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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精選21篇)

欄目: 技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1W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1

發包方(甲方):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精選21篇)

承包方(乙方):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為了明確雙方在建設過程中的權力、義務和經濟責任,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合同。

一、工程範圍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專案和內容:

二、工程造價

4、本工程採用總承包形式,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元整 ¥元。

三、建設工期

5、 根據有關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暫定工程總工期為預付款到賬後 日曆 天。

6、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完成土建基礎,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裝置未能到位,影響進場施工。

(2)不屬包乾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 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電、停水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規定撥付款而影響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6)因供電部門原因無法停電,致使乙方不能連續施工而影響進度。

四、工程質量、驗收與安全管理

7、 本工程的質量為優良。

8、 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及標準:①該工程施工圖紙、設計說明和設計變更;② 電力建設工程驗收規範;③裝置、材料製造廠產品說明書及技術資料。

9、 甲方在不防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督促。

10、 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 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乙方在施工中嚴格 執行電力工程方面的國標、部標、行標,特別是主要裝置應符合地方供電部門 要求。

11、 該工程竣工後,由地方供電部門根據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及標準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責任。

12、 乙方嚴格按照《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落實本工程施工的各級安全 責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責任發生的一切事故障礙,有相關責任方負責處理並 承擔費用。

五、工程造價的撥款和結算

13、本工程總造價為 元人民幣。

14、本工程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支付本工程造價部分工程款,計人民幣______ 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式送電前)支付工程款 元。

六、其他事項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個執貳份。

16、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需辦理籤(公) 證的,自辦畢籤(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造價款後終止。

17、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18、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為了明確雙方在建設過程中的權力、義務和經濟責任,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合同。

一、工程範圍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專案和內容:

二、工程造價

4、本工程採用總承包形式,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元 ¥元。

三、建設工期

5、 根據有關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天。

6、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2)不屬包乾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 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電、停水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規定撥付款而影響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6)非乙方原因無法停電,致使乙方不能連續施工而影響進度。

四、工程質量、驗收與安全管理

7、 本工程的質量為優良。

8、 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及標準:①該工程施工圖紙、設計說明和設計變更;② 電力建設工程驗收規範。

9、 甲方在不防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督促。

10、 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乙方在施工中嚴格 執行電力工程方面的國標、行標,特別是主要裝置應符合地方供電部門 要求。

11、 該工程竣工後,由地方供電部門根據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及標準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返工責任。

12、 乙方嚴格按照《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落實本工程施工的各級安全 責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責任發生的一切事故障礙,有相關責任方負責處理並 承擔費用。

五、工程造價的撥款和結算

13、本工程總造價為 元人民幣。

14、本工程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支付本工程造價部分工程款,計人民幣 萬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式送電前)支付工程餘款 。

六、其他事項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6、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需辦理籤(公) 證的,自辦畢籤(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造 價款後終止。

17、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18、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 方:委託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帳 號: 電 話:

乙 方: 委託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帳 號: 電 話: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3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現住址:_____________

屬於:_________(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務工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有關國家有關規定及有關政策,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鑑證手續。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臨時生產(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生產(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__日,每日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_________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_________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二)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_____元。

(三)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情況,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基本生活費___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一)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先由甲方統一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五)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五、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三)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五)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七)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專案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和第六條第六項規定的;

(3)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意供職的;

(4)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有貪腐、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5)經國家批准應徵入伍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2)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癒,屬於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八)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第(四)款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並辦理有關手續。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

(二)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三)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_________元。

(四)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_________。

(五)其他需約定事項:_________。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__元。

九、本合同經雙方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方將總承包施工的西湖花園工程中的小區高低壓電力工程下達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便於合同的實施,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華盛達西湖花園住宅小區

二、施工內容及範圍:

由黃岡強源電力設計有限公司紅安設計室設計圖紙範圍內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地埋管,電纜敷設,電纜分接箱,單元配電箱,箱式變壓器、環網櫃的安裝、除錯,施工圖、竣工圖、竣工資料的提供等)。總之,乙方負責組織報裝、設計、施工、驗收、產權移交、通電。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總造價為4680000.00元(大寫:肆佰陸拾捌萬元)。(包含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費用,此價款不含稅,但乙方必須提供主材購貨正規稅務發票給甲方)。該合同價款為固定價格,不因國家政策調整、市場因素變動其它因素而調整。

四、承包方式:

以合同第三條中的工程價款包工、包料(主材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按實際工程量購買,購貨發票交甲方,貨款從總價款中扣除),固定價包乾,在方案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總價款不發生任何變化。包文明生產、包安全作業、包竣工驗收、包小區配電全部裝置和線路的產權移交給紅安供電公司,甲方不再承擔小區交工後配電工程的管理、維護、維修責任。

五、施工工期:

一期工程必須在 年 月

六、使用材料、規格:

本工程必須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的材料規格及材質進行施工,材料規格及材質必須符合國家相應標準。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7.1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進場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20%;

7.2所有工程完工,乙方出示紅安縣供電公司送電手續的相關證明資料且整套竣工資料及相關合格證移交甲方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50%,付款之日起乙方保證3日內通上電能夠使用,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價款的25%

7.3 x小區供電裝置、線路產權移交給紅安供電公司後,剩餘5%一次性無息支付。

八、質量要求:

本工程必須經紅安縣供電公司驗收合格。乙方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範要求施工,所用裝置及材料必須為正規廠家產品,符合設計要求,並應附出廠合格證或材質證明。如因所供裝置、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質保期:該工程自竣工之日起(以甲乙雙方書面形式確認時間為準)質保期為兩年。

十、雙方權利和責任

甲方:

1、 按合同及時支付工程款。

2、 協助乙方協調施工環境。

3、 甲方現場代表在發現乙方的施工有可能甲方小區將來的使用和後期工程的進展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雙方協商解決後才能進行下一步的施工。

乙方:

1、負責協調供電相關部門的內、外部關係,在施工中如有村民等阻礙施工時,由乙方為主來處理,甲方協助乙方解決;

2、按有關設計圖紙要求及國家規定、規範施工,保證工程按期竣工且施工質量滿足合同規定的驗收合格要求;

3、保證施工範圍周邊建築物及原有設施的完好,因乙方施工作業原因造成相關設施、裝置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4、在工程過程中應聽從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管理、協調;

5、乙方必須保證文明安全施工、用工,主管部門對乙方的管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工程轉包、變賣給他人。

7、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紅安供電公司接收x小區供電裝置和線路的合法證明檔案,並由甲方(或開發有限公司)與紅安供電公司簽訂產權交接手續。

十一、事故處理及安全防護: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自行負責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其相關費用,無論任何原因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任何安全事故;而造成的自身工作人員和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其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

十二、成品保護及維護:

工程施工安裝期間和專案完工驗收後由乙方負責進行成品保護出現裝置、線路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經監理、甲方驗收無質量問題符合使用條件後以書面形式交小區物業管理單位,交接後出現構件損壞、丟失由小區物業管理單位負責;保質期內出現任何非人為的裝置、線路損壞等質量問題,全部由乙方負責維護。

十三、工程移交:

工程驗收合格送電後,乙方填寫工程移交證明書一式兩份,甲方對工程質量作出評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即為工程移交。

十四、保修:

本合同工程在正式移交紅安縣電力公司之前的質量和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由於電纜線路等本工程相關部分出現丟失、損壞、質量問題等乙方應承擔修理、重作更換、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的責任。正式通電之日起兩年內由乙方和供電公司共同負責。若供電公司不負責,由乙方負責與協調,協調不成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違約責任:乙方違反工期約定,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支付每日5000元的延期違約金。乙方如不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管理,甲方有權停止撥付工程款並視情節予以罰款。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紅安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八、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法人代表(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七二〇安置房室外供電工程由乙方承擔施工總承包,為了明確雙方的責權利,保證工程按期保質保量竣工交付使用,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室外供電工程施工安裝承包範圍:根據提供的《室外供電總平圖紙》、技術檔案等,自10KV高壓供電線路到使用者戶內配電箱的全部電氣安裝工程;

1)安裝每棟分支電纜線路,防雷設定(防雷設定要達到新建縣氣象局規範標準)土建主體防雷設施由專案部負責,強電防雷設施由供電承包責任人負責、電錶箱進線電纜;

2)安裝路燈電纜線路、燈杆、燈具、控制裝置等;

3)預埋穿越水泥道路電纜管;

二、工程決算執行標準:

1、全國統一安裝工程定額(20xx江西省單位估價表);

2、取費標準執行江西省費用定額及國家有關規定;

3、材料價格按施工當期的市場價執行;

4、工程量按照設計圖紙、設計變更籤證計算;

三、甲方責任

1、稽核乙方提供《室外供電總平面佈置圖》、《路燈照明平面佈置圖》及其它有關圖紙、技術檔案;

2、及時向乙方通報其它室外工程施工進度情況。

3、對乙方的安裝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四、乙方責任

1、認真按照甲方稽核後的設計圖紙、有關技術檔案、完成本合同所規定的室外供電工程。

2、乙方外購裝置、材料須經甲方認可,優先使用甲方庫存材料。

3、緊密配合甲方其它室外工程施工,及時做好電氣預埋工作。

4、乙方應嚴格按照《建築電氣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施工安裝。

5、接受甲方監督和檢查,對未按設計要求安裝的要及時整改。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建築施工、建築電氣安裝安全操作規程,確保人員、材料、裝置的安全,並對全過程的安全負全責。

7、工程未移交甲方前,乙方應負責施工材料、工具、裝置、器件和已安裝好的供電線路、電纜線路、電錶的保管和維護管理工作。

8、工程竣工驗收前乙方應提供七二0安置房高、低壓線和路燈安裝竣工圖;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設計圖紙及要求安裝或者擅自安裝改變設計、改變工藝造成返工、整改所需的材料費、人工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未按照設計圖紙及要求以及建築電氣安裝驗收規範安裝,拒絕接受甲方檢查和監督,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價:

工程總價款按《七二0廠職工宿舍強電工程》預算造價: 522288.09元 編制時間20xx年12月01日、《七二0廠宿舍路燈工程》預算造價:

94364.62元 編制時間20xx年12月12日。總預算造價為: 616652.71元,經雙方協商:雙方同意確定工程造價按人民幣50萬元總包乾(大寫:伍拾萬元整)。

2、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40%作為本工程材料的預付款。工程10KV通電後,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2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開據工程屬地地稅發票再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0%,餘款5%的質量保證金一年期滿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

七、合同工期以及工程質量保證的承諾

1、開工時間:20xx年12月20日;

2、竣工時間:20xx年03月30日;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2個月之內乙方免費負責保修。

八、其它約定

1、《室外供電總平面佈置圖》、《路燈照明平面佈置圖》及其它有關圖紙、技術檔案及施工過程中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均屬於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等同有效。

2、在承包期內,乙方未能管理維護好施工材料、工具、裝置、器件和已安裝好的供電線路、電纜線路、電錶,造成丟失和損壞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3、在承包期內,乙方未做好施工安全工作,造成裝置、人身事故或者傷害到他人應當承擔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承諾接到通知24小時內返修,否則,甲方可委託他人返修,返修費在5%質量保證金中支付。

5、簽訂合同時,乙方應提供電氣安裝人員<<身份證>>、<<電工操作證>>影印件。

6、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7、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七二0安置房專案部 (蓋章)

代表:

電話:

乙方: (蓋章)

代表:

開戶行:

賬 號:

電話:

年月日: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6

甲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庫車機場遷建工程施工供電線路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庫車機場遷建工程玉達線分支T接處至庫車新機

場10KV線路安裝工程

工程地點: 阿克蘇地區庫車縣境內

第二條:承包範圍和內容

承包範圍:新建庫車民用機場遷建10KV線路工程技施設計(玉

其吾斯塘分)施工圖紙內容中,庫車10KV供電線路玉達線分支T接處至庫車新機場航站區圍界外(不包括圍界外至中心變電站的電纜)線路路徑中所涉及的,土地佔有及使用、青苗補償,辦理相關手續等一切費用。安裝10千伏真空斷路器及高計一臺。按照庫車電力公司要求安裝電費計量裝置等。具體內容詳見詢價檔案。

第三條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合同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第四條 工期條款

1. 本工程初定應在20xx年4月15日前工程完成。

2.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施工計劃要求,編制分包專案的施工計劃,經甲方核定後,按工期計劃執行,確保按期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務。

3. 若乙方工程工期與進度計劃明顯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趕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後 7 個工作日內無明顯改進,或乙方無 能力承擔工程任務,甲方有權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單位,由此增加的承包價差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 因遇大雨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經甲方簽字認可,工期按實順延。

第五條 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合同價款:本工程合同價款:為510000.00元(伍拾壹萬元整),(包乾價)。除甲方認可的設計功能性設計變更外,包乾價不做價格調整。

第六條 質量要求

1.乙方承包專案的施工質量以詢價前所發放的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方案,設計變更,技術交底,現行施工與驗收規範,作為檢查、抽檢或驗收的依據和標準。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管理,嚴格按照以上約定的標準進行施工。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及供電相關部門的驗收標準。

3.若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返工並承擔延誤工期的責任;造成嚴重質量問題的或多次返工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清退乙方,並且今後不與乙方合作。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及承擔相關責任。

第七條 工程師:

1.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範庭梅,職務:總監理工

2. 甲方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姬曉寧;職務;工程師;

3. 乙方專案經理,姓名;齊軍;職務;專案經理。

第八條 甲方責任:

1. 乙方進場時,甲方應書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體管理人員名單向乙方交底;

2. 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驗收、辦理變更登記、竣工結算手續及簽證工作等。

第九條 乙方職責:

1、負責此項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具體管理工作和工程材料調撥,工程決算的上報

2、在開工前向甲方提供四措一案、作業指導書。

3、必須按照國家及行業頒佈的施工驗收標準的要求組織施工。

4、應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5、負責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技術的培訓。

6、負責工程專案的工作聯絡和工程專案施工人員進場的管理工作及竣工驗收檔案、工程決算和檔案資料的歸檔工作。

7、遵守發包人對專案統一管理的相關規定。

8、如達不到承諾分階段工期,每延誤1000元違約金(壹仟元)。

第十條 安全文明約定

1.人員進場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時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嚴格按照現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執行公司和工地有關安全生產製度;

2.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和監控工作,及時做好安全自檢與整改工作;

3.乙方自行負責工人的勞保用品、勞保福利及施工過程中工傷事故處理的一切費用;

5.對於乙方僱用的工人的傷害或賠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並保證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6.由於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 工程設計變更

1.設計變更

⑴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以書面形式(或其它正式方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變更。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⑵施工中乙方對圖紙中的不明確部位應提前一週與甲方管理人員聯絡,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保修事項:

1.本工程保修期為 2 年,自工程完工驗收符合合同規定工程辦理移交手續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因施工造成的任何質量問題,均屬乙方的保修範圍;

