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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產品配送委託合同(通用8篇)

欄目: 委託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02W

2022年產品配送委託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年產品配送委託合同(通用8篇)

乙方(受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 訂 時 間: 年 月 日

籤 訂 地 址: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貨物配送服務的有關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定義:

1.1F模式:是指甲方依據《“京東”開放平臺店鋪服務協議》(下稱“平臺服務協議”)在“京東”網站開設店鋪,平臺服務協議中約定甲方使用“京東”提供的供應鏈管理服務(含倉儲、物流配送等一攬子服務)的經營模式。

1.2L模式:是指甲方依據《“京東”開放平臺店鋪服務協議》(下稱“平臺服務協議”)在“京東”網站開設店鋪,平臺服務協議中約定甲方將商品先送至“京東”負責配送的公司指定地點,之後由“京東”負責配送的公司將商品配送至使用者處的經營模式。

1.3S模式:是指甲方依據《“京東”開放平臺店鋪服務協議》(下稱“平臺服務協議”)在“京東”網站開設店鋪,平臺服務協議中約定甲方自主選擇物流配送服務的經營模式。同時,甲方同意選擇乙方作為其物流配送服務方之一。

1.4 外部模式:甲方同意將甲方非“京東”來源的託寄物選擇乙方作為其物流配送服務方之一。

第二條、委託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服務,具體配送服務內容以乙方系統記錄為準:

2.1送貨服務(正向配送):乙方自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提取貨物(僅限乙方取件範圍內區域)或甲方將貨物送至乙方指定地點後,由乙方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客戶地點的配送服務;

2.2拒收退回服務(逆向配送):指乙方自甲方取貨地點提取貨物或甲方將貨物送至乙方指定地點後,在送達甲方指定客戶地點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導致貨物無法交付給收貨人,乙方按照面單所記載的甲方地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址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2.3分揀包裝服務:甲方貨物需要由乙方分揀並進行二次配送包裝;

2.4代收貨款服務:乙方依據甲方指示並按照運單所示金額向客戶代為收取貨款的服務,包括收取客戶支付的現金、採用乙方POS機刷卡收款等;

2.5保價服務:甲方在委託乙方配送貨物時,向乙方宣告貨物的實際價值,如貨物在配送中存在毀損滅失的,乙方依據甲方宣告價值及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向甲方予以賠償,除支付配送服務費外,還需按約定標準另行支付保價服務費。

2.6報廢服務:當拒收發生時,甲方通過乙方指定的渠道,對拒收的物品進行報廢或退貨確認,乙方根據甲方的確認結果進行如下操作:

2.6.1系統推送協商再投資訊給到甲方,甲方需在規定時限內明確處理意見(拒收次日中午12:00前反饋),是“再次投遞”或“退回甲方”或“報廢處理”;

2.6.2如需再次投遞,則分派給配送員收貨,按正常派送流程執行;如需退回甲方,則乙方在系統中操作拒收,後續按拒收運單退貨處理;如需報廢處理,則按作廢要求處理,完成實物丟棄和運單完結操作;

2.6.3如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反饋處理意見,雙方約定乙方系統中自動預設為“退回甲方”;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如甲方店鋪為L模式或S模式或外部模式(以甲方在京東開放平臺商家入駐系統記錄模式為準),甲方託寄物件時,應履行下列基本義務:

3.1.1如實告知乙方託寄物內容、名稱、性質,數量等託寄物資料,準確、真實填寫乙方運單之各項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選擇付款的方式和服務專案、填寫重量、收件人、寄件人的名稱、地址(_市_區_路_號_樓層)、聯絡電話(含手機號碼)、配送服務型別(常溫溫度在25℃左右、控溫介於10℃至25℃、冷藏介於0℃至5℃、冷凍介於-18℃至-12℃、深冷小於-18℃等)等資料。

3.1.2妥善包裝託寄物、對於易碎品應加強內外包裝、使用準用封條或膠帶包裝、確保貨物整潔,做足一切措施保障託寄物安全運輸。

3.2 F模式下,甲方託寄物應自甲方與“京東”合作的指定庫房發出,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務。

3.3不得託寄毒品、易燃易爆品等一切法律法規禁止郵寄的物品以及乙方認為不能安全、合法運輸的物品。

3.4除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以外,乙方對於託寄物的安全、質量、環保、權利瑕疵等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需要確保託寄物的內容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屬於禁止生產、銷售、傳播的物品;

2)符合國家規定的或者與第三方約定的質量、安全、環保等標準;

3)託寄物不會造成收貨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財產的損害,也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

3.5 甲方有義務按照約定時間償付所欠乙方的費用,不得以理賠尚未結束為由拖延支付、拒絕支付或擅自從所欠配送服務費中直接扣除費用。

3.6 甲方可以通過乙方網站、服務熱線等公開渠道事先了解乙方公開承諾的服務內容及標準,並據此選擇乙方所提供的配送服務。

3.7甲方的員工為甲方託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的,該行為視為甲方行為,對甲方有法律約束力。甲方不能以未經公司蓋章或指定代表簽字為由,否認甲方員工代為託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之行為。甲方應明確告知其員工有關本協議的各項內容,以促使其員工利用工作之便託寄、接收甲方物品或個人物品時,瞭解本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和注意事項。

3.8如甲方同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之間存在買賣等商業交易關係,且配送貨物屬於該商業交易標的物的,則甲方在交付配送貨物前,需要將乙方承運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賠償標準等相關事宜明確告知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並彼此就商業交易相關的損失賠償和責任承擔方式達成共識,同時,甲方需要採取合理措施使乙方免於遭受配送貨物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提出的索賠或訴訟風險,如因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向乙方索賠或提起訴訟造成乙方損失的,對於超出本合同約定賠償標準的部分,甲方同意對乙方予以補償。

3.9收貨人在付款前,甲方同意收貨人有權拆開包裝檢驗託寄物,對貨物外觀及數量檢驗並視檢。如果收貨人在驗貨後決定拒絕接受託寄物或者拒絕付款的,乙方將託寄物逆向配送運返甲方時,甲方不得以收貨人曾拆開包裝為由拒絕收回貨物,亦不得以此為由追究乙方的任何責任,逆向配送費用由甲方承擔。

3.10 甲方託寄物單個包裹重量不超過三十公斤,且託寄物外包裝不得超過 100cm_70cm_70cm。

3.11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遭受政府部門、機場、港口管理部門等機構採取強制措施、行政處罰,或遭受第三人索賠的,甲方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乙方受到牽連,如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3.12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收取貨款時,須在面單上清晰、準確的填寫收款資訊且確保其與實際代收貨款金額一致。

