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精選21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8.63K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精選21篇)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工程設計師: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證書號: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施工負責人: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證書號: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住宅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和造價

1.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住宅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工程報價單(附件一)和施工圖紙〕;

1.5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應其餘部分材料(見附件二、三)。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_____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7工程款和工程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

以上工程造價中是否包含隱蔽工程(水電專案):

□a.包含水電專案□b.不含水電專案

隱蔽工程(水電專案)款:本合同隱蔽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報價單本著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報價單應當與材料質量工藝標準配套編制,共同作為確定工程價款的根據。

(4)總造價是甲、乙雙方對設計方案、工程報價確認後的金額,在沒有專案變更的情況下,竣工結算的上下增減幅度不超過總價款(預算價)的10%(包含隱蔽工程)。

合同簽訂生效後,如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這部分的工程款應當按實際計算。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當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絡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需提供資格證)。

第三條施工圖紙

3.1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的,應當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乙方應當提供施工圖紙一式_____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開工三日前,甲方應當協助提供施工地點的原結構、水路、電路施工圖。

3.3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予以簽收確認。

3.4對施工圖紙的變更應當以甲方簽字確認為準。

3.5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複製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專案。

第四條甲方義務

4.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用於施工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辦理物業部門開工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

4.4遵守物業部門的規章制定,並告知乙方。

4.5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6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線陽臺門窗的牆體。

(3)在室內鋪貼一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衛生間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7水電工程施工前對水電工程量予以確認。

4.8凡必須涉及4.6款所列內容的,甲方應持有房屋管理部門批准檔案。

4.9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當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滯留物的,甲方應做好保護,說明注意事項。

5.0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中期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乙方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對現有房屋結構中有衛生間等電位聯接裝置的,不允許覆蓋,應按照國家標準進行等電位聯接,以防漏電、靜電、雷電。

5.2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牆體開裂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裝置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並將垃圾放至物業指定地點。

5.3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等書面資料的查閱條件。

5.4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5.5遵守物業部門的規章制度並承擔相應責任。

5.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點做飯、住宿。

5.7水電工應持有崗位證書。

第六條工程變更

6.1施工期間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共同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工期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的根據。

6.2甲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提出減項時,如該專案已開工,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3工程增項時,甲方應當根據工程量適當延長工期,並在工程變更協議中予以註明。

6.4甲方不得與乙方設計師或施工人員私自確定工程變更內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材料供應

7.1按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裝置明細表》(見附件三)所約定的供料方式和內容進行提供。

(1)應當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甲方應當在材料、裝置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裝置數量、質量、環保等內容按照約定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責任由乙方承擔。

(2)應當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乙方須在材料、裝置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裝置數量、質量、環保等內容按照約定共同驗收,由甲方書面確認備案。

(3)雙方所提供的裝飾裝修材料,應當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並具有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後,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8.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需要返工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質量標準

9.1工程的室內環境汙染控制,應當嚴格按照《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__)的標準執行。

9.2本工程按國家現行《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本市現行《天津市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技術標準》(DB-29-35-20__)的標準執行,並應符合國家《住宅設計規範》的要求。

9.3在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時,應當申請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檢測認定;相關費用由申請方墊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工程驗收

10.1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中期工程驗收;

(4)竣工驗收。

10.2隱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後,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在三日內進行驗收,待雙方驗收合格並簽訂確認後,乙方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進行驗收,乙方有權暫停施工,相應工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進行隱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驗收,而擅自進行下道工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0.3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竣工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後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四)、工程決算單(見附件五),結清尾款。辦理工程移交手續,並簽署《家裝工程保修單》(見附件六)。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電隱蔽工程改造圖。

10.4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10.5為分清責任,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6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結算方面存在個別的非重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見附件七)後,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雙方協商工程款支付採用下列第種方式

(1)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1.2工程進度過半,指現場工程中水、電管線鋪設完成,廚房、衛生間牆、地磚鋪設完成,現場木作收口完成、定製產品測量完成。

11.3中期工程驗收通過後,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按實際工程情況編制的《工程報價單》(見附件三)、《工程決算單》(見附件五)進行稽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內如未提出異議,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甲方應當在三日內到乙方財務部門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作為工程結算憑證。

11.5乙方應當自收到甲方尾款後三日內辦理工程交接,並開具《家裝工程保修單》(見附件六)。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該協商一致後,重新簽定補充協議。簽訂合同後未開工前,如單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約方除承擔對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當按工程造價總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2.2一方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2.3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並由責任方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賠償,解除本合同。

12.4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應當向乙方按日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2‰的違約金,但累計不得超過工程造價總金額的20%。甲方延遲支付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2.5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應當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總金額的2‰違約金,但累計不得超過總金額的20%。乙方延誤工期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2.6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或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

(1)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應當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當進行綜合治理。因綜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室內空氣質量綜合治理仍不達標且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不達標工程專案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天津市家居商會、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可採用下述第____解決方式;

①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附則

14.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4.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違法分包。

14.3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責任的,仍應以本合同為準。

14.4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當本著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4.5乙方撤離市場的,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14.6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14.7本合同的附則、附件均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市場主辦單位____份。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場主辦單位: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施工合同並一致確認以下條款內容: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鋼結構車棚製作安裝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面積:

1.4 工程內容:

1.5 承包範圍: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質量等級: 合格

合同價款: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對本工程鋼結構進行製作安裝,不得轉包。

本工程價款的計算按工程總造價一次確定,如設計圖紙變更則相應調整變更部分造價。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由乙方提供技術方案,經有關專家評審,甲方批准認可。

第2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檔案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補充合同;

3、工程設計變更;

4、工程聯絡單;

5、工程簽證

第3條 合同檔案使用的標準適用法律

適用法律情況:國家及有關建設工程的法規均適用於本合同檔案。適用標準、規範:本工程應執行的規範如下:《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及其它政府的規定

第4條 圖紙

由乙方委託設計,及時將全套圖紙交甲方認可。

第5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乙方必須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指令和簽證,均應視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負責現場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資料均應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7條 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清理好現場,做到一平(水電、施工場地平整完畢)以保證乙方順利開工。

2、甲方負責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3、甲方提供進出道口的臨時通行證給乙方。

第8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及時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熟悉圖紙,採購材料,組織生產。

第9條 進度計劃

按雙方協商的工期要求施工。

第10條 工程預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甲乙雙方約定: 主材進場,支付工程款總價的30%,工程竣工驗收後,保留工程總價款的5%質保金,(________年驗收後支付)。 付清剩餘尾款。

第11條 保修

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和其它確屬乙方施工質量問題的均屬乙方保修範圍。

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限內,乙方對施工質量問題維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費用。有關保修細則,雙方另定協議。

第12條 爭議

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並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處理合同期間的各類問題,儘量避免爭議或糾紛。如果發生爭議,按下列原則處理:

1、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在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後的10天內,雙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

2、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作出後2天內執行。對調解的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作出7天后提請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決。

第13條 違約

如有違約,應按民法典的原則,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14條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規定,因施工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乙方應根據本工程的員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文明施工規定,否則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15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16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後終止。

第17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3

鋼結構工程施工合同

專案

合同編號 :

日 期 : 年 月 日

鋼結構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的具體事項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範圍

鋼結構工程施工,包含:主材、輔材、材料噴砂、除鏽、油漆、製作、安裝、運輸、裝卸、探傷、檢測等一切工作。

三、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輔材均含在合同綜合單價內。乙方包鋼結構材料採購製作、安裝、運輸、裝卸、包材料、包輔材、包氟碳漆、包機械、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驗收等一切工作。

2、本工程以固定合同綜合單價包乾。該單價不受人工工資的波動、物料市場價格的波動而調整,也不需對任何法令、法規、規定或規章的更改或增加而導致的價格升降而作出任何調整。