3.保修期內發生保修事項,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後 24 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修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費用從保脩金中扣除,保脩金不足以支付發生的費用時,作為乙方的債務甲方有權追索。

第十一條 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壹拾伍萬元的預付款,工程電杆組立完成後,付至工程總價的60%.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5%,留5%的質保金,質保期為2年,質保期滿後向乙方支付5%的質保金。

2.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定銀行開戶,甲方直接劃到乙方戶頭內,而乙方收款時需提供有效票據。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十六份,甲方執十二份,乙方執四份每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它為副本。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結清餘款後自行終止。

2.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阿克蘇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履行過程中一切往來檔案:下發通知、有效簽證及補發附件等均屬合同內容,與合同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要求該工程的材料採購乙方必須直接由廠家進貨,不得通過任何代理機構進行採購.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月日: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7

發包人(甲方):(全稱)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1.4承包範圍:。

1.5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工程結構:。

1.7裝飾裝修施工面積:。

2工程質量

2.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__)

2.3約定標準:

3工期

3.1總工期:日(為日曆工期,幷包括法定節假日

3.2開工日期:年月日。

3.3竣工日期:年月日。

3.4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5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工期順延

3.6.1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裝置的。

(5)7日內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設計

4.1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於開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

□由乙方於開工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送甲方審批,甲方應於日內審批完畢並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託的專業設計公司於開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

4.2設計變更

4.2.1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4.2.3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發包方擬實施流域水電站開發工程總承包,發包方與承包方於 年 月 日在友好協商,達成施工協議,接收承包方的合同價約 人民幣(以實際結算工程量為準)作為工程施工、完成和修補缺陷等的投標價,達成如下施工協議:

1、計價方式;工程專案單價採用《四川省水利水電建築工程預算定額20__》為計算依據(二級一類取費計算),材料費、人工費採用工程價所在地每季度公佈的價格調差計算,工程完工驗收標準按07標準執行驗收。

2、由承包方向發包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萬元。

支付方式和期限:

(1)、在簽訂本協議書當日支付 萬元,本合同自發包方收到該履約保證金生效,逾期未支付該筆款項本協議不生效;

(2)、自承包方接到進場通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萬元;

(3)、餘款 萬元在承包方收到開工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萬元。

發包人不接收銀行履約保證金保函。

承包人支付的履約保證金擔保合同履行的期限在發包人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前一直有效。

發包人應在保修責任終止證書頒發後 天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給承包人。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另計,取費率為工程總價的 %,臨時工程費用為工程總價的8%,據實結算。

4、本合同自發包方收到第一筆履約保證金生效。

5、每月的工程進度款承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報送的價款結算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後七日內完成稽核。

承包方每月 號申報當月工程量,次月 號內發包方稽核完畢並支付工程量的 %工程進度款。

雙方按此方式結算至工程完工。

工程竣工後發包方扣除工程款總價的 %作為工程質保金,工程尾款在工程完工一個月之內支付給承包方,質保金在工程竣工一年後(驗收合格)支付給承包方。

6、發包方必須保證承包人中標,如果承包人未能中標,則由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費 萬元人民幣。

7、如果承包方入場施工後,沒有墊資 萬元工程款的,則承包方向發包方賠償 萬人民幣損失。

8、如果發包方不能按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不得以此為由停工,但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資金佔用損失。

發包方如果未支付進度款超過 個月,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按欠付工程進度款承擔利息(銀行貸款利息的3倍)並以水電站的產權作抵押。

9、炸材購買、管理由發包方統一購買保管,承包方在發包方庫房領用,價格按市場價計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10、承包方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承包方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11、施工期間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未經發包方認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轉包、分包。

民工保證金由承包方繳納和承擔。

本工程總工期為 個月。

在30個月完不成每月罰款 萬,提前完工一個月獎勵200萬,以此類推。

12、本協議為自願協議,招投標程式完善後雙方補充協議或其他文書對合同進行完善,如有異議以本合同為準。

13、本合同書一式六份(其中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發包方執叄

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方執叄份(包括正本一份)。

發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9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以及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定此合同。

一、甲方租用乙方臺,到甲方的工地使用,租用期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進場運輸費由甲方負責承擔。若租用期滿個月,出場運輸費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租用期不滿個月,則出場運輸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租用乙方機械,月租費為元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機械工作每月保底時間為小時,若因甲方施工組織不當、天氣變化、工程設計變更等原因造成乙方當月工作時間不足小時,甲方必須按全月租費付給乙方。若乙方機械當月工作時間超出小時,超出部分,甲方按每小時元付給乙方。

三、乙方機械每月維修,保養累計時間為叄天,每超出叄天,甲方將按每天小時,每小時元從乙方租費用中扣除。

四、乙方機手進場後必須服從甲方指揮,在施工期間,施工現場範圍內地上、地下公共設施及不明物,如有損壞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乙方機械在施工過程中,如果工程場地出現險情,不能施工的,乙方有權拒絕施工,如甲方強行施工,造成事故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在租用期間,乙方機械的燃油及機手食宿由甲方免費提供,維修保養及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付款方式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一經甲、乙雙方簽字起生效。

承租方:簽章

出租方:簽章

受法人委託代理人:受法人委託代理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址:住址:

電話:電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為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為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元及相應的財務費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專案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為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25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覆後3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後,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

11、負責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印章管理

專案經理部印鑑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範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檔案、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裝置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採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徵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專案經理部名稱和印鑑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為主合同總價的%。施工過程收取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為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為基數進行計算。乙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後7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後7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稅賦,並按有關規定納稅。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為:,於每月30日前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後6個月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汙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汙染,賠償受汙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並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0.5‰.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11

發 包 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通訊)地址: 手機:

施工負責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通訊)地址: 手機:

設 計 負 責 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通訊)地址: 手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家裝工程施工特點,經三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

2、建築面積: .

3、戶型: 室 廳 衛,為平層□,或錯層□,或複式□,或別墅□,(□為確定的內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承包:

① 乙方包工、包輔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託乙方代購主材清單"為準).

② 乙方包工、包輔助施工材料,(見乙方提供材料驗收單).甲方提供主材(見甲方提供材料明細表).

5、施工內容:(附施工說明、施工圖及工程報價單)。

6、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合同價款:(大寫) 元整。

竣工後據實複核結算□;合同價款包乾□。

8、支付方式:合同簽定後,甲方先支付首期工程款35% 元水電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40%工程款 元;木、泥框架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20%工程款 元;油漆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 支付3%工程款 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七日內付2%的工程 尾款 元。此工程款直接和乙方結算。

二、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設計費 。

三、甲方工作

1、稽核和確定乙方設計的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及提交的工程報價單,並分別簽字認可。

2、開工前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3、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辦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請手續及支付相關費用。 4、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5、及時提供符合設計要求、正規廠家合格的自備材料和裝置。

6、參加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和隱蔽工程、中間工程及竣工階段的質量驗收。

四、乙方工作

1、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法規和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雙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和施工說明進行施工,按期保質完成裝修工程。

2、若由乙方設計,開工前向甲方提供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和施工說明,並進行現場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結構、暖通及燃氣設施,如確需拆改須由甲方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4、確保裝修質量,尤其是水、電等隱蔽工程的質量,嚴防滲漏堵塞。裝修期間和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返工返修,費用乙方支付。

5、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現場安全保衛工作,處理好施工擾民問題及與四鄰的關係。

6、保護好原居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地點。

7、組織好工程質量的自檢和甲、乙雙方共同進行中間工程和竣工驗收。

五、工期

1、乙方應按合同期限完成整個工程,不得無故拖延工期,除甲方變更設計方案和停電、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停工4小時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總造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工期順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一補償乙方誤工費。

