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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精選20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9.83K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1

甲方單位名稱: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精選20篇)

乙方單位名稱:

一、目的

為進一步明確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員工傷亡事故和環境汙染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公司《外協施工隊伍管理辦法》《泥漿固化作業管理辦法》《泥漿固化標準規範》等制度的有關規定,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施工內容:

四、協議條款:

1、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2、乙方職責

[1]乙方應當依法為員工參加工傷社會保險,也可委託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工傷保險。若乙方未能及時給施工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甲方有權不予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2]乙方必須按照勞動保護的要求,為作業人員提供適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並定期安排體檢,確保工作人員身體條件滿足作業要求,同時在作業中提供必要的安全裝備設施和應急藥物。

[3]乙方獲得採油廠泥漿固化准入資質之後,必須按照工作程式,及時開展泥漿固化工作。如因乙方拖延工期而導致甲方生產延誤的,甲方有權向上級報告更換施工單位。

[4]乙方施工時,須經甲方主管領導同意,雙方指定施工負責人,同時設立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人員,便於甲乙雙方及時聯絡、協調問題。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5]乙方施工前,必須按照要求接受甲方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時掌握現場作業風險及安全防範措施,不得攜帶手機、火機等違禁物品,嚴格按照甲方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施工。

[6]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7]乙方提供的施工裝備設施應滿足現場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停止任何不具備施工作業條件的工程內容。施工人員作業時必須統一穿戴防靜電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職監護人員到位。

[8]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無條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如乙方未整改存在問題冒險作業導致的一切安全環保事故,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現場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對外發生的汙染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10]乙方施工車輛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前不得飲酒,遵守交通守則,由違章駕駛導致的油泥洩漏汙染、車輛傷害等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1]乙方在泥漿固化作業過程中如產生需要甲方配合協助解決的問題,應提前通知甲方,不得私自處理,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12]乙方違反以上安全要求,因自身管理不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所有安全環保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於乙方施工管理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費用從作業費用或安全抵押金中扣除;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對於乙方僱用的工人的傷害或賠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對於這類傷害或賠償,乙方應保證並持續保證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5]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2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必須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因此,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明確乙方進駐甲方廠區工作的安全、環保職責,以及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的處理程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實施。在乙方已知悉甲方相關企業規定的情況下,雙方簽訂本安全生產、環保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責任

1.1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定乙方單位為獨立法人並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2負責對乙方進入甲方工廠內施工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

1.2對乙方安全、環境、治安、防火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照甲方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拒不執行甲方意見,情節嚴重者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3甲方安全主管人員負責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環境、治安、防火進行檢查與協調,監督乙方識別危險源,制定防範措施,制定預案,告知施工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緊急措施。

第二條:乙方責任

2.1乙方進駐甲方廠區應遵守甲方的安全、環保規定。

2.1.1必須遵守國家及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1.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1.3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2.1.4廠區不準亂停車輛,並限速行駛15KM/H。

2.1.5臨時用電、動火作業及危險作業必須到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

2.1.6從事動火及危險作業,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2.1.7乙方應保證進入甲方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精神狀態良好,不得安排有作業禁忌症人員、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2.1.8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監督檢查,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因缺乏安全保障又不能按期整改,被各級安監部門強令停止施工的一切後果由乙方來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1.9必須接受甲方在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違章行為按照甲方相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理決定。

2.1.10乙方工作人員只允許在規定的作業現場工作,未經甲方允許嚴禁進入甲方廠區的其它區域。

2.1.11乙方應加強施工過程水電利用管理,節約能源,嚴禁跑冒滴漏、長明燈、長流水現象的發生。嚴禁使用碘鎢燈、大功率電器照明取暖,嚴禁使用電爐,違者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2.2、乙方進駐廠區應遵守的安全生產職責

2.2.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乙方應設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

2.2.2危險作業(易燃易爆場所、高空作業等)需制訂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報甲方。

2.2.3乙方對所承包工程若進行分包,乙方須與分包方簽訂施工安全、環境協議。

2.2.4乙方對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2.2.5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刻上報甲方安全主管部門,保護好現場,配合調查,並及時組織搶救。不得瞞報、謊報、遲報。甲方安全主管人員有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2.6當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以救護傷者為第一責任,包括籌措資金、安排人員救護等,甲方視情況可使用乙方的工程款(或貨款)代乙方處理安全事故。

2.2.7乙方責任人負責對進駐甲方廠區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環境教育,使其瞭解並掌握國家、甲方的安全生產、環境管理制度,杜絕“三違”現象,切實做到三不傷害,確保一方平安。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其搶救及善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2.8乙方必須對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實施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2.2.9乙方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有賭博、偷竊、打架鬥毆等違法行為,將按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2.10乙方按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並接受甲方安全主管人員日常性的檢查。

2.2.11乙方必須愛護甲方的公物和綠化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同時必須遵守甲方內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否則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處理。

2.2.12乙方的裝置、工具、物資等進入甲方區域時,必須提供物資清單,經門衛檢查無誤後方可進入施工區域。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區域後,必須自行妥善管理,謹防失竊,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2.1.13乙方必須確保進入甲方施工現場裝置為完好裝置,嚴禁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裝置進行施工作業。

2.2.15施工所用原材料必須為國家規定環保產品,施工過程產生的廢棄物按甲方要求處置,危險廢棄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場所,對施工現場應隨時進行清理,保持清潔有序。

第三條:違約責任

3.1乙方在甲方工廠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乙方責任),除承擔由於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外,並對乙方處罰100-100000元,嚴重的加倍負激勵,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3.2未簽訂相關安全協議或在工廠內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規進入生產現場,或給工廠造成隱患,對乙方處罰100-10000元。

3.3乙方施工人員在作業現場存在“三違”現象的,且違犯施工安全協議規定的,對乙方進行處罰500-10000元。

3.4 乙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資質證明,嚴禁弄虛作假、偽造、塗改資質證明;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進廠施工資格,並對責任單位處罰200-5000元。

3.5 甲方為保證相關方在廠區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受控,為督促乙方做好施工過程自我安全管理到位,自主有效做好其施工監控工作,杜絕“三違”現象,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相關方施工安全狀態,乙方應繳納兩萬元安全質量保證金。

3.6 如若乙方在合作過程中,未發生“三違”行為與野蠻施工現象,按規定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且未被甲方檢查通報考核,合作結束後繳納的安全質量保證金原數返還乙方;如若乙方合作過程中,管理不到位,不按要求安全施工,作業現場存在施工“三違”現象,而被工廠安全檢查通報,則由甲方按協議要求沒收乙方繳納的安全質量保證金。

3.7 如若乙方年內累計被甲方通報負激勵處理達三次以上(含三次),將取消乙方進入甲方廠區施工資格,永不錄用。

第四條:其他

4.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無法達成一致,則由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4.2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3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管理、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原則,甲、乙雙方都必須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安全責任”,確保“零違章、零事故、零死亡、零損壞”。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有權利要求乙方按照相關規定,制度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協助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行為的進行制止和糾正。發現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利要求對乙方進行整改;對整改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的責令暫停服務,並加大經濟處罰,同時追究其它責任,直至清退出場

7、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8、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9、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10、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11、對乙方相關資質、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對現場進行全面的合同約定的安全管理。

2、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裝置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3、接受甲方的合理檢查建議,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

4、服從甲方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護和文明服務制度;

①乙方必須做好服務期間的安全保障;

②應派出足夠的管理人員;

③制定專項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6、在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及使用明火申請批准制度。

7、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8、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9、設定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牌。

10、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技術人員。如果確定要更換的話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11、乙方必須在一週內向甲方提供現場施工作業《人員花名冊》及《特種人員花名冊》和《特種作業證》。

12、乙方車輛必須停放到指定位置停放整齊 ,不得隨意擺放,如有違反將進行罰款200元/次。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專案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定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專案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

7、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施工現場各周邊的坑、壕、溝,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

15、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7、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溼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裝置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 用電要求

1、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裝置。

6、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用電裝置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電氣裝置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執行。

9、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專案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20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現場所有用電裝置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線,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裝置,照明裝置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裝置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裝置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裝置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專案經理提出申請,經專案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並設定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五)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六)機電裝置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裝置相關的技術檔案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 不得投入使用。

2、機械裝置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裝置,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七)安全管理

1、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負責,設定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鍼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3、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4、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

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5、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6、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建設方的相關制度和規定,服從管理。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進入場區施工現場前,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才能進入場施工,乙方必須根據工程特點對施工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3、乙方在開工前,必須編寫出詳細的施工方案,並落實施工安全措施。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場、用電、用火、動土等手續,施工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批後方可進行施工。

4、乙方承擔施工作業活動中的安全、衛生、環保等責任。

5、乙方應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效能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裝置,並保證裝置良好,乙方為施工人員提供並督促使用合乎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6、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和費用,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和有關費用。