3、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分包給其它施工單位施工。

四、合同單價及總價

暫定總價款:¥ 萬元(大寫: 元整),合同綜合包乾單價詳見附件一。結算時按實際數量按實結算,單價按附件一保持不變。

五、結算原則

1、本工程採用合同綜合包乾單價計價,見合同附件一。結算時數量按實結算,單價按合同附件一執行。

2、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設計施工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是工程施工及結算的有效依據。

3、本工程合同綜合包乾單價已含主材、輔材、鋼結構材料噴砂、除鏽、油漆、噴氟碳漆、製作、安裝、運輸、裝卸、探傷及材料檢測、該分項工程的節點深化、吊裝機械等裝置進退場費、組裝及安拆費、鋼構霹避雷接地安裝、場內外運輸費、電焊、焊條及焊絲費、放樣測量費、生活及施工用水電費、其他直接費、管理費、社保費、保險費、所有稅金、利潤、規費、文明施工費、安全措施費、臨時設施費、夜間施工費、已完工程保護費、保證工期措施費、風雨高低溫季施工措施費等一切費用,不再以任何因素調整。主材費為鋼板、角鋼、螺栓、柱腳螺母費用。

4、工程結算由乙方編制,甲方負責審查。

結算工程量依據雙方現場認可核實量、工程施工技術資料、《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__)工程量計算規則,結算單價按照綜合包乾單價執行(見合同附件一)。

鋼結構製作工程量按圖示量(實際製作的鋼結構尺寸乘以理論重量)計算,但損耗率不能超過6%(含6%)。由於設計變更、技術核定等引起的工程量增減,附件一綜合包乾單價中已列項的,按照附加附件一的約定結算。附件一綜合包乾單價中漏項的,雙方結合市場行情協商確定。

5、工程施工完畢並驗收合格進行工程結算時,乙方所報結算工程造價不應存在虛報、亂報現象;如乙方所報工程結算造價超過雙方核對結算造價2%---10%(含2%)時,乙方承擔超出雙方核對造價額10%的稽核費用,該稽核費用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所報工程結算造價超過雙方核對結算造價10%(含10%)時,乙方承擔超出雙方核對造價額20% 的稽核費用,該稽核費用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例:乙方報價為120萬元,雙方核對造價額為100萬,超過雙方核對造價額的稽核費用即4萬元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乙方材料進場開始施工後,4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暫定總價款的20%作為預支款;

2、工程安裝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達到單體竣工條件後,40個工作日內支付至合同暫定總價款的80%;

3、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經甲乙雙方最終竣工結算(初審、複審、終審)辦理完結算後40個工作日內,付至竣工結算總價款的95%,

4、留工程結算總價款的5%作為保脩金,待壹年保修期滿無質量責任後,45日內一次性無息支付。

5、甲方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應出具足額正規合法的建安工程發票,否則甲方有權延期付款。

七、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以甲方工程師、專案部及乙方共同確認簽字為準。

2、開工日期:以乙方材料加工好運到施工現場開始安裝並經甲方確認為準。如由於甲方原因的重大設計變更(設計變更造價在壹拾萬元以上)及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而影響工程進度的,由甲方、專案部、乙方共同確認簽證予以工期順延。

八、質量、施工、竣工及驗收

1、乙方應具有國家規定的鋼結構工程設計資質,並依據設計檔案和國家規範、規程完成鋼結構深化設計(包括設計節點等)和構件加工圖紙(包括不同鋼筋砼樑柱節點、鋼筋穿孔位置及加工等)設計,並對設計圖紙檔案負責。

2、應具有與本工程相符合的鋼結構加工製作能力,具備完整的企業標準和質量保證體系,並對其產品質量全權負責。

3、本合同簽定以後,乙方自然納入升龍集團公司質量管理體系中來,必須服從質量監控中心的檢查監督、管理。按照甲方集團公司《質量監控管理手冊》的監控條文執行,以確保集團公司質量管理的總方針總目標的實現。

4、構件加工必須根據現場實際鋼結構構件和砼構件位置進行現場放樣,所有構件下料尺寸、加工尺寸及孔位製作等允許偏差必須嚴格遵循《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要求。

5、做好配合主體總包施工單位現場施工,保證鋼筋連線套筒和連結鋼牛腿製作安裝工作。配合總包單位現場樑柱鋼筋佈置工作,以確保砼澆築質量。

6、高強螺栓連線、孔位製作及鋼材表面噴砂處理必須嚴格按規範執行。所有臨界滑移連線應用“扭矩緊固法”或“後緊固法”,並應滿足《結構高強螺栓設計施工驗收規程》。

7、乙方焊接工作的焊工應持有中高階焊工資格證,乙方鋼結構廠的焊工焊接工藝必須先有甲方、設計院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進行構件焊接工作,中途不得更換考核合格的焊工人員。

8、乙方鋼結構廠應根據各類構件焊接連線要求,提供相應焊接工藝報告。

9、乙方鋼結構廠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焊縫等級進行施焊,對二級焊縫檢測部位由設計院依據相關標準指定。

10、工程質量驗收按合同約定驗收合格標準執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驗收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為止,由此造成的費用增加和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驗收合格標準的,發包人應承擔由於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費用增加和工期延誤。

11、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檢查: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對工程的所有部位及施工全過程的進行質量檢查和檢驗,並做詳細記錄,編制工程質量報表,報送專案部、甲方審查。

12、經甲方竣工驗收,工程質量不合格且在三日內無法進行整改,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不予支付合同價款和辦理合同結算。承包人放棄合同內容的權利主張,自行撤離施工現場並不得破壞已完工工程。

13、刷防鏽漆及噴氟碳漆要求標準:

⑴、基層檢查處理:除去基層油汙、灰塵、鏽蝕等雜物;

⑵、刮批膩子:採用專用膩子刮批,使其便面細膩、光滑、平整、無刮痕、無細孔;

⑶、噴塗:底漆噴塗要求達到30UM,然後打磨、修補;面層噴塗要求達到整體效果均勻、平整、色澤一致、不起泡、不脫落、厚度達到40UM。

14、乙方需提供材料合格證、質保書、檢測報告。

15、氟碳漆材料控制:

材料名稱品牌型號生產廠家施工厚度

原子灰(汽修灰)

氟碳漆底漆

氟碳漆面漆

氟碳漆固化劑

氟碳漆混合溶劑

16、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7、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乙方按國家有關的工程竣工驗收規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18、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7 日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7 日內給予認可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整改返工的一切費用及違約責任。

19、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專案部共同簽字確認的日期為實際驗收日期。實際竣工日期為甲方、專案部、乙方共同簽字確認的日期。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嚴格按安全文明生產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施工過程中造成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對其派駐工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應在其認為必要的處所(或根據甲方要求)設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欄。

4、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吊裝、焊接、安裝等)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5、施工中及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同時按有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負責為一切進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現場中乙方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十、材料供應與檢測

1、所有材料(包括主材和輔材)均由乙方採購供應,主材的採購必須滿足質量和設計規範要求,所有輔材也必須滿足國家相應的標準規範,由乙方採購幷包幹使用。

2、材料進場必須經過甲方及其材料管理部、材料採購部、專案部與乙方共同簽字認可後,方可用於工程專案施工。

3、進場材料必須經過檢測或複驗。經檢測檢驗或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檢測檢驗或複驗影響施工的,責任屬乙方的則工期不予順延。

5、乙方自購的材料乙方應進行檢測,將合格檢測報告提交甲方並承擔檢測費用。

十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組織督促土建施工方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前,完成相關部位符合本工程鋼結構施工安裝要求的土建工作。

2、甲方負責確保本工程施工區域“三通一平”。

3、向乙方提供鋼結構施工圖貳份。

4、向乙方提供生活及施工用水用電介面,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甲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為:

7、甲方代表的檢查、檢測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經甲方檢查、檢測,檢驗不合格的,影響施工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檢驗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並順延工期。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進場前負責對施工場地進行勘察;對不具備條件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

2、乙方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並在進場前報給甲方工程師及專案部進行確認,經甲方、專案部稽核批准後方可開工。

3、乙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甲方代表及專案部的質量監督,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專案部的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應及時整改、返工直至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4、乙方負責組織專案管理人員、施工工作人員並落實好相關機械及運輸裝置。

5、接受甲方、專案部的檢查和監督。對甲方、專案部提出的問題及時糾正,併為其日常查驗提供便利和安全條件。

6、乙方專案經理 ,必須常駐現場;未經甲方、專案部書面同意不得擅自離開施工現場。

7、乙方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必須持證上崗。

8、專案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絡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旦書面送達甲方、專案部、甲方代表即對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9、專案經理髮往甲方的各種書面函件,經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

10、乙方中途不得更換專案經理,確需更換的必須提前7 天書面通知甲方、專案部。如擅自更換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1、乙方派駐工地的焊工必須具有中高階焊工證,經過甲方、專案部考核認可的焊工不得在施工中更換,否則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12、乙方應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鋼結構工程主構件安裝完工時,應通知甲方代表、專案部進行中間結構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下一道工序。

13、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對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14、承包人應積極配合其它施工單位施工,不應收取任何配合費用。

十二、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無故擅自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賠償金。

2、未按合同規定提供施工場地給乙方施工,甲方承擔工期延誤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價款超過30日的,乙方工期順延。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不予順延。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採購合格的材料,若採用不合格的材料一經發現,乙方無條件更換,並承擔合同價款6%的損失賠償金以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延誤一切責任。

2、經甲方查核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擅自將工程轉、分包的(查核屬實以甲方的核查報告為準),視為乙方放棄合同內容的權力主張,乙方應自行撤離施工現場並不得破壞已完工工程。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付工程款並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務和提交竣工驗收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予支付乙方合同價款,同時乙方放棄合同內容的權力主張撤離施工現場並不得破壞已完工工程。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30%的損失賠償金給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合同內容仍然生效,乙方每延誤壹天工期按人民幣壹萬元向甲方支付損失賠償金。

4、工程實際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不提請竣工驗收或者竣工驗收後拒絕移交工程,導致整體工程不能竣工時,甲方有權強制乙方退場,由此發生的責任及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及乙方的管理人員、勞務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單獨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要求;不得采取威脅或者對甲方造成危害的方法索取工程款。否則,視同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強制乙方退場。

6、乙方工程款應優先發放農民工工資,同時應向甲方及監理提供有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影印件),違反合同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乙方除應承擔被罰金額外,甲方不予支付合同價款並可以在乙方合同價款中雙倍扣除以直接支付農民工工資(在勞動監察部門監督協助下)。如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則甲方從應付乙方工程進度款中代為扣除,且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7、乙方應與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勞務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務承包合同,不得私招亂僱。嚴禁使用童工,若發現使用童工每人次處以3000元罰款。

8、乙方違反國家的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規定,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應主動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並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若乙方不承擔以上責任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不予支付合同款,乙方放棄合同內容的權力主張自行撤離施工現場並不得破壞已完工工程。合同解除後乙方仍應承擔本合同規定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9、合同履行後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甲方已付的工程價款並承擔合同價款30%的損失賠償金給甲方。

10、乙方承擔正常情況下施工噪聲、擾民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11、施工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停工,每日賠償甲方貳萬元損失,停工超過1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應雙倍返還,並按合同總造價的30%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12、經驗收如有不合格工程,乙方應無條件返工、整改;採取相應的補救、修復措施,直至驗收合格,由此追加的費用和延誤的工期均由乙方負責,並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13、本合同關於違約責任的約定除本條約定外,還包括其他條款中關於違約責任的約定和合同附件中關於違規處罰的規定。

十三、工程質量保修

1、保修期為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2、保修期內發生屬乙方責任維修或因乙方施工不到位發生的維修,由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乙方必須在2小時內答覆並在24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否則,甲方可以另請第三方維修,上述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合同約定的乙方保脩金中扣除(維修費用以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維修協議為準)。當乙方保脩金不足以支付以上費用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非乙方責任的維修乙方只收材料成本費。

十三 、通知與送達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須以書面形式進行。該通知如以專人傳送,受送達人簽收即構成送達;如以傳真形式送達,則以傳真發出之日視為送達;如以郵寄形式送達,以郵件對方簽收或拒籤視為送達。若因地址、名稱有誤或有變更而未書面通知另一方的,自郵件註明不能送達原因的日期,視為送達。除非另行書面通知,雙方對通訊送達地址確認如下: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收件人: 收件人: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十四 、其它

1、合同雙方應共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均承諾不因對合同內容產生爭議而對工程停止施工,確保工程進度。工程竣工驗收後進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3、本合同自工程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工程款支付完畢後終止。

4、關於合同的解除約定如下:

⑴、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⑵、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⑶、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終止和解除情形。

5、不得計取任何配合費用。

6、施工中水電取費方法:乙方在施工現場設立施工專用水、電計量設施,乙方施工、生活水電費用標準按鄭州市自來水公司、市電業局規定的價格結算,甲方為乙方代繳水電費的,從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水電費已含在合同價中)。由甲方會同乙方共同抄表後,乙方代表應當立即確認並在抄表記錄上簽字,分攤部分甲方另行通知。水電費計費辦法為:(分表數額+總表損耗分攤數)×鄭州市現行收費單價。甲方為乙方代繳水電費,只能為乙方開具水電費收據,乙方應為甲方開具全額施工發票。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在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以下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一《鋼結構綜合包乾單價彙總表》。

合同附件二《工程質量評價意見書》。

合同附件三經本人簽字的法人身份證影印件及加蓋公司印章的公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影印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4

發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築面積: 平方米;層數:

結構型別: ;簷高/跨度: 米

批准文號:(有權機關批准工程立項的文號)

工程性質:(指基建、技改、合資等):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

質量等級(優良或合格):

工程承包造價(金額大寫):

¥: 元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曆天數為 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約定的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合同工期總天數為 天。

1.2承包方為提前工期採取的相應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經濟支出:

1.3工期提前或延誤的獎罰,由雙方協商後在合同中約定:

第2條 圖紙。發包方於 年 月 日,向承包方提供 套圖紙。

第3條 發包方、承包方駐工地代表。發包方工程師姓名: 專案經理姓名:

第4條 發包人工作。

開工前辦理完畢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築物拆遷,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礙物清楚,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現場,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現場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提交辦理有關證件、批件的合法手續,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承包方,並於現場交驗,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及施工饒命問題,合同簽訂後 天內組織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後 天內予以確認。凡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時,發包方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5條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 日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和已完工程進度統計報表。

5.2 遵守國家及本市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負責安全保衛、整潔衛生等各項工作,做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發現地下障礙和文物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並採取有效保護措施,按有關具體規定處理,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在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後 天內向發包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

承包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工作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工期不予順延。

第6條 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

6.1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檢、並於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參加,驗收合格,發包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發包方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發包方已經批准,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6.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方10天內組織驗收。發包方不能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責任及應支付的費用。

發包方、承包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後,發包方於5日內按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竣工工程質量備案本合同即告終止。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第7條 設計變更及合同價款的調整。

7.1 施工中發包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經批准後,發包方應在變更前10天向承包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方有權拒絕變更。承包方按通知進行變更,並於5日內,根據約定的可調整承包方式提出變更價款報告的完整資料,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發包方收到變更價款報告之日起5天內予以籤認,無正當理由不籤認時自變更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7.2 本工程按可調整的承包方式對承包造價作如下調整:

第8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8.1 雙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現行規定,在合同生效後,發包方按下表約定分 2 次向承包方預付或支付工程款,發包方不按時撥付工程款,從應付之日起承擔應付款的利息。

撥付工程款時間

(工程進度、部位)佔合同承包造價

百 分 比金 額

人民幣(元)

第9條 材料裝置的供應。

9.1 發包方按雙方約定的《發包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後)供應材料裝置,如與《一覽表》不符時,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9.2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如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各自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9.3 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減的費用雙方協定。

第10條 爭議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 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11條 違約。

發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引起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12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分別儲存;副本 份。

第13條 補充條款如下:

工程

發包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序號材料或裝置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供應時間送達地點備註

年月日

本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即日起生效)

發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5

如何理解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實際施工人”

作者 王國章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關的主體主要包括髮包人、總承包人、分包人、第三人、施工人、轉包人、實際施工人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六章第272條:“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

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28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是從合法合同的角度規制行為主體,一般不會以違法合同作為直接規制的物件,因此,從合同法中有關“施工人”的規定可以看出,這一概念涵蓋了建設工程施工有效合同中從事施工活動的主體,但不應當包括轉承包和違法分包等無效合同中的“承包人”。正是為了區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規定的“施工人”概念,《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25條、第26條使用了“實際施工人”概念,這裡的“實際施工人”均指無效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主要有以下幾類:①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的“承包人”;②超越資質等級且在竣工前沒有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築施工企業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③沒有資質等級借用有資質等級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的“承包人”;④建設工程依法必須進行招投標而未進行招投標或中標無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⑤承包人轉包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⑥違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

據此,司法實踐中,有人認為根據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只要欠付農民工的工資,農民工可以直接起訴發包方索要工資是不正確的,實質上這是對司法解釋的誤解。符合司法解釋中“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中的行為主體必須符合“實際施工人”要求,否則以此主張權利將面臨敗訴的風險。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6

第一章 詞語涵義及合同檔案第一條詞語涵義《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字,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 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 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 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 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受甲方委託、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 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 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 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 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定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 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 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 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 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甲乙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專案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 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 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 以施工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影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 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 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風、雨、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 害的自然災害。

21.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 返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 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22.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及合 同對質量的要求。

23.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後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1.合同檔案應能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 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檔案;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檔案。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 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1.合同檔案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 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2.適用合同檔案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 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3.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和電力行業標準、規範。國家、電力行業沒 有相應的標準、規範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範。

4.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範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應報請電力 行業主管部門批准並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5.規定、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1.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 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並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 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 供期限列入本條款,並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採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 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複製、交 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 理由、時間及遲誤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後2天內未答覆, 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 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 於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 款約定承擔責任,並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第五條 甲方代表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 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 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准、答覆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 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 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 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 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2天內不予答覆, 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 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 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 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 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復等,並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後48小時內仍未 予以答覆,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准,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 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2.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範圍 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託授權範圍內執行職務。

3.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 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檔案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 乙方代表1.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 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 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絡的情況下,可採取 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 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 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 甲方工作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 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到《協議條款》約定地 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 場內的主要交通幹道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資料真實準 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 申報批准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於需要審 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 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築物、構築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係,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 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3.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託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並給付乙方 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 乙方工作1.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範圍、時 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 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 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定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並做好安全、防護設施 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採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 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汙染不能控制在規定範圍內的,應由甲 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 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託代保管。由乙方按《協 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 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後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檔案的要求,承擔因違反 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 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 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第九條 進度計劃1.甲方在締結合同後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檔案、施工圖紙、施工組織 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計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 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2.甲方代表對於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 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覆,逾期未復,可視 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檔案, 應共同遵循。

3.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 方代表稽核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 延期開工1.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 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後3天內作出答 復,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2.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徵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 延。

3.乙方由於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徵得乙方同 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1.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後24小時內 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 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准後繼續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後24小 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 處理。

3.暫停施工出於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 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1.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 答覆,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 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後5天內給予批覆,逾期未批覆則視為其已 批准。

第四章 質量與驗收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1.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約定採用的標準、設計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 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 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2.以上檢查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3.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 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 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 質量等級評定1.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 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 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 違約責任。

3.由於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裝置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 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 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 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2.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 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並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 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 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 新驗收。

3.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 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 分部試運1.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接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 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裝置製造、供貨單位自行除錯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 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後7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覆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 加部分試運可書面委託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3.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除錯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籤 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4.由於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後24小時內提出修 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後重新試運。

5.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託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 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後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 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並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6.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裝置和系統,由於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 方負責保管和執行維護。

7.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 甲方承擔。

8.由於設計、裝置製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 裝置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會後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1.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 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 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2.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託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 其驗收記錄有效。

3.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 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 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 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1.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 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後退還。

2.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 關於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7

甲方(總包方):

乙方(分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將大方里景觀牆人工、機械及措施工程發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本著自願、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設規模:約631M

二、承包方式:

綜合單價包工不包料;

三、承包範圍:

①完成景觀牆所需全部木工、瓦工、力工、鋼筋工、架子工、油漆工。(包含腳手架子、搭設及拆除、混凝土模板製作拆除)工作。

②本工程所用裝置、機械、工具、材料進場卸車,場內材料二次倒運。(包含發電機、攪拌機、等)

③本工程所用水電費用。

綜合單價還應包括以下工作內容或費用:

1、首層地面,鋼筋砼的施工;外牆雨篷拆除、室外散水坡臺階踏步、女兒牆苯板,女兒牆鋼筋製作綁紮、模板安裝拆除及沿線的安裝、屋面找平層抹灰,保溫苯板的鋪設、人工配合回填土、土方夯實、裝修架子搭設、外架子拆除、落水管安裝;女兒牆砌築、外牆瓷磚貼上、抹灰、內外的掛網、室內地面、澆築砼、找平。

2、工程所用裝置、機械、工器、進場卸車,場內材料二次倒運。

3、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圍擋牆、臨建設施、所需人工費用支出;

4、主體裝修、各工種、廚師及所需機械操作人員(塔吊司機除外)等人人工所需費用支出。

四、承包價格:

本工程採用每延長米綜合單價形式承包,所報單價一次包死

1、綜合總價:650元/M。

2、乙方材料損耗,在規定範圍內;故意損耗材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付款方式:

1、本工程完成總進度50%,且完成本合同總價50%工程量後,甲方按完成形象的產值的80%付款。

2、本工程乙方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完成後,甲方按完成總產值的95%付款,剩餘3%留作保脩金,待裝飾工程兩年保修期滿後一次付清。

4、本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如實際甲方有不需要乙方進行施工的專案,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工程結算時扣除該專案費用。

5、工程款支付,以現金或支票形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由乙方提供工人工資表及提供勞務分包人工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六、合同工期:

本工程自20xx年9月13日開工,20xx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

七、質量要求:

1、質量標準:竣工驗收合格。

2、工程質量:按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等級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如因施工質量原因由質監部門或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下達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3、施工中如發生質量缺陷乙方應及時消除,所發生的工期與材料損失由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未能及時消除,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第三方消除工程缺陷,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八、甲方責任和權利:

1、委派同志為該工程現場施工管理人,統一協調指導施工。

2、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專案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月施工計劃、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乙方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裝置,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裝置燃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塔吊司機應早4點晚6點工作。

7、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絡,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九、乙方責任和權利:

1、委派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參加工程生產協調會,具體負責本專案工程的施工管理。

2、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不得錄用有精神疾病、傳染病人員或年齡大於50週歲的人員及童工等不適於本工作相符合人群工作;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絡;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財產損失、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裝置、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域性;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轉發的建設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

7、乙方嚴禁將工程再轉包。如乙方將工程進行轉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並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

8、乙方承擔政府部門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相關費用,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資質、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影印件(原件備查)。

9、甲方向乙方付款時,乙方要向甲方上報工人工資表。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承擔並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式。

