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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精選21篇)

欄目: 委託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4W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1

甲方: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精選21篇)

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______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______一至六層範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______全體業主的委託對______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______樓號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築面積是___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___元

第三條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九十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六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商場經營

第四條乙方購得______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託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係,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後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於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__年___月___日開始在每月的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賬戶。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後再支付乙方。委託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商場管理

第九條委託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託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併、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託期限結束後,乙方如不委託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委託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於為有利於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佈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並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通知

第二十條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註冊地址送達後,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屬檔案、變更檔案、補充約定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屬檔案: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或收據影印件、______平面圖、房產證影印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授權委託人: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通訊地址:

日期:日期: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2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市……路……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 法律註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鑑於: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 義

經雙方接受後,下列之各措辭,用於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檔案 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築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築物包括傢俬、裝置設定及營業裝置,其細則詳列在後,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於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築物”。

1.3 建築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裝置,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裝置,戶外及戶內之標誌,升降機等等。

1.4 傢俬,裝置和裝置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傢俬、裝置、辦公室裝置、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牆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裝置、電話裝置、浴室水裝置、物料運送裝置,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裝置和物資(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裝置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於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檯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採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註冊的中國註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後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於“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裝置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 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專案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准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僱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裝置,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係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於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 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範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註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專案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 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裝置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 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築及裝置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於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裝置,在中國政策許可範圍內,包括但不限於: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裝置

……商店

2.3 建築進行程式

為進行酒店的建築、佈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築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於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築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築裝置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式,酒店業 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託,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後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 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專案,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採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並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係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檔案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 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採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 要之牌照和准許證。

3.2 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於不遲於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 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 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於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准許 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於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 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於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 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 (a) 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於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於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

如本合同於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於開業 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 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 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採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後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4.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夥紙後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於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5.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後決定,並應在:

(a)傢俬、裝置和裝置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後。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後。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後。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 有關更正酒店建築及裝置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年__月__日。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4.1 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 並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裝置

(i)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裡應有的各種裝置,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後勤等區域。

(ii)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裝置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裝置的主要特徵。

(iii)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於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築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遊局準證等等)

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檔案。

(2)規範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佈置詳圖。

(4)最終裝置的佈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於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裝置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並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 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i)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佈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ii)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傢俬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佈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採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牆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傢俬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傢俬、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範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並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後勤的供給、營業裝置、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i)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裝置以及後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ii)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採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裝置,後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iii)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iv)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 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後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專案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

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於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

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範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

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 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誌

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式註冊使用名為“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

有關之使用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誌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註明___之服務標誌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

或解約後,酒店將繼續使用___商號,至於服務稱號,服務標誌及商標則在解 約時另行協商。

5.3 廣告

5.3.1 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係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准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係 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 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 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於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於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

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 料。

5.4 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並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 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物件等等之目標。

……定出及釋出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式。

……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檔案及小冊。

……派發這些檔案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 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於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 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 管理

5.5.1 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徵得監審

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

僱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僱所有僱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僱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僱員在開業後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

不可多於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

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僱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

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僱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 發服務費予僱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

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訊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

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 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採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准後,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採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並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僱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採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

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主對維修責任範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專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如需對物業的重大改變及改

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後所發生之費用由酒店業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檔案。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5.5.2 會計

管理公司應為酒店業主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

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酒店經營之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

時,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

動要儘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稅法規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

英兩種文字對照書寫。

5.5.3 常年計劃

(a)開業日後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

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專案之預算。

……修葺及保養。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

……酒店各部門所有僱員,包括全部行政僱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 貼之支出。

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後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

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後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主批准。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

不能過於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

未有酒店業主批准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宣告,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5.5.4 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公司將於每月後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後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准。

5.5.5 集團服務及利益

“酒店業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

店”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僱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

意後,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裝置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

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6.1 增設及更換傢俬、裝置及裝置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傢俬、裝置和裝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佈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固

定資產標準內屬於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於固定資產範圍的物料用

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範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於增添和更換傢俬、裝置和裝置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帳戶,並存

入明確定於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於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叄,而以後,每年為百分之四。

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 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傢俬,裝置和裝置應作為酒店業主之財產。

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傢俬、裝置和裝置,所 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帳戶。

6.2 建築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

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准。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餘,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儘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

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業主並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於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

修葺,依此酒店於修葺完成後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

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於第7條上,那麼,如於事件發生後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並直

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 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於三十天前用掛號郵

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帳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 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 酒店業主的稅務

於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納稅,並要

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

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於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後之 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

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後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第7條 保險

7.1 投保專案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 保險,並在投保單上註明酒店業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 財產保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 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眾責任險……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專案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專案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即僱主對其僱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 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i)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專案。

以上專案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准的保險公司投保,其 保險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 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專案手續,並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在以上保險範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於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並非由於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條 財政專案

8.1 銀行帳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

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帳戶。

上述帳戶在合同有效期內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檔案將由兩位 “酒店”機要行政人員(其中一人由業主指派)聯同核准簽署後方能蓋章,按照第

3.2條,該同一帳戶將用於所有相關開業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帳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於更換及增添傢俬“經營再無 用之傢俬,裝置和設定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為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為上述主要帳戶開設人民幣

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戶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僱員之酬勞,業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 業帳戶”中收取一個相等於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

稅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 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 %)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 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 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於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於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於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註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後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於酒店業主之款項將於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稽核後加 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 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後,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條 一般規定

10.1 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

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並提供其酒店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

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並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稅及估值稅。

如酒店業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稅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10.2 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 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並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後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於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採取行使權利的行動,並不能被視為放棄其於 對方隨後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採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a) 酒店業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 酒店業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於__年__月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

(c) 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行:

(a)兌換為港幣或其它外籍僱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僱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 按照本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c) 應用適當的貨幣支付進口的消費品及其它裝置,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經營及達到正常維修的需要,如上述情況發生,管理公司有權在發出附回執的掛

號信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 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 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 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於下列條款:

……酒店業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取得中國當局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僱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 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僱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 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 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 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夥人,或獨資

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0.7 雙方關係

酒店業主委任管理公司為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 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酒店業主不 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夥之關係,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擔保書、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檔案,或代酒店業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為營業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宣告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帳戶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託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註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於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主以良好及專業態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行其職責,並將會盡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主正式授權之高階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儘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條 其他