8、乙方對所有施工專案要進行工作危險性分析,確保所有施工作業安全有序地進行。

9、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違反管理制度、規定的不良行為,經安全管理部門查實後,將嚴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視嚴重程度給予停止資格複審、中止合同直至清退處理。如乙方未遵守相關約定的安全協議、規範和制度,甲方有權依照現場實際情況給予1000-5000元的經濟處罰,並責令提交整改方案按實實施完成,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處罰費用可採用從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工程進度款內扣取,也可採用現金及支票方式繳納。

10、乙方應建立執行本合同的施工現場管理體系並確保體系正常執行。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甲方生產設施,裝置造成的損壞等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按規定追究乙方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12、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十)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定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定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一)、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200元,進入施工現場未按正確配戴安全帽的罰款50元。

3、赤腳、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以及不遵守安全規定施工作業的罰款200元/次。

4、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酒後進入現場罰款500元,並責令離開施工現場。

5、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或亂拋材料工具而未造成傷害的罰款200元,造成傷害由所在的班組負全責。

6、在外架上放置各種用具和材料的罰款500元/處。

7、高空掉物的未造成傷害的每次罰款500元;造成傷害的負完全法律責任。

8、各施工班組所有現場施工人員,要避免垂直上下重疊作業面,在高空作業時不準從上往下亂拋東西,如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9、廠區內任何區域都不允許吸菸,違者罰款500元。

10、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裝置,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11、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0元。

12、未經允許拆除各種安全設施的罰款500元/次。

13、故意損壞各種標識牌或塗改安全標語的罰款200元/次。

14、住宿區域或施工區域私拉亂接電源的罰款500元/次。

15、各工種分項施工結束申請隱蔽驗收前,作業面清理工作未徹底完成的罰款1000元/次。

16、故意損害建築成品或半成品的罰款500元/件。

17、在施工區域隨地大小便的罰款500元(不清除者加倍)。

18、酗酒、煽動工人擾亂專案部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罰款1000元/人,並不得再進入工地;聚眾鬧事、靜坐、圍堵公路、政府等,罰款5000-50000(視情況而定),嚴重情況下將移交公安處理。

19、無理生事或不聽指揮辱罵、毆打管理人員的罰款20__-5000元,並追究法律責任。

20、進入施工現場、上下樓層不走安全通道,攀爬塔吊、外架、電梯的罰款500元/次。

21、嚴禁非作業人員、家屬及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100 元。

22、嚴禁在樓板面、臨邊、腳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 險處休息、睡覺或玩耍,違者罰款100元/人。

23、施工作業過程中違章作業或現場不聽管理人員指揮的,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24、收到整改通知單後,在整改期內未逐條整改好的每條罰款500元,拒不整改的每條罰款1000元,並承擔相關質量及安全隱患的全部責任。

25、機械裝置應設專人操作,並如實填寫相關執行記錄,做到人離機停、下班蓋機,違規者每次罰款200元。

26、現場施工時必須節約用水,用完水時必須把水龍頭擰緊,如發現有漏水,甚至讓水自流無人管的現象,發現一次罰款200元。處罰承包人。

27、架子工搭外架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如發現立杆、外架底座未設墊木,未按規定與牆體拉結或拉結數量不足、支撐節點有鬆動,架板綁紮不牢固,四周臨邊未有防護好的,每處每次罰款200元。

28、新工人進場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班組為單位遞交“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身份證影印件、三張近期彩照”,一週內不遞交個人資料存檔的視為非本工地勞務人員,如發生一切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其本人負責,同時專案部將處以每人罰款500元。

29、電箱必須加鎖管理,配電箱內不得存放工具和其它雜物,凡是發現不符合的配電箱,對操作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0、凡是電器裝置未按規定接零、接地的,對操作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1、凡是發現電線和金屬綁紮,拖地(含拖地碾壓),泡在水裡的對用電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2、電工應按用電規範進行作業,非電工不得擅自進行作業,違者罰款200元。

33、移動開關電箱破損後不及時維修,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

34、開關箱在乾燥的地方應直立放置使用,有水或潮溼的地方應懸掛,離地至少60cm,違者罰款100元。

35、不準以任何理由將任何物品堆放在電纜及接地線上,違者罰款200元。

36、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未申報安全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擅自動火作業的,罰款500元。

37、損壞或隨意動用消防設施的,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38、施工場地內各工種未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的罰款200元。

39、施工單位,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老年工,違者罰款100-500元。

40、氧氣、乙炔瓶作業無安全距離的違者罰款200元。

41、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其他要求的罰款300元。

42、對甲方、監理、政府監管單位下發的通知、表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不及時整改和反饋者,罰款200元。

43、甲方處罰通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專案管理人員,一式兩份。

44、違反其他規定應根據《施工單位考核細則》進行處罰。(另附)

(十一)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專案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單位(章):

專案負責人:

年 月 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為確保施工期間的鐵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力和義務,根據《鐵路法》、《民法典》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鄭州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 施工內容:

修建施工便線,拆除既有線路,現澆箱橋後恢復線路。

二、 施工地段及影響範圍:

三、施工期限:自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護內容

1、施工作業時,施工負責人應確認做好一切施工前準備工作,在施工地點設現場防護員,(防護員應由經過考試合格的人員擔當並持證上崗)。必須按規定帶齊防護訊號備品,掌握施工現場和列車執行情況,保持與車站聯絡,監督施工人員及時下道。發現異常及時通知車站值班員和施工負責人。

2.乙方施工應能保證甲方裝置安全,由於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裝置損壞的乙方應在甲方現場人員指導下進行原狀恢復。

3.乙方施工所修建的臨時輔助設施不得妨礙甲方行車及裝置的安全

五、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保證施工期間的行車及裝置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

2.乙方必須加強對營業線施工的組織領導,按有關規定明確施工負責人和相應級別的領導、幹部到現場指揮。

3.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按照設計圖紙和批准的範圍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擴大施工範圍,否則造成的影響及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線行車裝置損傷的,應及時進行搶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施工中如需使用作業車輛時,必須提前一天由專人向甲方提報作業內容、以便甲方掌握股道運用及調車作業計劃編制。

6、乙方作業車輛在甲方站內作業時,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的領導,並嚴格執行車機聯控制度,確保作業安全。軌道車及施工車輛進入營業線,須甲方同意。軌道車及其它施工車輛在站內作業時,防溜由乙方負責。因乙方違反規定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7、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各種機具及機動車不得侵入鄰線限界,施工完畢必須做到工完料淨。

8、施工期間,乙方須指定工務、電務、供電專業技術人員(施工負責人)配合甲方組織召開施工協調會和點畢總結會。

9、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在站內鋪設電纜、施工便道及設立臨時道口時,應提前報甲方同意。施工結束後應恢復原狀。

10、乙方到達的施工路料,乙方應主動與甲方聯絡,由甲方指定卸車地點。卸車的路料應堆放穩固,防止倒塌。

六、安全責任及考核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施工延點、責任事故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七、按照有關檔案規定計算安全配合費用

1、安全監督檢查員費用

2、施工配合費用

八、其它事項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一份,分別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備二份,轉施工工程隊及施工所在甲方車站一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併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聯絡人: 乙方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5

政施工安全合同範本的模版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專案: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專案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鍋爐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廠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由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影響甲方或第三方電網、裝置等事故,甲方有責任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在工程施工全過程中,甲方有權制止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對於檢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和隱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未按照規定時間整改的,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

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以下規程與規範:

(1)《工業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鍋爐水壓試驗技術條件》等壓力容器生產、安裝規程。

(2)《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

(3)甲方關於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並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在技術交底後,制訂《工程安全施工方案》,並報甲方備案。

5.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____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____同志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6.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7.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量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9.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0.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或第三方的防護設施及標示。

11.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2.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3.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裝置嚴重損壞;

(3)發生施工現場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4.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5.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用電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當面通知或工作聯絡單、電話等形式聯絡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絡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甲方通知後未按時整改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罰款,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及當地安監部門的處罰。

6.乙方使用甲方或第三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或第三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協議執行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遵守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九條 協議有效期限

自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簽字認可之日止。

第十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協議份額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期間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人員對乙方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如下:

一、 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武廣線DK1265+540處跨武廣客專特大橋施工

2、施工作業內容:懸掛樑及其防護工程施工

影響範圍及計劃施工時間:

武廣線DK1265+500~DK1265+600跨武廣正線;

計劃施工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 施工責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施工地段前後50米範圍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 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1、《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30號);

2、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90號)

3、《武漢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武鐵總[20__]331號)

4、《鐵路路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4-20__);

5、《鐵路軌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3-20__);

6、《鐵路混凝土與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24-20__);

7、《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20__);

