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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DNA)(精選22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1.78W

保密協議(DNA) 篇1

保密協議

保密協議(DNA)(精選22篇)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絡方式: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工作,已經(或將要)獲悉甲方保密資訊,為了確保乙方履行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訊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訊是指:

(一)乙方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獲取的相關業務、技術祕密、圖紙、軟體、計算機程式(包括自行開發及甲方付費購買的第三方提供的軟體和相關資料)、程式碼、資料庫、專利、工業版權等。

(二)乙方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獲取的交易方面的書面或者其他形式的資料資訊、客戶資訊,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人事管理的資訊以及重大決策及發展戰略。

(三)下述資料和資訊除外:

1.已經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任何主體違反保密義務或侵權所進行的披露。

2。在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資訊。

第二條 保密責任

乙方除事先已經取得甲方書面批准外,乙方自與甲方形成勞動關係之日起,及至日後的任何時間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乙方負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非事前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工作期間所獲悉的保密資訊提供、洩露、披露給任何第三方,無論這種洩密是有償或無償的,亦無論是故意或過失。

(二)甲方的保密制度或本協議未規定或規定不明之處,乙方應秉持謹慎、誠信的原則,採取必要且合理的措施,盡力維護其於履職期間獲悉或持有的任何甲方可能涉密的資訊(亦包括甲方持有且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或可能負有保密義務的資訊)的機密性。

(三)乙方除應對自身因履職需要掌握的甲方之保密資訊負有嚴格保密責任外,還應採取合理的必要保護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負責管的部門獲取其所負責保管或接觸的保密資料。

(四)乙方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利益使用、利用甲方的保密資訊。

(五)乙方不得取得或接觸按其職權或級別不應取得或接觸的保密資訊。

(六)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編制、製作、使用或持有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任何檔案、手冊等均屬甲方所有。乙方需在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前將上述檔案(包括正本及所有副本)交付給甲方,並不得保留上述檔案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複製檔案。

(七)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包括依賴甲方裝置或工作場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祕密資訊,除乙方與甲方另行書面約定為乙方獨享智慧財產權外,均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第三方轉讓。

在雙方就此項成果的歸屬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甲方就使用並進行生產經營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八)本協議之約定不妨礙甲方受其他相關法律有關商業祕密、商標、專利、著作權等有關智慧財產權法律之保護。

第三條保密期限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屬於當然保密期限。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退職,離退職後三年內仍有義務保守保密資訊的機密性。

第四條法律責任

(一)乙方應對其故意或過失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二)乙方自願或受他人指使竊取甲方商業祕密為己所用或提供給第三方的,無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且無論是否實際獲利,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賠償損失,並將非法所得交付給甲方,情形嚴重的提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甲方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有權任意採取如下措施的任一項或幾項:

1.內部處理:扣發工資獎金、給予處分、直至辭退、開除,同時可要求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2.可對乙方提起違約或侵權之訴;

3.通過司法機關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四)因乙方違約或侵權應當賠償甲方的範圍,包括甲方的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同時,還可向乙方追索甲方因乙方洩密行為造成全部損失金額的300%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 獎勵機制

(一)甲方鼓勵員工嚴格遵守保密制度,鼓勵主動防止和制止洩密、竊密行為。

(二)如乙方舉報洩密、竊密行為一經查實並協助甲方挽回損失的,甲方將予以一定經濟獎勵,並在人事任免及職級晉升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第六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一)對因本協議或者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者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二)雙方當事人就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 法院起訴;

(二)依法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 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與勞動合同聯合使用,同時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DNA) 篇2

(上市企業)與(參與*專案的證券公司或其它主體)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專案之保密協議

本《保密協議》(下稱“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

甲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甲方正在進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專案(以下簡稱“專案”),乙方協助甲方進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專案的總體策劃及具體實施工作;

2、乙方為根據中國法律法規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專業證券經營機構(具有財務顧問、代辦股份轉讓、證券承銷及保薦、資產管理、證券經紀、證券投資諮詢顧問等從業資格);

3、在專案合作中,一方(“披露方”)已經或將要向對方(“接收方”)披露某些保密資訊,且該保密資訊屬披露方合法所有或掌握。

為此,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達成如下條款:

第1條保密資訊的定義

1.1本協議所指保密資訊是指:披露方向接收方提供的披露方與專案有關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披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一旦公佈會對披露方造成實質性的不利影響、具有實用性並經披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1.2上述保密資訊可以以資料、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碟、軟體、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法律法規認可的其他介質形式傳遞。

第2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2.1接收方保證該保密資訊僅用於與專案有關的用途。接收方不得利用保密資訊進行本專案以外的其他用途。如甲方在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過程中進行股權融資,需要乙方向甲方推薦投資方或需要乙方將甲方股權融資專案推薦給投資方,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授權向相關投資方提供保密資訊。

2.2接收方保證對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資訊予以妥善儲存,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並至少採取不低於對接收方自身的保密資訊之保護手段進行保密。

2.3接收方為與專案有關的目的,僅可向其有知悉必要的董事、監事、高管、僱員或諮詢顧問(合稱“關聯人員”)披露保密資訊,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不得向關聯人員以外的人披露保密資訊。在關聯人員知悉該保密資訊前,接收方應向其提示保密資訊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保密義務,並促使關聯人員履行與接收方同等的保密義務。

2.4上述條款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2.4.1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該保密資訊之時,該保密資訊已以合法方式屬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

2.4.2非因接收方原因,該保密資訊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2.4.3保密資訊是接收方從對披露方沒有保密或不透露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

2.4.4該保密資訊是接收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或關聯人員獨立開發或獲得的;

2.4.5經披露方事先或事後書面同意對外披露保密資訊;

2.4.6接收方應法院、仲裁機構、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證券/金融監管機構、自律機構等有權機關之要求,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或其他監管規定要求披露保密資訊。

2.5披露方在提供保密資訊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註明要求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法律法規認可的其他介質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收方為保密資訊。

2.6披露方提供的保密資訊,如涉及侵犯第三方商業祕密及智慧財產權的情況,披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糾紛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接收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披露方應賠償接收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或承擔的責任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他人對接收方提出權利請求或索賠、接收方進行調查、準備、抗辯所支出的所有費用支出),以使接收方免受損害。

