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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通用14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3W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通用14篇)

由於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建築施工管理條例、施工規範,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名稱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內容價款以及工期

1、承包內容汙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價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開工內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內容。

三、付款及質量

1、汙水地底板驗收合格後付30%,主體驗收合格後付至70%,發包方進行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95%,其餘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2、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合格

四、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幫助乙方解決水源電源,協助乙方解決施工現場出現的問題,給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並交底。

五、乙方責任,嚴格按照施工圖及相關規範進行施工,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規定,承擔因為安全和質量造成的責任和費用。

六、保修期及質保金。

1、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發包方竣工驗收後日歷天共計六個月。

2、質保金:_________________承包總價的10%為保脩金,保修期滿後付清全部承包價款。

4、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日期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保修期滿質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甲方發包的太陽通用機械有限公司門衛室外牆保溫工程施工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內容及範圍:太陽通用機械有限公司門衛室外牆保溫工程,根據外牆保溫工程技術規程及驗收標準,保溫工程含基層外膠粘劑.貼上50MM厚岩棉板、玻纖網格布、抗裂抹面膠漿、加固錨栓(120MM長,每平方米不少子7個)並含人工、機械,垂直運輸、水平運輸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二、工程地址:龍盛路與珠峰路交匯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檢測,包稅。

四、材料標準:

1、岩棉板要求使用威海博盛 牌, 50mn表觀密度為140kg/m3,供應商應提供書面證明和產品出廠合格證。

2、粘結砂漿、抹面砂漿使用基舜牌(1500/元噸),承包方應提供生產廠家產品合格證,出廠日期及編號,使用期限、主要成分、適用範圍及使用說明書。每平方米不少於13kg。

3、玻璃網格布要求単位面積質量 ≥ 160g/m2, 使用外牆保溫專用耐鹼玻纖網格布。

4、錨栓採用熱鍍鋅金屬螺釘(天字牌) 。塑料膨脹管採用聚醯胺的。各種材料生產廠家應提供具有法定資格的產品檢測報告副本原件。

5、所有材料進場均應由監理方和建設方進行見證取樣, 進行復檢和稱重達標後使用, 否則禁止使用 。

五、工期:

自滿足條件起, 15個工作日完成(以工程部下發的開工令為準)。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保證與工程進度同步,不影響其它工種作業。如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每拖一天罰款1000.00元。

六、質量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設計《外牆外保溫構造》施工。並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外牆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 JGJI44-20-- )驗收標準。

2、甲方工程的基面應達到《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和《建築裝飾裝修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的規定。

七、合同價款:

以實際發生數量乘以單價岩棉外牆保溫每平方米110.00元、 大理石貼面岩棉外牆保溫每平方米100.00元。

八、付款方式: '

材料進場後,自施工之日起7日內付總價款 20% 作為預付款,外牆外保溫工程完工並經驗收合格後再支付實際發生總工程量的 50%的工程款。工程驗收後乙方將全部資科齊全報到甲方後,雙方結算工程價款付至結算款的95%,餘 5% 為質保金,驗收合格滿 3 年工程無質量問題(無息) 一次付清。

九、約定專案:

1、外牆外保溫工程承包給乙方, 甲方為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場地、水源、電源,並配合乙方與施工單位搞好協調,所發生的水電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施工前向甲方監理上交施工組織設計,批准後方可施工,所有進場材料須提供合格證、檢驗報告、並按要求送檢(送檢費由乙方承擔),整理報檢資料,按規定工程竣工後整理三套完整的資料存檔, 對於不合格或不經監理認可的材料不得使用。保證驗收合格。

3、乙方人員進場必須有負責生產技術的專案經理(隊長)一名與專職或兼職安全一名,負責與甲方結合與協調工作。甲方將派專門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絡、指揮和驗收工作 。

4、乙方人員進場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遵守各項制度,如有違反《專案部管理制度》願意接受罰款。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機械工具、建築成品損壞照價賠償。

5、乙方必須服從現場施工單位的安全、質量、工期及現場文明等施工管理。如不配合施工單位管理, 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工程款 。

6、甲方有義務及時付款,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協調解決與其他班組的工作關係。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期延誤時工期相應順延 。

7、材料進場前必須告知建設單位,經同意後方可進場。如發現材料私自進場或未使用指定品牌,建設單位有權拒絕使用,並給予相應處罰,情節嚴重者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