8、《鐵路工務安全規則》(鐵運【20__】177號令);

9、《鐵路線路維修規則》(鐵運【20__】146號令);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1、甲方安全防護內容和措施

1)、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核查管內既有裝置情況;

2)、甲方要建立施工安全監督體系,指派已培訓合格且熟悉業務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員必須嚴格執行施工安全監督相關規定,並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2、乙方安全防護內容和措施

1)乙方要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保障體系,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加強作業區的安全管理和督導,指派已培訓合格的防護員進行作業防護,有效的防止車輛、機具、器材等侵入未封鎖的線路限界,制止施工人員違章作業,確保施工中的線路裝置及行車安全。

2)乙方臨近營業線施工時,應經常檢查線路邊坡的穩定,每天收工前應對坡面、坡頂、路肩附近進行檢查,如發現裂縫和坍塌的跡象或有土質危害時,須立即向甲方報告並進行處理,凡施工對行走人員有威脅時應制定隔離帶,並作醒目標示,派人24小時監護,防止人員進入,造成傷害。

3)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設定“三位一體”施工防護,並每五分鐘進行互通一次,保證通訊不斷。

4)乙方在施工地段旁裝卸和搬運機具裝置、材料時,應組織足夠的勞力,選用適當的工具,由專人統一指揮進行,並設好防護,且必須在天窗點內進行,封閉網內嚴禁存放機具裝置及材料,保證行車裝置及行車安全;

5)區間裝卸路料作業必須認真執行《關於進一步加強營業線施工卸車作業安全補充規定的通知》和其他安全措施,區間裝卸作業的路用列車啟動前,乙方必須派 防護員檢查確認區間線路情況,路料是否侵限,車輛未卸盡餘料時是否偏載,未達到開行條件,不準動車。

6)在既有線20m以內及路塹頂施工使用大型機械時,要有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使用安全護欄和防護繩進行防護,並指派防護員“一機一人,人隨機走”進行防護,來車時停止作業,防護人員要同大型機械司機一起上下班,下班停機時要檢查停靠位置是否在鐵路限界以外,施工機械車門是否加鎖,是否安全穩固。施工機械要進行編號,印在醒目位置,便於管理;

7)乙方在施工中儘量不拆除封閉網,如確需拆除事先和甲方聯絡,遵循“先立後拆”的原則,拆除封閉網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到現場制定封閉網拆除防護及改移方案,施工影響範圍,依據施工計劃,乙方在武廣線施工影響該責任地段封閉網,責任期限至移交前,施工期間乙方因加大力度對施工地段進行巡視,在責任期限內責任地段所發生的一切行車安全及人身及路外安全由乙方負責。

8)施工單位移栽、拆開封閉網必須在徵求所在車間、工區同意後經段安調科稽核後方可開工,嚴禁擅自開工。開工前施工單位同時必須與公安部門下達局面配合通知書,要求到現場配合。改移、拆開封閉網必須聯絡所在工務車間、工區安排專職人員指導,指導人員堅持每天簽到制度。

9)封閉網移栽後,施工地段及前後50m路外安全由乙方負責,因施工需拆除地段及施工進出作業網口由乙方負責拉繩防護並24小時派人看守。施工完後乙方在24小時內將封閉網恢復到原始狀態。緊鄰既有線並行施工,在既有線路及新修建線路之間安設警示繩隔離防

護。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委託第三方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工程全過程變形觀測監控,觀測資料每日進行統計並進行檢算並提供給甲方所在車間。

11)甲方定期對協議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未執行上述規定,甲方可隨時責令停工整改。

3、甲乙雙方安全防護卡控制度

1)乙方嚴格履行施工配合通知書制度,臨近既有線施工的作業內容,必須在開工72小時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發出施工配合通知書。

2)乙方堅持甲方工地簽到制度,將裝置管理等配合單位簽到薄放在施工現場,專人負責落實配合人員的簽到和離崗時間,並在甲方派駐安全檢查員《施工安全監督檢查本》上籤認。

3)乙方嚴格實行施工作業書面排程命令制度,線上路路基兩側20m範圍內施工必須下達書面排程命令,必須在排程命令的範圍和時間內作業,嚴禁超範圍、超時間工作,不能隨意聽從其他任何人的指揮作業,參加施工的各類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在臨線作業的各類車輛(如挖掘機、裝載機),在臨線來車時要聽從防護人員的指揮,停止一切作業。

4)機械施工和車輛運輸物資嚴格實行“一機一人”監護制度,由乙方派防護員,甲方安全監督員上崗,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護員、安全監督員必須同時到崗,否則不得進行任何內容的機械施工作業和禁止物資運輸車輛進入施工作業區和臨近既有線路。對可能影響既有線列車執行安全的機械裝置施工,施工單位必須在車站運轉室、施工地點來車方向前方不少於1000米處和施工地點派專人防護,密切掌握列車執行情況,在列車接近施工地點1000米前必須停止作業。

5)營業線施工工地的路料,每日必須做到工完料淨,嚴禁在道心內、道床路肩和邊坡處存放任何路料、機具,所有路料、機具下線後,必須堆碼擺放整齊,不侵限,易於搬動的路料、機具施工單位必須派專人24小時不間斷看守。

6)施工地段防護、施工要點、慢行看守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作業時必須在天窗點內施工。

7)施工期間線路限速由乙方嚴格按武漢鐵路局檔案及相關規範辦理。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有權隨時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狀況,發現施工中有危及行車安全和不安全隱患時,有權下發整改和停工通知單,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意見並簽字確認,乙方對存在的問題必須整改或停止施工整改,待乙方整改後,經甲乙雙方共同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時,方可恢復施工。

2)與乙方建立定期安全通報制度,把安全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向乙方書面通知,使乙方能及時進行整改,若因施工造成既有裝置發生損壞,乙方請求甲方幫助時,甲方應積極予以支援、配合,確保行車安全,儘快恢復正常使用,配合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按照乙方下發的施工安全配合通知單,根據需要派出經過培訓合格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到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配合乙方共同確保裝置和行車安全。

2、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每個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與甲方裝置管理車間取得聯絡,雙方共同確認作業內容、影響範圍,安全檢查監控重點和開工時間,並向甲方安全檢查監控人員、乙方施工人員交底。

2)必須嚴格按照營運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時間組織施工,確保施工期間的行車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乙方負有確保施工影響範圍內行車和裝置安全的責任,甲方負有施工安全監督的責任,造成裝置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3)乙方要認真貫徹落實鐵道部、鐵路局關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必須加強對營運線施工的組織領導,落實施工安全責任,按有關規定明確施工負責人相應級別的領導、幹部到現場組織指揮施工,嚴禁違章盲目施工。

4) 在甲方管區內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不得違反鐵路營業線施工有關安全規定。

5)雨水較多時應制定防洪措施,在施工前準備好防洪備品,並擬訂汛期防洪預案,防止堵塞既有排水設施做好疏通工作,確保鐵路營業線運輸安全。

6)乙方在開挖基坑時,邊坡的坡度必須按照設計和規範要求,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既有線路基坡腳(路塹坡頂)施工的防護方案》,按放好的邊坡線從上往下開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禁止掏底挖土。遇到滑層、裂紋、浸水等情況,基坑壁必須用撐木支撐或改緩邊坡。

7)乙方如施工需要,須移動和改變甲方裝置狀態時,應提前72小時報告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動工,動工前甲方應指派安全監護人員到現場進行安全監督並確認雙方安全責任區段(在現場辦理籤認記錄)。

8)因修建橋墩基礎施工而破壞甲方線路路塹兩側的邊坡,乙方必須在樑部施工完畢後,採用立即修建擋牆或漿砌片石護坡進行修復,同時清理疏通線路兩側水溝。

9)樑體吊裝、安裝施工時,不得將散亂的泥碴、碎塊、砂漿等廢

棄物墜落線上路上,必須採取相應防護措施,否則造成線路汙染所發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10)不能砍伐線路兩側樹木,對影響施工的樹木,要辦理相關手續,造成綠化損壞賠償全部損失。

1、乙方在甲方管區施工中,應愛護行車裝置,凡因施工作業不當造成裝置故障影響行車安全由乙方負責。造成裝置損壞時應及時進行維修,不能維修的按造價賠償。由於架空施工可能影響線路、路基穩定,為確保行車安全,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組建維修班組隊施工地段進行檢查、維修、養護作業。在施工結束後,乙方將負責對施工地段內的線路進行恢復並對道床有汙染的地段進行清理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能移交給甲方,如達不到甲方標準可委託甲方代維,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違約引起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以致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

七、附則

1、根據武鐵建函【20__】162號檔案精神,乙方支付配合費合計 元(大寫: 元整)。

2、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現行鐵路規章辦理。

3、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按現行鐵路規章及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4、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分,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到期限自行廢止。

