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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通用23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47W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

1、根據國家規定和本企業實際情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通用23篇)

2、按國家和上級及企業對勞動保護用品有關標準和規定,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對超範圍採購的財務部門不予報銷,並報請領導處理。

3、對材料部門採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產品的付款收據須經同級計安部門負責人簽字後方可付款。

4、 協助技安部門辦理安全獎勵、事故罰款及違章處罰等手續。

專案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

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攀枝花泰悅居一期工程(除1#樓外)總承包工程與分包方相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用工制度

1. 分包方須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政府部門關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地建築企業來川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攀枝花市外地來川人員衛生防疫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關於外地來攀枝花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 分包方須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發的企業施工許可證、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需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並按總包方要求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施工許可證【經年審】等有效的影印件,影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並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影印件再次影印]。

3. 分包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非攀枝花市戶籍人員】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凡因為分包方工人上述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自理。

4. 分包方應遵守發包方制定的關於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後1小時內,分包方應通知發包方代表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應立即通知發包方代表並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採取相應的措施。發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 分包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並達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4. 分包方應保證因公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5. 分包方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6. 分包方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攀枝花市外地來攀枝花市務工人員衛生防疫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攀枝花市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7. 分包方必須尊重並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8.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須執行發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發包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 分包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跟班檢查管理。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1] 分包方專案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分包單位安全資審查認可證和安全施工許可證。

2] 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培訓,參加發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試,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發包,對變化的人員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後方可上崗。

4] 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簽發),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5] 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必須實施轉場教育。

6] 分包方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或發包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 分包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3] 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貫徹實施。

4] 分包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5]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裝置驗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裝置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且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裝置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發包方經理部驗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裝置須申報發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

4] 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裝置技術資料,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裝置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發包方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

5] 分包方須執行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的交接檢驗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須執行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採購制度。

7] 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8] 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須嚴肅執行員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a、 分包方員工在施工現場於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b、 分包方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發包方報告。並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者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發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d、 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e、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為何人,分包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發包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分包方應當承擔因為分包方事故的善後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發包方工作的事件給發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B. 分包方必須教育並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本分包工程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範、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專案管理手冊”。

三、 安全防範

1. 分包方要對所有負責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防礙工人安全和衛生的危險,並保證建築工地的所有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需要時提供手提式照明裝置。

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 發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現場被他認為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當局釋出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

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停工和強行設定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機件等。

6. 分包方應提供和實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還需配戴面罩,眼罩,護耳、安全帶及其它人身防護裝置。分包方應呈送報批詳細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條例以供批准。

7. 分包方應在簽約之後30天內,呈送安全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以報發包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此等已獲批准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規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並且分發至所有工作場所並且張貼;還有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檔案、標語、警示牌等類似性質物,具體由發包方決定。

8. 分包方應按規定配備至少2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檢查、貫徹安全方案和措施並執行。

四、 消防保衛

1. 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分包方應嚴格按發包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發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發包方所簽發所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發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方的要求,發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 分包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保衛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衛工作。

3. 凡由於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1. 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相關規定;

2. 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發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施工人員的服裝、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3. 分包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4. 分包方應配合發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訂立在工地執行工作時需遵守的各項制度,工地章程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於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門衛制度;

d衛生:

e防火、其它保護臨近環境的規章;

5. 分包方在現場的人員中,應配足合格的安全員,專門處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勞務人員發生事故方面的問題,此人應有權發出指令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因發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方承擔。

6. 分包方應自費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醫務人員和急救裝置等,並且採取適當的安排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衛生條件。

7. 分包方應配足合格的質量檢查人員,並指定專門的質量負責人進行整個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和檢查工作,配備足夠的質量檢測工具。

六、 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總包方(簽字):                         分包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_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的_____工程施工安全達成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協議適用的範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凡是甲方委託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適用本協議,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應當貫穿工程施工全部區域範圍的全過程。工程施工應當符合國家的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標準。

第二條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督促、檢查乙方落實各種安全防護措施,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確保勞動者和裝置安全。

2.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可協助乙方進行事故處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對屬下各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和安全保衛負責。

2.乙方應當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的目標和措施,改善作業人員的作業環境和條件。

3.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以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4.乙方應當按規定為施工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

5.乙方應當建立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6.乙方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的施工防護要求,採取相應的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中應設定明顯安全標誌,晝夜均能確保行人及過往車輛安全;施工現場應當設有必要的預防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設施及搶救措施。

