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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精選20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7W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1

甲方: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精選20篇)

乙方: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 〕 號)及《呼和浩特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運[ ] 號)、《呼和浩特鐵路局電務部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電〔 〕 號)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

2.作業內容:

3.線名里程:

4.作業時間: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以鐵路局批准的施工封鎖計劃時間為準。

5.影響行車裝置使用範圍。

區間影響裝置:

站內影響裝置:

具體施工影響範圍以當月路局批准的施工計劃為準。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 施工責任地段:臨策線。具體施工地點以呼和浩特鐵路局物質採購招標書(標書編號:12-118-5)標註的維保鐵塔地點為準。

2.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範: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

2.《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呼和浩特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

3.《鐵路通訊工程設計施工規範》、《通訊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鐵路通訊維護規則》等有關施工安全規章標準。

4. 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 〕 號)及《呼和浩特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運[ ] 號),《呼和浩特鐵路局電務部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電〔 〕 號)。

5. 鐵道部、呼和浩特鐵路局有關施工安全的其它規章、標準、檔案、紀要、電報等。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安排、施工內容、施工範圍,為甲方提供具體施工時間、地點、內容,並將每日施工範圍、內容開工前告知甲方配合人員。

2.甲方派 參加施工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通訊裝置運用情況,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通訊裝置運用情況制定施工安全預防措施,確保甲方通訊裝置的安全運用,否則不準施工。

3.凡在既有線範圍內的作業,必須在“天窗點”內或“封鎖點”內進行。

4.甲方監護範圍為協議寫明的施工內容和線名里程所規定範圍。超出協議規定範圍作業造成通訊裝置損壞,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在施工前,乙方與甲方現場管轄通訊車間簽訂《施工安全監管方案》,明確雙方配合方式、監管人員、現場負責人、雙方聯絡協調方式、施工範圍內裝置防護方式等具體事宜。《施工安全協議》經甲、乙方雙方主管部門、領導簽字、蓋章後,與簽訂的《施工安全監管方案》、《通訊設施排幹方案》一同生效。

6.甲方指定 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7.乙方明確 為施工現場負責人,協調解決涉及有關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8.乙方應嚴格按鐵路局批准的施工計劃安排施工,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決不允許超計劃、範圍、內容施工。如施工計劃需要變更,乙方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準變更。

9.施工前,甲、乙雙方共同確定施工範圍內鐵塔下方的安全防護範圍並拉安全警戒線進行防護,乙方應專門設立防護員,禁止行人鐵塔附近通過及在鐵塔周圍逗留。

10.每次鐵塔施工作業,必須經甲方監管防護人員同意方可進行施工作業,未徵得甲方監管防護人員同意,乙方不能進行施工作業,杜絕點外施工作業。

11.乙方施工必須有甲方人員在現場進行監管防護,甲方監管防護人員未到現場乙方不能進行鐵塔施工作業。

12.乙方登高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持有有效登高證件上崗,乙方登高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13.無線鐵塔毗鄰接觸網及電力高壓線帶電部分作業最小接近距離不足2米,迴流線不足1米時,必須在接觸網或高壓電力線停電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14.高空作業使用的工具、器材不得上下拋遞,必須用繩索吊上、吊下。

15.在天窗點內和封鎖點內的施工,施工前乙方現場負責人和甲方施工監護負責人要分別下達施工作業單。施工作業人員和配合施工監護人員都要明確施工及監護的內容、地點、時間和影響範圍,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到崗。並提前40分鐘到達施工地點做好施工和配合前的準備工作。

16.乙方申請施工計劃時應充分考慮甲方配合作業時間,同時與現場車間加強溝通確定配合工作量,在作業中預留甲方恢復裝置時間,如甲方能力無法配合乙方大量作業時,乙方應調整作業量,以便甲方順利完成監護配合工作,否則甲方不承擔施工延時開通責任。

17.甲方現場監管、巡視人員發現現場施工對既有通訊裝置有可能造成妨害時,應立即填發《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現場負責人籤認後留存備查。乙方應按照通知書要求及時整改。如發生乙方未籤認、未整改、繼續野蠻施工的,甲方監管人員有權終止乙方施工,並將《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報通訊段排程。

18.施工期間,施工人員要嚴格執行電務基本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既有通訊裝置正常運用。施工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裝通訊裝置或進行可能對既有裝置造成損害的作業。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完成和監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務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規章制度。

2.雙方聯合成立協調小組,由乙方專案經理 鄭子瑞 任組長,甲方分管領導 主管副段長李成祥 任副組長,甲方 安全科科長趙小平、排程科科長石建國、無線通訊科科長王承中、賽汗通訊車間主任張禕、集寧通訊車間主任何全勝、呼和通訊車間主任路明華、呼和G網車間主任陳勇、包頭通訊車間主任郭旭華、包西G網車間主任閆培忠、臨河通訊車間主任文天雲、烏海通訊車間主任白玉堂 和乙方 路洪忠、王景葉 任組員。協調小組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問題。

3.當發生危及行車安全問題、隱患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確保行車安全。

4.建立聯合安全檢查和資訊聯絡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互通施工安全情況,掌握施工安全動態。

5.發現事故、險情情況時,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全力參與救援搶修工作,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積極做好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施工封鎖計劃稽核蓋章),3日之內予以答覆(施工組織、方案審查適當延長)。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委派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鐵塔裝置、設施的核查和鐵塔設施的防護工作,並對核查工作做成書面記錄交乙方。

3.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施工安全監督員,到現場對施工現場的鐵塔維保施工進行安全監督檢查,防止由於乙方施工作業造成對既有鐵塔設施、通訊裝置、引線、饋纜的損壞,影響裝置正常使用。

4.對乙方施工範圍內的裝置、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並督促整改。

5.發現施工質量不合格及危及既有通訊裝置安全的隱患應責令乙方立即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填發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或停工通知書)。

6.施工完畢後,甲方應組織技術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按規定及時辦理驗收手續。

(三) 乙方安全職責

1.開工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並制訂確保施工行車安全的對策、措施。

3.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資訊等情況,經常保持與甲方的聯絡。

4.凡在既有線施工範圍進行的施工作業,必須提前3日以《營業線施工監護(配合)申請書》【附件9】書面形式告知甲方車間負責人或工長,內容包括施工地點、里程,作業內容、作業時間,雙方籤認生效後,甲方指派配合人員進行配合。乙方在既有通訊裝置影響範圍內施工必須在甲方安全監督(配合)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作業,否則對其行為所導致的一切安全問題負全責。

5.做好責任區段既有裝置、設施的巡視養防和必要的安全防護工作,對現場作業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填發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應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

7.施工作業工具、機具、器材不得侵入鐵路限界,在站內運送器具必須保證旅客和行人的安全。

8.在施工期間對施工範圍內的網圍欄及其門、鎖和路外安全負責。

9.嚴禁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同時加強對分包單位和個人的管理,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10.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時,按有關規定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責任

