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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買賣合同(通用13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6W

商鋪買賣合同 篇1

第一條 合同標的要求

商鋪買賣合同(通用13篇)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統裝置。

2.產地:詳見附件。

3.質量標準:

(1)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的裝置為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專案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______種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貨到並安裝驗收合格後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合同範本《二手裝置買賣合同》。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資訊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開具相關發票。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和包裝

1.交貨時間: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交貨時間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日內。

(2)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內。

(3)其他方式: 以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確認日期為準

2.交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卸貨。 甲方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 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負責包裝貨物,包裝標準: 原廠包裝標準並適於運輸需要;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貨物鏽損或丟失,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裝置的運輸費、包裝費由乙方負責。

5.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準時支付貨款,應自款項的最後支付日的七天後的次日起,沒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______%的利息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金額的 20% 。

6.按本合同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一次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合同簽訂後,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於火災、旱災、地震、戰爭和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響本合同履行時,可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這一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受事故影響方應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報等)通知對方,並在十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寄交或傳達另一方審閱確認。

3.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報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響連續 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履行問題,並儘快達成協議。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項均以______方式結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____日期為準。

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39;日期,除已有明確規定外,凡直接送達的,以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郵件送達的,以郵局郵戳日期為準。

4.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務條款外有效期至合同執行完畢。

5.本合同共有附件 1 份及相關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二手裝置買賣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商鋪買賣合同 篇2

第一條 店鋪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店鋪(以下簡稱該店鋪)坐落於_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店鋪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店鋪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店鋪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店鋪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 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 元),並應於雙方辦好房產過戶手續之日將該店鋪全部剩餘價款付給出賣方。

第四條 交付事項

出賣方應於收到該店鋪定金之日,將該店鋪交給買受方使用並將該店鋪有關房產登記證交予買受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買受方逾期未付清房款,出賣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出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買受方所預交的定金不予以退還,抵作出賣方損失。雙方任何一方中途毀約,則向對方支付與定金數量等額的賠償金。

第六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買賣雙方約定在出賣方原房產登記滿5年(即 年 月 日)之日起 天內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在買受雙方上述約定時間內,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店鋪所有權轉移產生的一切費用買受方承擔。

第七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店鋪沒有產權糾紛

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出賣方、買受方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出賣方、買受方雙方各執一份,經出賣方、買受方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商鋪買賣合同 篇3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座落於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出售房屋已作了解並願意購買。

第二條甲方出售房屋屬__________房,用途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總層數__________層,間數__________間,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祥見附件1:房產證及房產證平面圖影印件)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保該房屋的`合法性、真實性、可靠性,未在該房產上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未有任何債務糾紛。乙方有權在交易前查檔,驗證該房屋權屬。

第三條 房屋固定裝修應保持原狀,房屋內附屬裝置等 祥見屋內裝置清單 隨房屋一併轉讓給乙方。

第四條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甲方取得該房屋時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隨房屋一併轉讓給乙方。

第五條 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買賣總價款(含裝修、屋內裝置和公共維修基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整 。

第六條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該房屋交易過程中發生的營業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由甲方負擔,契稅、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擔一半。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嚴格按照本協議第八條操作程式辦理該房屋買賣事宜。

第八條 付款和權屬轉移具體程式

1.為了確保交易資金安全,除少量尾款可以直接現金方式支付外,購房款應通過銀行轉帳方式支付。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接受房款的: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房屋交易進度分三期支付房款。

2.本協議簽署之日_______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到______________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對甲方的房產證查檔驗證。查檔驗證通過之日,乙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向甲方支付售房款總額_______%首付款,即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甲方在收到首付款當日,將房產證原件以及辦理權屬轉移所需的買賣合同、稅票、身份證影印件等交給乙方並協助乙方到_______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

4.乙方取得_______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權屬證書和土地權屬證書之日起_______工作日內,乙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期售房款總額_______%,即_______元人民幣。

5.房屋尾款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承諾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付清。

乙方根據付款進度將售房款打入甲方賬戶,甲方收款後給乙方出具收條。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房屋產權有問題不能過戶,甲方退回乙方支付購房款,並賠償乙方同期貸款利息,若乙方延期付款按對等原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第三份交房屋交易管理部門。

第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風險提示:核實賣方身份

購房交易中的賣方必須是房屋的所有人或預期所有人。請務必核實賣方身份!否則可能導致房屋購買行為無效,產生不必要的糾紛,甚至遭遇詐騙,損失大筆購房款!