2.7若披露方要求歸還或銷燬保密資訊,接收方應立即歸還或銷燬保密資訊,但接收方根據監管和行業自律要求必須保留存檔的除外。

2.8如果披露方、第三方或有權機關指控接收方,接收方有權為了辯解之目的而使用或披露保密資訊,雙方應共同努力,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儘量避免、減少因披露保密資訊而造成的損失。

第3條排他條款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就進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專案,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應再與任何其他實體簽署與本協議目的、內容相同或相類似的戰略合作協議或其他型別的檔案;乙方應作為甲方開展本專案唯一的合作伙伴。

第4條違約責任

4.1任一方(“違約方”)或其關聯人員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2無論本協議其他條款是否有相反約定,一方對另一方因本協議項下行為而導致的期待收益或可得利潤損失、未實現預期的成本節約、商業信譽損失等其他損失不承擔責任。

第5條協議有效期

5.1本協議經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並於文首載明簽署之日起生效。

5.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協議保密期限截至專案完成之日或甲方書面通知提前終止本專案之日起12個月止。

專案完成之日是指甲方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日。

第6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6.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與解釋。

6.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3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按前條規定進行解決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如經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本協議的部分條款為無效,並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和執行。

第7條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包括任何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國家政策法規的重大變化、金融危機、地震、水災、傳染性疾病、國際制裁以及戰爭等情形,而這種客觀情況已經或可能將會對本協議的一方或多方的業務狀況、財務狀況、公司前景或本協議的履行產生重大實質性不利影響。

7.2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嚴重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該方有權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應被視為違約。如果一方因違反本協議而延遲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後發生不可抗力,則該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的發生為由免除責任。

7.3.宣稱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本協議另一方,並在其後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及其持續的足夠證據。

7.4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協議雙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事件的後果減小到最低限度,否則,未採取合理努力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對另一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或後果對本專案造成重大妨礙,並且本協議雙方未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則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議。

第8條通知

8.1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按以下聯絡方式用傳真發出或快遞方式發出。如果該等通知以傳真方式發出,則於發件人傳真機顯示傳真業已發出時視為送達;若以快遞方式發出,則於郵件寄出後的第三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8.2本協議雙方的寄送地址及傳真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收件人:

地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證券有限公司

收件人:

地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8.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絡方式中的任何事項發生變化時,該方應在變化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另一方。如逾期未通知,則另一方依據本條規定向上述地址發出的通知將被視為已被送達。

第9條其他

9.1本協議中標題僅為閱讀方便,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作為對本協議內容的解釋。

9.2本協議對雙方及其權利義務繼承人均有約束力。

9.3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中的權利或義務。

9.4本協議中如有一項或多項條款在任何方面根據任何適用法律是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的,且不影響到本協議整體效力的,則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仍應完全有效並應被執行。

9.5一方當事人沒有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救濟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任何權利的放棄必須以書面形式正式做出。

9.6本協議及其附件(如有)構成了甲方和乙方之間就本協議項下相關事宜達成的全部和唯一的協議,並取代了一切先前達成的諒解、安排、約定或通訊。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系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關於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專案之保密協議之簽字蓋章頁)

甲方: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DNA)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方案、工程設計、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等。

2.經營資訊:_________________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專案和科研專案的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方公佈。

5.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

6.雙方協定競業限制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8.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___種。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__________年。

四、保密津貼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津貼,保密津貼的支付方式為: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有權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發放的所有保密費。

2.如果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甲方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爭議處理

當事人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友好、平等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內容,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並知悉和認可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協議(DNA)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為規範公司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我公司員工手冊等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在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資訊

1、本保密協議中所涉指的需要保密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檔案;

(2)甲方簽訂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檔案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資料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戶資料、客戶統計臺帳等客戶資料和資訊;

(5)甲方各類統計資料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祕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

(8)乙方任職期間從甲方獲得的工資數額及工作期間依職權得知他人工資數額。

2、保密資訊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書面、視訊、音訊、計算機軟體以及記錄甲方祕密的任何載體等。

二、保密責任

1、乙方必須對所有來自甲方的保密資訊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2、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複製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甲方專有的權利給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三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四、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法律強制性規定,甲方按照乙方自動離職處理,或者視情況給予扣除績效、降薪、降職直至開除等處分決定。並且甲方對乙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包括因追究違約責任所產生的所有合理費用等;根據洩密造成的損失的大小,嚴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洩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特別約定

1、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2、雙方同意,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獨立有效至保密期滿。

3、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DNA)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為進行業務合作計劃("本計劃"),雙方可能將相關機密資訊揭露或提供予對方。為保護雙方機密資訊之祕密性、確保該等機密資訊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後同意訂立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

一、定義:_______________

(一)機密資訊:_______________

本同意書所稱"機密資訊"係指: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於合作、合力期間,包括雙方初始洽商及其後之各階段(下稱"合作期間")所產出的任何成果;及

(2)合作期間任一方當事人因合作業務上之需要,要求他方所提供與他方有關之任何形式資訊,包括技術圖面﹑報告﹑窗體﹑程式、記錄﹑函件、內部訊息,以書面或電子媒體(如軟硬碟﹑電子郵件﹑因特網)或任何其它與他方有關具有機密性意義之意思表達等形式之檔案資料或資訊;及

(3)任一方當事人所研究或開發之資訊,或任一方當事人於本合作期間因與他方之合作關係所創作、開發、收集、取得、知悉他方或他方關係企業所有之一切商業上、技術上或生產上尚未公開之祕密,而不論其是否為(1)他方或其關係企業所自行開發、(2)以書面為之、(3)已完成或需要再修改、(4)可申請專利、商標、著作權或電路佈局權等智慧財產權。

前開機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專案:_______________

(1)經營計劃、產銷計劃、採購計劃、新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定價計劃、市場分析與競爭對手分析、模具圖式、開發中產品、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製造程式、製造方法、產品配方、產品規格、契約內容、不符專利要件之發明或創作、申請專利前之發明或創作、專門技術、人事薪資資料、未對外公開之財務報表等。