3.13甲方選擇保價服務後,一旦託寄物從乙方物流發出,不可退保,且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每票運單所對應的託寄物的最高保價價值不超過人民幣貳萬元或等價值的其他貨幣,超出最高保價價值部分乙方不承擔保價責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乙方按其公開承諾及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及標準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務,負責將甲方的託寄物及時、安全地送達收貨人。

4.2乙方有權按照託寄物的重量和體積或其他雙方認可的方式收取基本配送服務費,並根據甲方選擇的附加業務收取附加費用。乙方無稽核託寄物實際價值的能力和義務。

4.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司法、行政機關的要求或出於安全的需要,乙方有權對託寄物開封、檢查、核實。如發現託寄物屬不予託寄範圍,乙方有權拒收或退回,並有權按照乙方收費標準收取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

4.4如乙方發現甲方未按約定填寫快遞運單資訊或填寫不完整的,乙方有權拒絕收寄託寄物。

4.5若甲方或其指定的收貨人未付清配送服務費及其他費用(下稱“費用”)的,乙方有權自結算代收貨款或雙方確認的其他款項中予以扣除,如相關款項金額不足以抵扣的,乙方有權留置託寄物,留置期限為三個月(自甲方欠費之日起計算)。期限屆滿,甲方或收貨人仍未付清費用的,乙方可以變賣託寄物並優先受償,如變賣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抵償相關費用的,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討,如乙方行使留置權導致甲方基於買賣關係或平臺服務關係違約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4.6 為實現合同目的,乙方有權將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移、授權給第三方。

4.7乙方有權根據運營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甲方的託寄。

4.8乙方有權依據運營情況變更服務費用標準,並予以公示(公示連結contract/freightInfo),相應費用調整自公示日或公示所記載的生效之日起調整。

4.9 乙方為甲方提供運輸狀態查詢的服務,乙方查詢電話: 400-622-9068。

4.10乙方提供代收貨款服務時所代收貨款的幣種為人民幣且每份面單對應的代收貨款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萬元。因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未完成代收款工作的,乙方應向甲方反映情況,並積極協助甲方向付款義務人追討。

4.11乙方承擔保價責任的時間自乙方接收託寄物且確認接收甲方保價申請開始直至收貨人簽收託寄物時止,且乙方有權對甲方擬保價的運單及託寄物進行識別確認是否提供保價服務。

4.12 乙方有權將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根據《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處置。

第五條 費用與結算方式

5.1 服務費用標準及型別:

5.1.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公示連結“contract/freightInfo”中明示的標準以及後續更新的標準或補充協議(若有)中確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配送費(正向、逆向)、分揀包裝費、代收款手續費、保價費等服務費用。

5.1.2 甲方委託乙方配送的託寄物,收貨人在拒收託寄物後,乙方有權將該託寄物進行逆向配送並按照逆向費用另行收取配送費用。

5.2 服務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每月1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根據乙方系統中記載的甲方上一自然月內實際發生的正向配送及逆向配送的託寄物數量、分揀包裝數量、代收款明細、保價運單的保價價值及甲乙雙方確認的收費標準計算甲方上一自然月應付配送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並根據計算結果向甲方提供賬單。甲方應於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前根據賬單記載金額向乙方支付賬單記載的全部服務費用,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務費後向甲方出具相應正式的等額發票。

甲方如對該賬單持有異議,應自乙方送達賬單之日起六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逾期不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認同。如甲方在約定期限內提出異議,雙方就異議部分進行核對,如雙方票據不一致,則以乙方系統資訊為準。

5.3 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5.3.1甲方可採取銀行轉賬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甲方支付配送服務費的時間以乙方實際收到時間為準)。如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配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在其應付甲方的任何款項中抵扣甲方應付未付費用。

5.3.2甲方與京東錢包網站所有者及平臺技術運營者(以下簡稱網銀線上)已就京東錢包企業賬戶服務簽訂相關服務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委託網銀線上從甲方的京東錢包中直接扣除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的配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京東錢包餘額不足時,甲方應予以充值以全額支付相應費用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採取銀行轉賬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5.3.3甲方拖欠配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日支付拖欠數額的5‰作為逾期違約金並有權自應當支付給甲方的款項中直接抵扣,不足以抵扣的仍有權追償;當甲方拖欠乙方配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超過十日及以上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索配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的權利。

5.4 代收貨款的結算:

5.4.1乙方根據結算週期將代收貨款的賬務明細發給甲方核對,相關資料以乙方系統記載為準,甲方在收到後2日內沒有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甲方確認。

5.4.2返款週期:每天產生的代收貨款的返款週期為T+3,從代收貨款賬務明細單被甲方確認開始,乙方與第三個工作日前將代收貨款打至甲方指定收款賬戶,依此類推,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

5.4.3以上回款週期中所產生的代收款均指已實際收回的貨款。

5.4.4 甲方代收貨款返款接收賬戶如下:

開戶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行名稱:

▲甲方應保證其提供的戶名、開戶銀行、賬號等資訊真實準確,如甲方賬號變更或發生不可用等情況出現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確認乙方獲悉,否則因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轉賬錯誤或無法轉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損失。

▲甲方代收貨款返款接收賬戶應為甲方的對公賬戶,不允許指定非甲方的對公賬戶進行收款;如甲方指定代收貨款返款賬戶為個人賬戶,需出具授權書說明收款賬戶與甲方的關係,合作期內只允許變更一次;

5.4.5當甲方沒有及時清結月結費用時,乙方有權從應當支付給甲方的代收貨款中直接抵扣。抵扣後貨款仍有餘額的,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將貨款餘額結算給甲方;抵扣後月結費用仍有餘額的,乙方仍然有權向甲方追討,或者從下期代收貨款中繼續抵扣,直至月結費用抵扣完畢為止。

▲如甲方與京東平臺依據《京東開放平臺店鋪服務協議》或相關協議(以甲方與京東平臺簽署的實際協議為準)約定結算,甲方同意代收貨款最終由甲方與京東平臺依據《京東開放平臺店鋪服務協議》或相關協議(以甲方與京東平臺簽署的實際協議為準)約定結算,乙方代甲方收取的貨款先行定期向京東平臺結算。甲方拖欠乙方配送服務費及相關服務費超過十日及以上的,乙方有權通過京東平臺自甲方與京東平臺簽署的平臺服務協議中涉及的任一一筆應結款或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甲方對此扣款行為予以認可。

第六條 貨物的毀損、滅失賠償(非常重要,請仔細閱讀)

