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企業) 營業執照碼: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本競業限制合同(下簡稱“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 _年__ __月___ _日簽訂: ——————(以下簡稱“公司”)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姓名: (以下簡稱“僱員”) 身份證號: 住址:_____________ 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僱員承認,由於受聘於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資訊(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戶、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2.僱員承認,在其受聘於公司期間或之後的任何對保密資訊的未經授權的披露、使用或處置或與公司競爭將給公司的業務帶來不利的影響,並給公司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和損失;3.公司給僱員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等報酬,僱員明白不與公司競業是獲取以上回報的必要條件;4. 僱員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資訊保密並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保密資訊”: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儲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式、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資訊、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資訊、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祕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資訊。
“競爭業務”:指(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期限”:指僱員受聘於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2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有競爭關係”:指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第二條 保密
1.僱員承諾對保密資訊嚴格保密,並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和影印件。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資訊的工作無關的僱員;(2)向任何競爭對手;(3)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資訊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範圍內進行。
第三條 競業禁止
僱員在離開公司一定期限內不得自己經營與公司有直接競爭的業務,也不得進入與公司有直接競爭關係的單位工作。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資訊。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僱員承諾,在期限內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洩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祕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於公司的訊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及取得條件
僱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對價。(1)僱員從公司離職時,應提前與公司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公司如確認離職僱員有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僱員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開始;公司如確認離職僱員無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僱員無需承擔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2)僱員在離開公司時未提出確認申請的,其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公司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競業限制期內該僱員可以向公司提出競業限制確認申請,公司確認僱員有競業限制必要併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後,僱員可以開始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但在此之前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視為僱員主動放棄。公司確認僱員無競業限制必要時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僱員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在此之前即使僱員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也無權領取補償金。(3)僱員離開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後如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公司應給予競業限制補償金。每月的數額為僱員在公司最後六個月平均工資(以工資條為準)的――%。(4)僱員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公司按季度向其支付。僱員領取補償金時,應向公司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公司向離職僱員新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離職僱員逾期一個季度未能向公司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季度的補償金。(5)僱員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僱員的職位通知公司。同時僱員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新工作單位。(5)公司如認為僱員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離職僱員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自通知按離職僱員提供的地址發出七日後,僱員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公司應按照僱員已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6)僱員可與公司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僱員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7)公司逾期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8)僱員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義務,應立即與公司競爭單位脫離關係,繼續履行本協議,並按照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無法確定違約時間長短的,按照一年計算,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大於該違約金的,應賠償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損失額依照以下三種方式計算:獲取或開發該產品技術的全部費用;公司相關業務因此損失的利潤;競爭單位相關業務因此取得的利潤。(9)《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為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僱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公司所在地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訴訟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十條 文字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於文首載明之日鄭重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自 年 月 日起從
離職。其所負有的競業限制義務自 年 月 日開始生效。
競業限制合同履行期間的競業補償自生效日起算,計算與發放辦法按照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公司: (公章)
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
公司決定原員工 (身份證號碼: )自 年 月 日起終止其在離職期間所履行的競業限制義務。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合同自終止日起失效。
公司: (公章)
競業限制合同
甲方企業:
乙方員工: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所得收入,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X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乙方義務
1.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甲方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_____委員會_____。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競業限制合同
企業營業執照碼:
員工身份證號碼: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_____委員會_____。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員工:(簽章)
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經濟型別:
聯絡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在甲方職務:
聯絡電話:
鑑於乙方受聘/服務於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祕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並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說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1.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
1.2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1.3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1.4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1.5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1.6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6.1 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資訊、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6.3 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6.4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6.5 (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1.7 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2.3 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諮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託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3. 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後,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3 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於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 倍加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4.1.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於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4.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 競業限制期限
5.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5.2 關於涉及智慧財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5.3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 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6.1.1 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 日,以後每月 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 元,共計 個月,並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於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 30-50%之間)
6.1.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戶用於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戶、提供賬戶錯誤、賬戶登出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6.2 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3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4 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絡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絡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6.5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其他
7.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7.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一: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自 年 月 日起,從公司離職。其所負有的競業限制義務自 年 月 日,開始生效。
競業限制合同履行期間的競業補償,自生效日起算,計算與發放辦法按照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合同編號:合同簽訂地: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鑑於: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於居於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祕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3、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定義
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
2、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3、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二、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
1、不得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資訊、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2、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3、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祕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範圍的大小等情況。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四、違約救濟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於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___倍加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於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五、競業限制期限
1、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________年失效;
2、關於涉及智慧財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六、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所得收入,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4.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______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5.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X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乙方義務
1.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甲方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企業)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乙方:(員工)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的制定遵循如下原則: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一、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承諾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這些單位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單位: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所謂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主要指以下幾類企業:
(二)甲方承諾: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補償費的年支付額由下列公式求得: 。
補償費的數額不得低於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
補償費按年(月、季)支付(或在乙方離職時一次性計算付清),由乙方到甲方領取(或甲方通過銀行支付、甲方通過郵局支付)。
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二、違約責任
(三)甲、乙雙方約定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一條第(1)項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公司有權對乙方給予處分。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一條(2)、(3)款所列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之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四)甲、乙雙方確認
