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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合同(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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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合同(精選18篇)

電動車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共同拓展市場,充分發揮甲乙雙方的經營優勢,以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組建穩定而有效的市場網路,共同拓展“比德文”品牌的市場份額,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一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 甲方指定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地區比德文電動車產品的獨家經銷商,下稱加盟店。由乙方獨自申請辦理營業執照,與甲方簽訂協議後,專門經營比德文品牌電動車產品,並承擔經營投資及盈虧的行為。

2、 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平方米代理比德文電動車產品,於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銷售量應達到________輛。自簽訂本協議起,乙方有______個月考核期,平均每月銷售額應達到_______輛,考核期沒達標甲方可以提前終止協議,本協議的年限滿後,乙方願意繼續合作,該店在本協議規定年限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經雙方同意後可續簽協議。如本協議終止,乙方在一年內負責業務開展地區的售後服務,甲方有義務按售後服務有關條款配合乙方工作。 甲乙雙方均是獨立經營單位。乙方實行獨資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在業務上接受甲方指導,經營中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協議雙方不存在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乙方不具備代甲方形式再授權的權利,甲方對乙方的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4、 許可乙方在合同期內,在其經營店面內,必須專營甲方授權銷售的比德文品牌電動車,不允許其他廠家的同類產品或仿製產品出現在專賣店內,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區域專賣經銷權。

一、我們的優惠待遇:

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間完成年度進貨額指標,甲方向乙方報銷年度房租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在新的結算年度的前三個月以產品補償的方式在進貨款中進行抵扣(說明:對於已享受過相應優惠或特價政策的訂單,計算業績但不重複返利)。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保證乙方在經銷區域內的經銷權,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在統一發展的原則上,甲方給予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設計、銷售指導、形象宣傳和業務培訓等方面的支援。

2、 甲方根據市場情況需淘汰的產品,應提前通知乙方補充新款產品,所有公司最新推廣款式必須上樣,對必須淘汰之產品,公司要求乙方自行處理。

3、 樣品在公司能夠重新利用的情況下,按樣品金額(除去樣品折扣)按進貨價進行回收。

4、 乙方經銷甲方產品時,店內不得有仿製或同類的產品在本店店中或專賣店出售,嚴守店中或專賣店形象規定,不得隨意改變店內形象。

5、 乙方在本協議所定經銷區域內發展業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周邊地區發展業務(含批發業務),不得跨區域經營,否則甲方可以提前終止協議。嚴禁從其他區域竄入產品經營現象,經查實,立即終止協議,房租不予報銷。

6、 甲方保證產品出廠質量及運輸。

三、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款4、5條時,甲方可停止供貨,並收回代理區域的經銷權。

四、甲乙雙方如發生爭執,可共同協商解決或遞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動車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就甲方授權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市) 縣(市)範圍內,代理銷售 電動汽車及售後服務的全部條款,經充分協商,就相關代理事項達成一致意向,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法律地位

甲方是依 電動汽車生產廠家之授權,在全球範圍內享受產品總經銷商地位,可全球範圍內授權車輛銷售及區域代理商的指定、車輛商標(商號)、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的許可使用。

二、乙方代理區域級代理許可權

1、乙方的代理區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縣(市)轄區內獨家代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設立其他代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加盟費,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

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授權產品的同時,如再經營其他對上述產品有競爭衝擊的同類產品,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以及單方終止其代理資格。

5、在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內,乙方在不違背甲方銷售模式、售價要求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促銷政策,原則上甲方不得干涉。

6、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向甲方交付加盟費 元人民幣(以下均為人民幣),加盟費全款到位後本合同生效,以財務收據為準。

7、自乙方付清全額加盟費之日起,在乙方不出現違約的前提下,甲方根據乙方經營情況,提供加盟費退還、保值等優惠政策。

8、在乙方交納加盟費以及樣車押金全款到位後,提前通知公司具體開業時間,以便公司提供樣車及相應幫助;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甲方經銷的 牌所有電動汽車系列產品。

三、乙方代理期限

1、乙方代理期限為 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加盟費交付日期與合同簽訂日期不同的,仍以合同簽訂之日計算起始日。

2、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續期的,應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代理政策按甲方續期後規定確認。

3、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續約:

(1)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實現最低銷售計劃,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2)已經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並同意執行甲方的續簽政策和制度

4、乙方應該符合下列條件後,甲方方可提供樣車:

(1)具備不小於 平方米的獨立展廳;

(2)具有獨立的售後服務人員;

(3)完全認可甲方產品及代理制度;

(4)具有一定的市場開拓能力;

(5)完全按照本合同附頁標明的“全國連鎖統一門店設計效果圖”進行店面裝潢和佈局。

四、乙方代理商品的價格、供貨方法

1、供貨方式:

A 甲方按制定的全國統一銷售價由乙方付全款供車;

B 甲方按代理價由乙方付全款供車;

C 甲方按制定的全國統一銷售價由乙方客戶預付全款供車;

2、銷售價格: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規定的全國統一市場銷售價格執行(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讓利促銷除外),特殊情況下,可以附加運輸費用;

3、乙方以付全款的形式從甲方處提車的,乙方應將訂車計劃報甲方批准後,將訂車貨款付至甲方財務,在每月 日前甲方與乙方按照利潤表結算當月利潤;

4、如乙方以客戶預定形式推廣銷售代理的產品,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以及其他方式變相加價或減價銷售,不得私自收取貨款(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五、商情報告

1、乙方是 省 (市)縣市場的全權代理,應積極收集本區域客戶資訊,爭取客戶,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

2、乙方有權盡力接受客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並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應盡力向甲方提供商品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三個月需要向甲方寄送一次市場資訊報告;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及代理銷售的價目表、技術檔案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資料。甲方還應將價格產品、銷售情況及付款方式的變化及時通知乙方。

