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施工合同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精選29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05W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精選29篇)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專案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___________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_________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的、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天內分送有關單位,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份。

二、承包方:

l.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及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______開工至_______________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_______________前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及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_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用實施,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日後不進行驗收時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蓋章)承包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章)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辦建設銀行:_______________建築管理部門:_______________鑑(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_(蓋章)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群體工程應附承包方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

4.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業主或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絡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 工期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第四條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五條 工程質量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檔案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第二章 詞語涵義及合同檔案

第六條 詞語涵義

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2)承包方:指與發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2.有關合同組成檔案的詞語

(1)合同檔案(或稱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七條的全部檔案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檔案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檔案。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檔案: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檔案的要求向發包方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檔案。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3.有關工程和裝置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裝置)。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裝置)。

(4)主體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裝置: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裝置、金屬結構裝置、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裝置裝置。

(7)施工裝置: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裝置、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裝置:指承包方的施工裝置。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託監理人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監理人按第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6.其他詞語

(1)施工場地(或稱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列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

(3)天:指日曆天。

第七條 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合同檔案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合同第五十五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檔案:發包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承包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將設計檔案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進行設計,承包方應將有關設計檔案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發包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檔案: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發包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檔案和通知,承包方應接受並執行。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實際施工方):

甲方承建之 工程,現委託乙方採取包工、料、機械、裝置、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乾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 單項工程專案的工作內容,具體為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終與業主、審計中心的結算價對乙方進行結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繳納該結算總價的 %為施工責任管理費,各類稅、費均由乙方另行繳納。

三、組織領導:

1) 乙方必需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必需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專案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3) 乙方必需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 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2) 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稽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撥付工程款。

3) 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絡並申報有關檔案資料。

2、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並確保達到 等級以上。

2) 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之全部責任。

3) 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需戴好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

4)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負責以甲方名義上報各級部門審批。做到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需在作業現場,未經專案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

5) 必需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人數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 具體施工作業中必需配備所需安全標誌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安全設施,並且必需符合所在地有關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規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之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自承擔。

7) 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需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並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餘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之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 該工程完工並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於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之相關費用。

9) 乙方不得將依據本協議書取得,經甲方委託施工之施工任務再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本施工專案。

10) 工程完工後,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工程的施工總結。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以及業主、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需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 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 期:

乙方必需嚴格按照甲方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專案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結算總價的‰或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七、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或每一單項工程完工後,根據業主給甲方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帳戶後三天內按95%扣除稅金和管理費後支付給乙方。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5%逐月或每單項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兩年後,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10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 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九、甲方對本協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十、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該協議書自雙方籤自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專案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 方: 乙 方(實際施工方): 代 表: 代 表:

經辦人:施 工 責 任 人: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編號:_____

合同工程名稱:_____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檔案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檔案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專案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檔案: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脩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範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 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合同檔案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0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檔案: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檔案提供給第三方。

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檔案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檔案: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檔案和通知,乙方應接受並執行。

第三條 合同範圍

1.合同範圍: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 語言、法規和聯絡方式

1.語言:合同檔案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檔案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字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字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絡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絡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釋出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釋出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裝置。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檔案、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裝置,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專案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專案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釋出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裝置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定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並通知乙方。

第九條 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甲方批准後,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釋出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後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作出答覆。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覆,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並報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報甲方確認並予以答覆,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覆,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並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並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後,才能繼續施工。

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於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

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並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路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

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乙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稽核並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

1.材料與裝置:

(1)工程所用材料、裝置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採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於工程的材料、裝置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裝置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複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裝置,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並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裝置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裝置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裝置不能用於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裝置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

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裝置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籤認後,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並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在驗收記錄上籤認後,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並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後應予確認並補辦籤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並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複查。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並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並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複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佈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確認並報經甲方批准答覆,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並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後3天內稽核籤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後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

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並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後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並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徵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於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後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生上述變更後,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後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後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於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 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裝置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裝置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裝置、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後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後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並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並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彙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並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並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裝置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後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稽核確認,並在確認後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未予稽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後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後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後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並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脩金:保脩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7天內,將保脩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 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後,除雙方均同意停工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後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並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並對索賠資料進行稽核,並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後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覆。並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稽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覆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進行稽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於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脩金後,保修條款終止。

三、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一條 詞語定義

第二條 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

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2.設計檔案:

(1)甲方提供設計檔案的份數;

(2)乙方負責部分設計時,提交設計檔案時間、份數。

第三條 合同範圍

1.合同範圍:列出本合同範圍內的工程地點、內容、規模、建築物的尺度,建築物的結構型式,並明確合同範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的施工內容。

第四條 技術標準

2.技術標準的替代:

適用於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範圍。

第五條 語言、法規和聯絡方式

1.語言:

輔助語言。

2.法規:

其他適用法規。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

甲方提供水、電、交通和通訊等條件和接至地點及時間,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時間。

4.提供技術資料:

甲方提供各種技術資料的時間和數量及其技術交底、現場交驗的時間和辦法。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施工準備:

為本工程配備的主要施工船機和裝置的規格、數量及到達現場的時間。

4.提供條件:

為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清單。

第八條 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

監理單位名稱。

2.監理工程師:

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許可權。

第九條 施工期

1.開工:

(1)乙方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的時限。

(2)釋出開工令的時限。

3.施工期延長:

施工期可以延長的其他情況。

6.階段工期:

階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

1.材料與裝置:

甲方提供材料與裝置的清單及供應方式。

6.質量等級:

約定質量等級。

7.質量監督:

質量監督站名稱。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辦法。

2.合同價款的調整:

(1)對調整情況的限制或補充;

(2)調整的具體方法。

3.工程預付款支付:

(1)工程預付支出的時間、金額和方法;

(2)工程預付款抵扣的時間、金額和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確認: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表的時間。

5.進度款支付:

工程進度款支付的時間約定和實施辦法以及進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

4.確定變更價款:

確定變更價款的原則和變更單價的其他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 轉讓與分包

第十五條 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護措施費用的承擔。

第十六條 保險

1.工程保險:

投保期限、保險範圍、投保金額、保險賠償分配和保險費用承擔。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

除合同通用條款所列外,不可抗力還包括以下自然災害:

(1)______級以上持續_____天的大風;

(2)有效波高超過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毫米以上持續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以上的地震;

(5)……………

第十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3.現場清理:

(1)對乙方進行清場的要求及乙方撤離時間。

(2)乙方未按要求清場及撤離,給予甲方賠償的辦法。

4.竣工資料:

(1)對竣工資料內容的補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資料的份數。

第十九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對工程保修期限的約定或修改。

2.保脩金:

(1)保脩金的數額;

(2)甲方留置保脩金的利率。

第二十條 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3.索賠:

甲方明確授權監理工程師的稽核方式。

4.賠償:

賠償的辦法和標準。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獎勵:

(1)對獎勵情況的補充或修改;

(2)對各種獎勵情況獎勵標準和獎勵方法的約定。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5

工程名稱: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為興建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檔案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檔案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方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的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份,雙方各執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__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

簽字日期: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帳號: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

二、合同通用條款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現就本建設工程具體施工事項,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三、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甲方責任:

.負責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和現場施工監督。

.做好施工現場三通一平,保證做好供電、供水。

.甲方應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按合同簽訂之日如有拖延則每天支付應付貨款違約金。

2.乙方責任:

.嚴格按圖施工,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甲、乙雙方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服從甲方統一安排指揮。

.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支付應付貨款違約金。

四、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以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

2.如遇以下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要求更改已確認的設計方案影響工程進度;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甲方原因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而影響施工工期;

.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惡劣天氣(暴雨、高溫、地震、颱風)無法施工及政府行政行為而延誤工期;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五、工程質量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圖施工,接受監理方及甲方代表監督。

2.乙方在施工中若發生質量問題,就及時報告甲方代表,協同解決。

六、工程款的支付和結算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計人民幣作為預付款;鋼構材料進場付合同款計人民幣:;彩板進場付合同款計人民幣,餘款計人民幣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七天內付清。餘款作為工程保質金,待保質期滿後三日內付清。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1.經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和有關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需要變更設計的,必須作出設計修改通知書,乙方方可實施並組織施工,因為設計變更而造成的工期變更或者增加工程造價,必須另行協商。

八、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通過當地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九、附則

本合同雙方簽字確認後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後終止,保修責任仍然保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確認的資料、圖紙、通知、簽證單、聯絡單、會議紀要等均作為合同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發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工程名稱:

甲方雙方就本工程的施工,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編號: 號,下稱原合同),為了便於工程順利施工,雙方同意對原合同補充如下:

1、由於原預算造價未包含大石擠淤,因此需要增加大石擠淤約萬立方米,造價約 萬。

2、由於存在土方缺口,因此需要增加回填土方約 萬立方米,造價約 萬。

3、原合同第 頁第81.1款變更為:發包人每月15號前,按上月完成工程進度的80%並扣除該期進度30%的工程預付款後,支付工程進度款給承包人。當工程款付款至實際完成工程量的90%時暫停支付工程款。

4、本補充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交有關單位;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發包人(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並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施工質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建設地:

3、工程規模、特徵:

4、工程施工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須符合《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範》JGJ79-20xx要求。

5、預計施工工作量:

6、完成施工工作量測量方式:

7、質量標準:

第二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檔案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1、本工程批准檔案、用地(附紅線範圍),以及施工許可等批件影印件。

2、工程施工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建築總面積佈置圖、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第三條:合同工期

1、本工程定於於年月日竣工,總工期為 天。

2、施工有效期限以合同約定的時間為準,若遇設計圖紙變更、工程量變化等特殊情況,經甲方同意,可順延工期。

第四條:計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1、本工程施工約定包乾價方式計費,每平方米固定價為 元,總價預計為元(大寫: ) ,總價款以最終施工測量面積為準結算。

2、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甲方向乙方預支約定總工程款 30 %的款項,計 元;地基基礎工程完成強夯工作量 50 %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60 %的款項,計 元。剩餘 10 %款項待工程基礎驗收合格後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計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明確施工任務,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檔案資料。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條件,如

3、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甲方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技術,並按合同約定的工期提交合格的施工成果。

4、乙方施工人員應遵守安全和保密規則,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負責,並對與本合同有關的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生活條件,致使乙方停工、窩工或延誤工期的,甲方應補償乙方停工、窩工損失,損失金額按約定總工程款的平均日產值計算。

2、因未滿足技術要求,致使施工質量不能合格驗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合同履行期間,若因工程停建甲方需要解除合同時,乙方尚未進行施工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工程款,乙方已開始進行施工的,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進行結算。

4、發包人未按合同日期撥付工程款,每超過一日,應向乙方償付未支付工程款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5、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每遲延一日,應減收工程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約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一式自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持份,乙方持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黃金堡學府花園D棟 工程地點: 重慶市渝北區龍溪鎮

工程內容:建築面積31200M2、結構型別:框架、剪力牆結構、地上二十九層,地下一層,全高99.6米。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土建及安裝工程(發電機組、塑鋼門窗、消防系統 除外)和環境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2月5日。 竣工日期:20xx年8月6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548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優良。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暫估貳仟叄佰陸拾萬元(人民幣) ¥:2360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

3、 投標書及其附件

4、 本合同專用條款

5、 本合同通用條款

6、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 圖紙

8、 工程量清單

9、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重慶市

本合同雙方約定 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年度 編號

專案級別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借款方在____年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資金,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控制年度投資,雙方除遵守___號臨時借款協議外,特簽訂本年度合同。

第一條 借款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元,用於__建設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預計分季用款:一季____元;二季____元;

三季____元;四季____元。

第二條 貸款利率為年息___%,計算複利。

第三條 年度中間,國家調整基建投資計劃和利率等,本合同應作相應修訂和補充。

第四條 建設期間或專案竣工後,雙方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總額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額。借款合同生效後,本合同同時失效。

第五條 本合同正本2份,簽字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主管部門,總、分行各1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賬戶: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建設方: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原有一層因現須要加建二層,以包工給乙方施工,為了保質保量的完成本工程,經雙方協商成達協議如下:

一、甲方供應原材料,乙方負責從主體到裝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設計方面乙方應聽從甲方的意見執行。

