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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日遊合同(精選3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64W

北京市日遊合同 篇1

旅遊者姓名

北京市日遊合同(精選3篇)

共人

團號

出發時間

出發地點

返回地點

行程

安排

空調車安排

座位號

行程景點及線路

午(晚)餐標準

其他

無指定購物安排、無自費專案、

無醫療諮詢

旅遊

費用

成人?人_________?元/人+兒童?人_________?元/人=?元。含:景點第一道門票、午(晚)餐費、往返車費、導遊服務費、?;不含:?。

_____

自願購買人身意外_____

金額:?人_________?元/人=?元。

補充約定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本次旅遊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閱讀並認可背書合同條款。

旅遊者(簽約代表)簽章:?旅行社簽章:

身份證號:?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電話:?經辦人:

簽約時間:?電話:?傳真:

北京市理所投訴電話:(010)651X0828

北京市“一日遊”合同條款

1、旅行社義務:

(1)應當在簽約前向旅遊者出示《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如實告知有關旅_____程、餐飲、_____、購物等方面安排的真實情況。

(2)應當按照約定為旅遊者提供旅遊服務,保證服務不低於《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並不得指定購物、安排自費專案或醫療諮詢;除約定費用或為滿足旅遊者特殊需要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不得將旅遊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併組團。

(3)應當保證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宜,向旅遊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積極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旅遊者義務:

(1)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遊活動,並全額支付旅遊費用。

(2)應當與旅行社互相協助共同完成旅遊活動,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約定的團隊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並應當遵守國家和北京的法律及有關規定,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5、旅行社責任:

(1)提供的旅遊服務未達到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或旅行社責任_____的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2)擅自指定購物、安排自費專案或醫療諮詢的,應當按照旅遊費用的50%向旅遊者支付違約金。

(3)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參加自費專案或接受醫療諮詢的,應當按照旅遊費用的100%向旅遊者支付違約金。

(4)在行程中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由此給旅遊者造成的滯留期間食宿費、返回出發點交通費等實際損失,並按照旅遊費用的100%向旅遊者支付違約金。

6、旅遊者責任:

(1)因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應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旅遊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願放棄某項旅遊專案的,旅行社可以不退還相應旅遊費用。未按照約定及時參加旅遊專案或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願放棄。

7、意外事件及第三方過錯:對由於交通阻塞等意外事件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旅遊者解決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8、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旅遊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_____協議申請_____。

北京市日遊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一日遊合同

1.旅行社應當向旅遊者提供記載有旅遊路線、景點、餐飲、_____、購物、費用等具體安排的行程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2.旅行社提供的服務未達到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應當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或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3.旅行社應當保證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宜,向旅遊者做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積極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4.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不得超過壹次,並不得安排自費專案、醫療諮詢。安排購物活動超過壹次或安排自費專案、醫療諮詢的,應當按照旅遊費用的200%支付違約金。

5.除約定費用或為滿足遊者特殊需要外,行社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否則除返還相應費用外,還應當支付與相應費用等領的違約金。

6.行社在出發前解除合同的,應當全領返還遊費用,並按照遊費用的50%支付違約金;行社在出發後不得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遊者造成的滯留期間食宿費、返回出發點交通費等實際損失,並按照遊費用的100%此向遊者支付違約金。

7.遊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遊活動,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並對行社給子必要的協助,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行社改變約定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8.旅遊者在出發前解除旅遊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全額返還旅遊費用;旅遊者在出發後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後返還剩餘旅遊費用。

9.旅遊者自願放棄某項旅遊專案的,旅行社可以不返還相應旅遊費用。旅遊者未按照約定及時參加旅遊專案或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願放棄。

10.旅遊者應當對因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責任,包括自身損失以及給旅行社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11.由於交通阻塞等意外事件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千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可以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旅遊者解決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1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或向旅遊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解決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栽協議中請仲栽。

1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旅遊局便民電話:(010)651X0828

旅遊者姓名:______________?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日遊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第一條 定作物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

│        │       │計量│     │   報 酬   │

│  定作物名稱  │  規格型號 │  │  數量  ├────┬────┤

│        │       │單位│     │ 單 價 │ 總 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

└───────────────────────────────────┘

第二條 承攬人提供的材料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

│    │  │     │    │計量│  │  │  報 酬  │

│材料名稱│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數量│質量├───┬───┤

│    │  │     │    │單位│  │  │ 單 價│ 總 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

└───────────────────────────────────┘

第三條 定作人對承攬人提供的材料的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___。

第四條 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樣品、工藝要求等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

第五條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____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的____日內答覆。

第六條 定作人(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

第七條 定作人協助承攬人的事項與要求:_________。

第八條 定作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_________。

第九條 定作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

第十條 定作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點:_________。

第十一條 定作物的驗收標準、方法、期限及地點:_________。

第十二條 承攬人對定作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_________。

第十三條 定作人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承攬人(預付材料費/交付定金)(大寫)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五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及時書面通知承攬人並承擔由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二)_________。

第十七條 定作人違約責任:_________。

承攬人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

│                 │                 │

│      定  作  人     │       承  攬 人     │

│                 │                 │

│定作人(章):   住所:     │ 承攬人(章):   住所:    │

│                 │                 │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

│                 │                 │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

│                 │                 │

│電話:       傳真:     │ 電話:       傳真:    │

│                 │                 │

│開戶銀行:     帳號:     │ 開戶銀行:     帳號:    │

│                 │                 │

│稅號:       郵政編碼:   │ 稅號:       郵政編碼: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