7.現場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應當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

8.遵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文明施工、交通衛生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嚴禁參與黃、賭、毒、邪,服從安全指導,確保勞動者安全。

9.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向施工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應當在交底書面材料上簽字。

10.乙方應負責為工程施工人員購買必要的保險。在施工過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財產的損失和人身傷害的賠償,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並處理善後。

11.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

12.乙方進入機房施工,未經現場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觸碰或移動機房內任何裝置,如發現有上述行為的,甲方有權處以乙方罰金___元/次。如由此發生安全事故,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違反本協議所約定之內容而導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若乙方在施工區域和施工過程中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做好安全措施而導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一切法律後果;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七條 變更與補充

1.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八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生效

本協議壹式_____份,協議雙方各執_____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隊負責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_____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_____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業部門的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監督乙方人員進行班組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各種培訓,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監督,乙方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停工整頓。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週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管理人員分工情況。

6、嚴格審查乙方聘用人員的相關上崗證件。

7、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利的給予罰款處理。甲方有權對嚴重違章行為和存在較大隱患的施工過程停工整頓,不執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場。

8、乙方使用的機械裝置搭設的腳手架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

2、乙方應根據工程專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並徵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施工階段,將對斷路、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和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報批,並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工傷工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當盡力調解處理並就發生的事情及時上報甲方,因乙方處理不力或者無故拒賠致使甲方受牽連而賠賠的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乙方施工承包責任人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6、乙方總承包人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7、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8、乙方負責人絕不能縱容、包庇專項工程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不允許充當隊(班組)的避風港,從而拒絕甲方的管理要求,養癰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

10、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裝置警示標誌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並做到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1、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機械(電動吊籃、小型電動工具等)必須要有租賃單位資質證書、裝置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

證及檢查維修制度。對機械裝置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3、必須執行班前講話制度並做好記錄,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物件、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4、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計劃,並按照雙方合同規定無條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6、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並落實好各項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核的人員上崗。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和責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

17、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8、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後上班。

20、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21、乙方對於其施工隊所聘任的勞務人員,應當按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人身損害意外險等,因乙方疏忽沒有辦理由乙方承擔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不能成為某個方面的藉口、推辭,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有其它條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有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時,以新的為準。

四、特別說明: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責任重大。上至國務院、市、區,下至本公司都極為重視,相關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的相對出臺已將安全生產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須嚴格貫徹實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以人為本。

五、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方強制要求,為防範和化解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風險、保障施工人員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穩定,儘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意外損失,乙方應為現場管理及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手續由甲方代為辦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員的相關證件,相關費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後結算時在合同總價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關證件而未能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上級主管單位或建設方對甲方的處罰。

2.補充條款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後本協議自行解除。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 (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5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工程系統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專案:

二、 施工地址

三、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口頭或安全整改通知、處罰單,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現場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因甲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發生、整頓,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施工現場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四、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施工承包方,對工程施工過程中不按照操作規程施工,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法律後果,承擔安全責任;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對出現的安全事故影響甲方信譽的,甲方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的程度視對乙方造成的影響大小而決定。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江蘇省和上級勞動安全市場主管部門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嚴格執行長江龍城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制定的關於本工程(常州科教城國際創新基地低碳產業育成中心)《專案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同時執行本公司有關安全規定。

2、現場施工用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或與甲方共同承擔安全風險--見下第五條),不得無成本、無風險管理,必須共同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未成年人、殘障人員、心腦血管疾病或有不良行為者等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更不得參與施工。

3、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現場要安排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乙方負責人必須提高本單位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帶頭並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和法規,真正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所傷害”。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6、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乙方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如發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進入施工區域必須帶好安全帽,繫牢帽帶,正確使用各種勞保用品;2米高以上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且高掛低用(即安全帶的保險扣,儘量掛扣在高於作業點的位置)、掛扣點牢固可靠有效。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及上級各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整改後,由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檢查,認為滿足後,方可繼續施工。