二、單價,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為壹佰叄拾伍元付給乙方(包水電安裝在內)。

三、質量要求:主體二層上下垂直誤差應在2公分之內,不能超過2公分,砂漿應飽滿,裝修抹灰要求中級,偏差度應按施工規範實行必須粘結牢固,無脫層空鼓,面層無爆灰和裂縫,地板磚、無空鼓、歪斜、缺欏、掉角,其它裝修應符合施工規範。

四、主體結構要求,板麵筋布150150,扎筋應按建築施工強制性要求滿扎、立柱、挑樑、圈樑、次樑應按物理學效能的製作,混凝土澆灌要求,立柱樓板、樑所有澆築混凝土標號20,立柱,樑無空洞和露筋,樓面平整無裂縫。

五、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做好安全防護設施,保證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自身傷亡和第三者傷亡事故,一切後果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付款辦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雙方協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望雙方共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專案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範圍及內容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總工期為 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採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採用下列 種方式:

1、採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 ,如今後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________%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________%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並按下列約定執行:

(1) 工程預算價:________(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________(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稽核後,由會計事務所或 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稽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專案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籤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專案負責人簽字,並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複核簽字,並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____%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____%,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說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說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稽核報批,並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後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_________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_________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體為:_________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稽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工程款的__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 後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裝置供應:__________________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並按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執行。質量保證期 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專案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專案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於 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範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閱,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後 小時內驗收完畢並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後 天內提供符合規範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並應一式 份。

8、其他約定 : 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稽核批准,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後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撤出所有人員及裝置,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 ‰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專案經理 :現場代表(乙方)____

監理:____現場代表(甲方)____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裝置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裝置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兌現,應與乙方協商,並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_____日內進場維修,_____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專案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_________天,按合同總價款的 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 後生效。

2、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甲方:(專案部(施工局)全稱)

乙方:(營業執照登記名稱,全稱)

依照《_____》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工程優質、按期完工,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自願、平等協商就工程施工事項達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項格式條款的約定,並自願履行由此產生的全部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1、專案概況

1.1專案名稱:

1.2專案地點:

2、合同範圍

2.1主要合同內容

具體以施工圖(含業主同意變更的部分)為準。

2.2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準備工作。

2.3主要工程量

2.4合同工期

2.4.1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節點控制工期見下表:

2.4.2工期延誤

如果關鍵線路的節點工期在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後,工期順延:

a、重大設計變更;

b、不可抗力;

c、由於業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書面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2.4.4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工期不予順延,且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趕工費用。

2.4.5業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時,有關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約定。

3、承包方式

根據本合同的施工內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單價或總價)方式進行承包。本合同(單價或總價)在合同執行期間,無論工程量是否變化合同價格均不做調整。

4、合同價格

4.1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含%稅金),固定總價/暫定總價。

4.2合同單價

合同單價見附件b《工程量計價清單》。合同單價包括完成施工專案所需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包括施工所需各種材料運輸及配合人工費用;包括人員和機械的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綜合管理費、合理利潤、%稅金等所有可能發生一切費用;包括因氣候季節以及工序協調等因素導致的施工停滯窩工費等;乙方應充分考慮本工程施工的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承擔由於任何風險引起的費用。

4.3稅費的承擔

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稅金%;甲方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並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稅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5、雙方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權利與義務

5.1.1甲方負責工程施工期間工程總進度計劃安排、組織、協調工作及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監督、檢查。

5.1.2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紙、有關施工檔案,並提供施工場所。

5.1.3甲方負責組織相關施工圖紙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負責組織現場排程會,協調現場施工。

5.1.5雙方約定甲方的其他權力與義務:

5.2乙方權利與義務

5.2.1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應組織人員接受甲方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

5.2.2乙方負責組織人員研究和熟悉施工圖紙、按照施工總佈置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5.2.3乙方負責按規定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統計報表。

5.2.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工程進度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工程實際進度不滿足計劃進度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執行;但並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損失責任。

5.2.5雙方約定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6、施工輔助設施

6.1施工供水

6.2施工供電

6.3施工用風

6.4現場施工道路

6.5施工住房

6.6其它:

7、材料供應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統供材料(,由甲方按約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償提供,按月進行核銷,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銷日市場價(含採保費、運雜費;若採購時價格高於核銷日市場價,則按照採購時價格計算)加計%費用收取材料款。

7.2其他:

8、施工裝置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時由乙方自備的裝置,並按甲乙雙方約定按時進場。乙方施工裝置進場後,應通知甲方現場書面認定並備案。乙方施工裝置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否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8.2乙方裝置停放與管理要服從甲方現場總體要求,不得隨意進出特定區域和亂停亂放。

8.3其它:。

9、質量要求

9.1質量目標與要求

本工程質量標準按執行,工程質量全面達到設計要求和標準。其中:單元驗收合格率%(優良率達%)以上,工程綜合驗收質量評定達標準。(依據主合同條款補充具體工序的標準、要求)

9.2質量檢查與驗收

9.2.1乙方應確保承包工程的質量達到約定標準,並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擔主合同相應專案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9.2.2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範圍內施工測量由方負責(包括按規定填報資料),費用由方承擔(視工程專案具體情況約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範圍內施工檢驗、試驗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9.2.4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工程質量責任。

9.2.5其它:

1、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規範、標準,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現場防護要求,確保施工安全。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見附件c,並應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環境事故,該保證金不退還。

1.2其它要求:

11、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

11.1職業健康

11.1.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見附件d,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1.2其他要求:

11.2環境保護

11.2.1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區域或有害因素等環境問題需要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措施實施時,乙方應提出安全、環境防護措施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12其他要求:

11.3責任劃分

乙方如發生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汙染等事故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同時接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承擔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對此作出的責任追究及處罰。

12、技術條款

對於非臨時工程以甲方與業主主合同有關本合同專案的技術要求為準,對本合同同樣有效;對於臨時工程以甲方對本合同專案的技術要求為準。詳見附件e。

13、乙方人員工資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員工資發放形式

13.2工資保證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結算中按當月工程款的%扣留其員工工資保證金,如合同執行中發生拖欠員工工資需由甲方代為支付時,甲方有權從工資保證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員工工資,提取的保證金分別於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還累計扣留額的%,剩餘部分待工程完工驗收且無拖欠員工工資情況時全部返還(不計利息)。

14、資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員及機械裝置必須滿足工程專案實施的要求,併為其承諾投入的人員、裝置負責。當乙方資源配置影響承包專案實施時,甲方有權要求增加人員及裝置等資源的配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4.1人力資源投入

14.2機械裝置資源投入

15、施工協作

15.1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初步驗收,以及甲方按業主、監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其他要求:

16、工程量確認

16.2.1甲方在計量或由監理工程師計量前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則計量結果有效。

16.2.2乙方的結算工程量以甲方確定為準。乙方按照5。2。3條上報已完工程量報表,經甲方部門校核,經部門稽核,經批准方作為結算依據。

17、結算與支付

18、竣工驗收與完工結算

19、違約責任

19.1甲方違約責任

19.1.1若由於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期限付款,承擔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若由於業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予充分理解。

19.1.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19.1.3雙方約定的甲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19.2乙方違約責任

19.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發生合同列舉的健康、環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責任的,每發生一起承擔違約金元至元。

19.2.2乙方不得轉包本合同範圍內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19.2.8雙方約定的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2、違約金總額限制

本合同執行期間對乙方有關的違約金總額不得大於合同額(完工結算總額)的%。

21、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

21.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其他不可預見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結束後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損失情況和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1.2免責條款

若業主未能按時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應充分理解,不能因業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視甲方違約。

22、爭議與_____

22.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果時:□提請北京_____委員會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2.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得影響與爭議無關或不受影響義務的履行,但經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爭議暫停施工,且經調查後被認定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暫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合同責任,並應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2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份,正本甲乙雙方各1份,副本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簽訂地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市區(縣)

合同附件

a法人授權書

b工程量計價清單

c技術條款

d安全生產責任書

e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

f保廉合同

g雙方認為應該補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專案部全稱)乙方:(營業執照標註的單位名稱)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由於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建築施工管理條例、施工規範,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名稱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內容價款以及工期

1、承包內容汙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價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開工內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內容。

三、付款及質量

1、汙水地底板驗收合格後付30%,主體驗收合格後付至70%,發包方進行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95%,其餘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2、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合格

四、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幫助乙方解決水源電源,協助乙方解決施工現場出現的問題,給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並交底。

五、乙方責任,嚴格按照施工圖及相關規範進行施工,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規定,承擔因為安全和質量造成的責任和費用。

六、保修期及質保金。

1、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發包方竣工驗收後日歷天共計六個月。

2、質保金:_________________承包總價的10%為保脩金,保修期滿後付清全部承包價款。

4、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日期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保修期滿質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本履約保證金由合同雙方於年月日在訂立。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鑑於甲方與乙方於簽署了施工合同,乙方在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已做明確瞭解的情況下,為保證其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諾的履約義務得到切實履行,願意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履約保證金。

第二條保證範圍為乙方未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約定竣工日期竣工、安全生產、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時以及因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民法典》的相關約定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賠償的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額

乙方應當按照中標合同總金額的%,金額:大寫人民幣元(¥)作為履約保證金交付給甲方,此筆履約保證金由乙方通過支付到甲方,此款項不計利息或資金佔用費。

第四條保證方式為履約保證金可無條件並不可撤銷地等額抵銷乙方因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民法典》的相關約定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額。

第五條保證期間自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日內。保證期後甲方根據乙方的合同履行情況,按照合

同相關約定退還保證金給乙方。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時間: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小寫)¥: 元(大寫):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雙方簽字 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北塔區資棗社群安臵地新建一棟八層全框架宿舍樓,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邵陽市北塔區資棗社群安臵地

二、工程地址:邵陽市北塔區資棗社群安臵地

三、建築面積:全框架結構共11層,總建築面積約1488平方米(建築面積外構築物飄板、天溝按全面積計算,雨蓬、空調板按半面積計算)。注:括號內條例經協商不計算面積,但水電由甲方負責施工,工資由甲方付款。

四、承包範圍及內容

1、主要內容:按照甲方要求和設計的平面圖和甲方有關的建築要求進行施工修建,包括路面壓花,土建一次性大包乾,住房每層高度為3米,第一層為3.8米,±0.00以下按實結算,並計算乙方的其它費用開支,為一次性支付。

2、配套附屬工程,另行按實計算。

3、水、電由甲方負責。

4、室內留門洞,粉好門套,預製構件由甲方購買。

五、材料材料及工程質量要求

1、主體工程質量必須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

2、乙方應認真按照甲方要求和意圖,精心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驗收。

3、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規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工程質量達不到規範標準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標準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規範標準合格為止,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4、若甲方要求乙方不合理的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質量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5、外牆為100×100或(100×200)的方塊磚,屋面為隨到隨抹一次性成合壓光。防水屋面由甲方負責。

六、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1、工程採用包工不包料大包乾形式,承包價格為220元/平方米,安全保險由乙方負責。

2、澆灌砼、扎鋼筋、裝模、回填夯實由甲方負責。機具、扎絲、鐵絲、釘子由乙方負責。內鋼管腳手架、活動架、扣件油頂由甲方負責及費用,乙方負責綁紮,外架由乙方負責。

七、工期要求

工期總共為180天,自20xx年1月27日開工到20xx年7月27日竣工。

八、付款方式

工程總價約為32.736萬元,簽訂合同預付乙方的進場費及備料款3萬元,以後每完成一層主體付工程總價的65%,內外裝飾每完成一層工程總價的33%。留2%竣工驗收後一筆付清。

九、雙方責任

1、甲方應保證工程款及時到位,防止資金問題而造成工程停工,而達不到預期進度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因資金原因不能正常施工,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工程支解以後分包的名義發包他人,否則,合同自行終止。

4、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自行遵守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協助保密等義務。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合同自簽字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承包人自發包人交付竣工結算款支付完畢,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 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對整個工程進行總承包管理和組織實施施工。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以監理工程師開工令為準)。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以開工令提前或推遲)。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日曆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通用條款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7、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傳真: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年月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20

