施工安全協議內容對乙方供電裝置構成嚴重威脅時,乙方有權給甲方出具《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同時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有必要時上報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監察部門。

13.甲方施工涉及乙方裝置排遷時,甲方應提前與此項工程主管部門反映乙方裝置需排遷的問題,或與乙方協商排遷事宜;由乙方負責排遷時,甲方需提供有關排遷資料,並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示意圖和有關施工預算。在乙方裝置未排遷之前,甲方不得施工。

14.雙方確定施工聯絡人,並確定聯絡方式,進行資訊溝通,確認施工進度及要解決的有關安全問題。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1、未造成後果的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局安全監察部門裁定。

2、對造成後果的由路局安全監察部門按《事規》裁定。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1、安全抵押金

2、安全監督檢查費用

3、施工配合費用

八、法律法規規定或其它內容

1、對發生的事故按《事規》及沈鐵總髮〔 〕75號文中規定的條款執行。

2、遇有下列事項時協議自然失效

(1)提前或超出安全協議簽定的日期

(2)超出安全協議簽定的範圍;

(3)不履行安全協議內容,違背雙方安全協議時。

3、此協議只能作為施工單位甲方辦理施工許可證之用。甲方正式施工前,須提供施工許可證,並每月根據施工具體情況與乙方辦理具體施工配合協議,否則乙方有權拒絕配合施工或制止甲方施工。

施工單位(甲方)意見:

負責人:

年 月 日

裝置管理單位(乙方)意見:

負責人: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意見

負責人

年 月 日

局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負責人

年 月 日

局裝置管理(運輸)部門意見

負責人

年 月 日

局安全監察室意見

負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__施工升降機安裝專案委託乙方,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安裝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甲方責任

甲方應提供建築起重機械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備案證、自檢合格證明及使用說明書,安裝操作人員進入現場後,甲方專案經理、安全員、現場監理必須到達施工現場,提前把施工現場所有施工人員疏散出去,並拉上警戒線不準任何非施工人員入內,如有閒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地安全員、現場監理應積極配合,因裝置自身質量問題或裝置基礎問題所造成的事故,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責任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安裝方案由乙方按甲方現場要求自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稽核後方能按此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乙方必須嚴格按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施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操作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持證上崗,聽從指揮,安全文明施工,做好一切安全措施,因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本協議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專案經理簽字)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日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安全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鑑於甲方通訊業務發展及建設需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甲方通訊工程施工。

為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生命、財產和通訊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明確施工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協議。

第一條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通訊系統的正常執行,促進通訊建設事業發展。

第二條

乙方必須取得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通訊建設工程施工。

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任職或上崗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為該專案的安全責任人,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循通訊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之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工程建設期間,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電信運營商通訊網路中斷,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工程建設期間(驗收前),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甲方提供給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乙方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通訊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甲方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督導各專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與落實;2、督促各專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宣貫與落實;3、按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管理費,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依照規定委託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裝置,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六條

乙方的作業人員從事渡江過河、跨電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線路(杆路、埋式)等工程專案,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技術標準,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技術規範教育,再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其從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乙方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第十九條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條乙方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一條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尋求解決方案。

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三條

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時,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生與聯通公司經濟合同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包括運輸、中暑、中毒、高空墜落、火災等),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依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救,並及時將事故起因、性質、輕重及處理情況通知聯通公司。

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施工建設工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頓、終止合同等處罰或處理:1、對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2、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3、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4、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5、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6、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7、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8、乙方將所建工程專案轉包給其它單位的;9、乙方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沒能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10、乙方主要負責人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監理機構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若在檢查過程中被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做好甲方工程設計資料、竣工資料、機房裝置狀況等甲方機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方洩漏甲方上述資料機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並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損失,並按甲方損失額的20%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

協議安全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為止;本協議保密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施工相應工程完工驗收後十年止。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簽字頁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

安全協議 篇10

甲 方 :

乙 方: (項 目 承 包 人)

為了加強建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有

關作業人員、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現場裝置、設施的安全,同時也為了保障不發生對外部人員造成意外傷害,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明確雙方責、權、利關係,現與專案承包人(乙方)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宜春·和園一期

2、工程地點: 江西省宜春市蘆洲北路以北

3、承包棟號:

4、工程結構: 框架

5、建築面積: 55000㎡

6、施工範圍: 土建,水電

7、開竣工日期及總日曆天: 20__ 年 月 日至 20__ 年

月 日,總日曆天數 420 天。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察部門

以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措施,配合工地組織編寫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操作規程。

2、督促各職能部門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3、有償為乙方提供有關實施安全操作的合格防護用品。

4、參加對各施工人員的資格鑑定,行使安全否決權。

5、依照規定上報傷亡事故和組織本公司有關人員參加調查處理工作。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是工程專案第一安全責任人。在工程專案中必須無條件執行建築安全法令、法規,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管理組織機構及所有安全制度,並設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日常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安全組織機構及安全制度必須上報)。