此頁無正文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聯絡電話: 乙方聯絡電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8

由於施工中存在交叉作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傷事故的認定》有關規定,就工程專案的交叉作業安全防護等相關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特別註明:施工現場閒人免進,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高空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

若施工人員因沒有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帶造成的安全事故,後果自負

交叉作業的管理原則:

1、施工各方在同一區域內施工,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聯絡機制,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並儘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施工條件、作業環境。干擾方應向被幹擾方提供施工計劃,被幹擾方據此提前安排施工,以減少干擾所帶來的損失;如雙方無法協調一致,或被幹擾方必須停工時,則應報請管理公司幫助協商解決。

2、在同一作業區域內施工應儘量避免交叉作業,在無法避免交叉作業時,應儘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雙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

3、因施工需要進入他人作業場所,必須向對方現場負責人當面申請;說明作業性質、時間、人數、動用裝置、作業區域範圍、需要配合事項。其中必須進行告知的作業有:土石方開挖、起重吊裝、高處作業、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拆除、焊接(動火)作業、施工用電、材料運輸、其他作業等。

4、雙方應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作業的技能,自我保護意識,預防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和綜合應變能力,做到“三不傷害”,各工種交叉作業有衝突時必須報公司現場工長協調,嚴禁發生爭執或打架鬥毆現象,如有發現任何後果自己承擔,並且我公司將處以重罰。

5、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對方單位施工作業的內容、安全注意事項。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衝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各方要先停止作業,保護相關方財產、周邊建築物及水、電、氣、管道等設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負責人或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施工作業中各方應加強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可預見的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

具體落實事項:

1、雙方單位在同一區域內進行高處作業、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拆除時;應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區域採取全封閉、隔離措施,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識,警戒線或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電危及下方人員和裝置的安全,所有料具、建築垃圾等任何東西必須集中後由塔吊運吊,嚴禁高空拋物。

2、在同一區域內進行土石方開挖時;必須按設計規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現場的防護,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做好現場排水措施,並及時清理邊坡浮碴,不準堵塞作業通道,確保暢通,棄碴堆放應安全可靠(必須有防石頭滾落措施,如防護網、擋碴牆、滾石溝等)。

4、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起重吊裝作業時;應充分考慮對各方工作的安全影響,制定起重吊裝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專業人員負責統一指揮,檢查現場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起重吊裝作業。與起重作業無關的人員不準進入作業現場,吊物執行路線下方所有人員應無條件撤離;指揮人員站位應便於指揮和了望,不得與起吊路線交叉,作業人員與被吊物體必須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索具與吊物應捆綁牢固、採取防滑措施,吊鉤應有安全裝置;吊裝作業前,起重指揮人通知有關人員撤離,確認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線範圍無人員及障礙物,方可起吊。

5、在同一區域內進行焊接(動火)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對方作好防護,並配備合格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無法清除易燃物品時,應與焊接(動火)作業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並採取隔離和防護措施。上方動火作業(焊接、切割)應注意下方有無人員、易燃、可燃物質,並做好防護措施,遮擋落下焊渣,防止引發生火災。焊接(動火)作業結束後,作業單位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焊接(動火)現場,不留安全隱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復燃,釀成火災。

6、各方應自覺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暢通,不得隨意佔道或故意發難。凡因施工需要進行交通封閉或管制的,必須報專案部審批,且一般應在30分鐘內恢復交通。運輸超寬、超長物資時必須確定執行路線,確認影響區域和範圍,採取防範措施(警示標識、引導人員監護),防止碰撞其他物件與人員。車輛進入施工區域,須減速慢行,確認安全後通行,不得與其他車輛、行人爭搶道。

7、同一區域內的施工用電:應各自安裝用電線路。施工用電必須做好接地(零)和漏電保護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各方必須做好用電線路隔離和絕緣工作,互不干擾。敷設的線路必須通過對方工作面,應事先徵得對方得同意;同時,應經常對用電裝置和線路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施工各方應共同維護好同一區域作業環境,切實加強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須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穩固、安全可靠(必須有防垮塌,防滑、滾落措施)。確保裝置執行、維修、停放安全;裝置維修時,按規定設定警示標誌,必要時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派專人看守、切斷電源、等),謹防誤操作引發事故。

9、由於一方施工不當對另一方造成損失時,所有損失均由施工不當方承擔。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 專案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乙方因 施工,需在甲方架空電力線路電力設施(以下簡稱: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施工作業。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確保500kV及以上超、特高壓輸電線路安全可靠供電,切實保障人身、電網、裝置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河南省供用電條例》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電力設施保護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及範圍:

4、穿越或臨近甲方電力設施線路名稱及杆塔號:

5、計劃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6、乙方現場負責人及聯絡方式:

甲方現場負責人及聯絡方式:

二、術語解釋

1、電力設施是指:杆塔、基礎、拉線、接地裝置、導線、避雷線、金具、絕緣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腳釘,巡視檢修專用道路等有關輔助設施。

2、電力設施保護區:導線邊線向外側水平延伸並垂直於地面所形成的兩平行面內的區域。各級電壓導線的邊線延伸距離如下:

500kV線路 20米

1000kV線路 30米

±800kV線路 30米

3、線下外部施工:施工機械、起重裝置、大型自卸車輛及車輛吊臂全部伸展時可能進入電力設施保護區域內的作業。

4、安全距離: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作業,確保工作人員、工器具、材料、裝置等與帶電導線保持不低於以下的安全距離:

500kV線路 8.5米

1000kV線路 ---米

±800kV線路 ---米

三、約定事項

1、甲方有向乙方宣傳有關電力設施保護法律、法規的義務。

2、乙方進入甲方電力設施保護區內施工時,甲方應派有資質的人員去施工現場監護。

3、乙方嚴禁在電力設施保護區範圍內從事以下任何施工、經營、生產等行為:

(1)在杆塔、拉線基礎規定的範圍內取土;

(2)堆放垃圾、易燃物、易爆物,傾倒酸、鹼、鹽及其他影響安全供電的物品;

(3)使用甲方電力設施,拆除、變更、移動甲方電力設施及標識、標牌;

(4)興建建築物、構築物;

(5)爆破作業;

(6)種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

(7)在電力設施保護區下堆砌物體,導致安全距離不滿足第二條第4款規定的;

(8)攀爬電力杆、塔設施,擅自在架空電力杆、塔上搭掛各類纜線、廣告牌等外掛裝置;

(9)其他危害電力設施的行為。

3、乙方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下列作業或活動,必須經甲方現場勘察確認並批准後方可開始作業:

(1)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作業;

(2)起重機械、吊車吊臂任何部位全部伸開時可能進入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的作業。

4、乙方如需在電力設施周圍進行爆破作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電力設施的安全。

5、乙方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作業時,應在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和警告標誌,採取必要的技術防範措施,杜絕乙方裝置不滿足第二條第四款要求導致事故發生。

7、乙方在第三條第3款列舉的作業或活動範圍內開展作業前,必須電話提前告知甲方,待甲方到現場監護後,方可開始作業。否則,一經發現擅自施工作業,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並上報當地政府相關部門。

8、乙方如需在上述電力設施保護範圍內從事本協議第三條第3、4款列舉的作業或活動,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經甲方確認並滿足第二條第4款規定和有關規定。同時,乙方應接受甲方對電力設施保護的監督,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整改要求應及時予以落實。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進行整改,甲方有權按相關規定製止乙方作業並上報當地安監部門、公安部門。

9、乙方在甲方電力設施保護區內施工應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10、乙方負責保證提供給甲方的檔案資料正確、完整、有效。

四、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在開工前對乙方(進入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的作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告知施工現場及附近區域內的帶電線路、危險點及預防措施,雙方簽字確認,記錄存檔備查。

2、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作業時的不安全行為、不安全狀態,有權對發現的重大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對不落實整改措施的有權要求停工整頓並上報當地政府相關部門。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執行本行業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和制度,負責按照有關規定有序、文明組織施工,統一施工安全管理,完善施工安全條件,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完成施工安全目標。

4、乙方進入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作業時,應編制針對性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技術措施,經乙方領導批准報甲方備案後方可作業。

5、乙方進入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作業時,應組織全體員工參加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明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作業中的危險點及防範措施,並將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報甲方備查。

6、進入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作業時,乙方應派專職安全監護人進行現場安全監護,及時制止違章、違規、違反勞動紀律的不安全行為以及不滿足第二條第四款的安全行為,消除不安全狀態,確保安全生產。

五、違約責任

1、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按政府有關要求進行處理。

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導致電力設施發生破壞、損壞、停電等事件的,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進行經濟賠償。經濟賠償標準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電力裝置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__〕15號),包括電量損失金額、修復費用,以及因停電給第三方使用者造成的損失。

