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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通用19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04W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1

甲 方: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通用19篇)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開戶行:

賬 號:

專案聯絡人:

通訊地址:

手 機:

電 話:

電子信箱:

乙 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開戶行:

賬 號:

專案聯絡人:

通訊地址:

手 機:

電 話:

電子信箱:

建設工程前期技術服務合同

鑑於甲方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的需要,根據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或( 供電局)公開招標結果及乙方與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供電局簽訂的《 年度電網基建專案可行性研究技術服務合同》(框架合同)、合同簽訂的相關要求,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技術諮詢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等國家有關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二、《20kV及以下配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規定》(20__年版)《關於印發電網基建專案前期工作費用使用指導意見的通知》(南方電網公司計〔20__〕78號)和《關於釋出南方電網35千伏、20千伏及以下電網工程前期工作費用標準的通知》(南方電網定額〔20__〕20號)等相關規定以及批准的可研估算及專案前期考核評價結果。

三、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供電局中標通知書(編號: )及工程有關的檔案。

四、其他:

第二條 本合同的工程名稱、工作內容,規程、規範和要求

一、工程名稱

工程

專案建設地點:

二、工作內容:完成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可研)以及專案核准報告的編制。

三、規程、規範和要求

(一)根據國家、行業釋出的有關規程、規範、技術標準,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網)、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釋出的《中國南方電網公司標準設計和典型造價》(最新版本)《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管制業務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管理辦法》》《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基建管理規定》《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基建設計管理辦法》《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基建造價管理辦法》《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電網基建專案前期管理實施細則》《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10(20)千伏及以下配電網專案可行性研究內容深度規定》等相關制度、技術標準開展相關工作。

(二)按照甲方委託的工作內容,完成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案核准報告或相應批次以縣為單位的農網改造升級工程專案可研報告編寫的技術服務工作。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資料及檔案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按以下要求向甲方提交紙質檔案、電子檔案(含可編輯的word、excel、CAD版),資料及檔案內容須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

序號成果及檔名稱份數時間要求備 注

1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審版)30年月日前

2可行性研究報告(自主評審或第三方評審)30年月日前可研批覆後另提交審定版報告5份

3可研技術服務過程中收集整理出的電子版、紙質版原始資料、過程資料1年月日前

4專案核准申請報告 年月日前農網專案需編制以縣為單位的農網改造升級工程專案可研報告

二、工期如遇特殊情況(設計方案變更、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乙方應提前10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取得同意後,工期順延或另行商議。

第四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價款按南網、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現行有關規定的收費標準計算(詳見附表1),沒有規定的收費專案,由雙方協商議定。

二、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大寫,下同) 整(¥(小寫) 元(詳見附表)。待可研批覆完成後,甲方根據批覆及乙方前期技術服務考核評價結果,核定最終合同金額,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三、費用支付方法:採取轉賬支付

(一)乙方提交可研報告並經甲方確認後一個月內,甲方支付暫定合同價款總額的20%,金額為人民幣 (¥ 元)。

(二)本合同專案可研及各項報告批覆完成後,甲乙雙方核定最終合同金額,並簽訂補充協議。

(三)在甲方支付上述款項前,乙方必須先開具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及申請符合規定後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因乙方未開具發票或開具的發票不符合規定導致甲方遲延支付上述款項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違約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一)甲方尊重乙方根據國家、行業以及南網等有關標準規定進行設計的權力,不應提出與國家、行業以及南網、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等有關標準規定相牴觸的要求;

(二)向乙方提供開展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案核准報告、以縣為單位的農網改造升級工程專案可研報告編制的技術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

(三)負責組織開展規劃選址、選線、用地等手續的報批及協調工作;

(四)甲方或上級單位對乙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的資料及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暫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費用。

(五)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

(六)甲方對乙方技術服務行為進行嚴格檢查核對,若乙方技術服務行為不符合相關規定,限期整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上報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同意後,解除合同。甲方按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專案前期考核評價體系對乙方設計行為進行考核評價,結果上報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備案。

(七)其他:

二、乙方責任

(一)按照國家、行業以及南網、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現行的標準、規程、規範、技術條例進行前期技術服務工作,運用標準設計成果,嚴格掌握設計標準,控制工程造價;

(二)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向甲方交付各項工程資料及檔案,對資料及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對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三)乙方參加甲方及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對各項工程資料及檔案的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作出調整或補充。

(四)乙方負責在開展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過程中所必需的協調費用。

(五)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辦理和取得相關路徑協議、配變落點協議、規劃定點等各項支援性檔案的批覆。

(六)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轉包。如果需要部分分包,則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需嚴格校審和質量把關,與分包人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要將副本送交甲方。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時以本合同為準,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和責任,分包方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七)其他: /

第六條 智慧財產權和保密協議

一、 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所收集的一切原始資料(資料、文字、圖紙等)、過程資料(對原始資料進行整理後形成的資料)以及創造的一切智力成果和智慧財產權均歸甲方所有。

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或公眾傳播有關本專案和對方的一切資料和資訊。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合同價款兩倍的違約金,並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違約與考核

一、甲方或乙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 乙方違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本合同專案可研設計任務或違規轉包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1倍以上2倍以下的違約金,並在三年內不得承擔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管轄範圍內的電網基建工程前期技術服務及工程設計工作。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違規分包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20% 的違約金。

三、由於設計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造成返工,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返工部分的費用,並根據返工程度向甲方支付不超過合同總額10%的賠償金,由甲方從乙方技術服務費中扣減。

因乙方提供的設計成果深度不足造成可研批覆調整或在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的專案複核中發現因乙方沒有按照相關要求對專案建設規模、投資估算等嚴格把關,被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或專案業主單位正式通報批評的,扣除該專案合同金額10%的賠償金。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規定的技術服務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減收該專案應收技術服務費的千分之二,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額的10%,由甲方從乙方技術服務費中扣減。

四、如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由甲方從乙方技術服務費中扣減,並視設計事故的嚴重性,由甲方報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同意後,暫停乙方在甲方管轄範圍內的電網基建工程前期技術服務及工程設計工作。