8、乙方不得將該工程轉包給第三方施工,否則建設單位有權終止合同, 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

十、安全責任: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嚴禁高空拋物、吊籃搭好後要經過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 乙方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在施工中如果出現人身傷亡等事故與甲方無關。

3.施工現場必須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材料堆放完畢, 搞好文明施工。

4.乙方必須為其施工工人購買保險。

5.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範, 因操作不當或失誤導致發生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 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或法律責任。

十一、 乙方承諾保修期 3 年。

十二、 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可向蘭山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篇3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工程面積資金來源: 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在學校行政會議上討論通過的計劃修理專案內容。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

五、合同價款

大寫:

合同價款的確定:由甲方對乙方所編制的工程預算書初步稽核後約定。

六、雙方代表

1、 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現乙方代表或乙方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或經雙方認可的分包單位不稱職或不能履行合同規定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撤換不稱職的人員和分包單位。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採取措施,姓名: 職務: 聯絡電話:

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乙方專案經理

姓名: 職務: 聯絡電話:

七、甲方工作

甲方應按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的地點,在開工前完成場地清理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2、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並向乙方進行圖紙交底。

3、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要求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八、乙方工作

乙方應按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施工工藝作法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施工工藝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3、承擔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提供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文明、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並且承擔由於違反規定引起的罰款。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5、拆除的一切舊材料均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處理。

6、乙方必須愛護學校的一切財產,不得擅自動用課桌椅等學校的財產,否則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賠償,且必須做好原有綠化的保護工作,進場前,清點學校綠化現狀(所有苗木清單、綠地面積等),竣工驗收時,若有損壞,按其需修復的費用賠償。

7、乙方在施工中用水用電應另接裝水、電錶,工程完成後及時結算,如裝表確有困難,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水電費用,並簽定水電協議,作為結算依據。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程延誤和損失的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

九、質量與驗收

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分部分項工程達不到合格標準,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必須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合格標準,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竣工驗收後,乙方必須在一週內,做好場地清退工作。

十、安全施工

乙方對施工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區域必須與學校的教學區域隔離,若不能完全分離的,應安排專人看護和維護秩序,防患於未然,承擔由於自己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傷亡事故的責任,非乙方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和有關費用。

十一、工程量確認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行政會議上討論通過的計劃修理專案內容施工,超範圍施工的內容不予結算,工程量必須及時簽證,隱蔽工程的工程量必須有甲方簽證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十二、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在合同簽訂後,開工前按合同價的 30% ,付 萬元。

2、工程施工完成,支付合同價的30% , 付 萬元。

3、決算資料交齊全,支付合同價的20 %, 付 萬元。

4、審價結束後,按工程審定價結清。(留審定價的5%作為工程返修保證金,保修期滿後結清)

5、工程結算甲方委託有資質審價單位進行審價,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雙方同意決算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專案,由基建中心稽核。

十三、乙方採購材料裝置

乙方採購材料裝置的約定:

1、該專案所需的主要材料的選用,應

2、乙方自購的其他材料的價格計取按上海市定額站施工期間的相應頒佈的“上海工程造價資訊”建築材料市場指導價計取。

十四、竣工結算

1以及相應取費標準,其綜合費用取 12 %,人工單價均按35元/工日計。

2、 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30日內,向甲方提交竣工決算報告。

3、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結算報告後60日內給予批准或提出稽核意見。 十五、質量保修

1、 本工程全部竣工交付後的保修。按建設部80號令執行。

2、 乙方須在保修期內,派專人及時做好保修工作。

十六、合同份數

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留二份,普陀教育基建管理中心留一份。

2、工程質量保證書、廉潔協議、安全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留一份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普陀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備案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備案單位(蓋備案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現甲方在自己新地基上新建一幢磚混結構住宅樓,由乙方負責承包室內外裝飾工程施工。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願原則,簽訂以下小型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況