(2)生產方法、行銷技巧、採購資料、成本資料程式、財務資料、顧客資料、供貨商或經銷商之資料,及其它與公司營業活動、方式有關之資料。

(3)計算機程式、資料庫、各發展階段之計算機軟體及所有相關檔案。

(4)發現、概念、構想、產品規格、流程圖、製程、流程、模型、模具、半導體晶片及專門技術。

(5)任一方當事人依約或依法令對第三人負有保密責任之第三人的機密資訊。

(6)其它經任一方當事人標示祕密、限閱或其它同義字樣之資訊。

但下列任一資訊非屬本保密同意書所規定之機密資訊:_______________

(1)一方能以書面檔案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該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資訊者;

(2)非因一方之洩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3)經機密資訊所有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資訊;

(4)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一方能以書面檔案或記錄證明未使用對方企業之機密資訊而獨自開發取得之資訊。

(5)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之範圍內,事先通知他方,並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

本同意書所稱"保密期限"係指合作期間,包括自初始洽商、計劃、至執行合作之任務(無論完成與否),迄該機密資訊喪失其機密性或收到機密資訊所有方書面通知解密其中較早發生之日止。

二、 所有權歸屬: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於雙方合作期間,各階段形成或產出之機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因與雙方之合作關係所產生或創作之構想、概念、發現、發明、改良、公式、程式、製造技術、著作、或機密資訊等,無論有無取得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或光罩權、積體電路佈局權等智慧財產權,其相關權利與利益均歸創作或開發之一方所有。於合作關係結束時,任一方當事人應將他方所提供之所有資料、資訊及已未完成之產出交還他方;且於保密期限內,除為執行雙方合作之任務之目的外,任一方當事人於任何場合不得對第三者引用或使用屬於他方之相同或類似之成果。

三、 保密義務:_______________

(一)任一方當事人同意如因他方之要求或指示必需至他方處所進行任何工作,應遵守他方所有行為規範及任何管制規定。

(二)雙方當事人同意對他方相關之機密資訊按以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祕密性:_______________

(1)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2)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資訊一般採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三)雙方當事人同意對因執行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他方機密資訊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一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但一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該當事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資訊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於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資訊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四)一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資訊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該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於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該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五)除為履行雙方合作之任務外,任一方當事人亦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而使用該機密資訊。

(六)任一方當事人應將他方之機密資訊與其它資料區隔存放以免混淆。

(七)任一方當事人未事先取得他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 reverse engineer 、reverse assemble 或 de-compile )他方之機密資訊。

(八)任一方當事人瞭解他方之機密資訊亦受著作權法暨相關法令保護,並同意在不違反雙方合作之目的下,依各該相關法規規定使用之。

四、 他人機密資訊: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合作期間,決不非法引用或使用任何其它公司所擁有之機密資訊。甲、乙雙方並分別保證不將他人未合法授權之智財權或機密資訊揭露予他方,或唆使他方使用;他方當事人於不知情之情形下使用上述由任一方當事人所提供他人之非法機密資訊,如有任何爭議或訴訟發生,提供非法機密資訊者應負完全責任。

五、檔案所有權:_______________

(一)所有記載或含有機密資訊之檔案、資料、圖表或其它媒體之所有權皆歸提供或揭露之一方當事人所有。

(二) 任一方當事人於本保密期限屆滿時,除私人用品外,應將其所有記載或含有他方相關機密資訊的筆記、資料或圖表等各種檔案全部返還予他方,不得保留任何正本、影印件、副本或抄本,並應徹底銷燬該等機密資訊之電子檔案,不得留有任何形式之備份。其經他方請求返還時,亦同。

六、違約:_______________

任一方當事人如違反本同意書之各項規定,他方除得據以終止本同意書及/或雙方於合作期間之合作關係外,尚得請求違約之一方賠償他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

七、任一方當事人並不因本同意書之簽訂而將其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佈局)權或其它智慧財產權授權予他方。本同意書之簽訂並未在甲乙雙方之間創設諸如代理、聘僱或合夥之關係;同時亦不表示當事人之間承諾開始進行或於未來從事任何技術上或商務上之合作、計劃或交易。

八、 如任一方當事人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他方之機密資訊時,應即通知他方並與他方充分合作以利他方阻止及/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及/或取回遭不當使用之機密資訊。

九、 任一方當事人,非經他方事前之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同意書下之權利及/或義務之全部或一部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本同意書亦拘束任一方當事人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十、 本同意書所規定之機密資訊系專屬於揭露之一方所有,該揭露方X隨時要求他方返還之。於前述情況,他方應自費將該機密資訊之原本、影印件或複製本如數送交揭露方之主營業所或其指定之其它處所,或依揭露方之指示自行將該機密資訊銷燬,並於銷燬完成後立即出具切結書宣告且保證其完成銷燬情事。

十一、任一方當事人應賠償其因違反本同意書而致他方所遭受之一切損失。任一方同意因其違約將造成他方不可回覆之損害,且系屬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有甚難執行之虞,他方X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或其它保全程式以維護其權益。

十二、本同意書於保密期限之規定內,不因甲乙雙方之委任契約或合作關係終止、撤銷、解除或無效而失其效力。

十三、本同意書部份條款無效或無法執行者,不影響其它條款之效力。

十四、本同意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法(衝突法除外)為準據法,關於本同意書或因本同意書而引起之糾紛,甲乙雙方應依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按照案件提交時其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所有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五、本同意書構成當事人間之完整合意,並取代雙方關於本同意書中所規定之機密資訊所有存在於簽約前之書面或口頭討論、通訊、保證或說明。本同意書之修改須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始得為之。

十六、本同意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以下無其它條款】

簽約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

簽名: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DNA) 篇6

保 密 協 議

甲  方:                           

乙 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乙方: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戶籍地址:                         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固定電話:           手機:             電子郵箱:

緊急聯絡人:                      聯絡方式: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祕密資訊及智慧財產權

甲乙雙方確認:“祕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裝置、產品等獲得這些祕密資訊。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祕密資訊”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資訊。

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職務工作過程中創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發明創造、技術改進、工具模型、專有技術、專有設計、專利、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獎勵或報酬。

