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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合同(通用9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3.21K

商鋪合同 篇1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商鋪合同(通用9篇)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 商鋪出租給乙方達成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屋及租期、裝修標準:

(一)租賃房屋為 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用途為經營 。乙方若變更租賃房屋的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乙方應遵守政府消防部門和物業管理關於防火等安全規定,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二)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裝修及裝修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在交房之前,甲方為乙方的提供裝修提供支援和必要協助,但乙方對所租賃房屋的室外門頭、招牌、廣告等外觀需報甲方稽核同意才能裝修,並且以不影響夜郎廣場商住區總體外觀為原則。

如因乙方的裝修不符合夜郎廣場商住區物業管理和政府相關規定,導致拆裝或返工或被相關部門處罰的,其後果由乙方負擔。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

(一)租金為元),次年後,租金隨行就市,若乙方需甲方提供租金正式發票,所產生的

相關稅費由乙方全部承擔。

(二)租金一次付清,先付款後租房,次年12月31日前付清,若不能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三)租賃甲方在簽訂本租賃合同的當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壹仟元整(1000.00元)。以保證乙方遵守,執行其應遵守和履行的規定和條件。這筆租賃押金在整個租期內將由甲方為乙方保留,不計利息,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規定及條件,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商鋪,並終止本租賃合同,租賃押金將被甲方全部沒收。

在租賃期滿,乙方支付完全租金及無違約情況發生時,甲方全額退還乙方租賃押金(不計利息)。

三、交付使用標準:

1、內牆面及頂棚;混凝土面、未粉刷、普通清光。

2、地面:毛地面。

3、商鋪捲簾門1個。

四、關於商鋪出售和商鋪內部隔牆拆除及復原的特別約定

1、租賃期間如果出租人將商鋪出售給其他人,承租方應就本租賃合同同新的業主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不變,本合同終止。期滿後如果該商鋪繼續出租,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租賃權。

2、商鋪內部隔牆的拆除與復原:若乙方同時租賃相鄰的兩間商鋪,可根據經營需要部分拆除中間隔牆但不能全部拆除且拆除時不得損壞建築結構,租賃期滿後如果乙方不能繼續租賃,乙方必須負責把中間隔牆恢復原狀。拆除、恢復原狀的費用由乙方

自行承擔。如因拆除、恢復原狀引起的建築結構的損壞及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關於商鋪物業管理及相關費用

該商鋪物業管理(包括該房屋大修理及日常的房屋維修、門前三包、安全、保衛)由乙方負責,發生的水、電、衛生、能信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需與夜郎廣場管理商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商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接受夜郎廣場商住區物業管理處的統一管理。

六、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至租賃期滿前,如甲方單方解除本租賃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與押金金額相等的違約金,並退還承租人已支付給甲方的租賃押金和未租用期的租金及裝修費,本合同終止。

(二)在本合同簽訂後至租賃期滿前,如乙方中途退租、單方解除本租賃合同或未經甲方同意改變租賃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權沒收全部押金,乙方所交租金不退,本合同終止。

(三)如乙方未能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未付部分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連續超過三十日仍未支付,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反欠租金及違約金外,乙方所交租賃押金轉為乙方對甲方的違約金,甲方不予退回。

(四)如乙方未按規定的金額及期限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電話和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導致甲方被處罰、停水、停電等後果,全部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終止

(一)本合同因前述違約情況出現或租賃期滿而終止。

(二)由於政府機構的任何法律、法令、干涉或干預致使本租賃合同的執行已失去實際的商業可行性時,該合同終止,甲方退回乙方剩餘租金及押金。

八、乙方及其代理人、受僱人或者乙方的股東、合夥人在經或過程中,與第三方發生的債權債務及其他糾紛,均與甲方無關。若因此影響甲方聲譽或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但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由乙方交付押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同 篇2

出租方(簡稱甲方): 聯絡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

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 商鋪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二、租期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租金按年繳付,乙方不得無故拖欠房屋租金,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四、乙方在租用甲方商鋪的期間所產生的水、電、物業費等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按現行標準支付給相關單位。

五、在使用房屋期間,乙方不得在租用房內從事違反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活動,若出現後果自負。