六、推廣、宣傳與廣告

1、甲方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乙方代理的產品,並按照雙方商定的計劃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2、乙方應當執行甲方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釋出廣告;

3、乙方可自行策劃實施針對代理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七、購貨與銷售、運費負擔

1、乙方正常銷售的車輛和客戶預訂車返款(全款到位)的車輛,下訂單時乙方應向甲方發出書面(傳真)訂單統計表,每輛車先支付定金 元(正常訂車),提貨前需將餘款一次性付清後甲方方可發貨。乙方下訂單時,應註明車型、顏色(按甲方色卡標註的顏色和方法下訂單),甲方自收到訂單和定金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保證將乙方所定車輛完成發貨。

(1)甲方收到乙方或客戶全額貨款後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為 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發貨,乙方承擔鐵路貨運或汽車運費等,發貨方式由乙方確定;

(3)甲方在發貨後將運輸單據傳真或郵寄至乙方。貨運時間以貨運單據上註明的時間為準。

2、乙方須在收到貨物後一週內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由甲方予以換貨或退貨;

3、甲方根據零售價與代理價差額向乙方返還利潤,標準如下:

(1)乙方按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銷售價進貨的,甲方按銷售價與代理價的差額向乙方提供利潤。

(2)甲方直接按代理價向乙方供車的,乙方利潤自理。

(3)客戶預訂車返款的客戶,按客戶實付款的 %提留乙方利潤。客戶訂車時先付定金 元到乙方賬戶後,由乙方統一匯入甲方賬戶,自乙方將客戶定金匯入甲方賬戶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保證將車輛發出,發貨日期以貨運單為準,提貨前,乙方需付清餘款。

八、監督、培訓及售後服務

1、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2、乙方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總訂單的財務報表,公司每月 日結算一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承擔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 次的業務培訓。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支付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和食宿費;

4、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售後服務;

5、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客戶登記表,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提供客戶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理性巡檢工作;

6、當客戶提出售後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八小時內給予答覆,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向乙方提供甲方和生產廠家售後服務的熱線電話;

7、甲方發貨時,隨車附贈不低於 元易損件,易損件的更換及常見故障的排除,由乙方的專職售後服務人員完成,重大故障由甲方或甲方安排生產廠家派技術員到乙方維修, 公里內的,48小時內派出服務人員, 公里以外的,三個工作日內派出服務人員;

8、售出車輛屬於嚴重生產質量問題,而需要返廠維修的車輛,往返運費由甲方承擔後與生產廠商結算;屬於乙方保管不當或其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退換貨,或乙方要求調換車型顏色的車輛,往返費用由乙方承擔;

9、代理價與市場價之間的差價中,已包括 元售後服務專項經費,乙方必須確保將該經費全額用於為客戶提供售後服務,否則視為違約。

九、智慧財產權

1、甲方對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標(商號、標誌)、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等有限制和保留的權利;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全國統一連鎖經營門店設計完成展廳裝璜,否則將不予授權;

2、乙方應經常視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代理產品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甲方利益或生產廠商的任何非法行為,應據實向甲方報告。乙方應盡最大努力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幫助甲方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甲方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3、保密: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協議結束時歸還甲方。

十、合同轉讓及變更

1、在本合同有限期內,乙方應當獨立經營代理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將銷售業務的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乙方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3、為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甲方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之內容相牴觸;

4、乙方所訂車輛自交貨日起滿6個月仍未銷售的車輛,屬乙方掌握資訊不準確,可以申請調換其他車型或顏色,但往返運費及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況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並自願承擔違約責任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當事人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8)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3、4款、第十條1、2款約定,甲方要求終止的;

(9)法院、政府等行政行為要求代理商終止營業。

2、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與代理銷售有關的甲方標識及智慧財產權;

3、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複製品。

十二、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甲方規定,跨地區串貨,甲方可根據乙方違規銷售的實際情況處以 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代理權。

2、如乙方低於甲方確定的市場最低價格進行傾銷的,甲方可根據乙方違規銷售的實際情況處以 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代理權。

3、如甲方不能按照承諾如期交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或更正,對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均無權中途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甲方無故單方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的,應按實收乙方款額的 %賠償給乙方作為違約金;乙方無故單方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扣除乙方已付款額的 %作為違約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未違約方損失時,未違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繼續索賠;其它違約事項,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終止的,乙方享受的樣車購車款優惠、銷售超額獎勵政策將不再有效,乙方應返還已享受獎勵的錢款。

十三、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時,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相關情況,並向對方提供相應證明,在雙方共同商議(或由主管機關裁決)後,可根據決議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特別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時,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2、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撤銷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作為合同附件的:產品價格表、銷售計劃表、銷售獎勵政策、加盟費保值政策等,系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特殊原因(非乙方過錯)導致乙方提前停業或提前終止本合同時,甲方給予乙方已付的加盟費享受優惠的退出政策。

5、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產生爭議,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轄;

6、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或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成立,甲方收到乙方交納的全額加盟費後生效;

7、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籤 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 方: 籤 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電動車合同 篇3

甲方:電動車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電動車的市場銷售,維護經銷商和製造商的共同利益,明確營銷原則和雙方責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製造商

“”牌電動自行車製造商———天津市電動車業有限公司。

二、產品名稱

“”牌電動自行車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

三、經銷價格

因涉及商業祕密,產品經銷價格見甲方出具之電動自行車全國統一價格表(另附)。

四、銷售地區及時限

本公司授權乙方為甲方生產“”牌電動自行車省市區(鄉、鎮)的獨家經銷商,時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銷售目標及獎勵政策

(1)、銷售目標:

1、乙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確保經銷區域銷售總量輛,大寫2、乙方連續二個月或累計三個月沒有完成上表所列目標銷量,本協議自動終止。

(2)、乙方首批定貨量為輛,首批定貨的到款時間為年月日前。

六、經銷場地要求

1、乙方展銷甲方產品的專賣店(或經銷點),需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統一形象和材料要求進行裝修。專賣店面積不低於100平方米,經銷點面積不低於50平方米。

2、在取得甲方裝修費用支援的甲方產品專賣店(或經銷點)內,乙方不得展銷其他品牌之同類產品。如經發現,甲方將保留對乙方違約行為的追究權(視具體行為後果處以相應之罰款,直至取消經銷權,終止本協議。

七、促銷及廣告費用規定1、甲方全國性活動,乙方應積極配合並參加。

2、乙方根據本地區市場實際情況提交的促銷活動和廣告宣傳活動方案,均須事先(提前15天)報之服務於該地區的甲方區域經理,填報標準形式的廣告活動審批表,經甲方指定責權人稽核並回復後乙方可實施,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結算方式

1、乙方必須提前訂貨,乙方以現款方式一次性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經甲方財務確認到帳後,在7個工作日內安排發貨。

2、乙方定貨的款式和顏色以及其他特別要求,均須用甲方提供的標準定貨單詳細填寫,並加蓋公章或乙方指定責權人簽字確認後傳真到甲方,甲方將在1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回覆。乙方定單如經甲方確認後,無特殊情況,乙方不得更改訂單內容(包括顏色、款式幾其他)。否則延誤造成產品延遲到貨,以及影響乙方銷售等諸多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運輸及交貨方式

1、甲方的交貨地點:工業園。

2、乙方可自己提貨,也可委託甲方代辦託運(須乙方出具委託書,運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接貨後應及時(在晚於到貨的次日)驗貨,如發現問題必須當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便於甲方及時處理。

4、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有關問題。

十、售後服務

乙方在協議期內銷售甲方“產品”之售後服務,甲乙雙方應完全遵照售後服務協議之條款(售後服務協議另行簽定)。

十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2、

3、

4、

5、

6、

7、

8、

1、

2、

3、

4、

5、

6、

1、 根據市場情況有調整產品價格及銷售政策的權利。 有對各級經銷商日常營銷工作進行指導、考核和處置的權利。 有對經銷商各類廣告宣傳促銷進行規範的權利。 有參與總經銷商篩選經銷商的權利。 若分銷商經營行為違反經銷原則及相關規定,有權對總經銷商進行處置。 根據建立戰略伙伴關係的基本思路,有對經銷商、服務人員提供培訓的義務。 有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及三包政策的義務。 有對產品質量及客戶服務等提供技術諮詢及支援的義務。 有在其所轄區域發展分銷商的權利。 有對分銷商經營行為進行規範和管理的權利。 在製造商限定價格範圍內有調整分銷價格及零售價格的權利。 有向製造商就銷售思路及政策等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有嚴格遵守制造商市場營銷、客戶服務方面有關規定的義務。 有對製造商派駐人員予以尊重和支援的義務。 在合作期內甲方產品的專利、商標、版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為甲方獨家擁有。乙方十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十三、智慧財產權如發現甲方上述智慧財產權遭受侵權,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採取措施保護甲方權益。

2、

3、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有關部門申請或註冊甲方的任何智慧財產權內容,若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經銷協議。乙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必須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智慧財產權進行任何交易。 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十四、關於退貨

1、甲方商品如確有質量問題導致乙方無法實現正常銷售(未銷售的產品1個月內;已銷售使用過的產品1周內),經甲方確認後可以辦理退換貨。但退貨產品必須以書面形式詳細列明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連同問題車輛及時退還甲方,以便甲方儘早檢測確定後為乙方及時沖帳或補發同類型合格產品。

2、乙方因商品滯銷(屬經營者自身問題)要求甲方予以調價,甲方有權拒絕。

3、乙方因商品滯銷(專指因甲方新產品上市等原因造成)要求甲方予以調價,甲方有權拒絕。 十五、特別約定

1、凡是甲、乙雙方的傳真件(乙方的訂貨單、簽收的交貨單或收貨單,甲方發出的商品價格書面通知,各類審批表等)都視為本協議內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不得答應甲方業務及服務人員在乙方處借貸現金(含

貸款)、各類有價物品等。未經甲方蓋章及指定責權人簽字認可的任何書面材料、單據以及口頭承諾等一律無效,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在其非經銷區域範圍內發生竄貨現象,經甲方或第三方查實後,處以乙方每輛500元的額度罰款,罰款補償於被竄貨的第三方。如發現兩次竄貨以上,一經查實,公司將強制性取消其經銷權。

4、本經銷協議終止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7天內將專賣店、經銷店中有關甲方的商標圖案等標誌拆除,乙方應無條件執行。

十六、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中任意一款均為違約。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後,違約方仍未改正,守約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2、乙方未經甲方指定責權人同意,拖欠甲方貨款,按所欠貨款總額,以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要求賠償全部貨款及相應損失的權利。

3、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及解約手續。甲方產品在乙方地區的產品售後服務,在甲方或第三方沒有承接該地區的售後服務工作之前,乙方有責任繼續做好該地區的產品售後服務工作,直到甲方或第三方承接該地區的售後服務工作為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連續二個月或累計三個月未完成雙方制定的月度目標銷量,甲方有權取消經銷資格。十七、所有支援(廣告裝修)等不予以現金形式支付,待落實完畢後按協議內容作為貨款抵充。