11.1 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

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後,通過標明日期並由雙方簽字的檔案並經審批機構批准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並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 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____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委託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商鋪委託經營管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產權的___號商鋪,建築面積___委託給乙方統一招租經營管理。

第二條商鋪委託經營約定

1、委託期間,甲方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給乙方處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和轉租權歸乙方所有,甲方認可並接受乙方與第三人簽署的與委託經營有關的任何合同、協議甲方不得自行經營或者另行委託經營管理。

2、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之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裝修。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再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經營活動。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合法經營手續和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及時提供與該商鋪有關的證件和資料等。

5、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裝置、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委託經營期限內的收益由乙方給予固定回報。

7、如乙方在銷售商鋪前已與第三方簽訂租約,則在甲、乙方簽訂該商鋪買賣合同時,視同甲方為認可該租約。

8、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須提前三個月商討續約事宜,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自行經營或委託乙方繼續經營管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9、委託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影響乙方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在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讓、贈與或抵押他人行為時,須提前30日告知乙方,並應將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告知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且保證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10、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等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11、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第三條商鋪經營管理收益權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鋪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商鋪期限為五年。

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委託經營期間,乙方按以下約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報:

一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

二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___元;每年收益領取方式___

一層內鋪: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於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二層內鋪:

第一年、第二年兩年收益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於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需要將該物業轉售,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承諾新受讓者同意繼續執行本合同期滿,並要求該物業的新受讓者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簽訂該物業《委託經營管理合同》,若新受讓方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乙方有權停止支付固定回報給甲方或新受讓方。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該物業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鋪位合同房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固定回報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固定回報的25%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報,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固定回報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違約方須承擔所有責任。

第五條如因乙方違法違規經營導致該鋪位受到相關政府部門查處或處罰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經濟、行政、法律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期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取得的客流、人氣、品牌等無形價值全部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如遇不可抗力對物業產生的損失,乙方不承擔甲方任何損失。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共叄頁,一式叄份,由甲、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

地址:

聯絡方式:

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學生食堂餐飲服務的要求,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就餐廳服務專案委託乙方實行專業、規範、安全、高質量的經營管理,經雙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範圍

甲方餐廳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年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協議期滿雙方可自願續簽協議,乙方需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三、合作方式

1、乙方按照餐廳總營業額的______%作為上繳給甲方的管理費。

2、乙方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如需另外添置裝置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准。

3、合同期滿,乙方擁有獨家經營權。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2、及時向乙方提供本專案所需物業及附屬設施,裝置的原始材料和技術檔案,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4、協助乙方辦理衛生防疫、治安管理等有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協調並協助解決乙方與當地政府職能部門的聯絡。

5、尊重乙方的勞動,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不得隨意增大乙方與食堂經營管理無關的負擔。

6、協助乙方處理就餐秩序和偶發事件。

7、有重大活動、節假日或時間修改等影響正常就餐情況的,應提前通知乙方以調整保障計劃。否則,對產生的後果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8、學生食堂原有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9、提供給乙方用於經營的房屋及設施,在協議期內不得改變作其它用途。

10、嚴格監管乙方進貨渠道,要求乙方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原材料的採購。

11、定期召開學生座談會,瞭解學生對學生食堂飯菜質量及衛生的滿意程度。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無條件服從上級有部門和甲方的統一管理,遵守國家有關法律,維護甲方名譽。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各項條款,並接受甲方夥委會的質量、衛生檢查監管。為甲方提供專業衛生、規範安全、高質量的餐飲保障服務。

2、協議期內,在甲方的監督指導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協議期內,在甲方的嚴格監督下,擁有原材料的採購權,並及時建立採購臺賬。所購商品不能是假冒偽劣或“三無”產品,對使用偽劣、變質材料或出售偽劣、變質食品者,每次扣除違約保障金______元。

4、認真做好衛生建立、防火、防盜工作的預防食物中毒工作。確保所服務場所內外整潔,如發現失竊、火災等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乙方應負全額賠償責任,並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5、在日常管理中,非本食堂工作人員不經甲方同意不得進入操作間。

6、對於本專案內的房屋、廚房裝置及其配套設施以及其他相關裝置,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專案範圍內改建或完善配套專案,必須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在協議期內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設施、裝置由乙方精心維護並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需報損裝置由甲方處理,協議期滿後移交甲方。

7、根據甲方的作息時間和要求,按時供餐,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供餐。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按甲方要求調整供餐時間。

六、相關責任

1、乙方在協議期內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的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2、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協議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協議者,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3、房屋建築出現質量安全隱患,乙方有責任及時告知甲方,甲方負責及時處理。如果出現安全事故,因乙方未及時告知甲方,由乙方承擔責任,因甲方未及時處理,由甲方承擔責任。

4、協議期內,乙方不經甲方同意不得轉包他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違約保證金不再退還。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在協議期內甲方違約解除協議,甲方應按剩餘協議年限每年______元對乙方進行一次性賠償。

2、乙方違約責任:在協議期內乙方違約解除協議,乙方應向甲方按剩餘協議年限每年______元進行一次性賠償。

八、其它事項

1、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協商處理。

2、如遇突發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甲方有關部門,甲方專案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適時處理或協助處理有關問題。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協議履行

1、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在協議期內,不得以甲乙雙方法人更換或人事變動而終止協議履行,否則視為違約。

3、本協議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5

名義出資人: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實際出資人: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以甲方名義投資入股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事由,達成如下協議,以此共同遵照執行;

一、目標公司的概況:

目標公司系出資人向工商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公司工商登記資料中記載的股東為:_______________,其中以甲方名義出資500元,佔目標公司的1%的股權,但實際出資人為乙方。

二、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以甲方名義所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份,其實際出資人為乙方。甲方為該股權的名義出資人(顯名出資人),乙方為該股權的實際出資人(隱名出資人)。甲方在公司註冊成立時未出任何資金。以其名義持有的股份,全部系乙方實際出資形成。

三、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為目標公司的實際股東,承擔投資風險,享有投資收益;乙方享有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所享有的所有資產受益、收取股息和其他股權財產利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等全部股東權益,並承擔全部股東義務。

四、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甲方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不承擔投資風險、經營風險等一切股東義務。

五、甲乙雙方均知曉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及的目標公司其他名義股東與實際股東的關係。