建設方: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原有一層因現須要加建二層,以包工給乙方施工,為了保質保量的完成本工程,經雙方協商成達協議如下:

一、甲方供應原材料,乙方負責從主體到裝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設計方面乙方應聽從甲方的意見執行。

二、單價,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為壹佰叄拾伍元付給乙方(包水電安裝在內)。

三、質量要求:主體二層上下垂直誤差應在2公分之內,不能超過2公分,砂漿應飽滿,裝修抹灰要求中級,偏差度應按施工規範實行必須粘結牢固,無脫層空鼓,面層無爆灰和裂縫,地板磚、無空鼓、歪斜、缺欏、掉角,其它裝修應符合施工規範。

四、主體結構要求,板麵筋布150mm150mm,扎筋應按建築施工強制性要求滿扎、立柱、挑樑、圈樑、次樑應按物理學效能的製作,混凝土澆灌要求,立柱樓板、樑所有澆築混凝土標號C20,立柱,樑無空洞和露筋,樓面平整無裂縫。

五、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做好安全防護設施,保證安全

第一,質量第一,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自身傷亡和第三者傷亡事故,一切後果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付款辦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雙方協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望雙方共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21

對外建築工程承包合同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方(建築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 為完成某建築工程而確立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 以下法律特點:

1.具有國際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合同的當事人是屬於不同國家或 地區的公司、法人;二是承包人須在外國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合同義務,即合同的 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屬國以外的其它國家或地區,故涉及到複雜的法律適用問題。

2.需要鉅額資金,故合同標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種各樣的銀行 擔保。

3.履約期長。

4.風險較大。為減少風險,合同中除預訂有貨幣條款和不可抗力條款外,通 常還含有價格調整條款、艱難情勢條款等。

對外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為總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總價合同和成本 加酬金合同等。以下列舉的是一個總承包合同:

土木工程建築承包合同

第一章 一般條款

定義和釋義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義者外,下列詞語應解釋如下:

“業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僱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權利合法繼承人,但不包 括業主的受讓人,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某個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 表,繼承人和業經認可的受讓人。

“工程師”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師,或由業主隨時任命且書面通知承包人 以代替指定工程師履行合同職責的其它工程師。

“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或由業主或工程師隨 時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職責的任何工程現場監督,其許可權上工程師書面通 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條款、技術規範、圖紙、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單價和價格表 (如果有),還可指標書、接受證書以及承包協議(如已完成)。

“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本合同以下條款規定增減。

“建築裝置”指工程施工和維修中或有關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裝置或物品, 不論任何性質,但不包括旨在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 品。

“臨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維修或有關工程施工或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技術規範”指在標書或任何標書更改中提及的規範,或由工程師隨時可能增 加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圖紙”指技術規範中規定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對此種圖紙所作的任何 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同的其他圖紙。

“工地”指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包括 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過部分,以及由業主所提供的用作臨時儲存或其它目的的 其它土地或場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規定構成工地的組成部分。

“業經認可”指已經經書面認可,包括過後對口頭認可的書面確認,“認可” 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規定在內。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單數含義的單詞也可據有複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 一樣。

1.3合同條款的標題和邊注不得視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於考慮解釋條款 或合同。

1.4“費用”一詞應視為含工地上或以外發生的間接費用。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2.1工程師必須按合同明文規定,履行作決斷、頒發證書和發出指令等職責。 如業主簽發的工程師任命書中規定其某些職責的履行得經業主專門認可,其要件 應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規定。

2.2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職權,但必須將所有此種授權 書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和業主。在授權範圍內,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 令或認可(僅限於此)對承包人和業主具有與工程師的指令或認可同樣的效力。以 下規定屬於例外:

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認,不得影響工程師此後否認以及命令 拆毀、移動或拆除此種工程或材料的權力。

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決定不滿意,其有權將此決定提交工程師確認、 取消或更改。

轉讓和分包

3.未經業主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規定 或依合同而產生的任何收益轉讓,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按本合同規定到期或即 將到期的款項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轉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工程師事前書面同意, 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 包,此種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擔的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或義務,他必須對任 何分包人、其代表人、僱員或工人的行為、不履行和過失負完全責任,如同這些行 為、不履行或過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僱員或工人所為。以計件方式提供勞力不 得視為是本條所規定的分包。

合同檔案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規定:

用以起草合同檔案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以及用哪個國家的法律解釋合同。

如果檔案用一種以上語言作成,用以解釋合同的語言也必須在第二部分中規定, 且將被定為“主體語言”。

5.2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條款規定優於其它任何構成 合同的檔案的規定。以上述規定為準,構成合同的數個檔案可視為能互相解釋,如 意思含糊或不一致時,由工程師解釋和處理,並由此向承包人發出指令。如工程師 認為,服從此種指令會使承包人發生額外費用,而此種費用是承包人由於上述意思 含糊或不一致而按理無法預見的,工程師應予以證明,業主必須支付相應的額外款 額以補償此種費用。

6.1圖紙由工程師獨自保管,但須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兩份副本,承包人所需 的其餘副本由他自己製作並承擔費用。合同履行後,承包人須將全部合同圖紙歸還 工程師。

6.2承包人必須將按上述規定所提交的一份圖紙副本留在工地,讓工程師及 其代理,或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在所有合理的時間內查閱使用。

6.3如工程師不在適當時間內再提供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 工程計劃或進展便可能被延誤或中斷時,承包人必須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書中應 詳細說明所需的圖紙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不及時提供而可能造成的 任何延誤和中斷。

6.4如承包人按本條第3款規定索要圖紙或命令,由於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 合理時間內提供,從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承擔費用,工程師必須考慮此種延誤, 以決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條規定延長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 承擔的此種費用必須得到補償。

7.在施工期間,工程師全權負責隨時進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和指示,以滿 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維護所需。承包人必須執行且受圖紙和指示的約束。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必須根據合同條款,對工程的施工和維護予以應有注意,且提供 此種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包括勞動管理在內的所有勞力(包括勞力監督)、材料、 施工成套裝置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臨時或長期性質,只要合同明文規定需要 或根據合同合理推斷需要。

8.2承包人必須對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當、穩定及安全性負全部責任。 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或臨建 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概不負責。

9.如經要求,承包人必須簽署一承包協議,該協議由業主制定並承擔費用, 協議應附帶必要的修正條款。

10.為正常履行合同,在標書中,承包人應承諾按要求取得保險公司或銀行 的保單或保函,或其它業經認可由承包人向業主負連帶責任的擔保,其數額不超過 驗收證書中規定的保單或保函額,上述保險公司、銀行或擔保以及上述保單或保函 的條款必須經業主認可。此種保單或保函的取得或擔保的提供,以及締結保單或保 函的費用應全部由承包人承擔,合同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11.業主必須在招標檔案中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其代理人在進行工程考察 時獲得的水文及地質情況資料,標書必須視為是基於此種資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 必須對資料的理解自行負責。

承包人也必須被視為已視查了工地及周圍環境,查閱了可獲得的有關工地資料, 且在提交標書前,對一切實際情況,從形式到性質,包括地質條件、水文和氣候 條件、工程範圍和性質以及完成工程所必需的材料、到達工地的交通工具和所需的 食宿等感到滿意,總之,承包人必須被視為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資料,除涉及上述情 況外,還涉及風險、意外事件及其它一切可能其投標的情況。

12.承包人得被視為在投標前已對其工程標書,對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單 價和價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單價和價格的正確性和完善性感到滿意,此種投標 價格必須貫穿其所有的合同義務,適用於所有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事 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然而,在施工期間,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氣候之外的其 它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依他所見,此種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 也無法預見的,承包人必需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如工程師確認此種情況或人 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無法合理預見的,工程師必需作證且業主支付承包人由 於此種情況而承擔的額外費用,包括因遇到此種情況或阻礙而:(1)為執行工程 師可能向承包人發出的與此情況有關的任何指示而發生的正當合理的費用,以及( 2)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時,承包人可能採取業經工程師認可的恰當和合理措施而 發生的正當合理費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施工和維 護工程,使工程師感到滿意,且必須遵守和嚴格執行工程師有關任何事項的的指令 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規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從工程師處接受 指令和指示,或根據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標後,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條款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其 計劃施工的程式方案,以徵得工程師的認可。承包人還得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 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計劃安排和方法的說明書,以供其參考。

14.2不論何時,只要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本條第1款規定的業經認 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對原有的方案作 必要的修正,以保證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條規定的期限內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交或經其認可此種方案或因提 供此種細節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責任或義務。

15.在施工期間,以及其後在工程師認為是為正常履行合同義務而必需時, 承包人必須行使一切監督權。承包人,或其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全權代理人或代表 (此種認可可隨時撤銷)應當隨時在工地,一直進行監督管理。如工程師撤銷對代 理人的認可,在接到書面撤銷通知後,承包人必須儘快根據撤換規定,將其撤離工 地,且今後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僱傭他,且用另外一位經工程師認可的代理 人予以替代。此種授權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令和指示,或按 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須在工地上提供和僱用與施工和工程維護有關的:

(1)對本專業熟悉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規定監督工作的分代理人、 工頭和領班,以及

(2)為正常和及時施工和維護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16.2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僱來進行或有關施工或工程維護的任何人員行為 不軌、或不能或疏於履行其職責、或認為其僱傭純屬不必要,工程師有權反對僱傭, 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其從工地解僱,未經工程師書面同意,此種人員不得再被僱 用到工地。凡被從工地解僱人員的職位應儘快由工程師認可的稱職人選接替。

17.承包人負責按工程師提交的書面參考原圖的有關點、線和麵的規定,忠 實恰當地進行測定放線,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正確無誤,並校準 工程的各部分,且負責提供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必要工具、裝置和勞力。在施工中, 如任何時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現差錯,應工程師 或工程師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須改正錯誤以使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滿意,改正費 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擔,此種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的書面資料差錯而導 致的除外,在這種情況下,須由業主承擔改正費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師或工程師 代表對任何位置測定或任何線或任何水平面的檢查而免去確保其正確無誤的責任, 承包人必須仔細保護和儲存工程位置測定中使用過的水準點、觀測杆、測標及其它 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師如在任何時間要求承包人鑽孔或進行挖掘勘探,此種 要求必須作成書面,且得視為是根據本合同第51條規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數 量清單中已經列有有關此種預計工程的備用款。

19.凡有必要或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處的要 求,承包人必須自費提供和維護與工程有關的所有燈光、警衛、柵欄和看護以保衛 工程,或保障公眾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從開工至按本合同第48條中的竣工證書規定的日期為止,承包人都 得對工程全權負責。只要工程師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簽發了竣工證書,承包人 從部分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負責,此部分的責任則 轉至業主。此外,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權 維護負責,直至此種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現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 不論何種原因,除本條第2款規定的除外風險外,承包人均得自費負責修理和修補, 以確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時處於狀態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 示。如因除外風險而導致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發生,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 (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條的規定,如上所述,進行修理和修補,費用由業主 承擔。承包人也必須對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條規定的義務, 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

20.2“除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狀態(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外國敵 人行為、叛亂、革命、起義或兵變或篡權、內戰、或不是由承包商的僱員、其轉包 人單獨製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發生的暴動、騷亂或混亂、或因業主使用或佔用任 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純屬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 燒後的廢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汙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裝置或核 裝置部件的其它危險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它飛行物的壓力波以及 其他任何此種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為有經驗的承包商所預見,也不能合理提供物 資或投保與之對抗,所有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稱為“除外風險”。

21.承包人必須以業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為防止合同規定的應由承包人 負責的除除外風險外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投保,不論其由什麼原因造成,此種投保不 得減少本合同第20條所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業主和承包人的保險除包括 本合同第20.1條規定的期限外,還包括因維護期開始前發生的原因而在維護期 內產生的損失或損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條或50條規定的義務而開 展任何工作期間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投保專案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價值,或按21條第2款可能規定的 附加款額,連同按替換價值計算的用於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帶到工地上的建築成套裝置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換價值投保。

此種保險必須在一保險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 保,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現行保險費的 收據。

22.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維護而產 生或導致的任何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而受任何損失和作任何賠償,且不 因所有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 對下列事項所作或與之有關的補償或損害賠償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佔用土地;

