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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銷售員工聘用協議(通用3篇)

欄目: 聘用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36K

產品銷售員工聘用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銷售員工聘用協議(通用3篇)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性別: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性質為勞務合同。

第一條工作內容

1.1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間,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企業應用事業部從事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工作。

1.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規定的標準完成工作。

第二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

第三條勞動時間

3.1乙方在被聘用期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即在保證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休息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

3.2乙方必須盡職盡責完成甲方規定的勞動內容,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3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義開展任何與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無關的業務、活動或者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一切後果乙方自己負責,同時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及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勞動紀律

4.1乙方在聘用期間,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4.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調職、降薪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兼職勞動報酬

5.1甲方將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人民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稅前勞動報酬,乙方應繳納的所得稅在每次發放報酬前由甲方代扣。

5.2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勞保福利待遇,並且不負責承擔乙方的任何醫療保險費用。

第六條保密義務

協議期內,乙方須在甲方許可之範圍內使用甲方商業資訊;協議期內以及協議終止後,乙方必須為甲方之一切商業資訊保守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洩漏、給予或轉讓。

如果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乙方自願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以下情形發生時,本合同可以終止:

7.1合同期限屆滿;

7.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不能達到甲方的工作要求,甲方將給予警告;如果在一次警告後仍然不能達到甲方的工作要求的,甲方提前30日告知乙方,本合同即可提前終止。

7.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甲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

7.4對於非因7.1、7.2和7.3的原因,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且違約方在非違約方書面通知後15日內仍未予改正的,非違約方可以書面通知的形式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影響已經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八條其他

8.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8.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產品銷售員工聘用協議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性質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員工的激勵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十五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在試用期內連續2次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6)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在本合同範圍外另行約定。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不超過工資額度的50%;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檔案、資料、通訊裝置、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十六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銷售員工聘用協議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能使公司運作有秩序地進行,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涵蓋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日常工作規範條例、賬款管理制度、客戶關係管理辦法等。

第三條、凡本公司銷售員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

第四條、銷售員應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誠實守信,對公司擁戴忠誠,熱愛本職工作,有奉獻精神,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的安排。

第五條、銷售員之間應相敬相愛,團結互助,要具備團隊意識,有矛盾糾紛要妥善解決,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調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條、銷售員是對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個銷售員在客戶面前,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舉動,不得作出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如經發現,或有客戶投訴涉及公司形象的,經公司調查屬實,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

第七條、公司本著充分保障每個銷售員利益的原則,嚴禁銷售員之間出現搶單或劃單的行為。

第八條、銷售員應善待公司的任何財物。如有惡意破壞者,除要求賠償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不小心損壞者,公司按成本價從其工資中扣除。

第九條、銷售員在外不得以公司名義、打著公司的旗號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條、銷售員應具備職業操守,履行保密義務,遵守公司相關的保密規定,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祕密告訴競爭對手。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根據合同內容中的相關保密協議向法院起訴。

第三章、銷售員日常工作規範條例

第十一條、銷售員嚴格遵守考勤管理規定,按時上下班打卡。

1、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2、考勤

(1)所有銷售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①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① 銷售員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② 銷售員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銷售員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十二條、銷售員請假出差批准許可權: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第十三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要求著裝整潔,形象健康,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暴露的服裝,不得有披頭散髮、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礙觀瞻的舉止。

第十四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公司的電話不得用來做與工作無關的閒聊。

第十五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瞎晃閒逛,不得到各個部門串崗聊天消磨時光,影響他人的工作。

第十六條、銷售員每天必須向負責主管口頭彙報前一天的工作詳情,如有困難,尋求解決困難的辦法。每週週一提交“周工作總結”的書面報告。

第十七條、公司對優秀業績者會給以特殊優待假期,具體假期時間視公司而定。

第十八條、銷售員如需出差洽談客戶的,銷售員必須提前向上級主管申請,經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間應有詳細計劃,並報以上級主管備案。

第四章、賬款貨物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銷售員每天從財務處領取“收款賬單”,當天下班前必須將收回的賬款(現金或支票)交給出納,與財務核對剩餘的“收款賬單”是否對數。銷售員收回賬款後,才能憑賬款開取發票。因業務的靈活性,如果銷售員當天不能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可以於次日與財務交接“收款賬單”,再重新領取新一天的單子。

第二十條、若有客戶因某些原因,收到貨後卻不能及時交款,銷售員必須收取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上面須有客戶自己註明的未付款項,並簽字蓋章。銷售員必須把客戶的“簽收單”或憑據交回財務處,自己留影印件。

第二十一條、銷售員應在公司每月收款截止期限內將貨款交回公司,銷售員不得將已收款項故意挪至下月。一經發現,從工資中扣除500元。

第二十二條、銷售員如遇到客戶壞賬情形的,應及時上報公司備案處理,不可私下糾紛。

第二十三條、對於那些暫時收不到賬的規定:公司本著“出貨見款”的原則,要求銷售員在客戶收到貨物後當即予以收款,但由於一些非人為的原因存在,客戶暫時交不出款的,銷售員除了交回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到財務處外,還應及時報知直接上級主管備案,在這期間,銷售員應主動提醒催促客戶,超過十天仍未見到款項的,應與上級主管協商妥善追款辦法。

第二十四條、銷售員出差旅費報銷時,以簽單為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其交通總費用的80%,且不超過簽單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為談業務請客吃飯報銷的,以簽單為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實際消費數字的60%,且不超過成交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六條、對於貨物的管理,公司實行貨物出借制度。在與客戶洽談中,有時需要貨物的現場展示,為了方便銷售員的談判,銷售員可從倉管處借出貨物,銷售員開具借條。貨物必須在兩日內交還,交還的貨物不能有破損,破損的貨物由銷售員照價賠償。

第五章、客戶關係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銷售員應該認識到,客戶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維護客戶關係的重要性。

第二十八條、銷售員每月必須詳細整理新增客戶的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戶的實力或規模、儘可能多的關係網等等,將其填入“客戶檔案”裡,影印一份交予公司備案,公司將嚴密保管這些資料。

第二十九條、銷售員要養成定時回訪客戶的習慣。每次將回訪客戶的內容及經過簡要地記述下來,上級主管會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如被查到毫無記錄的,處以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條、公司會全力配合銷售員和客戶的洽談工作。包括協助洽談,提供便利等等。

第三十一條、銷售員要正確處理客戶的投訴。仔細傾聽是最重要的。這能充分顯示出對客戶的尊重,即使客戶火冒三丈,也會先消掉幾分氣。積極尋求與客戶的溝通之道,切實考慮解決客戶的疑問或困擾。

第六章、銷售員注意事項

第三十二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員應注意儀表,態度謙和,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第三十三條、銷售員要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

第三十四條、銷售員在與客戶接洽過程中不得接受客戶禮品盒接待。

第三十五條、在執行職務工作中,不得飲酒。

第三十六條、不得誘勸客戶透支或者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不得進行與法律相違背的銷售行為。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