(1)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列各項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超過一個月,或者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的,即可視為拒絕支付)的,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2)因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給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獲得賠償。
因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導致的直接損失,以延遲或者未支付的價款加上延遲支付期間每日萬分之四的利息來計算。
三、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五)雙方商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祕密已經公開,而且由於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的義務,拒絕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的(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達到一個月,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的,視為拒絕支付)。
(3)甲方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又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人。
四、爭議的解決辦法
(六)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
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五、合同的效力和變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承認,由於乙方受聘甲方(包括但不限於接受甲方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甲方的保密資訊(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甲方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甲方的客戶、供應商和其他與甲方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乙方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資訊保密並不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相競爭。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2.“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甲方、合夥、合資甲方、獨資甲方或其他實體。
3.“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4.“期限”:指乙方受聘於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_____年的時間。
5.“關聯企業”: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甲方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甲方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資訊。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乙方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乙方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業務關係。
3.乙方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5.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第三條 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 對價
乙方在此確認,其將從甲方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為保護甲方和其關聯企業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式在_________仲裁解決。仲裁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地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以外的其餘部分。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3.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文字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以下簡稱“僱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僱員承認,由於受聘於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資訊(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戶、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
2.僱員承認,在其受聘於公司期間或之後的任何對保密資訊的未經授權的披露、使用或處置或與公司競爭將給公司的業務帶來不利的影響,並給公司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和損失;
3.公司給僱員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等報酬,僱員明白不與公司競業是獲取以上回報的必要條件;
4.僱員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資訊保密並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定義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保密資訊”: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儲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式、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資訊、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資訊、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祕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資訊。
“競爭業務”:指(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期限”:指僱員受聘於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2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有競爭關係”:指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第二條保密
1.僱員承諾對保密資訊嚴格保密,並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和影印件。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
(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資訊的工作無關的僱員;
(2)向任何競爭對手;
(3)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資訊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範圍內進行。
第三條競業禁止僱員在離開公司一定期限內不得自己經營與公司有直接競爭的業務,也不得進入與公司有直接競爭關係的單位工作。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資訊。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僱員承諾,在期限內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洩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祕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於公司的訊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對價及取得條件僱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對價。
(1)僱員從公司離職時,應提前與公司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
公司如確認離職僱員有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僱員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開始;公司如確認離職僱員無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僱員無需承擔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
(2)僱員在離開公司時未提出確認申請的,其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公司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競業限制期內該僱員可以向公司提出競業限制確認申請,公司確認僱員有競業限制必要併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後,僱員可以開始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但在此之前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視為僱員主動放棄。公司確認僱員無競業限制必要時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僱員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在此之前即使僱員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也無權領取補償金。
(3)僱員離開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後如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公司應給予競業限制補償金。每月的數額為僱員在公司最後六個月平均工資(以工資條為準)的――%。