外牆貼磚、屋面蓋瓦、室內牆裙高1.5米及鋪設地板磚、樓梯踏步、衛生間貼磚,即水電和膩子粉刮白除外的一切內外裝飾工程。

二、承包形式

幹包,包工不包料。

1.整個工程甲方提供所需的建築材料,伙食、副食由乙方自行購買和加工。

2.整個工程所需的腳手架以及其它施工用具由乙方提供,並負責安裝、拆除和拖運。

3.整個工程所需人工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參與施工。

4.甲方需提供施工和生活所需的水、電。

三、承包價格

1.按實際施工建築面積240平方米計算,每平方米壹佰伍拾伍元,不含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__屋面包乾價柒仟捌佰元,出簷蓋瓦每米捌拾元,六大角貼磚壹仟伍佰元。

四、付款方式

開工預付壹萬元,餘款在工程完工驗收後一次結算付清。

五、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認可的施程式施工,按國家現行的施工規範操作,每道工序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裝修質量不得低於同一施工型別的裝修標準。經雙方認可,竣工驗收後半年內出現施工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為甲方返工維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針對臨澤村道路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相互監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村內規定範圍的路基整形、夯實、下水管道的安裝、檢查井的砌築,混凝土路面的澆築、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質量要求:

嚴格按照工程質量要求及相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質量造成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章、違規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結算方式:

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即面積、體積、長度米)完成後實地測量。

六、實際專案及價格:

1、160厚黃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磚砌水溝(挖溝、墊層、砌磚抹灰、回填夯實、蓋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裝鋪設(挖土、墊層、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實)直徑300水泥管90元。

5、汙水檢查井含井蓋(挖土、墊層、砌築、抹灰、回填夯實)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農用車300元臺班

8、勾機1800臺班。

9、三輪車200元臺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後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結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單位: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林子村委

施工單位:____縣固城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篇6

古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文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仿古建築施工有關事項,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四柱五樓牌坊仿古建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價:

經協商,本合同總造價為人民幣貳拾壹萬伍仟元整(本造價不含稅金,如需要發票稅金由甲方承擔)。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三、甲方責任

1、場地確保三通一平,即電通、路通、水通、場地平整。

2、由於乙方異地施工,甲方負責提供住宿費、水電費等。

3、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與周圍居民及有關單位(如質檢站、公路局等管理單位)的關係。

4、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阻工情況,甲方負責處理,保證乙方順利施工。如因阻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組織施工隊進入施工現場。

2、乙方按照圖紙完成四柱五樓牌坊工程的承建(建築、彩畫)。

3、在施工中,出現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並文明施工。

4、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的平面、立面圖,結構圖由於涉及專利技術不予提供。

五、撥款方式

乙方進行,撥付工程構件製作費、主體材料費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主體完工、琉璃瓦前撥人民幣伍萬元整,其餘款陸萬伍仟元一次付清。

六、雙方不得違約,在施工中,甲方造成停工損失由甲方負責是,乙方造成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古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文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著雙方平等、自願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建造武陽麗園小區景觀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平米等工程(詳見施工圖紙)。

以上專案均按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後預算總表所列專案、規格、備註、數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開工日期:本專案工程工期從年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個日曆天。開工日期以開始正式施工開始算起。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4、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三、工程合同價款:

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_190000.00元(十九萬元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際發生結算。

四、承建方式

1、乙方對建築工程包工、包料、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2、甲方對乙方所進場材料進行確認核准制。乙方對其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飾面樣板材料,必須經雙方共同確認方可進行施工。

3、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現場內發生的水電費用。

五、工程付款辦法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合同生效後,發包人按時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數分三次支付。

1、四角亭亭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四角亭亭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四角亭亭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廊架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防腐木地板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

2、工程全部完工後,付單項工程總費用(工程總價)的20%。

3、工程全部完工後三個月內,付工程總費用(總價,包括業主認可的簽證、變更)10%。

4、扣留工程總費用(含業主認可的簽證、變更費用)10%為質保金,工程全部完工並已驗收合格為時間節點計算,一年後支付。

3、此合同所描述款項含稅金(即稅金由甲方代扣,扣除稅率為3.41%)。

六、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古建築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範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施工過程必須作好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採用視訊資料)。

七、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於竣工後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申請,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於驗收後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給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甲方在驗收合格後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

八、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500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九、質保內容

質保內容按有關建築施工驗收規範標準執行。

十、質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工程質保期,質保期為十二個月。質保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期滿後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雙方在施工中的幾項規定:

1、施工期間,甲方因故進行修改調整,應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發出修改書或修改圖紙。如乙方發現有不妥之處,應提前二天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及設計部門處理後再行施工,所有修改調整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2、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生產防範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安全施工責任,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