如需瞭解核實賣方身份的具體方式,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

買受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風險提示:核實房屋狀況

除正常考慮房屋戶型、結構等建築狀況和小區及周邊配套狀況外,買方還需謹慎核實房屋權利情況,如:土地使用權型別、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權性質、房屋共有人情況、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凍結轉讓、列入拆遷範圍,等等。

否則,可能因房屋存在權利瑕疵而給買方帶來巨大風險,出現即使交付了全部款項也無法實際取得房屋產權等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地下一層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層數為地下一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鑑於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風險提示:付款方式

雙方應該在合同中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數量和時間,確保買方出現拖欠或減少階段支付金額的情況時有據可依,較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儘量通過銀行轉賬或存款到賣方指定的賣方本人銀行賬號的方式來付款。現金支付方式存在較大風險,請謹慎選擇。如需選擇現金支付,請務必保留有效的付款憑證。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佔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_________)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買受人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買受人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後,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於_年月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房產交易複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為了能避免以後出現扯皮現象,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利對等。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後,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5、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於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鑑定部門確認後,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後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後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在商鋪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屆滿後,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年月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牆、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後日或公告後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4、___________。

第二十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商鋪買賣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上列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買商鋪協議如下:

一、合夥購買商鋪概況

1.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x號商鋪,商鋪地址位於_,面積_平方米。該商鋪單價為每平方米_萬元,房屋總金額為_,小寫。該商鋪銷售合同備案號:_x。

2.本協議在合夥商鋪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出資比例

乙方出資_元佔商鋪總出資的50%。已付首付款壹拾貳萬元整,小寫:120000元。

1.甲乙雙方各自出資購買該商鋪的產權:雙方按上訴產權分割比例承擔該商鋪的購買總價錢及銀行按揭本息。

雙方以甲方名義辦理銀行按揭抵押貸款貳拾叄(萬元),並以甲方名義按月歸還銀行貸款本息,但是乙方每月 應按期向甲方支付乙方產權份額相應的按揭本息。

每月向銀行還貸款之前乙方需把當月按揭款的一半交與甲方,由甲方將當月按揭款全部交與銀行,若乙方沒有在還款期限之前交按揭款每遲延一天按揭款的全額的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按揭時間為5年之內。

2.同時雙方約定如因該商鋪產生其他未預計到的費用,該費用也以上述比例分配。

3.雙方依照各自的商鋪產權份額分配該商鋪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產生的各種費用。商鋪貸款按揭未付清期間,該商鋪經營或出租所得收益首先用於支付按揭,之後不足部分再按比例支付。

三、利益分配與風險分擔

1. 商鋪投資所取得的利益(包括市場增值部分)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共享。

2.商鋪投資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分攤。

3.商鋪投資可能發生的風險或損失(包括因不可抗力遭遇的損失、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承擔。

四、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須有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1)商鋪出租的價格、時限等有關事項。

(2)合夥商鋪的轉讓。

(3)合夥商鋪的抵押事項。

(4) 其他有關合夥商鋪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

五、投資的轉讓、出租及經營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擬向第三方轉讓自己持有的投資權益,必須經過另一方同意。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擬向第三方轉讓自己持有的投資權益,另一方具有優先購買權。

3.商鋪必須整體出租,不允許分開出租。

4.若商鋪甲乙雙方共同經營或一方經營,各種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5.本商鋪經營事宜需雙方協商同意方可與承租人簽訂租憑協議(租憑協議需雙方簽字才有效,如一方不在可找人代簽但必須有書面證明)。