六、甲乙雙方一致確認,自目標公司註冊、成立以來,乙方有權且實際均由乙方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或者以股東名義向公司主張權利;甲方無權且甲方未曾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也未曾以股東名義向公司主張過權利。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署時生效。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名義出資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出資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見證方(目標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6

業主方 : (以下簡稱甲方)

管理方 :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大市場”(以下簡稱:市場)的統一管理,促進市場的長期發展與繁榮之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甲方將市場內的自有產權商鋪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即由乙方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規劃、招商、租賃、推廣和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承諾擁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訂立本合同即構成對甲乙雙方合法有效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 標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標的物為甲方所購買的位於*大市場 區 號樓 號的商鋪,《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2、該標的物用途為甲方委託租賃經營的商業用房,經營業態以乙方為促進市場繁榮、提升物業價值為目的所統一設定的業態為準。

第二條 委託方式

1、乙方全權負責該商鋪所在市場的整體運營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場經營方案和管理標準,引進先進的市場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與管理方法,並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統一規劃、統一招商和統一物業管理等,從而提升被委託的商業專案的整體品牌形象、行業地位和物業價值,促進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和繁榮。

2、甲方授權乙方代表甲方簽署商鋪租賃合同並代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甲方遵循並配合乙方關於委託標的物的統一經營與管理。

第三條 委託期限及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委託期限自該商鋪《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 年內,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該專案開發商實際將房屋交付甲方之日,為促進市場的培育、發展和滿足承租人的經營需要,經該專案開發商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該商鋪。提前交付該商鋪的,不影響上述委託期限的有關約定。

3、甲乙雙方應在交接當日簽署交接檔案,確認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築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時應移交委託經營管理所需的檔案和其它資料。

第四條 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場長期穩定繁榮發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兩項基本原則,完全自主安排受託商鋪的經營與管理。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三年內,甲方商鋪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為其總房款的 %,該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簽定《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從該商鋪的總房款中一次性衝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 年內,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為乙方實際出租期間的全部租金收入,並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後按以下第 方式支付給甲方:

(1)現金。

(2)銀行轉賬。開戶銀行: 。

銀行帳號: 。

(3)其他方式: 。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結算期為每個季度末的 個工作日內,屆時乙方將承租人實際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及時、足額支付給甲方。

4、對於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資訊發生變更,應提前 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對於以現金方式支付的,甲方應按時在約定的租金結算期內前來領取。未按上述約定履行租金結算手續並導致不可預測性後果的,相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自有產權商鋪的租金收益的權利和依法納稅的義務。

2、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於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狀態。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鋪委託管理或租賃經營過程中確需乙方協助配合的,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和配合。

3、除非因為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甲方將協調開發單位負責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修繕。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通知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在甲方對租賃房屋進行維修的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調承租人予以積極協助和配合。

4、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乙方的書面許可,甲方不得且應制止他人對該商鋪進行改動,該改動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或減少房屋的附著物、附屬物,改變功能和裝置效能,新增建築,對房屋建築加高、增層或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等,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5、甲方因商鋪本身的需要,在徵得乙方的書面許可後,可以對該商鋪的配套設施、裝置進行必要的調整,也可以對上述設施和裝置進行增量和擴容,所需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其調整方案必須符合政府的有關規定,有關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自行辦理,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6、因歸咎於甲方其他與甲方有關人員的責任,造成該商鋪或市場內其它公共裝置、設施損壞,或造成市場內的工作人員、顧客等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甲方應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後果。

7、甲方應對該商鋪及附屬裝置設施、甲方新增裝置設施進行投保並承擔保險費用,並將上述保險單及付費憑證的影印件提交乙方備案。保險事故發生後,由甲方自行處理保險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積極、必要的協助。如未投保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8、甲方可就該商鋪向第三方出賣,或提供信用擔保、抵押擔保、對外投資,但應提前 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不影響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正常經營管理權益。對於甲方出賣該商鋪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因第三方或因其他不可預測因素導致該商鋪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甲方承諾確保變更後的所有權人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或由乙方按同等條件與變更後的所有權人重新訂立有關合同。

9、甲方保證該商鋪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且不因該商鋪的產權共有、設定抵押和擔保等而影響乙方關於市場的整體經營與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無權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出權利主張。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已出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分攤公用設施水電費及其它市場經營管理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如甲方委託的商鋪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鋪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中,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依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對於甲方延期繳納相關費用的,甲方應承擔每延期一日按應繳納費用百分之 核計的滯納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甲方遵循並配合乙方關於市場的統一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預、妨礙乙方關於市場的統一經營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經營行為,不得實施其它乙方認為有損市場經營安全和運營秩序的行為。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市場整體的運營管理,制定科學的市場經營方案和管理標準,引進先進的市場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與管理方法。運用合法的整合運營手段,塑造市場形象和提升市場知名度,促進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和繁榮。

2、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擁有該商鋪的完全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益,並對承租人依法按章進行管理和督導。

3、享有對該商鋪租賃價格標準的完全自主定價權,並有權根據市場行情與實際需求,對商鋪的租賃價格進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調整。乙方認為必要時,可根據市場變化,對市場的經營方案和業態規劃進行調整。

4、乙方有義務為市場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和經營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場服務和公共宣傳推廣。

5、乙方有義務協調市場整體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地方性事務,以及當地交通、環保、治安、城管、衛生、消防、稅務、工商等其它事務。

6、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且應制止他人對該商鋪進行改動,該改動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或減少房屋的附著物、附屬物,改變功能和裝置效能,新增建築,對房屋建築加高、增層或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等,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7、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或承租人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不影響該商鋪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對該商鋪進行裝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滿時,乙方按屆時的現狀裝修狀態將商鋪及附屬設施返還甲方,並保證其處於正常使用後的狀態。

8、乙方應協同承租人負責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其正常使用過程中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其使用不當而導致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協同承租人負責修復。

9、乙方負責市場公共裝置設施的正常損耗、故障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場內的公共裝置設施時,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與配合。

10、乙方有義務代為收取租金,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委託期內已出租商鋪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時應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關市場管理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保障甲方的合法權益。對於乙方延期支付相關租金的,乙方應承擔每延期一日按應付租金百分之 核計的滯納金。

11、甲、乙雙方均負有不向第三人洩露本合同內容及對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七條 合同期滿