(4)僱員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公司按季度向其支付。僱員領取補償金時,應向公司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公司向離職僱員新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離職僱員逾期一個季度未能向公司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季度的補償金。
(5)僱員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僱員的職位通知公司。同時僱員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新工作單位。
(6)公司如認為僱員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離職僱員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自通知按離職僱員提供的地址發出七日後,僱員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公司應按照僱員已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7)僱員可與公司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僱員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8)公司逾期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9)僱員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義務,應立即與公司競爭單位脫離關係,繼續履行本協議,並按照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
無法確定違約時間長短的,按照一年計算,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大於該違約金的,應賠償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損失額依照以下三種方式計算:獲取或開發該產品技術的全部費用;公司相關業務因此損失的利潤;競爭單位相關業務因此取得的利潤。
(10)《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五條執行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公平承諾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為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違約救濟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
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
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僱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
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公司所在地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訴訟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十條文字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於文首載明之日鄭重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公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僱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公章)
甲方:__________(企業)
乙方:__________(員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名)
年月日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員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 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 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度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 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返還甲方。
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經濟型別:
聯絡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在甲方職務:
聯絡電話:
鑑於乙方受聘/服務於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祕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並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說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資訊、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諮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託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後,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於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於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 競業限制期限
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2.關於涉及智慧財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 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日,以後每月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元,共計個月,並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於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50%之間)
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戶用於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戶、提供賬戶錯誤、賬戶登出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5.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7.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絡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絡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8.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其他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編號日期:
附件一: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
姓名:,身份證號碼:,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從公司離職。其所負有的競業限制義務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生效。
競業限制合同履行期間的競業補償,自生效日起算,計算與發放辦法按照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甲方:
營業執照碼:
乙方: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
乙方: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3、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定義
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
2、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3、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二、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
1、不得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資訊、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2、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3、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僱用或_____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僱用、_____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四、違約救濟
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於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___倍加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_____、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於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五、競業限制期限
1、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____年失效;
2、關於涉及智慧財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六、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員工姓名:
簽約時間: 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
協議各方:
X有限公司,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的甲方,辦公地址為【 】,法定代表人為【 】(以下簡稱“甲方”);
和
員工【 】,【 】國家之公民,身份證號/護照號為【 】,住所地為【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乙方系甲方員工,雙方已建立勞動或勞務關係。乙方在工作中有機會獲得甲方及其關聯方(定義見本協議第一條第1項)的保密資訊(定義見本協議第一條第2項)。甲乙雙方均認為,未經甲方授權,任何披露、使用、處置保密資訊的行為都將不利於甲方的業務開展,並將給甲方造成嚴重且深遠的損害和損失。