違反雙方約定的條款,造成行車事故、險情,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並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20__〕280號)及《呼和浩特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運[20__]426號)的相關規定的標準,對違約一方進行責任追究,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數額根據實際發生情況而定)。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併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無法解決時,可以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

3.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報鐵路局裝置主管部門和安監室核審各一份。

八、聯絡方式

甲方: 乙方: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 〕 號)及《呼和浩特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運[ ] 號)、《呼和浩特鐵路局電務部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電〔 〕 號)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

2.作業內容:無線鐵塔維護保養,

3.線名里程:臨策線

4.作業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或以鐵路局批准的施工封鎖計劃時間為準。

5.影響行車裝置使用範圍。

區間影響裝置:無線直放站和G網基站的鐵塔、饋線、天線。

站內影響裝置:無線鐵塔、饋線、天線。

具體施工影響範圍以當月路局批准的施工計劃為準。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 施工責任地段:臨策線。具體施工地點以呼和浩特鐵路局物質採購招標書(標書編號:12-118-5)標註的維保鐵塔地點為準。

2.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範: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

2.《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呼和浩特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

3.《鐵路通訊工程設計施工規範》、《通訊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鐵路通訊維護規則》等有關施工安全規章標準。

4. 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_______〕______號)及《呼和浩特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運[______]______號),《呼和浩特鐵路局電務部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電〔______〕______號)。

5. 鐵道部、呼和浩特鐵路局有關施工安全的其它規章、標準、檔案、紀要、電報等。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安排、施工內容、施工範圍,為甲方提供具體施工時間、地點、內容,並將每日施工範圍、內容開工前告知甲方配合人員。

2.甲方派技術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和賽汗通訊車間主任______(電話:______)、集寧通訊車間主任______(電話:______)、呼和G網車間主任______(電話:______)參加施工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通訊裝置運用情況,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通訊裝置運用情況制定施工安全預防措施,確保甲方通訊裝置的安全運用,否則不準施工。

3.凡在既有線範圍內的作業,必須在“天窗點”內或“封鎖點”內進行。

4.甲方監護範圍為協議寫明的施工內容和線名里程所規定範圍。超出協議規定範圍作業造成通訊裝置損壞,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在施工前,乙方與甲方現場管轄通訊車間簽訂《施工安全監管方案》,明確雙方配合方式、監管人員、現場負責人、雙方聯絡協調方式、施工範圍內裝置防護方式等具體事宜。《施工安全協議》經甲、乙方雙方主管部門、領導簽字、蓋章後,與簽訂的《施工安全監管方案》、《通訊設施排幹方案》一同生效。

6.甲方指定賽汗通訊車間主任張禕、集寧通訊車間主任何全勝、呼和G網車間主任陳勇、呼和通訊車間主任路明華、包頭通訊車間主任郭旭華、包西G網車間主任閆培忠、臨河通訊車間主任文天雲、烏海通訊車間主任白玉堂任施工現場配合監管負責人(I、II及施工按照呼鐵運[_______]_______號檔案由相關級別人員擔任),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7.乙方明確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為施工現場負責人,協調解決涉及有關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8.乙方應嚴格按鐵路局批准的施工計劃安排施工,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決不允許超計劃、範圍、內容施工。如施工計劃需要變更,乙方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準變更。

9.施工前,甲、乙雙方共同確定施工範圍內鐵塔下方的安全防護範圍並拉安全警戒線進行防護,乙方應專門設立防護員,禁止行人鐵塔附近通過及在鐵塔周圍逗留。

10.每次鐵塔施工作業,必須經甲方監管防護人員同意方可進行施工作業,未徵得甲方監管防護人員同意,乙方不能進行施工作業,杜絕點外施工作業。

11.乙方施工必須有甲方人員在現場進行監管防護,甲方監管防護人員未到現場乙方不能進行鐵塔施工作業。

12.乙方登高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持有有效登高證件上崗,乙方登高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13.無線鐵塔毗鄰接觸網及電力高壓線帶電部分作業最小接近距離不足2米,迴流線不足1米時,必須在接觸網或高壓電力線停電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14.高空作業使用的工具、器材不得上下拋遞,必須用繩索吊上、吊下。

15.在天窗點內和封鎖點內的施工,施工前乙方現場負責人和甲方施工監護負責人要分別下達施工作業單。施工作業人員和配合施工監護人員都要明確施工及監護的內容、地點、時間和影響範圍,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到崗。並提前40分鐘到達施工地點做好施工和配合前的準備工作。

16.乙方申請施工計劃時應充分考慮甲方配合作業時間,同時與現場車間加強溝通確定配合工作量,在作業中預留甲方恢復裝置時間,如甲方能力無法配合乙方大量作業時,乙方應調整作業量,以便甲方順利完成監護配合工作,否則甲方不承擔施工延時開通責任。

17.甲方現場監管、巡視人員發現現場施工對既有通訊裝置有可能造成妨害時,應立即填發《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現場負責人籤認後留存備查。乙方應按照通知書要求及時整改。如發生乙方未籤認、未整改、繼續野蠻施工的,甲方監管人員有權終止乙方施工,並將《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報通訊段排程。

18.施工期間,施工人員要嚴格執行電務基本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既有通訊裝置正常運用。施工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裝通訊裝置或進行可能對既有裝置造成損害的作業。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完成和監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務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規章制度。

2.雙方聯合成立協調小組,由乙方專案經理 鄭子瑞 任組長,甲方分管領導 主管副段長李成祥 任副組長,甲方 安全科科長趙小平、排程科科長石建國、無線通訊科科長王承中、賽汗通訊車間主任張禕、集寧通訊車間主任何全勝、呼和通訊車間主任路明華、呼和G網車間主任陳勇、包頭通訊車間主任郭旭華、包西G網車間主任閆培忠、臨河通訊車間主任文天雲、烏海通訊車間主任白玉堂 和乙方 路洪忠、王景葉 任組員。協調小組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問題。

3.當發生危及行車安全問題、隱患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確保行車安全。

4.建立聯合安全檢查和資訊聯絡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互通施工安全情況,掌握施工安全動態。

5.發現事故、險情情況時,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全力參與救援搶修工作,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積極做好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施工封鎖計劃稽核蓋章),3日之內予以答覆(施工組織、方案審查適當延長)。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委派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鐵塔裝置、設施的核查和鐵塔設施的防護工作,並對核查工作做成書面記錄交乙方。

3.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施工安全監督員,到現場對施工現場的鐵塔維保施工進行安全監督檢查,防止由於乙方施工作業造成對既有鐵塔設施、通訊裝置、引線、饋纜的損壞,影響裝置正常使用。

4.對乙方施工範圍內的裝置、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並督促整改。

5.發現施工質量不合格及危及既有通訊裝置安全的隱患應責令乙方立即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填發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或停工通知書)。

