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施工合同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精選26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44W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1

建設單位: (簡稱甲方)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精選26篇)

施工單位: (簡稱乙方)

為加強對各類外包方作業施工安全管理,確保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遏止各類事故發生,實現企業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律以及金冠化工相關管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施工安全協議,並遵照協議條款,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職責:

1、審驗乙方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稽核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相關資質,為乙方入司作業人員辦理出入證,對相關證件資料留底備檔;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工藝、裝置、危化品等),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注意事項,並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3、組織乙方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活動和安全會議,及時向施工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及通報等,並監督其學習與貫徹執行;

4、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整改意見,對乙方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單方面解除相關承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5、甲方應對施工過程中的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負責並承擔有關費用。因甲方引起的各類事故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在簽定施工合同前,應向甲方交驗工商營業執照及相關證明,經甲方審查合格方可進司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進司前應本人提交入司作業申請表,並簽訂安全承諾書,認真接受甲方安全教育,從事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起重工、架子工、車輛司機等)的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3、未經允許,乙方不得動用甲方的任何物質和裝置,對較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乙方應在作業前進行危害辨識,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使其掌握工程特點和安全應急措施。

4、乙方作業過程中涉及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動土、臨時用電等特殊作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由甲方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後方可作業;

5、乙方應確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與甲方保持聯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教育,並將教育資料交甲方留底;

6、乙方應加強現場管理,定期檢查安全裝置及防護措施。按規定使用個人勞保用品,確保使用的各種機電設施和施工機械完好,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使用,機械裝置的運轉部位和其他危險部位,要有可靠的防護裝置及措施。

7、乙方應主動搞好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並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反饋處理;

8、乙方應對施工過程中的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負責並承擔有關費用。因乙方引起的各類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應及時通知甲方,不準隱瞞不報、拖延漏報,更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擅自處理。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日起至本年度結束,共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按雙方施工合同和甲方相關制度執行。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因施工需要,借(使)用____________專案部____________處電源。

為加強管理,確保用電安全,經雙方協商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平面圖及總負荷容量和各項引數。

2.甲方應將專案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組織機構、安全用電負責人等內業資料交付乙方,並嚴格執行。

3.甲方有權檢查驗收乙方施工臨時用電方案及安裝工藝,發現安全隱患時,以書面形式指出,並限期整改。

4.甲方必須審驗乙方電器作業人員的安全資質和安全教育情況。

5.甲方提供乙方三相五線制380V/220V動力電源工________KW,正常情況下,確保供電質量。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並將管理人員名單提供給甲方。

2.乙方參加施工中臨時用電作業人員,必須是經過考核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持有____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專業技術人員。

3.乙方應根據工程種類和借用電源的容量及用電裝置的使用情況,編制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和安全用電組織機構負責人名單。

4.電器作業人員必須持____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正式、有效操作證上崗,過期未驗、作業期間不帶操作證者,視其無證操作,屬嚴重違章。

電器作業人員應配備齊全安全防護用品。

5.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單,在規定期限內未予整改的,甲方有權按《____________通知》給予處罰,直至停工整頓。

6.乙方應確保電器安裝、維修2人以上操作,斷電作業,在電源側斷路器處懸掛“有人工作,請勿合閘”的明顯標識牌,同時在已斷電線路安裝臨時接地線。

固定配電箱應加設安全防護欄。

7.乙方在無法停電,又必須帶電作業情況下,應設定防觸電絕緣設施,並設專人監護。

8.乙方在特殊環境或特別潮溼和易腐蝕場所、大型金屬管線內作業必須使用12V照明電源,工作用電源應加裝隔離變壓器供電。

9.甲方因諸多原因,未按照安全用電相關規範的要求下達的違章指揮作業任務書,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0.乙方未按交底施工,致使工人違章作業,違反本協議內容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乙雙方共同的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建設部《JGJ46—20__規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GB50194—9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範》及____供電局頒發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市建委頒發的《____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相關章節,進行臨時用電的安裝、執行、維修、檢查。

2.甲、乙雙方應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並共同遵守協議條款。

3.協議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按照規範要求,共同制定方案,在實際施工作業前,按照相關安全用電管理規範的要求,佈置任務,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形成檔案存檔備案。

4.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3

甲方(定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電力工程施工需要,擬將吊車起重作業工作承包與承攬人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安全職責,根據《民法典》、《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就吊車起重作業有關安全問題民事協議如下,供雙方妥善執行:

雙方宣告:本協議是對甲乙雙方在承攬關係的前提下對有關施工及安全事項的確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是敦促完成承攬合同的輔助內容。乙方在進行每次吊車作業前,已經充分熟識作業現場環境。

本協議中所稱的甲方對乙方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僅指具體起重過程中對待吊物品的捆綁掛鉤、鬆鉤以及使用訊號旗對待吊物品進行目標導向工作。

一、吊車型別: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租賃金和結算方式

1、計量方式:按實際工程進行計量,計時時間以機械進入甲方指定地點,並指令開始工作時,甲方指定專人計量時間;計價方式:累計簽發的時間,按累計時間乘以單價進行計算,單價以中標談判價格 元/小時執行。

2、結算方式:按月結算。於每月二十日前對上一月簽單進行統計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車必須經檢測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合格,操作人員具備特種作業資格,並稽核備案;甲方認為吊車或作業人員不能使用、勝任的,不服從工作指揮的有權拒絕或終止使用。

2、甲方有權糾正起重操作過程中的違章行為,並阻止違章操作。

3、甲方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在作業前向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車作業的過程中,發現吊車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隱患時,有權中止使用,隱患排除後方可重新開工。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車,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效能良好,經國家起重裝置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並在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除吊車主體以外,乙方需提供與施工現場起重作業相匹配的輔助配件。

2、吊車人員具備資格。乙方提供的吊車應配操作人員,必須操作熟練,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服從甲方責任人員的指揮,遵守施工現場有關規定,按照定做人甲方的施工需要進行施工,不得野蠻作業和違章操作,並應掌握現場的作業環境和存在的危險點。

3、保險齊全。為防止吊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乙方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

4、乙方負責吊車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車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乙方在施工現場嚴格按國家標準局頒佈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規定執行。

5、在施工現場,乙方應對吊車作業過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車作業人員操作安全負責。對甲方違章指揮的,乙方有權拒絕。但乙方不得以不正當理由拒絕施工,並應確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業內容,保證施工作業質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機械的時間(一般提前一天);遇特殊或緊急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應以甲方為重點,確保機械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場。因此影響甲方正常工作,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所有費用。

五、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監總局特種裝置局頒佈的《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TSG Q5001-20__)》、國家標準局頒佈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及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2、由於乙方吊車司機違章操作、操作不當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機械裝置及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吊車在吊裝過程中,因吊車傾斜、吊臂斷臂、鋼絲繩陳舊、過載、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車裝置原因造成斷裂或索具不規範使用,從而導致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4、吊裝作業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應統一訊號確保作業流暢;由於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施工期間發生人身傷亡及其他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事故搶修的義務,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有關規定,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此協議一式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共同執行,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報各自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4

甲方:中鐵電氣化局集團北京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向莆鐵路XPZF-3標專案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和鐵路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為強化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經甲、乙雙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按照《消防法》的法律法規,負責指導、監督、檢查乙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乙方應認真執行《消防法》規定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防火管理職責,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制定用火用電等防火安全制度並加以落實。

三、乙方要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必須使每位從業人員掌握“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四、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定,配備數量足夠的滅火器材,並定期檢查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五、乙方若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存在火災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時整改,甲方將給予信用評價考核直至提前終止施工合同。

六、乙方要嚴格落實防火安全自查工作,主動消除火災隱患。

七、乙方要自覺接受公安部門或甲方管理職能部門的消防監督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和整改要求,乙方應積極落實整改。

八、由於乙方消防管理不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發生火災事故所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訪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到期後,協議自行廢止。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5

甲方: 專案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和鐵路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為強化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經甲、乙雙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按照《消防法》的法律法規,負責指導、監督、檢查乙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乙方應認真執行《消防法》規定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防火管理職責,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制定用火用電等防火安全制度並加以落實。

三、乙方要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必須使每位從業人員掌握“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四、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定,配備數量足夠的滅火器材,並定期檢查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五、乙方若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存在火災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時整改,甲方將給予信用評價考核直至提前終止施工合同。

六、乙方要嚴格落實防火安全自查工作,主動消除火災隱患。

七、乙方要自覺接受公安部門或甲方管理職能部門的消防監督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和整改要求,乙方應積極落實整改。

八、由於乙方消防管理不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發生火災事故所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訪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到期後,協議自行廢止。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6

企業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完成施工建設任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依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體工程簡況如下:

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2、計劃開竣工時間:

3、施工的詳細地點和範圍:

施工地點:

施工範圍:

二、甲、乙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規定。

2、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為本工程現場專案負責人,乙方指派 、 為現場工作負責人、安全員。雙方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fddpage----

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等傷亡),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