10、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一旦發生事故,先應立即進行人員搶救和疏散工作,並保護現場。若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物品時,應做好標記和拍照取證工作,採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1、如因乙方違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導致上級主管部門處罰外,甲方有權利進行加倍處罰。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為共同承擔施工管理責任,降低事故風險,就工人人身施工安全保險事宜協調一致如下: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工人,按最高死亡90萬元、4萬元醫療/人的賠付額購買工程意外傷害險 ,最高宜按 人共同投保,甲方投入55%保險費用,乙方承擔45%,超出保險內容、保額部分的一切安全責任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或義務性適當補貼、或按保險比例分攤)。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施工進度要求合理配置勞動力,參加施工人數,必須及時上報甲方,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時辦理保險事宜。乙方不得隨意增加、減少施工人員,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上級各主管部門的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否則因此項帶來的一切施工事故風險、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對己方施工人員個人素質擔保:充分了解、信任乙方身體、思想素質,承諾乙方施工人員均符合勞動法相關條款要求,非犯罪分子、無惡意暴力傾向行為,身體心理均健康,如有證據證明乙方人員有身體心腦血管疾病、心理疾病等隱瞞不報並使用的、故意 “碰瓷”的等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對乙方加倍罰款、並追究其責任,無有效身份證明檔案的勞動者,不得使用,如若使用,因此不能及時辦理保險,併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4、參加施工的工作人員,有事外出必須執行書面請假制度,(或電話、簡訊等口頭請假)普通員工向乙方管理人員請假,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向甲方現場負責人請假,沒必要的話(除了事假、病假)儘量不要外出,以減少不必要的安全風險。否則在此期間一切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名單;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3、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4、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

(專案部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

簽訂時間: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6

各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參考):

根據《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市委書記林彬楊重要指示精神 紮實推進“抓整改、防事故、促落實”活動的緊急通知》(九安辦發〔〕號)要求,為認真落實市委書記林彬楊重要指示精神,紮實推進“抓整改、防事故、促落實”活動,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對照七項法定職責自查自改。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對照《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的七項職責、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七項職責,逐條深入剖析自查,對落實不到位的,要迅速進行整改。

二、推進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要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要以作業崗位或工藝環節為切入點,自下而上地組織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建立“一圖、一牌、三清單”,對員工進行風險辨識、管控、應急處置等知識培訓,提高員工風險管控能力和水平。要以風險點為基本元素,查找出在責任落實、管理制度、裝置設施、作業管理、應急管理和職業衛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按照班組每天至少排查一次、車間每週至少排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排查一次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檔案。

三、企業全員開展“八問”假設。從企業管理層、車間、班組三個層面在工作中進行“八問”假設。集體做到“五問”:假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會是在哪裡?為什麼會發生事故?怎樣不發生事故?誰來落實?落實好了沒有?個人做到“三問”: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會導致什麼結果?我應該怎麼辦?我辦到了沒有?通過開展“八問”假設,對企業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全面梳理,完善相應風險管控措施。

四、企業主要負責人算好“五筆賬”。算出安全生產“五筆賬”,即性命賬、經濟賬、自由賬、信譽賬、員工幸福賬,分別算出由於安全風險辨識和管控不到位、事故隱患整治不徹底、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一次生產安全事故,可能會造成多少傷亡,會給企業及個人造成多少經濟損失,按照“兩高”安全生產刑事案件司法解釋最少會判處幾年有期徒刑,按照聯合懲戒規定企業及個人信譽會存在哪些影響,會給多少家庭帶來毀滅性的打擊、讓多少員工喪失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嚴格實行八大特殊作業管理。嚴格特殊作業管理,動火、臨時用電、高處安全作業、動土安全作業、斷路安全作業、盲板抽堵安全作業、吊裝安全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高風險八大特殊作業,所有作業票必須經“三人簽字”,即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生產技術分管負責人和企業法人或總經理簽字確認。

告知單位(蓋章) 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

企業(蓋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7

責任縣區(部門):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援”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範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範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築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裝置、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資訊不少於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為基層服務、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為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8

甲方:

乙方:

隨著氣溫的逐漸回暖,湟西專案的各項工作也將形成大幹態勢。為確保我專案的各項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經雙方協商,甲方和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乙方上路作業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對各項施工作業面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和管理。

二、各施工機械車輛要有專人負責和監管。一切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必須聽從和服從甲方的命令和指揮。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三、乙方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駛證,並懸掛“XX專案”字樣的牌子方能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本專案的道路施工任務。否則,因違反規定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全部有乙方負責。