1、合同期屆滿後,甲、乙雙方應履行完畢相關結算、交接手續。在符合

乙方關於市場整體業態規劃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擁有自主經營的權利,也可以選擇將該商鋪進行自主租賃或繼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

2、合同期屆滿後,對於甲方自主經營的,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 個月前向乙方書面申請訂立市場經營管理合同。

3、合同期屆滿後,對於甲方自主對外租賃的,甲方不得以轉讓費及其它類似名義收取相關費用,且在合同期屆滿時租金價格的基礎上環比增長不超過百分之 的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甲方依照相關規定獨立與第三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需徵得乙方的書面許可並在乙方市場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甲方同時應履行告知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市場經營管理合同的義務。

4、合同期屆滿後,對於甲方繼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 個月前向乙方書面申請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相關權利義務以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的合同為準。

5、合同期屆滿時,如原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同時到期,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後 個工作日內將商鋪返還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尚未到期,乙方應確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權益和正常經營,屆時乙方可自由選擇按以下方式之一辦理:

(1)甲方向乙方書面申請續簽委託經營管理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重新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後,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按同等條件就合同未屆滿部分的承租期,直接與原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經甲方和原承租人協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條款限制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礙本合同繼續履行行為的,均視為違約。

2、對於甲方違約的,甲方除應全額返還乙方該商鋪總房款 %的租金衝抵收益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並承擔可能由此而導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3、對於乙方違約的,乙方除不再擁有向甲方索還該商鋪總房款 %的租金衝抵收益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並承擔可能由此而導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間,對於甲方延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交付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不足壹個月的按壹個月計算;對於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擅自將該商鋪對外租賃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租賃合同期內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九條 送達約定

1、本合同約定的送達方式為郵寄送達或當面送達,甲、乙雙方可根據屆時的實際情形選擇其中任意一種。

2、採取郵寄送達的,甲、乙任意一方應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並用掛號信寄給相對一方。郵寄送達應附送達回證,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與送達回證上註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達回證沒有寄回的,以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3、採取當面送達的,甲、乙任意一方應將所送達的文書直接交由相對一方,由相對一方或由經相對一方授權許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員等當面簽收。

第十條 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內,有關該商鋪日常經營的稅、費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繳納。有關該商鋪房產租賃的稅、費由甲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繳納。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調一致後訂立書面協議。

3、雙方提供給對方的法律事務文書,應符合真實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規定的情形,若過錯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其它: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簽訂地點為 ,簽訂日期為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式文字壹式 份,備案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單位蓋章之日起成立。

合同簽署: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記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記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_____________

一、乙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1.銷售額(收入)

2.利潤額:

3.流動資金週轉天:

4.必備商品品種:

5.商品流通費用率:

6.流動資金利潤率:

7.流動資金佔用率:

8.毛利率:

9.利潤率:

10.全員勞動效率:

11._________

年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二、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經營上認真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更好地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2.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模範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

3.按規定經營方式和經營範圍經營。

4.加強對職工的培養教育,做到文明經商。

三、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有權在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多渠道採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專案。

2.財務管理權:有權按照_________區公司“關於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許可權的規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

3.人事管理權:有權在上級批准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範圍內,確定機購設定和人員配備。根據國家招工政策招收職工,招用合同工。

4.物價調整權: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權。

5.工資、福利、獎懲權:按國務院頒發的規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准。投資合同:財貿系統經營管理責任制合同由精品資訊網整理!

四、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蠖ǘ釷保?雌驕?咳薩________元發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計算。即上繳國家____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上繳公司_________%,集體福利基金_________%,職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呼叫。

3.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准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

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發放時再以規定的考核標準積分計獎。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七、附註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佈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並徵得監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專案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稅制改革,稅率調整對企業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籤):_______ 主管人(籤):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監督單位(蓋章):_____

主管人(籤):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8

酒吧經營管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於?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元;

(2)若月營業額達元(包括元),按月營業額%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以上,則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個月的?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並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鍾就酒吧事宜所籤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_____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後,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的經營和管理,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定攤位,實行划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定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藉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 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划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範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甲方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誌、質量標誌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範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並儲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佈欠費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 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10

經營管理合同

管理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_____________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定攤位,實行划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定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藉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划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範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註冊_____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誌、質量標誌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範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並儲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_____,場內_____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佈欠費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_____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託標的標的物:位於___,面積|:___平米

第二條委託許可權

1、委託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2、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於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託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3、委託期限為年,即20年月日起,止於20年月日

4、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鑑於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並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文字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日期:20年月日 日期:20年月日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_________

一、乙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二、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經營上認真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更好地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2.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模範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

3.按規定經營方式和經營範圍經營。

4.加強對職工的培養教育,做到文明經商。

三、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有權在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多渠道採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專案。

2.財務管理權:有權按照_________區公司“關於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許可權的規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

3.人事管理權:有權在上級批准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範圍內,確定機購設定和人員配備。

根據國家招工政策招收職工,招用合同工。

4.物價調整權: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權。

5.工資、福利、獎懲權:按國務院頒發的規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

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准。

四、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潤定額時,按平均每人_________元發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計算。

即上繳國家____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上繳公司_________%,集體福利基金_________%,職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呼叫。

3.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准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

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發放時再以規定的考核標準積分計獎。

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七、附註: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佈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並徵得監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專案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稅制改革,稅率調整對企業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籤):_________ 主管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監督單位(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_________

一、乙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

│             │年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

│             │         │          │

│ 1.銷售額(收入):     │         │          │

│             │         │          │

│ 2.利潤額:         │         │          │

│             │         │          │

│ 3.流動資金週轉天:    │         │          │

│             │         │          │

│ 4.必備商品品種:     │         │          │

│             │         │          │

│ 5.商品流通費用率:    │         │          │

│             │         │           │

│ 6.流動資金利潤率:    │         │          │

│             │         │          │

│ 7.流動資金佔用率:    │         │          │

│             │         │          │

│ 8.毛利率:        │         │          │

│             │         │          │

│ 9.利潤率:        │         │          │

│             │         │          │

│10.全員勞動效率:     │         │          │

│             │         │          │

│11._________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經營上認真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更好地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2.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模範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

3.按規定經營方式和經營範圍經營。

4.加強對職工的培養教育,做到文明經商。

三、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有權在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多渠道採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專案。