2.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乙方在施工現場著重將安全防護工擺在第一位,要求施工人員必須做到如下:

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安全防護措施,選用優質合格的安全防護材料,材料要有合格證。制定一套安全可靠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基坑工程、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鋼筋工程、安全用電工程、機具裝置、攪拌機、塔吊起重裝置工程交叉作業等都在製造專項切實可行的專項施工方案。

三寶利用、四口防護一定要人人遵守。

架設電線要規範,一機一閘、一漏一保,裝置重複接地,使用裝置的安全防護都要做好。班前要交底,班中要檢查,班後要總結佈置

預防違規指揮,違規操作,預防自身也要預防傷害他人,總之人人都要提高警惕,班後要總結佈置。

3、負責組織現場的安全管理人員又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做好現場有關安全生產的宣傳品的張掛和佈置。

4、按照安全生產的規定組織施工,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崗前培訓,合格後持有效證件上崗,並簽定有勞動協議(試卷及勞務協議儲存備查)。

5、配合好甲方搞好現場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在兩個小時之內向甲方報告,並向上級政府安全部門上報,保護好現場,按公司制定的安全事故應急方案,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在搶救傷員時如需移動現場物證明時,應進行拍照以保證物證。並協助有關部門組織事故分析會。

6、乙方負責專案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並做好各級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要對專案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裝置安全工作負全部責任,承擔所發生的人身、裝置事故的一切後果責任。

7、工程地點不論在市區或郊區,乙方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圍護、圍欄及警示標誌,並設有專人看護,防止閒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以免造成外部人員傷害。如發生意外,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全體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合格的安全帽,並繫好帽帶。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和加防護網。所有的安全防護品必須有出產廠家合格證和質檢部門的檢測報告,保留備查。

9、乙方在施工中用電,必須使用統一標準的配電箱,實行三項五線制,保證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裝置需重複接地,否則發生人身及裝置事故由乙方負責。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按JG59-99標準編制和實施各種施工安全措施,強化對在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防止發生人身、裝置、意外事故。

11、乙方要做好現場文明施工,保證施工工地整潔有序,如由於文明施工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2、如發生由於施工裝置、設施故障或操作失誤、違章操作造成的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3、乙方有權在不違反公司制度和安全法規的條件下,對在施工人員採取一切合法的強制安全管理措施。

14、乙方錄用的全部施工人員,必須由乙方按規定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三條、乙方安全生產責任達標如下:

(1)大機具裝置,人身安全事故率為零。

(2)輕傷事故不超 0.1 %。

(3)扎手紮腳人員不超 0.5 %。

(4)外部人員意外傷害為零。

第四條 獎罰辦法

1、乙方全部完成協議約定的責任內容,達到安全生產責任目標不獎不罰。

2、乙方未完成第三條生產達標其中任一專案標,每項處5000元至20000元罰款,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上級部門檢查,由於乙方施工管理及現場各項達標不合格而發生的處罰,由乙方全部承擔。

4、日常安全單項不符合要求的對乙方做以下處罰:

(1)凡施工專案沒有專職或兼職有證的安全管理人員,罰500元至1000元罰金,作為工程專案進行有證人員培訓和辦理資質證的費用。

(2)對工人進行安全“三級”教育,必須留記錄卡,無培訓記錄卡罰專案承包人300元,有卡但受訓人不全、無本人簽字,缺一人罰安全員10元。

(3)施工現場設有的安全標誌牌,警示牌,各不少於五組,安全證件、制度必須上牆張貼公佈。凡不按規定執行,除200元罰款外,還需補辦合格。

(4)施工專案安全內業必須及時準確填寫,無安全會議記錄罰安全負責人200元,安全員100元,作業與時間不同步,分別罰50元、30元。作業班組無安全會議記錄、交底記錄罰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各50元,罰班組長30元。無臨時用電安全方案、吊車安拆方案罰每項200元,罰安全負責人、安全員每項各100元。

(5)幹部不得違章指揮,工人不得違章作業,發生一起處專案負責人、當事人各100元罰金。在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違者罰當事人10元/次。

第五條 約束和違約

1、約束: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良好形象。如乙方在專案實施中有影響甲方形象的行為,甲方將採取果斷措施維護自身形象,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約束: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同時上繳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工程竣工結束完成本協議的要求,返給乙方。

3、違約:(1)協商解決。

(2)法院訴訟解決。

第六條 協議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專案交工驗收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儲存。

甲 方:

工程(安全)負責人:

乙 方:

工 程 項 目 責任人:

安全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為搞好監控視訊安裝工程安全工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責任

甲方在乙方進行監控視訊安裝前,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進行口頭安全教育,甲方現場安全責任人為_____,其教育的主要內容為與安裝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自備監控裝置安裝所需要的機械、裝置、工具、材料,並負責提供安裝人員的安全帶、安全帽、面罩等勞動保護用品。

2、乙方負責對安裝人員的安全和治安教育,嚴格按照國家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安裝,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乙方在安裝前,必須與甲方簽訂安全協議書,否則視為乙方擅自施工,後果自負。