四、乙方負責對施工機械的保養和看護工作,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睡覺,如在此期間發生機械零部件丟失和損壞情況,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將不定期地對各施工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對不按交通法規駕駛車輛人員,除執法部門處理外,專案部也將給予警告和嚴厲的經濟處罰。

六、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上述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商議。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20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9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嚴格遵章守紀,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禁止到處抽菸,只能在固定的吸菸點吸菸,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瓦工、抹灰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識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

三、堅持上班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板、安全掛鉤、安全門,施工環境的洞口、安全網、電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對違規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的人,要進行處罰。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不得動用與班組無關的機械和電器裝置,加強自我防護。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佩戴好出入證。上崗前戴好安全安全帽,危險處操作繫好安全帶,使用電動工具要戴好防護眼鏡。

六、基槽開挖注意塌方,要多看一眼留心周邊。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隨幹隨清,按類堆放。

八、使用吊車時要用鋼板墊好吊車腿,不要站在大臂下面。

職工簽字

日期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0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租賃方:________________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專案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並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於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後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於電動吊藍裝置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執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執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於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於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並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_____市相關規定牴觸時應按照國家、______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租賃方:_______________

適用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1

鑑於中鐵四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瑞贛高速公路AS11標專案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福建省巨集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了江西省瑞金至贛州高速公路AS11合同段峽山隧道的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檔案,為了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地完成本工程專案,在國家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責任目標

安全生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堅決扼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的制度,制定各種專業和施工安全規程,做到安全機構和制度上牆,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經公安機關辦理合法手續不得私自購買、運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經發現並查實,甲方除按有關合同條款規定予以處罰外,有權將相關責任人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規程》建立民爆物品庫房,並安排專人負責民爆物品的貯存、保管、登記造冊,做到賬物相符,日清月結。乙方領用民爆物品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嚴格按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堅持用多少領多少,嚴禁多領,剩餘的民爆物品必須及時退庫。臨時民爆物品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公安部門的規定,民爆物品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內,對於當天未使用完畢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臨時庫房內,必須及時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庫房。

3、乙方應指定取得當地公安機關核發的證照的專職爆破員負責領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領用。

4、爆破施工所領用民爆物品原則上應當天用完,如有剩餘必須當天退庫,並嚴格辦理退庫手續(如本條第二款約定)。

5、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管理,確保民爆物品不遺失、不被盜。

6、民爆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嚴禁雷管、炸藥混運。

7、工程結束,對剩餘爆炸物品全部退庫,按《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的辦法統一處理,乙方和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轉賣或帶走,否則,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8、所有負責和參與爆破作業的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鐘長鳴,萬無一失。

9、民爆物品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須有安全有效的防範措施。按《爆破管理規程》之規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須經當地公安機關按其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查批准方可實施。

2、乙方應該備有相應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爆破方案的設計和施工技術指導。

3、乙方爆破作業人員應經當地公安機關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後,方可從事爆破作業,爆破作業時應佩戴專門的標誌,戴安全帽,宣傳員佩戴安全執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離以外設定警示標誌並安排警戒人員,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明確爆破信、記號規定,經通風吹散炮眼,檢查確認洞內空氣合格後,待爆破完畢15分鐘後,經安全員檢查爆破現場完畢,方可解除警戒、人員放行。

5、雷雨季節和有雜散電流、感應電流地區禁止使用電雷管。

6、使用導火索點火時,導火索長度應使點火人員能有足夠的時間撤離至安全位置,且導火索長度不得短於1.2米。

7、爆破作業現場嚴禁吸菸和禁止一切火源帶入現場。

8、處理盲炮須有足夠技術和豐富經驗的爆破員作業並嚴格按安全程式操作,嚴禁強行或盲目處理。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標誌,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五、工程機械、車輛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車輛和駕駛員均須持證駕駛,任何無證人員不得駕駛機車。

2、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酒後駕駛,不得穿拖鞋和赤腳駕駛,不得客貨混裝,不得開英雄車,嚴禁病車上路。

3、工程機械的操作手應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切實保證工程機械安全和人員自身安全。

4、工程車在高、陡坡地段棄土時,應有專人指揮,防止車輛滑入坡下。

5、工程機械(推土機、挖掘機等)作業時,嚴禁閒雜人員靠近。

6、操作人員離機時,應將內燃機熄火,並掛檔,拉緊手制動器。

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使用腳手架作業的工程、工前務必檢查腳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狀況,以防作業人員墜落。