五、甲方變更專案的工作內容和要求,造成乙方返工、或修改設計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已耗工時、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六、 在合同履行期間,由於不可抗力因素或因為國家政策調整以及工程專案未獲批准立項導致不能開展可行性研究工作,招標人有權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或單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開展技術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合同價款;己開始技術服務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據實支付,對於專案已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但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批覆並取消的,乙方獲得不高於該專案50%的合同價款。

八、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應在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10日內雙倍返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項。

九、乙方必須嚴格按投標檔案的專案人員配置(專案設總、各專業主設人員搭配)開展專案設計,專案人員配置資訊需作為本合同附件(需包含專案負責人、電氣一次、電氣二次、變電土建、線路電氣、線路結構、技經等人員姓名、聯絡方式、工作郵箱、在本專案中承擔的任務等資訊),乙方不得擅自變動人員,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需報甲方審批同意。未經同意擅自變動人員的,每經檢查發現一次,每次扣減合同總額的1%,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額的10%,由甲方從乙方技術服務費中扣減。

十、投資估算必須履行編制、校核、稽核和批准程式,各級編制、校核、稽核人員應由具有電力工程造價專業執(從)業資格的人員承擔,並在正式投資估算書籤字,加蓋電力工程造價人員專用章。同時編制和校核人員還應取得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電力建設定額站組織的設計造價從業人員崗位技能培訓考試合格證明,否則,還應增加考試合格造價人員簽字確認。提交的投資估算不滿足上述要求的,扣罰合同總額的1%,由甲方從乙方技術服務費中扣減。

十一、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洩密方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合同價款20%的違約金,並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他責任: /

第八條 其他

一、甲乙雙方需依法經營,廉潔自律。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進行利益輸送,不得提供或接受另一方的財物或其他利益。任何一方如果違反本條規定,另一方均有權拒絕並將資訊反饋到甲方(廉潔受理單位:__監察部;舉報電話: 077X-__X)。甲方有義務詳細調查,乙方有義務對調查工作給予全力配合。

如果乙方違反本條款的,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南方電網公司採購等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理,並視情節輕重對乙方實施一定期限的市場禁入。

任何一方如果違反此條款,涉嫌犯罪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將相關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 7 日前書面通知對方並取得對方的書面同意,並及時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協議。如出現本合同約定的單方合同解除的情形時,權利人無須經對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

因一方變更或解除合同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但由於政策變化、政府行為等客觀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可變更、解除本合同,且任何一方均無需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均需採用書面形式,書面通知按雙方在合同文字所列地址發出,聯絡人為收件人。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變更時,需在變更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變更地址的一方需自行承擔因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

雙方將按如下規定確定通知被視為正式送達的日期:(1)以專人遞送的,接收人簽收之日視為送達。(2)以簡訊/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自前述電子檔案內容在傳送方正確填寫地址且未被系統退回的情況下,視為進入對方資料電文接收系統即視為送達日。(3)以特快專遞形式發出的,特快專遞發出後第三日視為送達。(4)若送達日為非工作日, 則視為在下一工作日送達。

本合同約定的地址、聯絡人及電子通訊終端(手機、電話、電子信箱等)亦為雙方工作聯絡往來、法律文書及爭議解決時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機構的訴訟文書(含裁判文書)向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記公示地址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電子通訊終端(手機、電話、電子信箱等)的聯絡送達均適用於爭議解決時的送達。

四、乙方須重視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遵守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保證與其指派的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由乙方負責支付服務人員的一切費用,包括為服務人員購買社會保險、人身意外保險以及勞保用品等。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服務人員發生人身傷亡、疾病或其他意外事件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五、其他條款: /

第九條 附則

一、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乙方各執叄份。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本合同即行終止。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編號為: 的合同的簽署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2

服務方合同編號: 號

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制定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對其開發建設(承建)的______進行檢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質量檢測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築面積:

結構型別: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 萬元

工程檢測範圍 。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檔案(查施工範本)

1. 中標通知書(如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有);

3. 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條款;

5、工程檢測與相關服務規範

6、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如有)

7、圖紙

8. 附錄,即: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檔案的組成部分。

四、質量要求

按國家、省、市現行規範、標準和委託單位的檢測內容、完成時間進行檢測,嚴格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規定執行,對招標人委託的檢測專案進行客觀公正檢測,做到檢測資料完整、準確、真實、清楚。

五、檢測專案負責人

檢測專案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

六、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簽約合同總價為(大寫): (此報價已包括了實施和完成本專案的檢測服務所需的檢測專案清單費、技術服務費、檢測修繕費、交通、通訊、保險、稅費和利潤)。

1、具體檢測內容及抽檢數量,詳見招標檔案;

2、合同價格形式為 總價包乾 。

七、雙方承諾

1.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開展工程質量檢測提供條件,並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2. 乙方向甲方承諾:

(1)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工程質量檢測報告與相關服務。

(2)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檢測工作,不轉包或違法分包。

3.甲方和乙方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 訂立地點: 。

3、補充協議: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的代理人:(簽字) 的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聯絡人: 聯絡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1 定義

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檔案中的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的建設工程。

1.1.2 “工程質量檢測”是指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接受委託,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及其所使用的建築材料、中間產品、裝置、構配件的質量安全、使用功能等進行測試的活動。

1.1.3 “相關服務”是指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受委託方的委託 ,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建造、保修、使用等階段提供的服務活動。

1.1.4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乙方的工作。

1.1.5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以外乙方的工作。

1.1.6 “專案負責人”是指代表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全面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專案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檢測人員。

1.1.7 “酬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給付乙方的金額。

1.1.8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正常工作,甲方應給付乙方並在協議書中載明的簽約酬金額。

1.1.9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附加工作,甲方應給付乙方的金額。

1.1.10 “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雙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除甲方和乙方以外的有關方。

1.1.11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2 “天”是指第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

1.1.13“月”是指按公曆從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公曆月時間。

1.1.14 “不可抗力”是指甲方和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檢測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和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釋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為準。

1.2.2 組成本合同的下列檔案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檔案的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專用條件及附錄A、附錄B;

(4)通用條件;

(5)投標檔案。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其他檔案發生矛盾或歧義時,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檔案,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2. 乙方義務

