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郵編:電話:傳真:
負責經辦人:手機: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或公司註冊號:
地址:郵編: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標的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型號: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真皮;其他。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產地:
製造商:
自排擋或手排擋:
新車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為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為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元
2、購置稅;元
3、保險費元;
4、牌照費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款的代辦費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裝置、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專案,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檔案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為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為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檔案: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效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效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絡、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電話:
年月日
甲方(買受人):
國籍:性別: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郵編:
聯絡電話:傳真:
證件型別:身份證□暫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聯絡電話:傳真:
乙方(出賣人):
住所:郵編:
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
委託代理人:電話:傳真:
注: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專案,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元,大寫。(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臺。
2、其他費用:,由方承擔。運費元,由方承擔。出庫費元,由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元,大寫
。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合計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年月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元,大寫。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元(大寫:)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4、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址:
聯絡電話: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年或者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年或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使用者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終端使用者,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新增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_、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雙方的聯絡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絡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聯絡人:聯絡電話:(日間)(夜間)
傳真號碼: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絡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絡都有效。
詳細地址:郵政編碼:
聯絡部門:聯絡電話:(日間)(夜間)
傳真號碼:工作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概況
1、工程施工地點: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價向甲方計收。
2,工期: 天。
即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條 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期的相應費用。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四、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及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一、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在約定時間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以承認。如甲方提出複驗時,乙方按要求辦理複驗,如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費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損失且工期順延。隱蔽及中間,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
二、乙方須在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質量驗收整改通知單給甲方,以便對不合格專案提前維修完善。
第四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一、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二、乙方出具的施工圖須經甲方簽字認可後方可施工,如施工過程中或施工完畢甲方對原設計方案提出不同意見,已施工所耗材料和人工由甲方自付,甲方必須在合同規定期間在
簽署合同地向乙方支付裝修費。
三、根據合同要求,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裝修任務,如甲方在裝修期間對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見,須及時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雙方認可後按修改方案施工、驗收、結算。
四、乙方施工過程中的所有施工圖,需經甲方簽字認可後,方可施工。
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操作不當造成火災及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後一次性付清
一、乙方施工完畢後,做到人走場清,讓客戶滿意。
二、施工完畢甲乙雙方可按實際施工面積和專案進行工程結算。
第六條 保修的約定
一、乙方保修範圍是指因乙方施工質量或加工工藝不當等因素所造成的質量問題(非竣工驗收後人為造成的損壞視為質量問題)的維修,如不屬於以上問題造成的維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購買外,乙方將收取相應的人工費。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內容]
甲方單位:
地 址:
代 表:
開 戶 行:
帳 號: 乙方單位: 地 址: 代 表: 開 戶 行: 帳 號:
電 話:
日 期:
電 話: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工作時間結束為止。此合同為無限期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25日發放。
五、規章制度
1、甲方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乙方在工作和非工作期間內發生任何意外,突發事件,都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擔負任何法律責任。
六、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有限公司 簽定日期:---------------
乙方: 編 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臨時勞動合同範本。
一、據甲方生產需要招用季節性臨時工,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另文)者自願報名,經考核合格者予以錄用(試用期為 天)。
二、錄用後,生產期間,按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費用。
三、生產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當年用工結束時統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產以外勞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須遵守以下的廠紀廠規。
1、按照規定上下班,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愛護公司財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注意環境衛生,進餐統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許在車間內進食。
5、未經甲方准許,不得攜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
6、嚴格按甲方各管理規定(另文)做好本職工作,保證產品質量。
7、滿25天以上才能計發工資,在公司規定日發放工資,其它時間不予發放。
五、如違反上述廠規廠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乙方對工廠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離廠。
六、本合同於每年用工時開始簽訂,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當年用工結束時即終止。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乙方應負責主要責任;乙方確因無法避免的工傷事故,甲方承擔醫療期間醫療費用及工資。
乙 方 籤 字: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碼:
家 庭 住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