2、各種開挖作業,安全員及作業人員應密切注意坑壁岩土的穩定狀況,發現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預兆,施工人員應立即撒出,等險情處理後方可繼續。人工開挖基坑,必須採用支撐結構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護坑壁安全。

3、在使用電器裝置施工時,工前應仔細檢查線路、電器、是否有漏電、短路及線路老化現象。臨地用電的電線接頭不得出現“雞爪”或明接頭,通電導線不得置於水中。

4、各單位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和料場,宿舍區均佩戴“胸卡”,禁止閒雜人員出入上述場所。

5、嚴格各種安全物品的請領制度,防止領用物品的丟失與浪費。

6、凡高空作業的施工,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進入高空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7、無論施工現場的何種施工工序,工作人員嚴禁穿拖鞋在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為。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本工程規定的各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規定要求實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起吊裝置均應定期檢查,並有檢查記錄。

七、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並做到人走火滅。

3、工地的機、車、裝置、材、燃料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聽從正確的指導,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國家、行業現行安全規範規程進行施工。對於甲方、業主、監理及其它國家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須立即整改和執行。每月需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甲乙雙方派人共同參與。乙方每週必須進行不少於一次安全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工程實施過程中,國家、江西省及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業主、監理及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本責任合同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檔案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2

為加強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管理、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制定協議如下:

1、 腳手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禁止使用鏽蝕、破裂、扭曲等不合格的材料。

2、 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施工負責人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後方可使用

3、 對從事15米(含15米)的高處作業、施工必須有承包單位領導在場指揮、監護。並按有關規定採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4、 高處作業腳手架下方不允許站人,同時加設安全網。

5、 施工方必須為高處作業人員配備質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勞動防護用品,並指導、督促其正確使用。

6、 高處作業現場應懸掛醒目的防落物安全警告標誌。

7、 遇陣風6級、雨、雪條件下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3

1.貫徹執行國家、上級及本企業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2.定製年、季度消防保衛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審批,提出具體建議並監督實施。

3.配合消防監督機關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考核。

4.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火災隱患進行解決。

5.負責調查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意見。

6.負責施工現場的保衛,對新招人員的暫住證、就業證等進行檢查,並將情況及時通知安全管理部門便於監督管理。

7.貫徹執行國家、本市和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標準。制定措施和計劃並認真落實。

8.深入現場,車間監督檢查施工生產中有關揚塵、煙塵噪聲和水汙染等防治措施的落實。

9.負責宣傳、教育、考核,不斷提高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

10.協助技術部門做好塵毒、噪聲的治理,並做好各種有關資料的測定。測定資料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11.認真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和冬季防煤氣中毒的預防及檢查落實工作。協助做好防暑藥品的購買和發放。

12.發生工傷事故積極採取搶救、治療措施,並向事故調查組織提供傷勢情況。

13.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和對特殊工種的定期體格檢查。發現不適應某種工作的人員應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14.經常對行政崗位人員進行專業安全知識教育,對所使用的機電裝置和炊事機具要指定專人負責並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其安全防護設施齊全、靈敏、有效。

15.負責企業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飲食衛生,預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

16.貫徹落實市建委、集團公司建立達標與文明施工的管理標準,參加傳達標與文明施工的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糾正措施,並規範相關內業資料。

專案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專案副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外牆幹掛理石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 號令)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及本市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執行國家、行業、企業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二條、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 必須先落實好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第四條、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第五條、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清查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 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六條、甲方有權監督乙方違章施工及防護用品佩戴不全進行罰款。

第六條、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工程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做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乙方必須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工作,必須做到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3、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地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更不得使用童工、老年工,違規使用一切後果自負。

4、乙方應對進場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工程特點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指導並組織班組積極開展安全講宣、安全檢查和安全學習活動;

5、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6、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應及時提出,也可拒絕施工:

7、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8、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

9、確保所購買的材料符合要求,尤其是採購、發放和使用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鑑定證。

10、乙方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衛藝、裝置。

11、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菸。

12、禁止拆除腳手架拉結杆及安全設施。

13、乙方使用電焊機必須使用直流焊機。

14、在使用臨時用電必須有專業電工操作使用。

15、乙方負責在工作區範圍內將易燃品清除後使用電焊作業,電焊施工必須有專業看守。

16、禁止在外腳手架集中堆放材料及理石。

17、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並符合消防規範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

