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作經營(以下簡稱“農莊”)事宜達成一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農莊由甲方進行全額投資設立,工商登記性質為個體工商戶,負責人為甲方,由甲方或甲方委派第三人具體負責農莊經營管理。
第二條 在農莊設立及經營過程中,乙方無需投入金錢及實物,但是乙方在農莊設立及經營過程需承擔以下工作:
1、負責協調處理農莊設立及經營過程中與農莊周邊村民、企事業單位之間可能產生的矛盾或糾紛;
2、負責協調處理農莊與工商、環保、稅收等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
3、負責協助農莊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但不享有決策權;
4、其他涉及到農莊的相關事宜。
第三條 合作期限為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 在每一會計年度年終結算後,甲、乙雙方依照2:1的比例對農莊的利潤進行分配。利潤計算方式如下:營業收入扣除成本、房屋租金、員工工資、水電費、招待費、稅收等正常開支(但甲方投入的不動產及裝修不計算折舊成本)。
第五條 農莊如有獲得政府補助金以及農莊被國家徵用、徵收獲得的拆遷補償金都歸甲方個人所有,與乙方無關。合作期滿或中途解除合作關係的,農莊一切投入及固定資產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農莊經營過程中所涉及的商標等智慧財產權均以甲方名義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申報,相關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乙方不享有農莊的經營決策權。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將農莊的經營性質變更為有限公司。
第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多次協商,甲方願意將________________農業生態園建設專案,總體委託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目前除已經施工的木屋鋼架、木屋結構等技術含量較高的工程專案仍由甲方組織施工外,其他土建、道路、園林、農業及相關輔助工程,一併委託給乙方施工。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農業生態園專案的總體規劃,提出若干個建設事項,針對該建設事項,繪製設計圖、施工圖,依照市場行情制定工程預算、工期,製作工程合同。
2、在於乙方簽訂施工合同後,甲方指導乙方施工,監督工程質量和工期,口頭或書面向乙方提出工程整改意見、下達停工通知。
3、甲方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按時支付工程款,兌現獎罰金。
4、甲方按5%的工程合同金額,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組織專案建設工程的管理團隊,紮實管理好每個工程事項的具體施工。
2、在與甲方簽訂土建、道路、苗木、農業等建設工程後,及時組織施工隊伍和相應勞力開展施工。
3、乙方按合同約定,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事項。施工過程中,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
4、乙方應承擔處理好土地流轉、土地糾紛、工程承包等諸多矛盾,避免糾紛給專案建設造成的影響。
(三)、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應本著“早日建成現代農莊,徹底改變四紅面貌”的一致思想,相互配合、協調,共同處理好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
2、透過乙方參與、具體組織管理工程建設,產生一批本土的組織管理人才,為改造、重建合作社組織打下基礎。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真實守信的原則,就甲方與昆明金趙海砂石料礦業銷售公司合作開發之雲南省昆明市東川區阿旺鎮內外中心溝礦山開採工程專案,與乙方進行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約: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專案名稱:土石方剝離、磷礦石開採
2、工程專案地點:雲南省昆明市東川區阿旺鎮內外中山溝。
3、工程量:以實際開採量為準(不限量)。
4、開工日期:
5、施工單價:<1>土石方開挖按每立方人民幣 元計價,含運距在1公里內,如超出一公里,每立方另加元。
<2>磷礦石開採%品位以上每噸挖、裝每噸人民幣 元(含一公里堆場運距),如超出一公里每噸另加 元。
<3>以上單價不含爆破,如需爆破雙方另行協商計價,由乙方負責施工,爆破材料甲方承擔。
6、工程施工內容:本工程為露天開採;廢土、石方、礦石剝離開採,乙方將土、石方、礦石運到採礦區域1公里以內,甲方指定地點堆放。
第二條、計量方式:
礦石開採的方量按噸計算,以過磅單據雙方委派的施工
現場代表簽證為準,雙方簽字生效,土石方按實際方量(測量方)計算,雙方簽字生效。
第三條、結算方式及材料供應:
1、結算方式:每月 日向甲方報量,作為當月結算
基本依據,甲方在次月五日內審定付款。已開採的礦石若甲方未能及時支出,則按方量折算噸位報量,並計入當月工程量結算(甲方每月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以現金支票方式或轉帳方式支付乙方當月已計算總工程款的%,餘款下月付清,以此類推)。
2、以上單價不含稅收,所有稅收由甲方負責。
3、甲方提供現場施工的常用油料、炸料以及火工材料
等。油料按現行市場價計算(油料按市場行情供給)。此油款在每月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除。如以後火工材料以及燃料上漲5%,甲方應隨行就市相應調整乙方的整體施工單價。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施工中乙方施工場地,安排生活場地及裝置停放,檢修場地等。
2、為使本礦山開採施工順利進行,甲方必須處理好政府、公安、國土、林業及當地群眾關係,若遇相關部門干涉及其他現象發生,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承擔乙方機械臺班費用以及誤工費用。
3、甲方要求乙方必須科學管理安全施工,工程上的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任何法律及經濟責任(運輸車輛除外)。
4、因不可抗拒的雨天、雪天等自然災害及當地政府部門安全檢查除外,甲方無故造成乙方施工機械誤工時,甲方按裝載機每臺 元/天,挖機每臺元/天,人員每人元/天,運輸車輛每臺 元/天支付乙方誤工費。
5、甲方因礦石量開採不足等原因需要轉場施工時,雙方協商同意後,轉場費用由甲方全額支付。
6、甲方向乙方提供開採設計方案和施工圖,以便乙方施工和安全生產技術管理。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礦區不準酗酒、鬧事、打架鬥毆;施工過程中,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負,若發生違法亂紀行為,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乙方住宿自理,所有生產、生活用電按供電價予以
支付,採礦作業區內的道路由乙方自行負責維護,新擴建道路由甲方規劃委託乙方施工甲方計量付款。
3、乙方進入現場的所有機械裝置人員實行保險,並文
明施工,嚴格要求司機有效證件上崗,做到遵紀守法,承擔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責任;
4、乙方確保按月發放工人工資及機械費用等,不允許
挪用工程款及拖欠工人工資;
5、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和排程,嚴格
按照甲方的安全質量進度要求施工,施工中嚴格按照相應《施工規範作業》,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護環境。
6、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認可的開採方案採礦施工,不
得隨意採挖,當乙方開採不符合甲方要求時,甲方向乙方提供整改意見,若乙方屢次不改,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賠償甲方損失。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工程款延期支付給乙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乙
方有權處理甲方的礦產資源,其處理單價低於市場行情20%,乙方自行決定,甲方不得干涉,並必須出具相關銷售礦石的一切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列入生產成本由甲方承擔全額支付。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及時提供給乙方開採區域內的合
法手續,及甲方公司有效證件掃描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給乙方存檔,供乙方合法施工,並作為本合同的施工依據。
3、甲方負責當地政府、各級職能部門、當地老百姓的
風俗習慣和社會關係協調,並保證乙方正常施工,負責採區能正常生產,不受任何外界干擾。
第七條、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應賠償守約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履約責任:
簽訂合同後,乙方機械進場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安
全保障人民幣:萬元款項在乙方機械進場施工180天內無重大事故(在五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退還給乙
方(不計息),以後按每月工程款的比例10%扣足人民幣: 萬元為止,到工程結束,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一次性還情乙方的款項,期間不計算息。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
簽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施工完畢,結算帳款後,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施工過程中,未盡事宜,雙
方進行協商,補充完善,簽訂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條款若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有衝
突時,以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為準。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建設、勞動主管部門調解,如調解不成,雙方可向昆明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