3、甲方負責現場工地的關係協調,以確保乙方施工進度。

4、乙方派出專人與甲方保持聯絡,協調現場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專案,應與相關安裝工序密切配合,要求應用書面聯絡。

十二、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後合同即告終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可補簽有關協議,補簽有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名:(甲方)簽名:(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新鄉市平原新區東合角村道工程(總長度1.4公里)施工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承包該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實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備材料,乙方只負責施工。

二、承包費用:_________________元/㎡

三、支付方式:施工隊進場預付 _________________ 元,5天后再付 _________________ 元,經驗收合格後付_________________ 元,剩餘款項待工程款撥付後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工期: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

五、其他約定

1、乙方自行準備工具、聘請人員,自行負責施工安全,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質量不合格行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材料損失、人工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工傷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2、乙方不得浪費、挪用甲方的材料,否則按500元/次予以處罰,並需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處罰。

4、水電由甲方負責。

5、保修期內乙方應該及時負責為甲方免費維修。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篇8

發包發(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方:本工程乙方包工不包料(包小型機具、掃帚等),包安全、質量、工期、以及施工中產生的垃圾清理。

二、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單價: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進度款按完成工程量__________按月支付,竣工退場支付__________。

五,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提供圖紙、平面放線、質量技術交底、施工中用大型機械、安全帽、購買施工期間員工意外保險、提供足夠材料。

2、乙方責任:(1)按圖施工,以甲方交底執行,並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範和工程質量要求施工,做好工程自檢,確保工程質量必須優良。如工程質量不符合施工圖紙及質量標準,造成返工一切材料、誤工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2)砌磚工程:磚必須溼水後方能砌築,砌築時確保地面乾淨、溼水;牆面平整,垂直誤差正負3-5mm,灰縫厚度10-15mm,且平直均勻飽滿,牆體砌好4-6天才能頂磚、加氣磚,斷切時要平直,用鋸用刀砍。預留之前叉口時必須一凸一凹,拉垟助高距5000mm每排門窗、洞口尺寸預留準確。建築垃圾及時清理並再利用,必須做到當天工完場清。

(3)內牆抹灰工程:硂柱、牆、樑、加氣塊牆面必須甩漿。柱、剪力垟、樑與磚接觸的垂直縫,頂縫必須掛網,先定點,現成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後方能批灰,批灰過程中須先將垟溼水並確保批灰面、陰陽角平整,垂直通長誤差不草果3mm,且無空股裂縫,落地灰及時清理再利用,施工現場工完場清。

(4)外牆裝飾工程:柱、剪力牆、樑板、加氣塊平面甩漿,孔洞封堵,所有硂、磚觸面的垂直縫,頂縫全部掛網。外牆定點與現場管理人員配合施工,並經專業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後方能批灰。批灰過程中,垟面須先溼水,沙漿比例達標,垟面、陰陽角垂直平整誤差低於3mm,且無空股、裂縫、沙眼。落地灰及時清理再利用,放線貼磚時門窗洞口要求整磚,特殊情況與現成管理人員配合處理。磚縫必須橫平豎直,縫大小均勻,所有窗臺、飄板等凸出構件,下口做滴水,上口做斜水,門窗洞口,硂磚迸縫沙漿嚴密飽滿,確保不滲水,滲水保修。

(5)室內貼上:地板粘磚時,地面清理乾淨,並掃防水沙漿,驗收後方能開始貼磚。貼上時確保無空鼓,否則返工賠料,完成面必須水平直縫,衛生間、廚房等防水地面,按圖紙要求走水至地漏,地面無存水現象。

(6)施工過程中,如因做工馬虎偷工損料,造成外牆、衛生間、廚房、層面等滲水現象,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施工時嚴禁浪費材料,要合理利用各種材料,違者罰款由乙方全部承擔。

(7)中途不管任何原因私自罷工,停工一天,按照實際人數每人每天罰款一百元,停工1天以上按自動退場處理。工程款按實際工程量的70%結算。

(8)工期進度:

乙方必須按以上進度準備足夠工人,若因乙方人員不足,拖延工期,拖延一天罰款1000元,拖延3填以上甲方有權另進班組,以保住工期按時完成。

六、安全、質量罰款細則:

(1)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每人次罰款30元;

(2)乘坐提升架上落,每人次罰款5000元

(3)宿舍白天不關燈、用電燒水、做飯等違章用,每人次罰款500元,並沒收用電器具;

(4)廚房、沖涼房或施工中用水,用電完後不關,每人次罰款200-500元;

(5)施工中浪費材料,按原價十倍罰款;

(6)高層拋掉物罰款1000-3000元,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乙方負責;

(7)違反本合同乙方責任中的任何安全質量問題,似情節輕重處以罰款不等,如多次出現質量問題,停工整頓,嚴重者甲方有權清退乙方出場,工程款按60%結算。

(8)工傷、工故乙方承擔30%。

七、其他事項:

1、本工地內打架每人次罰款1000元,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一切法律經濟責任自負,本工地員工在工地外發生一切事情與本工地無關。

2、借領工具、損壞或原價賠償,違規操作損壞機械者,維修費用或造成其它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本合同安全、質量等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竣工時結算餘款後自動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篇9

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業主委託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監理範圍。

2.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語及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3.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2)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3)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以及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郵子郵件等。

4.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5.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見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的專用條件。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實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

各執___份。

業主:(簽章)________ 監理單位:(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籤於___ ____年__月__日籤於_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篇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質量:合格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它事宜。

2.3委託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我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壹 份。 2.4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可協助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由乙方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完善竣工圖紙等。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防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得順延。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及驗收規範》(GB50210-20xx)、《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採用第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 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15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 60 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由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

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訂立時間: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篇1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市場管理條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三、乙方承包範圍: 1括:塔吊等裝置的操作工;施工現場所有的臨時設施;購買、租賃裝置材料的拉、送、裝卸、校正;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文明施工,現場零工等產生的人工費;水、電、暖、消防分項土建方面的補缺用工;植筋、套筒人工費等費用;  

2、乙方土建施工所用的中小型機械工具及耗材,各種小型材料(包括:括攪拌機、振動棒、磨光機、鐵絲、扎絲、各種園丁、膠帶、大桶、灰鬥、鋁合金杆子,二級配電箱以下的電纜,電線,電箱)。 四、甲方另行發包專案:給排水、電、暖、消防、防水、外牆保溫、門窗、  

5、乙方的職工住房由乙方自行解決。  

6、乙方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另行發包專案:給排水、電、暖、消防、防水、外牆保溫、門窗、  五、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裝置:木方、模版、鋼管、扣件、安全網、吊、  五、工期:  

1、按甲方工地專案部制定的施工進度,計劃施工。  

2、因停電、停水、停工待料及不可抗拒等外來原因,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六、結算方式:  按實際完成建築面積計算,以下單價為固定單價,不做任何調整,不執行任何調整檔案:  

1、高層標準層住宅按330元㎡,  

2、多層及二層市場部分按300元㎡。  

3、地下室及商場部分按270元㎡。  七、付款方式:  按工程進度付生活費,春節前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5%,交工驗  收合格後付到95%,餘額為保修費,保修期滿後無質量事故付清餘額。  八、甲方責任:  

(1)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________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驗和驗  收。  

(2)負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3)按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4)負責與建設方、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絡,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九、乙方責任:  

(1)對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配合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勞務分包方自配施工員多名,全權負責工程的施工放線。若因施工放線導致工程定位偏差,砼振搗不均勻,砼牆、板出現裂縫等質量問題對建設單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勞務分包方承擔。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材料浪費、工期拖延、安全隱患、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3)自覺接受建設方、工程承包人、監理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及其裝置、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無條件接受承包方指令與  現場其它勞務作業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域性。  

(4)按照施工平面規劃佈置現場、堆放材料、機具、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工程交工前負責施工範圍內已完成的成品保護,並清理好現場。  

(5)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自身勞務作業原因的工程質量問題進行無償修理,不屬於自身工程質量問題進行有償修理。  

(6)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機械裝置,均應愛護使用,妥善保管、保養及維修。勞務作業方所領用甲方提供的使用品,若發生丟失,按實賠償,費用從結算值中扣減。  

(7)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工程進度緩慢、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存在重大問題,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必要時可終止合同,另選勞務隊伍並由乙方承擔勞務費用。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依法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並付清保修款後本合同終止。  發包方(簽章): 承包方(簽章):____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篇12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利、務,在建築施工合同基礎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簽定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長航藍晶綠洲”一期工程樓及地下室裝修。