6.施工完畢後,甲方應組織技術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按規定及時辦理驗收手續。

(三) 乙方安全職責

1.開工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並制訂確保施工行車安全的對策、措施。

3.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資訊等情況,經常保持與甲方的聯絡。

4.凡在既有線施工範圍進行的施工作業,必須提前3日以《營業線施工監護(配合)申請書》【附件9】書面形式告知甲方車間負責人或工長,內容包括施工地點、里程,作業內容、作業時間,雙方籤認生效後,甲方指派配合人員進行配合。乙方在既有通訊裝置影響範圍內施工必須在甲方安全監督(配合)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作業,否則對其行為所導致的一切安全問題負全責。

5.做好責任區段既有裝置、設施的巡視養防和必要的安全防護工作,對現場作業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填發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應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

7.施工作業工具、機具、器材不得侵入鐵路限界,在站內運送器具必須保證旅客和行人的安全。

8.在施工期間對施工範圍內的網圍欄及其門、鎖和路外安全負責。

9.嚴禁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同時加強對分包單位和個人的管理,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10.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時,按有關規定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責任

違反雙方約定的條款,造成行車事故、險情,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並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_______〕_______號)及《呼和浩特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運[_______]_______號)的相關規定的標準,對違約一方進行責任追究,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數額根據實際發生情況而定)。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併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無法解決時,可以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

3.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報鐵路局裝置主管部門和安監室核審各一份。

八、聯絡方式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3

施工安全合同範本一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專案:

第二條施工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絡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絡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裝置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裝置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籤蓋章後生效。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專案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施工安全合同範本二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專案:

第二條施工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絡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絡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裝置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裝置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籤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專案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施工安全合同範本三

甲方:_________(已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後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使用者線路工程設計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訊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採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m的最小淨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杆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杆路與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已建杆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杆路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新建杆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於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訊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並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為準。

5、本協議於甲乙雙方籤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為明確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責任,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文明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煤礦安全規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定本安全施工協議。

一、協議適用範圍

本協議適用於乙方在 煤礦井下硐室裝修工程專案施工期間,進入 有限公司 煤礦地面和井下所有場所範圍內。

二、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和煤炭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2、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入井前的安全培訓,貫徹學習入井人員入井前的登記、乘坐人車的具體規定和施工現場個人行為規範的安全要求。

3、在施工前認真稽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根據工程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4、按照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規定不定期地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施工監督、檢查與指導。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以安全隱患整改單的形式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5、生產中需協調時,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協調會議,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和存在的安全問題及隱患進行協調解決。

6、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限期整改。對於不聽指揮的,可採取相應強制措施,直至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7、甲方的現場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若確有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導致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8、協助乙方解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2、乙方應搞好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開工前認真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對審批過的措施認真貫徹學習,並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及批准的施工措施進行施工。

3、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系統,對本單位施工現場及要害場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4、入井前由當班負責人到井口檢身處登記入井人員,並按規定有序排隊和乘坐人車,乘車過程中不得將身體部位伸出車廂外,人車停穩哨聲響後方可下車。

5、乙方人員不得在副井運輸線範圍內及要害場所行走或逗留;

6、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按照本人崗位在作業範圍內從事本專業工作,不得隨便觸控和使用其它電器及裝置。

7、對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隱患要及時整改,確保安全生產。

8、乙方在要害場所以及確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場所,要有特別醒目警示牌或防護措施,嚴禁他人進入要害場所。

9、對新招收的工人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殊作業工種操作資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10、乙方在施工期間如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裝置,應與甲方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乙方必須對裝置和工具完好進行檢驗,並做好書面記錄,乙方一經接受,裝置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乙方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11、發生安全事故後,專案責任人要迅速採取措施進行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及時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不準遲報、隱瞞或謊報。

12、有權拒絕甲方現場管理人員下達的違章指令。

13、須由乙方完善的安全設施或裝置,乙方必須無條件予以完善。

14、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早調會和安全生產協調會議,對會議安排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要積極組織,確保質量按時完成。

15、由非甲方責任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罰款,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全部責任,並負責傷亡人數的統計上報。

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作為合同文字附件一部分。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完畢自行終止。

3、本協議同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

2.作業內容:

線路加固、吊軌束樑、開挖路基澆築混凝土支墩、架設拆除D樑、工作坑土方開挖工程、鋼筋混凝土防護涵預製,防護涵頂進工程。

3.地點和時間:

(1)湯林線 (湯旺河-烏伊嶺站)間線路。

(2)施工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影響方位:施工地段中地下電纜以及甲方的相關裝置。

二、 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施工地段內湯林線 (湯旺河-烏伊嶺站)間線路。

施工期限: 年 月 號至 年 月 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章、規範和安全管理規定: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普速鐵路部分)鐵總科技(20__)172號

2.《鐵路行車組織細則》哈鐵總(20__)473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處理條理》(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__)12號):

6.《哈爾濱鐵路局普通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__】33號檔案。

7.《哈爾濱鐵路局施工安全違約行為追究管理辦法》(哈鐵安(20__)31號)。

8.《訊號維護規則》鐵總運【20__】238號。

9.《鐵路通訊維護規則》鐵總運【20__】295號。

10.《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2 - 20__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範內容:確保施工作業範圍內有關供電行車裝置不被損壞。

1. 施工前,施工單位及時通知裝置管理單位對直埋電務光纜進行現場勘查。由施工單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溝,嚴禁使用鎬、鐵釺和大型機械動土。明確電纜走向後方可施工,以確保地下電纜和電務裝置安全。裝置管理單位必須派人現在勘查探測地下電纜、電務裝置的具體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測結果(無論有無電纜)由裝置管理單位在施工《施工地段光電纜走向籤認薄》上,裝置管理單位與施工單位雙方簽字確認並留存。有電纜等裝置時還需要由裝置管理單位在現場做出標記,撒白灰並插彩旗明示。《施工地段光電纜走向籤認薄》由施工單位建立。

2. 對於時間跨度長的過渡施工,要制定出準確的配合內容和配合時間,簽訂《哈爾濱通訊段施工配合籤認單》。對於地面裸露的過度電纜,施工單位要採取槽鋼或電纜槽蓋等措施加以防護。非施工期間(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間等休息時間 ),乙方要甲方簽訂《施工過渡期間電纜看護協議》。

措施:雙方嚴格執行總公司、鐵路局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甲方:

1、對乙方作業給予積極配合,安排專人對施工予以及時有效地配合和監督,並對施工實施全過程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要求乙方處理。

2、施工配合時自行承擔配合人員的人身安全責任;

3、施工過程中監督乙方執行《安規》、《行規》、《技規》等規則。如乙方在施工中違反時,甲方向乙方下達《營業線施工問題整改通知》。在施工中嚴重違規影響行車時,甲方立即制止乙方施工,在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復工;

