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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合同範本(精選29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77W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精選29篇)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山東信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 峰

註冊地址:章丘明水經濟開發區山水泉城南城東門

聯絡電話:0531-6132771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進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甲方,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物業管理合同此物業位於___市____街__號__層,建築面積__平方米(實際面積高於或者低於合同規定面積,均以此標註面積為準,不作調整)。 該房屋的土地證證書編號:______,房產證證書編號:______房屋主體建築結構為____結構;經甲方及乙方共同簽章確認的房屋所有權證及房屋土地使用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委託管理事項

1,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等。

2,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

3,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等。 4,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5,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6,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四條 物業費用及繳納方式 :

1.甲方按年於每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用___元人民幣(___元)此費用包含第三條所列各項委託管理事宜及下列費用:採暖費,電梯費,停車場的使用費,其他未列入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在甲方提出委託時,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2.甲方應嚴格按照以上條款要求的繳納方式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否則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取消合同,有權強行將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隨時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2, 及時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如拖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4, 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 選聘專業人員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

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3, 乙方有權對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5,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

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在合同執行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

2,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①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或拆遷的;

3,甲,乙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除了按合同有關條款履行以外,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給守約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及規定嚴格執行。

2 ,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協議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在此之前簽訂的一切協議如與本協議有矛盾之處,均以本協議為準。之後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及相關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盛峰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2

正文: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為加強_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3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_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略)

2、《____住宅區物業年收支測算表》(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3

委託方:

受託方:

甲方為加強對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物業的管理,特委託乙方派遣治安秩序維護員、裝置維護員和保潔員到本大樓實行物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法規,經雙方協商,就有關服務事宜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章 委託服務的物業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甲方委託服務的辦公樓座落於新興三路 號,為1幢高15層樓宇,佔地面積約 ㎡,庭院道路和綠化面積約 ㎡,大樓總建築面積為 ㎡。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二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庭院、房屋公用部位和領導辦公室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門前三包”。

第三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裝置設施日常保養護理工作。

第四條 維持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公共治安秩序,包括大門值班、樓宇巡視。

第三章 服務期限

第五條 服務期限為壹年零貳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檢查監督乙方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甲方每月對乙方的服務工作進行考核,對不滿意現象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二、甲方每月20日前將當月的物業服務費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相關條款制訂具體的物業服務制度。

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協助甲方認真做好維護公共治安秩序的服務工作。

三、有義務配合甲方協調處理與本合同及各具體服務條款有關的事宜;

四、按物業服務方案各項規範向甲方提供服務,保證服務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八條 環境衛生服務

一、實行規範化清掃保潔,垃圾日產日清。

二、房屋的公共樓梯、扶欄、走道等部位和領導辦公室保持清潔。

三、發現公共環境受到汙染要及時清洗。

第九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和養護服務。

一、供電裝置、給排水裝置、通風裝置、空調裝置、電梯裝置、防盜監控系統、消防系統裝置的日常清潔、潤滑、除錯執行服務及制訂月度、年度維修方案。

二、各種水管閘門滲漏和損壞,室內外上下水道堵塞不暢,以及衛生潔具的使用護理。

三、各種插座、插頭、開關、燈座的故障維修和更換等,但材料及大中修工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治安維護防範服務

一、實行24小時門崗值班和樓宇巡邏制度。

二、停車場車輛出入和停放秩序的排程服務。

其他具體詳細內容、範圍、要求,參見附件《辦公樓物業服務方案》。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計算及支付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全體業主):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x年x 月

說 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供全體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字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字“”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 雙方當事人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核對合同內容,合同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全體業主):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國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營業執照註冊號: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專案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專案(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

型別: 【住宅】【辦公】【商業】【 】 。

坐落位置: 區(縣) 路(街) 。

規劃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

第三條 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於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專案檔案資料儲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地上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地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 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

第四條 乙方指定物業服務專案負責人為: ,聯絡電話: 。乙方更換專案負責人的,應當於 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業主共同決定要求更換專案負責人的,乙方應當於60日內更換。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二;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三;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衛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

第七條 乙方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提供物業服務:

1.《北京市住宅物業服務技術標準(試行)》中的 級物業服務技術標準,詳見附件五;

2.按照《北京市住宅物業服務技術標準(試行)》,約定具體的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第八條 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第九條 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

第十條 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將本合同、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交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 物業服務收費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十二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1) 。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者減少服務內容。

第十三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

2.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

乙方應當於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物業服務專案收支情況、本年度物業服務專案收支預算。業主共同決定或者業主委員會要求對物業服務專案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的,乙方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五條 甲方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照前款第十一條或第十二條規定的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監督業主委員會工作;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和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 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6.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7.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8.按照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9.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應給予必要配合;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資訊,不得將業主個人資訊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 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 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的,應當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7. 可以將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全部物業服務一併委託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資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8. 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製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者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託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9.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章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決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覆甲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尚未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乙方應當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6個月,在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交納。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約定,未能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的,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 應當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應當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七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七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

二、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三、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

四、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

五、移交資料清單

六、違約責任約定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市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社群

四至:東: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全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物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自行車棚。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公共設施維修基金;

3、承租戶的房租。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出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破損,外觀完好率100%.

2.裝置執行:良好無不安全隱患。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及時處理使用者報修,按計劃完成。

4.公共環境:環境設施完備,實行標準化保潔。

5.綠化:綠化管理要經常化、制度化,無破壞、踐踏及佔用現象,保證綠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規定做好小區內機動車輛出入及存車處車輛管理和保管,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小區內車輛安全。

7.保安:加強防範,完成治安保衛工作,保證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生命財產安全。

8.急修:隨叫隨到。

9.小修:及時率達98%以上。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單室____元/月,雙室____元/月,三室____元/月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物價局有關規定並經過業主大會討論通過調整。

3.業主和物業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業管理費的____‰元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準須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1、有償服務按市場價規定收費。

2、特約服務雙方議價。

第二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業主和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在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示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簽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協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 乙方簽章:__________市__________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6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範文字,適用於住宅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文字的內容。

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字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字所稱的甲方為業主大會,乙方為物業管理企業。

4、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檔案。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 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__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起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業主應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單位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建設單位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約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以下第種方式續籌:

(一)甲方自__________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元的標準向業主收取,用作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二)在業主大會確定的時限內,業主足額交納應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條 乙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未經甲方批准或授權,乙方不得動用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乙方未按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實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經濟損失及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其制定的《業主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影響乙方管理服務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__________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專案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除前條規定的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 共用設施裝置,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 、__________、__________等裝置;

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 、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一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為期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略)

附件二:物業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三: 物業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略)

附件五: 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略)

附件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略)

附件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略)

附件八:綜合管理服務(略)

附件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號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___時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

第八條 A、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B、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為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裝置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四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層樓房電梯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引用,由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九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二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8

甲方:住宅區業主委員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

代表人:

乙方:物業服務公司

法人代表:

經住宅區業主大會 年 月 日投票表決同意:直接聘請物業服務公司為住宅區(以下簡稱“本住宅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為保障管理服務正常執行、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合同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_物業基本情況