六、若發生火災、觸電、被盜等事故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乙方在房屋租用期間有損甲方的房屋裝置,乙方應照價賠償甲方的損失。

七、乙方在租房時應預交 (¥ .00)元的保證金給甲方,租期到時若乙方未對房屋造成損壞和拖欠水電費則甲方將保證金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九、乙方如在租用期間提前終止合同,保證金不退還,當年剩餘未使用的租金不退還,並且以當年年租金的三倍作為違約金賠付給甲方。

十、承租方在租賃期間,不可轉讓,若有違反,保證金和剩餘未使用房屋租金不退還,並且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十一、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甲方將乙方的保證金和乙方預交的未使用過的房屋租金一併退還,並且以當年年租金的三倍作為毀約金賠償給乙方。

十二、若因單位需要乙方必須騰讓房屋時,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並提供單位必須讓乙方騰出房屋的相關書面材料,並15天為界,退還乙方的保證金和乙方預交的未使用過的房屋租金,若甲方不能提供相應的書面材料並讓乙方騰出房屋,則視甲方違約,以當年年租金的三倍為毀約金賠償乙方。

十三、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租賃期屆滿後,若乙方想要續租,按時價乙方優先租用。

十五、此合同自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到期後此合同自動作廢。 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乙方對 商鋪進行裝修改造活動,根據《北京市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鳳翔商廈經營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項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裝修商鋪

本合同裝修場地位於懷柔區商業街2號樓鳳翔商廈內之 層

號商鋪。

第二條 裝修期限

裝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裝修押金

乙方進入場地裝修前,需向商廈管理處繳納裝修抵押金XX元,裝修完成後,經商廈管理處確認無損壞、破壞商鋪環境、設施裝置等條件後,一個月後無息退還裝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條 裝修條例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出的商鋪裝修改造方案進行稽核,乙方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批覆後方可進行裝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要明確裝飾部位、範圍以及內容等詳盡資訊。

3、裝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垃圾清運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裝修改造過程中對商廈及他人的設施、裝置等造成損毀的由乙方負全責並承擔所有維修費用。

5、乙方所有裝修改造工程必須在甲方規定期間內完成,否則每逾期一日應交納違約金(日租的兩倍) 元,租期不順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鋪(包括在場地內設定固定裝置),應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未經書面同意改造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因此給商廈所造成的損失。

7、乙方如需對商鋪的電力系統進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設施等,須報經商廈管理處稽核,並經書面回覆後嚴格按照《北京市地區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北京地區電氣安裝標準》進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將對乙方處以1000元罰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8、乙方對商鋪的裝修改造均不應對建築物的主體結構安全,消防、電路、空調和其它各種管線的使用安全及整體美觀造成不良影響,並不得影響甲方或第三方的經營,否則,乙方應立即改正,並賠償因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9、乙方裝修改造所產生的垃圾、廢料等必須及時清掃乾淨,不得影響商廈內的整體環境美觀,否則,將處以200—500元的罰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鋪內的牆壁、地面鑽孔,不得在牆壁上直接安裝飾物或金屬掛件,如有違反,將處以200—500元罰款。

11.乙方的裝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按規定的防火和環保要求。

第五條 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合同 篇4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於(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八個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於

的八個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八個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一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磚混;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二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三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四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五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六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七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八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八個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8個商鋪轉讓包乾價款共計人民幣萬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萬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日內將一、二、三、四、五、六號商鋪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六個商鋪完全具備過戶至乙方的條件。(注意:解押資金為六個商鋪的現餘抵押貸款額:

萬元+萬元借款)

甲方應在一、二、三、四、五、六號商鋪的抵押解除後日內將此六個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辦妥六個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價款元一併支付。(注意:價款為付足六個商鋪的款項)。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一、二、三、四、五、六號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上述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定金的擔保責任。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年日內將七、八號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辦妥七、八號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餘款元一併付清。(注意:至此萬元付清)

第三條上述八個商鋪的過戶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對八個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後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甲方於商鋪過戶至乙方後3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為: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為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並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告知之日起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六條乙方因自身經營的需要向甲方整體購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號商鋪,上述八個商鋪對乙方而言缺一不可,否則乙方無法實現訂立本合同的目的。對此,甲方完全知曉並認可。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七、八號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萬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七、八號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戶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萬元。