2.財務管理權:有權按照_________區公司“關於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許可權的規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

3.人事管理權:有權在上級批准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範圍內,確定機購設定和人員配備。根據國家招工政策招收職工,招用合同工。

4.物價調整權: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權。

5.工資、福利、獎懲權:按國務院頒發的規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准。

四、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潤定額時,按平均每人_________元發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計算。即上繳國家____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上繳公司_________%,集體福利基金_________%,職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呼叫。

3.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准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

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發放時再以規定的考核標準積分計獎。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七、附註: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佈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並徵得監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專案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稅制改革,稅率調整對企業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籤):_________       主管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監督單位(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14

委託方(甲方):受託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為了資金有效運作,獲取投資收益,委託乙方就甲方的投資提供經營及管理服務。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為賬戶管理人,全權負責賬戶的投資管理和經營,乙方可以自行指定工作人員或外聘專家進行具體操作。

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賬戶為甲方在美爾雅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開立的期貨交易賬戶,賬戶名為,賬號為。

在本協議履行期內,甲方不再另行委託他人為該賬戶的管理人。

第二條、乙方以自己名義在美爾雅期貨公司開立的期貨賬戶的起始資金不低於捌佰萬元,作為履行本委託管理協議的保證金,賬戶名,賬號。

該賬戶資金不得再為第三人設為保證金。

第三條、甲方保留委託賬戶的資金密碼和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密碼及乙方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密碼,甲方不得操作。

乙方對委託賬戶有操作管理權,可決定買賣期貨合約的品種、數量和方向。

乙方遵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原則,努力實現甲方投資收益化,但乙方並不承諾或保證甲方賬戶的資金一定獲得收益。

乙方每個月定期向甲方通報管理操作情況,甲方有隨時瞭解投資賬戶執行情況和乙方賬戶結算權益的權利。

第四條、甲方資金以不定期不定額投入,利潤分配按年度計算的方式與乙方合作,甲方可以自由出入金,但累計出金金額不能大於累計入金金額,入金後乙方須進行操作;甲方出金前,出金金額在伍佰萬元以內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伍佰萬元以上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甲方出金前一日保證甲方賬戶權益高於出金金額,確保甲方在出金日能足額按時出金。

否則須鎖定甲乙雙方賬戶的一切許可權;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以後類推;乙方出金後賬戶金額不低於甲方賬戶的50%以上。

當日甲方賬戶結算權益低於總淨入金金額的80%時,乙方須在+1日交易開市前向甲方賬戶注資至其淨入金金額,否則須在+1交易日9:00-9:05按市價對甲方賬戶全部平倉,並鎖定甲乙雙方賬戶的一切許可權;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以後類推;當日甲乙雙方賬戶結算權益之和低於甲方賬戶總淨入金金額的120%時,乙方須在+1交易日開市前向甲方賬戶注資至其淨入金金額,否則須在+1交易日9:00-9:05按市價對甲乙雙方賬戶進行平倉,並鎖定甲乙雙方賬戶的一切許可權;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以後類推。

第五條、對以上乙方補足給甲方賬戶的資金,在甲方賬戶盈利達到20%(含)時,甲方在下一個交易日開盤前將補充給甲方賬戶的資金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本協議履行期內,甲方可以自由出金,但出金須提前告知乙方,特殊情況須雙方協商一致。

第七條、管理費是在甲方賬戶有盈利時,甲方承諾支付給乙方的費用,該費用為淨盈利的70%。

第八條、管理費的支付條件:

1、本協議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時,甲方賬戶有盈利。

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因本協議規定而不應取得管理費的情況外,甲方應在本協議到期日、終止日的3個交易日內,將乙方管理費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出金時,乙方可以要求分配贏利,甲方必須同意。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後,要對雙方的資金、賬號、密碼等有關資料保密,不得洩露賬戶操作策略和財務狀況,不得損害對方利益。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後,乙方應在終止當日開始對甲方委託賬戶進行清算,賬戶資產以貨幣形式存在。

並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該賬戶損益的處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上述第五條、第七條要求向對方支付款項時,除應向對方支付外,還應從應付日起按每日2。

1‰另行支付違約金。

2。

甲方依約終止協議後乙方強行交易時,所有盈利全部歸甲方享有,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甲乙雙方將約定資金劃入約定的賬戶之日起生效,委託期限為壹年,屆時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授權簽字:授權簽字:

日期:日期: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15

江工商格式備案字_________-16-00-01

管理單位:江山(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江山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定攤位,實行划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定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藉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划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範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註冊_____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誌、質量標誌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範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並儲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_____,場內_____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佈欠費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_____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16

甲方:牡丹區技工學校

乙方:承包責任人

經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對東西兩個食堂,實行承包經營制度,學校實行“巨集觀管理,整體控制,個人負責,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模式,特簽訂本合同。

一、經營時間: 20xx年9月1日—20xx年7月1日

二、食堂費用的交納:東、西食堂各交房屋租金3000元。

三、東西食堂負責人需預交押金3000元,作為本年度扣罰基金使用,合同終止時,扣罰處理結算後退還剩餘押金給承包人。

四、食堂承包人必須一次性交清全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收據為準)。

五、學校借給承包人本食堂現有的機械裝置、炊具等,其它物品由乙方自己配備。

六、東西食堂星期六、星期天、節假日不得無故放假,要滿足在校學生就餐。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配備現有的房屋、餐廳一次性借給乙方現有的裝置、炊具;接通水電,。電費按供電局的電價計算,水費按( )元/方計算。

(2)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經營所使用的房屋。

(3)甲方對食堂實行巨集觀管理,把握食堂經營方向,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4)乙方如有違規、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業整頓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包人要積極帶領從業人員認真學習執行《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管理辦法》,履行本合同,遵守學校制訂的管理辦法及規定。

(2)乙方負責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費用自理。

(3)乙方享有自主聘用或解聘從業人員的權利,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承包人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定期健康查體、業務培訓,費用自理。

(4)乙方根據學生的就餐要求,自行設計飯菜。乙方在採購物料、加工製作、出售等環節中要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嚴禁出售黴變、腐爛食物,確保食品衛生,餐飲安全。杜絕食物中毒現象的發生。若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擔一切醫療費用外,因此而造成的嚴重後果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罰承包人20xx元,罰當事人3000元。