11、在乙方施工工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乙方當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工程專案的資質條件,若乙方不具備相應資質與條件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價款30%的違約金,並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十、工程材料、週轉材料、工器具、機械裝置: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全部由甲方供應到現場,乙方應協助甲方管理保管好現場的各種材料,對浪費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安排專人負責從甲方領取工器具、週轉材料,領用後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用完後要原數原樣及時返還,如有丟失損壞按甲方購買價格進行賠償,正常損耗除外。

3、根據工程需要甲方負責提供大、中、小型機械裝置,並保證機械裝置及零部件和燃油、液壓油、黃油等。並保證機械裝置質量,保證完好率100%,乙方負責使用與維修,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機械裝置損壞,維修及購買配件所發生的款項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工程竣工時,甲方驗收機械裝置完好率100%,機械若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按造成的損失程度從給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若因乙方保管、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除應予賠償外,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完全的法律責任,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有權對施工現場作業條件、施工程式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批評建議,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一旦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的處理措施,發生的費用及責任由責任方自行承擔;無法澄清事故責任的,應按相關規定處理。可委託該專案的政府監管部門或監察部門調查事故責任,得出最終結論雙方均予以認可。

4、甲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文明施工:乙方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定標牌,設專人管理生活區、工作區的'衛生,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乙方必須服從管理,保持現場清潔衛生,原材料堆放整齊。所用機械及時清理保養,對每次檢查未符合要求的,乙方將給予甲方每次50—5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在工程完工時,負責將建築場地因施工造成的各種障礙物清除,做到工完場清。

7、未經許可工地嚴禁住有女工和職工家屬,違反此約定乙方應支付500/次元違約金。

8、任何人不得在工地聚眾鬧事、打架鬥毆,違反者一律清退,造成後果重大影響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勞務承包合同的履行。

9、乙方現場要求統一著裝(工作服),配戴統一安全帽(由甲方統一指導採購,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結束後不退回)。

十二、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可順延,甲方應支付乙方延長工時的損失費用。若乙方原因導致不能按規定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違約金為20xx元。

2、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未及時消除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合同額的1%,並於甲方指定期限內達到合同約定工程質量要求或相關標準。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外(此損失乙方應予先行賠付),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合同額的1%。乙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聽從現場指揮,工期、質量缺陷經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甲方可責令乙方退出施工現場更換施工隊伍。乙方須無條件撤出現場,對已完工程甲方將按完成量的90%給予結算。

5、甲方如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材料浪費現象,將按所浪費材料金額的雙倍給予賠償,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500元/人次。

6、乙方違約後,另乙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三、特殊約定:

1、因乙方拖欠工程人工費引起的債務糾紛,並致使甲方已經或者可能向第三方支付上列款項時,甲方有權用建設單位給付的工程款或頂替工程款的實物或乙方提供的擔保物來支付上列款項。如出現上述不足以支付的情形,由乙方承擔損失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2、本工程的各類現場承認只代表實際事實的發生均不再單獨進行結算,綜合單價均已包括其工作內容。

十四、爭議解決:

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合同簽訂地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五、合同解除:

1、如果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到甲方向乙方發放勞務報酬之日期間所造成的誤工補工由甲方支付,一週內甲方仍不支付勞務報酬,乙方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如在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甲方應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撤離現場,甲方應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六、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資,如果拖欠後果自負。

十七、其他約定:

由乙方提供有效的勞務公司資質相關證件及勞務人工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福建巨集盛電力建設有限公司永泰專案經理部

工程經招標由乙方中標承建,現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促使本

工程按期保質保量順利竣工,經商定,特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永泰縣

3.工程內容及範圍:_________________以設計圖紙和審計後的工程量清單為依據。

4.工程金額: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發包價即中標價人民幣元。現場工程量增減、設計變更按實簽證。工程最終造價以審計部門審定的造價為準。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雙方職責

1.甲方委託乙方對工程進行施工,乙方應按國家電力部門頒發的規程規定進行施工。

2.工程杆洞、拉線洞、拉線及線路走廊徵地、賠青費用由甲方負責,施工過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甲方應積極給予配合。

3.乙方應按《3~110KV高壓配電裝置設計規範》、《電氣裝置安裝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架空送電線路設計技術規範》、等國家電力部門頒發的'規程、規範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程施工並保證供電部門驗收通過且供電等工作。

4.本工程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乙方應按照設計圖紙和國家、部頒規範要求採購工程所需要的輔材。

5.乙方指派鄭明幫同志為專案經理(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負責組織本工程專案的實施。

6.施工期間,乙方應嚴格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嚴防事故發生。若乙方原因造成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負。

7.本工程施工過程中,若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工期拖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質量及驗收辦法

1.工程竣工且具備驗收條件後即由永泰縣供電有限公司組織以施工圖及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為依據進行驗收。若驗收不合格,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限期整改。屬乙方責任造成的問題,整改費用由乙方負責;若屬甲方責任造成的問題,則返工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期

2.除甲方原因、雨天、停電原因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不得延誤工期。

3.因甲方賠青問題造成乙方誤工,工期應順延,並承擔相應損失。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後,甲方按發包價的70%支付給乙方作為備料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送電、造價經審計部門最終稽核後七日內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

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解決爭議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協議履行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後失效。

3、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9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專案及相關檔案: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檔案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裝置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檔案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10

發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

第一條 :1、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

2、 編制報價單以《邯鄲市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參考依據, 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著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3、 合同報價單應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為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 施工圖紙及室內環境設計

1 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汙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1.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汙染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2、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圖案必須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__)的要求。

第三條 甲方工作

3.1 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原則。

3.2 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3.3 負責辦理房屋物業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3.4 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3.5 負責協調現場施工隊與鄰里間的關係。

3.6 不得有下列為:

(1) 禁止隨意改動房屋主休和承重結構。

(2) 禁止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線陽臺門窗的牆體。

(3) 禁止在室內鋪貼一釐米以上石材、徹底、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 禁止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3.7 凡必須涉及3.6款的施工專案,房屋產權人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3.8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工作。

3.9 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並簽字認同。

第四條 乙方工作

4.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合同報價單上所有施工專案。

4.2 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管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汙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到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裝置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

4.3 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

4.4 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尊重期民族風俗習慣。

第五條 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如需變更,雙方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並由甲方簽字認同。工程變更單,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六條 材料供應

6.1 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家裝《工程材料、裝置明細表》所約定的供科方式和內容進提供。

(1) 應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甲方在材料裝置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裝置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 應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乙方在材料、裝置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裝置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簽字備案。

(3) 雙方所提供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釋出的十種《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和經行政部門批准具備有檢測資質的專業檢測部門提供的檢測合格報告。

(4) 如雙方對建築裝飾裝修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其複檢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裝置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在施工使用中保管和質量控制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工期延誤

7.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他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應順延。

7.3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工期應順延。

7.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7.5 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字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第八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8.1 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材料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 材料驗收;

(2) 隱蔽工程驗收;

(3) 竣工驗收。

8.2 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後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

8.3 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8.4 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5 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後亦可先行入住。

8.6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防水漏工程保修期為五年;水電保修期為五年。

第九年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 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2 工程進度過半,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門、窗細木白茬製品基本制按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9.3 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單進行稽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9.4 工程款全部結算後,乙方向甲方開蓋章收據為工程主要憑證。、

9.5 工程款支付次數變更(注此條款僅用於合同金額大於壹拾萬元合同)。由原三次結算工程款變更為四次;第一次,開工三日前付合同總價款60%;第二次,水、電,木作基礎工程完工付合同總價款35%,第三次,水、木工、電工、瓦工全部完工付增減項部份價款;第四次,竣工驗收合格後付合同總價款5%。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0.2 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0.3 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 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

12.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2.3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的,仍應以本合同為準。

