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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大產權小產權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8.29K

簡單解釋,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如開發商辦理合法的立項開發手續後,辦理土地出讓手續並按規定上繳給國家土地出讓金和使用稅(費),由國家發放給開發商土地使用證和房屋預售許可證,這樣的房屋稱為大產權房屋。而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也就是說在農民的集體土地上,僅有鄉(鎮)政府或村委會的蓋章以證明其權屬,並沒有國家房管部門的蓋章,這種房屋被視為鄉產權,即小產權房屋。

什麼叫大產權小產權

●小產權和大產權的區別是什麼?

大產權即完全產權,包括房產使用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大產權的房屋在進入二級市場時,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和收益收成。小產權即不完全產權,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權,它與大產權的本質區別在於土地使用權。通俗的解釋,買的房再轉讓時不用再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再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

●小產權二手房包括哪些房屋?可以買賣嗎?

嚴格來說,小產權二手房包括:已購公房,鄉產房和使用權房。根據這些房屋性質的不同,在房產轉讓時也會區別對待。“已購公房”,購房人只要補齊土地出讓金,也就是購買房款的1%,就可以等同為商品房上市出售。“鄉產權”,歸農村集體所有,產權關係很難改變,很難過渡為完全產權,否則將會動搖國家的土地制度。而對於“使用權”房來說,上市出售則會有一線希望,因為,國家也在一直提倡並做著改革試點的努力。

●購買小產權房屋存在哪些風險?

第一,根據北京市建委發出購房風險提示指出,“使用權”、“鄉產權”、“小產權”的房屋無產權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第二,像小產權中的“鄉產房”、“村產房”等並沒有國家的產權證書,只有鄉政府或村委會給的產權證,不能像大產權的房子一樣抵押、流轉。如果遇到國家徵地或拆遷,購房人的利益將很難保證。雙方簽署的購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認可的正式購房合同,如果房產出現糾紛,缺少法律支援。

第三,購買鄉產權那樣的小產權房無法辦理貸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這樣無形中會加大購房人的資金壓力,增加購房風險。

房產權本來是不分大小,只有一種定義,但由於我國的一些特色,形成了社會上一些約定成俗的說法,對“大產權”和“小產權”在不同情況下有不同解釋。

第一種解釋: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

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相對講發展商的大,購房人的小。這種解釋對購房人分清買的什麼房沒有太大關係。

第二種解釋: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購房人要注意的是鄉鎮政府發證書的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

第三種解釋:買的房再轉讓時不用再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再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對這個區別購房人可從合同第一條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確認。房地產商提供的土地證明如果是通過“劃撥”得來,就是這裡說的“小產權”;如果是通過“出讓”或“轉讓”得來,就是這裡所說的“大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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