(5)乙方要嚴格食品成本核算,利潤控制在10%以內,甲方不定期檢查,核算食堂主、副食品的價格,凡檢查認定不按本合同執行的,一次罰款300元。

(6)從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戴乾淨的工作衣帽,所有廚房用具要乾淨衛生,嚴格洗刷消毒。

(7)乙方服務要熱情主動,耐心聽取有關意見,自覺接受檢查監督,不斷提高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8)乙方要嚴格防火、防盜,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在承包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承包期間,出現的一切工傷事故所造成的後果及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有違反,要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內解除合同,甲方不退押金,並須向甲方交違約金壹萬元。

(3)經營期間如發生糾紛,均在甲方所在地解決。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蓋章)

乙方代表: (蓋章)

年 月 日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的`有關規定,就“東方商廈”專案委託經營管理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專案

位於新將北路華山公園對面,專案總面積約平方米。“東方商廈”專案,

若“東方商廈”名稱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執行。

甲方委託乙方對該專案進行商業經營管理,乙方願意接受委託。

二、專案實施原則:

1、全程合作:

從招商階段及後期的商業經營管理階段由乙方全程規劃和實施。團隊組建以及管理:

三、經營管理顧問的主要工作內容、合作期限和管理費用:

合作內容:

招商階段由商業經營公司公司全程負責,包括市場調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物件的選擇及招商執行。

開業最初的3個月為開業調整期階段,調整、修正各運營環節中的偏差,協調商戶,測算各項運營指標。

乙方履行專案商業經營管理公司的各項經營管理職能,努力實現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各項經營指標。

乙方履行“制定公司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

合作期限:

雙方約定合作期限為3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止。

人員配置:

乙方根據專案體量設立公司組織架構包括但不限於:營運總經理、人事及培訓專員、招商負責人、營運負責人,甲乙雙方確認合作意向後7日內,乙方出各部門職能內容,以及負責當地招聘的各部門相關人員。擬定各公司薪資框架。

合作方式:

開業前的合作方式:

招商階段由甲方全程委託乙方,包括市場調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物件的選擇及招商執行,並且所有工作內容需有詳細的文字報表呈報甲方負責人,乙方嚴格按照擬定時間計劃完成招商相關工作任務,甲乙雙方確認合作意向後7日內,乙

2、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工作計劃出工作計劃內容。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18

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以及《實施條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市建立合營企業。從事生產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他資料製品,供出口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經多次商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1.本合同的各方為:

__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甲方),由_____代表甲方對本合同負責。

_____、__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乙方),由_____代表乙方對本合同負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訂。

2.雙方同意成立的合營企業定名為:_____(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中 文:_____

英 文:_____

地 址:_____

3.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了有利發展中國國民經濟,而從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他塑料製品的設計、生產和內外銷售。

合營企業將盡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採購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如遇無貨供應或質量、價格不符合要求時,也可由合營企業進口解決。

4.雙方本著長期真誠合作的願望,在產品質量、規格品種、包裝裝璜及經濟效益等方面力求達到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水平。

合營企業的初期生產規模為:年產_____套符合_____國_____標準的_____反射器,接受訂單生產年產值為_____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負責_____反射器的返銷,保證投產後的前_____年使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達到自身平衡。且_____年後返銷比例不低於_____%,乙方負責為合營企業每年從中國境外承接不少於_____元產值的注塑模具訂單。合營企業產品的內銷由甲方負責。

5.合營企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則,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二章 註冊資本

6.合營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各方的經濟責任以註冊資本為限,並按資本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7.合營企業總投資為_____美元。注資本總額為_____美元,其中甲方佔資本額的_____%,乙方佔資本額的_____%。

8.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 方:_____美元,其中:

(1)機器裝置,價值約_____美元;

(2)廠房,價值約_____美元;

(3)現金,相當於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

乙 方:_____美元外匯現金。

第三章 批准及註冊

9.本合同應由_____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

10.合營企業接到上述批准證書後,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在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後,甲、乙雙方將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別繳付資金,每期各方須繳付數額由董事會決定。

各方繳資後,由合營企業發給投資證明書。

第四章 資本轉讓

11.註冊資本轉讓時合營者擁有先買權,未經合營者同意,不得轉讓或抵押給他。但當一方提出轉讓時,合營者應在_____個月內給予答覆,否則作為放棄先買權論。

12.轉讓註冊資本的價格,應根據合營企業中該方投資的帳面價值,由合營雙方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13.註冊資本轉讓時,應_____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批准後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註冊手續。

第五章 董事會

14.合營企業領到營業執照之日,即為合營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人數為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人選由雙方各自委派和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長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擔任。

15.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權力機構,其職權在合營企業章程內規定,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企業。

16.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應由_____分之_____以上董事出席才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的決議應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過。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也可以在董事會同意的其他地點舉行,合營企業不負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旅費。董事會會議期間的膳宿由合營企業安排並支付費用。

17.董事不從合營企業支付薪金,他們的酬勞將在合營企業的全年淨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會議定)作為董事會的分紅。並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長_____%

副董事長各_____%

董事各_____%

第六章 總經理 副總經理

18.合營企業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會聘任,負責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並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19.合營企業的重要檔案由總經理簽署後生效。

20.若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未能適當履行職務時,董事會有權解聘或降職。

第七章 場地使用費

21.合營企業使用的土地是中國政府的資產,合營企業須向政府交付適當的土地使用費,合營企業與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門簽訂的租用土地使用權協議,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_____年的土地使用費,定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其後,土地使用費可按市政建設發展的情況而調整。

第八章 技術合作

23.合營企業與_____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4.合營企業根據技術轉讓協議,向_____支付技術轉讓費_____美元,技術轉讓內容及技術轉讓費的支付辦法,在技術轉讓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九章 採購及銷售

25.合營企業與乙方簽訂的採購與銷售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6.合營企業所需的原材料應儘先在國內購買。對無法供應的品種或質量、價格不符合合營企業要求時,可由合營企業從國外進口。

27.根據雙方簽訂的採購與銷售協議,合營企業在中國國內銷售的產品,在由甲方負責通過其銷售部門銷售。合營企業的出口產品,由乙方負責在中國國外銷售,具體辦法在採購與銷售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十章 利潤

28.合營企業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後,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儲備基金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_____%。