十八、協議的終止

1、協議期滿或協議期內一方違約或雙方一致同意不再繼續合作,可終止合作。

2、為保障經銷商利益和維護市場秩序,因經銷商無力經營,經制造商或原經銷商找到合適的當地新經銷商的前提下,在製造商確認包裝完整、產品合格(出廠期1個月以內的貨物),製造商承諾予以退貨。自經銷商至製造商廠內或就近指定地點的運費由經銷商承擔。製造商按結算金額的5%收取手續費。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經制造商驗收確認無誤後,予以退款。

3、因產品質量在三包範圍內的保修、維修事宜,在產品保修卡中予以明確。

4、中途終止協議的,不再享受公司任何政策,已簽訂的合約約定也不再生效。

十九、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和糾紛由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法院管轄。

二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生效後,雙方簽署的相關檔案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本協議在乙方執行第五條第(2)款後自動生效,否則協議自動解除。 二十三、本協議的簽署地:電動車業有限公司。

二十四、甲方指定責權人為銷售部最高職位者。

二十五、補充協議

甲方:(章) 乙方:(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電動車合同 篇4

甲方:立馬車業有限公司南寧分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為共同開拓“立馬”電動車市場,本著認真負責,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立馬”電動車系列產品 省 地區/市 縣/市代理商,乙方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經營。

二、產品價格:甲方所制定的產品價格為離岸價,具體價格見甲方所指定的產品價格表。甲方如需調整市場價格,應提前通知乙方。

三、付款方式:甲方實行款到發貨的政策,發貨數量應與乙方實際到款額所值產品數量相同。

四、代理保證金: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須將保證金打到甲方的賬戶,省級代理保證金萬元,地區級代理保證金萬元,縣市級代理保證金萬元,代理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返回給乙方。

五、合同實施:乙方須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內落實定貨計劃,並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款到三日內發貨,乙方如在7天后沒有實際落實合同,甲方有權利視其違約,並取消合同。

六、運貨方式:甲方代理運輸,乙方承擔運輸費用。

七、量化指標:甲方對乙方實行銷售量化指標,乙方首次發貨不得低於 輛,乙方年總髮貨量不得低於乙方完成甲方的銷量指標後,甲方予以獎勵(見補充部分)。乙方連續三個月銷量不達標,或者一個月內沒有進貨,甲方有權利取消乙方的代理權。 八、售後服務:乙方必須完成本區域內的售後服務工作,甲方也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售後服務工作,雙方在附件中籤定售後服務協議,乙方不按本合同和售後服務協議及甲方規定的售後服務要求,從事售後服務工作,致使消費者投訴的,

經甲方核實,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擁有“立馬”電動車的相關智慧財產權,乙方保證在其經營活動中,不得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形象,甲方保證為乙方提供銷售計劃中充足的貨源,向乙方提供產品的有關技術資料,指導乙方按照甲方的標準佈設專賣店和形象專櫃,甲方派遣業務人員,在市場匯入期間協助乙方完成銷售布點及員工培訓工作;甲方有權對乙方銷售渠道進行監控,有權盤點乙方庫存,甲方提供全國統一的廣告和促銷支援,提供產品的樣本圖片等宣傳品,乙方市場如需超出甲方計劃的促銷活動,在得到甲方的許可,另行協議確定後方可實行,費用部分由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擁有“立馬”電動車在本區域內的經銷權,以區域代理商的名義進行宣傳。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直接和間接的向其它市場竄貨,如有發生,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已經核實,甲方將對乙方處於竄貨總量的平均每臺車1000元的處罰。乙方擁有優先經銷甲方新產品的權利,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迅速組織銷售隊伍,以統一的“立馬”品牌標識完成終端布點工作,乙方有義務保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如有發現有侵權行為,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須作好每月的銷售明細表及下個月的要貨計劃,以便甲方做好生產安排,乙方有義務儲存客戶檔案,並作好客戶回訪工作,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其客戶名單及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市場銷售動態和競爭對手詳細情況,以便甲方做相應的對策,乙方提供的資訊如在甲方經營活動中起到特殊的效果,甲方應予以獎勵。

十、合同終止:雙方在合同期滿後,合同自然終止,雙方應結清所有的賬務,在相同的條下,乙方有優先的代理權,一方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應及時通知對方,要求終止合同,另一方在取得有關管理機構證明後,應給予對方諒解,雙方在完成賬務結算兩訖後,方可終止合同。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在經營期間若雙方發生異議,需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無效,由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從 年月日至 年 月日,合同期限為年,在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另行簽定新的合同。

十三、乙方只限於經營甲方生產的品牌,不得經營其它品牌,凡經發現後,經甲方核實將取消甲方給予的任何政策及取消甲方授予的乙方經營區域代理權。

十四、本合同7頁,含“代理合同”三頁:附件一:“售後服務協議”三頁,另附“產品價格表”一份。本合同一式二份,未詳之處,經雙方協商後增補,並視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甲方:立馬車業有限公司南寧分公司(蓋章) 乙方: (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簽約地:南寧 地 址:

聯絡電話:0771—2412869 聯絡電話:

傳 真:0771—2866808 傳 真:

郵政編號: 郵政編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年月日 年月日

電動車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身份證號碼:地 址:

就甲方授權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市) 縣(市)範圍內,代理銷售電動汽車及售後服務的全部條款,經充分協商,就相關代理事項達成一致意向,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法律地位

甲方是依 電動汽車生產廠家之授權,在全球範圍內享受產品總經銷商地位,可全球範圍內授權車輛銷售及區域代理商的指定、車輛商標(商號)、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的許可使用。

二、乙方代理區域級代理許可權

1、乙方的代理區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縣(市)轄區內獨家代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設立其他代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加盟費,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賠償。