基於以上共識,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和甲方關於保護商業祕密及智慧財產權的有關規章制度,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在職期間保守甲方保密資訊的有關事項,簽訂本保密協議(“本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定義
除非本協議或者其附件另行給出了不同定義,否則本協議及其附件所提及並採用的概念均按如下定義理解,各條款不再做具體解釋:
1. 關聯方:
係指與甲方具有下列關係之一的任何國內或國外的合夥、合資企業、甲方或其他形式的企業和/或實體:直接或間接控制甲方、直接或間接接受甲方控制、或與甲方直接或間接地共同受控於第三方。
2. 保密資訊:
包括但不限於如下以任何形式記載或儲存的(包括口頭的和書面的、全部或一部分、原件或副本)甲方或其關聯方不公開的或未經公開的資訊:
(1) 技術保密資訊:
技術方案、技術指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配方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改良、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資料庫、系統、程式、操作手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檢測報告、技術文件、研究開發檔案、技術開發革新成果等;
(2) 經營保密資訊:
服務內容、產品資訊(不限於產品原材料、產品配方、成份、組裝方式等任何與產品相關的資訊)、經營手冊、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資訊、市場計劃或預測、不公開的財務資訊、價格政策、正與甲方或其關聯方進行聯絡洽談的商機、產業(行業)不公開資訊、營銷方案(含計劃、經營策略等)、採購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商業合同或備忘錄、業務函電、招投標檔案、甲方經濟狀況、工程名稱、競標價格、發包物件、工程成本、扣率、現在和未來的業務計劃、供貨網路等;
(3) 管理保密資訊:
保密方法、會議紀要、未經公開或公告的甲方決議、未經公開的會議討論意見、培訓資料、員工資訊、人事檔案資料、未經公開的政策調整、工作備忘錄、工作報告、甲方及其關聯方正在討論或者談判的事實、檔案及進度狀況(包括本協議)、薪資水平、準備提起訴訟的案件、正在訴訟未判決的案件等;
(4) 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資訊:
專有知識、專用技術、設計權、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計算機軟體等;
(5) 其他保密資訊:
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資訊、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甲方或其關聯方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甲方已採取加鎖加密程式碼等防範措施的資訊、在載體上注有保密標誌的資訊,以及經甲乙雙方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宣告並確認的其他保密資訊。
3. 競爭業務:
指(1)甲方或其關聯方正在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2)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所經營的上述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4. 競爭對手:
指除甲方或其關聯方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5. 離職通知期
指無論因為甲方或者乙方原因,在雙方或一方確定並通知對方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之日始,至甲乙雙方勞動關係正式解除或終止之日的期間。
6. 權利人:
本協議所稱權利人,是指依法對保密資訊享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甲方、其關聯方、甲方客戶或者任何甲方對其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
二、保密內容和範圍
1. 凡本協議第一條定義部分所述保密事項,均視為本協議項下乙方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內容及範圍。
2. 凡乙方受甲方僱傭期間獲取或知悉任何涉及第一條定義部分所述之保密事項時,乙方應認識到,除非甲方特別說明該事項不屬於保密事項的,乙方應當自覺將該事項視為保密事項。
3. 本協議第一條定義部分所述保密事項包括任何能夠反映該事項所含資訊的材料及工具,不論其載體為書面、傳真、電話記錄、電子形式、錄音錄影形式或任何其他可能的形式。
4. 乙方負有嚴格遵守本協議約定的謹慎義務,乙方不確定或不清楚保密事項不能成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免責理由。乙方在僱傭期間當不確定某些具體內容或資訊是否為甲方保密事項時,應當向甲方相關部門詢問,並由甲方鑑定其性質。在得到甲方書面答覆之前,乙方不可擅自進行下述第三條“保密義務”第1款所述任何行為,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
5. 不論乙方是依其工作便利或者依任何其他方式,乙方受甲方僱傭期間獲取或知悉的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保密事項,乙方均具有保密義務。
6. 本協議項下,乙方需遵守的保密事項之範圍,不限於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接觸、獲知的保密事項,還應包括乙方自入職以來,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獲知的保密事項。
三、保密義務
1. 在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實施如下行為,無論是通過其個人或其同事、代理、親屬或其他任何形式,也無論代表是其個人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
(1) 向不必要知曉保密資訊、或無權知曉保密資訊、或與保密事項無關的個人或組織直接或間接地披露、洩露、談論、交流獲知的保密資訊;
(2) 未能妥善保管與保密資訊相關的資料,導致與保密資訊無關的個人或組織知曉、接觸到該保密資訊,或者私自將涉及保密資訊項的材料及檔案等載體攜帶出或傳遞至甲方可控制範圍之外;
(3)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將因職務獲取的保密資訊發表、公開,或擅自對保密資訊進行復印、列印、複製、拷貝等行為;
(4)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向與保密資訊無關的個人或組織披露、交付或者提供儲存或記載保密資訊的材料、工具、密碼、程式碼、或鑰匙,或者蒐集、盜用與自己工作職責無關的儲存或記載保密資訊的材料、工具、密碼、程式碼、或鑰匙;
(5) 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實體;
(6) 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內(無論是否與甲方具有競爭業務)擔任任何職務或者擁有利益,上述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僱員、董事、監事、經理、合夥人、管理人員、顧問、銷售代表、投資人或代理人、股東等;
(7) 為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有直接或間接競爭業務的實體或個人提供諮詢建議、財務支援或擔保;
(8) 引誘、遊說或接近,或者企圖引誘、遊說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解除其與甲方或該關聯方的勞動關係;
(9) 引誘、遊說或者企圖引誘、遊說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到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有競爭業務的單位任職或參加諮詢活動;
(10) 引誘、遊說或接近或企圖引誘、遊說或接近任何正在或者將要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有業務往來的個人、組織終止該等業務往來,或者引誘、遊說或企圖引誘、遊說該個人、組織與乙方進行個人交易和業務往來;
(11) 引誘、遊說或接近或企圖引誘、遊說或接近任何正在或者將要與甲方或其關聯方就業務合作進行談判的個人、組織終止該等談判,或引誘、遊說或企圖引誘、遊說該個人、組織與乙方進行個人交易和業務往來;
(12) 發表任何損害或可能損害甲方、其關聯方及其各自董事、管理人員的名譽、聲譽及利益的言論,或披露此類資訊;
(13) 利用職務便利或僱傭期間掌握的保密事項等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屬於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商業就會,或與甲方競爭,接受甲方任何客戶的訂單,或為本人或其他個人、組織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14) 以任何方式引誘、勸誘或說服,或者企圖引誘、勸誘或說服,或者以任何方式干擾甲方業務或者試圖做出任何前述行為以使(i)甲方的任何現有客戶成為與甲方或其關聯方具有直接或間接競爭業務的實體或個人的客戶,或(ii)甲方或其關聯方的任何現有客戶或供應商終止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合作;
(15) 從事任何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業務相同或相類似的其他活動。
2. 在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乙方均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 乙方在職期間若接受外部邀請進行演講、交流或授課,應事先徵得甲方批准,並就可能涉及甲方保密資訊的內容徵求甲方意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使用。
(2) 乙方應妥善保管與保密資訊相關的各種材料、工具或者工作密碼、鑰匙,不對外提供和洩露,無論該材料、工具、密碼或者鑰匙是否因乙方工作原因獲得。
(3) 甲方客戶對甲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乙方應遵守甲方與客戶簽訂的保密協議。
(4) 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蒐集與自己工作無關的甲方保密資訊,並應當自覺迴避與自己無關的保密資訊。
(5) 乙方如發現保密資訊被洩露,或者發現無關人員知曉、接觸到保密資訊的,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制止進一步洩密,並及時報告甲方。
(6) 除甲方書面同意,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允許的情形外,乙方不享有任何能夠成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免責理由。