3、若甲方增加工程內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順延工期。

六、材料供應

1、本工程甲方採購的材料、裝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並按時供應。如因質量問題、規格差異、“三無”產品造成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所購材料需按時搬運到施工現場。

2、本工程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應以乙方提供的《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為依據,應符合設計要求、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改變材料、裝置的品牌、型號和規格。如乙方私自改變應無條件更換為約定的材料。如因質量問題、規格差異、“三無”產品或假冒偽劣產品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所購材料需按時搬運到施工現場。

3、乙方提供的材料須按材料清單簽收後方可使用,乙方不得中途變更材料的品牌、型號及規格。

七、工程變更

1、工程專案及施工方式如需要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附裝修工程變更單)。

2、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無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應順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變更設計,影響到乙方已購回的材料、已定製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無法調整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工程質量驗收

1、工程以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施工說明、設計變更等內容為依據。

2、甲乙雙方應共同進行中間工程驗收。甲乙雙方可以通過電話預約告知並約定時間,再以簡訊方式正式通知。三天內如甲方還不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予以承認。

3、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乙雙方可以通過電話預約告知並約定時間,再以簡訊方式正式通知。三天內甲方接到驗收通知後應按通知時間參加驗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還不能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予以承認。

4、未辦理驗收交付手續,甲方使用房屋視為質量驗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5、工程竣工後,乙方負責對所施工專案進行保修,並出據《保修單》,保修期為貳年,水電保修五年。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擅自決定拆改房屋結構或煤氣表管、採暖、給排水主要管線,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2、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或煤氣表管、採暖、給排水主要管線,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未與乙方代表協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若因違反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法規、環保規定和雙方其他約定,對乙方自身和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5、如甲方已簽訂當期驗收單三日起拒付或拖延工程款十日以上,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賠償乙方對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賠付違約金(按合同金額的15%支付)。如乙方施工途中未按施工規範或因施工本身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無法按標準驗收,要求返工,返工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若返工後還未達到武漢市裝飾協會施工標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賠償甲方對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賠付違約金(按合同金額的15%支付)。

6、因乙方施工人員,無故違反物業《裝修管理協議書》的相關規定,所扣除甲方的費用,甲方有權從工程款直接扣除。

7、如乙方施工人員操作不當或違反施工規範所造成人員傷亡,甲方一律不予負責。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12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同意,決定由乙方承包建設甲方的《,為明確雙方在該專案中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特簽訂以下工程承包合同,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專案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承包範圍:

1、數字監控系統的佈線及裝置安裝除錯;

2、橋架安裝;

四、工程承包內容

1. 數字監控系統的佈線根據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進行施工;

2. 提供本次工程數字監控系統裝置並安裝除錯;

3. 橋架安裝按照甲方提供施工圖進行施工。

五、工程建設質量承包要求:

整個工程專案施工及驗收必須符合綜合佈線國際標準ISO/IEC IS 11801和國內標準《建築與建築群綜合佈線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ECS89:97》和《建築與建築群綜合工程設計規範CECS72:97》。

1、橋架工程要求:

1) 水平橋架安裝;

2) 垂直橋架安裝;

3) 橋架三通爬坡製作;

2、佈線工程要求

1).數字監控系統,共計XX個前端,按照甲方要求,支援計算機網路傳輸、具備管理許可權設定。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

1、指派現場代表負責協協調乙方施工;

2、對乙方的施工進度,質量等問題進行監督檢查;

3、及時支付工程預付款達到工程總價的60%和工程驗收合格後的工程結算款達到工程總價的100%.

4、甲方負責協助乙方按進度安排進行施工;

5、甲方負責協調解決乙方在施工中的用水、用電事宜(費用甲方承擔)。

6、甲方提供乙方工作場所和庫房,以供現場工作人員的辦公地點及裝置堆放場地。

7、甲方應負責系統裝置的安全,防止已經安裝的前端裝置和佈線被盜、損害。

8、保修期內屬非安裝、除錯的原因(如人為破壞、自然災害等)而出現的系統故障,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

1、服從甲方的統一排程;

2、組織人員進場;

3、按照本承包合同中規定的範圍、內容、要求以及工程期限完成工程施工,並提供相應的工程文件;

4、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

5、系統驗收合格後壹年內,在系統執行過程中因屬系統安裝除錯的原因而出現的故障,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第三條 工程期限及配合

一、進場日期為 年 月 日,工期定為 天,並配合驗收。

二、如乙方無故延誤工期則視為違約,按每延誤一天處以合同金額的1‰罰款。

第四條 工程費用

一、數字監控系統、橋架安裝、按照合同施工範圍嚴格施工,工程範圍之外的工程材料及工程量增減按照實際增減量根據市場單價合理報價及結算。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次工程承包合同總金額人民幣: X元整(¥)。如果發生工程量的變更,甲方按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在該總金額的基礎上增加或減少支付乙方的工程費用。

第五條 工程驗收

一、驗收標準:根據國際標準ISO/IEC IS11801,國內標準CECS89:97的規定進行驗收;在竣工驗收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檔案:(1)詳細布線安裝圖2份(包括各樓層監控攝像機佈置圖,線纜走向系統圖及編號等內容)

二、驗收要求: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乙方承包建設的工程經驗收達不到規定要求,乙方必須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按每延誤一天處以工程總額的1‰罰款。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一、合同簽定後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費用的60%,計為人民幣:X萬X仟X佰X拾X元X角(¥X元);

二、工程完工乙方自行驗收後三日內,甲方應安排驗收,並在驗收合格後壹周內根據實際工程量(如有變化,按本承包合同第四條的有關規定增減工程費用)與乙方結算至工程總費用的100%(¥X元),如甲方無故不予支付,按每延付一日處以工程總額1‰的罰款。

第七條 合同糾紛

一、如有一方違背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應負責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並賠償因對方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承包合同的附件包括:附表1:監控系統點點陣圖;附表2:橋架安裝圖;以上附件1-2是本承包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承包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承包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13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專案及相關檔案: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檔案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裝置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檔案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檔案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檔案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檔案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檔案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檔案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檔案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檔案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儲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儲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檔案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資料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裝置,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

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

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

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檔案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裝置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

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

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

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

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檔案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

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資料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

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檔案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

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檔案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

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檔案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檔案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檔案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裝置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裝置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

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保險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檔案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檔案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保險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檔案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專案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於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規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並就對於違反任何此類法規、法令和法律、規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僱主以補償。

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為正當應付並由承包人支付的關於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裝置、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線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裝置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裝置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

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

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水路運輸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絡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

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裝置,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裝置、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裝置、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裝置、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項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裝置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

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開啟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開啟,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

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開啟、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裝置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

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檔案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著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檔案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著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

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檔案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檔案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裝置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

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檔案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檔案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

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檔案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一俟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說明。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檔案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檔案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

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

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

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

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專案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

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

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裝置(已按照本檔案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裝置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

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裝置(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

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裝置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

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裝置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裝置的撤離等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裝置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僱主對裝置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3)除本檔案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裝置、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裝置的再輸出

(4)對於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裝置,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裝置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裝置、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檔案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

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說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測量淨值。

臨時金額和直接成本金額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

(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

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檔案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

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專案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

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專案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臨時和應急專案的使用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提供證明等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專案或直接成本專案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現金折扣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說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

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裝置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對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師在根據本檔案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

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說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

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

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證書和支付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

對施工裝置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裝置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用外幣支付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裝置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檔案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說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檔案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