乙方:

1、施工時必須按規定設駐站聯絡員和現場安全員、防護員,並配齊防護備品,按標準設定防護;

2、施工單位按施工方案、施工規範、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按計劃專案進行施工作業,嚴禁擴大作業範圍;

3、施工作業時嚴禁超範圍破壞乙方鐵刺線防護網和安全保護區標誌,因施工需要拆除防護網和護樁,必須簽訂防護網安全協議,按設計位置進行移設,甲方派專人監督,如需拆除防護網由乙方進行施工,並將拆下防護網和護樁由乙方運到甲方指定地點,並辦理交接手續;

4、禁止乙方施工人員私自進入防護柵欄,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進入時,必須按規定穿著橘黃色防護服,並設專職防護員;

5、嚴格執行《哈爾濱鐵路局鄰近既有線大型施工機械作業管理辦法(試行)》,使用機械必須到甲方辦理許可證,機械作業時應隨車配備專職一人一機進行防護,距離既有線較近的作業,在列車到達施工現場10分鐘前提前停止作業,並加強防護,列車經過後方可繼續作業;

6、工具、材料、人員等不得侵入營業線安全限界,施工後料具在現場存放時,應派人24小時看護,不得影響既有線行車安全;

7、甲方配合人員不到現場或影響施工的裝置未處理前嚴禁作業;

8、乙方施工前必須與電務、供電、車務等部門簽訂安全協議,電務、供電及甲方配合人員不到場嚴禁作業。

9、機械操作人員國家或行業認可的操作證、資質證書,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同時,要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10、施工使用大型機械、施工便道必須設定隔離設施、否則嚴禁施工,隔離設施必須嚴格按哈鐵建網電(20__)908號電報設定。

11、施工作業不得破壞原有裝置、設施,如果破壞或移設工務裝置,必須通過甲方同意,強行施工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2、施工前,同訊號、通訊、電力部門聯絡,明確光纜具體位置,填記《光電纜走向籤認表》,制定安全措施後,方準作業。否則,擅自施工造成後果有乙方負全責。

13、施工中不得損壞甲方裝置,禁止髒汙道床,如施工損壞甲方裝置、髒汙道床施工結束後要負責恢復原樣。

14、遇降雨做好防護,防坍塌;降大雨及連續降雨嚴禁開挖基坑。編織袋、水泵等防洪必須裝置,保證應急人員充足。

15、施工地段、施工期限內因乙方違章違規施工或安全措施不當發生的行車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6、施工負責地段需設定標誌或警示標語,對施工責任地段的路外安全負責。

17、乙方施工人員不準擅自拆網、扒網、鑽網,並承擔擅自進入網內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不良事件。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拆網作業的,必須提前向裝置管理單位報備,並對拆網處所採取有效封閉措施,同時安排專人看守,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8、腳手架搭設或拆除人員必須有《特種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考核合格,領取《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專業架子工進行。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大霧及雨、雪天氣和六級以上大風時,不得進行腳手架上的高處作業。每天安排專人對腳手架各連線杆件、結構穩定性進行檢查維護,確保架體結構的安全穩定,承擔因腳手架結構失穩錯造成的一切後果的責任。

19、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所需材料,必須列入到施工組織設計。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高空作業裝置均應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在進行吊籃施工、橋面系施工、橋上安全防護設施施工時,要做好施工裝置、設施工具、料具以及工程垃圾的管理,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管理細則,防止橋上施工墜物影響人身和行車安全,並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安全責任。

(三)結合部分工

甲方:

接到乙方提出的配合作業申請後,指派安全質量監督員,並提前到達作業現場,按照《作業配合單》約定的配合時間在現場監控施工。

乙方:

1、作業中遇到有妨礙施工的甲方裝置,要及時通知甲方配合人員處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破壞甲方裝置;

2、需要甲方配合作業時,應提前3天將配合方式、專案、具體要求和安全、技術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簽好《作業配合單》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3、設計發生變更、影響線路穩定、穿跨越線路本協議涉及具體分項工程時,必須重新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五、對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甲方:

1、按乙方提出的配合作業請求進行配合作業,承擔配合不到位造成後果的責任;

2、有權對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其施工;

乙方:

1、向甲方提供設計檔案和施工組織設計檔案、作業內容、作業範圍,並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交底不清楚造成後果的責任;承擔不聽甲方制止,強行作業造成後果的責任;

2、施工期間,由於施工而引起的既有線行車裝置不能正常使用和危及行車安全、由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員、裝置及機械裝置侵限等出現安全事故、乙方施工基礎開挖時,路基塌方侵限造成一切行車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線路設施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並對塌方處所進行填埋、夯實達到《修規》規定,機械裝置及時撤出限界,並承擔全部責任;

3、承擔日常拆卸防護柵欄、關閉不及時、管理不到位造成路外傷亡的責任,因乙方擅自拆除鐵刺防護網,封閉不及時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承擔未與電務、供電、車務等部門簽訂安全協議及配合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造成一切後果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和賠償辦法(包括髮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1.乙方發生責任行車事故和施工安全紅線問題,依據《哈爾濱鐵路局施工安全違約行為追究管理辦法》收繳違約金。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用檢查和基建、更新改造專案配合費用

按總公司、路局有關規定執行。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嚴格執行《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後,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5份,返還甲方後生效。

(此頁無正文)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業務處 工程專案管理機構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監察室

公章:

年 月 日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6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一、目的

為進一步明確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員工傷亡事故和環境汙染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公司《外協施工隊伍管理辦法》《油泥清運處置監督管理辦法》《原油儲罐清罐作業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等制度的有關規定,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施工內容:

四、協議條款:

1、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2、乙方職責

[1]乙方應當依法為員工參加工傷社會保險,也可委託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工傷保險。若乙方未能及時給施工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甲方有權不予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2]乙方必須按照勞動保護的要求,為作業人員提供適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並定期安排體檢,確保工作人員身體條件滿足作業要求,同時在作業中提供必要的安全裝備設施和應急藥物。

[3]乙方獲得採油廠油泥清運准入資質之後,必須按照工作程式,及時開展清運工作。如因乙方拖延工期而導致甲方生產延誤的,甲方有權向上級報告更換施工單位或者申請扣除部分作業費用。

[4]乙方施工時,須經甲方主管領導同意,雙方指定施工負責人,同時設立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人員,便於甲乙雙方及時聯絡、協調問題。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5]乙方施工前,必須按照要求接受甲方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時掌握現場作業風險及安全防範措施,不得攜帶手機、火機等違禁物品,嚴格按照甲方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施工。

[6]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7]乙方提供的施工裝備設施應滿足現場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停止任何不具備施工作業條件的工程內容。施工人員作業時必須統一穿戴防靜電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進入封閉空間(如生產罐、沉降罐等)應根據作業條件佩戴防毒面具,專職監護人員到位。