六、補充條款

七、附則

1、甲乙雙方自本協議簽訂後都應嚴格履行協議,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矛盾,雙方協調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提請仲裁或訴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協議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章): 乙方(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10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武漢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由建設單位統籌,以施工單位、各管線權屬單位及管線施工單位為主體共同推進管線建設,統一簽署管線安全保護協議。各管線建設相關單位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在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必須查詢和探測施工區域的既有管線情況,並根據查明的情況形成既有管線情況一覽表,各參建單位共享。既有管線的產權單位以及相關勘測單位對查詢和現場探測工作必須給予支援和配合,不提供或不配合現場探測工作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在工程開工前,參建各方應制定管線保護措施方案,簽定管線安全保護協議,明確各方的管線保護責任領導和現場責任人,編制處理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在開挖施工前,專案規劃紅線範圍內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的管線保護責任人必須及時到現場進行管線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

四、建設單位統籌、監督其所委託的施工和監理單位嚴格執行管線保護方案和保護協議;管線權屬單位必須安排現場責任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管線權屬單位未派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導致施工損壞管線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協 議 內 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規劃紅線範圍內已探明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既有管線,為確保現狀管線執行安全,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管線安全保護協議:

一、各方職責

(一)前期準備

1、管線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應提前通知建設單位,向其取得各類既有管線的圖紙等相關資料,建設單位在合理時間內配合完成資料提供,並委派專人進行現場既有管線情況交底。

2、管線施工單位必須在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的指導下制定管線安全保護措施方案和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預案,並交道路建設單位備案。

(二)施工過程

1、在施工中,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管線安全保護方案及本保護協議。

2、在施工前,各施工單位必須結合既有管線資料及交底內容進行人工探挖,確切掌握地下管線的實際走向和埋設深度。當管線實際情況與資料內容不符時,暫停施工並立即向既有管線權屬單位和建設單位反映。相應單位在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安排現場責任人到場指導,管線施工單位需在現場責任人的監護、指導下繼續施工。

3、在遇到既有管線較複雜、施工難度較大的情況下,管線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既有管線權屬單位和建設單位,請其安排現場責任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相應單位要給予配合支援。

4、既有管線監護人員須積極配合支援施工單位,負責指導其在既有管道附近開挖探 管及施工的監護工作,同時在既有管道設定警示標誌,並進行監護。對連續施工需要跟蹤監護專案,須派人24小時做好監護工作。

5、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設定警示標誌,積極配合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監護人員工作,嚴格按其指導施工,如有危及既有管道安全的行為,既有管線權屬單位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施工單位不得強行施工。

(三)事故處理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生管線損壞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相應管線權屬單位進行搶修並做好原始記錄,嚴禁晚報、瞞報。管線權屬單位在接到通知後應無條件做好事故搶險和處理工作。在事故處理完成後,各方應依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武漢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武漢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以及本安全保護協議的規定做好責任認定,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與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二、專項補充內容

本協議參建各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於施工工程驗收合格之日止。

各方確認的管線圖作為本協議附件附後。

三、安全責任人

本協議參建各方安全責任領導及現場安全責任人如下:

單位名稱

安全責任

領導聯絡電話現場安全

責任人聯絡電話

四、簽章確認

建設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管線施工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管線權屬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11

施工安全協議書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裝置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裝置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裝置、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裝置帶病執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的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和培訓記錄。

三、機電裝置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裝置相關的技術檔案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裝置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裝置,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四、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三、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 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 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 酒後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 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5、 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裝置,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 罰款發生後,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___________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年 _月 _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12

工程名稱________用房工程

工程地址:

甲 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用房工程專案部

乙 方:________設租賃公司

為保證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範雙方行為,使甲乙雙方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專案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為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共同責任

雙方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1、人員進場後必須經專案安全教育後,方可作業。

2、專案部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隊)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3、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並認真落實實施。

4、發生事故後,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

6、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為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甲方責任

1、為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裝置,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為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依據專案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5、凡甲方沒有設定,可靠有效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6、凡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人員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一、乙方責任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配合專案部做好塔吊的技術安全檢測和備案。

2、進場的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進場人員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專案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無證人員絕對不得上崗操作,如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操作,專案部將按安全管理規定給以處罰。

3、嚴格遵守專案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十不弔”規定。

4、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兩人同時在塔吊駕駛室內;不得在駕駛室內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無故在塔吊駕駛室外塔機上逗留。要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並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6、應經常對塔吊各個部位進行常規檢查、維修,確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執行。

7、嚴格按專案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專案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8、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9、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週歲以上人員)體弱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0、教育好本勞務隊、班組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為發生。

11、甲方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後,各安全防護設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仍違章作業,發生事故,乙方負責。

12、未經專案負責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3、不遵守勞動紀律,在作業打鬧、戲耍,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4、不按操作規程作業、不正確使用“三寶”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弔”規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負責。

15、專案部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負責。

16、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此安全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 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20__]190號)、路局《關於公佈〈____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____鐵運發____號)、《關於公佈〈____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的通知》(____鐵運發____號)文及《關於印發的通知》(建工函[20__]289號)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4.影響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責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施工安全責任區段由甲乙雙方在施工前進行現場確定,並由施工單位用紅、白油漆劃出現場施工安全責任分段標誌。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範:

甲、乙雙方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____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鐵路工務安全規則》、《鐵路線路修理規則》和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20__]190號)、路局《關於公佈〈____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____鐵運發____號)、《關於公佈〈____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的通知》(____鐵運發____號)等有關規定。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應用的規章條款必須具體完整):

1.本協議適宜引入處插鋪道岔施工。

2.施工前,組織協議雙方到現場進行調查和現場施工安全監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監護員的監督下方可施工。

3.施工責任地段的線路質量及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因線路質量及安全引發的一切責任。

4.使用自卸車、推土機、挖掘機、軋路機等機械裝置時,嚴格落實路局鄰近既有線大型機械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和安全卡控措施;必須由持有有效操作證的操作人員操作具有有效合格證的機械裝置。根據工程情況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實“一機一人”專人防護的規定,專人指揮卸車等機械作業,防止侵入鐵路建築限界。

5.臨近既有線的所有施工及機械作業,一是必須安排駐站聯絡員及現場防護員進行防護;二是隨時瞭解列車執行情況,除須利用天窗的施工外,其他施工作業在列車接近前____分鐘必須停止作業;三是在作業面與既有線之間設定物理隔離措施,防止人員、機具、材料侵限。

6.乙方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區域設定警示圍護,施工料具統一管理,集中堆碼,不得侵入鐵路建築限界,並派人看守,施工結束做到工完料清。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搬動線路原有裝置、標誌,如有損壞及時恢復。

7.乙方須做好施工場所的清理工作,施工所產生的棄土、廢碴、建築垃圾等物品,不得影響其餘線路的道床、路基、排水設施等裝置及線路外觀,如造成道床髒汙、缺碴、路基積水等,均有乙方負責。做好排水設施的疏通工作,防止影響排水裝置的正常使用。

8.施工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在現場負責指揮,施工人員嚴禁線上路上行走、坐臥,嚴禁跨越鐵路搬運機具、材料,施工機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

9.與工務行車裝置安全有關的施工,按本協議執行。若施工影響到其他裝置安全時,乙方應聯絡該裝置的管理單位共商安全事項。

10.施工地段左側臨近既有寧啟鐵路線路中心____米範圍內的施工,由甲方進行鐵路安全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11.甲方應履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施工安全監督人員,對違章作業等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停止作業;對檢查發現的隱患,應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未整改前,乙方不得施工。

12.所有參加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安全監督人員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負責。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保證鐵路運輸安全是甲乙雙方的共同責任,當施工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確保鐵路行車安全放在施工任務和安全監督配合施工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上海局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規章制度。

2.雙方聯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協調小組,由甲方安全監督負責人副組長,甲方安全監督員和乙方安全員任組員。協調小組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問題。

3.當發生危及鐵路安全問題、隱患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確保鐵路行車安全。

4.發生事故、險情時,按有關規定雙方必須及時向各自的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全力開展救援搶修工作,配合各自的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接受處理。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積極做好安全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要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____天之內予以答覆。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委派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工務裝置、設施的核查和提供保護措施。

3.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相應數量、勝任工作的現場安全監督員到現場對施工作業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及配合施工工作。

4.對乙方拆除既有裝置、設定防護、線路檢查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確保符合相關要求。

5.對乙方施工責任地段的鐵路裝置、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並督促整改。

6.發現施工安全隱患及施工質量不合格時,應責令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及現場施工負責人立即糾正,書面發出《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當發現危及鐵路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立即停工,書面發出《營業線施工停工通知書》,並及時向監督小組彙報。

(三)乙方安全職責

1.開工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結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