2.1 乙方的工作範圍和內容

2.1.1 乙方工作範圍和內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1.2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在附錄A中約定。

2.2 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工程質量檢測依據包括:

(1)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

(2)與工程有關的標準;

(3)工程設計及有關檔案;

(4)本合同及委託方與第三方簽訂的與實施工程有關的其他合同。

雙方根據工程的行業和地域特點,在專用條件中具體約定工程質量檢測依據。

2.2.2 相關服務依據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3 專案組成員

2.3.1 乙方應組建滿足工作需要的專案組,配備必要的檢測裝置。專案組的主要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條件。

2.3.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專案負責人及重要崗位檢測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工程質量檢測工作正常進行。

2.3.3乙方可根據工程進展和工作需要調整專案組人員。乙方更換專案組人員時,應以相當資格與能力的人員替換,乙方更換專案組其他檢測人員,並通知委託方。

2.3.4 乙方應及時更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檢測人員:

(1)嚴重過失行為的;

(2)有違法行為不能履行職責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

(5)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

(6)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2.3.5 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專案組工程質量檢測人員。

2.4 履行職責

乙方應遵循職業道德準則和行為規範,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及本合同履行職責。

2.4.1 在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範圍內,甲方提出的意見和要求,乙方應及時提出處置意見。

2.5 提交報告

乙方應按專用條件約定的種類、時間和份數向甲方提交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的報告。

2.6 檔案資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方應在現場保留工作所用的圖紙、報告及記錄等相關檔案。工程竣工後,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將工程質量檢測有關檔案歸檔。

2.7 使用委託人的財產

乙方無償使用附錄B中由甲方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場地、資料、裝置。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甲方提供的房屋、裝置屬於甲方的財產,乙方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終止時將這些房屋、裝置的清單提交甲方,並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3.甲方的義務

3.1 提供資料

甲方應按照附錄B約定,無償向乙方提供工程有關的資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最新的與工程有關的資料。

3.2 提供工作條件

甲方應為乙方完成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3.2.1 甲方應按照附錄B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場地、裝置,供乙方無償使用。

3.2.2 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中所有外部關係,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3.3 委託方代表

甲方應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絡。甲方應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7天內,將甲方代表的姓名和職責書面告知乙方。當甲方更換甲方代表時,應及時通知(含書面)乙方。

3.4答覆

甲方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對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逾期未答覆的,視為委託人認可。

3.5 支付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

4. 違約責任

4.1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1.1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託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委託方損失。賠償金額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乙方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其承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1.2 乙方向甲方的索賠不成立時,乙方應賠償委託方由此發生的費用。

4.2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2.1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4.2.2 甲方向乙方的索賠不成立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引起的費用。

4.2.3 甲方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過28天,應按專用條件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責任

因非乙方的原因,且乙方無過錯,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誤等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損害。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幣支付。涉及外幣支付的,所採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5.2 支付申請

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時間的7天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請書。支付申請書應當說明當期應付款總額,並列出當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金額。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

5.4 有爭議部分的付款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請書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支付申請書後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異議通知。無異議部分的款項應按期支付,有異議部分的款項按第7條約定辦理。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並蓋單位章後本合同生效。

6.2變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變更請求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進行變更。

6.2.2變更估價原則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變更估價按照本款約定處理: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有相同專案的,按照相同專案單價認定;

(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專案,但有類似專案的,參照類似專案的單價認定;

(3)變更導致實際完成的變更工程量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列明的該專案工程量的變化幅度超過15%的,或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專案及類似專案單價的,按照合理的成本與利潤構成的原則,由合同當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確定〕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

6.2.3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導致乙方履行合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乙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甲方。增加的檢測工作時間、工作內容應視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

6.2.4合同生效後,如果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乙方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應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用於恢復服務的準備時間不應超過28天。

6.2.5合同簽訂後,遇有與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頒佈或修訂的,雙方應遵照執行。由此引起檢測與相關服務的數量、範圍、時間、酬金變化的,雙方應通過協商進行相應調整。

6.2.6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工程量增加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

6.2.7因工程規模、檢測範圍的變化導致乙方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

6.3 暫停與解除

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當一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另一方可以根據本合同約定暫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雙方無法預見和控制的原因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已無意義,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乙方的部分義務。在解除之前,乙方應作出合理安排,使開支減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乙方的部分義務導致乙方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甲方予以補償,補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解除本合同的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當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甲方應通知乙方限期改正。若甲方在乙方接到通知後的7天內未收到乙方書面形式的合理解釋,則可在7天后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乙方時本合同解除。甲方應將檢測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達乙方之日,但乙方應承擔第4.1款約定的責任。

6.3.3 乙方在專用條件5.3中約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應付的款項,可向甲方發出催付通知。甲方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乙方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乙方可向甲方發出暫停工作的通知並可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暫停工作後14天內乙方仍未獲得甲方應付酬金或甲方的合理答覆,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甲方時本合同解除。甲方應承擔第4.2.3款約定的責任。

6.3.4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時,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暫停或解除本合同。

6.3.5 本合同解除後,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結算、清理、爭議解決方式的條件仍然有效。

6.4 終止

以下條件全部滿足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

(2)甲方與乙方結清並支付全部酬金。

7. 爭議解決

7.1協商

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彼此間的爭議。

7.2調解

如果雙方不能在14天內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時間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給專用條件約定的或事後達成協議的調解人進行調解。

7.3仲裁或訴訟

雙方均有權不經調解直接向專用條件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費用

經甲方同意,檢測人員外出考察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稽核後支付。

8.2諮詢費用

經甲方同意,根據工程需要由乙方組織的相關諮詢論證會以及聘請相關專家等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3 守法誠信

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處獲得任何經濟利益。

8.4 保密

雙方不得洩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洩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5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在送達對方時生效,收件人應書面簽收。

8.6 著作權

乙方對其編制的檔案擁有著作權。

乙方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有關檢測與相關服務的資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檢測與相關服務的資料,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2 解釋

1.2.1 本合同檔案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 / 。

1.2.2 約定本合同檔案的解釋順序為: 按第一部分第三條順序 。

2. 乙方義務

2.1 工程質量檢測的範圍和內容

2.1.1 工程質量檢測範圍如下第 項所述:

1、見證取樣檢測

水泥物理力學效能檢驗、鋼筋(含焊接與機械連線)力學效能檢驗、砂、石常規檢驗、混凝土檢驗、砂漿檢驗、簡易土工檢驗、混凝土摻加劑檢驗、防水卷材檢驗、預應力鋼絞線、錨夾具及組合件檢驗、瀝青檢驗、瀝青混合料檢驗、牆體材料(強度)檢驗、建築裝飾材料技術性能檢驗等檢測專案。

2、節能檢測

擠塑板、燃燒效能、網格布、電線、中空玻璃、遮陽係數、建築門窗、保溫砂漿、抗裂砂漿、牆體傳熱、外牆節能鑽心等檢測專案

3、地基基礎工程檢測

地基承載力靜載檢測、樁的承載力檢測、樁身完整性檢測、錨杆、錨索鎖定力檢測、靜力、動力觸探檢測等檢測專案。

4、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

混凝土強度檢測、砂漿強度檢測、砌體強度檢測、尺寸偏差、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混凝土構件結構效能檢測、後置埋件的力學效能檢測、變形觀測、建築門窗檢測、結構粘結強度、錨栓和植筋檢測、結構裂縫檢測、混凝土缺陷檢測等檢測專案。

5、建築幕牆工程檢測

建築幕牆的氣密性、水密性、風壓變形效能、層間變位效能檢測、幕牆用型材強度檢測、型材的鍍(塗)層厚度檢測、矽酮結構膠相容性檢測、矽酮結構膠剝離粘結性檢測等檢測專案。

6、鋼結構工程檢測

鋼結構焊接質量無損檢測、鋼結構防腐及防火塗裝檢測、鋼結構節點檢測、機械連線用緊固標準件及高強度螺栓力學效能檢測、鋼結構的變形檢測、鋼材、鋼鑄件力學效能檢測等檢測專案。

7、室內環境檢測

室內環境汙染物、建築材料、土壤中氡濃度等檢測專案。

8、建築物附屬裝置安裝工程檢測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水壓試驗)、建築電氣工程(絕緣電阻、接地電阻)、通風與空調工程等檢測專案。

2.1.2 工程質量檢測工作內容還包括: 。

(如乙方缺少某些特殊的分項工程的檢測資質,允許乙方將此類分項工程的檢測服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2 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工程質量檢測依據包括:

按國家、省、市現行規範、標準和委託單位的檢測內容、完成時間進行檢測,嚴格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2.2.2 相關服務依據包括:

2.3檢測專案負責人

2.3.1 乙方檢測總負責人為:

各檢測專案組負責人為:

2.3.2 總負責人的職責:

檢測專案組負責人的職責:

2.3.3檢測總負責人和各檢測專案組如有變更,乙方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通知中應當載明繼任人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繼任總負責人或檢測專案組負責人繼續履行2.3.2項約定的職責。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總負責人和專案組負責人。乙方擅自更換總負責人和專案組負責人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3.4 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檢測總負責人或檢測專案組負責人。通知中應當載明要求更換的理由。乙方應在接到更換通知後14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甲方收到報告後仍要求更換的,乙方應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的28天內進行更換,並將新任命的總負責人或檢測專案組負責人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書面通知甲方。繼任總負責人或檢測專案組負責人繼續履行2.3.2項約定的職責。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總負責人或檢測專案組負責人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5 提交報告

乙方應提交報告的種類、時間和份數:自接所對應的工程質量檢測專案之日起 3-7 天(含出檢測報告的時間),具體時間安排以對應工程專案監理通知為準。份數4份。

2.7 使用甲方的財產

由甲方無償提供的房屋、場地、裝置的所有權屬於: 無提供 。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天內移交甲方無償提供的房屋、場地、裝置。移交的時間和方式為: 。

3. 甲方義務

3.3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為: 。

3.4 答覆

甲方同意在 10 天內,對乙方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4. 違約責任

4.1 乙方的違約責任

4.1.1乙方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由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明確)

4.2 甲方的違約責任

4.2.3 甲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確定:

(由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明確)

5. 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5.5合同價格形式:總價包乾。

5.6預付款:無

5.8檢測進度款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支付比例支付金額(萬元)

首付款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最後付款

5.9支付賬戶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條件:①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②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財政部門審批,並籤書面補充協議報財政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③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

7. 爭議解決

7.2 調解

本合同爭議進行調解時,可提交 ①、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②、因服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服務質量進行鑑定。服務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服務不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③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本合同簽訂地為鐘山縣進行調解。

7.3 仲裁或訴訟

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為下列第 2 種方式:

(1)提請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2 諮詢費用

委託方應在諮詢工作完成後 天內支付諮詢費用。

8.4 保密

甲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乙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8.6著作權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檢測與相關服務的資料的限制條件:

9. 補充條款

附錄A 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

A-1

A-2 其他(專業技術諮詢、外部協調工作等):

附錄B 甲方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裝置

B-1 甲方派遣的人員

名稱數量工作要求提供時間

1. 工程技術人員

2. 輔助工作人員

3. 其他人員

B-2 甲方提供的房屋、場地

名稱數量面積提供時間

1. 裝置用房

2. 樣品用房

3. 裝置場地

B-3 甲方提供的資料

名稱份數提供時間備註

1. 工程設計及施工圖紙

2. 施工資料

3. 監理資料

其他檔案

B-4 甲方提供的裝置

名稱數量型號與規格提供時間

1. 辦公裝置

2. 交通工具

3. 水

4. 電

5. 照明

6. 爬梯

B-5甲方負責修復乙方為實施檢測工作所必需對工程進行破拆的部位。

B-6甲方負責修築乙方車輛在檢測場地內為實施檢測工作所必需的簡易道路。

B-7甲方負責在檢測場地內提供為乙方實施檢測工作所必需的工作環境(含檢測工作面、水電條件等)。

B-8乙方與甲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3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建築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馬集中學 工程問題簽訂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點:馬集中學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方式:

四、開工日期: 五、竣工日期:

六、工程造價:

七、支付辦法:竣工驗收合格後全部付清。

八、甲乙雙方職責

(一)甲方

1、現場負責做到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現場平整。

2、協助乙方疏通當地有關關係。

3、確保資金按進度到位。

(二)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確保工期,工期為 天。

3、教育職工文明施工。

4、做好安全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以補辦的文字手續為準,其補充的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4

建設工程合同最新範本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______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5

上訴人(一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甲公司(原達州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成都市__________路_____號_____樓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黃__________執行董事

被上訴人(一審原告):__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成都市__________街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樓_____號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乙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成都市__________巷_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劉__________總經理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撤銷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20__)青羊民初字第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書》。

2、依法改判上訴人甲公司對萬__________的工程款不承擔連帶支付責任。

3、判令本案一審、二審訴訟費由被上訴人萬__________、被上訴人乙公司共同承擔。

上訴人於年月日收到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20__)青羊民初字第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書》,上訴人對該判決不服,現提起上訴。

上訴人“甲公司“認為:_________________我單位從沒有參與過“達州市__________路立交橋、__________橋美化、亮化工程的施工,亦沒有從被上訴人“乙公司”處承接過該工程;也從未以被上訴人“乙公司”的名義與達州市建設局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更沒有將前述工程交由被上訴人萬__________組織施工。而一審法院卻無視事實真相,錯誤的認定上訴人從被上訴人“乙公司”處承接了__________橋工程,並交由被上訴人萬__________組織施工,實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認定錯誤。其理由有三:_________________

一、達州市“__________街整治工程”與“__________路立交橋、__________橋亮化、美化工程”是風馬不相及的兩件事情。而一審法院卻以“__________街整治工程”的《聯營合同》錯誤的認定萬__________以“達州__________公司”名義承接了“__________路立交、__________橋亮化、美化”工程.這純屬張冠李戴,不講事實。

年月日,上訴人作為甲方與作為乙方的萬__________簽訂了一份關於__________街整治工程的《施工聯營合同》是實。該合同約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甲方名義進行承包施工,工程名稱為__________街整治工程。後來,由於沒能中標,該合同自然終止,沒能履行。至於同年10月被上訴人“乙公司通川分公司”與達州建設局簽訂了關於__________路立交、__________橋亮化、美化工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並由萬__________實際組織施工,這與“達州__________公司”則沒有任何關聯。因為,“__________街整治”是__________街街道改造。而__________路立交併非__________街立交,__________橋亮化、美化並非__________街亮化、美化。兩者怎麼會是同一件事,同一個工程呢?只不過__________街在地理位置上與__________大橋引橋形成十字交叉而已。顯然,一審法院的認定牽強附會,缺乏根據,不能成立。

二、一審判決認定年月日萬__________同“乙公司”、“甲公司”進行了結算。這也是毫無根據的。首先,萬__________同“達州__________公司”既沒有轉包、分包合同、協議,又沒有結算書依據,哪來的工程結算呢?其次,庭審中萬__________雖然提供一份《建設工程造價預(結)算書》影印件,卻稱拿不出原件,僅說原件在建設局。為什麼施工單位沒有結算書原件呢?這可能嗎?況且,這只是張封面沒有具體的結算內容。同時,既沒有發包建設單位建設局蓋章,也沒有承包單位“乙公司”蓋章,僅僅在“施工(編制)單位”一欄,有“四川__________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專案部”公章,該欄的旁邊有“達州__________公司”公章,而萬__________在上面僅是技術負責人,並非專案經理或承包人。眾所周知,工程竣工造價結算,是發生在建設發包單位同施工承包單位之間,而這份結算書卻不是。如果是轉包結算,那麼“乙公司”應有簽字和蓋章。為什麼沒有?如果是內部分包結算,那為什麼不是萬__________同“達州__________公司”結算,而又是“達州__________公司”同“盛龍建司第一專案部”結算?既然是萬__________個人沒有資質需打“達州__________公司”牌子,那為什麼又打了“__________建司”牌子。既然“__________建司”有資質為何還打“達州__________公司”牌子?再則,工程造價一欄為865666元,而一審認定工程總結算價為752700元,稱扣除“乙公司”墊支拆遷費112966元。而事實上,標底物__________大橋主橋只是亮化、美化;引橋只是路面改造,均不涉及拆遷,哪來扣拆遷費呢?凡此種種,疑點重重。怎麼能採信成為有效證據呢?毫無疑問,這是一份重複影印嫁接“達州__________公司”公章的偽造證據。一審法院卻不加認真核實審查,主觀武斷的認為上訴人甲公司與被上訴人萬__________進行了關於__________橋亮化、美化工程的結算,因此認定萬__________確是以上訴人甲公司的名義從被上訴人處承接了__________橋亮化、美化工程,這種做法於法無據。

三、一審法院僅憑“乙公司”訴訟代理人前後矛盾的陳述就認定“乙公司”將工程交“達州__________公司”承建,“達州__________公司”又分包一部分給萬__________承建。明顯違背《民事訴訟證據規則》。

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第七十四條規定:_________________“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在起訴狀、答辯狀、陳述及其委託代理人的代理詞中承認的對己方不利的事實和認可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確認,但當事人反悔並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顯然,“乙公司”代理律師雖在第一次庭審有前述陳述,但第二次又否認。同時,本案有其他證據足以證實“達州__________公司”並未介入該工程。除上列證據外,還有“乙公司”給建設局出具的《收款證明書》稱“乙公司”欠萬__________、李__________民工工資。既然是“達州__________公司”與萬__________發生的分包關係,那既是“達州__________公司”欠萬__________的工程款,“乙公司”就不會說自己欠萬__________的民工工資。因而,一審判決對這一事實的認定顯然不能成立。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無視本案事實真相,將與上訴人甲公司根本無關的__________橋亮化、美化工程強行認定在上訴人身上,並以一份施工內容與__________橋亮化、美化工程完全截然不同的《聯營合同》來認定為是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萬__________之間的關於__________橋亮化、美化工程約定的依據,同時,在上訴人及被上訴人乙公司對本案唯一與上訴人有關的一份無法與原件核對的證據影印件的真實性存在極大異議的情況下,冒然判定由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乙公司向被上訴人萬__________承擔連帶支付責任的做法,實屬認定事實錯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應予改判。請二審法院查明本案事實,依法作出公正判決,以維護上訴人之合法權益。