3、乙方嚴禁跨區域串貨經營,經甲方警告或處罰後仍拒不改正的,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自動終止。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授權產品的同時,如再經營其他對上述產品有競爭衝擊的同類產品,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以及單方終止其代理資格。

5、在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內,乙方在不違背甲方銷售模式、售價要求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促銷政策,原則上甲方不得干涉。

6、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向甲方交付加盟費 元人民幣(以下均為人民幣),加盟費全款到位後本合同生效,以財務收據為準。

7、自乙方付清全額加盟費之日起,在乙方不出現違約的前提下,甲方根據乙方經營情況,提供加盟費退還、保值等優惠政策。

8、在乙方交納加盟費以及樣車押金全款到位後,提前通知公司具體開業時間,以便公司提供樣車及相應幫助;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甲方經銷的 牌所有電動汽車系列產品。

三、乙方代理期限

1、乙方代理期限為 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加盟費交付日期與合同簽訂日期不同的,仍以合同簽訂之日計算起始日。

2、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續期的,應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代理政策按甲方續期後規定確認。

3、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續約:(1)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實現最低銷售計劃,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2)已經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並同意執行甲方的續簽政策和制度。

4、乙方應該符合下列條件後,甲方方可提供樣車:

(1)具備不小於 平方米的獨立展廳;

(2)具有獨立的售後服務人員;

(3)完全認可甲方產品及代理制度;

(4)具有一定的市場開拓能力;

(5)完全按照本合同附頁標明的“全國連鎖統一門店設計效果圖”進

行店面裝潢和佈局。

四、乙方代理商品的價格、供貨方法

1、供貨方式:

a 甲方按制定的全國統一銷售價由乙方付全款供車;

b 甲方按代理價由乙方付全款供車;

c 甲方按制定的全國統一銷售價由乙方客戶預付全款供車;

2、銷售價格: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規定的全國統一市場銷售價格執行

(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讓利促銷除外),特殊情況下,可以附加運輸費用;

3、乙方以付全款的形式從甲方處提車的,乙方應將訂車計劃報甲方

批准後,將訂車貨款付至甲方財務,在每月日前甲方與乙方按照利潤表結算當月利潤;

4、如乙方以客戶預定形式推廣銷售代理的產品,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以及其他方式變相加價或減價銷售,不得私自收取貨款(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五、商情報告

1、乙方是 省 (市)縣市場的全權代理,應積極收集本區域客戶資訊,爭取客戶,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

2、乙方有權盡力接受客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並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應盡力向甲方提供商品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三個月需要向甲方寄送一次市場資訊報告;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及代理銷售的價目表、技術檔案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資料。甲方還應將價格產品、銷售情況及付款方式的變化及時通知乙方。

六、推廣、宣傳與廣告

1、甲方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乙方代理的產品,並按照雙方商定的計劃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2、乙方應當執行甲方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釋出廣告;

3、乙方可自行策劃實施針對代理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七、購貨與銷售、運費負擔

1、乙方正常銷售的車輛和客戶預訂車返款(全款到位)的車輛,下

訂單時乙方應向甲方發出書面(傳真)訂單統計表,每輛車先支付定金元(正常訂車),提貨前需將餘款一次性付清後甲方方可發貨。乙方下訂單時,應註明車型、顏色(按甲方色卡標註的顏色和方法下訂單),甲方自收到訂單和定金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保證將乙方所定車輛完成發貨。

(1)甲方收到乙方或客戶全額貨款後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為 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發貨,乙方承擔鐵路貨運或汽車運費等,發貨方式由乙方確定;

(3)甲方在發貨後將運輸單據傳真或郵寄至乙方。貨運時間以貨運單據上註明的時間為準。

2、乙方須在收到貨物後一週內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由甲方予以換貨或退貨;

3、甲方根據零售價與代理價差額向乙方返還利潤,標準如下:

(2)甲方直接按代理價向乙方供車的,乙方利潤自理。

(3)客戶預訂車返款的客戶,按客戶實付款的%提留乙方利潤。客戶訂車時先付定金 元到乙方賬戶後,由乙方統一匯入甲方賬戶,自乙方將客戶定金匯入甲方賬戶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保證將車輛發出,發貨日期以貨運單為準,提貨前,乙方需付清餘款。

八、監督、培訓及售後服務

1、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電動車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電瓶,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時間。

1、起租時間: 年 月 日;

2、退租時間: 年 月 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電瓶時,應當把原有的舊電瓶抵押在甲方處。甲方對乙方的舊電瓶有處置權,租用結束時,甲方租給乙方的電瓶歸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處的電瓶歸甲方所有。沒有舊電瓶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元。 乙方提前退租時,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1天租金10元人民幣、3天租金20元人民幣、7天租金30元人民幣、半個月租金40元人民幣、1個月租金60元人民幣、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幣、六至八個月120元,九至十個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個月算一年,租用時間不足整數月的,按整月計算.)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 的電瓶每天 元,一年 元。

2、在約定退租時間收回甲方為乙方電動車裝的線上修復主機。乙方付給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電瓶,退還押金。

3、甲方在租賃期間內,應保證電瓶的正常使用。竭誠為乙方更換電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務費5元。

4、乙方電瓶因充電不小心而漲鼓的把電瓶報廢的,甲方可以為乙方更換好的電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賃費 元。同時提供一組舊電瓶給甲方作為抵押或交押金 元。

2、租賃期滿後,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及時將線上修復主機退還給甲方。

4、沒舊電瓶抵押的,退租時,所租賃的電瓶,線上修復主機無丟失、無人為損壞情形,有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電瓶的全部押金;

五、特別約定

1、先交租金後用電瓶。租賃期滿後,如果乙方24小時內沒有向甲方續交租金,則視為合同終止,押金全部歸甲方所有,電瓶歸乙方所有。從此甲乙雙方再無任何瓜葛。合同終止後甲方對該電瓶沒有任何維護及修理的義務,該電瓶如果需要維護及修理,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相應的維護及修理的費用。