1.住宅區位置: 。

2.佔地面積: 平方米。

3.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 平方米(分別為別墅 平方米、複式別墅 平方米、高層 平方米、多層 平方米);商業面積: 平方米;服務樓面積: 平方米(含首層停車庫);其它面積(配電房、地下室等) 平方米。

4.住宅戶數: 戶(截止 年 月 日止,業主入住戶數 戶, 戶未入住)。

5.物業型別:混合住宅小區。

第二條_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1.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汙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籃球場、兒童遊樂園、康樂設施、中心廣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本住宅區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6.本住宅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區的安全管理,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安全監控和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區的社群文化的開展建設。

9.本住宅區物業、業主、管理服務檔案、資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關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和在本合同簽訂後新規定的應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_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努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_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審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和決算。

2.對乙方的管理服務水平進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評定,如聘請專業公司需要支付費用的,則該費用從物業收費中支出。如未達標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區業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3.聘請獨立審計機構每年對有關賬目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在物業收費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虛假或失實的賬冊、傳票等致使甲方利益嚴重受損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4.支援乙方向不按合同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不慫恿、煽動業主不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業主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致使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行為。乙方應作好對欠費業主的催繳、統計、記賬工作,確保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繳率不低於總應收費的9 8%,如無故達不到該收繳率,則低於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將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欠費超過1個月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對欠費超過3個月的業主,可提起訟訴追討,敗訴方隙補繳物業管理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_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l.全面執行本合同附件《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以下簡稱“服務方案”)。

2.完善並制訂與“服務方案”相匹配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管理規約與本合同以外製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事先報告並獲得業主大會批准。

3.有權選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本住宅區的單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整體管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不得將任何單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4.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乙方應在本住宅區顯著位置長期公示物業管理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

5.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6.購買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及公眾責任險。

7.作為提供物業管理和服務的對價,乙方每年年度終了時按年度物業管理總支出的 %計提物業管理服務佣金(以下簡稱“佣金”)一次。

8.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按政府規定由乙方每3個月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賬目公佈前送交甲方稽核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況延遲公佈賬目需書面告知甲方。

9.鑑於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區的事實物業管理人,乙方有權力追繳歷年來業主欠繳的物業管理費用。

10.對本住宅區的公共或共用裝置、設施和相關場地,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區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萬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ll.為使本住宅區物業的保值、升值,乙方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阻止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擅自改變本住宅區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將住宅用作商業、辦公、集體宿臺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並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3.開展積極向上、健康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4.本合同終止時,及時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包括物業管理費結餘、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等。

1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六條_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本住宅區定位為高檔次的住宅區,乙方應執行與之相匹配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具體按

第七條_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標準及管理

l.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別墅物業每平方米 元/月;複式別墅每平方米 元/月;高層物業每平方米 元/月;多層物業每平方米 元/月;商業物業每平方米 元/月- 元/月;服務樓每平方米 元/月(以上物業面積均按建築面積計算)。

2.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月直接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乙方應在每月 號前,向已繳費業主提供上月物業服務收費明細賬單並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和程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3.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結餘部分歸全體業主所有,用於彌補以後物業管理費的不足,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條_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l.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收費標準收取: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月;多層 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月(別墅除外)。隨物業管理服務費一齊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管理處對本體基金以房屋本體每棟為單位進行專(記)帳管理,並設立專用賬號儲存本物業的本體基金。

2.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規定的專項本體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專款專用,乙方先立項報價,甲方稽核簽字後實施的程式進行運作。

3.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 個月由甲方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佈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

4.業主拖欠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規定辦法進行處理。

5.本住宅區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交納、使用、續籌、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條_公共設施及業主共有物業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區屬業主私家車位以外的所有室內、室外停車位實行統籌使用,暫定每車每月車位使用費(含車場管理費)為 元。

2.本住宅區的業主私家車位,每月每個車位需繳納車場管理費 元,與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3.本住宅區產權屬於乙方的室內停車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計 個,由乙方有償提供給全體業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個車位每月 元(不含車場管理費)的固定標準淨提取 個車位使用費。

4.本住宅區的臨時停車的收費按市政府指導價執行。

5.本住宅區嚴格控制外來車輛的停放,除極其特殊的情況外,禁止外來車輛停泊過夜。

6.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7.本住宅區公共區域的電梯廣告及相關收入、除乙方權屬之外的停車場收入、特約服務收入等,歸全體業主所有,和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第十條_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後,雙方合同關係即終止。乙方應提前3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裝置、住宅區資料等交接清單,送甲方稽核。住宅區物業收費財務賬目,應於合同終止後的1 0日之內,送交甲方稽核,由甲方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2.乙方願意續約的,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約與否。如本住宅區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同意續約的,將直接與乙方續簽合同。

3.本住宅區業主大會表決結果達不到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後自行終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4.新老物業服務企業的交接過渡期最長為2個月,乙方應提供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2個月過渡期滿後,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十一條_違約責任

l.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服務標準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務標準或損害物業共同利益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物業管理服務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物業管理服務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5.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6.甲乙雙方以及業主因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儘量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結果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7.合同期未滿,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不按時交接、撤離的,均應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十二條_其他事項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一步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附件《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對甲乙雙方及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均具約束力。

甲方:住宅區業主委員會

負責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物業服務公司

負責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需要,經公開招標,決定將農貿市場物業管理交於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負責物業管理,經雙方協商,結合招標要求,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管理範圍

東起路、西至路、南起、北到路。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招標要求,協助乙方處理好市場中原有的滯留問題。

2、甲方對乙方具有督管權力,對乙方的管理實行經常性督查,按甲方要求對市場進行管理。

3、甲方在條件允許範圍內處理好市場經營戶物業費上繳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按招標要求,自覺履行好自身的義務,接受甲方的督查和管理。

2、乙方要保證在市場內有專職管理和保潔人員在X名以上,工作人員的年齡要求在XX週歲以內,人員工資由乙方自行發放,甲方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補助。

3、乙方要按時保潔,做到垃圾日產日清,不留死角。

4、乙方保證每年的精品城市檢查中,保證考核不在倒數之列,每年要有3次以上位於前列。

四、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區農貿市場辦公室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0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1、座落位置:*市**區路(街道)號;佔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業型別:(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員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1、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支付期限:;方式:;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元,由甲方負責在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元,按下列第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7、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1

甲 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 方:廣信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乙方對仁達家園社群提供專業化、一體化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坐落位置: 市縣 區路 總用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 平方米,文化活動室 平方米,社群健康服務中心 平方米,居委會 平方米,社群管理用房 平方米: 總戶數: 共戶

電梯數量: 部

車位數量: 個

綠化率: %

物業型別:

以上各項指標如有變更,甲方應於變更後一個月內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條:乙方管理服務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及上下水管體、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

(二)本物業規劃內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秩序的管理,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生化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停車場。

(三)本物業規劃內共有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本物業配套會所。

(四)本物業公共園藝景觀(綠地、花木、水景、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及公共環境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

(五)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六)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七)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包括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及法律規規定應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管理的資料。

(八)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可接受委託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進行維修、養護併合理收費。