12.4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本著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2.5 乙方撤離市場的,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12.6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字): 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 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11

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合同編號: 字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目 錄

第一部分協 議 書 ........................................................ 1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 4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 4

1.詞語定義 ................................................................. 4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 5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 6

4.圖紙 .................................................................... 7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 7

5.工程師 ................................................................... 7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 8

7.專案經理 ................................................................. 9

8.發包人工作................................................................ 9

9.承包人工作................................................................ 10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 11

10.進度計劃 ................................................................ 11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

12.暫停施工 ................................................................ 12

13.工期延誤 ................................................................ 12

14.工程竣工 ................................................................ 12

四、質量與檢驗 ..................................................................... 13

15.工程質量 ................................................................ 13

16.檢查和返工 ............................................................... 13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 13

18.重新檢驗 ................................................................ 14

19.工程試車 ................................................................ 14

五、安全施工 ....................................................................... 15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15

21.安全防護 ................................................................ 15

22.事故處理 ................................................................ 16

六、合同價款及支付 ................................................................. 16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16

24.工程預付款 ............................................................... 17 1

25.工程量的確認 ............................................................. 17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7

七、材料裝置供應 ................................................................... 18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 18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 19

八.工程變更 ........................................................................ 19

29.工程設計變更 ............................................................. 19

30.其他變更 ................................................................ 20

31.確定變更價款 ............................................................. 20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 21

32.竣工驗收 ................................................................ 21

33.竣工結算 ................................................................ 21

34.質量保修 ................................................................ 22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 23

35.違約.................................................................... 23

36.索賠.................................................................... 23

37.爭議.................................................................... 24

十一、其他 ......................................................................... 25

38.工程分包 ................................................................ 25

39.不可抗力 ................................................................ 25

40.保險.................................................................... 26

41.擔保.................................................................... 26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 26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 27

44.合同解除 ................................................................ 27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 28

46.合同份數 ................................................................ 28

47.補充條款 ................................................................ 28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29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 29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 29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 29

4、圖紙.................................................................... 29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 29

5、工程師 .................................................................. 29

2

7、專案經理 ................................................................ 30

8、發包人工作 ............................................................... 30

9、承包人工作 ............................................................... 31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 31

10、進度計劃................................................................ 31

13、工期延誤................................................................ 32

四、質量與驗收 ..................................................................... 32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32

19、工程試車................................................................ 32

五、安全施工 ....................................................................... 32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 32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 32

24、工程預付款 .............................................................. 33

25、工程量確認 .............................................................. 33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 33

七、材料裝置供應 ................................................................... 33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33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33

八、工程變更 ....................................................................... 33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 34

32、竣工驗收................................................................ 34

33.竣工結算 ................................................................ 34

十、違約、索賠 ..................................................................... 34

35、違約 ................................................................... 34

37、爭議 ................................................................... 34

十一、其他 ......................................................................... 35

38、工程分包................................................................ 35

39、不可抗力................................................................ 35

40、保險 ................................................................... 35

41、擔保 ................................................................... 35

46、合同份數................................................................ 35

47、補充條款................................................................ 36

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 .................................................. 37

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 38

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 39 3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12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第一條 :__________

1、合同價款:__________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

2、 編制報價單以《邯鄲市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參考依據, 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著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3、 合同報價單應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為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 施工圖紙及室內環境設計

1 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汙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1.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汙染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2、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圖案必須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__)的要求。

第三條 甲方工作

3.1 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原則。

3.2 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3.3 負責辦理房屋物業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3.4 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3.5 負責協調現場施工隊與鄰里間的關係。

3.6 不得有下列為:

(1) 禁止隨意改動房屋主休和承重結構。

(2) 禁止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線陽臺門窗的牆體。

(3) 禁止在室內鋪貼一釐米以上石材、徹底、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 禁止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3.7 凡必須涉及3.6款的施工專案,房屋產權人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3.8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工作。

3.9 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並簽字認同。

第四條 乙方工作

4.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合同報價單上所有施工專案。

4.2 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管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汙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到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裝置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

4.3 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

4.4 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尊重期民族風俗習慣。

第五條 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如需變更,雙方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並由甲方簽字認同。工程變更單,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六條 材料供應

6.1 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家裝《工程材料、裝置明細表》所約定的供科方式和內容進提供。

(1) 應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甲方在材料裝置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裝置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 應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乙方在材料、裝置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裝置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簽字備案。

(3) 雙方所提供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釋出的十種《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和經行政部門批准具備有檢測資質的專業檢測部門提供的檢測合格報告。

(4) 如雙方對建築裝飾裝修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其複檢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裝置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在施工使用中保管和質量控制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工期延誤

7.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他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應順延。

7.3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工期應順延。

7.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7.5 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字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第八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8.1 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材料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 材料驗收;

(2) 隱蔽工程驗收;

(3) 竣工驗收。

8.2 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後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

8.3 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8.4 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5 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後亦可先行入住。

8.6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防水漏工程保修期為五年;水電保修期為五年。

第九年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 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2 工程進度過半,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門、窗細木白茬製品基本制按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9.3 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單進行稽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9.4 工程款全部結算後,乙方向甲方開蓋章收據為工程主要憑證。、

9.5 工程款支付次數變更(注此條款僅用於合同金額大於壹拾萬元合同)。由原三次結算工程款變更為四次;第一次,開工三日前付合同總價款60%;第二次,水、電,木作基礎工程完工付合同總價款35%,第三次,水、木工、電工、瓦工全部完工付增減項部份價款;第四次,竣工驗收合格後付合同總價款5%。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0.2 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0.3 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 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 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

12.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2.3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的,仍應以本合同為準。

12.4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本著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2.5 乙方撤離市場的,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12.6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13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簡稱發包人)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簡稱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二期專案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86號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廠房及倉庫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施工圖內除合同約定的發包人分包專案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裝工程和預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裝置、施工機械和服務等全部內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鋼結構由發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計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發包人、監理人下達開工令為準)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開工令日期加本合同總日曆天數,計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合格(其中主體為優質結構)

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預算價約計萬元

六、組成合同文件本合同檔案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5.圖紙;

6.確定基準價款和材料供應數量的工程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14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___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 (元);

2、合同價格形式:固定價+變更籤證

五、結算及付款方式:

1、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協商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六、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1、發包方的責任:

(1)周邊施工環境及現場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由此造成的窩工等問題工期順延。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2、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杜絕傷亡事故發生,若因乙方原因出現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規範,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3、發生爭議時,雙方請當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裁決。

七、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陸份,其中發包方叄份,承包方叄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15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將模板分部工程發包給乙方,按本工程實際情況簽訂施工協議書,具體條文如下:

一、所屬工程承包施工內容

1、對木工在施工中的要求:

首先要認真熟悉施工圖紙,對專案部所發的變更資料,技術交底,安全交底認真執行;施工過程中對完成的工程量每天要及時對照規範自檢,及時整改,杜絕返工;有節約材料的指導思想,認真進行模板工程勞務承包協議書的配製及開具租賃材料料單;每個工作面施工完畢剩餘材料應及時清理到原堆放地點;要有文明施工的指導思想,做到材料堆放整齊,拆除後材料不得從樓面往下扔;每天做到施工用具清理入庫,擺放整齊,整個木工區域內有人清掃;施工中模板拆除後應清理、整修、上脫模劑、分類堆放到指定地點,保持場面道路暢通;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木工班長始終在現場,進行協調工作,始終有負責技術的管理人員在現場配合專案部進行質量及安全檢查和監督管理,乙方木工班長是、技術管理員是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所有材料需用井字架、塔吊進行垂直運輸的應聽從專案部的安排,不得自行操作;配合其他工程的工作,如配合水電工的牆、地面的留洞、留槽等;愛護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對有安全隱患的部位應停止作業,及時通知專案部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2、甲方僅提供乙方以下工具:a)翻斗車b)板車c)塔吊d)井架e)高凳f)跳板。