六、產權證的辦理

所購商鋪的產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共有,產權各佔50%,房產證登記為甲方、乙方的名字。土地使用權證登記為甲方名字(因以甲方名義向銀行貸款,房產證戶主需是甲方銀行才放貸,故土地使用權證登記在甲方名下)但土地使用權證屬於雙方共同所有。辦證所需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共同分擔。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能因為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2.如甲、乙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在5年之內無法支付清與產權份額相應的全部本金加利息,則示為該方(違約方)放棄合夥所購商鋪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另一方向違約方支付其已付的首付款(見第二大條款),則擁有該商鋪房屋全部產權和土地使用權份額。

3.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其他內容,均應賠償給對方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其他事項

1.由於雙方均為已婚人士,本商鋪甲乙雙方各佔的50%的產權份額屬於夫妻婚後財產,如果一方婚姻破裂,需要重新變更產權,則變更產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需變更產權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積極配合。

2.因此商鋪使用年限為70年,所以在此期間如果一方想把產權份額留給後代,需變更產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需變更產權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積極配合。

九、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公證人: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商鋪買賣合同 篇6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座落於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出售房屋已作了解並願意購買。

第二條 甲方出售房屋屬__________房,用途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總層數__________層,間數__________間,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祥見附件1:房產證及房產證平面圖影印件)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保該房屋的合法性、真實性、可靠性,未在該房產上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未有任何債務糾紛。乙方有權在交易前查檔,驗證該房屋權屬。

第三條 房屋固定裝修應保持原狀,房屋內附屬裝置等 祥見屋內裝置清單 隨房屋一併轉讓給乙方。

第四條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甲方取得該房屋時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隨房屋一併轉讓給乙方。

第五條 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買賣總價款(含裝修、屋內裝置和公共維修基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整 .

第六條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該房屋交易過程中發生的營業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由甲方負擔,契稅、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擔一半。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嚴格按照本協議第八條操作程式辦理該房屋買賣事宜。

第八條 付款和權屬轉移具體程式

1、為了確保交易資金安全,除少量尾款可以直接現金方式支付外,購房款應通過銀行轉帳方式支付。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接受房款的: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房屋交易進度分三期支付房款。

2、本協議簽署之日_______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到______________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對甲方的房產證查檔驗證。查檔驗證通過之日,乙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向甲方支付售房款總額_______%首付款,即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甲方在收到首付款當日,將房產證原件以及辦理權屬轉移所需的買賣合同、稅票、身份證影印件等交給乙方並協助乙方到_______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

4、乙方取得_______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權屬證書和土地權屬證書之日起_______工作日內,乙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期售房款總額_______%,即_______元人民幣。

5、房屋尾款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承諾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付清。

乙方根據付款進度將售房款打入甲方賬戶,甲方收款後給乙方出具收條。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房屋產權有問題不能過戶,甲方退回乙方支付購房款,並賠償乙方同期貸款利息,若乙方延期付款按對等原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第三份交房屋交易管理部門。

第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買賣合同 篇7

根據伊寧市市委、政府相關決定,為妥善安臵和解決失地農民就業與再就業問題,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商鋪建築面積為41.3平方米的商鋪出售給乙方。該商鋪土地使用年限自20xx年6月20日至2052年3月9日止。

二、雙方約定,該商鋪出售價格按照失地農民土地補償臵換標準確定。乙方按照土地出讓合同,限於購臵套兩商鋪。按成本價暫定為每平方米元計算,該建築出售總金額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壹拾捌壹仟柒百貳拾元。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差異部分雙方約定按合同單價據實結算。商鋪成本價按照最終決算為準,房款多退少補。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獲得該商鋪所有權後,五年內不得轉讓;五年後如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五、乙方自行承擔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相關手續費用(包括契稅、維修基金等)。

六、甲方應在xx年xx月xx日前將經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辦理交房手續之日起,該房屋的水、電、暖、物業管理費、衛生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交房手續及日期以乙方簽字或甲方在伊犁晚報公告日為準。

七、甲方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相關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後,再通知乙方辦理產權登記。

八、乙方購買的商鋪需統一委託甲方經營管理,甲方按實際租賃情況扣除管理費用後,向乙方支付租金。

九、乙方購買商鋪自行經營的,需向甲方書面申請並經甲方同意方可經營。但經營範圍必須服從甲方整體市場的經營規劃,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封門處理,商鋪內物品甲方有權自行決定處理,同時取消乙方自行經營權。該商鋪乙方不可撤銷的委託甲方經營管理。