[8]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無條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如乙方未整改存在問題冒險作業導致的一切安全環保事故,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對外發生的汙染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10]乙方施工車輛必須具備營運資質,進入作業場所必須裝有防火帽,車速不大於15km/ h,出入必須經現場值班人員檢查。車輛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前不得飲酒,遵守交通守則,由違章駕駛導致的油泥洩漏汙染、車輛傷害等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1]乙方在清罐作業過程中如產生需要甲方配合協助解決的問題,應提前通知甲方,不得私自處理,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12]乙方違反以上安全要求,因自身管理不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所有安全環保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於乙方施工管理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費用從作業費用或安全抵押金中扣除;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對於乙方僱用的工人的傷害或賠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對於這類傷害或賠償,乙方應保證並持續保證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5]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因乙方長沙湘江樞紐王家咀泵站低排管涵工程建設需要,在甲方所轄高速公路K0+200處佔用公路用地進行頂管施工,為確保雙方生產運營及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對施工期間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負責。在高速公路範圍施工作業,乙方必須制訂、實施嚴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並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門的審批,實施過程必須安排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督促一切施工人員禁止進入高速公路範圍。甲方負責對該項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

二、公路質量安全:

1、乙方該建設專案必須經相關規劃部門審批同意,並通過高速公路行政許可部門的批准;

2、乙方施工方案必須由具備相關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並通過高速公路部門組織的方案審查;

3、乙方必須嚴格對施工單位、施工工藝、材料等與施工質量有關的環節進行把關,確保施工期間及工程完工後高速公路的質量安全。

三、雙方生產運營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設的問題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車輛、人員及裝備等經費: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安全督管所需的車輛、人員及裝備等經費_______________,以上費用在本協議簽訂後七個工作日內由乙方負責支付到位。

五、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8

甲方: 。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即工程完工時終止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不定時工作制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四、安全規章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以保障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人身安全為主要目的,特制定以下施工規定。

甲方責任

1、龍頭灘電站安全負責人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經常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

2、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明確責任,各負其責,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對自身安全負責,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不得違章操作。

2、乙方在接到施工任務後,應做好安全施工措施。

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自身的人身安全一概由乙方負責。

4、因個人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

5、甲方將安全注意事項交底給乙方,乙方要嚴格遵守執行,否則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勞動保護:乙方施工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必須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六、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甲乙雙方應當按照《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七、調解與仲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八、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9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 施工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施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協議內容:

1、乙方進入公司院內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人員,便於 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絡。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經安全監督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甲方公司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專案不得開工建設;乙方獲得甲方工程專案後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專案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安全防範措施和動火作業申請須經甲乙雙方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通過;

4、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統一穿戴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便於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 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作或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領導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氣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線規範,並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8、 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並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指派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

9、 施工車輛進入公司院內必須裝有防火帽,車速不大於5km/h,出門必須經門崗值班人員檢查;

10、 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 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汙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專案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專案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 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工程保證金:開工前乙方交納1000元安全保證金。驗收合格後,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保證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儲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專案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保證金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10

立協議人:

專案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名稱、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人、電話、傳真、帳號、電子信箱。)

施工單位(筒稱乙方):____________

(名稱、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人、電話、傳真、賬號、電子信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媒礦基建施工安全事宜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施工內容:

4.工程施工範圍:甲方將煤礦基建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在《採礦許可證》劃定的礦區範圍內依法有序施工。

5.施工期限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6.本協議適用於乙方從事施工的場所,即乙方施工現場、辦公現場。

第二條 甲方安全管理職責

1.按照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的要求,為乙方提供施工安全管理的方便條件。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礦井設計的安全技術資料和圖紙,組織對重要工程設計進行會審,按照要求完成礦井專項安全設計的上報審批工作。

2.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要求其予以整改。

3.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及時組織安全隱患排查,幫助乙方加強安全管理,及時督促乙方處理事故隱患。

4.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損失和賠償義務。

5.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彙報安全生產情況,發生事故時,積極幫助乙方做好搶險救災工作,並按原規定進行上報,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三條 乙方安全管理職責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程和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的要求履行義務。接受上級管理部門和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綜合安全管理。

2.按照煤礦安全的要求,配備各種安全設施和人員,嚴禁不符合安全設施條件要求的工程施工建設。承擔由於自身管理不力、裝置設施配備不足或不符合要求而引起的事故損失和造成甲方工程損壞而引起的經濟責任。

3.為甲方和上級部門工作人員進入乙方施工區檢查工作,提供方便。承擔在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中,由於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和裝置的全部損失。

4.在施工過租中,應加強對利用甲方設施(備)的管理,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當執行保護措施不力或沒有采取保護措施而發生損害時,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5.當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當按照煤礦安全有關規定的要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搶險救災,並及時按照規定上報事故情況。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貫徹執行有關安全建設的法規制度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的規定,結合工租施工承發包合同和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對乙方的安全施工建設活動進行全方位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2.監督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應急救援預案,完善安全施工條件,確保安全施工。定期和不定期對乙方的施工質量標準、施工工藝和施工場所、辦公及生活場所的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

3.定期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議,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及時督促解決。對乙方施工現場存在的I大安全隱患.有權貴令停工鑫改。

4.享有對乙方承包工程的整個供電系統裝置、設施的監督檢查權,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整頓。

5.有權要求乙方建立救援體系,落實救援措施。

6.有義務對乙方開展的安全活動提供幫助,對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貫徹、落實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施工安全自保體系,對工程施工範圍內的安全建設活動進行落實、檢查和管理。

2.乙方的工程施工專案負責人是本工程安全第一責任人。

3.施工前應當編制施工方案,施工條件或工藝變化時應及時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施工方案購買施工材料和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安全施工制度,完善安全施工條件,確保安全施工。

4.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自我監督檢查管理系統,施工現場及要害場所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配備專職(兼職)安全檢查員。

5.對甲方在檢查工程中發現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隱患要及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處理的,應當落實責任人,按照甲方要求限期整改。

6.對所轄範圍內的施工用電裝置和用電安全負責。永久變電所以下自備的配電裝置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裝置應當拒絕供電。

7.從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殊作業工種操作資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管理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經過培訓持證山崗,履行值班、帶班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8.從業人員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工作人員按照使用規則進行使用,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用。

9.發生安全事故後,安全第一責任人有義務迅速採取措施進行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及時報告甲方主管領導及有關部門,不準遲報、瞞報或謊報。

l0.有權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安全指令,對造成後果的違章指令有權檢舉和控告。

11.對所轄範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的設定、拆除、維護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負責。安全防護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和甲方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

12.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安全會議,對會議確定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問題及時解決。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施工工程總款的___%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裝置及其他事故的,甲方應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乙方。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可歸責於乙方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l)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裝置事故,扣除___%的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時,甲方有權要求停工整改,並承擔全部損失: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4.乙方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應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外,還應當向甲方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1)人身傷亡事故;(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3)發生火災事故;(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八條 通知