業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裡面或經過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權利;

按合同規定施工或維護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員或財產損失;

因業主、其代理人、僱員或其它不為承包人所僱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過失 所造成的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 費、開支和費用,或曾由承包人、其僱員或代理人承擔的,但原本應當由業主、其 僱員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負責的那部分涉及損失或傷害的賠償。

22.2業主必須保護承包人不因與本條第1款規定事項有關的一切索賠、訴 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

23.1在開工前,在不減少本合同第22條規定給他的義務和責任條件下, 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可能由於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給包括業主的財產在內的任 何財產,以及給包括業主的僱員在內的任何人員造成的重大或實質性損害、損失或 傷害進行責任保險,本合同第22條規定的事項除外。

23.2此種保險必須在一保險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 不同意投保,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標書附件規定的數額。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 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現行保險費的收據。

23.3保險條款中必須規定,承包人不得對可能得到保險賠償的有關事項對 業主提出任何索賠,保險公司應保護業主免受索賠損失,且賠償其有關的任何訴訟 費及開支和費用。

24.1業主不對因承包人或任何轉包人的工人或其它僱用人員的任何事故或 傷害而根據法律應予支付的任何賠償金負責,除非事故或傷害是由業主、其代表人 或僱員的任何行為或玩忽職守引起的。除上述規定外,承包人得保護業主不因所有 此種損害賠償,以及因與此有關的所有索賠、訴訟、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

24.2承包人必須就此種責任投保,保險公司得經業主同意,業主不得無故 不予同意,承包人必須在工地僱用工人的整個期間繼續保險,並隨時應要求向工程 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此種保險單和支付現行保險費的收據。就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 人員,如分包人已經就此種人員的責任投保,且以業主為保險補償物件,則承包人 上述的投保義務得被視作已經履行,但承包人必須要求此分包人隨時應要求向工程 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此種保險單和支付現行保險費的收據。

25.如果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第21、23和24條的規定投保和繼續保險, 或未按本合同條款規定就應由他投的其它任何保險進行投保,在任何此種情況下, 業主可購買和繼續任何保險,支付此種必要的費用,且隨時從應付或可能應付給承 包人的款項中將業主上述所支付的費用扣除,或將此作為承包人的負債追償。

26.1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或州一切有關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規、 或任何條例、或當地或其它合法當局的地方法規以及所有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 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規定,釋出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 費用。

26.2承包人必須遵守以上任何制定法、法令或法規,可適用於工程的當地 或其它合法當局的一切地方法規,以及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如違反上 述任何此種制定法、法令或法規、條例或地方法規,不得讓業主受任何懲罰和承擔 任何責任。

26.3如工程師證實業主應償還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種費用,業主應償付或 同意償付承包人所有此種金額。

27.所有在工地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築物和其他具 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遺址或物品,均應被業主和承包共同認定為是業主的絕對財產。 承包人必須採取恰當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轉移或破壞任何此種物品, 並在物品發現後不待轉移,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並執行工程師代表的有關處置命 令,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28.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築 裝置、機械加工、或材料,從而侵犯與之有關的專利權、外觀設計、商標或商號或 其它應受保障的權利而遭索賠或被起訴,並必須保護業主免受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 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支出或費用的損害。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承 擔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頭、沙子、砂礫、泥土或其他材料的運費、沙石產地使 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或補償(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動,凡符合合同許可證的規定,必須開展,從而保證 不無故妨礙公眾的便利,或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佔用,無論道路是 通向或是在業主或其他人的地產上。倘若發生此類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事件,承包人 必須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開支和 費用的損害。

30.1承包人必須採取各種合理手段,防止連線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橋 樑由於承包人或其任何轉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尤其必須挑選路線、選擇 使用車輛,限制和分散裝載量,從而使因往來於工地的裝置和材料的運輸而必然造 成的異常交通儘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對公路和橋樑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30.2如承包人必需經部分公路或橋樑一次或多次運送建築裝置、機械或工 程預製件或預製部件,如不採取特殊保護和加固措施,此種運送很可能損壞公路或 橋樑,承包人運送貨物通過此公路或橋樑前必須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告之運 送貨物的重量及其他具體情況,以及其擬對上述公路或採取的保護和加固措施。除 非在接到通知14天內,工程師以取消通知的方式指示不必採取此種保護或加固措 施,承包人將施行此種方案或施行經工程師要求修改後的方案,除非建築工程清單 中含有一項或多項已由承包人標價的上述公路或橋樑保護或加固的必要專案,否則 其費用得由業主向承包人支付。

30.3如果在施工期間或以後任何時間,承包人因施工損壞公路或橋樑而被 索賠,他必須立即報告工程師,其後,業主將商洽解決並支付索賠款,並保護承包 人免受該索賠以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 的損害。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此種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於承包人沒有履行本條 第1和2款規定的義務,由工程師確認的因此種不履行而損失的款額必須由承包人 支付給業主。

30.4如果工程性質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規定必須按“公路” 包括船閘、碼頭、防波堤或其他有關的水路設施,“運輸工具”包括船隻來予以 解釋,並由此而施行。

31.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的要求,為業主僱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 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僱用的工人提供合理開展工作的機會,這些工人可受僱在工 地上或附近,從事不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工作或由業主簽訂的與工程有關或附屬工 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規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書面要求, 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提供由他負責維護的道路,或准許使用其在 工地的腳手架或其他裝置,或提供其它任何類似性質的服務,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支 付有關此種使用或服務的費用,只要工程師認為合理。

32.在施工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地沒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或 處置建築裝置和多餘的材料,將所有殘餘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後,承包人應將所有建築裝置、多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 設施清理出工地,使整個工地和工程顯得整潔合乎標準,讓工程師滿意。

勞工

34.1承包人必須自己安排僱用所有當地或其他地方的勞工,並負責勞工的 交通、食宿和工資,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應視當地情況,向工地的職員和工人提供充足 的飲水和其他用水,讓工程師代表感到滿意。

34.3除非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進口、銷售、 贈予、以物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許或讓其轉包人、代理 人或僱員參與任何此種物品的進口、銷售、贈予、交換或處置。

34.3 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贈予、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武 器或彈藥,也不得准許或容忍同樣行為發生。

34.5在處理與僱工的關係時,承包人應適當注意公認的節假日和宗教或其 他習俗。

34.6一旦爆發傳染病,承包人必須遵守並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為 治療此種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製造或在僱員中 發生違法、騷亂或混亂行為,以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34.8承包人必須負責讓其轉包人遵守上述規定。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條就所有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 件作出規定。

35.如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和時間向工程師代表或 其辦公室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彙報其在工地隨時僱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勞工的 數量,以及工程師代表可能要求的有關建設裝置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36.1所有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令,且應隨時在制 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體規定的其它地點,同時或在某一處,接受工程師可能 命令進行的檢驗。承包人要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檢查、測 量和檢驗提供正常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承包人還必須應工程師 可能的選擇或要求,在材料應用於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36.2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樣品的費用應承包 人自己承擔,否則應由業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一切檢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對於僅 是負載檢測和確認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本合同 作有詳盡規定,可確保或准許承包商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中。

36.4凡是工程師命令所作的檢驗,而

合同沒有默示或規定,或

(在上述情況中)沒有如此詳細規定,或

雖有默示或規定,但卻是由工程師命令獨立個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該檢驗物資 的製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點進行的,

如檢驗結果表明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工程師指令,檢驗費由承包人承 擔,否則由業主支付。

37.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有權到工程現場,到任何工程準備地或工 程所需材料、製品或機械獲得地,承包人應為其行使或獲得此種到場權利提供一切 便利和幫助。

38.1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認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 人應為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充分機會,以檢查和測量即將被覆蓋或遮掩的任何 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在任何此種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 將作好檢查準備時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工程師代表必須參加此種工程或地基的檢 查,不得無故拖延,除非他認為檢查沒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隨時作出的指示,開啟業已覆蓋的工程某一或某 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並負責使之完好復原而讓工程師滿意。凡 任何此種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條第1款之規定後被覆蓋或遮掩的,則開啟和在工程 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復原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應由承 包人承擔。

39.1在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命令:

把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體規定的時間從工地換走,

用恰當合適的材料予以替換和

把工程師認為不合符合同規定的材料或工藝換掉或適當重新施工,無論其在之 前是否經過檢查或作過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執行此種命令,業主有權僱用他人執行,業主應從承包人 處收回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雜費,或從應付給或即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予以 扣除。

40.1收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後,承包人必須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以 其認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師認為必要,還必須在 停工期間妥善保護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據本條款執行工程師指令而發生的額外費 用應由業主承擔,除非此種停工是:

合同另行規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種違約而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為正常施工或為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師 或業主的任何行為或違約而產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條規定的任何除外風險 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師命令後__天內應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賠償,否則將無 權得到額外費用。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須按本合同第44條 的規定,處理並決定此種支付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和/或停工時間。

40.2如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師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 到工程師作出的復工命令,除非此種停工屬本條第1款第1、2、3或4項規定範 圍之內,否則承包人可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後__天內准許對整個 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開工,如在此期間仍未獲得開工許可,承包人可以, 但不一定必須,再作書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條的規定將隻影響到部分工程的停 工視為是對該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視其為是業主廢棄合 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

41.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開工通知後,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在 工地施工,且必須迅速,不得延誤,工程師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無法控制的 原因除外。

42.1除合同另有規定的外,就承包人應隨時獲得的工地的範圍及授權他使 用此部分工地的命令而言,業主應根據合同有關施工命令的規定,隨同工程師的書 面開工命令,提供承包人必要範圍的工地,使其能夠開始並按本合同第14條規定 的方案施工,此外應根據承包人給工程師的書面通知上的合理建議(如果有),在 施工期間隨時向承包人提供更大範圍的工地,以保證承包人能按上述方案或建議迅 速施工。如承包人因業主不按本條規定提供工地而誤工或發生費用,工程師應准許 延長工期,並由他確定一筆補償此種費用的款項,該款項應由業主支付。

42.2承包人應承擔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權而產生的費用。 承包人也得支付為施工而應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

43.除按合同規定,工程整體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須按時完工外,根據合 同第48條的規定,整個工程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期限應從標書附錄 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後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而准許的延期時間為準。

44.除承包人違約外,如因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 誤原因、或特別惡劣的氣候、或其它可能發生的任何特殊情況而使得承包人有權要 求工程延期,工程師應決定延期時間,並由此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種 工程開工後、或此種情況一發生、或按實情在其發生後的__天內,沒有向工程師 代表提交詳細說明他認為有權延期的報告而讓此陳述當時便得到調查,工程師可不 予考慮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況。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規定外,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 不得在夜間或星期天進行,同時也不得在其他被當地認作是假日的時間進行,但下 列情況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為挽救生命、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而絕對必要,在 這種情況,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的規定不適用於按傳統需輪班或倒 班進行的工作。

46.不論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讓工程師覺得太慢,因而無 法確保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只要該原因不至於讓承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工程 師必須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後承包人應採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可同意加快 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無權因採取此種 措施而要求額外付款。如因工程師按本條款所作的通知的緣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 師准許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其在當地被當做假日,或在其它被當地當做是假日的 時間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准許。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承包人應因違 約而向業主支付合同所規定之款額,此款額為定額賠償金,而不是根據第43條規 定的期限與實際完工時間之差按天數進行處罰。業主可在不損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 況下,從他手中掌握的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種賠償金。此種賠 償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規 定的責任和義務。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48條確 認為完工,且已被業主佔用,如在此後出現任何延誤,而本合同又無另行規定,因 延誤本應處罰的定額賠償金則應按已完工的工程的價值所佔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予 以扣減。

47.3如要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獎勵支付事項,此規定 應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條中。

48.1當工程全部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所有合同規定的最後檢驗後,承包人 可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發出有關通知,並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 作。此種通知和承諾必須作成書面形式,且應被視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師發放工程竣 工證書的要求。工程師應在此種通知送出後__天內或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 並交業主一本副本,註明他認為工程已按合同規定圓滿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 發出書面指示,具體說明他認為在發放此種證書前承包人還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 發出此種指示後,工程師還應通知承包人關於此後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 前,可能出現且影響工程實際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 程並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後,承包人有權在__天之內收到竣工證書。