4、貫徹先訂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隨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與本工程無關的施工任務。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負責對乙方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審查結果

(1)、是否具有相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有、無

(2)、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有、無

(3)、是否屬甲方工程供方。 有、無

2、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3、開工前,甲方向應組織乙方工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察並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並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4、凡是在甲方生產區域內的施工,甲方應監督與檢查乙方遵守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情況。特別是在需要填用工作票時,甲方應要求乙方工作負責人嚴格執行工作票。

5、對有可能造成人員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中毒、窒息以及生產裝置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時,可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准,監督實施。

6、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專案負責人應在現場監督協議中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到位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視其情節應做出:當場制止、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停工整頓、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執行。

7、不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8、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並督促整改,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在乙方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時,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交底要求,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目標順利實現。

2、開工前,乙方施工負責人和技術人員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勘察和安全技術交底。若有疑問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直到明白無誤。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規定以及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工作規範,嚴格按“六化”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有序開展,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4、承接危險性較大的施工專案作業,必須按甲方要求制定現場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准後執行。

5、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不超過檢驗週期。

6、開工前必須對參加現場施工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技交底,經考試合格後上崗。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7、變電施工現場施工用電嚴格執行“三相五線制”的用電方式,線路施工現場按當地臨時用電方式進行,嚴格“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施工用電管理,確保一機一閘,落實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8、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導、監督和管理。若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現場專案負責人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事件真相,不得不報或遲報。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甲方從工程款中預留 (承包合同價款的5%)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

保證金用於對工程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違約扣罰。違約扣罰超出保證金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其他有關的約定:

由乙方在承包施工中所造成的責任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或對執行裝置、安裝裝置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無論本協議中“工程專案期限”與實際施工日期是否相符,本工程施工期內,本協議始終有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一份交安監部門),乙方執一份,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 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7

工程管理單位:

傳輸中心

施 工單 位(乙方):

一、市公司網路建設部對工程施工質量把關職責。跟工單位負責現場監督、指導和安全管理,要求施工方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範執行,認真遵守通訊大樓(機房)的安全管理規定。因施工方違反施工技術規範和安全管理規定內容的,發生安全和火災等責任事故的,由施工方自行負責並扣罰工程管理和現場跟工單位5000-10000元,扣罰具體施工單位10000-200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所有施工人員要自覺遵守通訊大樓(機房)的管理規定和本協議內容。施工單位進入大樓前,要及時向安保部提供全部施工人員名單、身份證、照片(或工程管理部門已有備案)。施工人員變動時,要及時向安保部或施工管理部門報告。凡不提供施工人員情況、不報告變動情況的,發現一人處罰500元。施工人員憑安保部辦理的相關證件方能進入通訊大樓。

三、在施工時不能對通訊大樓(機房)的各種固定設施造成損害或隨意移動,施工物質屬聯通公司所有,不準隨意拿出通訊樓(機房)。如施工人員發生盜竊行為的,處罰施工單位5000-10000元;因野蠻施工,對通訊裝置造成損害的,要賠償一切損失,並處罰施工單位1000-100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施工現場嚴格按照防火要求進行施工,施工現場的易燃物品不準過夜,要做到及時清理,未清理的對施工單位處罰500-1000元.

五、在通訊樓(機房)內不準抽菸、不準動用明火,確因工程需要動用明火和電、氣焊等特殊作業時,需提前報安保部審查批准,並稽核特種工種作業許可證,辦理動火證後方可施工。發現施工現場吸菸一次(或一個菸頭)處罰500元;因違反安全規定,發生火災事故的,施工單位要賠償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並對施工單位處罰5000-200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施工單位在施工時要採取人身安全防範措施,按規定使用和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嚴防發生人身傷害(亡)事故,因未按規定施工或操作不當而造成人身各種事故均由施工方負責。

七、需要開挖電纜孔洞時,施工前要辦理電纜孔洞“開挖證”。施工單位必須用原封堵材料將孔洞按要求重新封堵好,局前孔洞要進行防水處理,嚴防雨水通過管道進入機房。並做到當日施工當日封堵,次日施工次日開挖的原則。工程完工後,由電纜孔洞責任管理單位和跟工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後在“開挖許可證”上簽字,否則,將扣除封堵質量保證金。

八、在通訊樓內施工時,施工人員嚴禁在本施工區以外的場所活動,不遵守規定的,發現一人處罰100元;嚴禁在通訊樓內吃食品,違反規定的,發現一人次處罰200元。

九、施工方在通訊樓(機房)內外需要使用電源時要事先通知綜合部電工班,並由綜合部或裝置維護中心專業電工人員稽核用電負荷,線路符合要求後在合適的部位接通電源提供施工方使用。如果施工方在沒有經過專業電工人員同意,私自接通電源或在使用電源中造成不良後果的,一切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並對施工單位處罰1000-10000元。

十、施工方要做到人走燈滅(有環境監控機房除外),關閉施工所用的臨時電源,清理施工現場的易燃物,違反規定的,發現一次處罰施工責任單位500-5000元。

十一、施工單位要認真遵守本協議,在檢查時如發現違反以上規定的要堅決查處,決不可沽息遷就。施工管理單位和跟工單位要認真履行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有權對違反規定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處罰。確保通訊工程施工安全,以免造成事故發生。

十二、本協議是安全保衛部代表本公司與施工管理部門和工程施工單位簽訂。

十三、安全施工協議書內容具有法律責任效力。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一份。

押金:1000元(施工完畢及時驗收,在施工時間內完成,過期不退押金)

施工部位:

施工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單位: 負責人(簽字):

跟 工單 位: 負責人(簽字):

安全保衛部(甲方)(蓋章)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8

為保證 香密園住宅小區 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規定、規程辦法,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及保信 公司的監督檢查,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此協議。

一、 協議雙方:

單位名稱(單位工程總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分項工程承包方(建設單位分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或總承包方轉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以下簡稱乙方。

二、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和上級單位頒發的政策、法律、規章、標準和制度,認真執行消防法和操作規程。在施工過程中不因自己的違章施工給對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難和事故。雙方通力協作做到安全施工,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三、甲方對乙方的分項施工專案負責介紹施工現場基本情況,按合同的規定乙方求助甲方協助的事項,甲方應滿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專案應當按規定對自己的工人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消防保衛管理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如違章施工或違章作業甲方有權處罰。炊事人員使用液化氣或油料做飯應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規教育,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五、乙方應按規定參加總包方組織的義務消防隊員培訓工作。

六、乙方工人無故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或裝置。

七、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或樓內不許吸菸。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消防領導小組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並配備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後方可作業。

七、一旦發生火情,乙方保證服從甲方指揮,全力參與滅火行動。

八、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設施不符合規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規定處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破壞甲方消防設施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事故處理和上報上級單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補充條款(專案部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人員全部退場後中止。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補充條款:

1. 任何人嚴禁在宿舍內做飯、使用熱得快、電褥子等。

2. 各隊派專人每天打掃宿舍衛生。

3. 工人不得在床上吸菸,在宿舍內設立菸頭桶裡面要有水。

4. 專案部派保安人員24小時巡查宿舍,各隊人員必須聽從保安人員的管理。

5. 各隊在每日兩次的班前會要宣傳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6. 各隊包括全體員工不得隨意動用消防器材。

7. 各隊如果動用電氣焊必須開動火證、設看火人。

以上要求如有違反處罰隊長及當事人(情節嚴重者開除或依法處理)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為確保 甲乙雙方安全防火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 61號令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同意特對作安全防火施工協議如下: 一、乙方承包單位的工程設計、材料選用、施工方案等方面必須符合安全防火規定,並在開工前一週內將施工圖紙方案、施工審批表、安全防火措施、資格證書、電焊證等報甲方稽核。

二、甲方負責與消防部門聯絡申報,批准後通知乙方施工。

三、乙方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四、施工現場的電器裝置須由益元百貨電工安裝,並設定配電 箱,不得隨意接拉臨時線路,必要的臨時線要使用保護套。

五、進行動火施工時,乙方持施工單到甲方物保處辦理動火許 可證,並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規定和施工規定。

六、乙方對施工人員要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並嚴格遵 守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若造成施工現場發生火災、人員傷亡 等事故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七、乙方施工中需要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符合《化學危險物 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品有專人專庫保管。

八、乙方施工中不得大面積使用易燃液體。進行噴漆施工時,要有良好的通風措施,不得和其它工種交叉作業,要嚴禁有明火。

九、乙方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立禁菸標誌和防火安全制度牌。室外施工時,要設立圍擋。

十、乙方施工的堆料或垃圾不得圈佔消防設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疏散樓梯間,當日垃圾必須當日進行清理。

十一、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如甲方在檢查中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未辦理手續,甲方有權令乙方停止施工,並對當事人給予經濟處罰。

十二、乙方施工人員進出益元百貨要自覺接受保安人員的檢查,走指定路線,不得在非施工區閒逛。

十三、乙方施工人員要遵守益元百貨的各項管理制度違者罰款。

十四、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此協議書自開工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10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一、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電工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後,方可持證上崗。