第二條  對祕密資訊的保密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專案的一切祕密資訊。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祕密資訊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祕密資訊。

第三條 禁止非法使用祕密資訊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祕密資訊履行職務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祕密資訊,並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祕密資訊。

第四條 祕密資訊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祕密資訊,而且只要此種祕密資訊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祕密資訊。

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後,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專案獲得的一切資料檔案及其複製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燬。

第五條 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競業限制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商務活動。

乙方離職之後是否仍應遵循競業限制的約定,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後還應採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洩密造成的影響,儘可能使祕密資訊繼續處於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保密協議(DNA) 篇7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祕密範圍

第一類___公司經營中的商業祕密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列: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保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尚未公開的企劃方案、預算;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等資料;

7、公司出資開發、研製、購買的軟體;

8、公司設計方案、圖紙、報價表、效果圖,客戶資料;

9、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資源及各部門管理資料及工作手冊。

第二類財務方面機密

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所列;

1、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2、客戶資料情況,合作伙伴情況,以及公司將要發展方向的方針、策略;

3、材料裝置採購方式、採購價、採購渠道,採購合同,分包商資料情況;

4、專案成本核算、經營成本、勞動力成本、機械成本、管理成本;

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協議;

6、在經營活動中的保密行為;

7、公司領導臨時交待的保密事項;

特別說明:如乙方無法確定屬於商業祕密,則可向上級及公司諮詢。在得到上級或公司明確答覆“不屬於商業祕密”之前,乙方應按商業祕密對待。

第二條不洩露、不使用商業祕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洩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

第三條脫密期

乙方同意,因乙方的特殊崗位,如乙方合同到期或將離職,甲方有權在合同到期或離職前的三個月內將乙方調離現崗位(薪酬相應調整)直至離職,乙方應予配合。

第四條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地或者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辦聘用。

第五條禁止惡意損壞行為

鑑於乙方受聘用期間職位的特殊性,可能會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級更高的商業祕密,乙方承諾:無論在甲方受聘用期間或者聘用結束(無論因何原因而結束)後,無論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稅務、勞動等相關單位進行所謂的投訴、舉報等發洩私憤的行為的,均為蓄謀惡意損壞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1、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或者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件、記錄、筆記、提綱、資料、源程式、目標程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2、乙方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資訊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資訊為止。

3、乙方同意:由於乙方崗位的特殊性,在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的三個月內,如因財務方面的需要,乙方仍應配合甲方提供適當諮詢、解答、交接、指導工作。

第七條法律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義務的,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並不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利用甲方無形資產獲取的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付給甲方,並保留訴訟的權利。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___50萬元違約金。同時,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等。

第八條附則

1、雙方是否構成勞動關係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本協議不作為勞動關係的證據。

2、本協議自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DNA) 篇8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簡稱“合同生效日”)由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路×號,郵編:(以下簡稱披露方)和×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路×號,郵編:(以下簡稱接收方)共同訂立。

鑑於,雙方正在×專案(以下簡稱專案)上進行合作,基於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資訊《協議》。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定義

保密資訊指合同生效日前後,披露方披露給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資訊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工藝、技術、設計、圖紙、工程、工藝流程、硬體配置資訊、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備忘錄、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模式、公司決議。

2.不在定義範圍接收方無義務對其能用檔案明確證明的如下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a)在沒有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接收方從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b)非因接收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瞭解的;

c)從沒有保密義務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裡正當取得的,並又以該接收方所應瞭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地獲得或披露該保密資訊;

d)在沒有接觸保密資訊的情況下,接收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3.義務

a)接收方決不將任何或部分保密資訊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將保密資訊用於和執行與專案無關的活動。

b)接收方應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資訊一樣,對取得的保密資訊採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

c)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這方面資訊以使該專案取得進展,並書面同意對保密資訊保密的自身員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資訊。

d)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要求提供保密資訊,接收方應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報,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接收方應用盡所有可行的措施來保護該保密資訊。

4.一般餘款

a)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個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書面通知接收方的情況下,提前終止本協議。

b)本協議-旦終止,所有保密資訊及其所有影印件,無論其為電子或書面等任何形式,均應立即交還披露方。

c)本協議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d)接收方承認披露方是所有保密資訊的所有權人或被許可人,除非協議中另有明確闡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資訊的任何權利。

e)雙方均同意:為了保護披露方及其商業行為,本協議中所規定的己方義務是必要且合理的。雙方明確表示由於披露方保密資訊的唯一性,金錢賠償將不足以補償接收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而給披露方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均同意並確認: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或可能的違約行為將對披露方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並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適用的補償外,披露方有權(a)禁止接收方可能違反或繼續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無須證明實際損失,(b)從接收方獲得任何的損失或損害的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因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引起的或與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有關的損失或損害、或未經授權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資訊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

f)所有的保密資訊是並將繼續是披露方的財產。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解釋為一方授予對方任何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項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並且除了僅僅基於決定雙方之間是否形成合同關係的目的而查閱這些保密資訊的有限權利以外,本協議亦並不授予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保密資訊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

g)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解決,不考慮其法律規定的衝突,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任何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其規定和程式進行仲裁。

h)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增補和修改,除非由雙方合法指派的代表書面作出,否則視為無效或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i)本協議中的各個標題僅僅是出於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於解釋本協議及其條款。

j)本協議是協議雙方對相關義務、目的、權利、責任及關於本協議主題其他責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該協議將取代任何雙方以前和/或現在達成的與該主題有關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和理解。

k)任何一方不得將其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該種轉讓的嘗試自始無效。

鑑此,本保密協議一經簽署、即告於文首載明的日期生效。

×有限公司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

×有限公司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

保密協議(DNA) 篇9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違約金 ;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DNA) 篇10

保密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願意就【             】進行合作,鑑於雙方在本專案中互相披露保密資料,為了促進協議雙方的洽談、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明確協議雙方的保密責任,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1條 定義

1.1 資訊的公開所謂“公開”,只要該資訊已經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事項,即意味該資訊已經被公開。

1.2 披露方所謂“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資訊”的一方。

1.3 接受方所謂“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資訊”的一方。

1.4 關聯方所謂“關聯方”是指控制該方的、被該方控制的或處於包括該方在內的各方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營實體。就該方而言,“控制”一詞是指對該方的絕大部分資產或享有表決權的股份的直接或間接所有權。