(九)屬於乙方管理維護範圍的位於業主專有部位的共用設施、裝置,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在該部分設施、裝置出現損壞或故障時有義務通知乙方維修的義務,因未及時通知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十)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等合同規定或政府規定的各項費用。 (十一)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服務期限自工程竣工並經市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本物業正式入夥之日起計。業主委員會成立,在其權屬範圍內合法選定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委員會與新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後,則本合同自動終止,具體終止時間以與新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正式移交之日為準。

第四條:管理服務費用

(一) 物業管理服務費

1、 本著服務業主、微利經營的原則,本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取採用酬金制的收費管理

辦法。

2、 本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根據物業不同型別,按建築面積(含公共分攤面積)向業

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具體標準如下:

雙拼別墅: 元/月*平方米 聯排別墅: 元/月*平方米

疊加別墅: 元/月*平方米 九層複式: 元/月*平方米

九層公寓: 元/月*平方米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元/月 商業部分: 元/月*平方米

如本物業未實現水電費抄表到戶,則由乙方負責代為抄表,代收水電費、排汙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按照水電部門及城管部門統一標準執行,並根據水電部門及城管部門的調整作相應調整。

(二)甲方未達到預期全部售出的銷售目標而造成空置房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空置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及支付時間與前款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及支付時間相同。已出售但產權單位(人)超過期限仍未辦理入夥手續的空置房,物業管理費用由產權單位(人)承擔。

(三)管理服務費標準可根據政府公佈的物價指數和行業指導標準每年進行檢討,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進行調整。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由業主委員會與乙方協商確定。

(四)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物業使用人拖欠管理費用的,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五)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裝置,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負責編制方案,經雙方議定並經業主大會批准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資金中支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收取執行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交納上述資金並配合維護工作。

(六)乙方在接管本物業成立相應管理機構時發生的啟動經費人民幣< >元整,由甲方在本專案物業入夥前三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前期服務期間乙方所需物品及裝備在經過甲方批准後可先行購置,費用由甲方支付,並從上述啟動經費中扣減。

(七)若因甲方原因(如未符合政府及本合同有關規定強行入夥、產權糾紛等),致使乙方在本專案入夥後服務費收入無保障而導致乙方管理機構虧損的,則甲方需承擔虧損至乙方能收到正常的管理費為止。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考察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依據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約定、建設部(91)年ZBP30001—90之《房屋接管驗收標準》的規定和乙方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由乙方針對物業實際情況協助甲方順利完成入夥過程。其中包括:

1本物業竣工後,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全部合格,消防系統須經消防局驗收合格。 2依本合同提供管理用房,達到使用功能。

3本物業內應保證水、電、煤氣“三通”,即擰開室內水龍頭有水,排水管道能正常使用,排水暢通無阻,開啟電閘有電,電視、電話、煤氣管線到戶。

4本物業二次供水水質經防疫部門檢疫合格。

5物業應採用通透式圍欄與外界隔離,實現封閉式物業環境。

6完成物業內園林綠化。

7入夥前十五天向乙方辦理物業接管驗收,裝置接管驗收前須向乙方移交物業相關資料(移交清單于物業入夥前交付乙方)。

(三)保證移交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為按照國家驗收標準經有關部門驗收的合格產品;如存在質量問題,則甲方負責返修或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四)甲方須在本物業入夥後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處理物業保修期內在保修範圍所發生的各類問題,並承擔相應費用及相關責任。

(五)本物業內設定安裝攝像監控系統、住戶對講系統、機動車停車場自動管理系統、樓宇自動化管理系統等技防設施,以利本物業的治安防範;與物業公共區域內安置環保配套設施如:感應開關、自閉式水喉、分類垃圾房(箱)。

(六)甲方按政府規定在本物業入夥前一個月內向乙方無償提供具備一定使用條件的、地面以上獨套管理用房。

(七)辦理物業承接手續時,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物業的報建、批准檔案,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訂貨合同及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含隨機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物業管理區域內各類建築物、場所、設施裝置的清單。

5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清單。、

6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所必須的其他資料。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約定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九)負責處理因甲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及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本物業範圍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服務工作,並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與義務。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結合物業服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等。

(三)在不影響業主正常使用共有部分的情況下,充分利用小區資源,自主開展各項服務經營活動,為業主的生活提供方便,所得收益應用於補充管理經費,不得損害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合法利益以獲取不當利益。

(四)參照當地物價主管部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關於物業服務收費指導標準等有關規定,按物業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制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五)建立本物業的服務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六)負責制定本物業《房屋裝修管理規定》,要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遵守,並進行監督。

(七)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專案銷售期間樣板物業管理服務及其相應服務計劃,甲方應承擔相應費用。

(八)在早期介入階段,根據物業服務的其他實際需要,向甲方提供本物業在配套公用設施、機電裝置選型、安裝等方面的建議。

(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十)不承擔對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不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包括高空拋物及其他不可預見的意外事故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服務目標

(一)執行政府有關法律及市、區物業管理主管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並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二)本物業一經入夥即按照ISO9001:20xx國際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管理,完全入夥後一年達到該物業管理標準,符合ISO9001:20xx國際質量管理體系標準要求。

(三)乙方承諾:在物業符合政府要求的參評自然條件、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政府及本合同規定的有關責任、義務,同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下評比的情況下,與合同期內依次達到區級、市級、省級和國家級物業服務優秀小區管理標準。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公司內部出現的股權轉讓、股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或甲方將本物業整體或部分轉賣第三方及雙方其它單方面的原因均不構成單方修改或終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則違約方須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三十內一次性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造成名譽或經濟損失的,還需給予相應賠償。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因自身其他原因而致使未能達到合同規定的服務目標或直接造成對方名譽或經濟損失的,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限期整改或解決,限期整改或解決不了的,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同時違約方須支付違約金,造成名譽或經濟損失的,還需給予相應賠償。

(三)本物業預計入夥時間為 年 月 日,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物業不能按時入夥而給甲方造成名譽或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同時乙方須給予甲方賠償。因甲方原因使物業未能達到規劃設計要求,政府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有關入夥條件,致使推遲入夥或強行入夥而給乙方造成名譽或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同時甲方須給予乙方賠償。

(四)本合同違約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五)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造成名譽、經濟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共 頁,原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型別: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業主公約

為加強(以下簡稱“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公共秩序,創造優良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業主的權利、義務 業主是指房地產所有權人。

(一)權利:

1、依法享有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築共用設施、共同部位和本物業內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室內裝飾裝修;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物業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修繕,但法規政策規定必須由專業部門或機構施工的除外;

5、有權根據房屋建築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修繕;

6、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擁有對本物業重大管理決策的表決權;

7、有權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向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得到答覆;

8、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9、有權對物業管理工作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

10、有權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1、有權要求房屋建設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養護責任,對方不維修養護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強制維修養護,按規定分攤費用。

(二)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規定;

2、執行和服從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3、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4、按規定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等費用;

5、業主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本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向物業管理公司繳交裝飾裝修押金方可按規定施工,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查驗,如無違規、違章情況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還,否則視違章情況予以扣除並限期整改;如屬統一清運垃圾和粉刷樓梯的,還應同時交納垃圾清運費和粉刷費;如有額外使用公用設施(如電梯、供電增容等)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補償費用;

6、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及設施裝置、毗連部位及設施裝置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有關費用;