1.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協議、同意或其他通訊,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檔案、資料、通知,在發出後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檔案、資料、通知,在寄出10天后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發出的檔案、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協議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後自行終止。

4.本協議一式____份,每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體效力。

5,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簽署。

(以下無協議正文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為了使乙方來甲方施工時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 乙方應認真學習國務院頒佈的“三大法規”、“五項規定”、“消防法”及甲方所規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甲方《員工日常行為規範》及《違反<員工日常行為規範>處理辦法》。經常教育施工人員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水平,遵守甲方《員工日常行為規範》。

2、 乙方施工時隨帶的特種裝置、壓力容器等必須符合勞動部門所規定的要求。

3、 乙方在高溫、大風、陰雨不良天氣條件下工作應採取防高溫、防風、防雨、防滑、防觸電等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4、 乙方施工用電、用水、用氣、動用明火或使用甲方裝置,應預先通知甲方的有關部門,按規定填寫《電氣臨時線申請單》、《危險作業審批單》等,經同意後方可使用,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如造成人身、裝置、財產損失和影響生產,乙方應負賠償責任,並在工程款中扣除。

5、 乙方單位人員發生工傷事故,一切費用由承包單位負責。

6、 甲方安全、保衛及有關部門有權對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見,在緊急危害安全情況下,有權停止乙方的施工,因此延誤工期由乙方負責。

7、 氧氣瓶、乙炔瓶是屬於易燃易爆受壓容器,操作者要身體健康,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頒發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其它人員一律不能操作和亂動。

8、 乙方在氣瓶使用前要認真驗收其檢查日期是否在安全期內,氣瓶外觀是否完好,連線螺絲是否鬆動及減壓閥、阻火裝置是否有缺陷,如果發現有問題應立即更換。

9、 嚴禁用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紗頭等去接觸瓶閥、閥杆及減壓閥,嚴禁用鐵器敲擊瓶殼或猛擰減壓器的調節螺絲桿,嚴禁把氧氣管和乙炔管代用或混用。

10、 瓶閥或減壓器發生凍結時嚴禁用明火烘烤,要用40℃的溫水解凍,氣瓶使用時要注意留有餘氣,氧氣一般情況為0.05Mpa,乙炔一般為0.1-0.3Mpa。

11、 乙方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清理現場,保持現場整潔,需整改內容應按照甲方要求時間內進行整改。

12、 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條款,甲方有權在在工程款中扣除。

13、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期間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人員對乙方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如下:

一、施工專案:跨武廣客運專線特大橋。

二、作業內容:跨武廣客運專線特大橋(22#墩~23#墩)現澆連續樑跨越武廣客專鐵路施工。

三、地點和時間

施工地點:

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以施工配合通知單為準)

四、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訊號維護規則》等有關規範。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共同的安全職責

各單位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嚴格執行(鐵辦[20__]190號)、武鐵總[20__]331號《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及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

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要嚴格按照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時間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並制定確保行車安全的應急措施。

2、乙方應派駐站聯絡員、工地聯絡員和設專職安全員,並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證明有效期的上崗證書和附有照片的上崗牌、同時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在施工中應設主管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指揮聯絡,並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絡。

3、乙方在既有線路上的所有施工必須有甲方安全監督員進行安全監督,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員的監督管理。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詳細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圖紙等資料。

4、乙方在施工時要提前一週書面通知甲方需施工的具體範圍、內容、時間。並將月度施工計劃及時交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掌握瞭解施工進展和安全監督重點。

5、施工期間杜絕造成電纜損傷及兩根鋼軌短路,所有跨越兩根鋼軌的金屬器材均應採取良好的絕緣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對既有設施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損壞,甲方有指導乙方做好防護的義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防護措施。確保電纜完好。

7、橋墩基坑開挖前,必須開挖探溝,確認地下電纜情況。在電纜進行防護之前,乙方不得施工,待遷移並防護號後乙方方可施工。電纜遷移及防護由乙方負責,甲方現場監督指導。

8、如開挖後發現電纜長度不夠無法遷移,乙方必須停止施工,需進行電纜割接時,由甲方編制預算,待產生費用落實後乙方方可繼續施工。

9、施工過程中,減速牌、撬槓等金屬工具嚴禁插在電纜徑路上。施工必須在計劃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除此時間外,不得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鐵路正常運營的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延時及影響行車安全的由乙方承擔責任,損失由乙方進行賠償,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0、乙方應現場設定防護人員,防止施工人員、材料等侵入線路,並負責及時清除施工剩餘的各種材料,恢復施工中損壞的既有線路設施。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安全措施。

12、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裝置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鐵路交通事故的,視具體情況,施工單位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對未經裝置管理單位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主違反施工程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鐵路交通事故,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13、乙方施工完後,要將電纜按甲方要求深埋,做好長期防護工作。

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要委派熟悉業務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持證上崗,對各種施工涉及行車安全的方面實行全程監督檢查。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施工單位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以主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停止作業。

2、甲方要積極主動配合乙方施工,按時到達施工現場並在施工簽到薄上簽字,告之乙方電纜所埋入地下的地點及路徑走向。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為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既有裝置損壞或行車責任事故,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七、違約責任經濟賠償辦法

在施工段內,凡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裝置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實際損失賠償發生的費用。

八、關於施工安全監督檢查費用

根據《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配合計費標準的通知》武鐵建函(20__)162號檔案,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支付甲方安全監督檢查費共計:捌仟伍佰元(8500元)整,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嚴格遵守鐵路法律法規規定,產生爭議的均提報路局協調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協議附件一併執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聯絡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路電: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簽定本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雙方應認真遵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程、標準和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應落實安全保護措施,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施工和安全監督,防止事故的發生。

3.按照《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規定(試行)》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嚴肅安全紀律、技術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違章行為和野蠻施工。

5.落實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實現主動預防、源頭治本。

6.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上報主管部門。由甲乙雙方或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

7.自制的施工用非標工器具要有嚴格的檢查和防護措施。

二、甲方具體責任

1.認真落實專案責任單位(或總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按“管工程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及時成立專案安全委員會,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工作進行佈置、檢查和指導,組織各參建方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2.對乙方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試進行監督。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有權進行監督。

3.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檔案及通報等,並監督學習與執行。

4.編制有針對性的工程專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劃。

5.定期對乙方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章行為進行糾正。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有權監督整改,依據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制度對乙方的違章行為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場,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工程結算時,甲方安監處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三、乙方具體責任

1.落實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負責。

2.編制工程專案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審查備案。以書面形式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交底人員在交底簽證書上簽字備案。

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4.落實工程專案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中乙方所負責工程施工範圍內的落實工作。