18、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並派專人管理。

19、乙方應負責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

20、乙方應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內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1、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22、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從事生產工作。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或來歷不明的人員。

23、設定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的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應符合衛生要求。

24、乙方在施工中產生的火災及人員傷亡、墜物傷人、觸電、物打打擊等一系列傷亡由乙方承包人負責。

24、乙方負責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或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發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5

責任縣區(部門):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援”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範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範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築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裝置、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資訊不少於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為基層服務、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為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6

總包單位:(章)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章)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稱:大同機場油庫油罐防腐工程 ;工程地點:山西懷仁縣親和鄉;工程內容: 油庫油罐防腐 ;分包範圍: 基地庫新建3000平米立式油罐2臺,500平米立式油罐4臺,100平米臥式油罐10臺,外場100平米臥式油罐10臺 ;

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責任,實現工程專案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管理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天津市農村建築隊安全施工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條的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行業及業主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標準,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環境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形成一體化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環境教育;嚴肅安全、環境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對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規章制度。核查乙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實施監督管理。

二、編制工程專案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施工管理規程,並分解到乙方分包專案。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實施方案,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措施並監督實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影印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環境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裝置、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村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對乙方自帶機具、裝置、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效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七、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規的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終止工程款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估書,無安全評估書者不能結算。

九、對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職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定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十二、其它:專案經理部負責向乙方進行《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交底,有權監督乙方認真執行。

第三條 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制度,參加工地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生產領導小組機構,出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二、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三、根據甲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目標,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方案和措施。

四、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迅即報告甲方,並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教育。

五、按規定要求設定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日常檢查工作。

六、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裝置,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或設施。

七、設定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八、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九、監督甲方履行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職責,對甲方違反責任造成的損失有權索賠。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十、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其它:認真執行甲方專案經理部制定的《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及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訂立時間:年 月 日

協議訂立地點:

協議有效期限與分包合同有效期限一致。

總包方(甲方):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7

甲方: 經理部

乙方: 分管安全的專案負責人

1、分管安全的其他專案負責人是專案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專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2、根據處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專案的安全生產實施細則。

3、接受總公司的安全管理,及時研究佈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傳達安全生產檔案,每月召開一次以上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生產、技術、安全、機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彙報,針對問題,提出改進意見,通過安全會議加強對民工和其他操作者的安全教育,督促勞務隊、施工員、安全員、機手、司機、機管員、技術員、工區長搞好施工、機械、裝置、車輛安全,督促安全員、政工員出安全牆報、寫安全標語、標誌、造就濃厚的安全氣氛。

4、督促安全員落實安全交底,使專案人員(含民工)真正懂得如何保障安全,如何避免事故;經常組織專案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自身也經常上工地巡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5、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即制止或要求有關人員抓緊糾正。

6、參加傷亡事故調查,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並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7、對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的落實負責,對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專案分管領導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8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區201_______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專案部

乙方:

為積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漳滏河灌區_______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並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專案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_____必須取得場內機動_____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乙方應照國家有關_____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_____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_____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範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定,並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汙染。

第十四條?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併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_____。意外傷害_____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並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後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八條?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並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補充內容: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區_______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專案部?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注:在簽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時,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本責任書的內容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9

1、貫徹執行國家、本市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和有關規定。在經理的領導下對本單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積極參加公司各專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會議和活動。

2、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負責協助經理做好本單位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並檢查執行情況。領導並支援技安員的工作,對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的持續有效負責。

3、在生產工作中堅持做到“五同時”,學習推廣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先進經驗,不斷提高本單位的管理水平。

4、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年度計劃和月份工作要點,實行安全值班工作制度,組織安全檢查,針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制定並實施整改措施。對上級檢查提出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應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並按時複查。

5、組織並落實安全生產的培訓、教育工作。嚴格執行外施隊使用管理規定,及農民工進場培訓、考核和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件上崗的有關規定。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本單位的生產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負責。

6、嚴格對分包單位的使用管理,負責協助經理審查其施工安全資質。在與分包單位簽訂施工生產合同或協議的同時,做好有關安全生產合同或協議的落實。

7、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質量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組織施工中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裝置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8、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按要求及時上報。組織或參加事故的調查,制定落實防範措施。

專案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生產副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0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在與租賃房屋有關的施工生產、承包、承租經營和勞務承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條例》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