7、明白並承諾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維護、改造所擁有物業的法律關係時,應告知並要求對方遵守本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並承擔連帶責任;

8、明白並承諾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與物業管理公司在本物業內不存在人身、財產保管或保險關係(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9、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建築及其設施裝置的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部位、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4)擅自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汙、消防等公用設施;

(5)不按規定堆放物品、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及飼養家禽、寵物等;

(7)踐踏、佔用綠化地,損壞、塗劃園林建築小品;

(8)影響市容觀瞻或本物業外觀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等;

(9)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製造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10)利用房屋進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1)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

(一)業主大會是由全體業主參加,決定物業管理重大事項,選舉和監督業主委員會,保障全體業主物業合法權益的會議。注6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常設(執行)機構,經政府部門備案後,維護全體業主的物業權益,依法行使各項權利。注7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均應接受市、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與監督。

(二)第一次業主大會,在本物業已入住率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自第一個業主入夥之日起滿兩年的,由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單位,按法定程式和形式召集,並選舉產生首屆業主委員會。注8

(三)本物業所有享有投票權的已住用業主,均應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四)業主應親自出席業主大會並投票,或委託他人出席和投票,否則視作棄權,並應服從業主大會作出的決定。委託他人投票的,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須加蓋法人公章。

(五)業主大會可以採用會議或書面徵求意見等形式;會議表決採取投票、舉手等形式。

(六)業主委員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業主委員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提議召開主業大會。 業主委員會應於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並報告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

(七)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住用業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住用業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八)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規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需經決定的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有效。

(九)(此條廢止)注9

(十)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委員會章程的內容不得與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

違反規定的,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銷。

三、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公約業主義務條款中1、3、4、5、6、7、9、10項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處理,並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權強制整改;對本物業公共利益造成損失的,物業管理單位有權要求責任人予以賠償並承擔違約金;強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賠償金和違約金納入本物業公共收入。賠償金和違約金的專案及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委員會議定,業主委員會未成立的,經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核准後執行。注10

(二)業主不按規定繳交管理服務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等費用以及賠償金、違約金的,處以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注11 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約由開發建設單位或受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單位報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在辦理住用手續時由業主簽字,並經百分之十五的已住用業主簽字後生效。

(二)本公約對本物業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業主更換,本公約繼續有效。

(三)業主大會可以根據本物業的實際情況對本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提前報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核准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四)業主之間、業主與業主委員會之間、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因本公約發生的糾紛,協商不成的,提請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或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公約一式三份,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本業主所擁有物業: 住宅: 棟 號 商業用房: 棟 號(店、鋪) 其他: 所在單位: 電話:

(宅)

(辦公室) 業主(簽章):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3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1. 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2. 公房出售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本物業名稱:__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 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 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3. 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 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 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 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 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 每___________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 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 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 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 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 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 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 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 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 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 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協義;

8.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及其執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裝置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__________________等。

三、環境衛生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 內容

(1)協助公安bu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 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裝置執行: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護和管理: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環境衛生: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綠化: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安;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小修和急修:小修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急修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_______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

第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機動車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機動車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有線電視: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_______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________交納維修基金______元。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後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稽核批准,按乙方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

同時過戶。

五、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廣告牌設定及權益

一、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代 表 人:________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型別: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

簽訂時間: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5

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6

甲方:發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務者)

乙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身份證號:

為了維護廣大經營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和商譽,統一規範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根據《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辦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對廣場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範圍的場地、裝置、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協信廣場的正常執行。

2.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為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等權利。乙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甲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採取催繳和強制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4.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有權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經營管理協議之行為。

6.在不影響整體經營佈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牆面等處從事經營活動,收益用於市場推廣。

7.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託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甲方可委託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經營範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佈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協信廣場的整體形象。

2.自覺遵守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並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廣場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8.業主出租商鋪時,應事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與甲方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協議》,在與甲方簽訂該協議前,一切責任仍屬乙方責任。

9.承擔由乙方行為引起的一切民事責任。

二、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一)裝修保證金

乙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租賃者需徵得業主同意),必須按廣場《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二)物管費

按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錶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築面積比例據實分攤。實行月計交繳。

(四)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於百年廣場整體的營銷推廣。計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

(五)空調使用費

除乙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甲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乙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一)經營秩序和經營行為的管理約定:

第一條: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商品明碼標價,亮證亮照經營。嚴禁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和違禁物品。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擾亂市場秩序。

第三條:乙方因商品質量問題與顧客發生的糾紛,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等有關規定進行協商解決,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為,遇到糾紛時應主動妥善解決,協商不成應與對方到相關部門或甲方協調處理。

第四條: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嚴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維護廣場的整體信譽。

第五條: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響裝置或高聲叫賣、張貼、追逐、打鬧、玩弄電梯等影響他人正常經營和玩弄公共財物的行為。

第六條: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覺、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為。

第七條:經營場地以店鋪門口為界,禁止在界外陳列商品,擺放商品展示模特兒(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佔道行為。

第八條:嚴格遵守規定營業時間,按時開門營業,並遵循: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遲開門和早關門;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關門停業(超過3小時按歇業1天處理);

3、不得擅自歇業。

第九條:乙方須遵守行業規定,嚴格維護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詆譭其他商戶。

第十條:乙方的電話、傳呼、手機號及通訊地址等聯絡方式因申報內容不實或變化後未及時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由此給他人造成一切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從業人員應按規定向甲方管理部門申報,營業期間內需佩帶購物中心統一的《營業員證》,無證或佩帶他人證件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事宜。

第十二條:遵守國家和甲方有關變更物業的規定,乙方轉讓、抵押、出租、轉租、調換、與他人合用攤位,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登記備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

第十三條: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重慶市消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在購物中心範圍內吸菸、動用明火及其他影響購物中心安全的行為。

第十四條:不得收藏、攜帶管制*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汽油、鞭炮等)等違禁物品。禁止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干擾管理人員工作等行為。

第十五條:乙方捉獲違法分子不得自行處置,應及時通知並移交甲方。

第十六條:嚴禁偷竊、挪用百年廣場的公共設施、財產和他人物品等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乙方有協助國家執法人員履行職權的義務,不得有阻撓國家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作偽證等違法行為。

第十八條:乙方必須做好店鋪內的防火、防盜、防扒、防騙、防惡性案件和自然災害的自防工作,閉市和歇業時要收管好貨物並鎖好門窗。閉市後不得私自進入購物中心取貨,如有特殊情況須進入的,應當由乙方本人辦理相關手續後與保安員一同進入本店鋪,並迅速離開,不得逗留。

第十九條:嚴禁私自拆卸或損壞購物中心內的消防設施、裝置和各種消防器材。

第二十條:在非火警情況下,未經批准禁止移動和使用購物中心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條:嚴禁在消防卷閘門附近擺放任何物件,嚴禁圈佔消防栓或防火間距、堵塞、防礙消防通道。

(三)對購物中心機電設施裝置的管理約定

第二十二條:嚴禁動用送配電及照明設施,不得私自開關各電源、動力裝置以避免造成損壞。

第二十三條:照明及其他設施嚴禁私自拆除、亂拉(接)、更改和增加用電負荷和線路。

第二十四條:店鋪內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應向甲方提出報修,在甲方的監督下進行修理或由甲方進行修理、更換並按規定繳納委託維修費。