保價與賠償:乙方為甲方配送的貨物(僅限於中國內陸地區,不包括港、澳、臺)提供保價服務,由甲方根據配送貨物的實際價值和賠償要求,自行評估並選擇。雙方均明確知曉:保價業務的選擇與否對於配送貨物毀損、滅失之後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付標準如下:

自乙方接收甲方貨物後,在乙方投遞(配送)過程中:

6.1甲方已保價的貨物,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貨物丟失或全部損毀、滅失(包裝材料破損除外)的,乙方按照保價的宣告價值及本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賠償;內件短少或部分損毀的,乙方按貨物的宣告價值和損失的比例賠償。

▲本合同所稱配送貨物的“實際價值”或“實際損失”,是指配送貨物本身的成本價格或損失,不包括基於配送貨物可能獲得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市場機會等任何直接、間接損失,或特殊商業價值損失。

6.2 甲方未保價的貨物,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貨物丟失或破損(包裝材料破損除外)的,乙方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每單最高額不超過該單貨物運費的6倍。

6.3貨物配送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貨物丟失、破損的,乙方應在貨物丟失或破損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4個工作日內書面給出處理意見。如逾期未答覆或提出理賠要求的,視為甲方放棄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如乙方對甲方的理賠要求有異議,應在收到索賠通知後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乙方確認。

6.4貨物配送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貨物丟失、破損的,甲乙雙方就實際損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且甲方提供完整的賠償材料後進行賠付(賠付標準6.1、6.2條)。甲方獲得乙方賠付後,獲賠貨物相關的權利轉移至乙方所有。

6.5 因下列原因造成託寄物毀損滅失、延誤派送、無法派送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6.5.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是指無法預測、無法控制或無法避免的客觀因素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火災、雪災、暴風雨、大霧等惡劣天氣;罷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法規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機關的行為、決定或命令;搶劫、飛車搶奪等暴力犯罪。

6.5.2 因託寄物的自然性質、內在缺陷或合理損耗造成的。

6.5.3非乙方過錯造成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沒有如實申報託寄物資料,甲方交付的託寄物屬於法律法規明文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禁止運輸或限制運輸的,收貨人遲延受領託寄物等情形。

6.6如果乙方、甲方或第三方就託寄物購買了保險,因發生保險事故導致託寄物毀損滅失的,保險公司已經向甲方或第三方承擔或許諾承擔保險理賠責任後,乙方在此範圍內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密

雙方未獲得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洩露本合同內容及對方的商業祕密,否則需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8.1 合同終止

8.1.1本合同在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三十日任一方均未書面向對方提出異議的,合同自動續期一年,依此類推。

8.1.2本合同自然終止:

協議方簽署新協議替代本協議的;

8.2. 可以在下述情況下終止,如一方:

8.2.1. 破產;

8.2.2. 申請或被申請清算。但公司重組或合併除外;

8.2.3. 在企業、資產或其任何部分上設立清算人、接收人或管理人、法庭指定管理人;

8.2.4. 上述情況發生時,無過錯方有權選擇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過錯方終止本合同。給無過錯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有過錯方應當賠償;

8.2.5. 上述情況發生時,有過錯方應提前3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無過錯方。

8.3 在下列事件發生時,一方有權在給出30日寬限期的前提下,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8.3.1. 對方存在實質性違約行為(包括甲方無正當理由遲延付款),且該違約行為未能在收到無過錯方通知後30日內糾正;

8.3.2. 對方公司資本總額或資產的50%或以上被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或徵用;

8.3.3. 對方停止履行或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經另一方催告仍未在限期內改正的;

8.3.4. 對方或其任何職員、代理人或分包商存在欺詐、瀆職、不誠實以及其他任何足以造成無過錯方的利益或名譽的實質性損害的行為;

8.3.5. 一方做出不利於對方品牌的言論和行動,影響對方品牌聲譽;

8.3.6. 上述情況發生時,給無過錯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有過錯方應當賠償;

8.4. 當合同終止時:

8.4.1. 任何一方均應將對方的保密檔案原封不動地歸還對方;

8.4.2. 合同終止不能免除雙方在合同期間未執行完的義務,也不能免除雙方依據合同要求應獲得而未獲得的賠償和補償。

8.5.合同期內,甲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經乙方確認後,雙方按照約定的內容及時間進行交接和結算,甲方不再承擔其它任何法律賠償責任;

8.6.合同期內,乙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經甲方同意並確認後,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進行交接和結算,乙方不再承擔其它任何法律賠償責任;

8.7.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履行義務,且經乙方通知後仍未糾正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期內所產生的所有服務費並終止本合同;

8.8.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後12日內將已交付給乙方的商品取回,本合同終止後到商品運離倉庫期間的費用,參照本合同服務報價表計算並由甲方支付;逾期乙方將不承擔滯留商品的保管責任,商品毀損、滅失風險由甲方承擔,若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

9.1 如甲方經營場所、名稱及主體發生變更,甲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1.1如甲方變更後的經營場所不在乙方服務區域內,則乙方有權不再為甲方提供服務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甲方應在乙方停止服務後兩個工作日內結清全部應付費用,在費用結清後,本合同終止;

9.1.2如甲方變更後的經營場所仍處於乙方服務區域內,由乙方對甲方相關資料進行更新後,可繼續履行本合同;

9.1.3甲方如變更名稱,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合同繼續有效;

9.1.4甲方經營主體如發生分立、合併等變更,甲方需在通知乙方後兩個工作日內結清全部應付款項,在費用結清後,本合同終止。

9.2本合同條款未規定的,或者本合同條款的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沖突的,按照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標準執行,沒有行業標準的,參照國內外行業慣例執行。

9.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應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以附件內容為準。

(以下無正文)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地 址: 地 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 真: 傳 真:

2022年產品配送委託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

受託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業務合作範圍

本合同合作內容是乙方為甲方提供物流倉儲服務。甲方將其貨物委託給乙方管理和操作;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併為本業務服務提供必要的設施裝置。本業務內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倉庫;

2、倉儲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貨物出入庫及倉儲日常管理,日常盤點等服務;

3、單據及資料服務: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倉儲管理報表,並妥善保留業務單據;

4、倉儲增值服務:當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除倉儲管理之外的增值服務,如:打碼、更換包裝、

二次包裝、銷燬等服務時,應在合理時間內提前告知乙方,並在雙方對服務標準及價格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由乙方提供上述服務。

第二條 甲、乙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權力能力及主體資格;

2)甲方保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合法經營;