----《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

----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及時傳達相關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將管理區域內的重點防範部位、安全設施告知乙方;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情況進行檢查,並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到與其無關的甲方工作現場。

6.甲方負責對出租區域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

三、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消防管線等。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要求,遷移後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範。

4.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裝置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介面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裝置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為居住使用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做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並報甲方備案;

7.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範措施的制定、執行和管理。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負責本單位管理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誌、安全裝置的設定,並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9.負責將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0.負責開展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本單位施工、生產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生產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2.必須組織全體生產、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能;

3.僱用的員工或住宿人員必須按照當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記備案制度並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4.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5.租賃期間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或甲方受到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生產作業。

7.乙方接收租賃標的及租賃期間,租賃標的及設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安全、人員、電、水、暖氣、燃氣、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衛生、設施裝置等,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或未盡安全職責導致責任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字日期: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1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在跨線立交橋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專案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定安全生產合同:

一. 此合同所稱施工安全範圍包括:施工機械.汽運車輛.機械操作人員. 機械操作協助人員等安全。

二. 施工機械. 汽運車輛

1. 項基本原則乙方應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書面彙報材料,並保證提供的施工車輛及現場安全標誌符合有關技術指標.保證提供材料真實有效,機械裝置各項手續齊全.如有不符,甲方有權拒絕機械上路作業。

2.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應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不得違章行駛。

3.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在作業時應注意觀察並避讓其他車輛和行人,不充許隨意停靠,影響其他車輛通行。.

4.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應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和指揮,不得私接與本專案無關的其他業務.起土場地遇到外地人員妨礙施工,甲方負責協調.但不負責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的誤工損失。

5. 乙方機械在作業時和汽運車輛在運土過程中,或因操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6.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在本工程內必須做好防盜.防自燃等工作,如發生遺失.火災等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三. 機械操作人員及協助人員

1. 乙方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機械和汽運車輛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所有證照必須齊全。

2. 乙方應注意安全文明操作,遵守安全規程,不得與地方及其他人員.過往車輛發生矛盾,如有特殊情況應立即與專案部聯絡,不得將事態擴大。

3. 乙方應注意自身安全,不得疲勞操作.帶病操作.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4. 在施工期間該機械和汽運車輛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及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四. 專案單價.及付款方式

1. 土方裝車及運輸,每方為參元整,乙方負責運到自定廢土場。

2. 土方工程完工之前,甲方必須付給乙方工程款50﹪,完工驗收後,二個月時間內付清乘餘50﹪。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岳陽市通衢興路公司G107與 乙方(簽字):

S308跨線互通立交工程專案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2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專案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建築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就 工程施工生產中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負責建立個分包方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明確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佈置、檢查、評價、總結工程的安全生產狀況。

2、承包方負責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進入現場施工前必須對其進行安全總交底。

3、承包方有權監督分包方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各種安全教育,並對教育效果進行評價。

4、承包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並按分包作業區域劃分分包文明施工責任區,保證現場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員嚴禁違章指揮,發現分包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對分包方的生產、生活區域進行檢查,對於隱患及違章有罰款權。

7、由承包方負責聯絡社會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協調對外關係。

8、由承包方協調各項公用安全設施及施工區域管理,減少交叉施工干擾。

第二條:分包方的責任

1、分包方在承擔工程專案、組織施工前必須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楚劇相應登記的資質證書和有效的《施工企業(隊)安全資格認可證》,交納安全保證金,否則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須尊重並服從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隊伍的安全管理機構,自覺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並認真執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訓教育認可制度

A、分包方單位經理、主管生產的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

責人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及年審考核,並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資格證》上崗;

B、分包方必須設立現場安全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辦《安全生產上崗證》,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分包單位人員需變化時,必須提出計劃報告承包方,工人變換工種,必須進行變化工種安全教育。

C、分包方應經常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配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A、承包方負責編制工程專案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

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專案(或單項作業)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承包審批後方可實施,變更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B、依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分包方必須執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組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裝置,分包方必須按規定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裝置驗收制度。安全防護措施、裝置需經承包方驗收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方可施工,驗收手續建檔存查。