第二十五條:購物中心電梯(電扶梯)執行時,需嚴格遵守“乘坐須知”:

1、未經管理部門同意,不得使用客運電梯和電扶梯運載貨物和其他雜物;

2、電扶梯執行期間禁止反向行走、嬉戲和跑躍,停運期間禁止行走;

3、14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電梯須有監護人陪同;

4、乘坐電扶梯時,頭手身體嚴禁超出扶梯外,以免發生事故;

5、禁止向電梯上丟拋包裝箱(袋)等廢棄物,禁止攜帶超長物(1.5M以上)棍棒、杆等物件乘坐電扶梯;

6、電扶梯執行期間,非緊急情況不得擅自使用停止電(扶)梯執行按鈕;

7、使用電梯運載貨物時,需聽從電梯操作人員指揮,不得超載,進出貨物時應避免損壞電梯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店鋪內預留的電話線路及附屬設施,乙方有關人員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竊。安裝電話開通後,應自覺遵守電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的專項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電話出現故障,應請電信部門維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員提出委託維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條:空調執行期間,購物中心外沿的窗戶需關閉,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及用物體擋住盔出風口,確因需要調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

(四)清潔衛生管理約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瓜皮紙屑,亂倒汙水,亂扔包裝物、食品盒殘渣等有損清潔衛生的行為。

第三十條:自覺維護購物中心的環境衛生,依照規定定時對店鋪門、燈箱、柱等處進行清潔大掃除。

(五)對其它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甲方對店鋪的統一裝修和設施裝置的統一安裝,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動。

第三十二條:開業後乙方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的,需書面提出裝修申請並經批准,在完清手續後嚴格按照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的規定在閉市後入場盔行施工並做好防噪處理,不得影響周邊經營和生活。

第三十三條:因房屋、設施、裝置等故障必須及時搶修,需乙方讓出經營場地時,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因城市建設、市場改造需要拆遷或停止使用場地設施,乙方須無條件服從配合。

第三十四條:不得擅自撕扯、塗汙、毀損甲方設定的封條、通知、宣傳、告示,不得損壞移動各種告示、警示牌、導向牌。

第三十五條:嚴禁攜帶各種寵物、家禽等進出購物中心。

第三十六條:乙方依照規定,須按時向甲方繳納各項應付費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條:乙方家屬、來訪客人、僱用的臨時工(如營業員、搬運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鋪的承租人或使用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凡有違反有關規定,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違約金並承擔全額賠償責任。超過規定期限加收滯納金(3‰/日),超過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對乙方攤位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滿完清有關手續退出商場當日為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則

《裝修守則》、《店鋪經營規範》、《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裝修書》為本協議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簦章:代表人簽章: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年月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7

市場物業管理者(甲方): 簽訂地點: 市場物業使用者(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了維護市場正常經營秩序,保障市場有序執行,共同創造繁榮、興旺、規範的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物業名稱 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實行物業市場經營管理。

第二條 期限自日。

第三條 市場物業基礎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 號。

第四條 乙方物業型別(房屋、櫃檯、攤位)樓層 間數 使用面積 用途

第五條 市場物業管理費用繳納方及期限

1、水費: 繳納方式

2、電費: 繳納方式

3、衛生費: 繳納方式

4、保安費: 繳納方式

5、其他費用:繳納方式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制訂、監督市場物業經營管理規定;

2、 組織市場經營者學習法律、法規、規章,增強經營者守法意識,自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3、 監督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4、 收集、公佈市場訊息;

5、 在市場內設立受理消費者投訴點、電話,及時協助有關部門解決糾紛;

6、 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及其他必要的設施和服務;

7、 建立切實可行防火、防盜、衛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確保市場安全有序;

8、 組織開展建立文明市場活動;

9、監督乙方遵守交易規則,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行為,有權提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在市場內從事經營,必須辦理工商註冊手續,按核准經營範圍懸證經營,不準擅自變更企業名稱、經營範圍、經營方式;

2、進入市場經營,必須服從市場統一管理,遵守市場有關規定和制度,規範經營行為;

3、經營時,在經營場所明顯處有公示標誌;

4、依法經營、誠信守約、出售商品明碼標價,向購買者提供有效票據;

5、使用租賃經營的不得擅自轉讓、轉租他人使用,也不得變買或作抵押品;

6、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防盜、防火等安全措施和公約,不得擅自亂用亂接電器和線路,切實做好市場安全防範工作,負責正常自然損壞的維修、養護。

7、不以任何藉口在市場內搭蓋房屋、棚披,影響市容,不擅自在地面、牆壁挖坑打洞,破壞建築結構或改變使用物業性質,如需改變營業用房產權、性質、用途,必須經甲方同意,辦理手續。

第八條 市場經營者在合同生效之日 內向甲方繳納市場物業管理費 押金,此合同期滿退回乙方。

第九條 物業所有者將財產所有權轉移給他人,應當重新訂立本合同。

第十條 物業所有者出賣物業,須在3個月前通知物業使用人,在同等條件下物業使用人有優無購買權。

第十一條 物業使用人轉移、轉讓物業給第三人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辦理相關注銷、終止手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應承擔 元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應承擔 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雙方協商一致,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8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建設部第33號令)、《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區_____路(街道)____號;

佔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 物業型別: 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六)車輛行駛及停泊;

(七)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八)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九)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十)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繳催改措施;

(四)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元的標準租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八)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九)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十)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___後年內達到_____的管理標準;____年內達到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一)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元;支付期限:_____方式:________。

(二)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三)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四)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五)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六)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元,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費用中支付;

(七)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

第八條 獎懲措施

(一)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二)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三)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四)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9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編制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範文字(試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物業管理活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文字(試行)的內容。

2.本示範文字(試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1)業主,是指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實際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房屋購買人。

(4)物業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業買受人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之日計。

(5)共有部分,包括全體業主共有部分和相關業主共有部分。全體業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築區劃內全體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路燈、溝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體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關業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門廳、戶外牆面、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走廊通道、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燃氣線路、消防設施、郵政信箱、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裝置。

(6)公共區域,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整幢建築物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建築物外、建築區劃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7)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8)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是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9)物業服務費用:是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率和利潤。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示範文字(試行)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4.本示範文字(試行)所稱的甲方為物業建設單位,乙方為物業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或者經市或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核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的具有相應條件和相應專業服務人員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範文字(試行)中所指建築區劃型別分為: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當建築區劃內(整體、單體),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小於60%的,以住宅物業計;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大於60%的,以所佔比例最大的物業型別計。

6.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本合同的主要內容為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

7.在簽訂合同前,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信用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檔案。

8.本示範文字(試行)條款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段(巷)__________號附_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_(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執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裝置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物業買受人自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繳納。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_(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定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費用收入_______%/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甲方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費用收入_______%/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的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電梯轎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提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乙方應當將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_________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資訊、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資訊、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資訊、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資訊、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房屋使用說明書》,並將其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二)在銷售物業前,應在其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保證本建築區劃內的附屬設施裝置符合《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交付使用條件;並完善本建築區劃內的其他配套設施裝置,包括物業的安全防範和消防設施、標識系統、環衛處理系統等;