3)甲方應遵守乙方執行倉儲管理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4)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貨物不得含有危險品、汙染品、違禁品等有害或違法物品,如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貨物因甲方原因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及損害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各項費用;

2、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權利能力和主體資格;

2)乙方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合法經營;

3)乙方負責倉庫的安全保衛工作,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貨物儲存標準對貨物進行保管。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可代甲方為其儲存在乙方倉庫內的貨物購買保險,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委託貨物的貨損,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產品貨值表》進行相應賠償,但最高賠償數額不超過甲方產品的銷售價格。

5)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甲方貨物遭受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取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定義,包括:戰爭、動亂、飛行物體墜落、商品自身問題或溫溼度引起的變質、變色、發黴等非甲乙雙方的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風、雨、洪水、雪、地震等。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標準

1、本業務的具體費用標準詳見《物流服務收費標準》。

2、本業務費用決定的前提條件

1)本業務相關的報價(以下稱“本報價”)表示的前提條件是《倉配物流收費標準》中指定的服務內容,如果超出指定的服務內容之外,報價另行商定。

2)甲方在本報價的貨品因特殊要求而另需增加裝置時,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雙方每月結算一次。即:乙方每月5日前(如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發生的《物流費用結算表》以郵件的形式傳送給甲方,甲方應在乙方郵件發出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並通知乙方開立發票,逾期不確認的視為甲方無異議。如果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上月《物流費用結算表》存在異議,其應在收到上述結算表後5個工作日內提出並與乙方核對,雙方確認無誤後,甲方通知乙方開立發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30日內付款;

2、付款方式:甲方以銀行轉帳形式匯至乙方指定的以下帳戶。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逾期付款違約金:若甲方逾期支付支付乙方本合同項下物流服務費用的,則須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公式:違約金總金額=甲方應付當期物流服務費總金額×0、5%×逾期天數。

如果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物流服務費用超過60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及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時,對方可立即停止履行本協議;

3、在甲、乙任何一方未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如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未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本合同結束後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以此類推。

4、本合同之終止並不影響本合同協議項下未完成之結算或任何一方付款義務以及其他在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所瞭解的對方企業資訊,即使本合同終止後,在事先沒有得到對方的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分歧和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同意並簽字的解決方案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服務協議與補充協議相沖突的部分,以補充協議為準。;

3、如雙方協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對本合同任何變更、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檔案確認。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

2022年產品配送委託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範冷鏈藥品管理,確保冷鏈藥品物流安全。經過對乙方運輸資質的認定,其已通過新版gsp認證,具備冷鏈藥品的運輸配送能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配送冷鏈藥品事宜,雙方達成以下一致意見,簽署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收貨、驗收入庫

1、甲方將本公司erp客戶端開放給乙方,允許乙方只對本公司冷庫貨位進行進銷存的有關操作。甲方負責對乙方操作人員進行軟體培訓。

2、甲方向供應商採購冷鏈藥品時,在本公司erp中做採購訂單,同時要求供應商將所採購的冷鏈儲存的藥品,配送至乙方冷庫。乙方按照新版gsp冷鏈藥品進銷存有關規定進行收貨、驗收入庫,並在甲方提供的erp客戶端上進行收貨、驗收、入庫的操作。隨貨同行和溫溼度記錄(可匯出電子文件),二者缺其一,則拒收。

3、乙方在核對採購訂單、隨貨同行、溫溼度記錄(可匯出電子文件)或者收貨、驗收過程中,發現任何疑問,應和甲方採購負責人員進行聯絡,確定無疑問時方可繼續進行操作。2、乙方按照新版gsp要求儲存好隨貨同行、同批質檢報告和運輸過程中冷藏車或冷藏箱溫溼度記錄(可匯出電子文件),備查。

3、乙方按照新版gsp冷鏈藥品的儲存要求對甲方所委託的藥品進行儲存,溫溼度自動監測系統如出現溫度超標的情況進行簡訊報警時,需要以簡訊的方式通知甲方負責人員。甲方負責人員在收到簡訊報警時,應立即和乙方倉庫負責人員聯絡,乙方應確保甲方所儲存的藥品的質量安全。

二、甲方請貨、乙方配送

1、甲方門店在erp系統中向總部倉庫做請貨單,總部倉庫負責人員在收到請貨單後,及時和乙方倉庫負責人員進行聯絡,通知其對門店請貨單內容進行配送開票和揀貨。

2、乙方倉庫負責人員接到甲方倉庫負責人員的通知後,在兩個工作日內將甲方門店的請貨單內容進行配送開票、揀貨、複核出庫,並配送至甲方請貨門店。按照新版gsp的相關管理規定,做好冷鏈藥品的運輸配送記錄,並保證冷藏車和冷藏箱運輸過程中對溫溼度的要求,並有隨車溫溼度記錄(可匯出電子文件)。

3、乙方確保在配送途中冷鏈藥品的質量安全,符合新版gsp的冷鏈運輸配送的管理規定,應使用經過驗證的冷藏設施的運輸車輛,在整個運輸途中溫度應保持2-10攝氏度。

4、甲方門店收到乙方配送的貨物後,在半小時至一小時之內,收貨驗收完畢,放入冰箱或冷櫃,在乙方配送單據上簽字確認並留存,同時要求乙方配送人員提供本次運輸冷藏車或者冷藏箱的溫溼度記錄(可匯出電子文件),二者缺其一,則拒收。

5、甲方門店在本公司erp中進行收貨、驗收、入庫。

6、門店請貨一旦由乙方配送出庫,將不允許配送退回,儲存與質量安全由門店負責。

三、採購退出

1、甲方採購人員和供應商協調好,儘量要求供應商去乙方冷庫取回,若需要乙方配合退回供應商時,乙方應負責按照新版gsp冷鏈藥品的運輸和儲存有關規定,將藥品運輸退回至供應商倉庫冷庫,並提供相應的退回單據和溫溼度記錄(可匯出電子文件)。

2、甲方採購人員在erp中做採購退出開票,並通知乙方倉庫人員,由乙方倉庫負責人員按單據揀貨複核。乙方揀貨實貨複核完畢後,乙方倉庫負責人員通知甲方採購人員複核確認後,方可出庫退回供應商。

四、盤點

1、乙方對甲方委託配送的藥品數量和質量負責,定期對庫存進行盤點。

2、甲方每月最後一個週六去乙方倉庫進行盤點,乙方倉庫負責人員協同,並對盤點差異負責核對,保證進銷存一致。

五、電子監管碼管理

1、乙方負責在進銷存過程中,對附有電子監管碼的品種見碼就掃,包括入庫掃碼、配送出庫掃碼,將匯出的電子文件傳送給倉庫負責人員。

2、甲方倉庫負責人員及時查詢與核對採購訂單、入庫記錄、配送出庫記錄,和乙方倉庫負責人員及時溝通核對相關掃碼資料,及時在電子監管平臺進行核注與核銷。各項掃碼資料要求在一週內處理完畢。

