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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短房產代理委託合同格式(精選5篇)

欄目: 委託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47W

簡短房產代理委託合同格式 篇1

甲方:

簡短房產代理委託合同格式(精選5篇)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開發建設的專案商品住宅及商鋪由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的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內容

1. 專案名稱:

2. 地址:

3. 物業型別:商品住宅、商鋪。

4. 具體代理範圍:本專案所有可售單位。

第二條 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至止,合同到期,自動失效。如需續簽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如需續簽,甲方應於合同期滿前的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甲、乙雙方合作順利的前提下,同等條件時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 須保證所委託專案銷售的合法性,並在正式銷售前向乙方提供所委託專案已取

1) 開發商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

2) 市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影印件);

3) 小區總平面圖、各樓層平面圖、房屋立面圖、鳥瞰圖、室內廚衛設施表等;

4) 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認購書範本、與銀行簽訂的按揭協議。

2.有權審定乙方提出的銷售策劃、宣傳推廣方案及批准乙方提出的銷售進度、銷售報價、付款方式等,並在乙方提交相關書面策劃建議的3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覆或簽字確認,組織乙方會同各相關人員或專業公司,對相關專案規劃及營銷內容進行具體實施。

3.委派一位專業人士,負責專案營銷策劃、銷售過程中協調雙方建議及工作事務等相關事宜,稽核由乙方代為填寫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負責《商品房買賣合同》蓋章、備案,及銀行按揭辦理對接、銷售物業的產權辦理等工作,並負責保管原件。所有房款及定金須由甲方派專人負責收取。

4. 承擔專案的一切推廣宣傳製作費用(包括戶外廣告、報紙廣告、展銷會、模型製作、售樓書、展板、宣傳單和各種型別的廣告投入等)。

5.提供已裝修的銷售中心供乙方辦理銷售業務使用,該銷售中心應當配備現場辦公室、電話機、影印機、電腦及相應的辦公裝置,並承擔日常使用費用(如電話費等)。銷售中心內部的設施須列出明細單,由雙方簽字確認。乙方在日常管理使用中,應注意節約,根據需要提出養護申請,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 於每月初主持月銷售例會,聽取乙方的相關情況彙報,並與乙方商議作出相關決定。

7.有權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對違反規定及不稱職的服務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予以調換,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專案服務小組人員。

8. 保證施工現場看房通道的安全與暢通;由於安全通道不完善而造成銷售人員及看房客戶人身傷害的,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 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具備與履行本合同有關合法的經營資格,並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

2.負責專案整體推廣策略、各階段廣告設計、宣傳和建議。安排設計、擬定專案的售樓書、銷售解說辭、推廣宣傳單、效果圖、認購書、認購須知及其它相關銷售資料,須提交甲方稽核同意。其中有關廣告事宜由乙方負責報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執行。

3.組織專人負責,以精幹、高效的人員投入該專案的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工作,人員應包括專案總監或專案經理一名,策劃助理或策劃經理一名;進入銷售期後,配置銷售經理一名及銷售人員4名,負責為本專案配置專業的廣告設計團隊。

4. 根據甲方要求推廣的投放量即推廣宣傳製作費(包括戶外廣告租賃、製作費)原則上不得超過當期預計銷售總額的%。本合同屆期後,如推廣宣傳製作費有結餘的,乙方在完成銷售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按節省廣告款的 %結算給乙方作為銷售獎勵。

5.在前期策劃及銷售代理過程中,各階段的工作內容和建議須以書面形式在5個工作日之前提交甲方審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實施過程中,應密切監控專案服務品質及工作效率,務求達到策劃設想的營銷效果。

6.提供每期推出的《銷售底價表》,在雙方簽字確認後嚴格執行,實際銷售價格不得低於《銷售底價表》。如因市場變化需要調價或特殊情況另行指定價格銷售的,須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作為執行的銷售價格根據。

7. 嚴格管理本方銷售及其他有關人員的言行,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書面及口頭承諾,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責任。

8.負責收整合交客戶資料:包括所購房樓層號、姓名、身份證影印件、住址、電話號碼、付款情況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書面報送甲方,並負責在每月初5日內向甲方呈報上個月的《銷售月報表》和《市場報告》。

9. 安排相關的售後跟進工作,如客戶催款、協助甲方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等相關事項。