4、乙方要做到合法用工,相關證件齊全,如乙方違法用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進場後要服從甲方的指揮,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有檢查處理的權利。

6、乙方要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不得汙染和原有裝飾、裝置、設施,否則要進行清理、恢復原樣,或進行賠償,達到甲方滿意為止。因成品保護不力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要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在外牆、臨邊、高空作業要繫好安全帶,掛在可靠地點,高掛底用,不得底掛高用,不繫安全帶嚴禁監控裝置安裝作業。

8、乙方要確保無傷亡事故、無火災事故發生。如發生著火、觸電、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中毒、中暑、傷亡等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乙方要做好建築物、管線、室內物品的保護工作,做好安全警械和安全防護工作,不得傷害到他人,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在安裝中產生的廢渣、廢液、廢棄物,不準亂倒、亂放,要及時清理到甲方指定地點,做到活完場地清。

11、乙方遵紀守法,不得發生盜竊現象,否則要進行處罰。

第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篇12

學 校: (以下簡稱甲方)

學生家長: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和《甘肅省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向學生介紹安全常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抽菸、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抽菸、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抽菸、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不準進網咖、進電子遊戲廳等,在校外期間進網咖、進電子遊戲廳等而發生的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5、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乙方。

6.學生放學後(通校生)、節假日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7.通校學生上下學,按照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精神,原則上必須有家長接送;如學生沒有履行接送義務,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8.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並經甲方批准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履行接送義務。如學生擅自離校,甲方必須立即通知乙方,在學生擅自離校或請假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9.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乘)摩托車、電動三輪車等非客運車輛,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10.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後,甲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予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其它意外情況如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甲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裁決。

12.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及自殺、自殘事件;在具有風險性、對抗性的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如甲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後,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3.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電話: )

甲方代理人: 學生姓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篇13

甲方: 車務段

乙方: 專案部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接建站修庫工程

2、作業內容:基礎承臺、框架柱、砌築、吊裝屋架等廠房施工專案。

3、作業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影響範圍: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

2、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甲方: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__)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__]226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__】33號

6、《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__〕12號;

乙方: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__)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__]226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__】33號

6、《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__〕12號;

7、《鐵路訊號施工規範》TB10206-99;

8、《鐵路訊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9-20__;

9、《鐵路訊號裝置9050安裝標準》TB10419-20__;

10、《鐵路電力管理規則》及《鐵路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鐵運(1999)103號;

11、《鐵路電力裝置安裝標準》(80)鐵機字1817號;

12、《接觸網安全工作規程》鐵運(20__)69號;

13、《哈爾濱鐵路局接觸網作業車管理辦法》哈鐵供電[20__]240號;

四、安全防範內容、措施

甲方:

1、行車安全:施工作業期間,施工作業地點以及施工作業影響範圍內甲方不得安排行車作業。

2、施工安全:施工作業期間,甲方在施工區域所屬訊號樓設監控人員,落實好安全控制措施和行車組織辦法。

3、人身安全:施工作業期間,甲方人員進出施工作業區域,做好人身安全防護,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天窗內施工作業。

4、結合部安全分工:甲方負責按照乙方請求,對乙方登、銷記內容進行稽核和籤認,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並轉發命令。

5、按照乙方要求組織乙方工程車輛進出作業地點,對乙方作業進行監督、檢查。

乙方:

1、行車安全:施工作業期間,工程車輛在站內進行作業時,由乙方自行負責止輪;作業機具禁止超出作業地點範圍。

2、施工安全:施工作業不得擾動、破壞管線、電纜等隱蔽裝置,施工負責人職務不到位,作業人員不足、準備不充分、影響範圍不符,嚴禁進行作業,施工作業安全防護措施、控制辦法。

3、人身安全:自行承擔自身作業的人身及作業安全責任,施工前乙方組織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規》等相關檔案規定,確保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4、結合部安全分工:

1)按規定在施工作業地段,行車管理單位管轄行車室(訊號樓)設定專職駐站聯絡員,作業現場設定現場防護員。

2)按要求認真準備施工,設專人到車站進行登記請令,駐站聯絡員要按規定在作業前40分鐘完成《行車裝置施工登記簿》、《鄰近營業線施工登記簿》登記。

3)牽引供電施工“天窗”作業應認真執行《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相關規定,施工作業期間與車站值班員共同確認好V型停電行車限制內容。

五、對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共同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部、局營業線施工有關規章制度。

2、按時參加施工預備會,協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3、及時發現和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通報運輸組織要求和施工安全動態。

4、發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車安全險情時,施工單位要全力搶修,車務單位和裝置管理單位要積極配合,並按規定及時上報;雙方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甲方:

1、對乙方在《行車裝置施工登記簿》、《鄰近營業線施工登記簿》登、銷記的內容進行嚴格把關。

2、對乙方違章、違規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施工作業。

乙方:

1、提供作業內容,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資料不清楚造成後果的責任。

2、按照施工作業計劃提供的影響範圍作業,承擔超過影響範圍造成後果的責任。

3、按照施工作業要求作業,承擔違反施工作業要求造成後果的責任。

4、乙方遇有特殊情況引起施工作業進度變更時提前通知甲方。

5、由於施工造成甲方裝置、設施損壞由乙方負責。

6、電氣化區段停電單元作業時,必須憑停電的排程命令方可進行作業;送電時,在具備送電條件後,憑送電的排程命令方可送電,由乙方承擔違章作業造成後果的責任。

7、提報的牽引供電施工作業應符合《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相關規定,由乙方承擔錯誤提報《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造成後果的責任。

8、乙方負責對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教育及遵紀守法教育,嚴格遵守人身安全及車站關於站序管理的有關規定,如發生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9、乙方進行挖掘作業前,必須與工務、電務、通訊等裝置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施工前通知裝置管理單位人員現場採取安全措施,配合作業,如發生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10、在作業中產生的行車、人身安全問題均由施工方自行負責;

11、未得到車站的准許嚴禁施工機械等運輸工具在站內及線路上隨意執行,如違反由乙方負全責。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按部、局有關規定辦理。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按部、局有關規定辦理。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後,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五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篇14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性質

批准文號

工程概況

佔地面積 ㎡

總建築面積 ㎡

施工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竣工日期 年 月

發包方

(甲方)單位名稱

安全負責人安全監督員

承包方

(乙方)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資格審查施工人數

工程負責人現場安全員

特種作業人員姓名及操作證號碼名單另附

安 全 協 議 內 容

主要內容

1. 雙方安全責任的劃分;

2. 施工中安全措施(包括:高處作業;有限空間;吊裝;用電;機械;電氣焊;罐體、管線切割、拆除;危險易燃物品保管;消防等);

3. 施工中的安全檢查。

甲方責任:

1. 施工前向乙方傳達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要求,並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講解本次施工作業存在的危險因素及相應的安全措施、應急措施等,要求乙方人員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範等以及甲方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2. 對施工現場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對違反法規、違章操作及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制止,並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經警告無效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作業。

3. 配合乙方進行施工現場的安全監護工作,負責對乙方的危險作業(高處作業、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臨時用電進行審批,辦理作業許可證。

4. 當發生突發事件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搶險救援。

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和相應的安全技術資質。所屬人員必須具備合法身份和國家規定的技術資格。

2. 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到甲方安全部門接受安全教育和人員登記審查,未經安全教育和登記審查的人員,不準參與施工;實行總承包的,由乙方負責對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教育和人員登記,並將相關記錄於施工前送交甲方安全部門備案。施工期間發生調換、補充的施工人員應相應辦理有關手續。

3. 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範等和甲方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嚴格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施工現場消防工作標準》等規定。

4. 施工作業中應嚴格依據作業方案及有關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嚴格落實各項作業的安全防範措施,嚴禁違章操作、違章指揮。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各種安全防護用品。

5. 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管理。

6. 施工前將有關施工作業方案、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安全部門進行審查,對於危險作業要嚴格按照甲方《危險作業管理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區域內進行作業。

7. 施工人員中特種作業人員(架子工、電氣焊工、機械駕駛員等)必須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並審驗合格,同時向甲方安全部門登記備案。

8. 施工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動用甲方任何生產設施、裝置,嚴禁動用消防器材、設施,嚴禁堵塞消防通道。

9. 施工用電必須經甲方安全部門批准並在指定地點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每日施工後必須拉閘斷電。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有漏電保護裝置。

10. 作業前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確保所有人員熟知本次作業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11. 乙方在每日施工作業完畢後,應依據有關規定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

12. 乙方應熟悉甲方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發生突發事故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的指揮,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並負責保護現場,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

13. 乙方作業期間發生的生產及人員傷亡等事故,由乙方自負責任,並承擔因此對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4.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15. 乙方應將施工區域用圍擋隔開,並在顯著位置懸掛安全、消防警示標誌,施工人員應持證進入廠區及施工區,並在規定的施工區域內作業。

16.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改造工程拆除方案,在拆除球罐、管線前須徵得甲方安全、技術人員認可,經檢測液化氣濃度合格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拆除。

17.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好環境保護工作,要防塵、防汙染、防噪音,按規定處理廢棄物品。

18. 乙方在開工前須向甲方預交安全風險抵押金壹萬元,全部施工結束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甲方將乙方預交的安全風險抵押金返還乙方。

本協議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乙方客運專線2標段臨近既有線施工工程專案,根據《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 ] 號)和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 ]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 ] 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 ] 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經雙方協商,制定本《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慨況

1、施工專案鐵路臨近鐵路營業線橋樑、路基、框架橋(涵)施工;

2、作業內容:

(1)特大橋樁基、承臺、墩身、箱梁架設施工;

(2)改渠施工;

(3)拆除原鐵路既有結構物(橋樑、涵洞),

(4)路基防護柵欄、橋樑遮板、電纜槽、聲屏障、欄杆安裝;