此致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甲公司

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6

甲方:貴州XX公司  乙方:六盤水XX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爆破安全管理規程》GB6722-20、《爆破作業專案管理要求》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及轄區公安機關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位於

花漁洞的“花漁____區”工程

爆破工程的經濟責任管理達成以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花漁____區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布孔、鑽孔、驗孔、裝藥、填塞、防護、聯絡網、警戒、起爆、爆後檢查、解除警戒。(所有作業的施工機械、水電費及人工、材料費用)  

二、 工程單價和工程量:  

1、 工程單價:含稅費)  

2、 工程量:以甲乙雙方驗收方量計算簽字為準。  

三、 工程計價與結算:  

1、  

2、 工程款工程量單價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施工期間乙方應於每月最後一週的正常工作日內向甲方申報工程進度,甲方按乙方申報的進度在次月____日  前支付實際完成工程量80%的進度款,施工中如甲方不按時支付乙方進度款,導致乙方無法正常施工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3、 工程計量及結算:工程計量以雙方實測資料為準,即工程計價款工程量單價;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15天內,完成工程結  算及支付手續,逾期不支付的,按工程款10%收取滯納金。  

四、 工期要求:  本合同工期: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五、 雙方責權利:  甲方責權利: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準確的專案立項審批檔案、用地審批手續、中標通知書、設計圖紙、地勘資料、爆破區域周邊重要設施情況,  並保證相關資料真實性。  

2、 甲方負責周邊房屋現狀調查(爆前調查資料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協調四鄰關係,因徵地拆遷、堵工造成乙方窩工7個工作日以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窩工7個工作日以內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 甲方應按時按期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辦理工程結算相關手續,因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執行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結算的,按第三  條相關規定執行。  

4、 每次爆破作業前,甲方負責清理施工便道及場地,為乙方安全運送民爆物品爆破提供必要條件。  

5、  

1、 乙方責權利: 乙方必須按照所取得的《工程爆破設計施工資格證書》並按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進行爆破施工,不包括甲方設計的地下管線、地面建築、國家一二級文物、極重要設施、極精密貴重儀器裝置及重要建(構)築物等環境負責特殊要求的爆破作業。如甲方要求乙方對甲方涉及對以上情況進行爆破作業,由此產生的各種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不在此單價範圍內。  

2、 乙方負責編制《爆破設計方案》《爆破施工方案》費用乙方負責,辦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相關手續。  

3、 乙方須遵守爆破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根據經審批後的《爆破設計方案》組織施工,由於爆破飛散物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及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4、 嚴謹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冒險施工,乙方服從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正確指揮,對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施工,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5、 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按安全作業證規定的作業級別進行爆破作業  

6、 按照《爆破作業專案管理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及相規定,必須進行爆破安全評估和監理的爆破作業專案,由此產生的爆破安全評估和安全監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7、 乙方嚴格按照《爆破設計方案》《爆破施工方案》實施爆破,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8、  

9、 各單項工程施工的人員、裝置進出場費用由乙方自理。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出臺新法律、法規,本合同與新法律、法規有矛盾時,乙方有權修改本合同責權利,乙方按新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六、 安全責任:  

1、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爆破作業專案管理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2、 乙方根據爆破區域實際條件及時優化爆破引數,科學管理。精心施工,確保爆破震動控制在國家規範允許範圍內。  

3、 如發生重大爆破安全事故,乙方應按國家相關規定立即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時通知甲方),並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處理,承擔一切責任。  

七、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均要承擔違約責任。  

1、 甲方不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2、 如乙方原因不按期完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損失。  

八、 工程停建或緩建的處理:  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是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由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相關損失。  

九、 工程計量結算支付完成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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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7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承包事項:平頂山_________樓及室外管網道路工程技術資料

二、承包方式:

1、平米包乾_________元。2、總建築面積為:67002,價款為:10050元。大寫:一萬零伍拾元。

2、室外管網定價包乾價款為:。

3、合計:合同總價款為:(大寫:)。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20。00(大寫:兩千元整)如果甲方在達到資料費支付條件後____日內無法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乙方保留停止工作和解除合同的'權力。

2、如果在合同工期內,甲方未完成所有施工任務,導致乙方的工程資料未在合同工期內完成竣工備案,工程合同發生延期,則在延期的月份內,甲方需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20。00(大寫:兩千元整)。延期月份15天以下(含15天)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全月計算。

五、承包範圍: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組卷、歸檔、備案,直至竣工。

六、辦公用品歸屬:電腦、印表機、影印機、紙張、辦公桌椅、資料櫃、筆、釘書機、釘書釘、尺、桌布刀、膠水、資料盒由甲方提供,資料軟體由乙方承擔。

七、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的,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

①檢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的、試樣、試件的取樣及製作,乙方負責相關資料的填寫並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檢驗試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②資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

③資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的,要求與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乙方負責收集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並整理歸檔。

八、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並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專案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三條:工程範圍:見附件.

第四條:工程總價:

人民幣 (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稅後價),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條:

5.1竣工日期:(竣工報告為準) 交付日

5.2合同總工期: 元。

5.3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第六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檔案及相關規範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七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檔案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檔案,此項人員的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後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工地管理

8.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8.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並運送指定地點。

8.3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不得打架鬥毆、酗灑鬧事。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裝置、材料、通行及配套

9.1 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裝置。

9.2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見附件。

9.3 乙方堆置器材裝置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範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裝置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9.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條:工程保險

10.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0.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註明或特別載列於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0.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0.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一條:變更設計

11.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1.2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1.3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1.4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1.5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程延期

12.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於原因發生後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2.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區域性停工。

第十三條:驗收

13.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3.2本工程進度於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後,由甲方驗收。

13.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3.5本工程竣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四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4.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4.2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4.3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

14.4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4.5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4.6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4.7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並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於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4.8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 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它

16.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自付清尾款後終止。

16.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6.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6.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9

聘用單位:  被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職安全員聘用合同  聘用單位:湖南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被聘人: (以下簡稱乙方)  