10. 應於合同生效日起的10日內提交《 專案年度營銷策劃報告》(含市場研究、專案定位及營銷策劃執行報告)。

第五條 雙方溝通及檔案確認方式

1. 會議的召集及會前準備

乙方須在每次會議前提前 天提交會議主題、目標、討論及需確認事項,甲方準備周全後方正式舉行會議。

2. 檔案的確認方式

每次會議後 日內,甲、乙雙方應書面確認會議紀要的主要事項。所有未決事項亦需確定最終日期及負責單位。

第六條 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 本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前期合作履約保證金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

2. 銷售代理階段

1)自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如專案未取得預售證,甲方須在之後的每月3日前支付人民幣叄萬元整(¥30,000.00元)給乙方作為“預支銷售代理費”,直至專案取得預售證;開始銷售結算首筆代理費後,甲方停止支付該項預支費用。專案取得預售證開始銷售後,甲方在乙方第一次結算銷售代理費開始,從乙方的銷售代理費中扣除已支付給乙方的“預支銷售代理費”的20%,剩餘預支部分逐月扣除,扣完為止。

2)銷售代理任務考核

甲方確保所有住宅於 年 月 日前取得《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自《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取得之日起5個月,乙方需確保達到住宅貨量(以簽約計算) %(含%)的銷售率,並向甲方提供每個月的銷售任務計劃表,作為每月結算銷售代理費的依據,總結算以每月累積銷售總值為依據。本合同銷售率 =已售單位的合同總面積÷全部可銷售面積。

甲方承諾按照上述時間取得預售許可證,若不能按時取得,則銷售任務時間順延相應時長。

3)銷售代理費及溢價款分成結算標準、時間及方式

(1)銷售代理費及溢價款分成標準:

A. 銷售代理費收取方式、標準:

銷售代理費=底價銷售代理費+溢價款分成

a. 底價銷售代理費按當期已完成底價銷售總額的 % 計提。

b. 甲方關係客戶及乙方申請折扣超過底價表的成交客戶,底價銷售代理費按銷售總額的 %結算。(甲方關係客戶的界定:通過甲方公司及甲方公司的內部員工關係成交的客戶。)

c. 因客戶需要團購的,若售價低於底價表價格,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出售,乙方底價銷售代理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收取。銷售金額計入乙方的任務達標額。(注:購買20套房屋以上的為團購。)

B. 溢價款分成比例標準:

專案開盤前一週,雙方確定銷售底價。屆時,住宅銷售價格按雙方約定的底價及對應底價的一房一價《銷售底價表》,超出底價部分為溢價部分。溢價部分的實際成交面積對應的總成交額為溢價款,溢價款進行雙方分成,甲方佔溢價款的%;乙方佔溢價款的 %。

C.銷售代理費及溢價款分成結算時間和標準:

a.結算時間:

專案開始銷售後,每月5日前為結算日,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代理銷售清單和《銷售代理費結算確認書》交給甲方稽核,結算完畢3日內,乙方開具有效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發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價款分成。

b.以當期已完成底價銷售為條件的結算標準:

① 一次性付清購房款的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付款額達到100%;

② 分期付款的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付款額達到70%;

③ 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全額繳付首期購

D.其它

a.本合同屆期後,雙方對符合結算標準的單元進行清算,甲方在清算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支付銷售代理費。如客戶銀行按揭貸款沒有到賬,則在客戶銀行按揭貸款放款後再行結算給乙方;對於已籤認購書的單元,在合同屆期後一個月內,符合結算標準的按合同規定結算給乙方。

b. 本合同屆期後,乙方應當向甲方移交與代理銷售專案有關的所有書面文字、電子文件、辦公用品;移交清楚前甲方可暫緩支付餘欠的銷售代理費。

c.本合同中由乙方收取的銷售代理費而產生的稅費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 2 ) 關於銷售範圍的特別約定:

甲方自留和回遷房屋面積須在取得當期《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前書面確認給乙方,其面積不得超過當期可售房屋總面積的3%,其餘房屋面積屬於簽約面積,所有成交均視作乙方銷售,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第六條相關約定標準結算銷售代理費。

第八條 違約條款

1. 甲、乙雙方承諾恪守信用,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如有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果要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但不免除該方因此產生的違約責任。

3.如在合同期內,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則視作甲方違約,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結算銷售代理費,此外,甲方須向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則視作乙方違約,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結算銷售代理費,此外,乙方之前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作為違約金,甲方不予退回。

4. 關於履約保證金,如在約定的期限內,乙方完成銷售代理任務,則甲方全額退還;如未完成(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如:房產政策造成產業整體滯銷,地震等原因,時間順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完成額的相應比例扣除保證金。例:乙方實際完成35%的銷售率,即完成了銷售任務的50%,扣除保證金為:20萬元×(1-50%)=10萬元。