二、 在現場施工範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動裝置。

三、 鋼筋加工廠、木工加工棚、水電加工棚內的電工裝置,要做到一機一閘。電動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開關箱內禁止放其他雜物。

四、 鋼筋加工廠、木工加工棚、水電加工棚內的電氣裝置及振搗器、打夯機等電氣裝置要由專人操作,同時配備絕緣防護用品,以防止對人身及電動裝置造成傷害。

五、 電焊機要接專用的漏電保護器,要有可靠的接地保護,一次電源線不要超過5米,二次電源線不要超過30米,接線牢固,並安裝防護罩,同時要有防雨、防砸、防火措施。

六、 施工現場使用的手持照明燈具的電壓採用36伏安全電壓。

七、 工作完畢要把電動裝置電源切斷,關閉施工照明燈具,嚴禁讓照明燈長明。

八、 食堂、生活區內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嚴禁長明燈現象,食堂專用配電箱內要保持清潔,禁止放其他雜物,蒸箱、熱水器的金屬外殼必須要有可靠接零接地保護措施。

九、 以上各電(氣)動裝置出現故障,非專業維修人員不得拆卸,經專業人員檢測無誤後,方可使用。

十、 各分包單位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以上安全用電所有要求,若有違反自願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及停電處理。

十一、 經濟處罰乙方拒絕簽字,甲方將視為乙方預設,並處兩倍罰款。如乙方有異議請向上級部門提出,進行協商。

十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工人宿舍區每間宿舍設宿長,檢查自己房間內燈具照明及電源使用情況,如出現問題及時報告給專案部管理人員。

甲方(蓋章):北京成都新新 乙方(蓋章):

通州專案部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專案部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20__]190號)、路局《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20__〕316號)、《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20__〕161號)文及《關於印發的通知》(建工函 【20__】289號)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插鋪道岔施工。

2.施工地點:處

3.作業內容:路料運輸、路料裝卸、道岔組裝、拆除線路、插鋪道岔。

4.影響範圍:處施工地段左側臨近既有線路中心30米範圍內。

二、施工責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施工地段左側臨近既有線路中心30米範圍內。

施工期限:自施工進點起至插鋪道岔起整施工結束止。

注:施工安全責任區段由甲乙雙方在施工前進行現場確定,並由施工單位用紅、白油漆劃出現場施工安全責任分段標誌。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範:

甲、乙雙方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上海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鐵路工務安全規則》、《鐵路線路修理規則》和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20__]190號)、路局《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20__〕316號)、《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20__〕161號)等有關規定。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應用的規章條款必須具體完整):

1、本協議適宜引入處插鋪道岔施工。

2、施工前,組織協議雙方到現場進行調查和現場施工安全監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監護員的監督下方可施工。

3、施工責任地段的線路質量及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因線路質量及安全引發的一切責任。

4、使用自卸車、推土機、挖掘機、軋路機等機械裝置時,嚴格落實路局鄰近既有線大型機械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和安全卡控措施;必須由持有有效操作證的操作人員操作具有有效合格證的機械裝置。根據工程情況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實“一機一人”專人防護的規定,專人指揮卸車等機械作業,防止侵入鐵路建築限界。

5、臨近既有線的所有施工及機械作業,一是必須安排駐站聯絡員及現場防護員進行防護;二是隨時瞭解列車執行情況,除須利用天窗的施工外,其他施工作業在列車接近前10分鐘必須停止作業;三是在作業面與既有線之間設定物理隔離措施,防止人員、機具、材料侵限。

6、乙方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區域設定警示圍護,施工料具統一管理,集中堆碼,不得侵入鐵路建築限界,並派人看守,施工結束做到工完料清。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搬動線路原有裝置、標誌,如有損壞及時恢復。

7、乙方須做好施工場所的清理工作,施工所產生的棄土、廢碴、建築垃圾等物品,不得影響其餘線路的道床、路基、排水設施等裝置及線路外觀,如造成道床髒汙、缺碴、路基積水等,均有乙方負責。做好排水設施的疏通工作,防止影響排水裝置的正常使用。

8、施工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在現場負責指揮,施工人員嚴禁線上路上行走、坐臥,嚴禁跨越鐵路搬運機具、材料,施工機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

9、與工務行車裝置安全有關的施工,按本協議執行。若施工影響到其他裝置安全時,乙方應聯絡該裝置的管理單位共商安全事項。

10、施工地段左側臨近既有寧啟鐵路線路中心30米範圍內的施工,由甲方進行鐵路安全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11、甲方應履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施工安全監督人員,對違章作業等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停止作業;對檢查發現的隱患,應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未整改前,乙方不得施工。

12、所有參加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安全監督人員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負責。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保證鐵路運輸安全是甲乙雙方的共同責任,當施工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確保鐵路行車安全放在施工任務和安全監督配合施工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上海局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規章制度。

2、雙方聯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協調小組,由甲方安全監督負責人副組長,甲方安全監督員和乙方安全員任組員。協調小組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問題。

3、當發生危及鐵路安全問題、隱患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確保鐵路行車安全。

4、發生事故、險情時,按有關規定雙方必須及時向各自的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全力開展救援搶修工作,配合各自的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接受處理。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積極做好安全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要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三天之內予以答覆。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委派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工務裝置、設施的核查和提供保護措施。

3、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相應數量、勝任工作的現場安全監督員到現場對施工作業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及配合施工工作。

4、對乙方拆除既有裝置、設定防護、線路檢查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確保符合相關要求。

5、對乙方施工責任地段的鐵路裝置、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並督促整改。

6、發現施工安全隱患及施工質量不合格時,應責令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及現場施工負責人立即糾正,書面發出《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當發現危及鐵路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立即停工,書面發出《營業線施工停工通知書》,並及時向監督小組彙報。

(三)乙方安全職責

1、開工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結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

3、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資訊等情況,經常保持與甲方的聯絡。

4、凡進行拆除既有裝置、路料運輸、路料裝卸等影響鐵路工務裝置使用或行車安全的作業,必須提前三天以書面(電話)形式告知甲方,並在甲方安全監督(配合)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作業,否則對其行為所導致的一切安全問題負全責。

5、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按規定安排駐站聯絡員、現場防護人員,在列車接近前10分鐘停止作業。

6、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整改或停工通知書),應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甲方。

7、嚴禁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同時加強對分包單位和個人的管理,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六、補充條款

根據《技規》、《安規》、《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及路局有關規定,補充條款如下:

1、施工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安規》的規定進行防護,並在施工機械所在現場設定施工應急標牌,註明機械類別、危險源、安全責任人、應急處理措施、簡明應急程式和應急電話等資訊。

2、施工現場應設定“安全警示牌”及“安全隔離繩”,防止路外人員上道及現場施工人員、機具侵入限界。

七、違約責任和經濟責任

違反雙方約定的條款,造成行車事故、險情,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並根據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20__]190號)和路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營業線施工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的意見》(上鐵安發[20__]259號)規定的標準,對違約一方進行責任追究,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數額根據實際發生情況而定)在該段工程的框架協議內扣除。

八、安全監督配合及有關費用

1.根據鐵道部《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概(預)算編制辦法》(鐵建設[20__]113號)、《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鐵建函〔20__〕52號)等檔案規定核收的施工安全監督及其他配合費另籤補充協議明確。

2.乙方(施工單位)向甲方(裝置管理單位)按規定做好安全監督(配合)費用的支付工作。

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併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無法解決時,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本協議經雙方蓋章並返回至甲方經辦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十、簽字蓋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12

甲方: (下稱甲方)

乙方: (下稱乙方)

為了加強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明確雙方各自職責,確保水上施工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本協議,雙方須嚴格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海事部門的各項安全規定,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健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對水上施工的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人員落實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二、 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對所屬船舶的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以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正確處理生產和安全的關係,堅持交任務的同時交安全生產要領,不違章指揮。

三、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船舶應持有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或船舶登記證書。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員。船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合格的適任證書。

2、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裝置,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艙面作業時必須穿好救生衣,同時應做好防凍防滑工作。船艙作業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經提醒作業人員不穿救生衣,船員應停止作業,並向 施工隊負責人報告,穿好救生衣好才能開始正常作業;如船員看見施工人員未穿救生衣,不停止作業造成事故,船員將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嚴格執行船機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維修保養裝置,確保安全執行,發生機損等重大意外情況須立即向專案部報告。

4、施工前應先對所使用的機具、裝置、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水上施工前要及時瞭解作業區域內的水情、潮位、風力風向。

5、乙方應參加甲方召集的安全生產活動,提出改進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的建議。

6、對施工現場的測量標誌,各類安全防護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負責人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

7、乙方作業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當所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及時上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四、本責任書經簽字後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場後失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未經簽訂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13

工程名稱:

甲 方:

乙 方:

為切實加強工程專案安全文明管理力度,不斷提高安全文明生產的管理水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政府相關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確保安全文明生產,保證相關人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1.安全施工

1.1甲方的責任

1.1.1貫徹落實國家及政府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1.1.2依照甲、乙雙方的約定,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如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政府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等。

1.1.3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章行為有權勒令停止其工作。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開具隱患通知單,限期整改;如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整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1.1.4建立健全的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5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救援並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2乙方的責任

1.2.1貫徹落實國家及政府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乙方應完善健全自己的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對自單位人員全面負責。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有權予以糾正制止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乙方進駐工地後十四(14)天內製定工地/施工安全預防設施的詳細計劃書,並提交給甲方審批。甲方可以駁回、批准或修訂該計劃書,乙方應根據甲方意見做出修訂。乙方須委任一名常駐工地的管理人員為工地/施工安全監理及甲方主任,確保該已被甲方批准的計劃書得以正確執行及保證整項工程施工期內完全遵守政府部門所頒佈的安全規則及避免發生任何意外。乙方應每週向甲方提交工地/施工安全報告。若甲方認為乙方在工地的安全設施或處理方法不符合要求時,可發出停工指令直至修復妥當符合安全規則。停工期內的所有間接及直接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1.2.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包括單位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等)。嚴格按照施工資質範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範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將承包專案違法轉包。

1.2.3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嚴格按照青島市建委標準化勞務人員登記表進行勞務人員登記並簽訂勞動合同,進行標準化統一管理。特種工種上崗證持證率100%,如“電工、電焊工、架工、塔吊工、訊號工”及普通工等工種的各種操作上崗證,收集存檔、先驗原件、上崗證影印證件必須乙方蓋單位紅章送交甲方專案部安全員處存檔備查,嚴格按照青島市建委關於特種工種的相關規定,做到人證相符,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

1.2.4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專案,必須制訂並且提交給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方案及各重大施工專案安全專項實施方案,如“塔吊、腳手架、大模板、深基坑、臨電”等方案要有專人管理;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確認合格後監督實施。

1.2.5按照政府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技能和安全規定考試,合格並建立每個職工專一安全教育檔案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全規定考試,並報給甲方專案部備案。

1.2.6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7工程開工前,必須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1.2.8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在限期內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

1.2.9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乙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必須先整改後施工。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2.10對乙方承包範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1.2.11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乙方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裝置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政府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裝置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1.2.1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政府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1.2.13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不再另行計取。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遵守所有適用的安全規則,阻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

高度重視並照料有權在現場的所有人員的安全;

保持現場和清除工程不需要的障礙物,並及時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以避免對現場人員造成危險;

在按照竣工驗收的規定移交前,提供圍欄、照明、警告訊號、保衛、看守,並保持現場內外清潔;

在施工現場製作、張貼、懸掛廣告宣傳時,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符合政府的有關規定。如果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職責,致使在本工程實施過程中造成安全質量事故或其它政府罰款,乙方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代表,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所有費用。

1.2.14乙方應按照國家及相關地區有關現場施工的消防要求於現場配備適量質量合格的滅火器、消火栓、變壓器沙坑等以保證現場消防安全。所有的消防安全措施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並須達到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

1.2.15乙方須遵從並按照政府部門有關施工作業安全、現場安全的條例。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等重要地點附近施工時乙方應採取必要、特殊的安全防護措施以保證其僱員、現場其他人員及第三者的安全。包括該安全措施的建立及日常維護。在建築物臨邊、洞口、交叉、高處等作業地點設定及維護安全防護措施,包括安全護欄、臨時封閉隔斷等。在進行爆破、有毒有害等高危作業時,乙方應該採取的必要、特殊的安全防護措施以保證避免發生任何意外。

1.2.16其他安全施工環境建立與保持。按工程專案當地政府安全施工要求可能增加的其他措施及費用。如在工地內各通道的安全照明;為其僱員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的安全防護衣物和裝置;按政府部門要求在日間和夜間掛起旗幟、訊號和標記,保障行人的安全等。

1.2.15乙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代表認可後實施,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1.2.16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甲方代表,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代表認可後實施,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1.3承擔事故的責任

1.3.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3.2由於甲方責任或第三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3.3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3.4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要先搶救人員生命並保護現場,必須在30分鐘內向甲方報告,並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1.3.5乙方應依法為其施工現場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

1.4安全施工處罰條例

1.4.1乙方要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上崗前進行安全教育,針對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培訓,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書面記錄,無書面記錄的罰款500元。

1.4.2施工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要戴好安全帽,凡發現在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罰款人民幣50元,該罰金由違規者所在單位支付。

1.4.3對於“四口五臨邊”做到“有洞必蓋、有邊必有欄”的防護措施,並配置醒目警告標誌,無防護措施者罰款1000元,無警告標誌罰款100元。

1.4.4施工用電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施工,現場電纜線必須穿管埋設或架空敷設。對易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採用絕緣保護和安全隔離措施。現場夜間施工時,施工通道保證有足夠高度的夜間照明燈,現場有電工值班巡視。

1.4.5特殊工種按G35306-85,特殊技術安全部分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掛牌使用。腳手架搭、拆過程中,須有專人監護,設定一道安全警戒線,由專業架子工負責搭、拆。違者立即停工整改,並提出書面警告,罰款1000元-5000元。

1.4.6工地應配備齊全的防火器材,否則酌情給予罰款500元-1000元。

1.4.7對提出的問題要限時整改,若到期仍未整改,立即停工,並出書面警告,罰款1000元-5000元。

1.4.8發生安全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並立即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及時按事故規程上報,否則罰款1000元。

1.4.9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發現每人每次罰50元,高空作業不戴安全帶,每人每次罰款100元,穿拖鞋進入現場,每人每次罰50元,酒後進入現場,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如兒童進入現場,當事人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2、文明施工

2.1現場進出口位置設定必須事先得到甲方的認可,但甲方的認可不免除乙方按政府部門指令自費更改進出口的責任。出入口處必須按規定設定洗車裝置,包括水槍及洗車槽等,其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所有車輛必須於洗車槽清洗後方可離開現場以確保道路清潔。

無論施工與否,直至完成整項工程的交付,乙方應在工程現場保留足夠的保安員21小時保護工程、材料、施工機械等,並採取一切措施以確保未經允許之人不能進入工地範圍。乙方將負責保護已完工程,僱用保安員並不意味乙方免於承擔工程、材料、配件、施工機械等遭受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2.2堆場及加工場地硬化建立與保持。施工單位應按照工程需要對材料堆放及加工場地實施地面硬化措施,硬化標準及範圍由甲方確定。現場臨時道路、排水溝等設定應符合招標要求;由我方進行現場區域劃分,乙方有義務負責所劃分區域的道路、排水溝等的日常清潔工作;乙方負責地面硬化的日常維護,並在發生損壞時負責修復。

2.3施工區段範圍臨時圍牆建立與保持。乙方應根據施工現場的需要及甲方指示,按照經甲方批准後臨時圍牆設計方案建立施工區段臨時圍牆並在發生損壞時負責修復。甲方對圍牆方案批准並不代表乙方對臨時圍牆安全責任的減少。

2.4垃圾集中收集站設定及保持。乙方應根據施工現場及施工組織設計的需要,在施工現場設定垃圾集中收集站,並按時將建築物室內外的垃圾清理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後統一外運。

2.5施工垃圾清運。乙方必須清除和搬走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垃圾(包括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產生的垃圾),按甲方要求將垃圾堆於建築物各樓層上的指定地點,再統一清運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後外運。在任何時候垃圾清運的間隔時間不長於三(3)天。

2.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保持工地現場施工道路的暢通與整潔,定期清掃施工道路並在有塵埃形成的地方經常灑水。施工道路及施工區入口由乙方負責管理,並指派專人負責現場的清潔衛生。

2.7乙方的生活設施,須在施工場地以外區域自行解決,施工現場內一律不準佈置工人宿舍(保安、值班人員除外),並且各施工樓內不準作為工人住宿、生活區域;

2.8乙方須與現場其他分包單位積極協調、團結合作,避免發生衝突。若與其它單位發生衝突事件,所有責任由乙方與其它單位自行協商解決,甲方專案部不負任何責任。

2.9當乙方不執行或不按規定時間或期限執行甲方關於文明施工的指示,甲方被迫僱用第三人代乙方執行文明施工專案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將從應支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

2.10文明施工處罰條例

2.10.1建立健全門衛、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貨物出入登記制度。本工地施工人員在現場必須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胸卡。施工現場未經甲方批准的人員一律不準住宿。違者罰款50元。

2.10.2在施工前嚴格按防汛要求,現場周圍設定水溝,有系統地把地面水排入沉澱池,經沉澱後的水方能排入河道。防止泥漿、汙水、廢水直接流入河道。違者罰款500元-1000元,並負擔由此產生的政府相關部門的罰款及責任。