六、費用

1、儲存費用:

2、配送費用:

七、責任

1、乙方負責甲方委託配送藥品的安全、數量與質量保證,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排查,解除。

2、乙方配送時,應確保送到門店的藥品外觀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問題。如門店收貨時提出藥品外包裝受損等問題,視為乙方運輸途中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最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以所託運貨品的貨值為限,具體計算以甲方含稅開票價格為準。

3、乙方逾期送達貨物的,應及時與甲方溝通,說明情況,雙方積極尋求解決方案,避免擴大損失。送達貨物的日期以收貨人簽收日為準,每超過一天扣除1/5的運輸費用,以次類推。

八、時限與違約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到期後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續簽本合同,本協議相關附件應並加蓋雙方騎縫章。

2、本合同一式兩份,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附件:資料處理程式及流程圖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相關聯絡人姓名及電話:

2022年產品配送委託合同 篇4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範gps管理,確保藥品物流安全。經過對乙方運輸資質的認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向客戶運送藥品事宜,雙方達成以下一致意見,簽署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倉庫提取藥品,在一定期限內送至甲方指定客戶的所在地。每次承運藥品的數量、目的地等內容,以發運前甲方填寫的《託運明細》為準,甲方要求託運後,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拖延承運工作。

2、甲方填寫《託運明細》交乙方之後,乙方應在甲方委託當日後一日內,按《託運明細》赴甲方倉庫提貨,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時提貨而為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甲方視情節嚴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應經濟索賠;如延時提貨5日以上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終止乙方承運資格。並扣除保證金。

3、提貨時,甲乙雙方應盡共同檢查藥品外觀的義務,確保甲方託運的藥品外觀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問題。如客戶收貨後提出藥品外包裝受損等問題,視為乙方運輸途中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最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以所託運貨品的貨值為限,具體計算以甲方提供的藥品價值票據為準。

4、提貨後,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箱上圖示方法進行儲存、運輸,確保藥品安全送達。其中要求陰涼的藥品應在整個儲存、運輸途中保持20攝氏度以下的溫度、運輸裝卸過程中均不得將藥品置於陽光下暴晒;要求冷藏儲存的藥品除了滿足上述要求之外,還應使用有資質的冷藏設施的運輸車輛,在整個儲存、運輸途中保持2-10攝氏度的溫度。如因運輸不當導致客戶拒收藥品,或藥品損壞、丟失等情況,乙方應按照該批藥品價值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如因運輸不當導致行政部門對甲方進行處罰,或甲方因此喪失各種經營資質、代理資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運資格,並向乙方追償所受到的損失。

5、提貨後,乙方應及時將貨物發往甲方指定地點,根據收貨地區路途差異,乙方應在附件約定天數(此天數以工作日計,國定假日不計)內送達貨物。

逾期送達貨物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說明情況,雙方積極尋求解決方案,避免擴大損失。送達貨物的日期以收貨人簽收日為準,除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力量外,每延期超過一天扣除1/5的運輸費用,以次類推。逾期5日以上仍無法送達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運資格。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徵詢客戶關於運輸質量問題的意見,並根據反饋意見(包括客戶投訴),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運資格。

6、藥品送達客戶後,乙方應取得有客戶真實有效簽章的《送貨回單》,並在送達貨物日起30日內將上述回單的第一聯交回甲方。如回單未取得客戶真實有效簽章,或無法在30日內將回單交回甲方,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該批藥品發票含稅金額的違約金,且由此產生的甲方與客戶之間的爭議對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擔。

7、甲方託運的貨物僅限於附件所列地區,超出上述區域的,乙方可拒絕承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發往其他地域。運輸價格(包括提貨市內運輸費、保險費及其他各種費用)詳見附件。

8、由於運輸原因而造成收貨單位拒收的貨物,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將收貨單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藥品及時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本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乙方完成每次運輸業務後應將運輸費發票與送貨回單(出庫跟蹤記錄複核表,第一聯)交予甲方,在甲方核對客戶簽章並確認有效後,甲方應在該業務發生當月後的第二個自然月內付款(例:1月1日-31日發生之業務於2月30日前付款)。

10、為確保運輸質量,自本協議簽訂起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萬元保證金,此保證金甲方應在雙方終止合作後三個月內退還乙方。

甲方承諾,向乙方以電匯或支票形式支付運輸發票的對應費用。甲方逾期付款,應按所逾期金額萬分之三的標準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上述違約金。

11、本合同自 20_ 年06月01日至 20_ 年12月31日有效,到期後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續簽本合同,本協議相關附件應並加蓋雙方騎縫章。

12、本合同一式兩份,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2022年產品配送委託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範gps管理,確保藥品物流安全。經過對乙方運輸資質的認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制訂以下藥品運輸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託乙方將藥品在一定期限內送至甲方指定客戶的所在地。

2、甲方委託運輸藥品,須提供《託運明細》,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及運輸目的地等。

3、甲方須保證藥品包裝完整,符合運輸包裝規定,提貨時,甲乙雙方應盡共同檢查藥品外觀的義務,確保甲方託運的藥品外觀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問題。如客戶收貨後提出藥品外包裝受損等問題,視為乙方運輸途中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最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以所託運貨品的貨值為限,具體計算以甲方含稅開票價格為準。

4、乙方應提供加蓋公司原印章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道路運輸許可證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提貨人身份證的影印件以及加蓋公司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權委託書、駕駛員的駕駛證、行駛證等,供甲方備案。

5、乙方應在甲方委託後2日內,按《託運明細》赴甲方倉庫提貨,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時提貨而為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甲方視情節嚴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應經濟索賠。

6、乙方應使用封閉式運輸工具運輸藥品。

7、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箱上圖示方法進行搬運、儲存、運輸,確保藥品安全送達。要求常溫或陰涼儲存的藥品,在整個儲存、運輸途中應分別保持30℃或20℃以下,運輸裝卸過程中均不得將藥品置於陽光下暴晒;

