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委託目的及業務範圍
(一)委託目的
(二)業務範圍
二、雙方責任
(一)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會計報表和有關資料,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式,出具真實、合法的審計報告。
2、乙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受託方的審計責任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
3、乙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
4、乙方將於甲方提供審計所需要的全部資料後30天之內出具審計報告,如果在審計過程中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甲方要求加快出具審計報告的,均需通過雙方協商變更約定事項。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對乙方開展審計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被審計單位完整的會計憑證、賬冊、報表以及其他在審計過程中所需檢視的各種檔案資料。
2、被審計單位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告充分披露有關資訊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認為需要發函向有關部門詢證時,甲方應提供方便,並承擔必要的費用。
4、甲方應正確使用審計報告,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與受託方無關。
5、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服務費。
三、業務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1、本次審計服務的收費是根據廣西區物價局桂價費〔20__〕74號文並結合工作量,最後優惠價為人民幣__X 元(大寫:__元整))。
2、協助服務工作全部完成並經甲方確認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全款。
3、如果由於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從事本約定書所涉及的審計服務實際時間較本約定書籤訂時預計的時間有明顯的增加或減少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相應調整本約定書第四條第1項下所述的審計費用。
4、如果由於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員抵達甲方的工作現場後,本約定書所涉及的審計服務不再進行,甲方不得要求退還預付的審計費用;如上述情況發現於乙方人員完成現場審計工作,並離開甲方的工作現場之後,甲方應另行向乙方支付審計費用20%的補償費,該補償費應於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5日內支付。
四、本約定書經雙方簽署生效,約定事項全部完成後失效。
五、簽約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本約定書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委託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委託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但應另行協商補充約定。
第四條資料提供
甲方應對乙方開展稽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賬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稽核過程中需要檢視的各種檔案資料。
甲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賬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資訊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此外,在乙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宣告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說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有關財務報表、憑證、資料作出說明或解釋。
第五條稽核義務
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規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專案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稅務稽核程式。
稽核的具體事項包括:
1.稽核甲方的財務記錄、財務憑證是否適當地儲存;
2.稽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賬目、財務憑證的正確性;
3.稽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是否與財務記錄、財務憑證、利潤回報相符合。
第六條報告義務
乙方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甲方會計核算處理存在問題、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可能產生重大弊端時,可將該情況報告給甲方。
第七條審計報告的出具
乙方在審計結束前_________日內應向甲方提供審計的結論性意見,作為審計成果。提交審計鑑定工作報告及有關審計工作底稿。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審計鑑定工作質量有權進行監督。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審計報告一式_________份,這些審計報告由甲方分發和正確使用,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後果,與乙方無關。但是因乙方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稽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稅款的,除由甲方繳納或者補繳稅款、滯納金外,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忠誠義務
乙方應當將其審計的所有事實對甲方予以披露,同時不能將審計事項披露給第三人,或者利用從審計中得知的資訊牟取利益。
第九條保密
乙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非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執業準則另有規定,或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知悉的商業祕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洩露。
第十條審計收費
1.根據_________市物價局規定和委託專案的工作量、難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專案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4.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增加審計程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乙方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5.審計過程中若因甲方原因中止審計,乙方不退審計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拒絕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審計業務費,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審計報告書;
2.甲方未同乙方協商而擅自變更或減除已簽訂的協議,不得索要已支付給乙方的款項;
3.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資料,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由其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責任並且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協議收入___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在甲方的積極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審計工作,或未同甲方協商擅自變更、減除已簽訂協議的,應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總協議的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審計師責任承擔
接受委託的審計師不能以其助手實際完成審計任務為由而免除自己的責任,應當對其自己及其助手的過錯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終止
約定書籤訂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第十四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
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
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
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
住所地:
工商營業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服務方(乙方):
住所地:
工商營業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相關內部審計管理規定的要求,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審計服務專案的委託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約定。
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是基於該審計專案的特點和甲方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確定的。
1.審計專案名稱和目的
1.1審計專案名稱:。
1.2審計目的:。
2.審計服務範圍和期限
2.1審計服務範圍:。
2.2審計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3根據本審計專案的需要,甲方有權調整審計範圍,乙方應予以配合。
3.審計依據及驗收標準
3.1審計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財經制度和規定,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的內部制度、規定、規範、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年度考核指標等。其他依據:。
3.2驗收標準
3.2.1乙方對審計服務的組織和控制,應按照甲方要求,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質量控制基本標準》和甲方的《內部審計規範》組織本專案審計。
3.2.2乙方在審計過程中,應做到查證事實準確率100%,不得發生重大漏審事項(重大漏審事項是指通過對被審單位或事項提供的帳表、原始單據等資料進行核對、測算、分析、對比,應該發現但未發現的違反國家法律,嚴重違反股份公司有關規定的問題)。完成審計專案後,應向甲方提交審計報告,指出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3.2.3其他驗收標準:。
4.審計服務人員
為完成該審計專案,乙方應派出由師人,師人人組成的審計專案組,其中為審計質量控制督導人,對整個審計專案負總責。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有權根據需要使用、分發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及有關檔案。
5.2為乙方提供或督促下屬單位提供供審計的會計帳表和其他有關資料,對所提供的會計帳表、會計資料等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5.3為乙方提供工作配合和必要的工作條件,提供食宿方面的便利。
5.4根據審計專案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派駐現場審計代表。
5.5提前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並將審計通知書抄送乙方。
5.6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審計服務費用。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審計服務費用。
6.2進點實施審計前,將審計實施方案、審計組組成人員情況等交甲方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可進點實施審計。
6.3按約定的時間、範圍、目的、質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審計業務,出具合格的審計報告,保證審計資料、審計報告的真實性。由於乙方的審計採取事後重點抽查的方法,加上甲方內部控制制度固有的侷限性和其他客觀因素制約,因此,乙方的審計責任並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
6.4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和甲方《內部審計規範》的要求進行審計,在對受託事項涉及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研究、測試、評價,對會計記錄、實物等進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實施其他必要的審計程式中發現、查出的違法違規問題,應按甲方《內部審計規範》的規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報告,真實反映審計結果,客觀評價審計事項,做到證據充分可靠、定性準確,並提出處理建議及依據。
6.5審計工作結束後,乙方應對被審計單位會計處理、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提出改進意見。
6.6在現場審計結束後15日內出具審計報告、管理建議書。
甲方:
乙方: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