2、在租賃期間內,如果所租賃的電瓶被乙方丟失,則視為合同終止,押金及租金全部歸甲方所

3、甲方發現電瓶被乙方人為損壞時,可以拒絕繼續為乙方提供服務,中止本合同,“人為損壞”的定義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的內容:

1)電瓶外殼及正負極耳遭受螺絲刀等尖銳器具故意刮傷、劃傷、刺傷,甚至於故意把正負極耳剪斷撬壞。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撕毀保修封條往電瓶內部灌裝自來水等任何液體及沙石泥巴木頭鐵釘等任何固體。

3)使用不合格的充電器、有故障的充電器甚至於使用大功率充電器對所租賃電瓶進行長時間強行充電,導致所租賃的電瓶鼓包毀壞。

4)所租賃的電瓶裡的電用完後,超過24小時不給電瓶充電導致電瓶因內部嚴重硫化而毀壞。

6、甲方將除錯正常的電瓶租賃給乙方使用後,在租賃期內只對所租賃的電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維護、修理、更換等服務。甲方對下列事件不負任何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的經濟責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藉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賃的電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經濟補償.

1)乙方利用所租賃的電瓶從事包括但不僅限於偷盜等任何的違法犯罪活動導致電動車被公安機關或他人扣押或沒收。

2)乙方的電動車及充電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導致所租賃的電瓶無法正常使用。

3) 電動車若發生包括但不僅限於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甲方概不負責,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本人或他人對電動車進行維護、修理甚至毀壞所產生的任何費用 及損失。此事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甲方概不負責,所產生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儲存一份。。雙方簽字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車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聯絡電話:

租賃時間:起租 月 日 還 月 日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並對承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進行合理審查。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費用。

5、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6、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租賃車輛,自覺承擔租賃後車輛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例如: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 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車沒有上牌,甲方提供電車發票已證明電車的正規來源,租借結束時退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車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基礎上訂立如下電動車代購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方便部門員工工作,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甲方為乙方代購電動車一輛,(小寫)2500.00 元。雙方就甲方提供乙方相關電瓶車事宜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二條 該電動車同時配備鉛酸電池2套,乙方領用電動車後,負責電動車的日常使用、維護、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乙方入職培訓並考試合格後,由配送部資產管理員與乙方簽定本協議並領取電動車。領取後,乙方自行辦理電動車牌照,甲方負責提供辦理牌照所需的各項手續,乙方不及時辦理牌照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丟失處理:因乙方原因導致車輛丟失的,由乙方對該車輛的剩餘價值進行賠償後,公司另行發給新的車輛以便蛋糕配送工作的正常執行。剩餘價值指該車輛總價值減去乙方領取車輛後甲方已經逐月扣除的款項和之後的價值。

第五條 電動車相關費用處理:車款由甲方先行全額墊付,乙方領用電動車後,每月向甲方償還購買電動車費用500元,乙方償還的電動車費用累計達到2500元后,該電動車歸乙方所有。乙方償還的電動車費用未達到2500元之前,乙方領用的電動車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 乙方未償還完該電動車購買費用之前離職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月300元的電動車使用費,之後,甲方退還乙方前期已償還的各項費用,該電動車歸甲方所有,或者,乙方將該電動車的各項未償還差額交納完畢,且甲方不再收取電動車使用費,該電動車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乙方在因使用電動自行車給他人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人身傷害,均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和其他的法律責任;如乙方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八條 乙方需嚴格遵守上海地區交通規則,不得騎車帶人,不得違規逆行。乙方使用電動車發生的交通違法的相關費用,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所有權歸甲方期內,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車輛用於工作以外的私人用途。

第十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開始實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

電動車合同 篇9

甲方(採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商/生產商):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有意向乙方採購具有相同特徵且可能重複採購的商品,雙方擬長期合作,簽署本框架協議後根據本協議進行訂單式採購。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利互惠、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責權關係,雙方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 採購商品名稱:電動車,詳細規格型號以甲方採購訂單為準。

第二條 採購商品數量

1、交貨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商品安全運至甲方指定倉庫,商品在交給甲方前的損毀、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2、運輸方式:乙方自備運輸工具負責送貨,運輸費用和運輸保險費用等送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按照甲方訂單規定的時間交貨,交貨時間是指乙方貨物實際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的時間。

4、交貨應附送貨單,並在送貨單上註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單位及價格等,並加蓋乙方公章或由送貨人員(需持乙方蓋章的授權委託書)簽字確認。

第三條 商品價格及貨款結算:

商品價格:以簽訂合同時經甲方確認的乙方提供的報價單為準。商品價格波動系市場經濟固有規律不得作為乙方單方調價之依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車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雙方共同做好________線電動車銷售、售後服務工作,維護市場營銷秩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確保乙方為___________市區域內獨家經銷,本公司在此區域內不設第二家經銷,如發生同類產品由其它區域向乙方區域供銷,由乙方提供確實證據,甲方按規定向乙方補償_____元/輛。

2.甲方保證款到指定帳戶後七天內發貨,並不斷推出新品、精品,以保證乙方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和求得較好的經營利潤,甲方提供必要的廣告宣傳資料。

3.甲方嚴格質量管理,並嚴格履行產品承諾,協助乙方做好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4.甲方提供乙方三包件,按甲方廠價配件價格__________配件,用於三包配件調換,在甲方規定以外的配件和易損壞的不予退換,由乙方自行購買。