一、聘用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為 專案部專職安全員。  

二、聘用工作內容  

1、認真貫徹執行《建築法》和有關的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具體落實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管理規定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參與各項方案安全措施的編制,有權行使安全一票否決制。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節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種換崗教育和特殊工種培訓取證工作,並記錄在案。健全各種安全管理臺帳。  

4、參加每週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檢查,及時處置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參與制定整改和預防措施。  

5、監督、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制止違章作業,嚴格安全紀律,當安全與生產發生衝突時,有權制止冒險作業。  6組織、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施控制,並做好記錄。  

7、掌握安全動態,發現事故苗子並及時採取預防措施,組織班組  開展安全活動。  

8、檢查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反饋使用資訊,對進入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裝置,配合材料部門進行驗收檢查工作。  

9、貫徹安全保證體系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施、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驗收。  

10、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如實彙報工程專案或生產中的安全狀況。  1

1、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出處理意見,協助處理重大工傷事故、機械事故,並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1

2、參與對施工班組和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教育工作,負責對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連續監控,並作好監控記錄。  

三、聘用期限________年____月日至 專案部工程竣工。  

四、聘用報酬  甲方確保乙方月薪 元,年終獎視工作業績、工作時間進行發放。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確保乙方任職期內合法權益和工作待遇。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專職安全員的工作職責。  

3、完成公司和專案部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六、辭聘或解聘事宜  

1、如解聘或辭聘,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及專案部負責人提供移交的各項資料和手續。  

2、下列情況可立即解聘。  

①、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②、乙方嚴重違法亂紀或工作嚴重失職的。  

③、乙方因患病或非公受傷超過60天;因公受傷醫療期滿60天后不能從事崗位工作的。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辭聘  

①、連續三個月領不到薪金的  

②、乙方的其他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  以上合同所列條款,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公司分管負責人、專案部負責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專案經理部負責人(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年____月日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10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工程分包事項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1、工程概況及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概況:

分包內容:所有鋼筋加工、製作、綁紮工程。(所需的綁絲由乙方承擔)。

分包方式:清工

2、合同價款:按建築面積計算: 元/㎡。一次性包死,價格不可再調。

3、分包工期

4、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執行《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合格標準。

5、付款方式:

1)地下室封頂完成後,付所完工程量價款的70﹪。

2)±0.000以上工程每四層封頂後付所完工程量價款的70﹪。

3)主體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剔鑿部分完工)其餘部分一次性付清。

6、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組建專案管理班子,辦理竣工手續。

2)負責組織分部工程的驗收。

3)負責提供施工用的裝置及週轉材料。

發包人:日期:

承包人:日期: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11

接受勞務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勞務承包工程範圍及工作內容(見附表1)  

四、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五、承包勞務費用________元。(見附表1)  

六、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________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當月實際進場人數每人100元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經甲方和監理驗收合格工程量結算,按比例扣除保脩金(結款額度不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和相關檔案組織驗收,乙方按照《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施工圖紙、進度計劃、技術交底、安全交底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和甲方由此造成的其它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作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發現問題,甲方有權停止其工作並進行經濟處罰。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用品,乙方經檢查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提供安全帽、工作服和電焊手套。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後,由甲方提供住宿,生活用品乙方自備,生活用液化氣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食物,由乙方自理。乙方工人如有疾病,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進度要求編制自己的施工進度計劃並據此提出相關材料計劃,材料計劃經甲方工程師和專案負責人稽核後方可採購。乙方應及時提供材料計劃並設專人向甲方辦理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第七條 施工機具及耗材  

一、乙方自備所有用到的工具和裝置,保證使用需要。  

二、甲方提供電線並提供焊條、電錘頭、鋸片等消耗品。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用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一臺機械應配備一名操作工持有相關上崗證)。  

五、乙方自備所有水鑽鑽頭,保證使用需要。  

第八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  

三、承包勞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穿戴甲方提供的工作服,戴安全帽,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承包的勞務專案,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以上約定驗收標準,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內容,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承包工程勞務費1%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五、由於本合同為包總量合同,除甲方原因外的各種原因造成的怠工和一些不可預見的5個工日以下的怠工,由乙方承擔其費用。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建築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附表1;  

2.安全協議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籤)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  接受勞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勞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檔案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檔案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13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築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路基槽下處理80cm 30cm灰土 16cm水穩 7cm油麵及

水簸萁、綠化、標誌、標線、恢復原有路口等。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範圍:以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及發包人要求的工程內容為準。

三、 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59天

從20xx年4月10日開始施工,至20xx年9月15日竣工完成。

四、 質量標準

1.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 工程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發包人要求施工,認真遵循現行操作規程、施工規範及國家有關驗評標準,不得偷工減料。接受工程建設質量

3. 工程完工後一個月內,承包人負責將施工資料整理成冊,並一式兩份交與發包人,否則由承包人支付竣工資料保證金。

五、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總價(大寫):

1. 北環路:壹仟捌佰陸拾肆萬伍仟肆佰捌拾玖元柒角壹分(含二標段、

2. 孔西路至馬營橋段(馬營路):壹仟零陸拾肆萬陸仟壹佰壹拾元捌角

三標段馬營路外購土款:15元/m3×45117 m3=676755元)

付款方式:1.路基工程完工後,經驗收合格,付合同總價的30%;油麵

2.工程款必須打入乙方指定賬戶,否則視為工程款未到帳。

六、 機械裝置及其他要求

1.攤鋪裝置:攤鋪機採用ABG,雙鋼震動軋路機或同級別攤鋪裝置。

2.水穩碎石必須採用廠拌。

3.灰土拌合必須使用灰土拌和機。

4.標誌、標線、標牌由公路處指定廠家製作。

5.工程設計中線、設計高程等發包人按線路實際情況在設計圖紙的

6.單項簽證變更造價超過萬元(不含5萬元,以財政最後稽核為準)可以調整,否則不予調整。

7.承包人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制度,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損失均與發包人無關。

8.發包人派出的監理人員監督和檢查工程質量、進度,監理人員做出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

七、 發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20xx年4月10日前辦理土地徵用、拆遷工作、平整場地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