(3)安全檢查制度

A、分包方負責施工區的安全防護,接受承包方及上級主管部門

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和獎罰。

B、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檢,班組自檢,實行隱患整改消項制度。

a、分包方要認真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認真執行,確保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b、分包方必須按承包方的要求為其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隱患,對照整改通知單及時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時間、按時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畢,分包方必須停工整改。否則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負責。

d、分包方的施工人員有權制止各種違章指揮,有權停止冒險作業,並有權向上級安全部門彙報。

e、分包方負責其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對辦公室、宿舍、食堂加強衛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種傳染的發生。

f、分包方負責其人員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禁聚眾賭博、傳黃播淫、酗酒鬧事,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杜絕社會治安、交通、消防、觸電、溺水等事故發生。

第三條:分包方在施工期間使用的機械裝置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備,如發生單位間相互使用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進行必要的檢驗,借入方一經驗收使用,則負責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損壞遺失賠償等責任,在使用過程眾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非分包方設立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器材裝置以及安全標誌不得擅自拆毀、毀壞,改作別用或變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應變動的必須由承包協調和處理。

第五條:若分包方在施工眾與其它施工單位相遇或發生立體交叉作業,危及安全時,亦可委託承包協調處理,分包方應自覺服從和配合承包方統一排程和安排。

第六條:分包單位自備大型吊裝裝置,必須在市建委註冊,經專業部門檢驗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分包方在僅此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吊裝等作業時,需在作業點的四周拉設警戒線、警戒牌和派專人落實監護,必要時可通知承包方協助和配合。

第七條: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使用明火、加熱防凍措施時,應指定專人值班。

第八條:分包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不得隨意向上(下)拋扔物料,不得隨意挖掘打樁。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損失,責任由分包方承擔,並負責全部損失費用。如遇到情況應及時向承包和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第九條:工程專案在工作時間和從事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人員傷亡,要立即逐級上報。發生事故後,分包單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報告,並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要作出記錄或拍照。

第十條:分包方要嚴格履行協議的內容,因疏於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實,導致的各種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傷亡指標由分包方承擔。死亡、重傷事故的家屬安撫及後事處理工作由死者、重傷所在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由於分包方達不到協議要求的,承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對安全事故隱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有權簽發“違章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對嚴重違章冒險作業、嚴重違章指揮、確有隨時危及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不聽勸阻時,有權簽發“立即停工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分包方應按承包方要求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直至符合約定的條件。對於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導致的違法、違章,承包方可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處以300-3000元的罰款;對出現的輕傷事故每起處5000元罰款,重傷事故處20000元罰款,死亡事故處50000元罰款。隱瞞事故不報或緩報的,追加罰款10000元。

第十二條:承包方要對安全管理紕漏的、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的分包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對問題嚴重,屢教不改,甚至不服從管理的分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分包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分包方不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協議分別分別職責規定施工,受到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的,承包方有權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本協議規定內容與上級規定相牴觸之處,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終止後即告終止。

第十七條:本協議與分包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專案部/分公司(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包方: (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3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切實預防重特大惡性事故,避免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的生產安全有效的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省、市、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按照計劃完成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山東藍天板業有限公司決定與_______________簽定二○一一年安全生產責任狀,具體內容如下:

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1、所分管的部門無質量、安全、環保、職業健康安全事故。

2、參加公司組織的重大節日和各類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達90%。

3、按計劃參加培訓率達90%。

4、按規定出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達90%。

5、為安全生產提供資源及時率達100%。

二、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深化安全生產的“雙基”工作;

2、嚴格遵守國家及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並自覺接受監督;

3、協助董事長工作,為董事長在生產系統管理、安全生產方面決策提供技術支援;

4、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組織制定和完善生產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生產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並監督、檢查各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

6、監督、參與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活動

7、對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風險危害等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8、參與各類事件、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工作;

9、組織並參與公司的風險控制、隱患治理、變更管理、危害分析等研究工作;

10、參加安全工作會議,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要求並做出部署。

三、獎懲

本著獎罰並行的原則,定期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總結,跟據實際情況,依照《安全生產獎罰制度》中的相關規定進行獎罰。

四、始終貫徹“誰主管、誰負責”齊抓共管形成網路的原則,層層簽訂責任狀,實行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並充分發揮其領導核心保障作用,做到計劃周密,佈置到位,檢查到位,總結評比及時,考核安全生產要作為重中之重、緊抓不放。

五、此責任狀一經簽訂具有法規效力。

有限公司(章) 責任單位:

董事長(簽字):    部門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