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僱主責任的終止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未履行的義務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補救方法和權力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為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①已放棄本合同,或

②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

③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

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

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沒收之日的估價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裝置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沒收的支付

(3)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

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

如果工程師認為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

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特別風險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檔案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

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由於特別風險對工程等造成的損害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發射彈藥等情況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

由於特別風險所增加的費用

(4)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檔案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戰爭爆發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

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檔案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在終止時撤離裝置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裝置,並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合同終止後的支付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專案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

①對於任何預備專案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專案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

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為僱主所有的財產)。

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④根據本條第(1)、(2)、(4)款規定任何另外的應付金額。

⑤根據本條第(6)款撤離裝置和(如經承包人要求)從現場運返至承包人在其企業註冊國的主要工廠場地或運至不需要更高費用的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費用。

⑥本合同終止時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關本工程所僱用的一切職員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費用。

但是,僱主有權將承包人對裝置和材料的預付款的任何未償結欠金額和僱主就進行本工程事先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記入貸方,抵付僱主根據本款規定應付的任何款項。

落空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檔案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爭端的解決

67.爭端的解決--仲裁

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

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

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

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

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

(i)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檔案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檔案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

(ii)根據本檔案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通知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把通知送達僱主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僱主違約

69.僱主違約

(1)如果僱主:

①對於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

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

③處於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檔案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裝置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檔案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納稅

第七十二條納稅其他。

第七十三條其他約定。

最後條款

第七十四條本合同依據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二部分專用條件

(下述各條,意在作為一份備忘錄,供擬訂將按考慮到本工程的環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變動的條款時使用。這些必須專門擬訂以適應每個特定合同的可變動條款,應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適用的其它內容)

第一條定義

僱主:僱主是_____

工程師:工程師是_____

任何其它所需要的定義。

第六條檔案相互解釋

語言:語言是________

主要語言是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勞動力

(9)、(10)等款:進口勞力許可證、管理、保健、工作時數和條件、工資等級、遵守勞動法。

第四十七(三)條獎金

提前竣工的獎金(如果有的話)。如果沒有,則在投標書的附錄中寫上“無”。

第四十九條臨時修復

在永久性修復工作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有關情況下,應對第四十九條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寫明在臨時修復為進行工程而佔用的任何公路時修補所有凹陷等,以及對截止維護期結束時止,或直到為進行永久性修復工作而佔用場地為止的期間,因此而產生的損壞和傷害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供本工程等專用的裝置等

(6)、(7)等:裝置的租用;裝置的出售和處理;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任何其它影響裝置的條件。

第六十條證書和支付

對於所製作的裝置和材料的預付款;這種預付款及其償還的條件;每月對所進行的工作的權利主張和工程師出具的關於當月所進行的永久性工程和建築工程清單上所列的臨時工程應給承包人的金額的證書以及在如果沒有材料和裝置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經工程師證明的用於現場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額;保留金的支付次數;證書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點;支付次數;用以支付的外幣、比例、匯率及對之適用的條件。

第七十條費用的增減

在有關情況下,本條應包括下列內容:

由於工資率和應付給工人的當地職員的津貼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價格的調整;工人和當地職員僱用條件的改變;永久性或臨時工程的材料費用或消費品備用品費用、燃料費和電費的變動;運費和保險費的變化;關稅和其它進口稅;任何法律、法規等的實施。

第七十二條納稅

承包人及其職員支付或減免當地所得稅或其他稅。

第七十三條其它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內容的條款)

1.管理進口和使用爆破炸藥的規章條例;

2.賄賂和貪汙;

3.本工程圖片和廣告;

4.關於對祕密情報保密的義務;

5.合同的任何其它特殊內容。

最後條款合同所依據的法律

本條款應講明合同應受何國法律的支配和將依據何國法律進行解釋。

注意:這類條款一般應放在第二部分的末尾,並相應編號)

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的_____(下稱“僱主”)為一方與_____的___(下稱“承包人”)為另一方共同擬定。

鑑於僱主想要建造某項工程,也就是_____並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對本工程___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進行的投標,茲立本協議為證如下:

1.本協議中的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條件中為其分別指定的含義。

2.下述檔案應被認為是構成並作為和理解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即:

(a)上述投標;

(b)圖紙;

(c)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d)說明書;

(e)建築工程清單;

(f)費率和價格表(如果有的話)。

3.作為對下述僱主應給承包人的付款和對價,承包人特此與僱主立約保證,完全依照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4.僱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作為對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的報酬。

本協議立約雙方,為在上面文首寫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協議上加蓋各自的公章(或各自親自簽字蓋章),以資證明,茲在此加蓋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

在場的有:______

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字蓋章並交付

在場的有:________________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14

甲方:四川巨集茂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為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開拓市場,共同發展,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力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精神,結合本工程實際,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施工內容及範圍:。

4、工程質量:合格 。

5、工期: 。

6、合作方式:

由乙方負責提供社會資訊資源和資金,並配合甲方投標,中標的建築工程專案,在甲方同業主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雙方共同組建該工程專案部,由乙方負責組織資金、材料以及勞動力等,按甲方專案管理要求組織施工,經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二條、專案管理模式

一、專案合同管理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協調和指揮、接受甲方委派專案人員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的指導、監督、協調、檢查。

2、乙方應全面負責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條款協議,承擔全部責任及義務。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違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工程專案主要施工隊伍由乙方選擇推薦,要求使用有用工主體資質的獨立法人企業(勞務公司),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能將工程分包,更不允許進行轉包和違法分包活動。

二、專案班子管理

1、甲、乙雙方按業主要求共同組建滿足

施工要求的專案班子。

2、乙方進入專案部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從業資格的資格證書和上崗證,並將相關資料交甲方稽核備案。

第三條、專案管理費用及保證金

1、乙方按工程結算總價的 % 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不含稅金及有關部門規費),由甲方統收統支。

2、管理費支付時間:甲方負責對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稽核確認,工程款到賬後甲方據此扣除管理費、稅金、派駐專案人員工資、規費、保脩金和其他約定費用。

3、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招投標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4、按合同約定的墊資、保證金、履約保函、擔保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和解決。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合同總價2%(特殊情況可根據工程規模請示後調整)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含0.7%。建賬保證金,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進度保證金),可按工程進度分階段繳納。

第四條、專案管理人員構成及工資標準

1、甲方委派 為甲方專案管理代表,其餘專案管理人員為。

2、甲方派駐專案人員工資標準分別為:(含五類保險): 元/月;元/月(通訊費由乙方解決),乙方提供食宿,乙方每月按時將甲方派駐專案人員的工資上繳給甲方,由甲方負責發放。

3、甲方派駐專案人員在工程實施期間如遇公司學習和培訓,乙方應該無條件支援,工資照常發放。

4、乙方委派 為乙方專案管理代表,其餘專案人員為。

第五條、財務管理

一、資金管理

1、工程資金必須統一劃撥到甲方指定賬戶或共管賬戶。專案每筆資金到賬後,由乙方擬定資金支付計劃,經甲方派駐專案主管人員簽字後,上報甲方審批,並由甲方財務人員監督支付。

2、甲方收到工程資金在扣除管理費、稅金等相關費用後將工程資金按工程形象進度完成比例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專款專用,不扥挪用、拆借、串用。未經甲方許可,乙

方不得擅自向業主收取與工程有關的任何工程費用,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3、資金支付計劃必須首先保證專案民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若因拖欠而收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通報,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而且甲方有權追究經濟賠償。若有上訪,一次處罰壹至伍萬元。