48.2同樣,根據本條第1款規定的程式,就以下情況,承包人可要求,且 工程師應頒發竣工證書:

合同中單獨作有完工期限規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體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佔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實質性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後檢 驗,工程師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頒發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頒發此種證書, 承包人應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內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發放竣工證書,並不視為 已經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還原工作,證書中明文規定的除外。

維修及欠缺

49.1本條款中“維修期”一詞指標書附錄所指的維修期,從工程師按本合 同第48條規定確認的竣工日開始計算,如工程師根據上述條款發出了多份竣工證 書,則分別從其確認的完工日開始計算,就維修期而言,“工程”一詞須作相應解 釋。

49.2為按合同規定條件在維修期滿時或其後儘快將工程交給業主,除合理 損耗外,為讓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必須儘快完成本合同第48條中規定的在完 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_ _天內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在維護期滿前的檢查而可能書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諸 如修理、修正、再建、調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縮誤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師認為此種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 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義務(明示或默示不論)所至,一切費用應由承 包人承擔。如工程師認為此種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則應對此種工作進行估價,並 按附加工程支付。

49.4如承包人未完成工程師要求的上述此種工作,業主有權僱用他人完成, 如工程師認為,按合同規定此工作本應由承包人自費完成,業主應向承包人追償 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或間接費用,或從應付或可能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 扣除。

50.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承包人應根據工程師的指令,對施工過程或維修 期內出現的任何欠缺、不足或缺陷進行檢查。除非根據合同,此種欠缺、不足或缺 陷應由承包人負責,否則上述檢查工作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如此種欠缺、不足或缺 陷如上所述屬於承包人的責任,上述檢查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且他應按本合同第 49條的規定,自費對其進行修理、修正和補救。

變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師認為必要,他應對整個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工作 量作相應變更,且他有權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須作出以下 變更:

增減合同所規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或類別,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線、位置和麵積,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額外工程,

但此種變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種變更所需的一切費用(如果有) 應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51.2如無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種變更。然而,如工程 量的增減不屬本條規定的應作命令的範疇,而是因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的規定 所至,則不要求有書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師因任何原因認為有必要口頭作此種命 令,承包人必須服從,且工程師對該口頭命令的確認書,不論在命令執行前或後給 予,都應被視作是本條款所指的書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內書面向工程 師要求確認,而工程師在__天內未用書面駁回此確認,其應被視為是工程師所作 的書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師命令增減的工程,如工程師認為可行,均應按合同價格予 以估價。如合同所列的價格不適用所增減的工程,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協商出合適 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52.2如工程師認為,涉及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質或量的增減,使得本合 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專案的價格因此種增減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實際,工程師和承包 人則應協商一個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 當的價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後儘快,如是額外或增加工程,則在工程動工前或之後儘快 以書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要求額外支付或更改價格,或

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否則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或減少工程 量,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價格。

52.3竣工驗證時,如發現增減工程的費用超過驗收證書所註明數額的__ %,除去所有的規定費用、臨時費用和零工補貼外,如有任何是因:

變動命令累計所至,以及因

修正建築工程清單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臨時費用、零工補貼和本合同 第70條第1款規定的價格調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協商予以調整,或,如協商不果, 則由工程師在考慮所有材料及相關的,包括承包人的場地及合同的一般間接費用 在內的因素的基礎上予以決定。

52.4如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將增加或替換的工程按零工計價。 此種工程承包人所得報酬應根據合同中的零工細目表的條件,按其標書中所附的價 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實其支出,並應在訂材料之 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單以求批准。

所有按零工計價的工程,在工程進行期間,承包人必須每天向工程師代表提供 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註明此種工程僱用的所有零工的姓名、職務和工作時間,以 及兩份說明書,標明用於工程的材料和裝置的規格、數量(按上述細目表納入增加 費用計算內的裝置除外)。如清單和說明書正確無誤,工程師代表將認同且在其中 一份上簽字,然後退還給承包人。

每月底,承包人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所使用的勞力、材料和裝置(上述規 定的除外)的價目清單,如不按時提供完整的價目清單,承包人將無權得到支付。 如工程師有理由認為承包人無法按上述規定提交清單,他將有權決定把此種工作或 作為零工,按工時及使用的材料和裝置進行支付,或按他認為公平合理的價格予以 支付。

52.5承包人應每月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報告,儘可能全面詳盡地索要他 所認為有權要求的一切額外費用,以及陳述上月他按工程師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額外 工作。

凡未包括在報告中的工作或費用不能在中期或最後給予支付。但如承包人在最 初曾書面通知工程師他想就此種工作要求索賠,即使他未遵守上述規定,工程師也 有權要求對此種工作或費用給予支付。

裝置、臨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築裝置、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抵達工地後,應 視作完全用於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動它們或其任何部分,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將它 們從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師不得無故不予同意。

53.2工程完工後,承包人應從工地將所有上述建築裝置、臨建工程設施及 按合同所提供的材料的剩餘部分清理走。

53.3業主對上述建築材料、臨建工程及材料的損失或損壞概不負責,本合 同第20條和第65條規定的除外。

53.4如承包人因工程所需而要進口任何建築裝置。業主必須應承包人要求 協助其從政府處得到必要的許可,以便按上述規定清理現場時重新出口此種建築設 備。

53.5業主應在需要時協助承包人為工程所需的建築裝置、材料和其他物品 結關。

53.6其他任何影響建築裝置、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的條件必要時應在第二 部分的第53條予以規定。

54.本合同第53條的執行不得視為默示工程師認可該條款所指的材料或其 他事項,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使用任何此種材料。

測定

55.建築工程清單所列的工程量為估計數量,不應視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 務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56.如無另行規定,工程師應通過測定判斷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價值。如 他要求對某部分或某些工程進行測定,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授權代理人或代表,該代 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進行此種測 定,並提供工程師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情況。倘若承包人未參加或忽略或忘 記派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所作的測定或他認可的測定應被視為是對工程所作的正確 測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記錄和圖紙進行測定,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 如應書面要求,承包人應當在__天內與工程師代表一起檢查並認可此種記錄和 圖紙,一經認可,承包人應在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與檢查,記錄和 圖紙應被視為正確無誤。如檢查完此種記錄和圖紙後,承包人不予認可或雖認可但 不簽字,該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視為正確無誤,除非承包人在此種檢查後__天內書 面告知工程師代表,他認為記錄和圖紙中哪些不正確,並要求工程師予以裁決。

57.工程測定應採用淨值,不管一般習慣或當地慣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 明文規定。

暫列款

58.1“暫列款”是指合同中規定且列在建築工程清單上的,按工程師的指 令及自由處置的一筆用於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或用於意外事故的金額,可 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與暫列款有關的工程、供應或服務的款項, 只有經工程師按本合同規定同意或決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價格。

58.2就每一筆備用款,工程師有權命令用於:

施工,包括應由承包人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合同第5 2條規定用於此種施工或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費用。

由下文所規定的指定轉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由此付給承包 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的規定確定並支付。

承包人所購買的貨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 4款確定並支付。

58.3凡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提供與暫列款有關的開支的所有報價單、發 票憑證、帳目或收據。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暫列款項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貨物、材料或服務的已由或將 由業主或工程師指定或挑選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據合同 規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人,均應被 視為是由承包人僱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稱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被認為有任何義務而僱用其有 理由反對的,或不與其簽署含有下列規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貨物、材料或服務,分包合同當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將對承包人承擔 本合同所規定的承包人應對業主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不讓承包人再履行此 義務和責任,且不讓其受因履行此種義務和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或因不履行 此種義務或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 和費用的損害,以及

指定分包人應使承包人不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僱員的過失而受任 何損害,不因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僱員不當使用承包人按合同所提供的工程 裝置或臨建工程而受損害,以及不因上述所有的索賠而受損害。

59.3如暫列款項下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任何設計事項或對任何一部分永久性 工程的詳細規定,或說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裝置的規格,此種要求應在合同中明文 規定,且寫進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應明確規定,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 人應不讓承包人承擔此種服務,且不讓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種義務或因履行此種義務 而引起的或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進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而言,應 納入合同價格中的有:

按工程師的指令及根據分包合同,已實際由或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項;

涉及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或可能由工程師 按本合同第58條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據本合同第52條確定的款項;

就所有其他費用和收益而言,應採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即將支付的 款額所得出款項計算,如建築工程清單已有對有關暫定款列定一個比率的規定,則 應按承包人就該專案列定的比率予以計算,如無此種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在標書附 錄所列的,且建築工程清單已就該具體專案作出認可的比率計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條出具任何證書前,若其包括有有關任何指定轉包 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任何付款,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 供充足證據,證明包括在先前證書中的有關該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貨物、材料或服 務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償,否則將視為拖欠,除非承包人:

書面通知工程師,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絕此種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證明他已就此書面通知該指定分包人,

業主有權在工程師出具證書後,向該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規定應由承包人向 該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卻沒有支付的所有款項,留置款除外,然後從業主應支付 或即將支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將此筆付款抵銷。

如工程師已出具證書,且業主已直接作出上述支付,工程師在向承包人出具任 何其它證書,應把業主直接支付的上述款項扣出,但工程師不得拒絕或延誤出具按 本合同規定應出具的證書本身。

59.6如上所規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 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期限超過本合同所規定的維修期,承包人應在維修期滿後,隨 時把此種義務在期滿前所產生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讓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付款

60.1除另有規定外,付款應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分月進行。

60.2如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有關建築裝置和材料的款項,付款和還款的條件 應在第二部分第60條中予以規定。

60.3如因施工需從施工所在地國的他國進口材料、裝置,或因工程或任何 部分工程需由此種他國輸入的勞務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況必需或必要,合同項下 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條的規定用有關外匯進行支付,支付條件應按合同 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處理。

61.除本合同第62條所述的維修證書外,任何證書不得視為是對工程的認 可。

62.1只有工程師簽發了維修證書且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維修情況 令他滿意,才能視合同已經完全履行。工程師應在維修期滿後,或,如工程的不同 部分適用不同的維修期,在最後一個維修期滿後__天內簽發維修證書,或在所有 在此維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條規定,命令進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師 滿意後立即簽發,本條款必須全面執行,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佔有或使用工 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維修證書的簽發不得作為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向承包 人支付第二筆留置款的前提條件。

62.2業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對承包人負責, 除非承包人在簽發本條款規定的維修證書前,就此種事項已提出書面索賠。

62.3儘管簽發了維修證書,承包人以及業主(但應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 仍應對發生在證書籤發前而在證書籤發時尚未履行的合同義務負責,為決定此種 義務的性質及範疇,應視本合同繼續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和權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被法院下達了破產者產業管理接收令,或遞交了 破產申請,或因債權人而處置或轉讓財產,或同意在債權人決議委任的檢查委員會 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其是一個公司,將被清算(不是因合併或重組而進行的自 願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徵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其貨物被四,或工 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已經撤銷合同,或

沒有正當理由但卻不開工,或在收到工程師要求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停工 __天,或

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說明某些材料不適用或某工程應予否決後__天內未 從工地搬走這些材料,或未拆毀此種工程重建,或

不按合同施工,或長期或公然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儘管工程師已書面提出警告, 或

不顧工作質量,或無視工程師的指示,分包任何合同部分,

此時,業主可在書面通知承包人__天后進駐工地,並將承包人逐出,由此不 會造成合同無效,或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義務或責任,或影響合同賦予業主或工 程師的權利和權力,業主可自己完成工程或另僱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為完成工程, 業主和其他承包人可充分使用其認為合適的,按本合同規定被視為是專門為施工 而保留的建築裝置、臨建工程和材料,業主可隨時出售上述任何建築裝置、臨建工 程和未使用的材料,並將出售收入抵付按合同規定承包人應支付或可能支付給他的 任何款項。

63.2業主進駐工地並逐走承包人之後,工程師應儘快單方面,或通過了解 雙方當事人,或在作過他所認為恰當的調查或諮詢之後作出安排或決定,並證明到 此種進駐與被逐時為止,按事實上已完成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已獲得或理應獲得的 款項(如果有),以及計算出上述任何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建築裝置和臨 建工程的價值。