(5)路基約束樁、聲屏障樁基施工;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280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號)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任組長,聯絡人安全總監兼安質部長,甲方 線橋車間主任),聯絡人(電話),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彙報,並立即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並相互籤認備查。

(二)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

① 開工前裝置現狀調查;

② 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③ 提供既有相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④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監護。

2、實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甲方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加強對施工單位涉及既有線安全的施工安全情況的監督檢查。

3、發現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並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專案管理機構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裝置情況,劃定防護範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裝置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2、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的卡控措施並認真執行。施工機械、施工作業人員嚴禁擅自穿越既有線鐵路,造成行車事故,乙方負主要責任。(按照部、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和《技規》、《工務安規》、《行規》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執行)

3、乙方組織施工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甲方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範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專案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及違反施工程式、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4、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裝置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儘快恢復正常使用。

5、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範》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須派人看守,對影響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範,確保行車安全。

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甲方進行開工前的安全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安全員、防護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合格證)上崗。

7、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1)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2)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3)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4)沒有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5)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還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6)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7)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8)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五、安全防範內容和措施(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1、既有線路路基安全及穩定防護;

2、施工地段及影響範圍的既有線線路安全及穩定防護;

3、施工機械、裝置使用安全防護,施工用料具、機械、裝置存放、管理安全防護;

4、施工地段及影響範圍內的既有線行車安全防護;

5、施工作業人員及監督、配合人員勞動人身安全防護;

安全防範的主要措施:

1、乙方應指派專人對施工地段及影響範圍內的路基、線路、封閉柵欄等裝置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停止施工並通知甲方,在甲方指導下組織處理,以確保路基、線路等裝置完好穩定;

2、乙方在既有線兩側進行機械施工時,應在距鐵路線路中心線5米以外處設立警示標誌安全線,並指派專人負責監護,防止施工作業人員、機械侵限,以保證不損壞既有線裝置,確保行車安全;

3、乙方應加強並規範施工用料具、機械管理,做到分類堆碼、整齊規範,標誌明顯,派專人24小時看守,確保施工材料、機具不侵入限界;

4、乙方應加強汛期防洪工作,要指派專人定期、不定期對施工地段及前後100米範圍內的既有線排水裝置進行檢查和清理,以保證排水裝置暢通及汛期行車安全,同時,應做好防洪應急搶險料具準備及措施落實工作;

5、乙方施工人員應經過崗前安全、質量及技術業務培訓,考試合格上崗,以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質量意識及技術業務水平,乙方施工主要及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做到持有效合格證上崗;

6、乙方應加強臨近既有線施工的的勞動安全管理,所有進入鐵路安全保護區範圍的作業人員必須穿黃背心、戴安全帽,施工作業應設定防護,施工人員,機具嚴禁穿越既有鐵路線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7、施工材料、機具和施工人員嚴禁擅自從鐵路線路上搬運和穿越,若因施工需要,橫穿鐵路必須提起與甲方聯絡,經甲方同意並設定好防護後才能進行,乙方擅自作業,造成行車和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其它安全防範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辦理。

六、結合部分安全分工(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1、 乙方在進行影響既有線裝置安全及穩定施工時,甲方必須有人在現場配合、監護、以確保行車、人身安全;

2、乙方在進行影響既有線裝置安全及穩定施工時,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取得甲方的認可;

3、施工地段前後100米範圍內的路基、線路等裝置安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監督、配合人員的要求,在不影響既有線裝置安全及穩定的前提下進行施工;

5、如乙方施工中損壞甲方的不明裝置時,應立即通知甲方施工配合負責人並停止施工,甲方施工配合負責人接到乙方通知後,必須立即派人前往確認裝置情況並提出臨時解決方案。

6、施工單位按照批准臨近既有線監管計劃對既有框架橋(涵)寶成下行線側拆除原有橋樑及涵洞等結構物,拆除前需對既有線進行防護。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和路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於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本施工安全協議僅限於惺惺惜惺惺臨近既有線施工專案,若乙方進行涉及既有線安全的其他施工專案,須另行單獨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補充、與本協議一併執行

十一、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總部、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為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後生效。

此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局安全監察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篇16

承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 甲方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專案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專案

(1)工程專案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

(4)承包形式:

(5)工程合同編號:

(6)工程專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裝置、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裝置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租賃專案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建設部《建設施工機械租賃行業管理辦法》

(5)《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 6067—1985)

(6)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8)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9)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重點措施(試行)》

(10)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11)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12)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3)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4)業主專案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專案部和甲方(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雙方在未簽訂機械租賃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提前進場及作業。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4)雙方應相互協作,並按照各自的責任處理租賃機械使用過程中有關安全工作以及安全問題、事件,應認真組織原因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5)租賃機械使用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裝置、環境汙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專項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6)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在現場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

(2)負責對乙方的機械租賃資質進行核查;進場機械的安裝或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

