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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擔保協議範本(精選5篇)

欄目: 投資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42W

資金擔保協議範本 篇1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擔保協議範本(精選5篇)

受讓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願意就甲、乙的股權轉讓過程中乙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本保證合同經乙、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丙方在本協議中為乙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有責任協調甲、乙雙方做到:甲方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無法轉讓過戶給乙方時,乙方能收回轉股協議約定的為股權轉讓所支付的金額。

第二條 甲方將其持有的原陝西鼎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總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收到乙方提交的個人資料、本人身份證以及股權過戶的全部款項之日起,在七個工作日內(如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完成甲乙雙方的股權過戶事宜。

第四條 甲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未將其持有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甲方必須把乙方交納的因股權過戶產生的全部款項如數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未能順利從甲方處取回上述款項,則由丙方在第四個工作日承擔先行還款義務,同時,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款項並保留相應的權利。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項下有關條款應徵得丙方同意,由乙、丙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本擔保合同在甲乙雙方完成股權轉讓,乙方收到股權託管卡原件後自動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若甲乙雙方在辦理股權轉讓時,甲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履行甲方所應履行的義務時,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履行先給付義務。

2.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好股權轉讓到乙方名下,乙方違約,丙方視甲乙雙方完成股權轉讓,丙方不承擔乙方資金擔保義務。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兩份,乙、丙雙方各執壹份,由乙、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資金擔保協議範本 篇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本資金擔保協議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第一條 丙方願意就甲,乙簽訂的××航天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過程中乙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本保證協議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丙方在本協議中為乙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以期望做到:甲方在××航天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無法轉讓過戶給乙方時,乙方能收回轉股協議約定的為股權轉讓所支付的金額。

第三條 甲方將其持有的原××航天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股權轉讓給乙方,總金額為人民幣××元。

第四條 甲方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收到乙方提交的個人資料,本人身份證以及股權過戶的全部款項之日起,在××個工作日內(如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完成甲乙雙方的股權過戶事宜。

第五條 甲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未將其持有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甲方必須把乙方交納的因股權過戶產生的全部款項如數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未能順利從甲方處取回上述款項,則由丙方在第××個工作日承擔先行還款義務,同時,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款項並保留相應的權利。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無故終止協議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協議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協議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丙三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協議,終止協議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資金擔保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協議終止

1、甲方或乙方或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其他方,三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協議才能終止。

2、協議終止後,協議三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各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三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協議—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金擔保協議範本 篇3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丙方(擔保方):

乙方因在煤炭貿易中購買原料煤缺乏資金尋求甲方共同合作並要求甲方提供人民幣 壹佰叄拾萬 元整(1300000.00元),甲方同意,乙方請丙方對甲方的投入資金和整個貿易資金流動安全性進行擔保,經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基本事項:

1、 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2、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買賣原料煤貿易;

3、 合夥期限:

1)、合夥期限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簽約後第一批3000噸原料煤買賣交易結算完成需45個工作日,乙方保證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第一次煤炭貿易的全部過程,並以現金方式收回全部貨款到甲方指定賬戶,

2)、若第一階段正常則開始第二階段期的合作,第二階段合作期限為第一階段結束後的一年,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4、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甲以銀行存款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佰叄拾萬元整(1300000.00元);合夥人乙以保證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簽訂協議後3個工作日內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壹佰肆拾萬元整(14000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二、 三方義務:

1、 甲方應當保證本合作資金來源的穩定性及合法性,若因資金自身存在的問題並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 乙方需提供足值的自有固定資產抵押給甲方,並公證;

3、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針對萬盛煤化的第一次3000噸煤購銷正常前提下的隨後一年內總計不少於30000噸的供貨合作承諾,如果乙方不能實現承諾則視為乙方違約(詳見附件

4、 乙方對所有貿易貨物(本協議所指煤炭)的交易質量、重量、交貨週期及貨款的全額結算保證並負責,(保證每次貨運隨機抽查,第一次需親到場自抽查,質量、重量、交貨週期標準詳見附件二,附件三),如果因本條規定內容無法達到的原因造成損失視為乙方違約;