3.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資訊等情況,經常保持與甲方的聯絡。

4.凡進行拆除既有裝置、路料運輸、路料裝卸等影響鐵路工務裝置使用或行車安全的作業,必須提前三天以書面(電話)形式告知甲方,並在甲方安全監督(配合)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作業,否則對其行為所導致的一切安全問題負全責。

5.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按規定安排駐站聯絡員、現場防護人員,在列車接近前____分鐘停止作業。

6.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整改或停工通知書),應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甲方。

7.嚴禁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同時加強對分包單位和個人的管理,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六、補充條款

根據《技規》、《安規》、《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及路局有關規定,補充條款如下:

1.施工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安規》的規定進行防護,並在施工機械所在現場設定施工應急標牌,註明機械類別、危險源、安全責任人、應急處理措施、簡明應急程式和應急電話等資訊。

2.施工現場應設定“安全警示牌”及“安全隔離繩”,防止路外人員上道及現場施工人員、機具侵入限界。

七、違約責任和經濟責任

違反雙方約定的條款,造成行車事故、險情,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並根據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20__]190號)和路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營業線施工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的意見》(____鐵安發____號)規定的標準,對違約一方進行責任追究,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數額根據實際發生情況而定)在該段工程的框架協議內扣除。

八、安全監督配合及有關費用

1.根據鐵道部《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概(預)算編制辦法》(鐵建設[20__]11.3號)、《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鐵建函〔20__〕52號)等檔案規定核收的施工安全監督及其他配合費另籤補充協議明確。

2.乙方(施工單位)向甲方(裝置管理單位)按規定做好安全監督(配合)費用的支付工作。

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併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無法解決時,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本協議經雙方蓋章並返回至甲方經辦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十、簽字蓋章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生產、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生產、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廣東省相關安全生產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現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施工專案:

二、施工地點:

三、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乙方進廠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崗,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絡。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五、施工人員由工程負責人向出入門崗的保安報備,並按甲方門禁管制規定進行

換證登記,以規定的門崗為專用通道。

六、接受甲方交通管制,車輛在廠區內限速行駛。

七、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

八、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廠領導同意,方可使用。

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對外發生的汙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雙方權利與責任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甲方負責對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及相關規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承擔的責任、權利;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施工任務範圍內全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施工無事故。

2、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的制度,並嚴格組織實施;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接受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乙方應針對重大危險因素建立安全預案,並組織職工進行演練。

3、乙方從事電工、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裝置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當由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核合格證明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4、乙方應當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在施工現場設定安全防護設施,並達到下列要求:

(一)根據工程的施工進度、季節或天氣特點,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定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並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

(二)現場各類危險警示標誌齊全、整潔、設定合理。

5、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並達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變配電設施和輸配電線路和處於安全、可靠的使用狀態;

(二)來公司施工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三)確保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範,施工現場必須備齊足夠的消防器材,擺設位置合理,並對其定期維護保養,確保靈敏有效;

(四)來公司施工單位動用明火前,到行政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並帶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影印件1份,動火證辦理後,方可動火施工,否則公司有權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單位動火前應清理現場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隱患,待確認安全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後確保火源熄滅;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前要制定防火應急措施,備好滅火器或其他防範設施,並指定專人監護;

(六)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動火;

(七)高處焊割作業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八)禁止焊割有壓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處理過的各類油桶油罐;

(九)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要專人保管,專庫存放;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有嚴格的領退料手續和審批制度;

(十)氧氣瓶、乙炔瓶和液化氣瓶等壓力容器要專人保管,單獨存放,氣瓶上有橡膠保護圈等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附件。

6、乙方應當及時向施工人員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塵面具等。

第五條:安全監督檢查

公司行政部對施工單位進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發現安全隱患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作業,可以責令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六條: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以下六項附件:

(一)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二)提供施工方專案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三)提供施工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四)提供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十一:施工方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前繳納安全抵押金20__—5000元。

十二:對違反以上規定和標準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糾正,以後每發現一人次扣罰安全押金100—500元,連續三次受到處罰者責令停工整頓,停工期間的經濟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罰安全押金1000—5000元,並由肇事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對嚴重違反規定,屢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權取消施工資格。凡安全施工無違章者施工結束後押金予以退回。

十三:乙方自行負責安全生產工作,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四:此安全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此安全協議書自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蓋章)

負責人(簽字):

外來施工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15

施工安全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為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為目的,確保施工工程在施工中人身的安全,保證施工質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衛生環境等要求,甲乙雙方之間經過友好協商,自願達成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施工地址:             

3、分包形式:             包料不包工。

二、工程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開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完工。

三、協議主要內容

1、甲方將 牆紙施工、維護專案委託乙方完成並依協議支付乙方施工費用,乙方將按甲方協議專案完成施工及後期維護。

2、施工過程中所需工具乙方自行配備,乙方施工過程的施工人員生活費用及其相關管理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自行安排相關施工人員。乙方安排的施工人員必須是專業性、無任何不良嗜好,無犯罪記錄人員。乙方自行安排的施工人員應當準確核查其基本資訊(包括住址,籍貫、生活來往人群、身份證基本資訊等)

4、乙方應當為其在甲方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員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器材,確保施工安全順利進行。

5、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當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全權負責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6、乙方應當給其現場施工人員購買相關的人身傷害保險。在施工的過程中應當按照相關的安全施工制度進行施工。如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造成損失的。現場施工人員有過錯的前提下,施工人員自身應承擔相應的損失責任,剩餘損失由乙方單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現場施工人員無過錯的前提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單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自身人員的傷亡,火災等事故(包括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員和自身人員,第三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者的義務,乙方應當負責事故的善後處理和相關賠償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8、乙方現場施工人員或者乙方自身,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在責任明確的前提下,乙方不得無理糾纏。若乙方施工人員無理糾纏,甲方進行墊付相關損失後,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完工的工程款中進行扣除。

9、乙方應服從現場管理員管理。施工過程中發生糾紛應保持克制,找到管理人員進行溝通處理,確實處理不了的,應當告知甲方,由甲方進行溝通處理。若乙方施工人員在現場施工同其他施工人員發生糾紛,乙方應當提前預防。若實際已經發生後,造成相關損失的,由乙方處理相關善後和賠償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應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並按照現場管理要求,清理到指定位置。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樓盤工地的場地內,對外發生的汙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1、乙方當天施工結束自行收集施工牆紙標籤,第二天上午10點前給到甲方,以作為前一天施工數量憑證並依此作為結算憑證。

12、牆紙施工過程中,耗損控制。需要對花類的牆紙耗損控制在8%內,每卷牆紙施工需達4.5平方米/卷以上;不對花牆紙損耗控制在5%內,每卷牆紙施工需達5.0平方米/卷以上。損耗過大的話,超過部分自行承擔相應的牆紙損失。

13、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是不準有裂縫、翹邊情況出現。無紡紙嚴禁用刮刀重刮,引起色差由乙方承擔損失。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果有色差及牆紙質量問題的話,需立即停工,及時跟甲方反映。

(3)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專案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14、工程付款方式:

(1)按甲乙雙方約定結付。

(2)乙方在保障施工質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領取相應的工程結算款,甲方應按時支付。若乙方未能保障施工質量,乙方所得工程款,由雙方進行協調處理。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暫時拒付相關工程款,由乙方自行處理妥善後,可向甲方申請支付相關工程款。

(3)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 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後,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專案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5、其他約定: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 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16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一、目的

為進一步明確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員工傷亡事故和環境汙染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公司《外協施工隊伍管理辦法》《油泥清運處置監督管理辦法》《原油儲罐清罐作業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等制度的有關規定,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施工內容:

四、協議條款:

1、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2、乙方職責

[1]乙方應當依法為員工參加工傷社會保險,也可委託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工傷保險。若乙方未能及時給施工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甲方有權不予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2]乙方必須按照勞動保護的要求,為作業人員提供適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並定期安排體檢,確保工作人員身體條件滿足作業要求,同時在作業中提供必要的安全裝備設施和應急藥物。

[3]乙方獲得採油廠油泥清運准入資質之後,必須按照工作程式,及時開展清運工作。如因乙方拖延工期而導致甲方生產延誤的,甲方有權向上級報告更換施工單位或者申請扣除部分作業費用。

[4]乙方施工時,須經甲方主管領導同意,雙方指定施工負責人,同時設立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人員,便於甲乙雙方及時聯絡、協調問題。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5]乙方施工前,必須按照要求接受甲方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時掌握現場作業風險及安全防範措施,不得攜帶手機、火機等違禁物品,嚴格按照甲方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施工。

[6]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7]乙方提供的施工裝備設施應滿足現場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停止任何不具備施工作業條件的工程內容。施工人員作業時必須統一穿戴防靜電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進入封閉空間(如生產罐、沉降罐等)應根據作業條件佩戴防毒面具,專職監護人員到位。