(五)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交存、補存新建住宅物業保脩金,繳存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七)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專案和標準”等資訊公開制度。

(五)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業主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_________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專案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_________、_________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專案退出手續;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但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_____日,業主大會尚未設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_________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選舉產生的,移交給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社群居民委員會代管;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專案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專案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資訊、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除前條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_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應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造成業主、使用人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經濟賠償。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_________日內與甲方作為招標人選聘或全體業主共同決定選聘的新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_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物業保修義務的,業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在本建築區劃內的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__________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一)雙方協商解決;

(二)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成的,採取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九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樣本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的,向市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外的,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

附件二: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

附件三:物業服務力量情況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20

甲方:開發企業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乙 方(購房人):

有效證件:

聯絡電話: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為:□商業用房 該物業座落於:

建築面積(以測繪部門測繪結果為準):

㎡ □寫字樓 □ 其他 合同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就小區 物業管理服務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執行《物業管理條理》並根據有關政府對商業區的管理規定,及實際發生進行各項管理及服 務。

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收集清運,公共雨汙水管道的疏通等; (四)公共綠化、建築小品、水環境、公共健身場地及器械等的養護管理; (五)協助管理小區及周邊公共秩序、消防、治安防範等事項; (六)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包括對物業使用的禁止性行為實施管理; (七)物業檔案資料的收集、保管; (八)物業其他共同事務的管理服務,包括物業代收代繳費用事項; (九)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二條 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行業規定與雙方約定的範圍和質量標準。 第三條 乙方可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 商定。

第四條 商業用房:

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標準為:

元/月· 平方米(建築面積); 第五條 乙方交納費用時間:首次入住時以開發企業規定的入住日期起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一個年度的物業 管理費。以後年度的物業管理費,商戶應於上年度物業管理費到期前 1 個月的 20 日之內,按時履行向物 業公司一次性繳納全年度 12 個月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將物業出租給他人使用,如乙方與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 從其約定,乙方負有連帶交納責任。乙方應將其約定事項及時書面告知物業管理企業;乙方轉讓物業時, 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和其它費用。

第七條 乙方不得將所應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轉嫁給第三方,甲方只向乙方收取該費用。

第八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政府有關部門頒佈的標準和市場調解價及實際運營成本核算調整。乙方 向甲方繳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改造的費用。

第九條 乙方同意對物業共用設施裝置執行費用按其實際發生的成本,測算均攤。

商鋪除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外,應及時交納政府規定的各項相關費用。

第十條 商鋪的業態經營種類應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府許可範圍。特定經營娛樂、餐飲等行業,須事 先經政府工商、環保、防疫、治安、城管、消防等部門核准,並取得許可檔案後方可開業。

第十一條 商鋪設定店招、釋出戶外廣告等,應按照小區統一款式和質地等要求設計或編制方案,必須經 物業管理企業確認並向政府主管部門(如工商、城管、市容辦、燈光辦等)申報,經批准後方可實施,相 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商業區內設有中央空調,夏季製冷;冬季供暖,並有專人負責設施裝置日常養護及修繕工作。

乙方應在每年供冷季(11 月 15 日)之前一次性交納全年(供暖、供冷)的費用,收費標準為 74 元/建築 平米/供暖、製冷季,商戶應由產權人交納,租戶由使用人交納,其中房屋的租金中均不含供暖、製冷費用。

第十三條 乙方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業主公約》;在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裝修管理手冊》 履行《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產生的裝修、辦公、生活垃圾自產自消,自行清運,嚴禁亂棄亂放;如不便 清運,經物業公司同意,將垃圾放到指定地點,按 3 元/平方米收費。

第十四條 乙方或物業使用人不得佔用、損壞物業的公用部位、公用裝置設施(特別是消防設施)或改變 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的,應事先通知物業公司,並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壯,造 成損失,應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明確裝置、設施的管理界限及範圍,根據所管轄的來分擔相應的責任。

具體責任界限: 。 第十六條 乙方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 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如因乙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使用原因,造成公用設施 裝置損壞(如:下水堵塞),產生的一切後果自己負責,並負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乙方在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範圍內進行營業,如因乙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經營中與小區內住戶產 生矛盾,或因某項規定出現擾民等現象,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並負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由於乙方商鋪門店自身原因,造成消防裝置設施違反相關規定,影響到正常操作,經相關部門 檢查不合格,受到一切處罰由乙方自己負責。

第十九條 由於安全隱患啟動應急預案時,由毗鄰部位搶險,乙方給予配合,經有關部門同意,必要時可 以破門而入,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根據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以下情況物業管理企業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物業管理企業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 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物業管理企業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 成損失的; 5.除上述條款外,其他不可歸責於物業管理企業的事由。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企業不得違反本協議的約定, 擅自收費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如有特殊情況可 作書面補充協議。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按本協議約定,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如服務不到位,乙方可要求物業管理 企業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 乙方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管理企業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 3‰的滯納金,同時有權對乙方停止部分物業管理服務。

第二十四條 為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露、漏電、火災、 水管破裂及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甲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按有關 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 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 四 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經甲、 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有效期截止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 《物 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止。 甲 方: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乙 方:業主(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2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座落在成都市農貿市場”專案全部業態之物業管理事務承包給乙方,雙方就相關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暫定為5年即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屆滿後乙方需繼續承包,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合同。

二、承包方式:實行獨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負盈虧方式即實行費用包乾制;

1、乙方以甲方設定的“成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農貿市場專案部”的名義,並經甲方授權的方式,從事“農貿市場”1~6樓和地下停車場全部業態物業管理。

2、“1~6樓和地下停車場全部業態所收取的物業管理和內外建築體廣告收入及其它物業管理收益均由歸乙方收取並支配。

3、乙方從事“”1~6樓和地下室物業管理所需費用(包括:人員工資、社保、工傷事故以及從事物業管理所需裝置、設施、工具等購(添)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間:乙方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人民幣貳萬元/月,(20xx0元),管理費每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

注:市場開業頭三個月因免收物業買受人物管費,因此乙方相應向甲方免交三個月管理費。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授權範圍內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不受干涉。

2、按照與物業買受人的約定和相關部門的規定收取各項費用,不得亂收、超收。

3、自行承擔承包期間所產生的勞動糾紛、行政糾紛、治安事件及債權債務等等責任和費用。

四、違約責任: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簽約時間: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2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進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甲方,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此物業位於___市____街__號__層,建築面積__平方米(實際面積高於或者低於合同規定面積,均以此標註面積為準,不作調整)。 該房屋的土地證證書編號:______,房產證證書編號:______房屋主體建築結構為____結構;經甲方及乙方共同簽章確認的房屋所有權證及房屋土地使用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等。

2,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

3,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等。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6,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7,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四條 物業費用及繳納方式 :

1,甲方按年於每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用___元人民幣(___元)此費用包含第三條所列各項委託管理事宜及下列費用:採暖費,電梯費,停車場的使用費,其他未列入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在甲方提出委託時,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2,甲方應嚴格按照以上條款要求的繳納方式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否則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取消合同,有權強行將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隨時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2,及時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如拖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4,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5,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選聘專業人員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3,乙方有權對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5,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在合同執行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

