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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電子產品戰略協議(通用3篇)

欄目: 銷售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9W

銷售電子產品戰略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銷售電子產品戰略協議(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本戰略合作協議由上列各方於

1、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是國內領先的產品(或服務)供應商。

2、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銷售磁條卡、智慧卡、智慧卡終端介面產品、校園系統整合、髮卡系統及裝置、安全認證產品等,向顧客提供該產品最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慧卡解決方案,業務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園、電子政務、高速公路等領域。

3、雙方都擁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銷售通路和客戶資源,雙方產品具有較強的互補性和相容性。故此,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係的規則等相關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宗旨雙方希望通過建立密切、長久及融洽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充分發揮各自網路和業務特點,在業務捆綁、市場營銷、產業推動等多個領域開展強強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促進雙方產品與服務的延伸和發展。

第二條 合作領域雙方一致同意致力於在以下產品或服務領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第三條 合作內容雙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資源和專業技術及經驗為基礎,在前述產品或服務領域的宣傳推廣、產品開發與支援、客戶服務、網路支援、資訊轉接等方面進行廣泛合作,共同開拓市場。

1、雙方認同對方為核心戰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開展業務創新和市場宣傳合作,共同策劃組織市場營銷活動。

2、雙方同意將對方的公司資訊連結到自己網站的“合作伙伴”欄目中,並在一切可能的宣傳渠道,如展會、網站、分支機構、新聞釋出會等,加入對對方的產品與服務的宣傳推廣。

3、雙方相互給予產品與服務支援和優惠待遇。某公司向________公司提供________公司所需要的________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產品(或服務)。產品(或服務),________;。年月日在市訂立。

4、雙方在現有優勢業務間開展合作,將雙方的產品或服務設計成豐富的捆綁組合,並通過產品或服務的組合或捆綁,為客戶提供個性化增值服務。對方新開發的產品或服務,雙方均享有優先合作權。

5、雙方在市場營銷中相互支援,實現資源互換。一方接洽的專案需要另一方產品或服務配合時,應優先考慮跟戰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對各自獲知的招標專案,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戶推介戰略合作伙伴的產品或服務,並根據客戶需求,以產品或服務的組合或捆綁的方式共同投標,為客戶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務,以實現客戶資源的共享。

6、一方對於從市場或客戶獲知的有關另一方產品或服務的資訊予以及時的反饋,互相推進產品或服務的改良。

7、為提升雙方的市場競爭力,雙方開展人才交叉培訓合作。

第四條 溝通渠道

1、為保證雙方合作的暢通以及資訊的適時交流,雙方成立協調小組,負責溝通、聯絡等日常事務。協調小組的組成:協調小組的職責:

2、對於具體合作專案,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成立專案組,負責具體合作專案的運作。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本戰略合作關係不改變雙方各自的獨立地位和隸屬關係。雙方均有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以各自的名義經營並對外承擔責任。

2、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從屬或代理關係。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或處分另一方的權益,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雙方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署協議。未經對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認為並且對外稱其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義對外作任何承諾,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雙方的產品與服務均具有相對的獨立性。雙方均以各自的名義向客戶提供產品或服務,並對各自的產品或服務引起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第六條 智慧財產權

1、雙方對各自持有的專利、商標、版權、技術祕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權與使用權,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導致上述智慧財產權的共享。未經一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認為基於本合作協議而對另一方的智慧財產權享有任何權益。

2、相互協作開展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合作。一方獲悉的任何侵犯戰略合作伙伴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應適時告知另一方。

第七條 保密任何一方對因在合作期間知曉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於合作期內以及合作終止後,只要該資訊未成為公眾資訊,雙方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該商業祕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給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業用途,否則,應賠償由此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作期限

1、雙方致力於建立一個長期的戰略合作關係,在雙方認為已無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時,經協商一致可終止本協議。

2、雙方同意終止本合作協議時,仍應繼續履行合作期內簽訂的各專案協議或協議,直至協議或協議履行完結或經訂約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第九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無自身過錯的情況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的,不負違約責任,但應盡一切努力減輕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且應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5日內通知對方並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法律適用本協議的效力、解釋和履行均受中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合作期間雙方發生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市仲裁委員會,按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第十二條 陳述和保證

12.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12.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集團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十四條 補充與變更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協議附件

15.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5.1.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15.1.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15.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權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七條 後繼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八條 通知

18.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8.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8.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協議的解釋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條 生效條件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本協議—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或授權代表)(簽字)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銷售電子產品戰略協議 篇2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就甲方委託乙方電子產品設計、加工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設計工作

1、 電子產品的設計工作依照《電子產品委託設計單》(附件1)的內容進行。由甲方填寫上述設計單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2、 在設計開始前,乙方應將電子產品最終量產後的價格核算給甲方,可分生產批量報價。

3、 電子產品的技術標準及質量標準以雙方確認的產品設計說明及相關檔案為準,驗收標準根據不同產品制定,具體內容在《電子產品委託設計單》中詳細說明。

4、 如遇到特殊原因導致產品設計生產的有關方面發生變動,調整一方應及時提前通知對方,在徵得對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對生產做相應的修改。

5、 設計中涉及的模具、治具、研發、打樣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設計工作的交付及驗收:

1、 設計工作需要交付以下設計成果及相關資料:

樣板3塊(實物)、產品使用說明書(電子檔)、BOM表(電子檔)、測試方法(電子檔)等。

2、 上述設計成果應按《電子產品委託設計單》中約定的日期在甲方指定地點交付(南京市內),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必須確保按《電子產品委託設計單》中約定的交付期交付,若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此次設計生產工作,該次設計已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不得以此為由阻礙耽誤甲方其他電子產品的設計生產工作。

4、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後,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出具《電子產品委託設計驗收單》(附件2)。如驗收不合格則由甲方將不合格項及修改意見、修改時間通知乙方(以郵件形式)。乙方在收到甲方不合格判定後5個工作日內提出異議,如在5個工作日內沒有回覆,則預設接受甲方提出的異議,並按照甲方要求修改設計。

三、生產加工工作:

1、 電子產品的生產依據《電子產品委託加工單》(附件3)的內容進行。由甲方填寫上述加工單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2、 設計生產中用到的輔助性生產工具、儀器儀表、輔料、耗材等均由乙方負責。

3、 產品生產工藝及外購物料技術引數(如PCB工藝,SMT工藝、MI工藝、物料引數等)均按《加工工藝檔案》的內容執行,不得隨意更改,如更改須得到甲方同意。

4、 電子產品的生產可使用有鉛工藝,如需要用到無鉛工藝則甲方應在《電子產品委託加工單》標明,否則乙方可按照有鉛工藝生產。

5、 產品生產所使用的物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但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子元器件,如使用無鉛工藝的物料,乙方需提供物料的報告。

四、加工產品的交付與驗收

1、 產品應按《電子產品委託加工單》中約定的交貨日期在甲方指定地點交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必須確保按《電子產品委託加工單》中約定的交貨期交貨。若乙方不能按《電子產品委託加工單》中規定的時間交貨,乙方每延期交貨1天按該訂單總額的1%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逾期10天仍未交貨,乙方按該批次訂單總額的雙倍支付違約金。

3、 在乙方交貨後由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電子產品委託加工單》中的質量標準、《電子產品委託設計單》中約定的功能以及國家相關標準(IPC-A-610D)相關內容進行驗收並出具《電子產品加工驗收單》(附件4)。

4、 驗收合格的產品計入交付產品總數,驗收不合格產品由甲方通知乙方負責處理,乙方須在10個工作日內將不合格品自行處理,超期後甲方對不合格產品不承擔保管責任。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不合格品數補給甲方。

5、 產品包裝要求,以《電子產品委託加工單》約定為準。

6、 乙方生產加工的產品保修期為1年,保修期內在非人為損壞的情況下由乙方維修。保修期外可適當的收取維修費用。

7、 如因設計原因造成的產品缺陷由乙方負責變更設計。並負責維修不良品。

五、加工費用及支付方式:

1、 雙方根據《電子產品委託設計單》的約定,確認每批次產品的加工費用,並在《電子產品委託加工單》上註明。

2、 每月5號前乙方應將上月交貨清單發給甲方對賬。甲方在5個工作日核心對完成並通知乙方開出增值稅發票。收到發票後,甲方於本月25日前結清上月貨款。

3、 如發生發票未開,票據開錯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付款,責任乙方自行承擔。並不得以此為由耽誤甲方後續生產。否則甲方按延期交貨處理。

六、智慧財產權保護: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設計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於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動。

2、 甲方提供給乙方用於設計、加工的所有相關圖紙、圖片、說明等資料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於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動。

3、 乙方有為甲方進行商業保密的義務,如果由於乙方過失造成甲方商業祕密洩漏,乙方應承擔一切後果。

4、 乙方如有違反本款第1、2、3條約定,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七、合同生效、變更及違約責任: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如對合同內容提出修改,需經雙方一致同意認可後方可修改,修改完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3、 本合同中所述的零件《電子產品委託設計單》、《電子產品委託設計驗收單》、《電子產品委託加工單》、《電子產品加工驗收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合法附件,簽訂後不得隨意更改其內容和約定,如有特殊原因確需更改需經雙方一致同意認可。

4、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儘可能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可由任意一方提請司法程式解決。

5、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年 月 日

銷售電子產品戰略協議 篇3

一、乙方對所租產品(_______),只擁有其單獨合法使用權,不得轉借,出售,出租。

二、乙方在使用產品期間應保證產品不發生損壞,丟失;如人為損壞,將折價賠償;丟失則以中心產品的購買價照價賠償。具體賠償根據中心賠償細則。

三、當租賃期滿時,乙方應按時歸還產品;超過約定租賃期限,將另行計費。

四、承租人在出租產品時,應與乙方當面檢驗產品質量,乙方應親自參與檢驗;否則,產品出租後,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租賃產品時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影印件和學生證影印件。

六、因乙方違反合同相關規定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七、乙方需提供詳細真實有效的個人資料,如有不實,中心有權收回產品使用權,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甲方對乙方個人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八、乙方應按甲方收費標準繳納相關費用。承租方應預付全部租金,抵押金不能視為租金。

九、乙方在租用產品期內,發現產品異常或故障時應立即停止產品使用,並通知租賃中心。同時,還應遵從租賃中心的指示。

十、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加蓋印章有效:_______________

乙方詳細地址(宿舍):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屬院、班級: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