[8]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無條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如乙方未整改存在問題冒險作業導致的一切安全環保事故,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對外發生的汙染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10]乙方施工車輛必須具備營運資質,進入作業場所必須裝有防火帽,車速不大於15km/ h,出入必須經現場值班人員檢查。車輛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前不得飲酒,遵守交通守則,由違章駕駛導致的油泥洩漏汙染、車輛傷害等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1]乙方在清罐作業過程中如產生需要甲方配合協助解決的問題,應提前通知甲方,不得私自處理,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12]乙方違反以上安全要求,因自身管理不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所有安全環保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於乙方施工管理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費用從作業費用或安全抵押金中扣除;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對於乙方僱用的工人的傷害或賠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對於這類傷害或賠償,乙方應保證並持續保證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5]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17

甲方:(裝置管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根據《關於 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批覆》( 文號)(審查批覆檔案)審查批覆,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轄的運營線路施工,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工程《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

2.作業內容:

3.地 點:

4.影響範圍:(指施工作業對甲方裝置的影響)

5.施工安全等級:

6.臨近營業線施工類別: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至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㈠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 〕 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 〕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成鐵運〔 〕 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 〕 號) 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聯絡電話)任組長,甲方 (聯絡電話)任副組長,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彙報,並立即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並相互籤認備查。

5.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⑴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⑵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⑶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⑷沒有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⑸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⑹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⑺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⑻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嚴禁在天窗點外進行天窗點內的作業專案,杜絕無計劃、超範圍施工,杜絕不具備列車放行條件放行列車。臨近既有線施工必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做到“一機一人、車過機停”。

㈡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

⑴開工前裝置現狀調查。

⑵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⑶提供既有相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⑷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2.實行安全監督制度,對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裝置相關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並進行檢查籤認。

3.發現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檔案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並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專案管理機構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裝置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裝置的準確位置。如無法提供地下設施的準確位置時,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範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裝置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6.甲方根據乙方施工內容,按照臨近營業線A類、B類、C類施工要求進行現場監管。

㈢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既有裝置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並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其具體情況,乙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裝置損壞和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工程質量按設計檔案、《施工規範》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評定)。

3.臨近鐵路營業線A類施工,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4.臨近鐵路營業線B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對營業線採取“防拋、防落、防撞、絕緣”等的保護措施,所設計的防護設施必須經鐵路局主管審查批准;對影響營業線裝置穩定、使用和行車安全的防護設施設定及受鐵路營業線限界限制,確不能設定防護設施時,納入施工計劃管理,並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5.臨近營業線進行以下可能影響鐵路路基穩定、行車裝置使用安全的施工,列為C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結合營業線裝置安全限界,劃分工程機械的安全作業範圍,設定安全警戒標誌、標線,實行“一車一人”的專人防護,列車通過前停止作業;對路基填築,基坑、孔樁開挖、電纜溝、水溝開挖及棄土堆放等施工,必須對鐵路路基基礎採取“防溜、防坍塌”措施,並專人進行監護;臨近通訊、訊號及供電光纜溝、電纜溝、給水管路、電力架空線10米範圍內的挖溝、取土、路基碾壓等施工,必須對既有光纜、電纜等隱蔽設施進行探測,並須劃定安全作業區,在裝置管理單位的監控下施工。必要時需對營業線運營裝置進行遷改、過渡後方可進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組織正式施工72小時前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報施工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範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專案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如甲方人員異地施工配合時需解決甲方人員的交通問題(解決方式由雙方現場協商)。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違反施工程式及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裝置 和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因乙方施工緻使甲方裝置不滿足規範要求或造成損害的,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予以及時恢復。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7.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裝置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儘快恢復正常使用。

8.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範》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裝置和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對施工期間不能按期恢復正常狀態的裝置應採取措施保證裝置正常執行,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裝置和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範,確保行車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合格證)上崗。

10.乙方改動既有裝置,須停水、停電、開挖、爆破、封鎖線路等影響甲方裝置正常執行的施工,均應按照鐵路局《各項行車裝置施工的審批與實施辦法》的程式規定,制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並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11.局外施工單位,凡在成都鐵路局管內承擔營業線施工,要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執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成鐵安〔20__〕481號)。

五、安全防範內容和措施

1.乙方必須安排專職防護人員與甲方配合負責人對口聯絡,分別在車站進行行車防護,辦理施工手續,做好施工登消記,及時傳遞作業命令,擔任行車防護,時刻傳遞列車執行資訊。

2.禁止進行帶電作業,遠離作業必須保持與帶電部分足夠的安全距離。

3.站區內施工,特別是跨道運輸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並防止短接軌道電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須指定專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車限界,並採取措施,防止他人人為移動侵限影響行車。

5.支柱基礎開挖,開挖處所不得超過規定開挖數量,並採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設定警示標誌。

6.如遇基礎開挖中涉及爆破,必須按照爆破作業的相關規定,完善手續辦理,並由有爆破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過程中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飛石砸傷供電設施,並進行有效防護,在封鎖點內進行。

7.施工中涉及供電裝置改變或施工範圍內可能因施工發生變化的裝置,每日作業結束前,必須採取響應的措施進行測量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列車放行條件和裝置執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須認真開展工前調查,制定詳實的施工方案,並做好應急處理方案,根據實際天窗時間,合理安排施工任務。杜絕延點影響行車。

9.各點開工前,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工區,並組織車間、工區人員踏勘現場。乙方向甲方車間、工區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方案交底,講明對既有裝置的影響,最後形成書面資料提交工區。

六、結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開挖、支柱組立、支援結構安裝等接供電線工程

1.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作業推進進度,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加強施工監理,特別是隱蔽工程監理,做好施工配合記錄。

2.甲方配合人員必須履行職責,有權停止乙方的違章作業。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兩日報日停電施工作業計劃。包括:申請停電時間,作業內容及作業具體地點(含所涉及的支柱杆號)。

4.由甲方派專人配合申請停送電命令,乙方指派專人任駐站防護員,傳遞停送電命令。

5.由甲方派專人監護驗電接地,乙方派專人驗電接地。

6.停電作業結束後,由乙方負責撤出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及機具並確認,然後乙方駐站防護人員通知甲方配合人員消除停電命令。

由乙方人員負責檢查所有機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員和乙方技術人員對施工後的接觸網引數進行檢查,檢調至標準。

7.臨近營業線B類不納入鐵路局施工計劃的施工以及C 類施工納入鐵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管理,按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20__〕379號)的要求:基建專案施工單位歸口各建設指揮部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其他專案乙方書面委託甲方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

8.配合程式:施工中凡有影響既有線裝置時,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所屬工區配合施工(如實指明配合時間、區間、里程、作業內容等)。甲方所屬工區必須安排人員現場施工配合,按營業線施工規定進行登記等。(甲方排程傳真電話:)

9.甲方配合及監管人員到達現場的交通問題由乙方解決。若因交通問題配合人員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施工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單位負責。甲方配合人員確需住宿的,住宿問題由乙方解決。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關於釋出〈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的通知》(鐵建設函[20__]113號)執行。

八、違約責任

㈠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㈢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於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據本規定,結合各專業實際情況,增補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補充,與本協議一併執行。

十一、(路內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或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各一份(Ⅰ、Ⅱ級施工報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路外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所、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後生效,協議原件返還甲方後方可開展施工配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主管領導 主管領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監室(辦事處安監分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18

甲方:(裝置管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根據《關於 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批覆》( 文號)(審查批覆檔案)審查批覆,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轄的運營線路施工,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工程《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 線 站 工程

2.作業內容:

3.地 點: 線 站(區間)

4.影響範圍:(指施工作業對甲方裝置的影響) 區站 裝置

5.施工安全等級: 級

6.臨近營業線施工類別: 類

二、施工地段: 線 區站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㈠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90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20__〕51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20__〕379號) 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聯絡電話)任組長,甲方 (聯絡電話)任副組長,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彙報,並立即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並相互籤認備查。

5.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⑴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⑵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⑶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⑷沒有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⑸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⑹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⑺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⑻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嚴禁在天窗點外進行天窗點內的作業專案,杜絕無計劃、超範圍施工,杜絕不具備列車放行條件放行列車。臨近既有線施工必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做到“一機一人、車過機停”。

㈡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

⑴開工前裝置現狀調查。

⑵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⑶提供既有相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⑷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2.實行安全監督制度,對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裝置相關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並進行檢查籤認。

3.發現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檔案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並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專案管理機構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裝置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裝置的準確位置。如無法提供地下設施的準確位置時,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範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裝置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6.甲方根據乙方施工內容,按照臨近營業線A類、B類、C類施工要求進行現場監管。

㈢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既有裝置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並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其具體情況,乙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裝置損壞和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工程質量按設計檔案、《施工規範》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評定)。