1、擅自改變經營範圍及專案。

2、不服從甲方對市場的管理,不按時繳納相關費用。

3、向第三人轉租的。

4、營業期間無故連續停業天或天停業xx次。

十、該商鋪的屋面使用權、外牆使用權、市場命名權屬甲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簽訂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伊寧市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公證之日起生效。

商鋪買賣合同 篇8

甲方:江西建工___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乙方:____市____公司(蓋章)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定購窗簾產品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技術交底,資料提供及甲、乙雙方協作。

1、在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窗簾工程的平面圖及要求,並向乙方技術人員進行交底、指導。

2、乙方在依照甲方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接到通知後及時作出答覆,並提出修改意見。

3、工作期間,甲方經常派人前往工地,對乙方所提供產品工藝、質量等進行及時監督及指導,視作初驗。

4、乙方派技術人員到施工現場測量,以避免其規格有誤。

第二條交貨(完工)時間及地點

1、施工期限為

2、交貨地點:

第三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1、乙方負責將產品安裝到位後,(拾伍)日內由甲乙雙方各派代表,對產品數量、質量等進行驗收。

2、驗收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封存樣品或成品樣板作為標準。

3、甲乙雙方如在對產品的質量檢驗過程中發生爭議,以法定質量檢測機構提供的證明為準。

第四條 付款及結算方式

1、單價明細如下表:

2、施工結束,甲方驗收合格以後,以現金支付乙方總貨款,剩餘等甲方被使用方驗收合格後支付。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暫無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若甲方同意採用,應按質論價酌減價款,甲方不同意採用,乙方應負責修整及調換。

2、乙方同時將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和調換,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作物或原材料損毀、滅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在甲方延遲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內發生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第七條 糾紛的處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異議或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壹式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江西__公司 乙方:____市____公司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____日期:____日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商鋪買賣合同 篇9

甲方(賣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於 (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的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 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 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磚混。

(3) 商鋪產權面積 平方米。

(4) 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 ,國有土地使用權以 出讓 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權、優先購買權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乾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給定金人民幣 萬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上述商鋪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鋪完全具備過戶至乙方的條件。(注意:解押資金為商鋪的現餘抵押貸款額:萬元+萬元借款)

甲方應在商鋪的抵押解除後 日內將此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辦妥上述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價款 元一併支付。(注意:價款為付足上述商鋪的款項)。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上述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定金的擔保責任。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妥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餘款元一併付清。  第三條 上述商鋪的過戶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條 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後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 甲方於商鋪過戶至乙方後3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為: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為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並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告知之日起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六條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的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七、八號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戶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

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買賣合同 篇10

賣方:甲,女,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然後住____省________區路單元。身份證號 (乙的妻子)。電話:乙,男,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省____縣鎮街號。身份證號(系甲丈夫)電話: (以下簡稱甲方)買方:丙,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省____縣竹____區路號身份證號。電話: (以下簡稱乙方)甲方所有的____省____縣鎮建設路花園苑、然後期工程(一樓)號車庫一間,建築面積為20平方米。現甲方決定賣給乙方,乙方明確表示願意購買。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和《民法典》等有關規定,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車庫的基本狀況

1、室內地面為沙漿找平,室內牆面為搓沙,室外正立面為瓷磚貼面。

2、電動卷閘門已安裝,費用已包含在價款中。

3、電已經接通,費用已包含在價款中。

二、甲乙雙方約定車庫總價款(包括定金在內),然後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小寫B10元)。買賣雙方的稅收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三、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伍仟元整作為定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將車庫的房屋產權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用以及用電戶頭過戶到乙方戶頭上。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

四、甲方務必保證所賣的車庫沒有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和沒有設定抵押、保證不被第三方追償及其他影響買方的利益。如因產權糾紛給買方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賠償給買方,並且甲方同時承擔違約職責。

五、任何一方不得毀約,如有違約,然後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整。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併到____縣公證處公證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場人