5、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必須保證每次貨款回款準時足額,與相關人員的關係處理由乙方全部協調處理;

6、 在整個合作過程中,乙方需成立一個乙方所在公司(重慶格凱商貿有限公司)下的一個獨立自負盈虧的事業部,並負責甲乙雙方合作的業務,設獨立賬戶單獨核算,乙方保證本獨立事業部與公司原有股東之間沒有任何經濟糾紛及相關可能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事宜。

7、 甲乙雙方需在合作過程中從共同利潤中提取人民幣100萬元作為保證金,此筆資金留存在共同管理的賬戶內作為雙方的行為及違約保證,如需支出必需雙方書面同意或者合作終止;

8、 丙方願意以其自有資金、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不動產、汽車、股票、債券等)為乙方提供擔保。丙方保證乙方在履行甲、乙雙方合同期間內具備充足的履行能力;

9、 丙方對甲方的投入資金和甲乙雙方合作過程發生的資金流出流入安全性及回款準時足額進行擔保,出現差誤丙方補足差額;

10、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時均應3日內通知對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

三、 三方權利:

1、 甲方負責所有財務管理(包括重慶格凱商貿有限公司下獨立事業部專用賬戶使用),掌握實時資金流向, 每一筆流出款項必須得到甲方簽字;

2、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者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責任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該視為權力的放棄或者對追求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者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該視為對對方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作出;

3、 在原料煤淨利潤低於每噸30元情況下,甲乙雙方均可以決定終止原料煤購銷。

四、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合作保證金100萬元人民幣將在3個工作日內無條件歸屬於守約方;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故意違背本協議規定或者出現故意損害對方利益的情況時,過錯方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對損失進行全額賠償,無過錯方保留相關的法律權力;

3、 若乙方單方面違約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協議期間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歸甲方所有,同時乙方出資的保證金方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歸甲方。出現虧損的,不論虧損比例(虧損數額佔本金的比例)多少,均由乙方在30天內補足出現的虧損,若規定時間內乙方沒有履行補足虧損義務則由丙方補足,甲方可立即處置丙方做出擔保的資產。

五、收益約定:

1、 資金收益的計算標準:資金收益=“當月資金餘額”-“本金”-執行基本費用

2、 甲、乙雙方每月收益分配為:甲方取得每月收益額的60%,乙方取得40%。

3、 乙方保證甲方資金的本金安全,本金若出現虧損,由乙方承擔,不足部分由丙方補足,結算日在每月20日雙方劃清損益收益,次月10日前結算完畢。

六、禁止行為:

1、 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3、 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4、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5、 如果有合作方出現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則視為違約,違約行為按本協議約定處理。

七、本協議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三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提交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機關施以仲裁決斷。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相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無規定的由三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本協議三方友好商定同意公證機關公證。

合夥人甲: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 身份證號:

丙方(擔保方):身份證號:

年月日:

資金擔保協議範本 篇4

投 資 人:(以下簡稱甲方)

投資管理人: (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 (投資人)與 河南新領域投資有限公司 (投資管理人)於 20xx 年 月 日簽署於中國鄭州市管城回族區。第一條 前言和釋義

1.1 前言

1)為規範投資管理人與投資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明確投資管理人與投資人各自的權利、義務,更好地保護本合同簽署各方的利益。

2)為便於投資管理人統一集中管理各投資人的出資,獨立運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判斷力進行投資行為,增進各投資人的整體利益;本合同簽署各方達成一致條款如下文所述。

1.2 釋義

1) 基金:本合同所指基金為新領域房產投資基金。

2) 投資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的合稱。

3) 投資管理人:河南新領域投資有限公司

4) 投資行為 :以合夥或股權參與形式進行房地產專案建設投資

5) 結算年度 :自申購之日起滿一年之日止

第二條 基金的基本情況

2.1 基金性質

本基金為私募投資基金,是指投資人以契約的方式將自有資金交由投資管理人,由投資管理人將所有資金集合管理、對外投資的資產管理基金。

2.2 基金類別本基金為封閉式基金。

2.3 投資領域房地產開發專案投資(漯河市井岡山北路商業街開發專案)。

2.4 存續期限本基金存續期間為18個月,認購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第三條 基金的管理