2、工程地址:武漢市洪山區楊園路。

3、建築規模:以單棟建築面積為準。

4、承包方式:包工管料、包質量、包安全、包進度、文明施工、包工完場清、包斗車、拖砌塊磚車和小型工具。驗收和質量保修、包一次性驗收竣工。

第二條:承包範圍及單價

1、 #樓主體結構封頂,場地清理乾淨後接手施工。

2、 以單棟樓拆散全包。

3、 磚砌體含二次結構砼澆搗/m³,內牆抹灰 /㎡,地坪含清鑽(收光或正糙) 6 元/㎡,外牆收光 30 元/㎡,外牆貼面磚/㎡,外牆保溫元/㎡,梯間踏步水泥收光元/層,梯間踏步貼面磚 元/層,公共部分貼面磚/㎡,屋面六次成活元/㎡。

第三條:合同工期

1、開工時間11+18層 20xx年5月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達到驗收標準,16+22層20xx年7月 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達到竣工驗收標準。

2、如乙方在承包棟號內因勞力技術達不到竣工時間要求,甲方有權 指派其他隊伍進入其棟號分割單項工作量進行突擊施工,單價按第二條中 的單價扣除乙方承包款,另外加扣5%的搶工費給搶工隊伍。

第四條:工程質量

1、乙方所承擔的棟號確保優質爭創黃鶴杯。

2、乙方承擔的棟號必須派施工員、安全員各一名,抓質量、管安全。

3、嚴格控制施工過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如工程竣工驗收一次性達不到優質工程,扣除總價5%作罰款處理。

第五條:工程付款

1、乙方人員進場壹周後開始借生活費,每人每天按15元飯票支出。

2、每月按所完成工作量的60%支付(含飯票在內)承包內容全部完工,並基本達到合同要求付至總金額80%。工程竣工經甲方及質檢站驗收達到合同要求後支付至總金額95%,剩餘5%六個月後付清。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住食,工程中只提供垂直運輸及砂漿拌和機。

2、乙方負責工程中所有工具及通線鐵絲、線、水管。進場施工人員不要有老弱、病、殘、幼及神志不清人員,如發現類似人員立即退場,若屬於類似人員在進場後出現問題,一切後果由乙方自付。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完工款清後自動失效。

甲 方:電 話:

乙 方: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篇13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檔案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

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檔案。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

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許可權、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

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

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稱簡乙方代表):

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

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裝置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裝置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檔案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列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檔案、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檔案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

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

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

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檔案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 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

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

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託監理。

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

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絡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

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裝置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

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裝置;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

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

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

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

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

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

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

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

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

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乙方準備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

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與調整。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

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 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後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

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專案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

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

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

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裝置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

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 乙方供應材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在材料裝置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

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

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

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

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方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

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

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專案、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 爭議。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委員會仲裁。

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產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

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裝置、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

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

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

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內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裝置、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 保險。

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裝置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裝置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儲存。

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工期天數: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標準、規範:

3.3 適用法律、法規: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

5.2 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範圍:

第六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

6.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八條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8.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8.3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絡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

8.4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係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8.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8.6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7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

第九條 乙方工作

9.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9.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9.3 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

9.6 保護建築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裝置的措施:

9.7 建築成品保護的措施:

第十條 進度計劃

10.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0.2 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15.1 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17.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

17.2 質量評定部門名稱: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九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 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

20.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預付款

21.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1.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1.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3.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

25.1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六條 乙方採購材料裝置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33.1 結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33.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33.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33.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34.1 保修內容、範圍: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34.4 保脩金利息:

第三十五條 爭議

35.1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違約

36.1 違約的處理:

36.2 違約金的數額:

36.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第四十一條 保險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44.1 合同副本份數: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4.3 合同制訂費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篇14

甲方(賣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買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經_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概況

品牌:型號:

機號:

二、轉讓價格:B 元。

三、甲方承諾

甲方承諾對上述轉讓的(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於該承諾購買上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問題說明

(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系二手舊機,甲方對於的執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說明,乙方對於該的現狀以及日後執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瞭解。

五、乙方應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細)將貨款付至如下賬戶:

付款遲延的,乙方按欠款額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六、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