商鋪買賣合同 篇11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 【暫定名】 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地下一層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層數為地下一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條 套內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鑑於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佔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_)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買受人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買受人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後,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於_年月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2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後,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於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鑑定部門確認後,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後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六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後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屆滿後,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年月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 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牆、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後日或公告後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第二十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 月 日 籤於 年 月 日 籤於 

商鋪買賣合同 篇12

賣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買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風險提示:標的物資訊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型別,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於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藉口。

另外,需方應儘量採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儘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付款方式按下列第_____項。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於向違約方主張。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於仲裁機構或法院。那麼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協商不成,可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訊、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為有力的事實證據。

出賣方(甲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乙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買賣合同 篇13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姓名: 身份證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位於工業路南首東側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面積為80畝,規劃用途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50年。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暫定名】“六佳溫泉度假村”商鋪。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惠規建字10—029;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地字第3710—056號 。

第二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工業路南首 號沿街商鋪,該商鋪用途為商住兩用,屬磚混結構,層高為10.7米,建築層數為地上 層,建築面積約_____平方米,最終按房管局資料為準。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 層均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 元。大寫: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四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實際面積雙方確認為準,房款多退少補。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 種方式按期付款(以出賣人財務收款收據為依據,交款後履行本合同) 。

1.一次性付款:簽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清(按每平方米 元)。

2.分期付款:簽約時三天內付合同價款40%,房屋結構封頂付合同價款40%,餘額20%交鑰匙當天付清(按每平方米 元)

3.其他方式 : 。

第六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逾期在10日(含1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20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3)買受人購買商鋪後,原則上不得換房,確有特殊原因換房時,應向出賣人提交換房申請,並在已交購房款中扣出10000元,作為給出賣人的換房補償。受買人申請退房,已交購房款甲方不予返還。雙方所簽訂《售房合同》失效並作廢。

(4)買受人在交納部分購房款後,不再按雙方合同規定交納房款的,以買受所留電話為聯絡方式,在出賣人發出通知或自應交購房款之日起滿30天仍未交納款項的,雙方所簽訂的《售房合同》失效作廢,出賣人有權對該房屋做出處理。

第七條 交付標準與期限

交付標準:該商鋪經過驗收合格。

出賣人應當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15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不可抗拒政策變化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誤。

3.買受人沒有如期付清房款的。

第八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以買受人己交房款為基數,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由出賣方按銀行同期袋款利率計算利息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商鋪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通知(以售樓處通知為期限)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領取商鋪鑰匙。雙方進行驗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逾期視為交付,自交房之日起,出賣人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買受人如未交清合同約定的全部房款,商鋪鑰匙不予領取。除支付違約金外,買受人按時向出賣人支付物業管費,期限屆滿,按本合同第六條第4項執行。

第十條 保修責任

房屋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範和標準,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出賣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質量保修,因不可抗力和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出賣人可協助維修,但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一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否則一切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二條 該商鋪能滿足商住兩用的條件,保修期限為6個月。買受方入住後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整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需要裝修的業主必須經物業同意後方裝修。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買受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商鋪有關聯的

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自覺遵守小區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事項:

1.該商鋪的屋面使用權由出賣人統一管理。

2.該商鋪的外牆面使用權由出賣人統一管理。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屬出賣人。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屬出賣人。

第十四條 特別約定

1、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18月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 ,買受人有權利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15%賠償買受人損失(退房時買受人的裝修搬遷等費用自理)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3%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自交房後協助辦理相關產權證書及銀行貸款所需手續,各相關稅費及銀行利息由買受人承擔,並執行其相關部門的規定。

3、按銀行有關規定審批貸款未能通過,則買受人應無條件轉為分期或一次性付款。選擇分期限付款優惠額度自動取消,分期或一次性付款必須在七日內辦理完,否則視為違約,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

4、國家規定的所有權證書的工本費。

5、市政衛生費、熱力公司規定的曖氣費、燃氣使用費及有線電視初裝,各設施的開口費。

6、國家規定的契稅。

7、國家規定的房屋維修基金。

8、國家規定的交易費用(交易稅、測繪稅、印花稅等)。

9、其他按照規定應當有買受人承擔的費用。

上述費用在接通之後,由買受人一次交清。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惠民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允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陸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兩份,買受人一份。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__年_月__日 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