繳稅與提取上述三項基金後的淨利潤,每年根據合營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9.對於乙方分得的利潤,應根據合營企業的外匯結餘情況,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原則下,此利潤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分一次或幾次支付,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30.合營企業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規定,必須建立完整、嚴格的財務制度。

31.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均使用中文記載,同時應用英文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合營企業董事會聘請的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有權查閱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並直接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32.合營企業以人民幣為記帳單位,人民幣與其他貨幣間的換算,按同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_____分局匯率牌價結算。

33.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折舊年限。

34.合營企業應在中國銀行_____分行分別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並接受開戶銀行對外匯支出的監督。

35.合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流動資金不足時,總經理可根據董事會規定的許可權,向中國銀行或國外銀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彌補虧損。

36.合營企業的財政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 外匯收支

37.合營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38.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必須做到:

(1)保證合營企業的每年外匯收入大於支出。

(2)外匯結算人民幣時,應按照當時規定的牌價辦理。

(3)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內支付費用、貨款、勞動報酬等,除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外匯者外,一律以人民幣結算。

39.根據《合資法》的規定,下列外匯可以匯出:

(1)乙方分得的利潤及技術轉讓費。

(2)乙方資本轉讓後所得的資金。

(3)合同期滿或合同期滿前應清償給乙方的資金。

(4)用於進口原料、裝置、備件所需的外匯,以及派往國外人員的旅差費。

(5)其他按有關規定可以匯出的開支。

第十三章 稅務

40.合營企業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41.合營企業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章 職工錄用和辭退

42.合營企業所需職工,由甲方或中國勞動管理部門採用公開招聘方式,經考試擇優錄取後,簽訂勞動合同。

43.如因生產技術等變化,職工確有多餘,或經培訓後仍不能適應要求,也無法改調其他工種時,合營企業可按勞動合同解僱並給補償。

44.合營企業應制訂規章制度和職工守則,對違反者分別予以警告、記過、扣薪直至開除處分。

第十五章 工資標準和獎勵

45.合營企業職工工資目前按平均月薪_____元人民幣計算,其中包括合營企業向中國政府指定的部門繳納國家對職工的各種保險費、補貼費和福利措施費等。隨著合營企業生產發展,職工工資應逐步增加。今後中國政府對工資、福利、補貼等有新的規定時,合營企業應據此相應調整。

46._____方高階職員工資、社會保險、旅差費標準參照_____方國家或地方標準,由董事會核定。_____方高階職員原則上與_____方高階職員同工同酬。

47.按照合營企業的經營結果,年終從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數目的基金,獎給工作好的職工,對於在技術上、生產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貢獻者,由董事會決定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六章 合營期限

48.合營雙方同意,合營企業的期限為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期滿前一年經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長,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決定,並在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構辦理延長報批手續。

49.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在一個適當的開始期後,合營企業因嚴重虧損而不能繼續營業;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3)由於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4)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並看不到發展的前景。

提前終止合同必須經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作出決議,報請原審批機構批准。

50.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董事會應組成清算小組負責清理。董事會在清算完畢後才能解散。清算辦法按照《合資法》的《實施條例》第103 ̄105條所規定的清算程式和手續辦理。同時董事會應向原審批機構及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出手續,繳回營業執照。清算後應還給各方的財產,必須按照各方在合營企業的投資比例計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項

51.合營雙方履行下列事項:

_____方:

(1)負責向政府申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

(2)負責將廠房及租用的場地等,交給合營企業使用。

(3)負責招聘職員職工。

(4)負責合營企業的產品及原材料國內運輸。

(5)負責辦理保證提供水、電、煤氣、燃料、電話、電報掛號及電傳的工作。

(6)負責辦理乙方人員的簽證及其辦公、交通、生產等安排。

(7)負責向所在地的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請許可證。

_____方:

(1)負責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機器裝置。儀器、原材料、技術資料和檔案及原料、產品的國外運輸。

(2)負責提供建廠規劃,並負責裝置安裝、試車、試生產的全面技術指導。

(3)負責按照生產的需要,對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4)負責提供有關合營企業產品在國外市場上銷售趨勢的報告的技術資料。

(5)按照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提供技術和設計,如有任何關於侵犯第三者權益的爭議時,由簽訂該協議的轉讓方負責,_____方將不分擔任何法律責任。

(6)負責_____方人員到_____方國內學習、培訓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

52.合營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發生爭議時,應首先在董事會內本著互相信賴、平等互利的精神進行協商,求得解決。若不能解決時,可以邀請雙方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調解。

53.調解不成時,則申請仲裁解決。仲裁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按該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辦理。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機構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54.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繼續履行合營企業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字

55.本合同和附屬協議的修改。須經董事會協商同意,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均為正式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檔案通知

57.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58.合營各方傳送通知的辦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籤。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所有制性質:     職工人數: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

合同執行期限:

一九八   年    月      日

一、乙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

│              │一九  年經濟 │一九   年應承擔 │

│              │ 指標完成情況 │ 的經濟責任    │

│   1.銷售額(收入):   │        │          │

│   2.利潤額:      │        │          │

│   3.流動資金週轉天數: │        │          │

│   4.必備商品品種:   │        │          │

│   5.商品流通費用率:  │        │          │

│    (費用成本率)    │        │          │

│   6.流動資金利潤率:  │        │          │

│   7.流動資金佔用率:  │        │          │

│   8.毛利率:      │        │          │

│   9.利潤率:      │        │          │

│   10.全員勞動效率:   │        │          │

│   11.          │        │          │

│   12.          │        │          │

│   13.          │        │          │

│   14.          │        │          │

│   15.          │        │          │

└──────────────┴────────┴──────────┘

二、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經營上認真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更好地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2.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模範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

3.按規定經營方式和經營範圍經營。

4.加強對職工的培養教育,做到文明經商。

三、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

有權在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多渠道採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專案。

按國務院[1982]120號檔案通知精神,對第一批開放的160種工業小商品及北京市開放的18種小商品,除由主管公司進貨的執行主管公司牌價外,由工業或外埠購進開放的小商品有權執行工業價格或與工廠協商定價。

2.財務管理權:

有權按照區公司“關於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許可權的規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見附表)。

3.人事管理權:

有權在上級批准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範圍內,確定機購設定和人員配備。根據國家招工政策招收職工,招用合同工。