8、乙方按甲方規定時間準時、安全地將藥品送達目的地。

9、藥品送達客戶後,乙方應取得有客戶真實有效簽章的送貨回單,並在送達貨物日起30日內將上述回單的第一聯交回甲方。

10、如出現下列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戰爭、地震、颱風;走私藥品等非法藥品。

11、甲方託運的貨物的運輸價格(包括提貨市內運輸費、保險費及其他各種費用)詳見附件。

1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將收貨單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藥品及時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本項產生的費用參照本合同第11條標準結算。

13、付款方式:月結。乙方憑每日結算清單和運輸發票向甲方結帳,甲方以現金或支票及時付款,最後付款日期不得超過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兩份,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5、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22年產品配送委託合同 篇6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唯一的藥品配送企業,並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在《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理局關於《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許可驗收實施標準》的前提下,確定供需(配送)關係,並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二、甲方所屬藥店藥品全部由乙方按其計劃進行直配,配送單由甲方門店驗收簽字後轉其總部輸入系統管理,以確保所配送藥品驗收的準確無誤。

三、甲方各門店將所需計劃彙總上傳公司總部,公司總部分管領導和質量管理部稽核批准後傳至配送公司相關部門執行配送指令。

四、甲方各門店應按公司總部的要求執行藥品零售企業的相關制度、程式、職責和相關規定;甲方各門店所經營藥品必須為乙方配送,不得外採;否則責任自負,乙方有權扣取相應數額的協議保證金。

五、所配送藥品價格,甲乙雙方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定期或即時協商確定。

六、乙方應嚴格按照GSP標準、程式、職責做好藥品採購、驗收入庫、在庫養護、出庫複核、售後服務工作,並提供相關資料。對其所配送藥品的質量負責,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七、乙方在接到甲方配送計劃後,應在24小時內將貨配齊並送到各門店。若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八、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傳遞相關的藥品質量、藥品價格、藥品市場供求變化等方面的資訊;並對公司各門店庫存進行適時調整。

九、甲方應將收集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藥品售後服務資訊及時反饋給乙方;乙方有義務為甲方各門店進行售後服務指導。

十、甲方應按財務結算約定及時給乙方結算所配送藥品款項。

十一、甲乙雙方若出現藥品質量責任爭議,由甲乙雙方質量管理部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依法裁定。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約定。十二、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協議有限期三年,自月日起至年日止。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續簽,若有政策調整或不可抗拒事件發生,雙方不能履行協議可協商終止執行,並報所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一.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報市、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一份;存檔一份。

甲 方: (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絡 電話:

乙 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 電話:

年 月 日

2022年產品配送委託合同 篇7

甲方(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範GSP管理,確保藥品物流安全。在乙方已經通過甲方質量管理部門前期資格審計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範》、《藥品冷鏈物流運作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28842-20__)及國家有關運輸的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冷藏藥品冷鏈儲存配送的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配送區域及業務範圍

1、 業務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產品的冷鏈儲存、配送業務。

2、 儲存地址:

乙方倉庫地址:南寧市國凱大道東18號倉儲中心

3、 配送區域:

乙方負責【 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域各地級市和區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冷藏藥品冷鏈配送。

二、 資質證明及配送商審計

1、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署前,向乙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及藥品生產許可證的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2、 乙方應於本協議簽署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需包含冷藏運輸專案)、運輸車輛相關資料(包括驗證報告)等經營資質材料的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3、 乙方需通過甲方質量管理部門的審計;

4、 甲乙雙方均應保證在該協議存續期間上述資質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否則,守約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按【人民幣叄萬元】支付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補足賠償。

三、 結算方式及付款

1、 結算方式與價格:【附件1】

2、 付款:每月1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乙方公章的上月費用的結算清單、與清單對應的物流簽收單影印件、儲存及運輸期間全程溫度記錄的電子檔或紙質版(蓋章)、正規發票(要求配送服務費開具運輸普通發票,藥品儲存的開具倉儲服務發票)。甲方在收到上述資料15個工作日內對結算清單及材料進行稽核,稽核無誤即將儲運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3、 乙方指定賬戶:收款單位:國藥控股廣西物流有限公司開戶行:收款賬號: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保證託運冷藏藥品的合法性及安全性;

2、甲方託運的冷藏藥品,在乙方承運、儲存過程中,所有權始終歸屬甲方,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滯留和處理甲方的冷藏藥品;

3、有權要求乙方在約定時限內,將託運冷藏藥品送達甲方指定地址,交付指定人員;

4、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提出改進意見或方案,隨時獲知所有託運冷藏藥品的在途動態、簽收等情況,乙方應積極配合迴應;

5、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實際執行情況,定期對乙方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充分尊重並執行;

6、甲方可以在乙方倉庫設定兩個月庫存,冷藏藥品庫存超過兩個月每月收取超期庫存產品價值總額的0.50%作為儲存費用,儲存費用一年一結,當甲方在委託乙方公司配送的區域內年銷售額大於5000萬元時免收當年倉儲費用。

7、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時間支付乙方結算費用;

8、甲方承諾嚴格按照GMP規範操作,生產經營合法合格的冷藏藥品,完全承擔甲方冷藏藥品進入乙方倉庫前的質量責任以及乙方物流服務過程中的監管、指導責任;

9、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物流服務的冷藏藥品應符合法定的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及時配合乙方處理各環節出現的質量問題,並提供相應質量證明材料;

10、甲方確保交付乙方的冷藏藥品外箱標識清楚,箱體整潔,外包裝完好,無變形、汙染、破損等異常情況;品種和數量與銷售單據相符,貨單同行;零貨商品應裝箱並使用專用封口膠封箱,並在外箱貼有顯著的拼箱或零貨標識;

11、甲方將冷藏藥品送達乙方處時,需向乙方提供該批次冷藏藥品的配送客戶名稱、收貨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件數等發運資訊。

12、甲方需按乙方制定的固定配送線路配送冷藏藥品,如不按固定線路配送則按專車配送價格收取費用,費用價格見附件1。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具備冷鏈儲存、運輸資質及條件;

2、乙方在接到甲方發貨指令後,乙方應根據指令準時發貨,保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操作規範和配送時限及時、安全、準確、合理合法的將甲方託運冷藏藥品送達甲方指定地址,交付指定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對配送區域進行選擇;

3、乙方在運輸或儲存承運冷藏藥品時,應按照藥品GSP的要求,確保溫溼度自動監測系統採集冷鏈儲存、運輸資料真實、原始、完整、準確,確保冷藏藥品在臨時儲存、運輸環節全程不脫離冷鏈控制;

4、乙方制定《冷藏藥品配送線路安排表》(詳見附件3),具體配送客戶以該表為基礎新增部分未涵蓋的客戶,配送時間依據該月雙休日、節假日略微調整,但需保證每月到達甲方下游客戶收貨地址一次。如甲方不按固定線路配送則按專車配送價格收取費用,費用價格見附件1;