2.10.3在施工道路接入市政道路前應設排水溝並加蓋雨水鐵箅子,排水溝兩邊要設沉澱池,對外出車輛設專人清洗。違者罰款500元-1000元。

2.10.4在施工中產生的各類垃圾應按規定地點堆放並及時清運,保證施工區域暢通,平坦、整潔、場地平整無積水,同時保證出入口和道路暢通,如乙方未按指定地點堆放或未及時清理垃圾,則專案部有權在書面告知後另行安排其他單位完成,相關費用另加15%管理費由乙方依法承擔。

2.10.5材料堆放要求分類、集中堆放、砌體材料歸類成垛,堆放整齊,碎磚料隨用隨清。

2.10.6積極採取各種有效的防範措施,降低施工中產生的各種噪音,以免周邊居民投訴。

2.10.7施工區內要設足夠的男、女廁所,定期清潔,化糞池定期抽糞,嚴禁將糞直接排入河道,違者罰款_____元-_____元。

2.10.8施工期間,服從市政、交警、環衛、衛生防疫站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工作。

2.10.9施工區域隨便大便者,一經發現,當事人罰款50,當事人單位罰100元,發現施工現場有大便,處罰相應作業區域責任單位100元;發現小便者,當事人罰款50元,當事人單位罰50元。

2.10.10施工區域預留的樹木,未經專案部同意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砍伐或損壞,否則酌情處以500-1800元罰款。

2.10.11如果乙方的員工或工人、供貨單位及其他業務往來單位的人員在甲方的施工工地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發生群體性事件。乙方承諾必須在事件發生後30分鐘內趕到現場處理問題。如果不能按時趕到現場,遲到1個小時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1 萬元的違約金;遲到2 個小時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2 萬元的違約金;遲到超過3小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5 萬元的違約金。在其期間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有關當事人罰款從當事人所在單位當月工程進度款中直接扣除。

3.公共財產的維護

3.1乙方須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所有公共財產、公共設施、鄰近財產、道路、河渠、園林、建築物、構築物、現存市政管線設施等,避免由其施工引起的汙染、噪聲或其它後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並承擔因其疏忽對所有分包人、指定分包人及其他乙方造成損壞所需的一切修復費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和賠償費用,所需的所有保護及措施費用已含在合同價款中。

3.2現場周圍及場內需保留的市政設施如道路、電力、通訊、給水、排水、煤氣、熱力、化學氣體等管線設施乙方應妥善加以保護,並隨時進行監測,在其附近的施工應採取相應的措施並承擔相應的探察和技術措施費用,如設定防護棚、人工挖探孔、人工挖槽等措施。如需要改路、移位、改線、關止,應徵得甲方及有關市政單位的批准,因乙方的過失而造成管線設施清理、修復;路面、道牙、人行路及園林、樹木、鋪裝的修復;政府有關部門的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和賠償費用。

3.3乙方不得擅自砍伐、損壞現場周圍及場內需保留的樹木,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3.4在土方開挖、支護、人工降水、地基處理及結構、外裝修等施工時,乙方應採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現場周圍及場內的建築物、構築物、市政設施管線、道路、邊坡等出現下沉、斷裂、塌落、損壞等事件,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4.事故處理

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4.2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在按上述條款執行的同時,甲方保留向責任單位追究其它責任的權利。

5.其他

5.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本協議之規定,不斷加強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職工、工人自我保護的能力,增強相互督促的思想意識,促進安全生產的正常順利開展。

5.2雙方須執行的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最新的規定檔案,包括但不限於:

(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_____號)

(2)關於印發《山東省建築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魯建管發[_____]_____號)

(3)關於嚴格實施建築施工現場安全報監標準的通知(青建管質字[_____]_____號)

(4)關於在建築施工現場推廣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護用具系列產品的通知(青建管質字[_____]_____號)

(5)關於印發《建築施工起重機械管理規定》的通知(青建管字[_____]_____號)

(6)關於印發《塔式起重機應急加固措施》的通知(青建管質字[_____]_____號)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負責_________高速鐵路工程有兩個墩臺臨近乙方管內的_____鐵路既有線,為確保施工期間既有線的安全,嚴格執行京鐵師 [ ]號檔案相關規定,本著共同負責的原則,雙方簽訂如下監護協議。

一、 施工專案:承臺、墩臺基礎及橋樑跨線施工

二、 施工地點:

三、 施工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四、 甲方責任:

1、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審查後的施工組織措施進行施工。

2、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交底,提供施工組織方案。

3、如果甲方需要降水,只能明排水。

4、甲方施工前48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監護人員未到不得擅自進行影響既有線安全的施工。

5、甲方對既有路基的防護措施經乙方監護人員確認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施工中出現危及行車情況,甲方必須立即停止施工,隨即要通知乙方,待甲乙雙方共同商討施工措施後,方可繼續開工。

6、乙方監護人員發現有影響線路安全的問題時甲方必須及時進行整修,按京鐵師20__[435]號檔案開具《營業線施工監護通知書》、如不聽從乙方監護人員的指揮進行整修則按京鐵師20__[435]號檔案開具《施工安全處罰通知單》。

7、施工期間所有行人不得從施工現場的線路上通行,否則發生一切問題由甲方自負。

8、甲方施工後負責裝置外觀及護欄的恢復工作,拆除廢舊材料清理乾淨,達到原有標準。上下行橋墩相對的路基及左右順延3米,即為上下行相對應16米範圍內進行滿砌漿砌片石,厚度30釐米。

9、現場備足50立方石碴,皮兜50個。

10、在承臺開挖相對應的上下行線路上設立沉降觀測點,間隔3米,承臺外兩側各增設3個觀測點。

五、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有經驗的監護人員對甲方施工進行日常監護,並做好監護記錄。

2、監護人員發現有危及既有線行車安全的問題立即通知甲方進行整改。甲方不聽乙方監護時,立即停工整頓,並填發《營業線施工通知書》、《施工安全處罰通知單》。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15

甲方:(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監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丙方: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吉林市燃氣管理辦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________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磐石市城區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叄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及位於_________市 路 街的 工程的施工單位(乙方)、施工範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並委派專人負責與丙方具體聯絡事宜。

第二條 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後,核准施工範圍及影響區域內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並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向甲方、乙方確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條 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應以現場探查核實為準。施工前甲方應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進行人工斷面開挖,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在確認燃氣管線及設施準確位置後,三方共同填寫《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並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第四條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範圍內的區域。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 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將燃氣設施保護工作落實到人。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由乙方專案負責人和甲方專案負責人簽字認可,並由乙方報丙方備案,便於丙方監督。對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後協調解決。

第六條 乙方應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範圍內設定“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在現場懸掛丙方搶險電話。

第七條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負總責,對乙方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複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執行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重新制定保護方案。

第九條 丙方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圍燃氣設施的巡查工作,如發現隱患問題,有權及時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執行的行為,對不能制止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 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1.建設佔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

2.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

3.對方物品或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4.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種植深根植物;

5.進行機械開挖爆破等作業;

6.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會同乙方制定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經與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實施:

1.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和安全控制範圍內,敷設管道,從事打樁、挖掘、頂進作業。

2.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內,進行爆破作業。

(三)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破壞燃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誌樁;

(四)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不得停留載重車、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五)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淨距應大於2米;

(六)當現場對天然氣管道進行開挖等施工時,管溝必須採用人工開挖,現場所有大型施工機械作業必須遠離管溝邊緣一米以上;

(七)當現場施工時需要將天然氣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時,必須採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護方式,對暴露的天然氣管道進行臨時性遮蓋防護,以規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

(八)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執行的行為。

第十一條 甲方工程專案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並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並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負全部責任,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違反本保護協議或因施工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發生燃氣洩漏或燃氣爆炸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叄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後自動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氣辦,由燃氣辦存檔備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絡人: 聯絡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地址:

聯絡人及緊急事件聯絡人:

24小時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16

甲方: 務樓工程專案部

乙方: (電梯安裝施工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精神。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確保施工現場生產合理安全用電,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用電規範》即〔JGJ46-20__〕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20__)規範以及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以及國家,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和本專案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經雙方確認達成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此“協議書”只適用於 工程專案。

一、 目標

1. 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 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3. 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

二、 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連線點;

2. 制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下發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3. 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並加強檢查,對檢查和定期檢查進行記錄,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並對違規現象進行罰款;

4. 掌握施工現場的用電情況,做好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用電的協調工作;

5. 對違章用電和違章操作人員進行處理。

三、 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和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需要並結合本專案的難易程度配備合格的臨電電工。

2. 乙方每日安排電工巡視檢查,保證用電裝置必須做好保護接零、重複接地等處於完好狀態。保護零線必須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及破損線和非橡套纜線。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措、定時間進行解決或整改。

3. 乙方負責對臨電維護維修人員進行相關和安全技術知識的陪訓和教育,並且監督臨電人員防護用品的配備和持證情況;

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 )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 )和國家北京市以及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並確保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5. 乙方單位在進場時的所有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甲方檢查、驗收,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使用,並提供相應的臨電器材合格證。