二、財務管理

1、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價的萬分之七繳納建帳保證金。

2、工程開工後,乙方應按國家的有關規章制度和甲方要求,建立健全符合甲方規定的財務核算體系,負責核算工作,按時報送會計報表,工程竣工後,專案會計核算資料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返還建賬保證金。

3、乙方必須在工程竣工後6個月內與業主完成財務決算、否則,乙方應主動提出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請求,直至申請人民法院支援。在工尾款支付前,乙方應向甲方作出債務清償完畢的法律承諾,並將工程相關財務資料(原件)送交甲方財務部門存檔後,方可根據具體情況支付。

4、工程在辦理完結算後,甲、乙雙方應履行財務決算手續,以保障雙方的經濟利益。

三、稅收管理

1、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單位義務。乙方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依法繳納營業稅、城建費、教育費,以及其他應繳納的稅金(所得稅由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自行繳納)。工程資金到帳後,甲方按比例扣繳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稅金,如由業主代扣代繳的,需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委託代扣代繳相關手續,並提供有效的完稅憑證。

2、甲方每次撥付工程進度款時乙方必須出具等額的與工程相對應的成本發票,(建築工程成本發票不得低於工程款70%,裝飾裝修工程成本發票不得低於工程款60%)。

3、工會經費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川辦(20__)187號《關於經費和工會籌備金有地稅部門統一代徵的實施意見》工會籌備金0.3%、殘疾人保障金%等有關規定交甲方,由甲方統一繳納。

4、合同印花稅按0.03%的合同印花稅在第一筆進度款中一次性扣收。

第六條、質量、安全、標化、進度及工程技術管理

一、工程質量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有關技術規範和業主的要求後,甲方將質量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罰。

3、工程未達到質量要求,乙方應及時整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甲方視其質量事故情況,並作出相應處罰。

二、工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達到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要求(無重大傷亡事故,輕傷頻率低於1.5%。)後,甲方將職業健康安全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罰。

2、乙方在施工現場須設定專職安檢人員,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發生。甲方或甲方派駐人員檢查發現施工中存在不安全行為和隱患,有權糾正、罰款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3、凡是在四川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管理暫行辦法實施過程中,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或安全評價、安全檢查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通報批評或對企業安全許可證扣分的,甲方視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應自行承擔指標責任和由此帶來的賠償責任及一切經濟損失。

5、按規定應辦理保險的,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單據原件交甲方。

三、環境、標化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達到甲方要求的標化工地標準,則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罰。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統一製作施工現場的標識、圖牌、徽記。

3、乙方負責該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所必須的施工場地硬化、工地內防塵整治等工作,若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不文明施工行為,造成一切所示和後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擔指標責任及由此帶來的賠償責任等一切損失。

四、進度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總進度的要求,則甲方將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除。

2、乙方應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總進度的要求。乙方未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總進度的要求而被罰,其所有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資料管理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過程中資料收集、整理工作,根據公司川四建發[20__]21號要求實行押金制度,本工程竣工資料押金數額為萬元整,押金在撥付工程款中預扣。工程竣工後,將全部完整檔案資料移交份到甲方檔案室後,方可將押金返還給乙方,如不能按規定上交竣工資料,沒收其押金。

六、生產要素管理

乙方的材料採購、勞務用工以及週轉材料、機具裝置租賃等,不得以甲方公司名義或專案部名義對外簽訂合同,若確需簽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合同優先支付,不得拖欠。凡乙方涉及合作專案簽訂的所有合同,須交甲方備案。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履行或不按約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承包合同及單方處置本工程,不予返還履約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和經濟信譽賠償。

2、乙方若因工程質量、安全、農民工工資。環境保護等原因,受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和通報給予嚴重處罰,且承擔行政處罰,若因曝光造成甲方停止招投標一次則按結算總價的1 %進行處罰。同時,若乙方無故拒付農民工工資,甲方有權按乙方結賬的餘額直接代扣代付。

3、工程在施工期間受施工管轄城區各季度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化檢查,其檢查評定結論必須在合格以上,若不合格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4、如工程在竣工驗收備案書上的安全評價不合格,按結算總價的 1 %進行處罰。

5、乙方因勞動力合同簽訂、員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繳納等原因引起的勞動糾紛,以及經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若因乙方原因,引起法律糾紛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15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本著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煤礦號煤層採區接替井巷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掘進、支護及交付使用前的日常維修等。

二、合同工程量及工期:

1.工程量

井巷工程量7880m(其中巖巷1471m、半煤巷4432m、煤巷1977m,巷道規格、長度、支護方式等見甲方工程設計圖)、鋪軌2600m(其中雙軌1800m)。如遇設計更改,以實際變更為準。

2.工期

本工程總工期為30個月,從20xx年5月15日前開工,至20xx年10月14日前竣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方式。井下施工用軌道、提升系統、壓風機、局扇、風水管路、監測監控系統、施工用電、後勤服務等實行甲方有償提供(相關協議另行簽訂)。

四、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嚴格按甲方工程設計圖施工。單項工程質量驗收按《貴州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試行)》二級標準進行驗收。

五、合同價款

1.取費標準

根據驗收合格的工程量,按中國煤炭建設協會20xx年1月1日頒發的《煤炭建設井巷工程定額(20xx統一基價)》、《煤炭建設井巷工程輔助費綜合定額(20xx統一基價)》二期工程下浮10%進行取費,大臨設施費按50%取費。

2.主材調差

主材(鋼材、炸材、水泥、砂石、錨杆、錨網)按雙方合同簽訂前一次性核准的市場價格作為材料價格調差結算依據,合同期內不論市場行情是否發生變化,均不再作調整。

3.人工費不予調差。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1.結算

(1)乙方根據驗收合格(二級標準)的工程量,在次月5日前將相關資料報送甲方有關單位及分管領導審批,達到合格的工程量方可結算,不合格部分整改合格予以結算(整改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安排的合同以外其他零星工程,按安排時所定原則進行結算。涉及到計時工時的,工資標準按井下75元/工日、地面50元/工日結算。

(3)工程進度實行月計劃季考核,其中:巖巷進尺70m/月、半煤巖進尺110m/月、煤巷進尺140m/月(半煤巖掘進必須煤矸分裝分運)。

(4)乙方連續三個月完不成計劃進度,乙方自動清場,同時按計劃工程量總額的10%賠償甲方工期延誤損失。

(5)總工期每超一天,扣減工程款300元。

(6)因甲方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影響乙方無法完成上述進度時,月進度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2.支付方式

合格工程,按實際工程進度的90%每月結算支付一次,其餘10%留作工程質量及安全保證金,合同期滿半年後一次性結算支付。

七、現場管理

由甲方生產技術部、企勞部、財務部負責工程管理、工程結算、工程資料簽證、工程質量驗收、技術指導等。

八、其他約定

1.乙方自行採購的物資,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有合格證的必須提供合格證)。因特殊情況需由甲方供應的材料,按雙方合同簽訂前一次性核准的市場價格結算,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計劃認真組織,優化施工,完成計劃工程量,服從甲方安全管理及質量監督,接受工程技術及安檢人員的監督檢查。

3.隱蔽工程認定

①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在圍巖變化較大時,必須及時調整施工工藝引數,編制補充方案報甲方認可,否則不予結算因此新增加的工程費用。

②隱蔽工程由乙方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提前通知甲方檢查驗收;甲方接到通知24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甲方交付的經會審的施工圖紙、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包括有關標準地質、測量等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5.如遇施工圖的重大修改和變更,甲方提前3天告知乙方,設計變更必須經甲方簽證後,乙方方可施工。否則不予結算。設計變更與發出的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九、安全責任