2,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①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或拆遷的;

3,甲,乙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除了按合同有關條款履行以外,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給守約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及規定嚴格執行。

2 ,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協議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在此之前簽訂的一切協議如與本協議有矛盾之處,均以本協議為準。之後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及相關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

身份證:

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__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表: 身份證: 簽約日期: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23

甲方:重慶市北碚區競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譚朝義

住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鑑於甲方需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專案物業管理進行轉讓;乙方擁有合法從事物業管理資質條件。對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轉讓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專案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一事,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 甲方同意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專案轉讓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

二、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轉讓,對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專案進行物業管理。

三、 轉讓物業管理期限從20x年 月 日起至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專案業主委員會終止乙方對該專案物業管理之日止。

四、 本合同書的生效應徵得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專案業主同意,對此乙方承諾已徵詢業主(或房屋租賃戶)同意。

五、 從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起,甲方在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專案業主(或房屋租賃戶)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所約定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六、 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前,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專案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所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對原與甲方已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乙方同意先按50%自行墊付甲方(附清單),然後乙方向欠款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物管、水、電欠費和滯納金、違約金。對原與甲方未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鑑於已實際享受物管服務的事實,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其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應予繳納物管費,該費用由乙方依據合法程式負責追收繳納。

七、 乙方承諾接受原甲方在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工作的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保證其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得低於原標準,並按國家相關政策作相應調整。在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交接過程中若產生矛盾糾紛或經濟補償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解決。

八、 甲方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A2區4樓建築面積 作為物管用房(含室內部分辦公用品)及該商業廣場的水電設施、公共區域設施(電梯、照明、綠化、道路等)一併交給乙方(附清單),有乙方使用並負責維修、維護。且A2區4樓只能用作物管辦公不得將此房變賣、出租或抵押。

九、 乙方經營期間有權對該區道路、空間等進行合理規劃、管理和使用。

十、 對連線原廣播局通道處、橋面及臨河道下面的防洪層空間,在不影響房屋主體質量、安全並通過城建規劃等前提下,可以進行合理利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產生的收益概由乙方享有。

十一、 甲方原商業廣場售房部(化風山公園入口旁)無償交付乙方(從簽訂合同即日起),如遇政府部門要求拆遷,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服從,拆遷事宜概由乙方與政府接洽。

十二、 乙方管理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專案物業期間,應依法經營。其收益歸乙方所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十三、 乙方因物業管理向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專案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標準,按甲方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專案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非經合法程式,乙方不得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收費標準。

十四、 本合同書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十五、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重慶市北碚區競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20x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24

甲方:

負責人:

電話:

地址:

乙方:

負責人:

電話:

地址:

甲方將學校物業管理服務方面的工作委託乙方管理服務。乙方將通過嚴格科學的管理,熱情優質的服務為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創造整潔、優美、舒適、安全、寧靜、便捷,及時、可靠的環境,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對校園內的一切公共設施及裝置享有所有權,並有對國有資產的保護、使用和監督權。

2、負責對乙方管理與服務進行工作查詢與質疑。

3、負責制定學校綠化、美化及設施的更新改造計劃。聽取和採納乙方對校園綠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4、負責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物業經費和執行費。

5、負責瞭解掌握乙方經費執行情況,對違反財務規定的行為提出意見。

6、甲方可視完成物業管理的優劣向乙方提出獎勵意見和處罰意見。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按協議內容保質保量地完成物業管理與服務工作。按文明校園建設標準保持學校的花園式單位及文明校園的稱號。

2、對院內的公共設施及地面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變應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定期向甲方通報工作情況,對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見有義務執行。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物業管理內容和責任轉移給第三方。

5、乙方應建立並儲存詳細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三、委託管理主要內容

1、全院的綠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衛生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

3、公共環境、公共場所的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

4、公共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執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築部分的維修保養工作。

6、自管家屬樓的維修和保養工作。

7、水電暖的維修管理與服務工作。

8、院內創收經營水電費和供暖費的收支工作。

9、節能工作。

10、家屬水、電費的統計、收繳工作。

11、飲用水供應和洗浴工作。

12、院領導辦公室的保潔和開水供應工作。

13、家屬門衛的管理工作。

14、校內各商業網點的管理工作。

15、學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託的工作。

四、服務標準

乙方應按以下標準實現物業管理目標。

1、校園綠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並承擔甲方大型活動及重大節日的花卉擺放工作。

(2)按不同季節對花卉苗木的養護要求進行養護,並做到:樹灌木完整,長勢茂盛,無枯枝死杈,無病蟲害,樹木無釘槍捆綁;綠籬、綠地無雜草、雜物,無堆物料。完好率應達到98%以上。

(3)校園綠化面積應達到應綠化面積的95%以上。

(4)綠地、各種樹木的種植和調整工作應本著美觀合理的原則進行規劃管理。對各種古樹應重點保護,防止損傷和壞死。

(5)院內的建築物能進行立體綠化的,應進行立體綠化。

(6)綠地微噴面積應達到總面積的80%以上。樹木澆水應有計量。

2、環境衛生工作

(1)道路環境應整潔。清掃要及時,做到無雜物、廢紙、菸頭、果皮、痰跡、積水等。

(2)陰井、排水設施應通暢,無汙水外溢,排水口處無淤泥和雜物。各井口蓋完好,化糞池應定期清理,無糞便外溢。

(3)衛生間應保持乾淨整潔,無異味、無蚊蠅、無糞便、無汙水外溢。

(4)垃圾樓應保持無蛆、無蠅,四壁清潔,地面和周圍無堆放垃圾,應封閉集裝箱上蓋。應根據垃圾日產量及時調整集裝箱數量。垃圾樓吊裝裝置應及時檢修和保養,杜絕事故發生。

(5)院內垃圾應日產日清,無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應完好清潔,周圍地面無雜物汙漬。

(6)建築物內外無亂寫、亂劃、亂貼上,無殘標;公共設施、牌匾、路標、雕塑、亭廊、石桌椅應定期擦拭,保持清潔。

(7)校園幹道的地面衛生應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掃完畢。公共場所應定期清掃,保持清潔。上課期間不得有任何影響授課的清掃活動。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攪拌水泥沙漿,建築材料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建築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並及時清運,對建築垃圾影響道路通暢和環境衛生的現象要及時管理和清運。

(9)門前三包工作應符合門前三包的標準和要求。

(10)應及時清理院內主要幹道的積雪,保證道路通暢和安全。如灑鹽水除雪,不得將積雪清掃堆放到綠籬和綠地內。

(11)根據節假日的要求及時掛收國旗、彩旗、燈籠,開關大門彩燈、射燈。

3、教室衛生工作

(1)教室衛生應在每日晚自習後清掃完畢,鎖門。第二天早7:00應將各教室門開啟。

(2)應保持教室地面清潔、四壁潔白、牆裙完好無汙漬、黑板完好光亮、無粉筆痕跡、粉筆沫應及時清除。門牌完好、裝訂美觀。門窗、玻璃、紗窗、窗簾、小五金齊全完好。桌椅完好、擺放整齊、桌內外無雜物灰塵。