對未按《冷藏藥品配送線路安排表》配送的藥品乙方按專車服務收取費用,具體費用見附件1,乙方須在接到甲方客戶訂單後72小時內送達藥品;

5、冷藏藥品由乙方儲存、運輸期間,乙方負責從乙方收貨人在託運書籤字交割為起始點到客戶簽收(或返運後甲方/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簽收)全程的貨物安全。在整個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冷藏藥品滅失、短少、汙染、毀損的,乙方應按甲方銷售清單上的貨物金額賠償甲方經濟損失,但不包含外包裝無明顯拆封、破損、汙染、變形而產生的貨箱內貨物短少、破損、汙染的情況;

6、對甲方運輸資訊查詢,乙方應在甲方通知後的1小時內給予明確答覆;

7、乙方運輸工具在運輸途中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形成的處罰及乙方車輛發生任何故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冷藏藥品滅失、短少、汙染、毀損等產生的經濟損失,亦由乙方承擔;

8、在收貨方簽收前發生的任何異常情況,乙方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

9、需在收貨方簽收前,現場提供冷鏈運輸記錄;收貨方簽收後,需將客戶簽收記錄、冷鏈資料等及時反饋給甲方。

10、如出現收貨方拒收情況,乙方應首先妥善保管冷藏藥品,並根據甲方的要求配合處理。如為乙方原因遭到拒收,則由乙方承擔往返運費;無論拒收原因是否歸屬於乙方,如因乙方未能妥善保管冷藏藥品導致冷藏藥品滅失、短少、汙染、毀損等產生的經濟損失,亦由乙方承擔;

11、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GSP的要求及貯藏條件儲存及運輸,如因乙方儲存及運輸冷鏈溫度超溫或斷鏈,導致收貨方拒收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甲方銷售清單上的貨物金額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12、當甲方在委託乙方公司配送的區域內年銷售額大於5000萬元時,乙方為甲方減免一定金額的退貨運輸費用,減免退回的貨物的總價值不超過甲方總體銷售總額1.00%,超出部分乙方按退貨額收取3.00%的費用,針對免費的退貨乙方不安排專車退貨,只能按固定線路配送時間表安排退貨

13、乙方在配送中除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外,還需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冷藏藥品配送服務的要求;

14、乙方應當採取運輸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藥品盜搶、遺失、調換等事故。包括但不限於緊急發貨、途中車輛故障、壓縮機故障的在途維修、調車換車、交通事故、盜搶、惡劣天氣等內容;

15、乙方在本協議期間及協議解除/終止後應儲存所有與甲方及甲方客戶相關的工作檔案、單據等記錄,時限為:以業務發生日當日開始後的5年;

16、在符合法律和本協議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或貨物交割後收貨方過錯造成的冷藏藥品滅失、短少、汙染、毀損的,乙方免責;

17、如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貨損或滅失,乙方需及時、全面地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據,並提供一切必要配合協助甲方進行索賠。

六、違約及賠償責任

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未按約定工作要求提供儲存配送等相關服務的,甲方有權拒付或暫緩支付費用;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因乙方原因導致冷藏藥品延誤、差錯、錯達、拒收或藥品發生滅失、毀損或導致行政部門對甲方進行處罰及任何第三方向甲方索賠,由乙方按甲方銷售清單上的貨物金額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如甲方無故逾期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則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的0.0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託寄物屬於或含有禁止或限制寄遞物品而被查沒、扣留或變更配送路線,導致其他託寄物失效延誤或價值喪失,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協議解除

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如出現以下情況,甲方有權在書面通知後,立即解除協議:

(1)協議期間,乙方無法履行協議約定的條款,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期後仍不能達到要求的;

(2)協議期間,如乙方未能通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甲方質量管理部門對其執行藥品GSP檢查和審計的;

(3)乙方股權結構出現變更、分拆、兼併或其他重大實質變動的;

(4)乙方弄虛作假、偽造塗改單據,或對重大失誤隱瞞不報的;

(5)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的。

2、如甲方無故拖欠乙方運費30日以上的,乙方可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協議。如相關政府部門對冷藏藥品配送出臺新的政策法規,乙方不符合配送資質的,或超出乙方原有配送資質範圍的,乙方有權在書面通知後,立即解除本協議,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甲方須在協議解除次月內結清運費。

八、保密義務

在協議期間及本協議解除/終止後1年內,甲乙雙方均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保密資訊洩露給第三方(但經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的除外)。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雙方協議價格及內容、甲方冷藏藥品資訊、客戶資訊、冷藏藥品配送流向等。

九、爭議處理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的通訊地址及其他聯絡方式如下,如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絡方式,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

通訊地址:

郵編:

收件人:

電子郵箱:

傳真:

電話:

乙方:

通訊地址:

郵編:

收件人:

電子郵箱:

傳真:

電話:

3、本協議附件作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如有變更或補充,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5、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蓋章簽字後生效。

6、本協議中未作規定的,雙方應按現行法律法規和內部的管理規程和標準操作流程進行操作。國家有新的規定的,從其規定。本協議附件如下: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2022年產品配送委託合同 篇8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為了共同做好貨物配送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交通部《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汽車貨物運輸規則》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的貨物配送業務合作達成以下條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加強相互間的協作,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配送範圍及貨物

1、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市及其周邊地區的貨物配送業務委託給乙方負責,乙方接受委託並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條款及甲方制定的《銷售配送管理制度》。

2、乙方為甲方承運的貨物主要是空調器,另外還有小家電、廣告物料等物品(以下統稱“貨物”),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無條件隨車裝運。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 若乙方全面遵守及履行本合同,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配送費用。

2、甲方須提前1小時以上以電話或傳真形式向乙方下達配送指令,並簡要說明承運貨物的型號、數量、體積、裝貨地點、卸貨地點及車輛要求,並且明確乙方車輛需要在什麼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的裝貨地點等相關資訊。

3、甲方在裝貨之前有權對乙方的車輛進行檢查,如果車輛不適合甲方貨物的裝運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調車,所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負責;經甲方檢查後的適運車輛,乙方不得再作出更換,否則即為違約。

4、 甲方應保證配送貨物中不得私自攜帶國家違禁品和危險品,由於貨物本身缺陷所引起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5、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配送服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考核,有權詳細知悉乙方配送服務過程中任何環節的真實情況。