1.5 保密資訊

1.5.1 本協議項下所謂的“保密資訊”是指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所規定的,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涉及到的範圍是:包括但不僅限於圖紙、電子記憶媒體、電子資料、實驗資料、材料、零部件、客戶名單、貨源情報、合同、價格、成本、產銷策略等協議雙方在洽談、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相互披露的與合作專案相關的內容資訊。

1.5.2 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還需具備以下條件:(1)如果“保密資訊”以書面形式披露,“披露方”需在披露時標明有“內部資料”、“嚴格保密”、“專有資訊”、“保密”或其它同等標誌。(2)如果“保密資訊”以書面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被披露,“披露方”需於該等資訊被披露後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該等資訊列為“保密資訊”的宣告提交到“接受方”處簽字確認。

1.5.3 本協議所規定之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以下資訊:(1)披露時已公開之資訊。(2)非因“接受方”過錯,而為第三人知悉且該第三人不負保密義務之資訊。(3)披露時為祕密資訊,但披露後非因“接受方”過錯,而被公開之資訊。(4)披露時已為“接受方”所知悉,且“接受方”不負保密義務的資訊。(5)按照政府或主管當局或法院的命令或強行法被要求披露的,但前提是該命令必須立即書面通知被披露方,以此給予被披露方介入的機會。(6)由“接受方”獨立開發的資訊。(7)根據雙方的事先合意,釋出、公開的資訊。(8)由“接受方”從第三方合法獲得的,且“接受方”並未由此而承擔保密義務的資訊。

1.6 背景保密資訊所謂“背景保密資訊”是指本專案開發之前已為甲乙各方所有並於本專案開發期間披露給對方的保密資訊。

1.7 新保密資訊所謂“新保密資訊”是指本專案合作過程中所產生的除“背景保密資訊”之外的所有技術、經營保密資訊。

第2條 “保密資訊”的保密、管理義務

2.1 接受方應以其保護自身同樣重要之類似資訊的同等審慎態度保護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但該等審慎度不應該低於合理的注意程度。

2.2 “接受方”只能將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披露給有必要知悉該“保密資訊”的僱員,“接受方”有義務要求必需知曉該等“保密資訊”的接受方僱員承擔保密義務,並經常檢查其僱員對保密義務的履行情況。

2.3 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期間,非經“披露方”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保密資訊”披露給任何第三方,該等第三方並不包括“接受方”的“關聯方”。如果接受方有必要將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保密資訊”進一步披露給第三方,則需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

2.4 “接受方”有權將“保密資訊”傳達給其“關聯方”,但條件是該等“關聯方”應接受本協議項下各條款的約束。

2.5 根據雙方的事先合意,各方可以釋出、公開有關本協議書描述的“保密資訊”。

2.6 甲乙各方任何一方發現來自對方的有關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被洩密時,發現方有義務立即通知被洩密方,在被洩密方書面提出請求的情況下,發現方可以協助被洩密方防止該等“保密資訊”進一步被洩露。發現方因阻止該等“保密資訊”被進一步洩露採取合理措施所花費用,由被洩密方承擔。

2.7 披露方披露給獲取方的保密資訊不得複製,特殊情況下,經披露方書面同意,獲取方可以對披露方所披露的保密資訊資料進行少量的複製。如披露方提出要求,獲取方應按照要求將複製的保密資訊資料歸還給披露方,或者在提供書面證明的情況下予以銷燬。

第3條 “保密資訊”的產權、使用權

3.1 本專案開發之前所產生的“背景保密資訊”仍為各方所有,本保密協議的簽署並不產生“背景保密資訊”所有權的轉移;但針對本開發項下所產生的成果,如需以“背景保密資訊”為基礎,則接受方可以免費使用該等“背景保密資訊”。

3.2 本專案開發期間所產生的“新保密資訊”,歸 雙方共同 所有。雙方另有約定除外。第4條 保證條款“披露方”保證其有權進行本協議項下的披露。但任何一方均未在本協議項下做出任何其它保證,包括對於商業適銷性、適合於特定目的性的保證。

第5條 “接受方”保密義務期限協議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1)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資訊起至【 】年 【 】月【 】日止;(2)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資訊起滿【 】 年時止;(3)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資訊起永久保密,除非該保密資訊已經被合法地成為公開資訊。

第6條 繼受及受讓本協議應對本協議每一方各自的繼受人及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並適用於該等繼受人及受讓人的利益。不過,未獲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但當任何一方通過吸收合併、重組、新設合併或出售其全部或實質上全部資產的方式轉讓給某一權益繼承人時,則無須該等同意。

第7條 違約責任7.1 出現以下情況時,獲取方應承擔違約責任:7.1.1 獲取方及獲取方的員工等未經披露方的書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洩露保密資訊的;7.1.2 獲取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7.1.3 獲取方的其他行為洩露保密資訊的。7.2 出現上述情況時,獲取方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採取措施避免披露方損失的擴大,同時,獲取方應賠償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8條 爭議解決

8.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與協議有關的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自爭議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仍無法得到妥善解決,則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9條 舉證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在主張本合同項下“保密資訊”相關利益時,需證明該“保密資訊”是祕密的、有一定價值的並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

第10條 其它

10.1 適用法律本協議的效力、履行及解釋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協議語言如果本協議以中英文簽署,以中文為準,英文只具參考之用。

10.3 協議修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任意修改本協議項下任何條款,對本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由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保密協議,該補充檔案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保密協議中被修改條款自補充保密協議生效之日自動失效,原保密協議中其它條款不受影響繼續有效。

10.4 協議生效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協議效力

10.5.1 本協議構成雙方之間有關本協議標的的完整協議,吸收並取代雙方之前有關其保密義務的所有交流。

10.5.2 本協議是商務合同、各類協議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本協議與商務合同、各類協議所規定內容發生衝突,以商務合同、各類協議為準。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保密協議(DNA)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協議執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專案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儲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企業的技術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上海市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協議(DNA) 篇12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

乙方因參與甲方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於該公司的商業祕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

