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內容:
根據《______關於人才引進的暫行辦法》,經各研究所(中心)申報、推薦,人事處稽核,院人才引進評審小組評審、院領導批准,甲方同意按照人才引進的方式接收乙方來院工作,並按照規定標準享受有關待遇。現雙方共同簽訂工作協議如下:
1.甲方接收乙方到工作。
2.甲方按照有關規定,自報到之日起付給乙方勞動報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按照院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福利待遇。
3.乙方到甲方工作後,要熱愛本職工作,履行並完成崗位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對方有權要求其賠償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在甲方考核合格的基礎上,乙方應保證在甲方工作滿3年。工作滿3年,如果乙方提出工作調轉申請,甲方可協助辦理調轉手續,已經享受的福利待遇歸乙方所有。
6.由於乙方原因,乙方工作不滿3年申請離職或不能履行崗位職責及完成崗位目標, 由所在單位提前解聘的, 乙方須向甲方繳納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違約金=[安家費+科研啟動費(轉化為固定資產部分除外)] *(3*實際工作時間)/3+已領取的住房貨幣化補貼
7.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乙方簽署《聘用合同》的,按《聘用合同》辦理。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所在研究所(中心)各一份,本協議由雙方當事人同時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用人單位簽字: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1 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甲乙雙方在專案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生產經營中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承包合同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2 本協議書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和檔案制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5《雲南省安全生產條例》
2.6 昆鋼控安[20__]92號《外委工作安全管理規定(試行)》 3 承包內容(範圍)及合同金額:合同金額:___ 元(大寫:_______ )
4 承包期限:___ 年 ___月___ 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
5、甲方責任和權利
5.1 要求乙方提交承攬該專案應具備的相關資質影印件備查。
5.2 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網路、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事故應急預案、安全規程、安全管理負責人名單及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特種裝置檢驗報告及安全使用許可證、作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合格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
5.3 向乙方提供昆鋼公司及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考核辦法,按照昆鋼公司勞務用工安全教育培訓要求,負責組織對功能承包單位用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取得昆鋼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證。根據各個具體的施工專案,組織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應採取的各項安全措施,提供作業範圍地下、上方和相鄰關係可能影響施工安全的資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 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甲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5.5 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備案,便於協助支援乙方執行。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未落實的有權停止生產作業,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5.6 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並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見。對不按期完成隱患整改的,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對違章行為有權制止,並根據具體情況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5.7 甲方發現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場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時,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產作業,撤離現場作業人員,待隱患整改完畢,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才能恢復生產。
5.8 甲方按其監管職責配合地方政府、上級部門對乙方在合同約定作業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督促乙方按調查組要求落實整改工作,未經調查組批准,不得同意乙方恢復生產。
5.9 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承包單位之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互助協作關係。
5.10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強行生產作業。
5.11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12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在甲方區域內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風、水、電、汽等動力能源,並負責指定接點。
5.13 乙方人員在該專案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負有責任的,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範圍,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6 乙方責任和權利
6.1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是乙方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責任。
6.2 乙方對承包期內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設計、管理、資金、技術、裝置、設施和人員)實行自主管理,對生產現場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6.3 乙方負責將相關安全資質證照影印件交甲方備案,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並保證從甲方承攬的工程專案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
6.4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圍繞本工程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標準。
6.5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6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6.7 乙方必須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6.8 乙方用工必須符合國家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的有關規定。
6.8 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為在高危行業崗位或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9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所屬從業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並建立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檔案備查。對所屬從業人員經常性進行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並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本作業區域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範措施及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6.10 乙方必須為所屬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勞動工具、勞動防護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證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職業衛生標準。
6.11 乙方必須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所屬從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依法對用工職業危害後果負責。職業健康檢查費由乙方承擔。
6.12 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3 乙方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設施裝置和器材,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將評審釋出的應急預案交甲方備案,便於配合救援。
6.14 乙方必須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隱患;發現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並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隱患情況及措施落實情況。
6.15 乙方負責對所屬區域內的各級危險源點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6 乙方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生產現場前進行查驗,確保符合作業安全要求。
6.17 乙方投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特種裝置,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定期監督檢驗合格,並將《檢驗報告》和《安全使用許可證》影印件送甲方備查。
6.18 生產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和管理,杜絕“三違”行為。
6.19 乙方必須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起重機械、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根據作業要求安排相關管理責任人進行管理。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6.20 乙方必須根據具體施工專案、不同生產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定期對生產現場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防範措施,作為本協議附件報甲方備案。生產現場暫時停止生產作業的,乙方必須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21 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風、水、電、汽等動力能源,必須到甲方指定地點搭接,保持規範,不得到指定點以外的其它地點隨意私拉亂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亂動自己所承擔專案範圍以外的裝置、工具及設施。
6.22 乙方指派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與甲方協調承包專案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23 乙方必須接受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
6.24 乙方工作需要外協時,必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按照本協議5.1和5.2條的規定對外協方的相應資質進行稽核合格後,必須與外協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後,方可進行。在協助工作開始和完成之前,乙方必須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生產安全。
6.25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向甲方報告。事故發生後,乙方應根據事故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級別,立即搶救傷員,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謊報。
6.26乙方人員在該專案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範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7 安全工作考核
7.1 甲方向乙方收取 元的安全保證金作為對乙方違反昆鋼公司和甲方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考核的費用。如發生考核,乙方應在被考核後補足保證金數額,確保在協議有效期限內安全保證金數額不變。協議有效期滿後,甲方全額返還保證金。
7.2 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昆鋼公司和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7.3 乙方出現“三違”行為的,按昆鋼公司和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8 、協議效力
8.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8.2 本協議與工程專案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專案承包合同一致。
9 其他: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昆鋼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執一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研究設計院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研究設計院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男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鄭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聯絡方式 /座機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設計、工程監理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甲方有關制度規定的工作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週六、週日 。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有關制度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5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甲方薪酬管理制度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市最低生活費標準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河南省、鄭州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河南省、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甲方有關制度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國家、地方有關規
定及甲方有關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如乙方屬涉密人員,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簽的,乙方應當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執行脫密期。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①提供不真實的應聘資料的;
②隱瞞違紀、違法、犯罪的事實的;
③隱瞞競業限制約定的事實的;
④不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證明的;
⑤不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的;
⑥不能通過試用期考核的;
⑦雙方約定的其它情形。
(2)試用期已滿,經查證,乙方提供的證明檔案為弄虛作假的。
(3)違反本合同約定,與其他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或雖與其他單位無事實勞動關係,但領取兼職報酬的。
(4)連續曠工滿四天,一年內累計曠工滿十天的。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工作時間從事甲方禁止事項的。
(6)被勞動教養或強制戒毒、判刑的。
3、雙方的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合同書的補充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出現下述情形時,甲方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據此調整工資:
(1) 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產業結構調整和組織機構設定等情況發生變化的;
(2)乙方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的;
(3)“不能勝任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
①考核不合格的;
②從業資格喪失的;
③乙方出現違法行為的。
5、乙方不辭而別, 或者下落不明, 或者未履行離職義務, 或者未履行其他相關特別約定, 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延遲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手續的, 乙方應承認其負有過錯,並承擔相應地責任。
6、乙方確認本合同所列其聯絡方式真實有效、準確無誤,如有變化乙方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人力資源部,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地址寄送相關檔案視為送達乙方。
7、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含試用期解除合同),乙方承擔應賠償甲方的招錄費用。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當地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入乙方檔案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