6、甲方(包括甲方授權的客戶)有權變更送(到)貨地點或者收貨人,乙方應積極配合將貨物安全送到變更後的指定地點,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以書面函的方式確認。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 乙方必須是依法成立併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自然人,有權以自己名義從事本合同各項業務的經營活動,並以自身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2、乙方應影印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法人身份證等證件給甲方存檔,同時辦妥業務經營活動所需的委託書、證明等全部手續。

3、乙方應派出專職人員與甲方辦理日常配送業務,同時出具委託書以證明其合法性;若專職人員不能來辦理,乙方必須出具相應的委託證明,以證明提貨人員的合法性,以便保證與滿足甲方的正常業務聯絡和服務要求。

4、 本合同簽訂後的十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貳萬元的貨物押金,若乙方無違反本合同且本合同不再續簽的,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結清所有業務帳款後,乙方出具收據給甲方,甲方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配送指令後必須在1小時內回覆甲方,在2小時內將車輛開到甲方指定的裝貨地點,乙方應按甲方配送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保證甲方的用車。如出現不能滿足甲方用車時,乙方應在接到配送指令後2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

6、 乙方調配的車輛及駕駛車輛人員的證件必須齊全、合法,否則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有權向甲方獲知配送貨物的規格型號、數量、裝卸要求、放置要求、到貨地點、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訊;貨物裝車完畢乙方應對甲方所提供的全部手續進行審查,雙方當場辦理好交接手續,貨物自離開甲方倉庫至到達收貨人所在地所發生的雨淋、汙染、破損等一切損失無論是否獲得保險賠償均由乙方負責賠償(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情況除外)。

8、 乙方應保證資源專用,為甲方配送貨物的車輛不得擅自倒貨、調換貨物、拆改包裝等。

9、乙方自行購買貨物保險。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時間將貨物安全送到甲方(包括甲方客戶)指定的地點並且辦妥貨物交接簽收手續,配送回單必須有有效收貨人的簽字及加蓋收貨單位的有效印章(如果沒有印章的則要寫明收貨人的身份證號碼);如果有貨物短少或損壞的(含貨物包裝),收貨人在運輸回單上寫明貨物短少或損壞的情況後,乙方司機必須簽字確認,如果不簽字則預設以收貨人的簽收情況為準;若遇到甲方客戶拒收的情況,乙方不得離開貨物及客戶現場,應即刻如實向甲方反饋,由甲方與客戶協調,乙方按甲方最終協調解決的辦法處理(如果貨物損壞的則由甲方人員出具鑑定報告),屬於誰的責任造成貨物拒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則由誰承擔;貨物卸完後,乙方必須馬上向甲方報告貨物的驗收情況。

10、 乙方應負責裝、卸車過程中貨物的監控工作,確保裝卸貨物完好(含貨物包裝)、數量準確無誤,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1、 在運輸服務過程中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件等,乙方應於事件發生後20分鐘內告知甲方,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

四、配送價格、配送時間及配送費用的結算

1、 配送費用以客戶或者使用者簽收的實際貨物數量為準進行結算。

2、甲方客戶發生退貨的,由乙方負責承運。隨當次送貨車帶回的:單次承運量在5標準套(含)以內的由乙方免費為甲方承運,超過5標準套的按合同單套的價格計算配送費用。

3、 隨貨傳送小件物品,如物料、宣傳促銷品等,乙方應免費傳送,需要計算運費的按《配送價格及配送時間表》執行。

4、空調實體機及空殼樣機的配送價格包括貨物運費、貨物保險費、過橋過路費、發票稅費等,具體的配送價格及配送時間詳見《配送價格及配送時間表》(附表一),此表的配送價格都是指門對門的服務價格,即乙方負責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裝貨,並負責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卸貨地點。

5、配送費用的結算週期為月結。乙方將上月的配送費用按時間順序填寫好《配送費用結算表》,並附上配送回單原件統一按表格順序整理好與甲方於當月3日前對帳,雙方人員核對無誤後簽字、蓋章確認。乙方按雙方人員確認後的配送費用開具國家統一的運輸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後40天內將配送費用電匯至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戶名:賬號: 開戶行: )。

五、其它

1、在本合同期內,如果甲方臨時有其它異地配送業務委託乙方辦理,則配送價格及運輸時間由雙方臨時協商,並且以書面函的方式簽字、蓋章確認,其它條款按本合同執行。

2、乙方必須出具委託書傳真給甲方(原件必須在20天內送交或郵寄給甲方),以證明其派去辦理配送業務人員的合法性。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支付配送費用給乙方,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金額的1‰支付滯納金給乙方,但由於乙方違約造成的除外;逾期三個月未支付配送費用,乙方有權暫時中止配送甲方的貨物,但甲方仍有義務將應付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第3款及第4款的任何1款,甲方均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將運輸業務委託給其它公司負責,乙方不得有異議。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5款,未能按時將車輛調配到位,每延遲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扣罰100元人民幣;無法按甲方要求調配車輛,並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告知甲方調車情況,第一次扣罰200元人民幣,第二次扣罰500元人民幣,第三次扣罰1000元人民幣,若累計四次,甲方將無條件解除合同。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8款,每次扣罰300元人民幣。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9款,未能按規定時間將貨物送達目的地,每延誤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扣罰100元人民幣;造成貨物短少的,由乙方按甲方出廠價進行全額賠償;造成貨物損壞(含貨物包裝)的,則由乙方按甲方“鑑定報告”列明的配件明細和維修費用進行賠償,價格按甲方當年度制定的標準計算;對客戶拒收的貨物,乙方不向甲方反饋,或者不按甲方的要求處理,每次扣罰500元人民幣;將貨物送錯地點的,乙方應無條件將貨物重新送到正確地點,如果因此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未辦理好交接簽收手續的,不予結算配送費用。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1款,每次扣罰300元人民幣;配送服務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事件,均由乙方解決與承擔責任,若乙方未按時告知甲方且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6、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每次扣罰100元人民幣。

7、 乙方拒絕接受甲方監督與檢查或者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與資訊的,每次扣罰500元人民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8、 乙方對其工作人員(常駐代表、承運司機等)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9、凡是乙方賠償的費用,甲方可以從其配送費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在接到甲方賠償通知後的6個工作日內必須用現金補齊,否則視為預設從其貨物押金中扣除。

七、合同生效及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終止。本合同期滿後,如甲乙雙方願意繼續合作並且無異議的,則本合同動順延一年。

2、如一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並經過雙方協商後簽字、蓋章確認才可以終止。合同終止後對於在合同期間發生的業務仍然適用於本合同,雙方必須履行及承擔本合同條款的責任和費用。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