1、技術資訊: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以及有關溝通的資料記錄,元件的照片相片等等。

2、經營資訊: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標投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資料等;

3、甲方的交易祕密:___________

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面談價格,商品效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4、甲方的管理祕密

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等。

5、 其他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相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或者乙方在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資訊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保密資訊。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該公司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___________

1、主動採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祕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授權或者許可,以檢索、瀏覽、摘抄、複製、傳真、拍照、電子郵件等方式佔有、傳播、出售、使用或允許他人(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於該公司的商業祕密。

4、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於該公司的工作後,都不得在該公司之商業祕密公開之前向任何人披露(包括但不限於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自辦企業)。

5、該公司的商業祕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公司不同程度的瞭解申請對於該公司的商業祕密所有權。

6、如發現甲方關於該公司的商業祕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公司書面報告。

7、乙方與甲方的勞動關係終止(包括解除)的,應當辦理商業祕密的交接手續,銷燬或者交還從甲方及甲方公司獲得的一切資料及其複製件,未辦理或者未辦理完全商業祕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直至乙方從本公司離職兩年為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反此協議任何條款,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及其他因其擅自使用、披露或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資訊而得到的收益。如乙方因違約而受有利益,還應將所得利益支付給甲方。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其他第三方財產或名譽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須向第三人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以上所稱的損失賠償費用還應包括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6、乙方在職期間違反此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保密協議(DNA) 篇13

協議書編號:

保密協議

甲方(資料提供方)乙方(資料接收方)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資訊(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資訊:

(一)已公佈於眾的資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前已為乙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

除非乙方在為甲方專案申報過程中,需向國家相關部門提供的資料;

(三)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保密資料影印、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四)如果合作專案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專案,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檔案。

第三條保密資料的儲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儲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專案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或者其他形式的允許情況下,可以披露使用保密資料。

第四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DNA) 篇14

保密協議

議範本可能不適合貴方使用要求,僅供貴方參考。我方不保證本協議的適用性,而且我方不承擔因使用本協議範本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B>於20xx年月日由

1,[披露方](以下稱“披露方”)和

2,[接受方](以下稱“接受方”)簽訂,

披露方和接受方以下共稱為“雙方”

>

A.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ii)不洩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iii)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或者(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或者(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或者(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洩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檔案、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裡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披露方][接受方]

簽字: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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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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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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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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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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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DNA) 篇15

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結為合作伙伴。簽訂此協議是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及個人隱密。______________達成協議保護其個人專有的與貿易有關的產業資訊。

協議雙方同意向對方展示各自的某些獨享資訊資源,以達到雙方預期的收益。同時也更進一步達成協議此類資訊必須被保護以及確保其機密性。

雙方應遵守的原則包括

(一)防止機密資訊在未授權情況下被使用及洩密。

(二)未經對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洩露任何機密資訊。

(三)不得使用此機密資訊或其他資訊去幹擾或利用對方的合作機會,一方可以向他方介紹並使對方瞭解其技術,商業機密,業務往來,股東,合作方,資金來源以及今後的業務往來或股東合資中可能的合作機會。如果沒有此項機密資訊持有一方的書面形式的許可,本方應確保其完整的機密資訊,不試圖接觸,徵集,處理或從中得利。如其中一方違反協議將按規定收取其利用此機密資訊所得總數的10%或收取其10%或更多的股權。

(四)任何破壞協議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止或糾正,他方按規定所做的公正的制裁(包括禁令)。所有制裁可能包括,但不僅僅限定在因破壞協議而從預期收效中所損失的。

個人機密指任何資訊,資料,知識,無論是口述的,書面的或記錄在任何媒體介質上的因與其他方合作而洩露或被得知的未被公眾所知的資訊。

個人機密不包括如下內容

(一)不因違約方洩露而被社會大眾所知的資訊。

(二)不經一方洩露而被另一方所得知的資訊。

(三)在非保密的前提下被第三方所知,而不是經由他方提供與機密協議有關檔案所得知的。

(四)公共領域內的資訊。

(五)_____發展的,被合法檔案所證實了的未涉及過此機密的如僱工,代理商,轉包人所得知的資訊。

(六)在法律程式調查或政府機關合法的需求,執法過程中洩露的,在此範圍內。此情況下洩密方將盡最大努力及時地勸說另一方去揭發事實真相。

此協議將依據_______________法律制訂。如任何此協議中的條款被宣佈無效或無強制性,那麼此條款將視為與此協議相分離,其他部分將繼續全面生效。

如雙方在與此協議有關的款項上有任何異議,將向由____________委員會所指定的相關的單個_____者遞交其分歧書。此_____將由_____________實行。__________也將與______________委員會的條款相一致。此_____中所做的任何裁決將是最終裁決,將制約雙方。任何一方將有權向權威法律機構以_____形式遞交此裁決。此_____所需費用,包括但不僅僅限定於法定的雙方所付的費用,將向失去_____權的一方徵收。按_____者所做的裁決。如果_____者的裁決不符,雙方將支付其各自的合理的費用及其它裁決所需的費用,將平均支付罰款。

此協議中的條款將在協議規定的日期內有效,除非經雙方書面形式的許可更改,廢除或融合到另外的協議中去。

此協議影印件具有與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DNA)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商業祕密範圍

1、甲方經營資訊:包括甲方經營方針決策、投資決策意向、發展規劃、經營計劃方案、經營狀況和實際實力、認證模式和服務定價、市場分析、營銷策略等;

2、甲方交易資訊:包括與有合作關係企業和客戶名單、客戶資料、合作意向、投資合同條款、營銷網路和渠道、客戶抵押物資訊、成本價格、拍賣標的底價、收費標準、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戶資料、成交或商談的價格等;

3、甲方管理資訊:包括財務預算、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資產狀況、工資薪酬資料、人事資料、理財投資客戶材料、業務投資資料(客戶調查審查報告、會談記錄、公證書、合同、表格等)、業務標準規範和流程、業務培訓資料等。

4、甲方其他資訊:乙方在甲方從業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的所有其它應當保密的資訊。

第二條 保密期限

1、雙方簽署同意的勞動合同期內。

2、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兩年內,乙方依然應當堅守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保守對甲方的保密承諾。