(3)對進場的租賃機械進行資質核查,檢查其製造許可證、監督檢驗證書、產品合格證、自檢合格證、安全檢驗合格證等各項證書和技術資料是否與實物相符

(4)組織對租賃機械的安裝拆除方案的審查,並對乙方的交底和實施過程進行監督。

(5)負責對入場的起重機械管理、檢驗等人員證件的核查,對入場操作人員、起重指揮、司索人員、安裝拆卸等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證書進行核查,並對入場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6)根據合同約定,督促相關責任方負責現場道路、基礎平整和承壓符合起重機械作業的要求。

(7)將租賃機械納入機械安全管理體系,按照現場機械管理制度加強對租賃機械的安全監督、檢查。

(8)對使用租賃機械進行作業前,編制相應的起重施工方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並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交底,落實相關安全措施。

(9)臨近帶電裝置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採取安全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10)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業主專案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專案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專案的檢查),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2)按規定提供租賃的製造許可證、監督檢驗證書、產品合格證、自檢合格證、安全檢驗合格證等各項證書和技術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3)負責制定租賃機械的保養、使用、維修管理制度以及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4)按約定由乙方操作租賃機械的,指派有證書的操作人員,定人、定機進行操作。

(5)按約定由甲方操作租賃機械的,負責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指導。

(6)負責租賃機械的進場運輸安全。

(7)提供租賃機械基本尺寸以及額定工況起重表和載荷曲線圖等相關技術引數。

(8)負責編制租賃機械的安裝和拆除施工方案和相關安全措施,經本方技術主管領導審批並報甲方審查後,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方可組織安裝或拆除(安裝或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

(9)參加安裝或拆除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效的操作證;安裝或拆除前,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裝或拆除方案和安全操作技術的交底、雙方簽字確認。

(10)租賃機械安裝或拆除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工序、工藝要求進行控制,高空作業要採取防止高處墜落、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11)負責委託專業機構對租賃機械進行安全檢測,確保機械的安全效能符合要求,並向甲方提供具備相應檢測資質的單位出具的檢測合格證和起重機安裝質量檢測報告。

(12)確保租賃機械的安全保護裝置完好和符合安全技術標準;按規定對租賃機械的防雷裝置進行檢測,確保防雷裝置的可靠;按規定在租賃機械明顯位置懸掛相關的安全標誌。

(13)按約定負責租賃機械在非工作狀況下的各種安全防範措施。

(14)按約定負責租賃機械的例行保養、檢查、維護。

(15)隨機配備操作人員______,操作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應在有效期內。

(16)操作人員應服從現場甲方指定的起重指揮人員的指揮。但對不符合安全起吊的要求,有權拒絕執行。

(17)因租賃機械故障等原因,需臨時使用替代機械時,應確保替代機械符合本協議要求。

(18)租賃機械使用過程中因裝置本身原因,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機械事故以及吊運裝置材料損壞事故,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並及時向甲方報告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或______萬元的安全保證金,並在租賃專案結算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結果對乙方進行結算。

7.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世界,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保證金的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範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裝置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6)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7)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篇17

甲方:乙方:

(業主/住戶)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新世界“夢湖香郡”別墅社群(簡稱本社群)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武漢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將本社群屬乙方購買所有或居住的夢瀾軒 幢住宅房屋範圍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託給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義務:

1. 負責本社群消防安全防範的組織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消防逃生演習活動,定期安排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2. 負責本社群公共消防設施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3. 負責在本社群發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為本社群物業管理企業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三、乙方責任義務:

1. 積極支援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範活動,自覺培養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 不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管道煤氣等燃氣具。

4. 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5. 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

甲方:乙方:

時間:時間:

安全協議 篇18

甲方:

乙方:

乙方為甲方 生活汙水排放,垃圾排放 廢品收購或收取方,雙方本著“綜合利用,變廢為寶”的原則為確保乙方收購(取)甲方廢品後,避免對環境造成二次汙染以及影響職業健康安全,特簽訂本協議:

1.乙方在收購(取)甲方廢品後,必須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回收工藝、裝置必須符合國家、地方、行業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要求。

2.乙方進入甲方區域,應自覺遵守甲方的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3.乙方在儲運甲方的廢品時,應滿足如下要求:

3.1乙方應保證運輸車輛狀況良好,不因車輛跑、冒、滴、漏汙染環境。

3.2運輸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學廢品時,應事先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或洩露等事故而汙染環境,造成職業健康安全事故或事件。

3.3對粉狀廢品的運輸,要採取密閉容器或加蓋蓬罩;對液體廢物的運輸,應採取防洩露容器,防止運輸途中粉塵飛揚、液體洩露汙染環境和影響職業健康安全。

3.4乙方在搬運廢油桶等液體容器時,應按開口朝上的規定搬運,不得有殘留廢液洩露出來,造成對環境的汙染和職業健康安全事故或事件。

4.乙方在處理利用甲方廢品過程中應滿足如下要求:

4.1乙方排放的廢水、廢氣、固廢、噪聲應達標排放。

4.2乙方對甲方的廢品進行綜合利用後的殘留廢物應妥善處置,不得隨意排放,汙染環境以及影響職業健康安全。

5.甲方有權對乙方廢物的處置進行跟蹤檢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對環境造成嚴重汙染的或嚴重影響職業健康安全的,取消其收購(取)資格或報當地環保部門處置。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廢品收購(取)合同終止時終止。

甲方:大慶金盛隆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大慶讓胡路區汽配成物業服務公司

(蓋章) (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篇19

甲方 (軌行區場地管理單位):

乙方(軌行區進場佔用單位):

為共同實現新線建設工程各專業施工目標,在軌行區作業期間,為確保各單位各項工作安全順利的進行,經商定,雙方簽定軌行區安全管理協議書,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 安全的範疇:

1. 施工現場的人身安全

2. 施工現場的裝置安全

3. 施工期間的日常安全

二、 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甲方:

1. 根據排程組批准的施工計劃和乙方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合理安排施工穿插。軌道機車及軌道平板車只能在批准計劃施工區間內行駛。

2. 按《軌行區作業管理辦法(暫行)》(簡稱《辦法》)驗證乙方已交納安全管理保證金。

3. 有權對乙方在作業中出現的違規行為及時進行勸告,舉證,並及時上報排程組。

4. 甲方必須對照排程組下發的周計劃,核對乙方次日作業計劃、作業內容、區段里程、防護辦法、注意事項等內容,於每日17:00前公佈次日計劃,並下發《軌行區作業票》。

5. 施工前,乙方作業負責人必須到排程室辦理請點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完成後按規定返回銷點,確保人員、材料、工器具出清完畢。

乙方:

1. 乙方瞭解並遵守《辦法》之規定,特別是與安全防護相關的規定,接受甲方勸導,並已足額交納保證金。

2. 乙方違反《辦法》規定時,必須配合調查,接受判決並自行負責。

3.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排程組及場地管理單位的計劃管理,且不得越出批准區域及計劃時間進行施工,軌道機車及軌道平板車只能在批准的區間內行駛。

4. 交叉作業或者穿越時,乙方積極響應甲方的技術指導,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優先考慮甲方的作業辦法。

5. 乙方對自身施工範圍,內部人員,自用設施、裝置、半成品、成品、材料等自有物品的安全、規範負主要責任。

6. 乙方持證上崗,在作業時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著裝規範,進入施現場戴好安全帽。乙方必須做好其他專業,特別是甲方的成品保護,為自身行為負責。

7. 乙方作業中留在甲方場地的垃圾要及時清理乾淨,遵守文明施工要求。

8. 乙方根據排程組釋出的周計劃,在每日17:00核對甲方下發的作業票,確認次日作業計劃,作業內容,區段里程,防護辦法、注意事項等內容。

9. 施工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到指定地點辦理請點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結束後按規定進行銷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篇20

甲方: 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平等、互利、合作的意願,達成如下協議:

二. 協議內容:

1. 施工前,由乙方工作人員與甲方在現場設計翻漏方案。

2.乙方進場施工,須經甲方同意。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2. 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學校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

3.施工人員進入現場須戴安全帽;

4.學生上學期間,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警示學生遠離施工危險區域,並提醒學生課間不要在施工危險區域逗留或玩耍,以防發生危險。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5.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

6.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施工單位經甲方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線規範,並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

7.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對施工中發生的操作、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9.乙方保證所作的工程質量和進度,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意外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10、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全協議 篇2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具體內容:

1、甲方提供房屋及場地供乙方承租使用,乙方在租用期間,自行負責房屋、場地及貨物等一切四防安全工作。要加強安全管理,合法經商,不得從事非法經營或其它違法活動。

2、乙方在租用期間,對所租用的房屋、設施負有全部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對場所的公用設施要自覺維護,一旦損壞將無條件賠付。

3、乙方要堅強對本單位人員、家屬、臨時工人、客人、裝運人員的安全教育或有關安全方面的培訓,並應建立相關的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度,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4、乙方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學危險品,禁止超負荷使用電氣裝置,嚴禁使用電氣取暖裝置,不得使用電爐子等。如擅自存放和使用,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責,即負責賠償給甲方等造成的全部損失。

5、乙方對室內固定的電源線路,嚴禁私自更改或違章搭接,對必須更改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得到甲方同意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實施。若私自接線,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拆除,有權拉閘停止供電。

6、乙方從事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防止煤氣中毒,並設專人負責。儲存商品、貨物的庫房及生產車間嚴禁使用明火,不得用爐子直接取暖。車間、庫房、場院嚴禁吸菸,班後做好當日清理檢查工作,做到確保安全。