6. 乙方不得洩露除廣告宣傳或法律強制規定必須公開的甲方資訊,否則視為單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的賠償;

7.如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應得的前期策劃及銷售代理費和溢價款分成及專案前期保證金,則每延遲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欠款總額萬分之二(0.02%)的滯納金,直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拖欠款超過2個月以上,在5個工作日內催繳無效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

8.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有超越代理許可權的行為或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如售價、優惠條件)等行為,視為違約,乙方須承擔相關責任;若接甲方整改通知後5日內仍然未整改的,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甲方因此所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 其它約定

1.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另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每一期《銷售底價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短房產代理委託合同格式 篇2

甲 方:

乙 方:

甲方與廣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廣州市新錦龍塑料助劑有限公司因運輸事同二審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委託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張錫深擔任甲方訴訟代理人。乙方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則應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協助辦理變更授權手續。乙方的代理義務、責任按《律師法》、現行律師執業紀律及道德規範執行。委託注意事項見合同附件《委託人須知》。《委託人須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責任如實陳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證據、事實材料,及時通報案情。如甲方隱瞞、捏造事實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關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本案件的有關通知的,應自行承擔不利後果並承擔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損失,乙方並有權終止代理。

三、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本案實行全風險收費方式:二審維持原判決,甲方不須支付律師費用,二審變更判決:甲方不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壹萬兩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機構收取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行政、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查詢費、鑑定費、公證費、翻譯費等,以及乙方差旅費(廣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擔。

五、如發生甲方追加委託事項、當事人,或對方提起反訴、反請求等重大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時,乙方有權要求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增加律師服務費。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六、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但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託關係的,乙方有權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條收取律師費用。

七、甲方逾期繳納律師費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經著手辦理代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追收其未付律師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無須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許可權由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託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二審判決時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短房產代理委託合同格式 篇3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現甲方因經營需要,委託乙方進行會計代賬。乙方為武漢市工商局、武漢市財政局核准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正規公司,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合作的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時間及業務範圍:

(1)乙方接受委託為甲方代賬,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便於賬本的銜接與完整,合同最短期限暫定為一年)

(2)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1、建賬;2、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簿);3、財務管理諮詢;4、稅務登記;5、國、地稅報到;6、銀行交稅;7、出具財務稅務報表;8、地稅報稅;9、國稅報稅;10、代表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11、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12、協助甲方公司年檢;13、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健全規範賬目;14、承辦其他委託服務。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及時為乙方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提供所需的各種真實的原始資料,包括:開出的發票入帳聯、開進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銀行對帳單、支票頭、貸記憑證、銀行進帳單、電匯單、現金收支發票等各種單據。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果由於甲方提供資料不全、不實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

(2)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資料相核對,支援乙方人員對其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驗收和操作。

(3)及時準確將收到稅務部門的信函、電話等內容轉交(傳達)給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員參加。如傳達不到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按本協定先付費後代理方式及時足額交納代理服務費。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及武漢市各項稅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保證帳務處理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

(2)按有關財務規定稽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用電腦財務軟體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並做好原始憑證的裝訂、代理納稅申報,同時向稅務機關報送財務報表。

(3)在執業過程中,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相關資料並嚴加保密甲方的商業祕密。

(4)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的資料年度終了後全部交於甲方保管。

四、收費及收費方式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甲方以現金或支票的方式付清約定期限的代理費用;

(2)本次協定按收費標準執行,每月標準 元,按每季度□、半年□、全年□,收費 元。

(3) 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年的帳簿、帳冊、報表、憑證、財務軟體費、稅務彙算清繳材料等財務會計用品費用。

(4)上門取送票據交通費: 元/年(按距離遠近,雙方協商)。

(5) 如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中,因甲方業務擴大,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增大,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增加代理費用。

五、其他約定事宜

六、其他事項

(1)自簽約之日,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滿日,無論是否繼續簽合同,都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出現不可預見情況,影響工作完成,需變更約定事項的,事先須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

(4)本約定書有限期自簽定之日起至本約定事項全部完成日為止。本約定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短房產代理委託合同格式 篇4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智慧財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夥)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保護其智慧財產權的需要,委託乙方辦理其智慧財產權事務,乙方具有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頒發的專利代理資質。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信協商的基礎上,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就申請專利相關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代為辦理其專利申請階段的相關業務,具體委託事項如下: 協助發明人完成技術交底書;