63.3如果業主按本條規定進駐工地並逐走承包人,他應在維修期滿,且所 有施工和維修費、延誤完工賠償費(如果有)、和業主所發生的其他費用被核實, 且經工程師證明後,方才負責對承包人按合同進行支付。此時,承包人有權得到的 款額(如果有)僅為工程師證明因他妥善完工而應得的款額減去上述款項之差。如 上述費用超過承包人妥善完工應得的款額,經要求,承包人得向業主支付此超出部 分款額,超出部分應視為承包人對業主的負債,且可照此收回。

64.如在施工或維修期間,因工程或部分工程發生或涉及任何意外、或事故、 或其他事件,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認為需馬上進行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以保 證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無法或不願馬上進行此種工作或修理,業主可僱用並支付 他人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認為必要的此種工作或修理。如工程師認為,業主所 進行的此種工作屬於承包人按合同規定應自己付費完成的工作,業主由此所發生的 一切費用應由業主向承包人收回,或從其應付給或可能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 在此種任何緊急事件發生後,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應根據情況,儘快書面告知承 包人。

特定風險

65.本合同任何條款均服從以下規定:

65.1任何責任,不論屬於賠償或其它,也不論其是有關或涉及工程(以下 提及的任何特定風險發生前,已按本合同第39條宣佈為不適用的工程除外)、業 主或第三當事人的財產的毀壞或損壞,或有關或涉及人員傷亡,只要是因以下所規 定的特定風險導致,承包人概不負責。業主必須保證承包人不受上述情況以及由此 所引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65.2如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從附近運往工地的材料,或承包人其它用於 或旨在用於工地的任何財產因上述特定風險受到毀壞或損壞,承包人有權得到以下 償付:

因此而被毀壞或損壞的任何永久性工程或材料,

以及,只要工程師要求,或工程完工所必需,按成本費加上工程師證明合理的 利潤為基準支付;

恢復或補償工程被如此毀壞或損壞的部分;

恢復或補償承包人用於或旨在於工程的此種材料或其它財產。

65.3因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射彈、導彈、彈藥、或軍用炸 藥的爆炸或衝擊(不論時間和地點)所導致有毀壞、損害、受傷或死亡應被視為是 上述特定風險的結果。

65.4除本條以下關於戰爭爆發的規定外,業主應償還承包人因上述特定風 險而發生的任何施工額外或附加費用,在任何特定風險發生前按合同第39條視為 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不在此列,承包人一旦知道此種費用增加,必須立即書面通 知工程師。

65.5特定風險指戰爭、戰爭狀態(不論宣戰予否)、侵略、外國敵對行為、 本合同第20條第2款規定的核危險和聲波風險、或與正在或即將施工或維修的 工程所在地國有關的反叛、革命、暴動、軍事政變、篡權、內戰,或(只是由承包 人或其分包人的僱員和因施工引起的除外)騷亂、動亂或混亂。

65.6在合同執行時,如世界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宣戰予否,是否在財 政或其他方面對工程造成了重大影響,除非本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否則承包人 都應繼續盡力完成工程。業主在戰爭爆發後隨時有權書面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一 旦此種通知發出,除本條所規定的雙方權利和第67條的規定外,合同應當終止, 但不得損害任何一方與以前任何違約有關的一切權利。

65.7如合同按上一款規定終止,承包人應迅速從工地移走所有建築裝置, 並向其分包人提供同樣的轉移設施。

65.8如果合同如上終止,應承包人所得的暫付款項中尚未包括的在終止之 日前已完成工作的款項,業主應按本合同所規定的價格支付給承包人,此外還應支 付:

所有有關臨時單據應予支付的款項,只要單據所含的工作或服務已經完成,如 此種單據所含的工作或服務只完成一部分,則只支付經工程師確認的應予支付的那 一部分款項。

因工程而訂購的材料或貨物的合理費用,包括已運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 有義務接收的材料或貨物,業主向承包人付款後,這些材料或貨物即成為業主的財 產。

經工程師確認的,承包人為完成整個工程而發生的合理費用。只要本款上述各 種費用未將此費用包括在內。

本條第1、第2和第4款所規定的追加付款。

本條第7款所規定的搬遷建築裝置的合理費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將此設 備運回到承包人註冊國的主要裝置堆置場的費用,或運至其他地點的費用,但此費 用不得超過運回註冊國的費用。

合同終止時,遣返承包人僱用在工程上或與之有關的職員和工人的合理費用。

對本款項下業主應予支付的款項,業主有權用承包人的應付款來抵衝,包括建 築裝置及材料的預付款的未償餘額,以及其它任何在合同終止日按合同條款業主有 權向承包人回收的款項。

失效

66.如合同締結後爆發戰爭,或出現雙方無法控制的其它情況,使得任何一 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或根據合同適用的法律,雙方被解除了繼續履約的義務, 由業主對已完成的工程而支付承包人的款額應當等於按本合同第65條規定之金額, 即如果合同根據第65條之規定終止時,應當支付的金額。

爭議的解決

67.業主與承包人或工程師與承包人因合同或工程施工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 的任何爭議或分歧,無論是在施工中還是在完工後,無論是在合同終止、撤銷或違 約前後,首先應當提交工程師解決,應任何一方要求後__天內,工程師必須將其 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除按以下規定提出仲裁外,此種有關上述所有事項的 決定為最終決定,對業主和承包人均有約束力的,且立即對業主和承包人生效,承 包人應繼續施工並盡一切應有的注意,無論他或業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按以下規定提 請仲裁。在工程師將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後,如__天內未收到業主或承包 人的仲裁申請,上述決定應作為最終決定,對業主和承包人均有約束力。如工程師 未按上述規定應要求在__天內通知其決定,或業主或承包人對此種決定不滿意, 在此後或此種情況下,業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決定通知__天內,或在最先所說的 __天期滿後__天內,視情況而定,將爭議事項按下述規定提交仲裁。所有爭議 或分歧,凡工程有關決定(如果有)如上所述不再是最終和有約束力的,均應由根 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員按該規則規定予以最終 解決。上述仲裁員(們)有權評論、修正和複審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 證書或估價。在仲裁過程中,任何一方均可不受限制地向仲裁員(們)提供當時供 工程師作出決定而採用的證據或論據。不論工程師按上述規定曾作過何種決定,均 不得剝奪其被傳喚作為證人,且就按上述規定提交仲裁的爭議或分歧的任何有關事 項向仲裁員(們)提供證據的資格。不論工程尚未或認為尚未完工,均可提請仲裁, 但業主、工程師和承包人的義務不得因在施工程序中提起仲裁而改變。

通知

68.1業主或工程師按合同條款給予承包人的所有證書、通知或書面命令均 應郵寄或送交至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訊地址。

68.2所有按本合同條款給予業主或工程通知均應郵寄或送交至第二部分有 關通知條款所指的其各自的地址。

68.3任何一方均可把一指定地址改為在施工地國的另外一個地址,但事先 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師在改變地址前需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業主違約

69.1如果業主:

在工程師證書所認定的應付款項按合同條款到期__天內未向承包人支付,業 主按合同有權所作的扣除部分除外,或

干涉或阻礙或拒絕同意頒發任何此種證書,或

破產或、如為公司,即將被清算,而此種清算不是為了重組或合併,或

正式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鑑於經濟混亂,其無法再履行其合同義 務。

承包人應有權在提前__天書面通知業主,並將副本呈交工程師後,終止其合 同僱傭關係。

69.2本條第1款規定的__天通知期限到期後,儘管本合同第53條第1 款作有規定,承包人仍然應儘量迅速地從工地撤走他所帶來的所有建築裝置。

69.3如果合同如此終止,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按第65條規定終 止時一樣的支付義務,但除了第65條第8款所規定的款項外,業主還必須向承包 人支付因合同由此終止而造成的或有關的或導致損失費或損害費。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

70.1合同價格的調整應與勞工或/和材料成本的增減,或其他任何影響施 工費用的事項相關,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規定執行。

70.2在提交工程標書最後期限前的__天之後,如施工或即將施工工程所 在地國的任何國家或州的法律、法令、政令或其它任何地方和其他權力機構的法律 或條例或規章發生變化,或適用了使承包人的施工費用發生增減(非本條第1款所 述的增減)的任何州的法規、法令、政令、法律、條例或規章,此種費用增減應經 工程師證明,且由業主支付或記入貸方,合同價格也應作相應調整。

貨幣和匯率

71.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的__天之後,如施工或即將施工工程所在地國 的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合同價格計價貨幣實行貨幣管制和/或貨幣兌換管制,業 主應補償由此對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或損害,這種補償不得影響承包人在此種情 況下行使其它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72.1如果合同規定,承包人的支付應全部或部分使用一種或多種外幣,此 種支付不得受特定外幣與施工工程所在地國的貨幣之間的匯率變化的影響。

72.2如業主要求標書計價只用一種貨幣,而支付卻用多種貨幣,且承包人 已說明他要求用其他貨幣支付的比例或數額,用於計算此種比例或數額支付的貨幣 兌換率應為現行匯率,即由施工所在地國的中央銀行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的__ 天當日所決定的匯率,就此,業主必須在標書提交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檔案中 予以寫明。

72.3如合同規定使用多種貨幣支付,凡涉及按本合同第58和第59條規 定使用暫列款的專案,其用外匯支付的比例或數額安本條第1和第2款制定的原則 予以確定。

第二部分

具體實施條件

(本部分以下所列規定是對第一部分條款在各種具體情況下的補充以修改。)

(以下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22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 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天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23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

施工日期:______至______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監理方:______電話:______

業務簽單:______電話:______

設計師:______電話:______

工程主管:______電話:______

施工員:______電話:______

工程施工須知

一、和客戶協同辦理好裝修許可證後方可施工,嚴禁公司員工無裝修許可證施工,誰違章誰負責;

二、進場第一天必須在適當位置張貼防火、禁菸標誌,掛好施工牌、員工守則、操作規範、裝修圖紙等;施工手冊由施工員自行保管;

三、進場後必須做好廚、衛、陽臺地面試滲漏,檢查水管、電視、電話線路等是否正常,下水是否暢通;

四、圖紙尺寸及預算與現場尺寸進行核對,如有出入提交書面工程量報告交市場部處理備案,施工員必須與設計師一起進行圖紙現場交底,施工員安排施工任務與進度,監督施工質量、衛生、安全情況

五、隱蔽工程:水電管線、地龍骨、吊頂需經甲方簽字認可後方可預埋或封板,與牆體接觸的木製品背面必須刷清漆後貼上防潮紙做好防潮處理;

六、因現場停水停電等不可抗因素造成工程延期,施工員必須讓甲方及時簽字順延工期,違者施工員負全責,如因施工員施工不力延期,則由施工員和相關責任人承擔責任;

七、客戶單方與各工種聯絡更改圖紙或工程變更,施工人員有權拒絕,嚴禁施工員與客戶私下交易,沒有籤工程變更單就擅自增加或減少專案,違者罰款或開除;

八、客戶如在未施工前需要改變施工圖或在竣工後要更改專案,施工員必須憑客戶簽字認可的公司設計專用修改圖及客戶簽字認可的追補預算方能施工,違者重罰;

九、每個員工掛牌上崗,各工種嚴格按照操作規範施工,杜絕工傷事故,嚴禁電工單人帶電操作,油漆時嚴禁煙火;

一十、施工員必須全天候開通手機與公司/客戶主動聯絡,彙報施工情況和近段時間的工作安排;

一十一、客戶有權拒絕不穿工作服和無胸卡的人員進場施工,施工現場禁止燒飯、住宿(確需燒飯住宿者需徵得客戶同意),嚴禁閒雜人等到施工現場玩耍或留宿;

一十二、各工種與施工員質量自檢合格,提前通知質檢員和客戶驗收,認真負責整改驗收中的問題,並交客戶驗收簽字做好施工日誌;

一十三、嚴禁施工員或班組私自承接裝修業務,違者罰款或開除;

一十四、班組每日下班前必須切斷總電源,關閉總水閥後方能離開;

一十五、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物業的規章制度,搞好物業相關人員的關係,嚴禁偷盜損壞打架鬥毆事件發生.