由乙方自帶和採購的小型機具、安全帽(帶)及勞保用品。如安全帽(帶)、雨衣、膠鞋、手套、灰桶、洋鍬、洋鎬、牆線、鑿子、郎頭、掃帚等所有除甲方提供施工機具外用木工必須自帶所有施工機械,包括混凝土表面的打磨機械和鑿混凝土的工具及用品。

二、工期要求:

1、開工日期按甲方簽證的開工日期年月日為準。

2、總工期為天,竣工日期年月日。

具體施工進度根據甲方所安排的進度計劃嚴格執行如期完成。從澆砼墊層開工期:c:日曆天;b:日曆天;a:日曆天。

三、總的施工要求:

依照本工程施工圖,施工說明書及變更、按國家建委頒發的建築安裝工程驗收規範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具體驗收規範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四、進度質量獎罰:

1、甲方現場安排總進度計劃,進度不能如期完成,每延期一天罰款100元,周進度計劃,每延期一天罰款100元。

2、本工程主體模板分項必須確保優質主體結構,如模板分部達不到優質主體,主體扣除2元/m2,主體驗收作一次評價。

3、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必須及時返工重做,以返工材料價格五倍賠償。

4、工程中所有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問題,現場施工員有權做出處罰,罰款在生活費或工資款中扣除。

五、安全達標要求:

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佈的建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

六、工程中所用的建築材料全部由甲方供應到工地現場,如發生材料不能及時供應,脫節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辦理停工簽證手續。

七、各工程承包價格如下

(1)c廠房元/㎡、b廠房元/㎡主體結構達到優質;不粉刷按c廠房元/㎡、b廠房元/㎡結算。a廠房暫定由乙方施工,如b、c廠房施工質量達不到優質主體,甲方有權另行發包給其它班組。a廠模板承包價為元/㎡,質量及其它各方面做得較好將另行獎勵0。5—1元/㎡;做不好時扣0。5—1元/㎡。

(2)以上分部工程,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有權另行安排其他隊伍施工,施工的'每分部單價按以上單價在總價內扣除。

(3)在每一分部工程施工前甲、乙雙方必須另籤施工協議,如分部不籤施工協議,該分部不得清帳。

2、生活費發放按甲方所排工程進度發放,具體每月生活費發放金額按每月各工種實際出勤施工人數,按15元/天計算,生活費發放必須經過現場管理人員簽字後報專案經理部審批。人工工資在春節之前付已完成工作量的70%以上,餘款一年內結清。

3、工程竣工後,餘款待一年內逐步付清。

九、社會綜合治理:

1、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必須具有身體證並辦理所需辦理的一切證件,服從一切管理規定。

2、住宿文明、集體宿舍內嚴禁男女混合居住,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嚴禁違章計劃生育人員在宿舍住宿或做工。

3、甲方提供施工人員集體宿舍居住,任何施工人員一律不準搬進新蓋樓房居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4、接電源,燒電飯煲、電炒鍋、電爐等,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5、生活區內食堂不得自行燒飯燒菜,飯盒統一編號,食堂應清潔無蚊蠅。按甲方衛生要求統一蒸飯、燒菜分工種自行負責,服從專案部統一指揮,乙方安排衛生員負責生活區、食堂、廁所等衛生工作。

6、本工程總包價包括就業費、暫住證費及衛生防疫證費用。

十、現場文明管理:

1、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管理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穿拖鞋赤膊。

2、現場保持整潔,所有建築垃圾及時處理乾淨,做到工完料淨,臨時施工道路每日清掃。

3、施工機械完工後應清洗乾淨、上油,所有工具歸納到指定位置,小車擺放整齊,配電箱專人上鎖保管鑰匙,井字架由專人開完工後拉切斷電源,以上每發現一次不按要求,罰款100元/次。

4、各班組使用電動機械如雨淋和人為造成損壞要該班組承擔責任,修理費用賠償。

5、在本地上每發生一次打架行為罰款每人500元,情況嚴重甲方有權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令其離開本工地。

6、各工種負責把自己工種材料堆放整齊、清理乾淨。

7、工地現場文明施工及材料的浪費,按現場施工負責人要求進行罰款。浪費材料按材料費的五倍罰款。

十一、其它:

1、途中違約按完成工作量的60%付款,三天之內人員全部撤離工地。甲方重新安排施工隊伍進場,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獨完成主體後違約,其主體工程按總造價的60%計算。

2、本協議甲乙雙方慎照執行,一式四份,承包方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3、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16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和內容:鋼結構的設計與施工,二層鋼結構含承重結構鋼柱、樑、樓梯的施工圖設計、製作與安裝工程以及防腐、防火的處理。

四、工程造價:

五、建築面積: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在開工前(合同簽定後2天內),接通水源、電源,為承包方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協助承包方辦理所需有關證件,相關費用按規定各自交納。

3、指派現場施工代表,負責處理施工現場的事務,如監督檢查進度、質量及隱蔽工程驗收,辦理中間工程交工簽證手續,解決現場的技術問題等。

4、按合同規定及時付款。

二、承包方:

1、負責辦理應由承包方辦理的各項手續。

2、按照《鋼結構設計規範》(50017-)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的鋼結構施工圖紙設計;

3、按國家行業《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50300-)及《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50205-)、《建築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程》(81-)等現行規範和標準及有關圖紙資料組織施工,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

4、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送交發包人批准,檢查、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並嚴格按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5、施工過程中,如發現設計有誤,應迅速通知發包人處理,承包人無權擅自變更設計。

6、工程竣工後向發包人提供三套竣工資料(包括調整後的施工圖、隱蔽工程記錄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所需備案材料)。

7、承包人蔘加施工的人員、工種應持證上崗。焊工必須具有上崗證(合格證等)。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 天(日曆天)。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方未在合同約定開工日期之前提供具備施工條件(通水、通電)的施工場地,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發包方提出重大設計變更,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發包方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安全施工

1、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2、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並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1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南寧市

(三)、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祥見附表1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依照合同單價和甲方代表簽證的實際完成工程量。合同報價中沒有的專案參照相近專案單價或雙方議價進行結算。

二、合同工期:

於20xx年 月日至20xx年月日,總工期為天。

三、質量要求:

滿足設計圖紙要求。

四、合同造價:

工程預算總造價:

(一)、甲方責任:

1、乙方進場施工的一切有關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好,施工期間如有需要甲方出面協調解決的事項,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2、甲方應協調好工地的其他施工單位,儘快清理施工場地,確保施工順利進展。

3、負責向乙方支付工程費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按合同圖紙及簽證要求,保質、保量施工。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3、乙方必須最好安全生產工作,若違章作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完工。

五、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竣工日期推遲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一)、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二)、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不能施工。

(三)、乙方原因經甲方代表同意順延的其他情況。

六、工程驗收:

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資料報告和主要材料產品合格證,甲方5天內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辦理有關簽證手續。

七、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工程結束:

(一)、工程預算造價:依照合同單價(附表1)和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合同報價中沒有的專案參照相近專案單價或雙方議價進行結算。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後,乙方進場施工2天內,甲方預付工程款金額為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個月內一次性結清工程餘款。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逾期交付使用,則按合同價的1%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待付款中扣除。

2、若由於乙方原因無法按時按量完工交付使用,致使甲方受到業主處罰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3、若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價的1%/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滯納金。

4、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總價的20%支付給對方。

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地點: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18

施工合同即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為合格工程標準為依據, 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專用條款

2.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3、圖紙

4、工程量清單

5、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

七.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6套.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專案負責人: 承包人委託的職權:

專案經理:

八.雙方約定現場工程師工作職權: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專案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絡時,專案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九.發包方的工作:

1.在開工前7日內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3.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4.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5.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專案的具體情況,經雙 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概況

1、專案名稱:。

2、專案地點:。

3、專案內容:綜合佈線系統施工和測試,輔材和線管線槽的採購、安裝鋪 設。

第二條 工期

1 、本專案的施工期限為合同簽訂後的 個工作日。

2 、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甲方稽核批准後,工期可做相應調整。

2.1 、重大設計變更(指設計功能改變、在關鍵線路上的改變)造成的工期 變化,並經甲方書面確認;

2.2 、 雙方書面確認的計劃工期改變;

2.3 、不可抗力因素。

第三條 承包方式和造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具體內容參見網路工程裝置報價清單)。

2、專案總造價:人民幣(大寫):(¥)。工程 施工資訊點數、單價及材料報價清單為合同附件,專案最後造價按實際 施工工程量結算。

第四條 付款方式、結算方式

(一)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定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即人民幣(大寫) 。 (¥ );

3、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到乙方合同總價的 65%, 即人民幣(大寫) 。(¥ );

(二)結算方式:

1、乙方已根據甲方的需求進行評估和整合整個佈線工程所需材料及工作量, 本合同總價為工程綜合材料及施工費用總和。

2、若甲方需求有變更時,工程施工時發生增項部分,合同總價報價清單已有 的專案按報價清單中單價乘增項部分工程專案數量。如合同總價報價清單中沒有 的專案則按甲乙雙方協商後經簽證後的單價為結算依據。該計算原則適用於工程 施工時發生減項部分的計算。

第五條 材料供應

1、材料供應:施工前乙方提供材料經甲方稽核、認可後,方可使用。

2、採用新型材料和代用材料時,乙方須在甲方的書面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 使用。

第六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並協調水源、電源,提供材料的合 理堆放場地,協助乙方順利進行施工。

2、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項。

3、指定專案負責人一名,負責與業主及相關協作單位的協調工作,為乙方 提供可持續施工的作業面,並負責平時乙方增、減項的簽證。

4、組織本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按時完成並交付該工程。

2、嚴格按照甲方與終端使用者確認的施工圖紙施工。

3、負責本合同附件明確的材料採購、保管、運輸、安裝、保修。

4、接受甲方和當地安全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

5、因乙方的過錯造成工程有質量問題時,經甲方確認後,乙方必須在三天 內採取有效措施糾正,並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法 律責任。

6、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有異議應及時協商解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 應隨意停工或藉故拖延工期。

7、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 成的損失和罰款。

8、負責施工場地的安全防火,文明施工,施工工人人身安全及衛生等工作。

第七條 工程專案及設計的變更、修改甲方因最終客戶需要,作出設計變更時,應書面通知乙方,經確認後簽證, 若由此導致工程延期的,工期應當順延。在施工過程中若甲方提供的施工內容及 圖紙與投標內容及圖紙不同處,按實際情況作增項或減項處理,由乙方提出書面 報告,乙方協助甲方共同經業主及監理方簽證確認。

第八條 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及說明和有關操作規程精心施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達到施工圖說明和國家頒發的現行施工驗收規範的驗收標準。

2、本工程承包範圍內所有的單項工程的質量,均達到國家或行業的質量驗收評定標準。雙方如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 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三天內,乙方將全部有效的技術檔案資料二份,送交甲方,確定 驗收日期,並組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之日即為竣工日期。驗收不合格, 乙方應在甲方的限期內進行整改,再實行驗收,並以最後驗收合格的日期 作為竣工日期。

2、工程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設計變更的書面檔案、國家 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等為依據。

3、隱蔽工程在驗收通過前不得封閉。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規定支付工程款,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外, 另外每日按 尚未支付的專案款項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規定按時完成該工程,甲方除有權要求乙方完成該工程外,另 外每日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質量事故或乙方使用的裝置、材料如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的,甲方有權讓乙方返工整改,並由乙方承擔由此 而引起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3、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出現乙方嚴重違反合同重要條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並終止支付未結算的工程款。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損失,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 由貴陽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裁定。

第十二條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內為保修期。保修期內如發生工程質量的問題,由乙方免費按甲乙雙方商定的限期進行維修,裝置保修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三保法》嚴格執行工程完工後兩年內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維護服務。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 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並向對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證明材料, 根據實際情況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決定部分或全部免予承 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其它

1、合同簽定當天內,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專案施工圖紙,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的質量、安全、人身死亡事故,由乙方自 行承擔相關責任,因此而引起甲方連帶損失的,由乙方做相應賠償。

2、因甲方原因導致工程停工或工人窩工的,甲方按每日按合同總價的千分 之三做相應補償。

3、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所有線管線槽的樓板開孔和開孔的破壞修補、管道開挖和鋪管及回填復綠等工作內容均不在本合同工程實施的工程量範圍之內,合 同價款中也不包含以上的工程量報價。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 為本合同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 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

6、合同正本及附件共柒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多頁的須蓋騎縫章方為有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日 期: 日 期: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合同協議書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檔案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檔案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第二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專案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檔案: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脩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範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 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合同檔案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2.設計檔案: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檔案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檔案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檔案: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檔案和通知,乙方應接受並執行。

第三條 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約定。

第四條 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 語言、法規和聯絡方式

1.語言:合同檔案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檔案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字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字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絡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絡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釋出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釋出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裝置。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檔案、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裝置,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專案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專案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釋出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裝置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定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並通知乙方。

第九條 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甲方批准後,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釋出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後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作出答覆。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覆,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並報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5)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報甲方確認並予以答覆,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覆,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並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並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後,才能繼續施工。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於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並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路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乙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稽核並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

1.材料與裝置:

(1)工程所用材料、裝置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採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於工程的材料、裝置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裝置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複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裝置,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並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裝置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裝置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裝置不能用於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裝置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裝置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籤認後,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並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在驗收記錄上籤認後,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並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後應予確認並補辦籤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並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複查。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並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並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複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佈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確認並報經甲方批准答覆,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並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後3天內稽核籤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後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並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後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並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徵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於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後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生上述變更後,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5)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後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後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於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 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裝置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裝置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裝置、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後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後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並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並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彙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並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並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裝置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後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稽核確認,並在確認後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未予稽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後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後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後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並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脩金:保脩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7天內,將保脩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 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後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並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並對索賠資料進行稽核,並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後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覆。並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稽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覆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進行稽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於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脩金後,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彙編 篇21

任單位: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裝飾工程,經雙方充分的在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書,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專案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材料到場,開工兩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總額預付款。

2、開工後,甲方按工程進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總額預付款,餘額在工程驗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預算書單價為標準,以實際工程量結算)

七、材料裝置: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及時組織進場,材料裝置保管場地由甲方提供,以滿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個好的保管場所。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及廢料由施工方負責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負責裝飾設計、出施工圖紙及材料明細,雙方認可後,該資料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於設計缺陷造成追加投資,及方案設計時材料計劃不足需增加的投資由乙方負責。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專案,必須事先通知乙方,並雙方簽字附加協議,提出的增改專案對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誤工費由甲方負責,工期順延。

4、乙方應瞭解遵守物業管理處有關規定,遵守施工技術規範,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傷害、設施的損壞,由施工方負責。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業管理處有關規定,造成罰款的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質量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於乙方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無法返工的質量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4、裝飾工程質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驗收

由乙方發出工程驗收通知,雙方人員到施工現場,按所設計圖紙要求和有關標準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後,雙方負責人應在驗收單上簽名認可,如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以甲方開始使用日期為竣工驗收日期。

十一、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返本合同的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均由違返方負責賠償給守約方。

十二、備註

本合同有不詳之處,甲、乙方通過協商補充協議或條款,如本合同甲。乙方發生糾紛,雙方有權向本合同簽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訴訟,按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法院判決執行。

十三、本合同報價表一式四份,甲、乙方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後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