5.編制自制或租用非標工器具檢查和使用防護措施,經批准後實施。

6.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並報甲方備案。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有人員調整時,要對新增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7.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備案。

8.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不得錄用童工、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

9.按規定設定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三十人以上的必須設一名專職安全員,三十人以下的必須設兼職安全員,並建立安全保證體系),負責本單位、班組和現場的安全工作,安全保證體系資料報甲方備案。

10.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所執行的各種規定及制度(《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等)。認真加強自身隊伍的安全規範化管理、杜絕違章行為、,做到文明施工、保護環境。

11.配備經檢測合格的機具、裝置和國家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準用證,報甲方備案。使用前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12.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認真組織開展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不少於2.5小時),總結本週安全生產情況,根據施工生產情況提出下週安全工作重點,查詢危險點,制定防範措施,傳達貫徹上級及甲方轉達的安全檔案。

13.在施工中,乙方如有違章現象,經甲方指出後應立即進行糾正,不得拖延和推諉。

14.接受監理公司和監理人員的安全檢查、指導,對監理提出的問題立即整改,在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時,監理有權停工整頓,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監理會審、審批。

15.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絕緣手套、絕緣鞋、工作服、手套等),對施工人員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6.每月不少於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安監處和專案部。

17.安全監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8.開工期乙方應制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9.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臺帳。

20.乙方應為職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並對職工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四、事故處理:

1.由乙方責任造成的人身事故,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傷員,費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自理。

2.由於甲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人身事故,甲方負責醫療或按國家有關政策一次性補償;由於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甲乙雙方人員傷害,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按比例承擔費用。

3.由於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人身傷害,在乙方與第三協商困難的情況下,甲方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由乙方自行處理。

4.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人員傷害和機械損失,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5.發生事故後,乙方現場人員應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和事故原始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

6.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的發生。

五、其他

1.此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協商解決。

2.此協議書是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終止(合同期超過一年者,甲乙雙方須重新簽定安全協議),本協議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__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__________露天煤礦採煤、剝離工程在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為了創造更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專案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本專案礦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續訂本安全生產合同:

一、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中的有關安全要求,成立五人以上並有乙方參與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三、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機械操作規程等相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嚴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條款。同時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督促檢查、評比等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專案經理和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管理。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疾風暴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施工時,應及時撤離到駐地或安全地帶。司機不得開車返回駐地。

5、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上崗後應到本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等相關手續,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作業。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調配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等特殊工種的人員,須做到持證上崗,未經過專業機構培訓、未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和駕駛證,不準上崗,專案經理必須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和安全責任。

6、乙方須加強火區及生產區道路的滅火工作,高度重視火區的滅火安全管理,對火災事故負全部責任。

7、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應由專管人員妥善保管,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工人都應熟悉消防裝置的效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品給予、易貨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讓給他人,也不允許和容忍上述的行為在自己的眼皮下發生,一旦覺察及時阻止或舉報。

8、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員和安全檢查人員應戴安全帽,夜班人員須穿夜光服並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9、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酒後上班、嚴禁超速和違章行駛、嚴禁違規和冒然作業。

10、所有施工機械裝置和高空作業的裝置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

11、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專案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相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的責任人。

12、因乙方管理不善,不論礦內礦外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裝置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積極主動處理善後事宜,並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如果因乙方處理不當或推脫責任而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四、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五、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申請當地仲裁機構仲裁或向_____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露天煤礦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代

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監理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承包給乙方的 三期、四期塔桅安裝工程 依據《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現就本工程範圍內的安全生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工程中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乙方應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和施工委託進行施工,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實施操作,在施工前必須對樓頂及周圍其它設施的分佈情況進行確切的核實,確保安全後方可開工。

三、乙方負責甲方的裝置安全,若由於乙方在安裝時造成業主房屋嚴重損壞,乙方按價賠償並承擔由於裝置損壞所造成的一切費用。

四、乙方應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安排專職的施工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對於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區域必須設定醒目的標誌;

五、在甲方單位內部場地施工時,遵守甲方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

六、乙方必須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以避免、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七、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人員及施工場地的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間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的,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八、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在甲方單位內施工時甲方單位內部的相關手續,乙方需遵照執行。

九、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檢查,對於存在的施工安全隱患和問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間進行整改,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權做出停工處理,必要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監理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16

甲方: 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執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2、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並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3、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裝置,必須效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範。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執行的裝置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執行。

5、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裝置、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2)在二級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供電。乙方接線供電順序為:開關箱-流動箱或專用箱-機具、用電器具。

6、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並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檢查人員有權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罰款數額參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7、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裝置。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覆。

8、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與乙方《安全施工協議書》有關條款執行。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0、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專案: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裝置、以及甲方執行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儘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裝置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絡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三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18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專案:北京鵬躍供暖有限責任公司橋梓供暖站蒸汽鍋爐拆除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北京市懷柔區橋梓鎮金宇瑞產業基地內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裝置、以及甲方執行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儘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裝置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絡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19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採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定期組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2)開展例行安全生產檢查和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每週一為安全生產例行大檢查,週二為安全生產例會,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產技術問題;

(3)加強對樁機、吊機等重型機械裝置的安全檢查,嚴防機械帶病作業;

(4)及時清理場外道路及施工道路塵土,控制揚塵;

(5)設立基坑外沉降監測點,嚴密檢測深基坑圍護作業對居民圍牆、樓房的安全影響,制定應急預案,做到防患於未然。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甲方廠區及施工場地的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廠區及施工場地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單位,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和義務,預防和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目標:

(一)勞動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裝置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並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定“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佈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汙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6、乙方工地食堂整潔,有防蠅裝置,炊事人員持證上崗,職工宿舍通風、明亮、整齊、衛生。

二、雙方責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

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檔案、指示、指令,適時佈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3、對新人和變換工種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4、幫助乙方總結文明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5、工程結束交付時,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應在工程驗收報告上籤署意見。

6、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公司相關規定及要求。

7、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乙方必須按甲方限定的時間進行整改,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相應的處罰(100~20__元),直至停工整頓,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責任:

1、現場負責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組織落實公司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與所屬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同時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並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工程專案監督管理。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組織機構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

3、在施工前必須配齊符合標準的、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未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允許不符合作業資格的員工進行施工作業的,甲方有權當場停止其施工作業,重新委派合格員工上崗,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備、自用的各種機械、裝置、架具、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由此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屬於甲方提供的工具、裝置,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認真檢查確認,一次性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投入使用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週組織專案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8、參加腳手架、吊籃、井字架、電氣裝置等驗改工作,合格後方可使用。

9、甲乙雙方在同一場地交叉作業時,雙方統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並各自承擔由於防範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傷害及損失。三、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四、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專案經理(建造師)、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後本協議同時廢止。