分部分項工程勞務(施工)承包協議書

裝飾合同號:

甲方:

乙方(施工責任方):

甲方承建之工程,現委託乙方採取(□A、包工□B、包工包料)、機具、裝置、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乾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內容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二、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_____日;

三、分部分項工程工種類別:___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

五、乙方承包圍:____________;

第二條:組織領導

一、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二、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特種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專案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三、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乙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同建設單位代表或建設監理單位代表聯絡和溝通,只要與本工程有關的事宜,必須向甲方專案經理彙報與協商。除甲方高層領導特批外,否則,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的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五、乙方向工人發放生活費或工資,必須在本公司的專案經理監督下進行。每個分部分項工程必須有工人的花名冊,工人領取生活費或工資要在花名冊上簽字認可,並花名冊交專案經理保管並存檔。

第三條:雙方職責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和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程量及現場進度、稽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劃撥工程款。

3、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程聯絡並申報檔案資料。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並確保達到(□A、合格□B、優良)以上等級。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及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檢查各安全設施的安全狀態,如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乙方在安全設施不安全狀態下,有權拒絕施工,如遇到突發性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事故,原則上由乙方負責,乙方經費困難可與甲方協商申請適當補助。

3、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或穿高跟鞋、不得赤脖、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未經許可,施工現場嚴禁住人和帶兒童入內,飲食做飯,大小便,乙方工人所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應在指定位置停放,違者甲方有權重罰。乙方有義務保持宿舍內的衛生和清潔,宿舍內禁止留宿他人。

4、乙方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施工現場,未經專案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

5、必須保證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施工人員數量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具體施工作業中必須配備所需安全標準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安全設施,並且必須符合國家裝飾裝修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規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或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者,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並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餘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該工程完工並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於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的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的相關費用。

9、乙方不得將依據本協議書取得該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該工程專案並追究相關責任。

10、乙方必須提前二日向甲方專案部申報材料,並且必須在材料申報單上簽字負責,常規材料申報量不得大於實際用量的10%,非常規材料申報量不得大於實際用量的5%(含合理損耗)。特別是非常規材料若大於合理損耗多餘部分由乙方支付相關採購成本,材料申報單上必須有該工程專案經理簽字認可,方可執行。現場領料必須有乙方簽字認可,其他集體或個人無權領料。

11、乙方在施工過程直到驗收交工前,必須採取有效的半成品或成品保護措施,若無故或惡意損壞成品或半成品,處以該成品或半成品工程造價的三倍對乙方進行處罰。

12、工地內廢舊物資回收歸本公司所有,未經甲方專案經理許可,乙方不得私自回收和出售,一旦發現處以該廢舊物資價值5—10倍的罰款。並對發現人或舉報人給予獎勵。

13、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必須無條件進行返工和修正,乙方必須對所返工部分的主輔材進行賠償,對於返工造成的損失和負面影響,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0元—10000元的罰款。

14、施工現場工人之間打架鬥毆、工種之間打架鬥毆,甲方專案經理有權對乙方重罰。若工地出現盜竊事件,經公司訪查落實,對舉報人本公司給予盜竊物質價值相等經濟獎勵。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交給司法部門處理。

10、乙方在所指定的工程完工後,應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總結,並積極配合甲方或第三方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

第四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部門質量評定(□A、合格□B、優良)標準等級以上。因乙方盲目施工、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導致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第五條:工期約定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安排的季度、月、度及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專案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

(□A、結算總價‰□B、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第六條:付款方式

一、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大於天后,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日,日,日,按借款方式領取生活費(或材料備用金),借款總額不得大於預算人工工費或預算工程款的﹪;根據甲方與業主結算工程款的情況,到甲方帳戶後三天內付到決算人工工費(或乙方承包工程造價決算款)的95%支付給乙方。

二、質保金:質保金按分部分項工程決算人工工費(或乙方承包工程造價決算款)5%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後,據實返還,無銀行利息。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乙方應在收到口頭或書面通知三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七條:其他

一、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分部分項工程總人工工費(或乙方承包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二、若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的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其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三、甲方對本協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協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分部分項工程辦完工程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附件:(備註:附件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2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推行專案法施工,強化專案管理,增強企業集團優勢。通過招投(議邀)標程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幫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將與乙方設立塘廈新亞洲工程部,為了新亞洲工業城三舊改造專案順利承包及東莞、佛山等地乙方協議標工程的掛靠,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及工程地點: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合同造價:

第二條承包指標:

1、工期指標:工期以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工期為準。

2、質量指標:質量以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質量為準。

3、管理費用:按工程結算總價為基數,上繳給甲方1%(不含上繳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各種規費和稅金)。

4、安全指標:本工程施工期間不得出現死亡事故,重傷頻率控制在0.5‰以內。

5、文明施工指標:本工程施工期間乙方應嚴格按公司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貫徹CI標準,爭創文明工地。

第三條費用交納辦法:甲方按規定在收取業主工程款的同時每次收取業主付款的1%(其中暫扣稅金(按國家稅率定%、履約保證金(按業主要求定%)(該保證金在工程竣工結算完成,無拖欠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單位員工和農民工工資等債務,工程資料、結算資料等相關資料完整上報公司並收到質保金後隨質保金退還。)、

第四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與業主簽訂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並組織指揮乙方實施合同。

2、稽核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預結算。

3、組織對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4、負責工程款的收取、管理並監督專案對資金的使用。

5、負責該專案工程成本和財務開支的審計。業主的工程款項到達賬戶後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按計劃支付給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6、甲方指派相關人員負責專案的安全、東莞新亞洲工程部章印的管理及工程款項、工程進度、工人工資的發放情況,工資由乙方承擔,工資從開工起計算,竣工後終止每月3000元∕月

7、報建專案經理的指模採集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但工地檢查需要專案經理到場或工程例會需到場時,費用由乙方承擔(屬工程施工時的差旅費+出場費不超過1000元∕次)

二、乙方的責任:

1、負責實施並確保合同條款的順利執行。並按規定及時填報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財務報表。

2、嚴格按國家頒發的現行施工規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施工圖和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並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安全生產負責。

3、負責辦理與業主的施工現場簽證及有關索賠基礎資料,編制施工方案和施工圖預算,在甲方的組織管理下辦理工程結算和竣工驗收資料等。

4、乙方可要求甲方印製統一規格的名片以便於與業主溝通、交流,但不得私刻專案部章印和公司章印,一旦發現,罰款伍萬元∕次,並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5、服從甲方管理和領導,執行合同的其他條款。

第五條獎罰

1、工期按要求如期完成或提前完成,如工期拖延,業主對拖延工期的罰款由乙方全部承擔,另加罰總造價的萬分之一。

2、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除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罰款由乙方自理外,再罰總造價的萬分之五。

3、質量無重大事故,合格率100%,工程質量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質量要求;如有不合格專案,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影響單位名譽,乙方除負責因返工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外,另罰總造價的萬分之一。

4、在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發生重大事故、工程嚴重拖延、工程成本發生虧損、保修期間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並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

第六條其他:

1、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滿結清尾款後失效。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儲存,影印件分送各自有關部門。

3、本責任書中未盡事宜,在實施過程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25

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市建委有關規定,甲方將武漢首期綠化工程委託給乙方施工,根據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點及範圍:本工程位於_________,綠地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內容

1.乙方根據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按圖施工,甲方按圖驗收;

2.綠地深翻_________釐米,加工_________釐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養護一年(落葉樹今冬明春種植,按具體樹種.種植起算);

4.施工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則須經甲方簽證認可後按實結算;養護期間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規格要求補植;

5.種植質量應根據_________市有關部門對綠化工程的要求進行驗收。草坪應按地形鋪設,要求平整度高,整體性強,自然泛水,鋪設間隙不得超過一指寬。

四、工程造價: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一次性包乾。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_______%;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鋪設過半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_______%;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驗收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_______%;

4.餘款待一年養護期滿、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七、甲方委託_________,乙方指派_________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協調工。

八、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圖紙預算各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26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社群 建築面積約為         m2(竣工後按實際收方計算)。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1、設計方案中全部建築工程;

2、衛生間、外陽臺現澆,第一層層高為2.5m,為預製板,二、三、四層層高為3米,全現澆樓面,屋面蓋紅機瓦。

3、外牆為外牆塗料,面牆柱子為文化石牆磚。

4、房內牆一粉一搓。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圖設計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偷工減料。如需修改建築方案則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申請設計部門下達修改通知書。

五、合同造價:

工程總造價:竣工後以驗收測算面積計算房屋總造價。

工程單價:    元/m2,不含契稅。

六、付款方式:

1.建築面積分4次付款,即第一次儲藏室蓋板按建築實際面積平方付50%(    元/m2),一樓、二樓、三樓加屋面以此類推。

2.內粉按建築面積形象進度付20%。

3.外粉按建築面積形象進度付10%。

4.餘款驗收後付清。

七、承包形式:

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八、甲方工作:

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做到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即三通一平)。

2、雙方約定甲方應做的其它工作:甲方在乙方未進行房屋驗收前,不得有房主進入干擾施工,除房屋佈線外。房主及顧請人員進入時,出現安全問題由房主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概不負責。

九、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和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部門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更改設計檔案,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超出原設計圖紙範圍,屬增加工作,增加工程需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後,按原預算標準結算給乙方。

3、甲方如需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乙方才可以實施。

4、甲方代表          同志,負責施工現場的驗收簽證工作,其簽證作為工程結算依據。

十、工程驗收與結算:

1、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和有關部門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2、工程施工中結構工程、地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甲方須及時辦理簽證手續。

3、在規定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乙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乙方遵循安全生產的原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承擔施工過程中所有的安全責任,包括施工期間材料運入途中的所有安全責任,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擔。

十三、附則: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27

1.詞語解釋

1.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本條件指鐵路工程的建設單位或專案法人。

1.2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資質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1.3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代表人。

1.4乙方專案經理: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專案承包責任人。

1.5鐵路建設工程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質的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對工程施工進行的監理。

1.6總監理工程師: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本工程專案監理總負責人。

1.7設計單位:鐵道部指定的或者甲方委託的具有相應資格的本建設專案的設計單位。

1.8工程質量監督站:鐵道部工程質量監督總站或其授權的下屬工程質量監督站。

1.9工程:協議條款約定的具體的永久工程。

1.10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11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12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13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數應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內的總日曆天數。

1.14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15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6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工程專案施工場地。

1.17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並加蓋有效印鑑或簽字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通知、任命書、委託書、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1.18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1.19變更設計:自設計單位交付施工圖至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期間對原設計的變更。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協議條款;

2.2合同條件;

2.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的紀要、協議;

2.4招標承包工程中的招標檔案、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6標準、規範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先由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照解決爭議的方式加以解決。

3.合同檔案的適用法律和使用標準適用於合同檔案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章。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鐵道部頒發的標準、規範。鐵道部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以使用國家和建工行業標準、規範。

4.雙方一般責任

4.1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1.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的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4.1.2甲方代表的通知由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專案經理,乙方專案經理同意並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口頭通知,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通知應予執行。乙方認為甲方代表通知不合理,應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通知或繼續執行原通知的決定,以書面形式再通知乙方。

4.1.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檔案、圖紙及資料,並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可向甲方代表提出遲誤的後果。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4.2乙方專案經理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2.1乙方的要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專案經理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經甲方代表同意並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4.2.2乙方專案經理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絡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書面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5.對《協議條款》中有關條款的其他合同條件為:

5.1第1條工程概況

5.1.1建設專案名稱係指鐵道部批覆的技術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的建設專案名稱。工程名稱係指乙方承擔的建設專案中的某段或一項工程的名稱。

5.1.2工程地點係指工程所在縣(含)以上行政區域。

5.1.3承包範圍係指承包地段的起止里程、規模或專業分類專案。

5.1.4承包方式係指雙方約定的,甲方對乙方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概算總包及單價承包等。