5.乙方保證專銷_____線電動車一個品牌,如有銷售其它廠家品牌電動車,甲方有權不提供三包配件,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6.甲、乙雙方實行出廠基礎價結算(不含稅價),運費由乙方自理,(也可委託甲方代辦運輸,提貨地點在甲方倉庫,如有缺貨,甲方負責追查)。

7.服務中一年內,每月銷量_____輛,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售後服務週轉電動車一輛,銷量數超每月_____輛另加服務電動車一輛。

8.乙方所轄區域,空白點連續兩個月無_____線電動車銷售或連續兩個月沒完成合同數量平均指標的,甲方有權將空白區域另找經銷代理,乙方對該區域經銷權亦自動失去。

9.乙方確保全年合同期內銷售_____線電動車系列每月_____輛,全年______輛。

10.乙方應負責具有備售前、售中、售後服務及相關問題的處理能力,積極、穩妥、方便、及時地幫助使用者解決實際問題,確因產品質量所異議引起的投訴及法律糾紛,嚴格按照產品三包規定及有關售後服務三包配件和相關的手續進行操作,並及時反饋相關資訊,為甲方提供產品改進依據。

11.乙方在甲方倉庫高的配件,必須符合甲方三包規定進行以舊換新,不到位的配件先交同等價值資金,乙方如欠配件款必須在一個月內與甲方結清。

12.乙方零售在所銷售電動車過程中,必須給使用者安裝、除錯、填妥三包手冊,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嚴禁原包裝串裝,否則由此造成的惡性竄車責任由乙方單位負責並處以罰款_____元/輛,情節嚴重的取消經銷資格。

13.乙方必須將每月至_________日止的銷售數量、車型、庫存在30日之前按時傳真至甲方銷售公司,以便了解市場銷售情況及動態,及時反饋當地____線電動車競爭車型和價格。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如甲乙雙方終止合同,雙方及時進行財務清算,並結清在合作期間的一切財務往來貨款。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因市場變化需要進行調整,雙方另行協商,並及時產生相關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四、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糾紛產生,雙方不能解決時,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五、本合同解釋權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電動車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電動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電動車的型號規格: 。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數量: 臺。

車輛價款:¥ 元,

大寫 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1. 合同簽約,乙方需預交30%車款訂金。

2. 車輛交接當天乙方支付剩餘車款。

3. 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質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期限: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 乙方自提 □ 甲方送車上門 □

3.交車地點:

4.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第六條、關於售後服務的約定:

1.關於主要零部件(控制器、線束、後橋、減震、電機、等)總成的保修期限為一年,易損件保修期三個月。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提供零部件,供乙方維修。

3.由於使用、保養不當或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在甲方以外的其它地方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5%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5%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應向本合同的簽約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車合同 篇1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出賣人現將______________車轉讓於買受人,

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1、該電動車目前已行駛14000公里,車況已由買受人認可,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2、該電動車轉讓後出現的一切問題(維護修理或被盜等)與出賣人(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3、該電動車轉讓後,買受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出賣人無關,

4、該電動車轉讓後,買受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出賣人無關。

5、協議規定該電動車只能買受人本人使用,買受人不得轉賣(轉借)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買受人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車合同 篇13

售車方(甲方): 身份證號: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甲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藍色於___月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交易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 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二) 該電瓶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損壞、維護修理或被盜)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三)該電瓶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四)該電瓶車在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之前,售車方(甲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購車方(乙方)無關;

(五) 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時間: : : ,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各條款。

售車方(甲方)簽字: 購車方(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電動車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為了雙方共同做好利捷電動車銷售、售後服務工作,維護市場營銷秩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確保乙方為___________市區域內獨家經銷,本公司在此區域內不設第二家經銷,如發生同類產品由其它區域向乙方區域供銷,由乙方提供確實證據,甲方按規定向乙方補償300元/輛。

2、甲方保證款到指定帳戶後七天內發貨,並不斷推出新品、精品,以保證乙方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和求得較好的經營利潤,甲方提供必要的廣告宣傳資料。

3、甲方嚴格質量管理,並嚴格履行產品承諾,協助乙方做好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4、乙方保證專銷利捷電動車一個品牌,如有銷售其它廠家品牌電動車,甲方有權不提供三包配件,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5、甲、乙雙方實行出廠基礎價結算(不含稅價),運費由乙方自理,(也可委託甲方代辦運輸,提貨地點在甲方倉庫,如有缺貨,甲方負責追查)。

6、服務中一年內,每月銷量30輛,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售後服務週轉電動車一輛,銷量數超每月50輛另加服務電動車一輛。

7、乙方確保全年合同期內銷售利捷電動車系列每月_____輛,全年______輛。

8、乙方應負責具有備售前、售中、售後服務及相關問題的處理能力,積極、穩妥、方便、及時地幫助使用者解決實際問題,確因產品質量所異議引起的投訴及法律糾紛,嚴格按照產品三包規定及有關售後服務三包配件和相關的手續進行操作,並及時反饋相關資訊,為甲方提供產品改進依據。

9、乙方在甲方倉庫的配件,必須符合甲方三包規定進行以舊換新,不到位的配件先交同等價值資金,乙方如欠配件款必須在一個月內與甲方結清。

10、乙方零售在所銷售電動車過程中,必須給使用者安裝、除錯、填妥三包手冊,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嚴禁原包裝串裝,否則由此造成的惡性竄車責任由乙方單位負責並處以罰款1000元/輛,情節嚴重的取消經銷資格。