1.乙方自行交納工傷保險費。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有關規定,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必須配足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相關證件報甲方存檔備查)。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其相關責任及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若乙方不予支付,從工程質量及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十、雙方職責

(一)甲方責任

1.開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1套,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指派一名公司領導為甲方代表,負責監督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並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宣。

3.每月對巷道的導線進行測量。

4.實現水源、電源、風源、通訊線路、運輸道路“五通”,“五通”至附斜井井口。

5.有償提供各種施工裝置、開關、電纜、風水管路、局扇、風筒、CH4監測電纜、探頭及電話。

(二)乙方責任

1.負責編制《作業規程》及措施,嚴格按照設計圖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及時向甲方提供施工作業計劃或施工方案。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質量標準和文明生產有關規定。

4.指定一名負責人為本工程的專案經理,未經甲方同意,中途不得更換,每月到達施工現場不少於5次,並按甲方要求隨時到場,相關資質及委託書交甲方備案。

5.已經完工的巷道和安裝的永久設施,在雙方約定的移交日期前應負責保管、維修。

6.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確保施工現場設施、裝置管線、通訊、電纜等不受損壞(若有損壞,由責任方負責)。

7.乙方不得將本工程分包。

十一、違約責任:誰違約誰承擔責任。

十二、本工程議標檔案、乙方投標檔案、乙方承諾書組成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牴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十三、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16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丙方(全稱):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條件、行政法規,遵循  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方、丙方聯合招標,決定將本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三方就本  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檔案為本工程的合同檔案(以下簡稱“合同檔案”)。  

1、本協議書  

2、提交投標檔案後雙方簽署的中標協議及往來函件  

3、合同條件(含附件)  

4、投標書、報價明細表、投標單位須知、招標工程範圍、基本技術要求、工期要求、質量要求、商務標報價要求  

5、圖紙、設計變更  

6、技術法規、強制性標準條文  

7、國家、地方其餘行政或技術規定。行業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與上述各檔案是相互解釋的。但在出現含糊不清或彼此矛盾時,上述檔案的排列次序將作為對合同意義解釋的優先次序。合同履行中,三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一經三方簽字蓋章,即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 三方明確遵守合同檔案內所有條款。  

三、 丙方接受甲方委託按照合同檔案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B (大寫 ) 的金額或按合同檔案規定的其他金額或報酬。  

四、 乙方承諾按照合同檔案約定,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本工程,驗收標準等級為優良。  

五、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  本合同三方約定由三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在下面簽署並加蓋三方公章後生效。 本合同正本叄份,具有同等效力,由三方分別儲存一份,本合同副本陸份,三方分別儲存二份。  正本與副本不符合時,以正本為準。  有條款未涉及到的,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17

甲方為完成高速公路工程物探工程,委託乙方施工該工程的電法施工任務。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乙方採用瞬變電磁法施工,按照甲方施工要求,測線長4400米,共三條測線,約20__個測點。

四、質量與驗收

要求乙方物理點合格率達到95%。

五、費用及結算

施工費用約12萬元,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後,在報告提交7天內,甲方按實際工作面積一次結算。

六、甲方責任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資金。

2、派駐工地機構和代表,履行甲方職責,協調各方工作。

3、審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4、按約定辦理驗工計價手續、撥付和結算工程價款。

5、按規定辦理專案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審計和竣工後竣工決算的審計手續。

6、按有關規定參加竣工驗收交接工作。

七、乙方責任

1、接受甲方委託的監理單位的監理。

2、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和交付使用。

3、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4、乙方應保護好施工範圍內既有裝置、設施;地下管線等裝置。

5、及時提報驗工計價資料、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和竣工結算。

八、違約責任

違約方按5%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採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式解決。

(一)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雙方約定向合同簽定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_____陸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叄__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18

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監控工程事宜達成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範圍:網路綜合佈線

工程內容:裝置購置、系統綜合佈線、裝置安裝和除錯

簽約地點:

第二條 裝置要求及裝置清單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裝置應當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產品。

裝置清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1,該裝置清單由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併予以確認,經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不可或缺的部分。

第三條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款總額為¥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款項按下列支付方式支付至以下其中一個賬戶。

1.對公賬戶:開戶名稱:廣州市申爵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廣州海珠支行 賬號:440021330

2.對私賬戶:開戶名稱:曾祥輝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 賬號:6222620710003462569

工程款支付方式為:

1、本合同簽定後 3 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30% 作為預付款,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預付款到位後乙方開始安排裝置的採購,並根據甲方通知後按時進場。

2、乙方接甲方通知進場後,開始施工後的5天內甲方按照工程進度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30% ,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3、乙方對工程安裝除錯完畢後,由甲、乙雙方相關人員組建驗收小組負責工程的驗收,驗收合格並穩定執行一週後,經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 5 日內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35% ,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整。剩餘工程款總額的 5% 做為兩年質保金,保修期一年屆滿後 5日 內支付5%,¥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整即給乙方。

4、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裝置、部件及其運輸、安裝、除錯和兩年期的裝置保修、維護費用,但不包括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乙方已經全面考察甲方場所,並保證本合同附件表格中所列裝置及工料已經足夠滿足安裝設施所需。對於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承擔相關工料費用。

第四條 工程建設期限

合同簽訂,預付款到位後,根據甲乙雙方商定日期,最多不超過7天入場,整個施工工期為 天(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照設計要求完成裝置安裝除錯,並能正常投入使用)

第五條 產品質量及安裝除錯要求

1、乙方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正品裝置,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方案,並提供各裝置有關品質證明書,合格證,說明書,相關軟體資料檔案等。

2、乙方保證本專案所供產品為合同中指定的產品,且包裝為原包裝,內外包裝完好無損,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更換合格產品直至合同解除。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產品進場時乙方提供供貨證明,經甲方驗收,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發現非正品一律以一賠十。

3、在簽訂合同後,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安裝佈局設計圖紙,在甲方對設計圖紙確認後,方能開始裝置安裝、除錯,要求做到佈局合理、佈線規範,便於使用和維護,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4、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 60% 後,應負責提供系統安裝和除錯的必要條件,做好施工方的現場協調工作,積極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條件具備後,甲方通知乙方開始施工。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日內將工程安裝完畢,在安裝完畢後7日內除錯完畢。

5、系統安裝、除錯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應立即返工直到達到標準。

6、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保證以下起碼標準:

(1)所有線路封閉,不存在任何管線外露;

(2)所有隱蔽工程在甲方檢驗並書面確認後進行隱蔽;

(3)所有線路排線科學、有序,不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線路混亂不清、短路的情況。

7、由甲方提供安裝場地和電源。

第六條 技術標準和質量保證

1、佈線標準:乙方綜合佈線方案,嚴格遵照國際《綜合佈線系統工程設計規範》GB50311-20xx。

2、乙方所供裝置均以生產廠家提供的產品技術資料為技術標準,該等裝置應能達到系統穩定執行的要求,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產品,由此帶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對綜合佈線、裝置質保期限為兩年。

4、工程完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保證在甲方提出後24小時內派人員檢修。

第七條 工程裝置的驗收

1、甲方付清預付款後,乙方應及時將工程裝置及其部件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乙方應要求甲方驗收後書面確認,由乙方負責保管,領料。

2、甲乙雙方在工程結束後,將根據甲乙雙方確認的書面驗收單進行裝置、部件和安裝工程費款項結算。

第八條 技術支援及售後服務

1、在系統正式投入施工後,乙方保證派遣專業技術人員按施工的不同階段指導實施,並保證進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裝除錯應嚴格按規程進行,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3、乙方為甲方培訓2名操作人員,要求能達到正確使用和維護裝置。

