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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建設監理合同書(通用3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3W

施工建設監理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施工建設監理合同書(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託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規模:總投資:監理範圍: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③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8)“月”是指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字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字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 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 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業主的義務

第八條 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 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 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一條 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絡。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 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並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 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裝置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 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各執一份。

業主:__________________(簽章)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籤於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建設監理合同書 篇2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託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規模:總投資:監理範圍: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①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②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③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④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完成。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8)“月”是指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字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字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 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 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業主的義務

第八條 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 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 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一條 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絡。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 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並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 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裝置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 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 址:

地 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監理單位的權利

第十六條 業主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授予監理單位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並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並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7)報經業主同意後,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和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裝置,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機構復工令後才能復工。釋出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施工建設監理合同書 篇3

投資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決定,甲方所投資的“西--昭(西昌至雲南昭通四川段)高速公路(BOT)專案其中一個標段”交由乙方承包施工。現就甲乙雙方簽訂內部施工承包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內容如下: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西--昭(西昌至昭通涼山段)高速公路

工程地點:西昌至牛欄江段(四川境內) 工程內容:西昌至昭通段涼山段某標段圖紙範內工程(具體詳見工程清單出來後見工程清單表);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川發改基礎交辦函(20xx)934號_________ 資金來源:公司自籌及國家配套資金 。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專案內的圖紙及更變通知書、圖紙範圍內的工程、投資方下屬發包人的簽證工程等(以專案法人(甲方下屬公司)正式簽訂施工合同為準)。

三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待定(以正式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為準)

竣工日期: 待定(以正式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為準)

合同工期總天數:待定;

四、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100%合格

五、合同價款 :

金額(大寫) 約六億(以工程清單決算為準)元(人民幣)左右;(小寫)¥: 約600,000,000元人民幣最終合同價款按一個標段的實際工程清單和正式承包施工合同為依據。一個標段乙方有優先選擇的權利。

六、招投標方式:

1、定向議標。

2、本專案30%以內工程量實行定向議標的方式內定施工承包合同手續,專案正式公告後乙方補辦相關招投標流程手續,具體招投標流程手續由甲方協助辦理,乙方全權辦理。

七、合同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工程履約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按合同工程價款的5%收取),工程履約保證金可以直接打入涼山州交通局專案(西-昭高速公路)專用帳戶,該保證金不計利息;

2、乙方向甲方繳納工程履約保證金低於20xx萬元人民幣,一律統稱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履約保證金直接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收取的合同履約保證金為 元(大寫: 萬元整人民幣)。

4、履約保證金的還款方式:

承包方交到交通局專用帳戶工程履約保證金退款時間: 承包方交納的合同履約保證金,甲方(投資方)直接轉到專案法人(投資方下屬公司)作為工程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待工程完工驗收後15個工作日後無息返還;

八、合同計價依據、方式:

該工程合同價款按《四川省交通廳》和《涼山州交通局》最新公路定額一級一類工程取費標準執行(具體取費標準以正式施工合同為準);總造價除稅金、定額測定費及材料價差部分不下浮,其餘費用下浮 %。人工費調增按《涼山州當地市場造價資訊》指導價調整,安全文明施工費按建委相關檔案計取。(鋼材、水泥、木材、商品砼由甲方供應至現場),其餘材料價格按施工同期《涼山州工程造價資訊》指導價執行。具體最終執行標準按業主(投資方下屬公司)統一制定的標準執行。

九、工程款的支付事項:

工程款支付條件:裝置和材料預付款支付方式:機械裝置和人工進場15日內按10%預付工程款;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按當月工程量的80%支付,具體執行標準最終按《四川省交通廳》和《涼山州交通局》和高速公路專案法人招投標相關檔案和正式承包施工合同執行。

十、工程結算的認定

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在一個月內向業主單位(甲方下屬公司)提交結算書(調增調減)竣工資料竣工圖給專案法人,一式三份,竣工資料由專案法人移交檔案館。

2、專案法人在收到乙方結算書後15日內必須送審計單位審計。如因甲方原因三個月內不能完成審計視為甲方預設,按乙方上報的結算價作為專案法人支付乙方的竣工結算款依據。

3、具體執行細則按乙方與業主(投資方下屬單位)簽署的正式施工承包合同專用條款執行。

十一、材料採購和結算方法:

該工程的材料(除三大主材、商品砼以外)均由乙方採購,乙方所採購的材料價格按開工之日至竣工之時施工同期每月《四川涼山州工程造價資訊》指導價執行(材料數量按實際施工進度按月統計核實)。無指導價的則由雙方按市場行情確定,若雙方確價出現分歧可由甲方供應。因甲方供應材料導致影響工期,工期相應順延。上述條款如與施工承包合同條款有相沖突部份,按正式施工承包合同條款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施工資質和技術力量不具備,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交納的履約保證金無息返還;正式承包施工合同簽署進場施工造成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正式施工合同,乙方無條件撤出施工現場,交納履約保證金不退還,結算款到此專案工程竣工後在進行清算支付。

2、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簽署正式施工承包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納的履約合同保證金,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4倍支付乙方利息與本金。

十三、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在正式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

2、有行業規定的,照行業規定執行。

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在施工承包合同文字約定或另行約定。

4、本協議與甲方簽署的投資主合同相沖突的條款,以甲方簽署的投資合同為準。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四川省人民法院或涼山州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生效日期:甲方收到乙方履約保證金後生效,乙方與專案法人(甲方下屬公司)簽署正式承包施工合同生效日期此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