第三條 保密費用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雙方約定的保密條款。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無論在正常或非正常的情況下,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均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單位內部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外部的)人員洩露自己知悉或持有的屬於甲方的、或者不屬於甲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機密資訊。

2、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參與組織、策劃或者參加任何與甲方相競爭的專案和活動,不在與甲方經營專案類似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為其提供幫助和服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在勞動合同期內,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接受處罰或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經營活動帶來不良影響的,將酌情予以乙方警告、扣除當月績效處罰;

2、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兩年內,如乙方未履行對甲方的保密承諾,並對甲方的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選擇司法訴訟等辦法,依法處理。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DNA) 篇17

【合同編號: 】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由於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協商的原則,自願簽訂如下保密協議:

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內容,並已理解協議各條款的含義。

第一條商業祕密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夠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一定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以及其他雙方約定或者甲方內部規定保密的資訊。本協議所稱甲方的商業祕密不限於甲方企業本身的商業祕密,還包括因業務往來所知悉的甲方所屬集團其他成員企業的商業祕密,以及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合作協議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1、銷售祕密:客戶方案、銷售進度、圖紙、樣品、相關的函電等;

2、經營祕密: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人力資源資訊等;

3、特別指出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祕密。

4、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洩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5、乙方不得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從事有損甲方或者甲方關聯企業利益的經營、交易等行為。

6、如果乙方發現商業祕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祕密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

7、其他本著誠實信用原則應當承擔的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三條 載體返還

乙方離職時,或者任何時候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歸還全部商業祕密載體,包括但不限於該商業祕密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如果該載體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轉錄到其他載體中的,則應立即銷燬或刪除。

第四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及可舉證之期待利益損失;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本條a)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不低於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的合理數額,或者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

c)甲方因調查和追究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而給甲方造成的人員錄用費、培訓費等損失也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六條無競業

乙方承諾:到甲方工作,並不違反其與原單位簽訂的保密或者競業限制協議,對原單位亦不負擔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義務,不會因此受到原單位追究。

乙方上述承諾不實而造成有關單位追究甲方責任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並且乙方須對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 提起仲裁(此處可改為指定法院起訴亦可,看雙方約定)。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時間: 時間:

保密協議(DNA) 篇18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 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ii) 不洩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 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

(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i) 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ii) 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

(iii) 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

(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洩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檔案,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

(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裡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

披露方(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email:

接受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email:

披露方單位(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接受方單位(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保密協議(DNA) 篇19

本協議於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乙方就 __________專案洽談及開展合作過程中,會相互披露若干專有、祕密或保密的資訊,現經雙方平等協商,就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

1、定義

1.1"保密資訊",包括但不僅限於披露方及披露方XX公司的(1)與專案有關的任何/所有協議、往來傳真或郵件;(2)著作權作品登記申請資料和檔案、客戶資料、產品、商業計劃、行銷資訊、投資資訊、財務狀況、圖紙、技術決竅、計算機程式、研究及其他資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據該等資訊編制的或其所編制的與該等資訊有關的資料、任何包括該等資訊或全部或部分依據該等資訊而形成的資料;(3)屬於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資訊;(4)其他盡到審慎義務的人判斷應予保密的資訊。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資訊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資訊的一方。基於本協議,甲乙雙方都有可能成為"披露方",也有可能成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僅限於(1)披露方以口頭方式傳達給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從披露方處獲取,而不論是否基於專案合作目的。

1.4"XX公司",指通過一個或者多箇中介直接或者間接地控制該特定主體、或者被該特定主體控制、或者與該特定主體共同處於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體。對某一主體的"控制"意指依據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通過擁有附帶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決權的所有者權益而取得或者指揮該主體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間接的權力,並且,在任何情況下且不限於前句中的規定。

1.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員、僱員、代理、顧問、律師、事務律師、會計師、諮詢人、合作單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義務

2.1接收方確認保密資訊乃屬於披露方的有價值的、專門的和特殊的資產。

接收方承諾須採取不低於保護其本身的專有、祕密或保密資訊的謹慎標準保護和維持所有保密資訊的保密性。特別是,接收方同意在未獲得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前,除本專案專業服務所要求外概不會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資訊。縱有上述規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該等資訊的情況下以及為了實施、評估、磋商或諮詢專案,接收方可將保密資訊披露給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須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2.2接收方同意,(1)接收方(2)督促其代表,在未獲得披露方明確的事先書面同意前,概不會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間接地運用、採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訊。

2.3雙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資訊洩露,雙方應在不損害其各自權利和義務的情況下儘快商討處理該等情況的方式。

3、保密義務豁免

3.1根據本協議須承擔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資訊:_______________

3.11接收方或其代表在披露方披露前已經合法擁有的資訊;

3.12並非由於本協議項下未獲授權的披露行為或本協議的違反而屬於或成為公眾可獲得的資訊;

3.13接收方獨立開發而成的資訊(以保密資訊為基礎者除外);

3.14對披露方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人披露或傳達給接收方的資訊或者接收方自該等第三人處獲得的資訊。

3.2接收方為履行任何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政府或監管機構(包括但不限於證券交易所)(各自稱為"政府機構")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資訊。但在此等情況下,接收方於做出該等披露前,應當:_______________(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種要求或命令,以及有關該要求或命令的條件和具體情況;(2)就可以採取的拒絕該要求/命令或者縮小該命令/要求披露範圍的合理措施,與對方進行協商,並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協助披露方採取上述合理措施;(3)與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證,以確保保密資訊仍處於保密狀態。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資訊仍處於保密狀態,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須遵守本協議之保密約定。

3.3為辦理著作權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請資料和檔案,無論是否向國家版權局提交,也無論是否被成功授予著作權登記證書,均不影響申請資料和檔案的保密性,乙方均應予以保密。

4、所有權

接收方確認披露方的一切保密資訊均為披露方所有的財產;而保密資訊的披露不得視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關保密資訊的權利。接收方應盡合理努力保證接收方及其代表不會對於有關保密資訊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請專利權或註冊商標、著作權登記或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