(7) 乙方同意:為保證甲方有效掌控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甲方保留閱讀、複製、刪除和儲存所有乙方在工作場所內傳送和收到的電子郵件、各檔案、資料的權利,無論該郵件、檔案或資料是個人用途還是公務用途,並且所有該等郵件、檔案或資料都是甲方資產。
(8)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盡謹慎義務,採取任何必要、合理努力,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其關聯方的保密事項,以保持其機密性。
(9) 乙方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協議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否則,除非甲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形下均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10) 當甲方要求收回其所有的保密資訊,乙方應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保密資訊,以及描述、概述該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描述、概述該保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副本、影印件、摘錄件。
四、智慧財產權歸屬
1.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或其關聯方的資源、裝置(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或其關聯方的物質條件、技術資訊、硬體設施、軟體設施、辦公場所、機器裝置、業務資訊等)或工作時間產生的發明創造、實用新型、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資料、圖形、文件、原始碼或其他作品等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屬於職務成果,其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或其關聯方享有。
2. 甲方或其關聯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前述第1款所述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3. 在甲方或其關聯方成為前述第1款所述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的權利人之前及之後,乙方均應將該作品、技術資訊或其他經營資訊作為甲方保密事項予以保密。
4. 乙方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將因職務獲取的商業和技術資訊、發明創造、研究成果、工作檔案的內容發表、公開。
5.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無關的作品、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或其他經營資訊,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書面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前述作品、技術資訊或其他經營資訊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甲方同意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否則,乙方沒有申明的任何在任職期間的完成或部分完成的作品、技術資訊或其他經營資訊,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一切相關權利歸甲方。
五、協議期限
1.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2年止。
2. 前款所稱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包括任何導致雙方勞動關係不再存續的原因,無論該原因是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導致。
六、離職通知期
1. 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通知期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1) 不得進入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工作場所或任何甲方的物業;
(2) 從甲方或其關聯方內的任何辦公室離開;
(3) 停止履行原工作崗位相關職責;
(4) 必須向甲方返還所有屬於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包含保密資訊的檔案和其他材料(包括影印件);
(5) 不得聯絡或試圖聯絡任何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客戶、供應商、代理人、專業顧問、經紀人或銀行。
2. 經甲方書面要求乙方實施上述行為的,不視為乙方失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3. 除特殊事由外,乙方在上述期間的勞動關係及其解除/終止日期將不受影響。
4. 乙方在上述期間的薪資福利將不會發生調整。
5. 在其與甲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終止時,乙方因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保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及其拷貝件,均應當向甲方返還。
七、保密地域範圍
乙方確認,在其受甲方僱傭期間,需在任何地域內遵守本協議約定之保密義務。乙方不得以該地域不能夠或者不具備形成甲方的實際競爭關係為理由,要求排除本協議約定之保密義務。
八、違約責任
1. 在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之義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協議簽訂當月乙方月工資/報酬(乙方當月在甲方處的全部可得收入)的12倍作為違約金。
2. 如前款所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需進一步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乙方違約喪失的商業機會;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收益;甲方為向乙方或相關第三方維權所支出訴訟費用、調查費用、律師費用、交通費用等。
3. 如因乙方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支付的各項賠償費用;甲方因處理第三方指控所指出的訴訟費用、調查費用、律師費用、交通費用等。上述費用和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4. 如乙方在受甲方僱傭期間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或相關法律之規定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並且,乙方須承擔前述第1款和第2款所述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
九、協議解除及終止
1. 雙方協商確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自行解除或終止:
(1)保密期限屆滿;
(2)甲方宣佈解密;
(3)甲方保密事項已經公開。
2. 在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甲方任何時候都可通過書面方式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且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十、資訊載體
1. 乙方同意,乙方所持有或保管的記錄著甲方保密資訊的一切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保密事項有無商業上的價值。前述載體包括但不限於裝置、光碟、磁碟、磁帶、筆記本、檔案、備忘錄、報告、案卷、樣品、賬簿、信件、清單、軟體程式、錄影帶、幻燈片或其他書面、圖示記錄等。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將前述載體交付給甲方。
2. 若前述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保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將保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保密資訊消除,否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有權不予返還該載體,且無須向乙方支付與該載體經濟價值相對應的費用補償。
十一、保證及承諾
1. 乙方確認並承諾如下地址為乙方的真實並有效的地址:【 】。甲方及其關聯方向該地址傳送的任何檔案、告示或通知均視為能夠送達乙方,並在傳送後的第3日起即視為已經送達,如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的,由員工自行負責。乙方如變更上述地址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 任何一方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義務。
3. 雙方同意,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內容、範圍、義務、地域和期限等條款是公平合理的,上述約定是為保護甲方和其關聯方充分使用其保密資訊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4.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協議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5. 本協議項下乙方需遵守之保密義務,系乙方作為甲方之員工所應當履行之義務,甲方無需就此向乙方支付任何保密費用。乙方同意,任何情形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保密費為由違反其保密義務。
十二、其他
1. 本協議構成雙方關於主題事項的全部協議,並取代以前雙方有關本協議主題事項的所有書面及口頭的協議和諒解。
2. 本協議各條的標題僅係為方便閱讀而設,不得用於對具體內容的解釋,合同條款的具體內容應當以條款的具體規定為準。
3.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4.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或蓋章後生效,且未經雙方書面協議不得補充或修改。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
有鑑於此,本協議由甲方正式授權代表和乙方親自於本協議首部所示日期簽署,以昭信守。
甲方:【 】公司(蓋章)
簽名: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職務:
日期:
乙方:
簽名:_______________
姓名:
日期: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