第七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南昌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商鋪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 (詳見 商鋪分佈圖)。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每年日前向甲方繳納年租賃費共計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戶的整體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甲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戶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雙方確定後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4.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裝置、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於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甲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告知甲方,經甲方稽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七條 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同 篇6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甲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於 (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購買甲方位於 的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 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2) 商鋪座落在 ,結構為 結構;

(3)商鋪產權建築面積 平方米。套內面積: 平方米。

(4) 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 ,

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款共計(人民幣) 萬元。乙方的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 萬元。 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商鋪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鋪完全具備過戶至乙方的條件。

甲方應在商鋪的抵押解除後 日內將此商鋪在當地國土所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辦妥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價款 元一併支付。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上述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賠償乙方雙倍定金的法律責任。如因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定金。

第三條、商鋪的過戶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由 方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後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甲方於商鋪過戶至乙方後 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七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住所地: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地: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商鋪合同 篇7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於 的商鋪的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 位於 的修建現房商鋪(以下簡稱商鋪)。

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 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2) 商鋪座落在 ,結構為 。

(3) 商鋪產權面積 100平方米。

(4) 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 ,國有土地使用權

以 出讓 方式獲得;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買受地面一層商鋪(商鋪的位置在海藏路東面,馬踏飛燕賓館對面,具體以甲方最後確定為主。)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將商鋪 元/平方米轉讓,共計人民幣 萬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萬元;剩餘款項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商鋪產權證後全部付清。

第三條 上述商鋪的過戶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條 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辦理好商鋪房產證為準,辦理前所有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或享有;辦理後所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六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甲乙雙方夫婦雙方的身份證、戶口薄和結婚證影印件)

甲方:

住所地: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見證人:

年 月 乙方: 住所地: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日 日 月

商鋪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條例的規定,甲方將一樓大堂玻璃櫃臺續租給乙方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租賃經營場地及期限

甲方將位於一樓大堂右側門店續租給乙方作為經營使用(乙方對此建築面積均予認可,乙方承諾對建築面積不存在爭議)。

本租賃合同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租金、水電費及交款方式

租金:

1.租金每月人民幣 ,000.00元(大寫人民幣捌仟元整)。以上租金不包括使用水電費等其他費用。

2. 年 月 日開始計收租金。

3.乙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按時足額繳交當月租金及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交還給甲方,以上款項可採取轉帳方式或現金直接繳交。收到租金後甲方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存查。

4.第二年的租金遞增10%,即 年 月 日起每月租金為 元。 電費:

甲方提供照明用電給乙方有償使用,設獨立電錶按實際用電度數計收(電錶由酒店提供),電價按酒店繳交供電所的價格收取(如供電所價格變動,按當時供電價格收取)。

保證金:

簽定本租賃合同書二天內(含當天),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交 3 個月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不繳交保證金,本合同書則無效。甲方有權與乙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簽訂租賃合同書,乙方無權提出任何異議。

合同期滿,乙方不拖欠甲方任何款項及清空完租賃場地移交還甲方前提下,在 10 天內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任何利息)。否則,甲方有權自行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不足部分,乙方需在 10 天內補足。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主張以租賃保證金抵付租金及其他費用。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協助乙方辦理安裝店內的電話、網路、有線電視提供酒店以內的資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2.按照合同書的規定向乙方收取各項租金費用及其他費用的權利。

3.甲方有權對其店內消防裝置、設施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有許可權期要求其整改。

4.甲方負責提供照明用電到店內,按乙方實際使用度數收取電費。

5.甲方如需要對大堂進行改造擴容、裝飾或遇政府規劃需要拆除,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在乙方清空場地移交還甲方的十天內退回保證金。

6.甲方不負責乙方門店保安、車輛的保管、門店防盜安全問題。

7.甲方發現乙方出賣假貨,有權立即單方終止租賃合同,並追收所欠應繳款項,不予退回保證金。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乙方應保證在租賃期間按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繳交租金、電費、保證金等各項款項。