7、乙方要按消防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確保完好使用。必須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在房前門前及道路兩側堆放商品雜物等。同時要加大防範工作力度,如乙方防範設施不健全或夜間防範力度不夠,以及發生火災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8、乙方使用水、電焊切割等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關部門核發的操作證,並按要求進行作業。嚴禁切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體,出現事故或給他人造成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9、乙方在租賃期間,有需要在租賃場所居住的職工或臨時用工人員,必須及時報告公安部門,並接受其管理。職工、家屬及更值人員等不得與商品、貨物、生產車間混住,必須是獨立的儲存、生產,獨立地居住,有嚴格的間隔牆、防火牆。

10、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甲方有權提出責令整改意見,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進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發生事故造成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1、對違法上述安全規定的,甲方將對相關人員及乙方進行處以50——1000元罰款,直至解除合同。

上述內容,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如出現違約事項追究責任人責任。

“租賃安全協議”一試兩份,由甲、乙雙方各自存檔備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安全協議 篇22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上海市社會治安防範責任條例》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甲方:

乙方:

1、本協議為龍耀路越江隧道工程連線通道結構施工分(發)包《工程合同》的附件,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託 為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營業執照為 ,單位法人代表或負責人 汪偉興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負責人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乙方應當對施工現場的治安消防工作負責。

4、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所屬單位保衛部門履行下列義務:

4.1、出示本單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資格和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崗位證件。

4.2、交納20__~10000元的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實遞交進場人員名冊以及身份證影印件。

5、甲方所屬保衛部門將乙方交納的施工現場治安消防抵押金的20-30%統一用於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訓和表彰。

6、乙方應當積極組織參加千校百萬進城務工人員的崗位培訓。

7、乙方在進場後應當去當地所屬派出所登記辦理有關手續,凡無身份證或來歷不明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防盲流和負案在逃人員混入。

8、乙方應當遵照《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管理所屬施工區域和人員。

8.1、乙方應對所轄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制訂治安管理規定,杜絕職工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禁止在施工現場賭博、酗酒、打架;宿舍內禁止男女混居;務工人員家屬不準在工地留宿。

8.2、乙方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制訂防火措施,並按《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堅持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監護人措施,嚴禁違章動火;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熱得快等;禁止使用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和取暖;嚴禁氧氣瓶與乙炔瓶同置一車或同置一庫;宿舍內不準亂接亂拉電線,不準架設裸導線,不準用銅絲或其他金屬材料替代保險絲;照明燈不準超過60瓦;施工現場不準吸遊煙。

8.3、乙方應當管理好施工現場的生產和生活資料,嚴禁亂拿亂用不屬於乙方的生產和生活資料。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員不準將施工區域內的生產資料(即使是屬於乙方的)買掉,違者作盜竊論處。

9、乙方應當將本協議書的條款及《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的有關內容向所屬人員進行宣傳教育,使其思想重視,自覺遵守。

10、乙方應當確保施工現場所轄隊伍的穩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根據情節輕重,甲方應當給予直接責任者批評教育,同時給予50~500元的經濟處罰;由此而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災事故的,甲方應當扣除其交納的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20__~10000元,並照價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負責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責任。

12、工程結束後,雙方應對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總結,甲方可對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13、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均按甲方對施工現場具體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項中補充。

14、其它

15、本協議經雙方單位簽約即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人員、物資退場完畢時終止。

16、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單位、保衛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篇23

發包單位:___咸寧供電公司變電中心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___湖北遠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____ 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專案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專案

1、 工程專案名稱:

2、 工程地址:

3、 承包範圍:標準化整治,110kV進出線構架基礎、變壓器基礎及集油坑、斷路器基礎、避雷支架基礎、端子箱基礎、隔離開關基礎、電容器基礎、母線架基礎、室外電纜溝、配電室擴建及室內電纜溝。

4、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5、 工程合同編號:

6、 工程專案期限: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 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輕傷事故在__0_人次以下。

2) 不發生機械、裝置、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 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裝置事故。

4) 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2、DL5009.3)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 國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 國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 國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 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分包專案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李輝_同志負責本專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_吳秀龍_同志負責本專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2_人。

5) 按照國家、國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定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定。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 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割槽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誌、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裝置、環境汙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影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 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檔案和通報。

3) 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 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並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 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 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裝置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 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路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 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專案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籤認。

11) 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並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 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 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4) 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專案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 按照甲方總平面佈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並組織落實。

4) 按照國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5) 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並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6)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備案。

8) 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並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 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並落實防範措施。

10) 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 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範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 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 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並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 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 對危險性較大的_基坑_施工專案,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

16) 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汙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 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8) 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後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範。

19) 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 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並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 臨近帶電裝置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 交叉作業時應採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 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溼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汙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 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採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 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6) 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並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 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准同意或備案,並採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定圍欄和警示標誌,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 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採取措施,防止汙水和汙土汙染周邊環境。

29) 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後排放。

30) 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砼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定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 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採取設定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 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 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並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並有緊急救援措施。

34) 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裝置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 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稽核批准後,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範圍內。

36)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並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7)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______萬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並按照規定以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 乙方應按規定用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並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 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 5%或_1.25_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 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 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彙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 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 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按國家發改委頒佈的《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規定計提。

5、 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範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6、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裝置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8、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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