六、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衝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為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鐵塔維保施工安全協議 篇20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管理、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原則,甲、乙雙方都必須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安全責任”,確保“零違章、零事故、零死亡、零損壞”。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有權利要求乙方按照相關規定,制度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協助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行為的進行制止和糾正。發現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利要求對乙方進行整改;對整改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的責令暫停服務,並加大經濟處罰,同時追究其它責任,直至清退出場

7、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8、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9、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10、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11、對乙方相關資質、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對現場進行全面的合同約定的安全管理。

2、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裝置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3、接受甲方的合理檢查建議,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

4、服從甲方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護和文明服務制度;

①乙方必須做好服務期間的安全保障;

②應派出足夠的管理人員;

③制定專項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6、在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及使用明火申請批准制度。

7、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8、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9、設定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牌。

10、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技術人員。如果確定要更換的話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11、乙方必須在一週內向甲方提供現場施工作業《人員花名冊》及《特種人員花名冊》和《特種作業證》。

12、乙方車輛必須停放到指定位置停放整齊 ,不得隨意擺放,如有違反將進行罰款200元/次。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專案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定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專案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

7、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施工現場各周邊的坑、壕、溝,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

15、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7、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溼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裝置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 用電要求

1、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裝置。

6、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用電裝置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電氣裝置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執行。

9、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專案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20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現場所有用電裝置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線,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裝置,照明裝置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裝置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裝置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裝置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專案經理提出申請,經專案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並設定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五)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六)機電裝置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裝置相關的技術檔案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 不得投入使用。

2、機械裝置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裝置,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七)安全管理

1、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負責,設定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鍼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3、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4、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

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5、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6、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建設方的相關制度和規定,服從管理。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進入場區施工現場前,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才能進入場施工,乙方必須根據工程特點對施工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3、乙方在開工前,必須編寫出詳細的施工方案,並落實施工安全措施。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場、用電、用火、動土等手續,施工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批後方可進行施工。

4、乙方承擔施工作業活動中的安全、衛生、環保等責任。

5、乙方應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效能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裝置,並保證裝置良好,乙方為施工人員提供並督促使用合乎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6、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和費用,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和有關費用。

8、乙方對所有施工專案要進行工作危險性分析,確保所有施工作業安全有序地進行。

9、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違反管理制度、規定的不良行為,經安全管理部門查實後,將嚴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視嚴重程度給予停止資格複審、中止合同直至清退處理。如乙方未遵守相關約定的安全協議、規範和制度,甲方有權依照現場實際情況給予1000-5000元的經濟處罰,並責令提交整改方案按實實施完成,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處罰費用可採用從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工程進度款內扣取,也可採用現金及支票方式繳納。

10、乙方應建立執行本合同的施工現場管理體系並確保體系正常執行。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甲方生產設施,裝置造成的損壞等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按規定追究乙方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12、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十)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定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定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一)、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200元,進入施工現場未按正確配戴安全帽的罰款50元。

3、赤腳、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以及不遵守安全規定施工作業的罰款200元/次。

4、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酒後進入現場罰款500元,並責令離開施工現場。

5、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或亂拋材料工具而未造成傷害的罰款200元,造成傷害由所在的班組負全責。

6、在外架上放置各種用具和材料的罰款500元/處。

7、高空掉物的未造成傷害的每次罰款500元;造成傷害的負完全法律責任。

8、各施工班組所有現場施工人員,要避免垂直上下重疊作業面,在高空作業時不準從上往下亂拋東西,如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9、廠區內任何區域都不允許吸菸,違者罰款500元。

10、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裝置,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11、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0元。

12、未經允許拆除各種安全設施的罰款500元/次。

13、故意損壞各種標識牌或塗改安全標語的罰款200元/次。

14、住宿區域或施工區域私拉亂接電源的罰款500元/次。

15、各工種分項施工結束申請隱蔽驗收前,作業面清理工作未徹底完成的罰款1000元/次。

16、故意損害建築成品或半成品的罰款500元/件。

17、在施工區域隨地大小便的罰款500元(不清除者加倍)。

18、酗酒、煽動工人擾亂專案部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罰款1000元/人,並不得再進入工地;聚眾鬧事、靜坐、圍堵公路、政府等,罰款5000-50000(視情況而定),嚴重情況下將移交公安處理。

19、無理生事或不聽指揮辱罵、毆打管理人員的罰款20__-5000元,並追究法律責任。

20、進入施工現場、上下樓層不走安全通道,攀爬塔吊、外架、電梯的罰款500元/次。

21、嚴禁非作業人員、家屬及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100 元。

22、嚴禁在樓板面、臨邊、腳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 險處休息、睡覺或玩耍,違者罰款100元/人。

23、施工作業過程中違章作業或現場不聽管理人員指揮的,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24、收到整改通知單後,在整改期內未逐條整改好的每條罰款500元,拒不整改的每條罰款1000元,並承擔相關質量及安全隱患的全部責任。

25、機械裝置應設專人操作,並如實填寫相關執行記錄,做到人離機停、下班蓋機,違規者每次罰款200元。

26、現場施工時必須節約用水,用完水時必須把水龍頭擰緊,如發現有漏水,甚至讓水自流無人管的現象,發現一次罰款200元。處罰承包人。

27、架子工搭外架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如發現立杆、外架底座未設墊木,未按規定與牆體拉結或拉結數量不足、支撐節點有鬆動,架板綁紮不牢固,四周臨邊未有防護好的,每處每次罰款200元。

28、新工人進場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班組為單位遞交“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身份證影印件、三張近期彩照”,一週內不遞交個人資料存檔的視為非本工地勞務人員,如發生一切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其本人負責,同時專案部將處以每人罰款500元。

29、電箱必須加鎖管理,配電箱內不得存放工具和其它雜物,凡是發現不符合的配電箱,對操作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0、凡是電器裝置未按規定接零、接地的,對操作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1、凡是發現電線和金屬綁紮,拖地(含拖地碾壓),泡在水裡的對用電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2、電工應按用電規範進行作業,非電工不得擅自進行作業,違者罰款200元。

33、移動開關電箱破損後不及時維修,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

34、開關箱在乾燥的地方應直立放置使用,有水或潮溼的地方應懸掛,離地至少60cm,違者罰款100元。

35、不準以任何理由將任何物品堆放在電纜及接地線上,違者罰款200元。

36、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未申報安全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擅自動火作業的,罰款500元。

37、損壞或隨意動用消防設施的,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38、施工場地內各工種未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的罰款200元。

39、施工單位,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老年工,違者罰款100-500元。

40、氧氣、乙炔瓶作業無安全距離的違者罰款200元。

41、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其他要求的罰款300元。

42、對甲方、監理、政府監管單位下發的通知、表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不及時整改和反饋者,罰款200元。

43、甲方處罰通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專案管理人員,一式兩份。

44、違反其他規定應根據《施工單位考核細則》進行處罰。(另附)

(十一)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專案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單位(章):

專案負責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