3.臨近鐵路營業線A類施工,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4.臨近鐵路營業線B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對營業線採取“防拋、防落、防撞、絕緣”等的保護措施,所設計的防護設施必須經鐵路局主管審查批准;對影響營業線裝置穩定、使用和行車安全的防護設施設定及受鐵路營業線限界限制,確不能設定防護設施時,納入施工計劃管理,並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5.臨近營業線進行以下可能影響鐵路路基穩定、行車裝置使用安全的施工,列為C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結合營業線裝置安全限界,劃分工程機械的安全作業範圍,設定安全警戒標誌、標線,實行“一車一人”的專人防護,列車通過前停止作業;對路基填築,基坑、孔樁開挖、電纜溝、水溝開挖及棄土堆放等施工,必須對鐵路路基基礎採取“防溜、防坍塌”措施,並專人進行監護;臨近通訊、訊號及供電光纜溝、電纜溝、給水管路、電力架空線10米範圍內的挖溝、取土、路基碾壓等施工,必須對既有光纜、電纜等隱蔽設施進行探測,並須劃定安全作業區,在裝置管理單位的監控下施工。必要時需對營業線運營裝置進行遷改、過渡後方可進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組織正式施工72小時前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報施工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範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專案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如甲方人員異地施工配合時需解決甲方人員的交通問題(解決方式由雙方現場協商)。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違反施工程式及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裝置 和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因乙方施工緻使甲方裝置不滿足規範要求或造成損害的,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予以及時恢復。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7.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裝置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儘快恢復正常使用。

8.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範》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裝置和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對施工期間不能按期恢復正常狀態的裝置應採取措施保證裝置正常執行,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裝置和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範,確保行車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合格證)上崗。

10.乙方改動既有裝置,須停水、停電、開挖、爆破、封鎖線路等影響甲方裝置正常執行的施工,均應按照鐵路局《各項行車裝置施工的審批與實施辦法》的程式規定,制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並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11.局外施工單位,凡在成都鐵路局管內承擔營業線施工,要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執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成鐵安〔20__〕481號)。

五、安全防範內容和措施

1.乙方必須安排專職防護人員與甲方配合負責人對口聯絡,分別在車站進行行車防護,辦理施工手續,做好施工登消記,及時傳遞作業命令,擔任行車防護,時刻傳遞列車執行資訊。

2.禁止進行帶電作業,遠離作業必須保持與帶電部分足夠的安全距離。

3.站區內施工,特別是跨道運輸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並防止短接軌道電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須指定專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車限界,並採取措施,防止他人人為移動侵限影響行車。

5.支柱基礎開挖,開挖處所不得超過規定開挖數量,並採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設定警示標誌。

6.如遇基礎開挖中涉及爆破,必須按照爆破作業的相關規定,完善手續辦理,並由有爆破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過程中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飛石砸傷供電設施,並進行有效防護,在封鎖點內進行。

7.施工中涉及供電裝置改變或施工範圍內可能因施工發生變化的裝置,每日作業結束前,必須採取響應的措施進行測量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列車放行條件和裝置執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須認真開展工前調查,制定詳實的施工方案,並做好應急處理方案,根據實際天窗時間,合理安排施工任務。杜絕延點影響行車。

9.各點開工前,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工區,並組織車間、工區人員踏勘現場。乙方向甲方車間、工區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方案交底,講明對既有裝置的影響,最後形成書面資料提交工區。

六、結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開挖、支柱組立、支援結構安裝等接供電線工程

1.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作業推進進度,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加強施工監理,特別是隱蔽工程監理,做好施工配合記錄。

2.甲方配合人員必須履行職責,有權停止乙方的違章作業。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兩日報日停電施工作業計劃。包括:申請停電時間,作業內容及作業具體地點(含所涉及的支柱杆號)。

4.由甲方派專人配合申請停送電命令,乙方指派專人任駐站防護員,傳遞停送電命令。

5.由甲方派專人監護驗電接地,乙方派專人驗電接地。

6.停電作業結束後,由乙方負責撤出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及機具並確認,然後乙方駐站防護人員通知甲方配合人員消除停電命令。

由乙方人員負責檢查所有機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員和乙方技術人員對施工後的接觸網引數進行檢查,檢調至標準。

7.臨近營業線B類不納入鐵路局施工計劃的施工以及C 類施工納入鐵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管理,按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20__〕379號)的要求:基建專案施工單位歸口各建設指揮部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其他專案乙方書面委託甲方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

8.配合程式:施工中凡有影響既有線裝置時,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所屬工區配合施工(如實指明配合時間、區間、里程、作業內容等)。甲方所屬工區必須安排人員現場施工配合,按營業線施工規定進行登記等。(甲方排程傳真電話:)

9.甲方配合及監管人員到達現場的交通問題由乙方解決。若因交通問題配合人員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施工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單位負責。甲方配合人員確需住宿的,住宿問題由乙方解決。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關於釋出〈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的通知》(鐵建設函[20__]113號)執行。

八、違約責任

㈠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㈢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於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據本規定,結合各專業實際情況,增補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補充,與本協議一併執行。

十一、(路內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或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各一份(Ⅰ、Ⅱ級施工報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路外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所、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後生效,協議原件返還甲方後方可開展施工配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主管領導 主管領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監室(辦事處安監分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19

甲方:(裝置管理單位或行車組織單位)

乙方:(路外、局外單位及哈鐵工建集團)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

2.作業內容

2.地點和時間

3.影響範圍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範圍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五、對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髮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七、安全監督檢查和基建、更新改造專案配合費用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後,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五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管業務處 工程專案管理機構

公章: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監察室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泥漿固化施工安全協議 篇20

甲方:

乙方:

由乙方承擔施工的 新菏兗日鐵路電氣化改造封閉網 工程專案,需在新菏線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段內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鐵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執行,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鐵路法》、《民法典》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鄭州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對乙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定如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施工內容:立柱埋設、封閉網安裝、站內圍牆

二、施工地段及範圍:

1、新菏線上下行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

2、新菏線新鄉東站內、塔鋪站內、延津站內、封丘站內、長垣站內、滑縣南站內、文莊站內

三、施工期限:20__年2月20日至20__年6月31日

四、安全防護內容:

1、嚴格按設計及甲方技術、安全措施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安全和質量,並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2、施工時不得損壞路基上各種供電標示、標誌。開挖基礎作業,必須在有關配合單位人員指導下,避開錨坑、支柱坑、接地極溝。不得損壞接觸網柱、錨固裝置及其附屬裝置。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各種施工機具的存放,必須在供電裝置限界以外存放,施工機具、物料堆等導電物品必須遠離供電裝置,並派專人看守。

4、所有材料的裝卸運輸必須要有專人負責統一安排。

5、乙方在施工前詳細瞭解施工區段內既有裝置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作好施工組織工作,施工方案及施工內容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6、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書面保送施工配合通知書,甲方根據現場派安全防護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施工期間,乙方施工負責人應及時與甲方現場配合人員加強溝通、聯絡,協商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施工隊不得開工。

五、雙方在施工中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要積極協助乙方和設計部門核查既有裝置的情況,提供各種裝置的具體位置、限界要求及在施工範圍內設定警示,並負責向施工人員進行相關安全防範教育無法具體位置時,設計單位應會同甲方、乙方共同探察、核實劃定防護範圍,明確各方安全責任。

2、乙方應及時將施工的地點、進度、範圍起止時間向甲方通報。在對隱蔽裝置施工時,要通知甲方派員參加,檢查施工質量。

3、乙方在施工點施工期間,甲方派專人負責到現場與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配合費用。

4、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對既有裝置的影響,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質量不合格及危及鐵路交通安全時,有權停止其作業,並向上級報告,如乙方不聽勸阻,繼續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協議造成鐵路交通事故或故障,由甲方負主要責任;因甲方監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關單位外,同時追究甲方的責任。

5、在施工地段內,凡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裝置損壞和影響鐵路交通安全,構成事故,乙方負全部或主要責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裝置發生活損壞時,乙方要及時組織人員搶修處理,甲方要積極配合,儘快恢復正常使用。

6、在施工地段內,凡甲方發現影響裝置正常使用的問題,應立即通知乙方處理,乙方不得拖延。

7、甲方配合人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不符合施工標準及甲方要求的情況時,應及時向乙方指出並要求改正,必要時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的整改通知書後應按甲方要求及時組織整改,問題克服情況應書面反饋甲方,否則視為未整改。

六、質量標準

按有關檔案規程規範進行說明。

七、安全責任及獎罰考核辦法

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協議,發生的事故,按部、局有關規定定責考核。

八、相關配合費用由新菏線建設指揮部統一支付。

九、施工中涉及水利、電力、公路等其它方面時,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十、本協議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分別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備2份,轉施工工程隊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車間各1份。雙方蓋章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協議附件一併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聯絡人: 乙方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