3.1 投資人的出資

1)投資人均需以現金 人民幣 的形式出資。出資包括:

a.投資人初次投資或再投資時的出資;

b.在每一結算年度結束後以分得的利潤的再投資。

2) 人民幣 20 萬元構成一份出資。每個投資人最低出資 1 份。

3.2 基金的開戶

所有投資人的出資均放入投資管理人的指定專項資金賬戶,該賬戶的具體資訊為:

賬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本資金賬戶僅供本基金項下募集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存放之用,任何其他資金均不得存放或暫時存放於本資金賬戶。

3.3 管理許可權

投資管理人對賬戶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權。投資管理人自主地進行投資行為,不受投資人的干擾與影響。投資人不得要求投資管理人按自己的意願進行投資行 為。對於投資管理人的投資行為,投資人僅有知情權與監督權。投資人監督權的行使不得妨礙投資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投資行為。

第四條 合同的當事人及權利義務

4.1 投資管理人(河南新領域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 康復興 身份證號:410102X 聯絡電話: 住所: 鄭州市中原區五廠四街15號樓附10號

4.2 投資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 投資管理人對賬戶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權。投資管理人自主地進行投資行為,不受投資人的干擾與影響。投資人不得要求投資管理人按自己意願進行投資行為。

2)為擴大基金規模,增加投資回報收益,投資管理人有權批准吸收新的投資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資人不得阻撓。

3)投資管理人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任一投資人的協議。

4) 投資管理人有權依據本協議決定每個結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5)為基金的利益,投資管理人有權依法為基金融資。

6)投資管理人有權為基金的正常運轉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

7) 投資管理人能夠作為投資人,將自有資金投入基金。

8) 投資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專業知識與能力,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3 投資人:姓名: 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住所:

4.4 投資人的權利與義務

1) 投資人有權分享基金的財產收益,並在基金清算後分配剩餘財產。

2) 投資人有權在本合同第九條的情況下退出基金。

3) 投資人有權向投資管理人索取每一期的基金具體報告。

4) 投資人並不享有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

5) 投資人應保證,其對於向基金投入的資金,有完全的權利進行處分,且該等資金投入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投資領域並不會導致任何違法事由。

第五條 對外投資

5.1 投資範圍

房地產投資基金投資範圍包括本投資公司合作企業房地產開發專案、公司關聯企業房地產開發專案及其他房地產投資。

5.2 投資目標

投資目標為房地產專案及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高階公寓、寫字樓及商業用房等房地產資產。

第六條 基金的融資

投資管理人可根據投資需要進行融資。具體的融資方法由投資管理人確定。包括吸收新投資人、借款。

第七條 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7.1 基金的收益

基金的收益以結算 年 度為單位時間計算,每個結算年度為自申購之日起至滿一年之日止。

7.2 收益的分配

每個結算年度結束後的十日內,投資管理人應當將決定本結算年度的分配方案。投資人可選擇如下支付方式:

第八條 基金資訊的批露

投資管理人應定期披露賬戶資訊,向投資人彙報投資情況。每3個月應編制一次賬戶的具體報告。

第九條 退出機制

投資人出資後,在基金封閉期限界滿前,不得要求退回出資。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基金合同的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10.1 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的,本基金合同終止:

1)投資管理人決定終止;

2)全體投資人一致要求終止;

3)因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或其他國家機關的法律行為,導致本基金難以正常運營。

10.2 基金財產的清算

1) 基金財產的清算人由投資管理人及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擔任。

2)清算人在基金合同終止後,開始進行清算活動。將基金財產進行變現以後,出具清算報告,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優先順序投資人具有優先受償權。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投資管理人與投資人違反本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1.2 投資管理人在進行投資行為時,應當盡到最大限度的注意義務,以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因投資行為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投資管理人需要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1.3 因地震、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投資管理人免責。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法

因本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當向 有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投資人與投資管理人各一份,專業律師備案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資金投資合同範文3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金擔保協議範本 篇5