2.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有關職能部門的規定進行經營,同時應服從當地黨政領導、接受衛生、消防等部門的檢查。接受治安管理,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3.乙方在承租上述租賃經營期間,應依法自行辦理經營所需的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等相關證件。辦證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不得出賣假貨(出賣假貨將按嚴重違約處理),誤導客人,詐騙等行為,造成給政府職能部門查封、停業整頓和經濟處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無條件續交租金。

5.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管理好租賃場地以及配套的裝置、設施,除出現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之外,乙方應對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租賃場地及配套裝置、設施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做好自身經營範圍內的衛生及防火工作,配備足夠的消防裝置、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嚴格遵守消防部門規定,做好消防裝置、器材的維護、維修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該租賃場所轉讓、轉租、轉包、分租。

8.乙方經營範圍只限在政府職能部門所批准範圍內的香菸、酒、茶葉等三類,不得超範圍經營其他一切物品。

9.如遇甲方因整體裝飾、升級改造、擴容或政府規劃需要,乙方應無條件服從配合,在接到通知一個月內自行清空場地交還甲方,並交足租金及其他費用,不得無理要求賠償。

10.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以上條款。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不予退回保證金。同時,乙方必須賠償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責任。

11. 後停車場乙方在租賃期的客戶車輛享有與甲方的客戶車輛共同免費使用的權利,不分固定與順序,甲方不負責保管服務,以後如有實行有償服務應服從管理規定。

乙方自身車輛和乙方客戶車輛不得停放酒店門口停車場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在沒有法定或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無故中途毀約應無條件返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

乙方在沒有法定或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無故中途毀約,應付清合同終結前所欠的租金及其他應繳交未交的款項。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租賃保證金全額,並要求乙方賠償兩個月租金及乙方自有投入的裝置、設施等等物業均無償歸甲方所有。

2.乙方未能按時向甲方支付當月足額租金及其他約定應繳交的款項,逾期未交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付款部分3‰的標準累計向甲方交付逾期違約金。在乙方逾期未交清所有款項之前,甲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措施催收租金及其他費用,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責。

3.乙方超過十五天仍未能向甲方繳交租金及所有應繳費用,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退還租賃保證金。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和承擔一切相關責任。

⑴ 乙方因違約經營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被查封的;被政府部門處罰的;被認定賣假貨的:

⑵ 乙方因不遵守相關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規,或不履行妥善管理租賃場地的義務。

⑶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擅自擴大經營範圍,對租賃場地的建築結構私自改動或擅自改建、改變外牆裝飾的;

(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以任何形式將該租賃場所轉讓、轉租、轉包、分租的。

第六條 租賃場地的返還

1.合同期滿或者合同提前解除、終止後十日內,乙方應將租賃場地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場地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場地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2. 租賃場地返還時,甲、乙雙方應各派人員負責租賃場地返還做移交手續,否則,視為乙方未移交租賃場地。

3.如乙方不按期返還租賃場地,乙方需按月向甲方支付租賃場地佔用費,佔用費的金額為每月租金的二倍。同時,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保證金。

4. 租賃場地返還時主體結構和配套設施裝置不能有損壞,否則乙方承擔所有修復費用,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抵扣,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償。

5.乙方交還甲方租賃場地應當保持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存物品或影響租賃場地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6.合同期滿或者提前解除、終止的,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在租賃場地的裝飾裝修物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乙方不得擅自拆除。

第七條 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1.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政府徵收或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合同終止,雙方均不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對於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甲方應及時無息退還乙方。

2.租賃合同履行期間,遇國家徵收或政府及有關單位由於城市規劃需要對本酒店片區(含本酒店)進行拆除改造,屆時乙方應無條件服從配合,並在接到甲

第八條 其他

1、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乙方身份證影印件、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義和義務關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出租合同。

一、租賃內容:

第一條:甲方將其位於 出租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時不得隨意在屋內牆上挖門、開窗、打眼等;乙方在承租期滿後,水電等各類設施保持完好無損,若損壞者,必須按價賠償。

二、租賃期限:甲、乙雙方商定,出租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至年日止。甲、乙雙方商定,租賃期內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元),一次交清一年租金。乙方安全使用電、火;若發生火災,造成周圍鄰居損失,全部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嚴格執行,違者按本合同辦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