(3)吊扇、黑板燈、照明燈、各種開關及各類裝置應完好無損。維修要及時,保持良好狀態。

(4)粉筆(白色、彩色)板擦應保證供給並擺放整齊。要保持講臺、講臺桌的完好整潔。

(5)制定教室服務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管理制度,確保教學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應在98%以上,各階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燈完好率應在90%以上。

4、公共場所維護工作

(1)各樓道(包括家屬樓物業範圍)地面清潔、門窗、玻璃、紗窗、小五金齊全完好,牆裙、樓道燈的照明完好率及滿意率應在98%以上。

(2)電梯應按規定做好年檢並取得合格證及執行證,兩證應掛在電梯間內。電梯應定期維修保養,不允許帶病開梯,執行應正點。電梯間應乾淨、整潔、明亮。電梯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電梯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執行記錄。嚴禁脫崗,確保安全。

(3)要保證全院正常供水、供電、供暖工作。水、電、暖裝置齊全,服務維修及時到位,裝置完好率應在98%以上。

(4)水、電、暖維修應24小時值班。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確保服務安全、到位。

(5)節能措施得力,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現象。

(6)按規定做好飲用水箱的衛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確保飲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應全院飲用水和洗浴。對茶浴爐房要制定衛生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對浴室內衛生、各種設施應及時檢修,杜絕發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應集中時間對外收取供暖費,並支付供暖費。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學校創收水電費。

(10)按要求統計、收繳、上報家屬住戶水電費。

(11)按要求對院內人防工程進行檢查,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定的服務和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視不同情況限期向甲方提出解決意見。如逾期仍未解決,乙方有權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合同所規定的內容或未達到的服務標準,或師生員工反映強烈且不能及時解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業管理機構替代。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賠償。

3、乙方違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降低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並清退多收費用。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協議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本協議之委託協議書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共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2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央監控裝置、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裝置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專案、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專案,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裝置執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後,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並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裝置執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裝置執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稽核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戶轉移手續。帳戶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並告之受讓人關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物業構成細目

二、本物業管理質量目標

三、本物業的管理方案

四、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備案表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

┌───────────────────────────────────┐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

│                                   │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簽章)                   │

│                                   │

│聯絡人: ____ ,聯絡電話:____                    │

│                                   │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簽章)                 │

│                                   │

│物業管理負責人:____,聯絡電話:____                 │

├───────────────────────────────────┤

│二、物業基本狀況:                          │

│                                   │

│物業名稱:____,物業型別:____                    │

│                                   │

│物業座落:____                            │

│                                   │

│物業總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 │

│____平方米;按物業型別劃分,具體是:①住宅建築面積,總計____平方米;獨│

│立式住宅____幢____套,計____平方米;多層住宅____幢____單元____套,計 │

│____平方米;8~9層住宅____幢____套,計____平方米;10~20層住宅____幢 │

│____套,計____平方米;21~30層住宅____幢____套,計____平方米;31層以上│

│住宅____幢____套,計____平方米;②商務辦公用房____幢,層數____,套  │

│(間)數____,建築面積總計____平方米;③商業用房____幢,層數____,套 │

│(間)數____,建築面積總計____平方米;④工業用房____幢,建築面積總計 │

│____平方米;⑤機動車場(庫)建築面積總計____平方米,停車位____個;地面│

│停車庫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地面停車位____個;⑥其他用房____處,│

│建築面積計____平方米。                        │

├───────────────────────────────────┤

│三、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請分類填寫):____。           │

├───────────────────────────────────┤

│四、物業管理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 │

├───────────────────────────────────┤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                      │

│                                   │

│1、企業的營業執照,編號:____                     │

│2、企業的物業管理資質證書,編號:____                 │

│3、其他有關業績證明檔案,____                     │

├───────────────────────────────────┤

│六、備案時間與備案機關:                       │

│                                   │

│                                   │

│                                   │

│                                   │

│                                   │

│備案機關:                    (蓋章)       │

│                                   │

│備案時間:         年    月    日            │

└───────────────────────────────────┘

說明:

1、乙方持本合同備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關證件到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

2、經備案機關備案的本合同備案表由乙方收執,在進行企業資質年審、企業資質換級時,應連同合同正式文字一併(均為影印件)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提交。

3、本合同備案表與合同文字的相關內容應保持一致。

4、業主可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查詢合同備案資訊。

特別提示

一、根據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推行使用《物業管理合同(示範文字)》的通知(建設部[1997]263號)和《成都市住宅小區與高層樓宇物業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的要求,印製本合同文字。

二、根據成都市房產管理局《關於加強前期物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成房物[__]第2號)的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在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三、請物業管理公司詳細閱讀合同中備案表說明。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示範文字)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字。簽約之前,受託方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諮詢。

2、本合同文字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字所稱空置房是指在一個物業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字所稱空關房是指購房人已購但未使用的房屋。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本合同文字適用於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

6、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委託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7、在簽訂合同前,受託方應當向委託方出示應當由受託方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8、本合同文字條款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26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共同為國家軟體事業貢獻力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訂立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轉讓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 甲方不主張其開發的 倉儲物流管理系統軟體 之全部著作權利以及後續版本的歸屬權;

2、 甲方向乙方轉讓 倉儲物流管理系統軟體 全部地域範圍內的全部著作權以及後續版本的歸屬權(含該系統中的所有原始碼);

3、 合同簽署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轉交倉儲物流管理系統軟體的所有原始碼;

4、 由於甲方未能提供倉儲物流管理系統軟體的相關說明文件,因此甲方向乙方提供為期6個月的諮詢服務,服務方式不限為電話、網路遠端通訊、上門等形式。

5、 倉儲物流管理系統是基於開源JEECG平臺做的開發,關於JEECG平臺的原始碼乙方不提供說明和服務。

第二條 轉讓價金、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乙方為此向甲方支付軟體著作權轉讓費用 20x0 元(貳萬元整),以_現金或支票 形式支付,支付日期為合同簽訂日10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守約方均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甲方保證此轉讓行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本合同於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修改或變更本合同約定;

第七條 任何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均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雙方同意交由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予以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27

發包人: ………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為了適應閬中旅遊發展需要,改善小區人居環境。經發包人小區業主共同商定且與承包人反覆協商,本著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承包協議內容,共雙方遵照執行:

一、第一條 小區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型別: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承包管理事項

1、公共環境(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的清潔衛生。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電系統、供水系統等)的管理。

3、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4、對進、出小區的人員安全盤問(包括夜間),發現非小區人員應做好登記,並對有可能造成小區損失的非小區人員謝絕入內。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費用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期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用 /月元;支付時間及方式為: 。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時獲得承包費用,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支付,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並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在承包期間除向乙方支付約定的承包費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據本合同事實向甲方主張任何費用。

2、因乙方的承包內容包括24小時管理小區,故乙方可以委託其信賴的第三人實施必要的承包事務,但委託第三人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託第三人不與發包人建立任何關係,第三人也不得依據其工作內容向發包人主張任何權利。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方代表及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20x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28

甲方(委託人):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連、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專案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_________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裝置,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裝置;

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為期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_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_______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_________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