當事人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益人 :

(甲方可以是惟一受益人)鑑於

甲方需將資金交付信託管理並謀取相應收益,乙方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專業從事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甲方、乙方就信託設立及信託管理有關事宜經平等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合同正文

第一條信託目的

1、甲方為有效運用其資金,基於對乙方的信任,通過本合同設定雙方的資金信託關係。

2、按本合同約定,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願以乙方自己的名義,為甲方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第二條信託資金金額、劃款時間、信託期限

1、信託資金幣種:人民幣,金額(大寫:,小寫:)。

2、劃款時間: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8個營業日內將全部款項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3、信託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信託資金及其管理方式、處分許可權與核算

1、信託資金

信託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交付乙方管理的信託本金;

(2)甲方交付的信託本金自交付日至信託期限開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3)乙方管理、運用和處分以上(1)、(2)項所述信託本金形成的財產;

(4)前述財產取得的收益、賠償和其他收入。

2、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3、信託資金的核算: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託資金來源合法。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以使乙方從事金融業務符合有關監管規定。

3、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信託資金的管理情況,並要求乙方做出說明。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核算方法所述支付信託收益。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積極制訂並履行信託計劃,如遇國家金融政策重大調整,及時通知甲方,雙方應就收益分配等內容進行協商和調整。

2、信託資金不屬於乙方的自有財產,乙方終止時,信託資金不屬於其清算財產或破產財產。

3、信託不因乙方的名稱變更、法人變更、依法解散、被宣告破產或者被依法撤銷而終止,也不因乙方的辭任而終止。

4、乙方應當為甲方、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

5、乙方應當將信託資金和自有資金分開管理,並將不同客戶的信託資金分別記賬。

6、乙方應妥善儲存信託資金管理、分配的完整記錄至少20xx年,以便甲方或受益人日後查詢。

7、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收取報酬。

8、乙方因處理信託事務所支出的費用、對第三人所負債務,以信託資金承擔。乙方以其固有財產先行支付的,對信託資金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9、乙方以信託資金為限向受益人承擔支付信託利益的責任。

10、如果受益人為自然人,乙方有代扣代繳受益人個人所得稅費的義務。

第六條受益人的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轉讓其享有的信託受益權。乙方應為受益人辦理信託受益權轉讓的有關手續。

2、受益人可以隨時向乙方瞭解信託資金的管理情況,並要求乙方做出說明。

3、根據本信託合同規定轉讓和依法繼承信託受益權。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信託終止時信託資金的歸屬、分配方式及乙方的報酬

1、信託終止時信託資金歸甲方所有,乙方須在信託終止起5個工作日內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2、乙方經營資金信託業務,以收取手續費的方式收取報酬。

3、在本合同設定的信託期限內,乙方收取手續費計算標準為:。

4、信託終止後乙方行使請求給付報酬權時,可以留置信託資金。扣除乙方應收手續費後的信託資金及利益歸甲方所有,乙方須在信託終止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第八條信託的變更、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要變更本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2、在本合同約定的信託期限內,甲方不得隨意提前終止合同,由於甲方提前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須向乙方全額支付手續費。

3、信託期限屆滿或甲方和乙方以書面協議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設定的資金信託即告終止,信託終止時,乙方在扣除手續費後須將全部信託資金及利益歸還給甲方。

4、本合同信託資金應與甲方其他信託財產、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相區別。設立信託後,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甲方是惟一

受益人的,信託終止,信託資金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甲方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託存續,信託資金不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但作為共同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其信託受益權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第九條信託事務的報告

本資金信託終止,乙方應當於信託終止後10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並以事先約定的方式送達甲方。

第十條稅費的繳納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應各自承擔各自取得的信託利益和手續費部分應繳納的有關稅費及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風險提示與承擔

(對信託運用風險及本合同所述資金信託的特有風險予以明示,並說明責任分配原則。)

第十二條新受託人的選任方式

乙方職責終止或辭任時,新受託人由甲方另行指定,新受託人接任前,由乙方或其財產管理人依本合同先行管理信託資金。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