6. 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裝置、設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時必須由合格的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電工人員應在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7. 甲方的配電箱、電纜線、照明燈、開關、用電標識、運輸機械、施工完成的作業面等,乙方施工時應注意成品保護,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用電裝置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生活區宿舍內應做到人走燈滅。

9. 乙方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並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電工的人數必須滿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與兩名電工並做到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0.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1. 搬遷或移動配電箱或用電裝置時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後方可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由電工人員處理,必要時應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12. 配電箱應放置平穩牢固,嚴禁倒放或平放,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嚴禁在配電箱防護欄2m內堆放建築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 用電裝置必須由三級、開關箱供電,所有固定式的用電裝置必須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嚴禁一閘多用,電箱與裝置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3m。三級配電箱、開關箱,應由二級配電箱漏電接出。

14. 三級配電開關箱380V、220V必須分開,專箱專用,嚴禁混用。

15. 施工現場必須達到三級配電,逐級設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

16. 二級箱、三級箱、開關箱漏電開關額定值與動作整定值應逐級匹配。

17. 二級配電箱於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手持電動工具之間的距離不得大於5m。

18. 施工現場、辦公區、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和非電工操作。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常學習關於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關,確保施工的安全用電。

19. 各種電氣裝置、設施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採取可靠的接零保護。所使用的保護線必須為雙色(黃綠色)機械裝置的保護線應應引至外邊,並且應壓接緊固。

20. 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把電源線直接綁在金屬物體上或腳手架上,更不能把電源線泡在水裡或拖地使用,應用絕緣S鉤掛設或絕緣導線綁紮固定,高度不能低於2.4m。不能掛設的導線(電焊機一次線、其它裝置導線等)必須穿絕緣管加以保護。

21.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機械裝置,必須經過搖測經搖測合格後方能使用。搖測後的資料必須報總包安質部進行備案。,

22. 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採用密閉式防禦燈具,碘鎢燈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做好接零保護,金屬支架杆手持部位應採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碘鎢燈的高度室外應不低於3m,室內不低於2.4m。

23. 施工現場內應使用II、III類手持工具。I類電動工具應淘汰。

24. 宿舍內、地下室、特別潮溼的場所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應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燈的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源線,不得使用塑膠線。低壓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外電器安裝要求。

25. 現場供電電纜應嚴格執行電纜敷設規定要求。進出建築物或沿牆水平敷設時線路必須加以保護,並應掛好標識。

26. 乙方的電氣負責人必須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對本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7. 本現場的供電方式應採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

28. 電錶、二級箱及以下的配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29. 電焊機必須配備電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加防護罩,電焊機一次線不應大於5m,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m,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

四、 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全部責任。

五、 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六、 本協議此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後終止。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完成施工建設任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依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體工程簡況如下: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劃開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的詳細地點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規定。

2、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為本工程現場專案負責人,乙方指派 、 為現場工作負責人、安全員。雙方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等傷亡),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

4、貫徹先訂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隨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與本工程無關的施工任務。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負責對乙方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審查結果

(1)、是否具有相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有、無

(2)、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有、無

(3)、是否屬甲方工程供方。 有、無

2、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3、開工前,甲方向應組織乙方工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察並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並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4、凡是在甲方生產區域內的施工,甲方應監督與檢查乙方遵守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情況。特別是在需要填用工作票時,甲方應要求乙方工作負責人嚴格執行工作票。

5、對有可能造成人員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中毒、窒息以及生產裝置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時,可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准,監督實施。

6、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專案負責人應在現場監督協議中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到位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視其情節應做出:當場制止、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停工整頓、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執行。

7、不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8、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並督促整改,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在乙方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時,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交底要求,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目標順利實現。

2、開工前,乙方施工負責人和技術人員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勘察和安全技術交底。若有疑問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直到明白無誤。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規定以及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工作規範,嚴格按“六化”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有序開展,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4、承接危險性較大的施工專案作業,必須按甲方要求制定現場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准後執行。

5、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不超過檢驗週期。

6、開工前必須對參加現場施工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技交底,經考試合格後上崗。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7、變電施工現場施工用電嚴格執行“三相五線制”的用電方式,線路施工現場按當地臨時用電方式進行,嚴格“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施工用電管理,確保一機一閘,落實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8、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導、監督和管理。若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現場專案負責人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事件真相,不得不報或遲報。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甲方從工程款中預留 (承包合同價款的5%)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

保證金用於對工程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違約扣罰。違約扣罰超出保證金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其他有關的約定:

由乙方在承包施工中所造成的責任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或對執行裝置、安裝裝置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無論本協議中“工程專案期限”與實際施工日期是否相符,本工程施工期內,本協議始終有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一份交安監部門),乙方執一份,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 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18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村飲水安全工程,由南江縣萬達水利電力勘測設計有限公司規劃、設計,在    人民政府、’南江縣水務局等有關人員監督下,經村委會“一事一議”討論決定,採用指定專業隊伍承建一方式,確定施工單位(人)為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基本概況

工程名稱:               飲水安全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中央、省財政補助資金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滿足國家和水利行業相關規範標準。

四、工程驗收與質量保修

1、工程驗收:工程竣工後,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申請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應及時按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如質量不合格要及時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進行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質量保修:本工程質量保徵期為童一年,在質量保修期內,其保修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結算、工程款支付 、設計預算控制價款:    元。

2、結算價款:按實際竣工驗收收方工程量(含工程變更)和實際結算單價進行計算,結算總價款不得超出預算控制價款。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中選施工單位(人)墊資修建,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承包人完善相關報賬手續,經國庫支付中心支付到發包人所在鄉(鎮)會計核算中心,施工單位(人)憑相關資料到鄉鎮會計核算中心領取工程款結算總額的95%,下餘5%留作質量保證金,待執行一年後,憑發包人開據無質量問題證明後再全額支付下餘的5%。

六、雙方職責

1、發包人應在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負責將進場道路、工程佔地、青苗補償等協調到位,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將施工所需的用水、用電指定接入位置。

2、發包人負責政府採購材料的保管,管網管槽開挖、埋設、運輸(村保管室至工地)和管道鋪放,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3、承包入應按有關建築安全操作規定進行文明施工,注意防範事故的發生,出現施工事故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並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書面的事故報告和處理結果。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不能損壞,如有損壞,由承包人照價賠償(經發包人同意除外)。

4、承包人負責政府集中採購的管道材料的安裝、運輸(縣城材料庫房至村保管室),工程所需其他裝置、材料的採購(採購時需出據“材料自行採購單”),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不得延誤工期,由於發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經發包人同意並簽字認可後,相應順延。

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應提前一天通知發包人,由發包人到現場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並辦理好籤證手續。

7、工程變更必須經發包人同意並取得正式書面通知,其費用列入工程價款的調整。

8、本工程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轉包、分包。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村委會辦公室

九、其他

1、本合同解釋權歸發包人所有,合同中未盡事宜及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條款及本工程補充協議如有衝突以最後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雙方如存在違約,其違約責任根據違約程度及實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確定。

3、本合同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工程驗收合格、由發包人支付完本工程全部工程款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縣水務局、       人民政府各執壹份。

發包人: (蓋章)    承包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帳 號:

鑑證單位:              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現場負責人: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19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為確保施工期間營業線鐵路交通安全,據《鐵路法》、《民法典》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鄭州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施工專案及內容:

1、施工專案:10KV供電能力加強頂管工程

2、施工內容:

二、施工地段:洛陽地區。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範內容:電力裝置穩定及行車安全。

五、乙方應負責任和義務:

1、乙方施工前應按營業線施工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報書面施工組織、安全措施,並經甲方核准後方可施工。

2、乙方人員應經安全培訓合格方準上崗。乙方對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要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時間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方可施工,甲方應在施工前兩天通知甲方。

3、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裝置損壞或造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有關規定作業,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生人身傷害,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頂管作業人員要嚴格勞保穿戴,統一穿著防護工作服。

6、在鐵路路基下進行頂進施工,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要對頂進情況進行不間斷監測,每頂進80cm~100cm對頂管作業附近地面進行觀測,發現異常情況要停止施工,並預防侵入鐵路限界。

7、頂管開挖的工作坑乙方應設立防坍塌支撐,防止坑壁坍塌事故的發生。 工作坑周圍必須樹立明顯的警示標牌,同時在坑周圍設定安全網,以免路人不慎掉入坑內。雨雪天氣,工作坑上面應搭雨蓬,避免工作坑進水,因乙方責任造成人身傷害由乙方負責。

8、乙方施工人員因聽從甲方施工負責人指揮,嚴禁蠻幹。

六、甲方應負責任和義務:

1、施工前甲方要會同乙方及各裝置管理單位對機械頂管附近地下管線情況進行認真調查,必要時組織人工開挖進行摸底。

2、甲方派出技術業務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現場監護人,全過程把控作業安全。發現乙方施工有安全或質量問題,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必須立即糾正。危及交通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乙方不得拒絕,否則造成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3、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管線損壞事故,乙方應及時上報甲方有關部門,並立即通知管線裝置管理單位進行搶修,並積極組織力量協助搶修工作。