完成專利請求書;

撰寫說明書及摘要;

撰寫權利要求書;

專利新申請檔案的首次提交;

專利申請中間檔案的提交;

協助發明人完成技術交底書;

準備需要提交官方的相關表格和檔案;

答覆專利申請階段的各種審查意見通知書。

代繳各種專利申請費用;

第二條 付費標準及方式

甲方應當在合同簽定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和專利申請規費(政府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具體如下:

上述費用合計元,,其中,專利申請規費和代理費是在權利要求數量不超過10項、說明書頁數不超過30頁的情況計算的。如果提交專利申請時,由於規費減免或者權利要求數量的原因導致規費和代理費發生變化,按照實際產生費用的收取,多退少補。

根據辦案需要,如產生翻譯費、檢索費、資料費、公證費等費用以及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的其他事項的代理費,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條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將相關費用匯入下列銀行帳戶(戶名要寫全稱):

戶名全稱:智慧財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夥)

賬 號:

開 戶 行: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四條 乙方為經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認可的、具有專利代理資質的代理機構,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上述事項,依法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乙方代理人在代理甲方委託事項中,應當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對甲方提供的發明創造技術內容、甲方的商業祕密、個人隱私以及本合同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

甲方應當尊重乙方及其代理人的合法權益,並對在訂立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悉的乙方的收費標準、乙方的合作者和其他委託人的相關情況以及本合同的內容等事項負有保密責任。

第五條 根據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代理事項,乙方代理人應當依據其經驗、專業知識和甲方提供的反映發明創造技術內容的《技術交底書》撰寫向受理機關提交的檔案,並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在乙方明確要求後,甲方應當將相應的官方檔案送交給乙方。

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地向乙方代理人介紹其發明創造技術方案,及時、完整、準確地提供《技術交底書》以及其他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代理人的工作。

甲方對乙方代理人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對於乙方代理人按照官方規定的時限,要求甲方作出明確指示的,甲方應當及時答覆,如果甲方未給乙方作出明確、及時的指示,乙方不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後果。

第六條 乙方代理人應當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從事專利代理業務,依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完成代理事項。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完成日期的,乙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並且徵得甲方同意。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代理人提供的代理意見、建議或方案,獨立做出決定。確由乙方失誤導致專利不能授權的,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賠償額度不超過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相應責任:

1、因乙方專利代理人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相應責任: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專利代理人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弄虛作假、偽造事實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或者合同約定費用的。

第八條 與本合同有關或者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或者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雙方印章後立即生效,有效期5年,如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委託的事項尚未全部完成,經雙方協商,可以適當延長至完成該委託事項時終止。本合同終止之後,雙方的保密義務以及與其相關的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聯絡方式,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代表人: 乙方: (蓋章)

簡短房產代理委託合同格式 篇5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規定, 甲方) 委託 ( 乙方)的專利代理人 就名稱為 代理以下業務:

1.代辦專利文獻檢索。(根據需要另定)

2.代理申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檔案的撰寫(包括說明書、說明書摘要、權利要求書等),代辦專利申請檔案提交手續,代交專利局的專利申請費。

3.代辦專利(技術)許可證貿易。(根據需要另定)

4. 其它事項: 。

為順利完成以上委託任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必須密切合作;

二.甲方:

1.應無保留地及時向乙方提供委託專案的全部技術細節,包括提供全部技術資料、資訊資料和口頭答詢,積極配合代理人工作。

2.應當及時滿足乙方根據法定程式提出的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延誤程式期限,其責任後果由甲方承擔。

3.應向乙方提供申請人、發明人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如果甲方變更通訊地址的,應及時將變更結果書面通知乙方,否則,延誤各項規定專利申請及審查程式的時限所帶來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4.按規定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一週內,向乙方支付以下費用:

(1)代交的專利申請費 元,實質審查費 元;

(2)撰寫和提交專利申請代理費 元;元;

(3)代辦請求實質審查代理服務費(不包括)實審答辯費。

(4)文獻檢索費 元;

(5)其他費用;元

(6)費用的合計:

公司賬號:

公司地址:

三.乙方:

1.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代理費後(除協議另有規定者外),即著手進行代理業務,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在法定期限內,承擔委託專案的技術保密義務。

3. 除甲方提供資料和費用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原因之外,由於乙方的過失延誤法定期限的,其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和變更,必須以書面方式一週前通知對方,並辦理好合同終止和變更手續,所付代理費用按實結算。

五.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日起至本合同委託事務完成終止。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