5、披露方不對任何保密資訊之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擔保。

6、保密資訊的交還

披露方可於任何時間要求接收方將保密資訊及任何副本交還或銷燬,並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書面宣告,表示在作出交還及銷燬後,未故意直接或間接將任何保密資訊或其副本保留在其佔有或控制範圍內。接收方須於接獲上述要求後7日內履行任何該等要求。

7、保密期限

接收方同意,基於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將自保密資訊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該保密資訊進入公知領域止。

9、違反保密義務的責任

接收方同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約定,將選擇下述 1 款約定承擔責任:_______________

(1)賠償披露方的損失,該等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披露方的實際損失、預期利益、名譽損失、律師費、法律顧問諮詢費及訴訟費。

(2)向披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賠償金。

10、可分割性

倘本協議有任何一個條款或多個條款規定由於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轄權的法院判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則該條款的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概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本協議其餘的條款在法律所允許的情況下依然完全有效並可被執行而且須在可能的範圍內儘量按照其原來的條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1、其他規定

11.1除非以書面方式做出並經雙方簽署,否則任何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修訂、解釋或豁免概屬無效。

11.2任何一方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概不構成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任何一方對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或單獨或部分行使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概不排除該方可進一步行使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或行使任何其他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

11.3各段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新增,概不影響本協議內容的意義或解釋。

11.4本協議所載為雙方就本協議的主題事項而訂立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在此之前就本協議的主題事項所做出的一切書面或口頭協議。

11.5本協議及雙方在本協議下的行為須受中國法律約束並按照中國法律解釋。雙方在此承認中國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轄權。由於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11.5本協議規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均須以書面做出或發出,並須以專人送遞,或以保證郵件或掛號郵件方式寄發或以傳真(均要求回執)方式發出,寄往本協議頁首所列的雙方的地址或有關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即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DNA) 篇20

保密協議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其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知悉或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祕密,雙方當事人就乙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商業祕密的範圍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是指                    。

第二條 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義務

第三條 乙方應履行下列保密義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密期限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到商業祕密脫密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四、法律責任

第五條 乙方必須保守甲方保密資訊,在職期間,故意或過失導致甲方保密資訊洩露的,甲方可根據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相應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將乙方移送司法行政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 乙方違反保密協議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應當支付甲方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等)。

五、爭議解決

第七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公安、工商、智慧財產權等政府管理部門對乙方侵權行為或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的權利。

六、其他約定

第九條 本協議若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協議有衝突,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條 本協議的補充和修改必須用書面達成且經雙方簽署後才能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協議(DNA)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現在住所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參加由甲方於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組織的崗前專業培訓,甲方希望乙方能夠對其提供的相關資訊予以有效保護。

因此,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為保守甲方相關專案資訊、管理方案和技術祕密,特訂立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所稱保密資訊是指甲方在乙方參與學習培訓期間以口頭、書面或電子檔案等形式傳授給乙方的培訓資料,以及其它需要保密的專案資訊、管理方案和技術等資訊。

甲方享有該保密資訊的所有權。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培訓授課或以發行培訓資料的形式向其宣講和釋出的保密資訊,並承諾在採取嚴密措施保護甲方保密資訊的同時,不向除甲乙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洩露甲方的保密資訊。

第二條、乙方需經甲方同意才能持有或保管一切記錄有甲方保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磁碟以及其它形式的載體,否則,均應歸甲方所有,且不論這些保密資訊有無商業價值。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密協議(DNA) 篇22

甲方(單位):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現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內容及範圍

1.1 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於甲方客戶(含意向客戶)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資訊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 本協議中的"保密資訊"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任何形式的祕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

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式、計劃、圖表、模型、引數、資料、標準、商業祕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智慧財產權等;

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製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資料、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檔案的原件或副件;

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技術資料或祕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資訊、客戶資訊、客戶經營狀況等;

甲方內外部專案的專案建議書、專案計劃、報價、合同、專案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專案成果等;

(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檔案、決議、訊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關於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的資訊及客戶和經銷商名單等。

(7)除上述外,下列資訊屬於甲方的重要保密資訊:___________ 。

乙方承認,上述"保密資訊"均為甲方的保密資訊。本協議不僅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後接觸的保密資訊,也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資訊。

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於保密資訊存在爭議,則乙方應按保密資訊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2.1 乙方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

2.2 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資訊。

2.3 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範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應予執行,並作為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4 乙方同意對保密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

乙方因某一專案而從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處獲得的保密資訊,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專案或與該專案緊密相關的專案研究時使用,絕不為與該專案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資訊;

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資訊予以妥善儲存,不得洩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複製、記錄;

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專案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資訊;亦不得依據保密資訊,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當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要求乙方交回保密資訊時(無論出於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資訊(及保密資訊的載體、複製品等)完整交回;

(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資訊的使用記錄;

(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資訊(及保密資訊的載體、複製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7)乙方在離職後,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資訊,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資訊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後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資訊、為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資訊等。

(8)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後,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他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9)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離職後乙方或者乙方新入職單位、乙方自行投資的公司企業等也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否則視為乙方洩露甲方的客戶資訊和祕商業密。

2.5 保密資訊的保密期是指:___________乙方在職或離職後,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對外公佈保密資訊或者保密資訊為公眾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6 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為均屬於違反保密義務之列:___________ 。

2.7 甲方客戶資訊屬於甲方的高度祕密資訊。離職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原甲方客戶從事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沖突的業務。如原甲方客戶與乙方聯絡,乙方應讓其與甲方聯絡或告知甲方。

第三條 有關確認

3.1 雙方確認,就本協議的履行,甲方無需額外向乙方支付費用或報酬,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3.2 乙方確認,已經知悉並理解甲方的下列制度,同意遵守執行:___________

、《員工手冊》、《保密制度》。

3.3 甲方有權不定期的修改、補充、釋出有關保密的制度與作法,並通過電子郵件、公司網路平臺等進行釋出,乙方同意經常查收相關檔案,並遵照執行。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______元。同時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造成的一切損失,損失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為應對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等。

上述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4.2 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相關的保密資訊或智慧財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4.3 乙方在職期間有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時,均被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與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附則

5.1 本協議的簽訂與履行不代表雙方建立勞動關係;雙方關係以雙方簽署的其他文字約定為準。

5.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5.3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簽署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