4、施工完畢後,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要對作業區段進行全面的巡視,檢查清理現場,不得遺漏任何料具及物品,最終確認相關單位裝置正常後才允許撤離現場。

5、甲方未履行安全協議、安全監督失職,造成營業線裝置損壞而影響鐵路交通安全構成事故,除依法追究肇事者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

6、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員每日檢查路外施工人員應統一著防護工作服及戴安全帽,具備進站作業條件;檢查施工人員橫穿股道時,必須“一站、二看、三通過”。有停留車時嚴禁鑽車、翻車,必須從車兩端5米外繞過。

七、結合部安全管理

1、凡屬乙方已通知甲方,甲方未及時處理造成的問題和事故,列甲方責任。

2、乙方對甲方現場監護人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立即整改。否則甲方現場監護人有權立即停止乙方施工。

3、甲乙雙方現場人員要嚴格執行“自控、互控、他控”等保安措施,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及裝置安全。

八、 本協議-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併執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絡人:     聯絡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20

甲方:

乙方:

工程專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相關條款的規定,為確保雙方利益,明確雙方權利與責任,規範通訊機房施工作業程式,提高建設、施工單位施工作業安全意識,確保珠海市電信分公司通訊網路的安全暢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第一條 適用範圍

一、本安全協議書所稱施工作業是指在通訊機房內進行的所有施工作業。

二、本安全協議書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電信裝置(網路)安全、防火防盜安全等。

第二條 雙方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是本協議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有責任和權利制止、糾正、處理任何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

2、甲方不直接參與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乙方生產施工過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和責任配合乙方對事故的調查工作。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入甲方認定的要害部門。

4、甲方有權對乙方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要求賠償和追究相關責任。

5、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甲方不得無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機房作業須知。

2、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不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有權瞭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對其進行打擊報復。

4、乙方對甲方的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5、乙方的生產活動必須保障甲方的裝置安全。乙方如因人為因素造成對甲方的任何損失,必須進行賠償並承擔相關責任。

6、負責施工中施工人員車輛、場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場地防火、防盜、安全用電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將施工作業聯絡人、聯絡電話、施工作業計劃內容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時向甲方瞭解、調查作業現場的情況和注意事項。

8、乙方施工操作要嚴格按照電信工程施工規範和通訊機房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不得違章操作、野蠻施工。

9、乙方進場施工時,應通知甲方,甲方應派人員到現場隨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發現通訊裝置執行不穩定、或有其它危及通訊裝置穩定執行的情況時,有權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頭或書面通知後必須立即停工。

11、乙方應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和施工現場的指揮監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安全責任人。

12、乙方的施工作業涉及在用裝置或電路的,必須報甲方相關維護部門批准,並做好安全措施,保證甲方在用裝置或電路安全和通訊安全。

13、乙方的施工作業涉及到裝置、電源或電路割接時,必須向甲方相關維護部門提交割接申請報告,待批覆後才能進行割接。乙方在割接通訊裝置側的電源時必須由甲方派技術人員配合督導,割接時須保證甲方的在用通訊安全。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協議的期限與終止

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第四條 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的附屬檔案,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21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建築工程公司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 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發 號檔案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政發 號)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檔案精神,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安全施工原則,明確各自管理範圍內的安全責任,確保實現本專案安全施工管理目標,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保護專案施工中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在四廠新系列鍋爐房工程中甲方山東華聯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乙方山東省沂源縣城關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於貴忠專案部 簽定如下安全協議書。

一、乙方進入施工作業區域施工前,應當經甲方安全管理部門同意,並與甲方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指定施工安全負責人,設立專職的施工安全管理部門,配備專職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負責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過程中的工作協調、聯絡。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

二、乙方應當是經過工商登記,具有法人資格,並具有相應施工資質證書及安全資質證書的正規單位,聘任和使用的駕駛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不得使用不符合資質要求的人員。

三、乙方應當獨立完成工作,乙方不得將工程肢解分包或將工程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照工程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鑑定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四、乙方施工機械、車輛、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應當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的檢驗單位或政府部門相關部門檢驗符合安全規定,具備良好的效能和安全要求,乙方還需按規定定期檢測、檢驗和維護保養,不得帶病執行,超過檢驗週期或未經檢驗檢測合格不得使用。

五、工程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應當經甲方工程管理部門與乙方共同確定。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作業區域,應當統一穿戴勞保服裝戴頭盔,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由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及防護措施,並對施工現場做封閉處理,設定圍欄,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甲方辦公工作區域或非施工區域,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和工程經辦部門人員有權隨時監督檢查。

六、乙方在施工前應當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動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乙方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熟悉施工環境及危險源,知悉如何採取自身安全防範措施,樹立安全意識,按照要求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乙方進行高空作業時,應當符合高空作業規範並派專人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進行地下或密封環境施工時,必須配備安全防護措施,並派專人監護。乙方必須為高度危險作業人員在繳納工傷保險的基礎上補充繳納意外傷害商業保險。乙方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要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對施工現場腳手架、防護網等重要安全設施每天開工前應當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施工中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章操作等原因造成乙方、甲方及第三方人身傷害、裝置損壞或財產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甲方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氧氣、乙炔等)等,乙方施工單位應當填寫申請單,經甲方相關部門批准,由甲方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氣地點,乙方保證電器線路和管路連線規範,保證氣罐、氣瓶存放、運輸使用安全。並由乙方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乙方施工單位負擔。乙方對借用甲方的裝置、設施應當在使用前進行全面檢查,乙方一經使用,視為借用的裝置、設施已經處於正常的、安全的狀態。

八、乙方氣焊、氣割等工作應當由持相關證書的專業人士操作。乙方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須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乙方必須指派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同時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現場監督檢查。乙方施工車輛來往施工作業區域應當謹慎駕駛,不得超速超載行駛,出入應經門崗值班人員檢查,並出具經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的出廠物品放行單,方可放行。

八、乙方應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定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並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採取消防安全措施。

九、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和工程經辦部門有權隨時對乙方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各種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對“三違行為”及其它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因此延誤工期的不予順延。

十、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按規定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當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清理垃圾時對外發生的汙染、交通等事故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汙染環境的,乙方應當予以治理,致使甲方被環保部門處罰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的罰款數額,否則,甲方不予支付乙方的安全保證金或質量保證期內的質量保證金。

十二、工程施工期間,乙方指派齊元山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防火等安全工作;甲方指派 孫萬勝 同志負責聯絡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等工作。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詢問、檢查。

十三、乙方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傷亡及裝置損壞事故獨立承擔安全責任。乙方造成的自身損失及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損失,乙方獨立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十四、甲方扣留每期應付工程款的10%作為施工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死亡事故、裝置事故及其它一切意外情況,施工安全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向乙方一次付清,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屬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安全施工保證金部分扣除或扣完時,補充或重新提取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裝置事故(損失額 元以上,包括 元)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一般裝置事故(損失額 元以下)及出現其他一般意外事故(損失額 元以下),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發生人身輕傷或其他輕微事故(損失額 元以下,包括 元),扣除30%安全保證金;

(4)、乙方人員發生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行為的經濟處罰,從安全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十五、本協議書籤訂後,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執行本安全協議書的約定,乙方不予遵守、執行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乙方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予賠償的,甲方不予退還安全保證金和在質保期內的質量保證金。

十六、 生效及失效期限:本協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時生效,施工合同終止的,除質保條款依然有效外,本責任書失效。

十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施工經辦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年 月 日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22

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縣下達本村安全飲水工程專案承包給乙方,雙方達成一致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承建內容及工程造價

村安全飲水工程,水源池口(立方),主池口

(立方),分池口(立方),工程總價: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飲水工程佔地協調,得人為阻撓乙方施工,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2、負責組織各受益農戶進行主管道溝等開挖工程;

3、農戶室內管件材料及安裝費用由各飲水受益農戶負責;

4、協助乙方搞好填報工程驗收所需的相關資料和報表;

5、按工程進度撥付建設資金。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規劃、設計和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按時、按量完成建設任務,經縣水務局達到合格標準;

2、墊資工程建設30%資金,作為甲方收取的質量保證金,工程進驗收合格並正常執行2個月後,有權要求甲方返回質量保證金。

得拖欠民工工資;

3、負責基礎開挖材料的質量選擇、運輸及轉運工作,所用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並安全行駛;

4、負責主管道安裝並保證質量;

5、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建設工期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在20__年9月30日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五、工程結算

乙方以縣水務局安全飲水辦編制的工程量及驗收結算全工程價款;甲方協助乙方搞好工程結算。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監證方:

二○一一年月日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23

為保證 住宅小區 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規定、規程辦法,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及保信 公司的監督檢查,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此協議。

一、 協議雙方:

單位名稱(單位工程總承包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分項工程承包方(建設單位分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或總承包方轉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 ,以下簡稱乙方。

二、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和上級單位頒發的政策、法律、規章、標準和制度,認真執行消防法和操作規程。在施工過程中不因自己的違章施工給對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難和事故。雙方通力協作做到安全施工,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三、甲方對乙方的分項施工專案負責介紹施工現場基本情況,按合同的規定乙方求助甲方協助的事項,甲方應滿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專案應當按規定對自己的工人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消防保衛管理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如違章施工或違章作業甲方有權處罰。炊事人員使用液化氣或油料做飯應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規教育,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五、乙方應按規定參加總包方組織的義務消防隊員培訓工作。

六、乙方工人無故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或裝置。

七、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或樓內不許吸菸。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消防領導小組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並配備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後方可作業。

七、一旦發生火情,乙方保證服從甲方指揮,全力參與滅火行動。

八、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設施不符合規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規定處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破壞甲方消防設施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事故處理和上報上級單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補充條款(專案部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人員全部退場後中止。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補充條款:

1. 任何人嚴禁在宿舍內做飯、使用熱得快、電褥子等。

2. 各隊派專人每天打掃宿舍衛生。

3. 工人不得在床上吸菸,在宿舍內設立菸頭桶裡面要有水。

4. 專案部派保安人員24小時巡查宿舍,各隊人員必須聽從保安人員的管理。

5. 各隊在每日兩次的班前會要宣傳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6. 各隊包括全體員工不得隨意動用消防器材。

7. 各隊如果動用電氣焊必須開動火證、設看火人。

以上要求如有違反處罰隊長及當事人(情節嚴重者開除或依法處理)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24

甲方:

乙方:(電梯安裝施工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精神。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確保施工現場生產合理安全用電,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用電規範》即〔JGJ46-20__〕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20__)規範以及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以及國家,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和本專案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經雙方確認達成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此“協議書”只適用於_____________鐵路路網性行車乘務樓工程專案。

一、 目標

1. 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 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3. 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

二、 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連線點;

2. 制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下發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3. 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並加強檢查,對檢查和定期檢查進行記錄,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並對違規現象進行罰款;

4. 掌握施工現場的用電情況,做好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用電的協調工作;

5. 對違章用電和違章操作人員進行處理。

三、 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和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需要並結合本專案的難易程度配備合格的臨電電工。

2. 乙方每日安排電工巡視檢查,保證用電裝置必須做好保護接零、重複接地等處於完好狀態。保護零線必須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及破損線和非橡套纜線。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措、定時間進行解決或整改。

3. 乙方負責對臨電維護維修人員進行相關和安全技術知識的陪訓和教育,並且監督臨電人員防護用品的配備和持證情況;

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和國家北京市以及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並確保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5. 乙方單位在進場時的所有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甲方檢查、驗收,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使用,並提供相應的臨電器材合格證。

6. 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裝置、設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時必須由合格的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電工人員應在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7. 甲方的配電箱、電纜線、照明燈、開關、用電標識、運輸機械、施工完成的作業面等,乙方施工時應注意成品保護,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用電裝置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生活區宿舍內應做到人走燈滅。

9. 乙方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並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電工的人數必須滿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與兩名電工並做到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0.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1. 搬遷或移動配電箱或用電裝置時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後方可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由電工人員處理,必要時應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12. 配電箱應放置平穩牢固,嚴禁倒放或平放,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嚴禁在配電箱防護欄2m內堆放建築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 用電裝置必須由三級、開關箱供電,所有固定式的用電裝置必須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嚴禁一閘多用,電箱與裝置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3m。三級配電箱、開關箱,應由二級配電箱漏電接出。

14. 三級配電開關箱380V、220V必須分開,專箱專用,嚴禁混用。

15. 施工現場必須達到三級配電,逐級設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

16. 二級箱、三級箱、開關箱漏電開關額定值與動作整定值應逐級匹配。

17. 二級配電箱於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手持電動工具之間的距離不得大於5m。

18. 施工現場、辦公區、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和非電工操作。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常學習關於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關,確保施工的安全用電。

19. 各種電氣裝置、設施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採取可靠的接零保護。所使用的保護線必須為雙色(黃綠色)機械裝置的保護線應應引至外邊,並且應壓接緊固。

20. 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把電源線直接綁在金屬物體上或腳手架上,更不能把電源線泡在水裡或拖地使用,應用絕緣S鉤掛設或絕緣導線綁紮固定,高度不能低於2.4m。不能掛設的導線(電焊機一次線、其它裝置導線等)必須穿絕緣管加以保護。

21.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機械裝置,必須經過搖測經搖測合格後方能使用。搖測後的資料必須報總包安質部進行備案。,

22. 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採用密閉式防禦燈具,碘鎢燈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做好接零保護,金屬支架杆手持部位應採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碘鎢燈的高度室外應不低於3m,室內不低於2.4m。

23. 施工現場內應使用II、III類手持工具。I類電動工具應淘汰。

24. 宿舍內、地下室、特別潮溼的場所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應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燈的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源線,不得使用塑膠線。低壓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外電器安裝要求。

25. 現場供電電纜應嚴格執行電纜敷設規定要求。進出建築物或沿牆水平敷設時線路必須加以保護,並應掛好標識。

26. 乙方的電氣負責人必須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對本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7. 本現場的供電方式應採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

28. 電錶、二級箱及以下的配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29. 電焊機必須配備電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加防護罩,電焊機一次線不應大於5m,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m,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

四、 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全部責任。

五、 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六、 本協議此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後終止。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25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村飲水安全工程,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規劃、設計,在    人民政府、’__________等有關人員監督下,經村委會“一事一議”討論決定,採用指定專業隊伍承建一方式,確定施工單位(人)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基本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中央、省財政補助資金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滿足國家和水利行業相關規範標準。

四、工程驗收與質量保修

1、工程驗收:工程竣工後,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申請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應及時按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如質量不合格要及時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進行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質量保修:本工程質量保徵期為童一年,在質量保修期內,其保修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結算、工程款支付 、設計預算控制價款:    元。

2、結算價款:按實際竣工驗收收方工程量(含工程變更)和實際結算單價進行計算,結算總價款不得超出預算控制價款。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中選施工單位(人)墊資修建,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承包人完善相關報賬手續,經國庫支付中心支付到發包人所在鄉(鎮)會計核算中心,施工單位(人)憑相關資料到鄉鎮會計核算中心領取工程款結算總額的95%,下餘5%留作質量保證金,待執行一年後,憑發包人開據無質量問題證明後再全額支付下餘的5%。

六、雙方職責

1、發包人應在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負責將進場道路、工程佔地、青苗補償等協調到位,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將施工所需的用水、用電指定接入位置。

2、發包人負責政府採購材料的保管,管網管槽開挖、埋設、運輸(村保管室至工地)和管道鋪放,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3、承包入應按有關建築安全操作規定進行文明施工,注意防範事故的發生,出現施工事故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並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書面的事故報告和處理結果。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不能損壞,如有損壞,由承包人照價賠償(經發包人同意除外)。

4、承包人負責政府集中採購的管道材料的安裝、運輸(縣城材料庫房至村保管室),工程所需其他裝置、材料的採購(採購時需出據“材料自行採購單”),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不得延誤工期,由於發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經發包人同意並簽字認可後,相應順延。

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應提前一天通知發包人,由發包人到現場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並辦理好籤證手續。

7、工程變更必須經發包人同意並取得正式書面通知,其費用列入工程價款的調整。

8、本工程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轉包、分包。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村委會辦公室

九、其他

1、本合同解釋權歸發包人所有,合同中未盡事宜及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條款及本工程補充協議如有衝突以最後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雙方如存在違約,其違約責任根據違約程度及實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確定。

3、本合同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工程驗收合格、由發包人支付完本工程全部工程款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縣水務局、       人民政府各執壹份。

本協議附件:

l、供水工程(改建)設計圖紙

2、設計說明及工程量清單預算表

3、施工單位(人)營業執照(身份證)影印件

發包人: (蓋章)    承包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帳 號:

鑑證單位:              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現場負責人:

外來施工方安全協議 篇26

為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做到文明安全施工不發生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的管理制度,經雙方同意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一、協議雙方:

1、單位名稱(簡稱甲方)

2、單位名稱(簡稱乙方)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江蘇省、揚州市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和各種操作規程。

三、甲方負責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施統一管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負責承包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向甲方負責。

四、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乙方,或指定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乙方,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建設單位負全部責任。

五、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機械、機具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六、由於乙方勞動組織不合理或使用不合格的勞務人員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七、甲方在乙方施工前按要求向乙方提供與其承包工程施工作業有關的安全資料,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安全資料編制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八、乙方施工用電必須符合臨電標準。

九、乙方應按規定對自己的工人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並教育工人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如違章作業甲方有權處罰。

十、乙方保證給工人合理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督促工人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十一、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或因破壞甲方安全設施而造成的傷亡事故,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十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的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規定處理。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