11、乙方必須將每月至25日止的銷售數量、車型、庫存在30日之前按時傳真至甲方銷售公司,以便了解市場銷售情況及動態,及時反饋當地利捷電動車競爭車型和價格。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如甲乙雙方終止合同,雙方及時進行財務清算,並結清在合作期間的一切財務往來貨款。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因市場變化需要進行調整,雙方另行協商,並及時產生相關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四、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糾紛產生,雙方不能解決時,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電動車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了雙方共同做好利捷電動車銷售、售後服務工作,維護市場營銷秩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確保乙方為___________市區域內獨家經銷,本公司在此區域內不設第二家經銷,如發生同類產品由其它區域向乙方區域供銷,由乙方提供確實證據,甲方按規定向乙方補償300元/輛。

2、甲方保證款到指定帳戶後七天內發貨,並不斷推出新品、精品,以保證乙方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和求得較好的經營利潤,甲方提供必要的廣告宣傳資料。

3、甲方嚴格質量管理,並嚴格履行產品承諾,協助乙方做好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4、乙方保證專銷利捷電動車一個品牌,如有銷售其它廠家品牌電動車,甲方有權不提供三包配件,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5、甲、乙雙方實行出廠基礎價結算(不含稅價),運費由乙方自理,(也可委託甲方代辦運輸,提貨地點在甲方倉庫,如有缺貨,甲方負責追查)。

6、服務中一年內,每月銷量30輛,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售後服務週轉電動車一輛,銷量數超每月50輛另加服務電動車一輛。

7、乙方確保全年合同期內銷售利捷電動車系列每月_____輛,全年______輛。

8、乙方應負責具有備售前、售中、售後服務及相關問題的處理能力,積極、穩妥、方便、及時地幫助使用者解決實際問題,確因產品質量所異議引起的投訴及法律糾紛,嚴格按照產品三包規定及有關售後服務三包配件和相關的手續進行操作,並及時反饋相關資訊,為甲方提供產品改進依據。

9、乙方在甲方倉庫的配件,必須符合甲方三包規定進行以舊換新,不到位的配件先交同等價值資金,乙方如欠配件款必須在一個月內與甲方結清。

10、乙方零售在所銷售電動車過程中,必須給使用者安裝、除錯、填妥三包手冊,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嚴禁原包裝串裝,否則由此造成的惡性竄車責任由乙方單位負責並處以罰款1000元/輛,情節嚴重的取消經銷資格。

11、乙方必須將每月至25日止的銷售數量、車型、庫存在30日之前按時傳真至甲方銷售公司,以便了解市場銷售情況及動態,及時反饋當地利捷電動車競爭車型和價格。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如甲乙雙方終止合同,雙方及時進行財務清算,並結清在合作期間的一切財務往來貨款。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因市場變化需要進行調整,雙方另行協商,並及時產生相關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四、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糾紛產生,雙方不能解決時,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電動車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電動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電動車的型號規格:數量價格以實際發生交易為準,憑增值稅專用發票結算,本購銷合同本著長期合作的原則,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年內有效,實際購銷車輛乙方公司在__________。

第二條付款方式:

甲方提供發票和車輛交付使用簽收之日起__________個月內轉賬至甲方賬戶。

第三條數量與價款: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甲方向乙方墊資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1.提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銷售發票、合格證。

4.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第六條關於售後服務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為__________年,具體時間由每臺車電池表面保修時間為準。

2.由於使用、保養不當或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在甲方以外的其它地方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3、全新蓄力電池在保修期間內沒有鼓包、破裂、(非人為因素)均可享受一年包換。

4、全新電動車電機線圈(不含霍爾元件)、控制器、充電器(非人為因素)保修__________年。

5、如有保修配件快遞至甲方,甲方再快遞寄回乙方。

6、雙方另有約定,則按約定具體內容執行。

7、易損件、消耗品不予三包如下:

使用者自行改裝、拆修造成損壞,以及自行分解,使故障原始狀態破壞,無法進行技術鑑

定和分析的古故障(保險絲、燈泡、剎車皮、剎線、減震前叉襯套、各種軸承、輻條、

腳踏皮、鞍座面、保險桿、輪胎)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每日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5%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應向本合同的簽約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第九條其他

1.如乙方需要從甲方購置電瓶車所用充電機,甲方應承擔充電機的保修義務(期限與電瓶車保修年限一致)。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電動車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電動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電動車的型號規格: 。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數量: 臺。

車輛價款:¥ 元,

大寫 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1. 合同簽約,乙方需預交 %車款訂金。

2. 車輛交接當天乙方支付剩餘車款。

3. 運費、包裝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質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期限: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 乙方自提 □ 甲方送車上門 □

3.交車地點:

4.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銷售發票、車輛使用說明書和保修卡。

5.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第六條、關於售後服務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為一年。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由甲方進行維修和保養。

3.由於使用、保養不當或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在甲方以外的其它地方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5%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5%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應向本合同的簽約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第九條、其他

1.如乙方需要從甲方購置電瓶車所用充電機,甲方應承擔充電機的保修義務(期限與電瓶車保修年限一致)。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動車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電動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電動車的型號規格:奧美達14寸48V鋰電 。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數量: 15臺。

車輛價款:¥2399元,

大寫叄萬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1. 合同簽約,乙方需預交30%車款訂金。

2. 車輛交接當天乙方支付剩餘車款。

3. 運費、包裝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質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期限:自訂車之日起7日內全部交齊。

2.交車地點:甲方根據乙方要求送到乙方指定地點。

3.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銷售發票、車輛使用說明書和保修卡。

4.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第六條、關於售後服務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為一年。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由甲方進行維修和保養。

3.由於使用、保養不當或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在甲方以外的其它地方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5%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應向本合同的簽約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為長期購銷合同,自20xx年6月25日至20xx年6月24日止;自行車型號甲方隨乙方要求進行變更,乙方應提前3天進行通知。

2.如乙方需要從甲方購置電瓶車所用充電機,甲方應承擔充電機的保修義務(期限與電瓶車保修年限一致)。

3.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5.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6.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