4.物價調整權:

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200元的批准權。

對開放的178 種小商品中的質次價高,冷背呆滯的商品,有權進行削價處理,削價許可權按一種商品一次削價不超過50元為損失標準。

5.工資,福利,獎懲權:

按國務院頒發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准。

四、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潤定額時,按平均每人8元發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分成計算。即上繳國家50%,企業發展基金12%,上繳公司3%,集體福利基金10%,職工分成25%。

五、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呼叫。

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准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

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8元中向下扣除,發放時再以規定的考核標準積分計獎。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七、附註: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佈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並徵得監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專案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稅制改革,稅率調整對企業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     (蓋章)      主管人籤:

乙方:     (蓋章)      主管人籤: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_______全權委託經營合作的事宜,本著利互惠、以誠信為本,共同發展的原則,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並壯大公司。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定立此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酒吧座落地點______________,甲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開業,經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酒吧目前經營狀況_______。

第二條 經營專案和範圍:公司經營以娛樂、KTV專案為主,以花場、表演、遊戲等為經營特色。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合作方式:甲方投資,作為公司經營場地、裝置設施的安排,所有公司運營證照的辦理與外圍關係的處理等。甲方負責財務,乙方負責全權經營和管理。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受甲方委託對進行日常的經營管理及操作,甲方在委託期間不得對乙方的管理進行干預,公司的日常運作管理由乙方負責人全權負責。如有意見或決策可在每月一次的董事會議中提出,經民主決定後由乙方負責人執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三日內需繳納伍仟元人民幣做為保證金。保證金在乙方招婷培訓完成,進場進行正式管理之日退還,如招娉美女沒到30名不得進場。

3、酒吧的資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甲方資產也不得以場所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檔案。酒吧資產以甲乙雙方簽字交接的財產明細盤點為準。

4、乙方具有酒吧日常的經營管理權、業務決策權、人事任免權、折扣權和籤免權、但需告知甲方代表才可施行。

5、乙方應對酒吧所有財產,包括可動產與不動產的正常使用、維護、維修、保養負責,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酒吧房屋、設施裝置、重要物資、器皿出現重大損、毀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賠償責任,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6、乙方必須採取非常措施、非常手段、非常辦法切底杜絕全場任何人員以任何手段、任何名義中飽私囊、私舞弊、營私舞弊,如第一次發現以非法所得10倍處罰當事人,第二次發現以非法所得100倍處罰當事人,並移交司法機關。乙方人員出現以上情況,乙方須從嚴從重予以處理,罰款從當月分發的利潤中扣除,並積極整改。

3、乙方有權得知甲方_______經營的所有收入與支出,便於做市場定位和分析。

第六條 甲方方責任

1、甲方需完善其社會關係和鄰里矛盾。

2、甲方指派宋*賢先生為甲方代表與乙方進行溝通,並行使對乙方的監管權,乙方應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甲方保證乙方人員的人生安全和場所內的經營安全,如乙方處理糾紛不當,打罵顧客,造成的一切後果與甲方無關。

4、甲方可在公司安排財務人員對公司的資金流向做了解和操作,但必須服從乙方負責人的管理安排。公司資金的付出單筆開支1000元以下的由乙方在場所內的負責人簽字生效,財務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乙方人員無權且不能以任何原因私自支出、挪用公司資金。

5、營運遊戲時間,流動資金不得低於5萬,以保證遊戲的正常執行。

6、甲方需完善其社會關係,負責場內所有員工在上班期間的人事安全,在特殊情況下,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某些注意事項規避某些風險,如無提前告知而造成場內員工人身安全及場內一切損失,全權由甲方負責。

7、甲方負乙方人員首次過來的硬臥車票,憑票報銷。

8、每月_______號,雙方進行財務核對及利益分配,由雙方指派專人進行核對,除去各項成本、費用與員工工資,公司所得的總利潤中甲方佔_______%,乙方佔_______%。11、如雙方解除合同,管理公司所有管理人員集體退出,甲方不得私自任用乙方的任何管理人員。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協議簽訂前因甲方經營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獨立承擔,與乙方無關。

2、乙方管理人員私自開展違法經營活動,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且甲方有權追究相關人員的經濟責任。

3、為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給他們創造良好的工作動力,公司負責安排管理公司人員的吃住,管理公司所有人員不拿高薪,每月只發_______基本生活費。

4、甲方在本場所消費可簽單,每月對賬時衝抵。甲方相關人員無籤送權,為維護甲方正常社交,如有需要,由乙方負責人進行籤送。

5、酒吧的財務會計、出納、收銀、採購、保管崗位有甲方指派人員擔任,甲方指派人員必須接受乙方的嚴格管理,需要辭退或開除時提請甲方同意,並要求甲方重新更換人員。

6、酒吧所有的經營性採購、領用物品必須經過乙方簽字認可。

7、如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勸說。引誘、唆使本店人員離開和帶離本酒吧

第八條 合同生效、解除、違約責任及其他。

1、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條款

(2)甲方不支付利潤分配

(3)合同期屆滿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條款

(2)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管理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

(3)乙方經常第二月起,純利潤不到十萬

(4)合同期屆滿

3.雙方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金_______萬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有關證明檔案。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提交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附裝置設施清單,及雙方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

商鋪委託統一經營管理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為了提高物業小區的服務質量,根據《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商談,就乙方以甲方名義承接並經營【 小區】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承包的內容、面積、地點 甲方將位於 共計 平方米的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

第二條:承包經營方式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可以甲方名義進行小區的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體經營和管理。乙方負責小區物業費用的收繳、代收水電費、日常維護、維修等工作;在物業管理經營中所產生的管理費、維修費、材料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承包期限

第四條:承包期間相關經營管理事項的約定

1.乙方實行獨立核算,自付贏虧。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守法經營,設法規避經營風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如發生丟失、盜搶、火災等過失責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甲方均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3.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物業管理、物業服務無關的任何經營活動,亦不得擅自對外簽約、出據證明等。

4.乙方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影響到甲方聲譽,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聲譽損失應酌情予以賠償,挽回影響。

5.乙方代收小區水、電費。在每月的25號前按甲方水、電總表計量數額,向甲方財務繳納費用。

第五條:未盡事宜約定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書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的所有糾紛,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後即為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