4、乙方承諾質保期內如遇產品質量和系統除錯問題,經電話面授無法解決的,乙方將在5小時到專案現場進行故障排查和解決有關問題。

第九條 驗收和移交

1、系統除錯開通壹周內,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組織驗收,並提供相關資料。甲乙雙方主管部門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雙方各指派2名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對系統作全面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簽字確認,簽註驗收結論,並由乙方移交給甲方。

2、如甲方在一個月內沒有進行驗收的,則視為預設工程驗收通過。

第十條 裝置保修

1、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裝置,從驗收之日起,所有產品及零配件質保期按規定處理。在質保期內,若產品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後,裝置維修時,乙方按成本計算。更換的產品必須為新品,且質保期從更換之日起算。

2、出現簡單技術問題時,乙方應提供電話諮詢,4小時內解決問題。電話諮詢無法解決的,對複雜技術問題,乙方應24小時內到現場服務重大技術問題應在48小時內到現場服務。若48小時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則應由乙方提供不低於原裝置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

3、系統開通後壹年內如出現使用故障,乙方負責免費維修,如故障是因人為或意外引起的,需調換的裝置或零件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工程的規模、裝置規格、安裝地點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無合理理由,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總額的40%;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場地等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期間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款額和預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五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5)甲方拒絕接收裝置和部件,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的來往運費及額外產生的倉儲費等乙方實際所發生的損失;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裝置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的以下行為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更換、重做、維修等義務外,直接影響甲方正常工作進展,或有其他嚴重違約情形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並不承擔相應的賠付責任:

A、提供的裝置不符合附件清單所列明細或技術要求;

B、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C、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技術要求交付工程。

(2)乙方未提供裝置保質、保修服務,或乙方提供的保質、保修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要求的,甲方除要求乙方繼續承擔相關義務外,可拒絕支付質保金。

(3)乙方未能按時完成專案工程的按照除錯,影響甲方正常工作開展的,乙方按照每天工程款總額的0.5%作為逾期滯納金支付給甲方;甲方沒有按照工程進度支付相應款項給乙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工程款總額的0.5%的滯納金支付給乙方。

(4)因乙方提供的裝置及零配件質量問題或施工過程中的疏漏導致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責任免除

1、因甲方不正確的保管、使用、操作等行為引起的產品乃至系統問題,應由甲方承擔責任。

2、發生不可抗力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均應當免除對方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損失擴大的,由該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施工期間出現乙方員工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期間出現如乙方損壞甲方財產,由乙方照價賠償。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並由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裝置保修、維護期屆滿之日終止。

第十六條 糾紛處理及其他

1、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19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檔案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檔案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專案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檔案: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20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設計等級證書: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發包人,乙方是具備設計資質的設計方,甲方委託乙方擔任本專案的施工設計工作,為避免合同履行後雙方發生不必要的糾紛,特訂立本合同規範雙方的行為,具體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計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

3、設計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設計依據

甲方在訂立合同時,應交付給乙方委託書及專案相關的審批檔案。同時要一併交付設計前的基礎勘探資料,甲方應保證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第三條乙方任務

1、乙方接受委託書後,應隨即進行現場堪測。

2、乙方在收到定金日起_______日內須向甲方提交定草圖,平面配置及設計草案。

3、乙方在收到第一階段設計費後_______日內須向甲方提交效果圖。

4、乙方在收到第二階段設計費後_______日內須向甲方提交正式的施工圖。

5、乙方應編定有關的施工說明書。

6、乙方應對工程施工進行必要指導,完成圖紙和技術的交底,若因施工發生困難而變更設計時,乙方應預先徵得甲方同意,但甲方不得刁難。

第四條設計費以及支付

1、本合同的設計費單價暫定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為__________,設計費總計__________萬元,大寫為_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為__________。

3、乙方提交的平面設計圖,經甲方確認驗收後,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第一階段的設計費_________元,大寫為__________。

4、乙方把整個施工圖紙交與甲方審定後,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第二階段的設計費_________元,大寫為__________。

5、剩餘價款在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甲方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保密條款

1、甲方對於本合同中乙方提交的所有圖紙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圖紙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擅自複製、更改披露乙方的圖紙、資料。

2、乙方對於本合同涉及到甲方祕密的材料同樣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六條合同中止與解除

1、甲方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終止本合同,應書面通知乙方,並且甲方應該付乙方通知到達時已完成部分設計之費用。同時,定金不予退回。

2、若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須提前解除合同,則應雙倍返還定金,如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則須一併賠償。

第七條違約條款

1、甲乙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負擔所有損失。因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須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負擔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

2、甲方不得以設計內容不滿意為由,拒付設計費,乙方負有修改義務,雙方應依誠信原則協商解決。

第八條爭議糾紛解決

雙方就本合同約定事項有所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若工程非因乙方事由而中途停止,甲方應照常支付設計費。

2、設計時間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審稿時間和修稿時間另算)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規定的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份,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設單位主管部門留存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2023 篇21

甲方: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甲方同意將的滲漏維修工程全權委託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規定,雙方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勞務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工程維修,滲漏維修範圍:_________________。

二、選用材料

雙方約定在乙方進行工程滲漏維修中應選用以下材料:

1、聚氨酯注漿堵漏劑。

2、環氧砂漿。

3、m1500滲透性水泥密實劑。

4、遇水膨脹橡膠止水條。

5、聚氨酯密封膏。

6、pmc-421聚合物改性水泥基防水灰漿。

7、其它未註明材料。

三、承包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本維修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維修、包安全。

四、施工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施工期限為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五、工程價格及計算方法

1、本合同採用總價包乾方式,按________元/平方米的價計算,總計________平方米。

2、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元。

六、付款結算方式

1、本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且結算後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

2、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________年後如無漏水,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如有漏水:

(1)乙方免費保修後,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

(2)乙方未盡保修義務,甲方將在合同金額的________%中扣除維修費用後,剩餘的部分支付給乙方。

3、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________年後如無漏水,支付合同餘下金額的________%。如有漏水:

(1)乙方免費保修後,支付合同餘下金額的________%。

(2)乙方未盡保修義務,甲方將在合同餘下金額的________%中扣除維修費用後,剩餘的部分支付給乙方。

七、質量及保修

乙方對防水維修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做到不滲不漏,外觀規整,對滲漏維修範圍免費保修________年(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防水層破壞除外),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八、甲方責任

1、提供可以施工的條件給乙方,檢查、監督乙方施工質量和進度。

2、組織對工程交工驗收及辦理結算。

3、按時支付勞務報酬。

九、乙方責任

1、嚴格按施工工藝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嚴格按國家的安全規範和安全規程進行施工,如屬乙方施工出現質量返工,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工程竣工後負責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4、在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單等竣工資料。

5、遵守甲方物業公司的相關規定及要求。

十、現場負責人

本工程甲方委派________為現場代表,全面對工程質量、進度、付款、簽證等行使甲方應有的職責和權力;乙方委派________為工程總負責人,全面負責工程施工質量、進度、安全等乙方應該承擔的有關事宜。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延誤工期,每延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因質量驗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延期交付,亦須按上述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施工所選用材料和施工工藝如不符合合同約定,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乙方需馬上改正,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項,乙方自行承擔相關損失。

3、甲方如遲延支付工程進度款和結算款,須按所欠金額每日千分之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二、爭方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1、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書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

負責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印章):

負責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