5.2第5條設計檔案

5.2.1在開工前甲方若不能將設計圖紙全部提供,應在合同補充協議中寫明分期分批,按站前、站後或專業分別列出可提供的設計圖紙,以滿足乙方施工要求。

5.2.2甲方對設計檔案和圖紙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要求的內容,保密費用由甲方承擔。

5.3第7條7.9“申請專案開工報告”按《國家計委關於基本建設大中型專案開工條件的規定》(計建設〔1997〕352號)辦理。

5.4第11條11.1“在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中“確有必要”係指:

5.4.1在合同中另有規定的;

5.4.2由於乙方某種失誤或違約導致的,或乙方應對其負責的必要的暫停施工;

5.4.3由於施工現場氣候條件惡劣導致的必要停工;

5.4.4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了本工程及任何部分的安全所需的停工;

5.4.5計劃調整。

5.5第12條12.1工期延誤原因及責任中:

5.5.1不可抗力是指因突發戰爭、軍事徵地、_____、_____、空中飛行物體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特大的風、雨、雪、洪水、泥石流、地震、雷擊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5.5.2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是指依據《鐵路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暫行規定》(鐵建〔1996〕13號)劃分的四個等級的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5.6第14條工程質量檢查中:

5.6.1質量保證體系:乙方為了實現合同對工程質量的要求,建立的質量管理組織結構、制度和措施等。

5.6.2工程質量:在國家和鐵道部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檔案,以及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5.6.3不合格工程:既包括不符合設計標準要求、不符合國家或鐵道部的技術標準和規範要求的工程,也包括低於協議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

5.7第15條隱蔽工程檢查和簽證中:

5.7.1隱蔽工程系指一項工程主體結構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後無法觀察檢查的,需被複、掩蓋的分部、分項工程。

5.7.2本條“甲方代表”係指甲方監察工程師或甲方派駐工地的技術負責人。

5.7.3重點工程系指按(80)鐵基字665號《關於試行〈鐵路基本建設工程開工報告審批辦法〉的通知》中規定的重點工程,或甲方根據建設專案的具體情況確定的重點工程。

5.8第17條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

5.8.1承包方式採用包工包料的工程專案可不使用本條款的規定。

5.8.2承包方式採用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專案,以及鐵路通訊訊號等專業材料裝置,甲方須自行採購的,應使用本條款規定。

5.9第21條驗工計價

5.9.1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實際工程量報告,甲方代表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不通知,甲方計量結果無效。

5.9.2乙方應為甲方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甲方自行計量有效。

5.9.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10第22條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應按鐵道部和建設銀行的規定,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商研究,明確工程款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的方法等。

5.11第23條竣工驗收

依據國家計委計建設〔1990〕1號文《關於印發〈建設專案(工程)竣工驗收辦法〉的通知》和鐵道部(84)鐵鑑字第180號《鐵路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

5.12第24條竣工決算

國家組織驗收的大中型專案,在工程正式驗收後,竣工決算在6個月內完成並報鐵道部計劃、財務、建設司,鑑定中心及使用單位。其他建設專案,在工程正式驗收後,竣工決算應在3至6個月內完成,並報鐵道部財務司、建設專案主管部門及使用單位。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28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通訊地址:風險提示:

對於承包方的主體資格審查應從有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否具有與所承包工程相適應的資質證書等方面。最好是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公司主體。如果承包方是個人,存在以下風險:

1、本合同可能被認定無效;建議發包給有資質的單位;

2、對方所僱傭的工人發生工傷,對方直接攜款跑路,我方可能被要求承擔賠償責任;建議讓對方給工人購買意外險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通訊地址:甲乙雙方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結合本工程施工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工程施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風險提示:

明確約定好工程期限有利於保障工程進度,是保證工程正常進行的必要條件。另外,承包方如果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工程,發包方也可以據此要求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另外,在涉及工程工期的訴訟中,由於不同的原因所造成工期延誤的法律後果是不同的。因此,在履行工程合同中,發包方應當對可能出現工期延誤的情況專門制定制度作出書面認定,比如增加建設專案、增加工作量、提供原材料和其他條件的時間等方面的事項,以避免將來發生訴訟時無據可查。

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共_______天。

6、承包方式:風險提示:

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結算時間,以及明確約定拖延結算的違約責任,這樣不僅促使發包方為避免承擔違約責任而積極支付工程價款,同時也促使施工方積極完成工程,當出現發包方拖延結算、剋扣工程款等問題的時候,走向訴訟維權的時候,合同約定也可以成為呈堂供證。

二、工程結算和支付

1、結算工程量的核實確認,按圖紙設計量並能同業主結算的工程量為依據,臨時工程以方案量並參照測量收方量為結算的依據。

2、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按甲方規定的報表上報,甲方向業主辦理完畢工程結算手續後____日內向乙方辦理工程價款結算。

3、本合同外因設計變更或業主(或監理)原因而對新增專案的工程量與新增單價(或費用)在業主未批覆之前暫不進行對乙方的計量和結算,最終的計量和結算以業主(或監理)的正式批覆為準。

4、設計修改的新增專案如本合同內有相應單價的執行此單價結算,無相應單價的雙方在施工前協商簽訂補充單價。

5、甲方按業主所結工程款(貨幣)的同等比例並扣除下述費用後向乙方進行支付。

6、工程結算支付採用銀行轉賬方式,乙方必須提供正規的發票。

7、當工程結算達本合同工程價款總額的90%(含已扣質保金)時,甲方暫停付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雙方辦理竣工結算(扣除質保金)後在_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

8、本合同工程質保金的支付:在甲方主合同全部履行完畢:驗收鑑定、移交簽證起至質量保證期滿,經業主驗收合格,業主支付給甲方工程質保金後_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但乙方所承擔的施工專案如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修復費用應扣除)。

三、工程進度

1、乙方應按甲方的進度計劃和指示實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甲方開工令下達之日算起。

2、不論何種原因造成施工進度滯後,乙方均應按甲方的指示,採取有效措施趕上進度。趕工措施應以保證工程按期完工為前提調整和修改進度計劃

3、乙方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相應費用。

4、工程暫停施工後,乙方應與甲方協商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消除停工因素的影響,當工程具備復工條件時,乙方應在指定的期限內復工,若乙方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乙方承擔。

5、由於自然條件影響或業主原因導致的工程停工、工期拖延等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潛在風險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部分,乙方無權就此向甲方索賠。

6、工程實施期間不可避免的會出現窩工、停工現象,除甲方調劑工作面以外所發生的窩工與停工的費用一律不予補償。

四、工程質量標準及驗收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施工驗收規範、設計圖紙及有關設計通知、主合同中的質量要求及甲方質量體系要求控制質量,接受甲方、監理、業主對質量監視、檢查、控制。

2、乙方應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檢人員做好各工序的質量檢查及驗收工作。

3、乙方應對其所承擔工程專案的施工質量負全責,如發生質量事故,應在__________小時內報告甲方,對施工質量缺陷負責返工並承擔相關費用;對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返工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延誤;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專案,甲方不予計量與結算。

4、乙方應嚴格按甲方的施工過程質量驗收程式要求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驗收。產品經監理、甲方驗收合格後可轉入下道工序。

5、隱蔽工程和工程的隱蔽部位須經甲方及監理檢查、驗收簽字後乙方才能進行覆蓋,進入下一道工序。

6、乙方所承擔的本合同工程專案完工後______天內,乙方應按照監理、業主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合格的竣工資料一式__________份,並配合甲方進行驗收工作,不提交竣工資料不予竣工決算。

7、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於乙方原因的,乙方負責修復相應缺陷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相應的質量責任。

8、本合同工程缺陷責任期為________年,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關費用;若乙方未能及時修復責任期內的缺陷,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單位修復,所發生的費用按實際發生由乙方承擔,可在乙方的工程尾款及有關被扣留的費用中直接支付,同時乙方被扣留的質保金不予退還。

五、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確保施工安全,對專案範圍內的施工安全負全責;發生安全事故(包括險情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甲方。

2、因乙方責任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還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且被扣留的安全保證金不予退還。

3、甲方統一監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衛、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乙方應積極做好本合同施工範圍內的文明、環保工作。

4、乙方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採取保護措施,並按主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式報告甲方,由於乙方的疏忽或過錯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施工材料、裝置

1、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裝置,按實際需要向甲方提供入場施工裝置清單(含入場時間),並按甲方現場總體要求進行停放管理,不得隨意進出指定區域和亂停亂放。

2、乙方入場施工裝置必須是最大限度地滿足施工需要,完好率不低於90%,若甲方一旦發現乙方使用的施工裝置因完好率低下或數量不足等原因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時,有權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換施工裝置,乙方應予以及時增加或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施工裝置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否則按違約處理。

4、乙方施工裝置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對安全風險較高的裝置由甲方強制乙方購買相應保險。

七、履約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萬元履約保證金,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的全部義務履約完成後無息退還剩餘款項。

八、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甲方應負責做好本合同工程的現場施工協調和組織策劃及工程竣工驗收。

(2)甲方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套和轉發設計、監理檔案和施工指示,並對施工進行技術指導(含技術交底)。

(3)甲方按主合同的總體進度計劃及監理批覆的施工進度,負責稽核並批准乙方的施工方案、施工計劃、施工資源配置方案等。

(4)甲方負責對乙方施工進度、安全、質量等全過程進行監督(但不能免除乙方責任),若工程進度出現滯後、工程質量出現嚴重問題、施工安全出現嚴重隱患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若在規定整改期限內仍達不到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程專案範圍或解除本合同,其間發生的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甲方督促乙方購買高危作業人員的人身傷害險、全員工傷險、特殊裝置財產險和必要的第三者責任險。

2、乙方職責

(1)乙方應服從甲方、監理的統一指揮和排程,按照本合同約定對進度、質量、安全等負責。

(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工程專案或進行本合同工程專案再分包(包括事實上的分包)、轉包,否則,甲方既視為乙方違約,並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且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與索賠。

(3)乙方合同工程完工後應及時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做到工完場清,並不得損壞現場構築物及其他設施,如發生損壞,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4)乙方應加強對本單位職工的思想教育,規範其行為,做到遵紀守法,在工地不得發生違法違紀事件,做好環境保護工作,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生產中的廢水、廢氣、廢油、煙塵等排放及生活垃圾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5)乙方應負責已完合同工程移交前的維護。

九、違約責任

1、若乙方將本合同專案另行轉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權直接解除本合同。由此導致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2、若乙方原因未達到本合同控制性工期要求,每拖延一天,按__________元天計取違約金。

3、若乙方原因造成主合同規定的其他違約事項(簽訂分包合同應明確具體的責任),則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信譽損失,按乙方分包合同工程價款__________%計取違約金,並賠償相關損失。

4、本合同未規定的違約責任,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主合同違約責任規定處理。

5、乙方應及時發放民工工資,由於拖欠民工工資造成不良影響,按違約處理。

十、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再執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意見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

一、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工程完工,工程價款結清後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無正文)甲方(蓋章):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道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29

甲方(全稱): (發包方) 乙方(全稱):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

工程地點: 。

工程範圍:根據甲方工程部要求施工 。 工程內容及價格: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前。

三、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以國家或行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四、質量保修:

1、質量保修期為 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質保期內全免費維護,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確保在甲方通知後48小時內維修並恢復正常,否則甲方可自行請人維修,發生費用從質保金內扣除,質保金不夠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2、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相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質量保證金按工程造價的 %計算,自工程款中扣除,質保期滿後付清。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完工後根據實際竣工工程量結算(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工程價款為綜合單價,含主輔材料、人工、運輸、管理費、稅金、政策性檔案規定、合同所包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決算後30日內付至決算價款的95%,每次付款時乙方需提供經甲方工程部、財務部及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的付款單和正式有效稅務發票。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經過甲方書面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支付違約金1000元,違約金甲方可直接從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到約定竣工日期乙方未完成全部工程量或乙方已完工但未向甲方提交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均視為乙方逾期。

2、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七、施工安全: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乙方住所為正式有效地址,甲方發給乙方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法律檔案均以掛號信寄往協議住所,寄出時間後3日視為乙方收到,寄出時間以郵戳時間為準

九、本協議一式樣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應遵約履行。

十、其它約定:在工程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須負責及時清理垃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