2.20xx年4月10日前協調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線路的接駁。

3.20xx年4月10日前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八、承包人完成工作:

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設施的建設。

九、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

十、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價款,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1.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推遲一天扣合同總價額的千分之一。

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諾人無條件修復,如因此造成合同延期的按本條第1款執行。對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相關招投標檔案、適用的技術規範和標準、設計圖紙、質量保修書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滄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3. 本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4月8日

4. 發包人、承包人約定合同自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

5. 本合同訂立地點:南大港管理區

6. 本合同一式四份,發、承包人各執一份,送財政局、建設局各備案一份。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電 話: 電 話:

傳 真:開戶銀行:賬 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

傳 真: 開戶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1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原則,就________土方工程施工,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方式:包工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乙方直接施工不準轉包。

第二條 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本工程整個基槽土方開挖。

第三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四條 合同價款

4. 本工程合同單價: 30 元 m3,一次包死,不做調整(工程量以最終結算為準)。

4.2合同價格及結算說明:

4.2. 以上單價綜合內容如下:

( )土方:歷下環衛收取的2元 m3保證金;2元 m3的渣土處置費;施工期間監控及清洗裝置費。

(2)滿足施工需要的機械及用具(含裝置進、出場費);

(4)工人食宿及水、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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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照明設施;

(6)工人人身保險;

(7)進場裝置保險;

(8)施工用水電費用;

(9)綜合管理費、利潤、稅金及承包本工程施工的一切風險費用。

4.2.2其他乙方負責內容

4.2.2. 在開挖施工過程中,若遇岩石等各種因素,乙方均自行解決,甲方不增加費用。

各種機械進出場、配備數量,進出市區等全部進入報價,結算時不做調整。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充分考慮擾民因素及運輸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出現各種罰款、賠償均由乙方負責。

乙方負責同交警、城管、環衛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的一切協調事宜及相關手續的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工程款支付:

5. 預付款:本工程無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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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工程進度款:土方工程完成並驗收合格後,在xx年 月23日(農曆春節)前付至完成產值的50%;餘款待工程到達+0.00後一個月內付清。

第六條 工地代表

6. 甲方駐工地代表:

專案負責人:

6.2乙方駐工地代表:

專案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第七條 質量要求和控制嚴格按照經審批的《土方開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第八條 雙方責任

8. 甲方責任:

8. . 進行現場情況及技術交底,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

8. .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8.2乙方責任:

8.2. 根據雙方約定的標準,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

8.2.2按甲方進度要求編制施工安排計劃和勞動力、裝置進出場計劃,書面報甲方稽核確認後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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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根據合同工期約定,對影響工期的因素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但必須給甲方充足的處理時間。

8.2.4乙方必須保證施工人員及他人的安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經濟責任及損失,皆由乙方負責。

8.2.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經審批的施工方案、技術交底、施工驗收規範進行施工。

8.2.6乙方不能因為施工期間可能遇到雨天等情況耽擱工期,乙方要積極採取措施確保施工進度。

8.2.7由於施工場地狹小,且在開挖時與降水支護交叉施工,乙方應考慮上述因素,由於本工程屬於深基坑,乙方更應充分考慮到坡道收挖的施工難度,並保證在施工期間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第九條 安全施工

9. 乙方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乙方必須具備本分包工程的施工要求人員和機械裝置。

9.2施工過程中,因乙方違反國家、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甲方的安全、質量生產相關規章制度、規範標準、安全交底、工程指令和分包合同的相關約定等而導致的任何質量和傷亡事故,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9.3一旦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護現場,防止事態的擴大,同時向甲方報告事故詳情。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指令,按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規定的事故處理程式加以處理。

9.4甲方認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不力,設施不足,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不滿足安全要求,甲方有權自行安排,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5乙方人員必須按甲方要求佩戴統一顏色、式樣的安全帽。

9.6乙方必須杜絕在施工期間毀壞甲方材料、機具等財產的現象,若發生相關的事件,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相應處罰,且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場。

第十條 違約責任

0. 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造成工期拖延的,經籤認順延工期。

0.2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工期不予順延。

0.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按結算總價的3%進行處罰,工期控制按甲方施工時段分別控制。

0.4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甲方和規範要求,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若在工程進行之中,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施工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當向濟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2. 本分包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在結清工程尾款後,本分包合同即宣告終止。

2.2如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解除,本分包合同隨之解除。

第十三條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陸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第十四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4. 本合同條款。

4.2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及雙方往來的函件。

4.3工程洽商、變更等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

4.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4.5圖紙。

4.6甲方釋出的專案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 其他條款

5. 本分包合同未盡、未明事宜由甲方與乙方另行協商,達成補

充,與本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合同全部內容皆為電腦列印格式,手寫無效。

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章) 乙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15

發包人(全稱) (甲方)

承包人(全稱)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

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盱眙縣機動車保姆城

工程地點:盱眙縣龍泉轉盤西南側

工程內容:框架結構;區域性4-15層;建築面積77851.99平方米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圖紙設計範圍內土建及水電安裝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以經審批的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 從開工日期順延至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540日曆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驗收標準,備案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暫定價人民幣(大寫)柒仟柒佰捌拾伍萬壹仟元(¥ 7785.10萬元)按20xx《江蘇省建築與裝璜工程計價表》、《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表》及現行的相關定額、檔案等結算並經有資質部門稽核後的總價下浮10 %作為最終結算價(其中最終結算時鋼材、商品混凝土價格須經甲方相關人員簽證認可後按實計算,不參加下浮,人工費按淮安市有關檔案執行不下浮。無框玻璃門、窗不在本合同價款內,如承包方施工另行商定)。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投標書、招標檔案和中標通知書

6、施工圖紙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技術要求

8、工程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的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16

委 託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由委託方委託承包方承擔________ 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 天以內,向承包方提供所有與研究工程有關的資料和資料,並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1.提供資料、資料的內容如下:________ .

2.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工程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所得的資訊資料,應及時提供給承包方,必要時可吸收承包方參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員參加。

第二條 承包方應在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以前,向委託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報告,並對此承擔責任。可行性報告內容應包括:

1.經濟評價指標:

(1)投資內部收益率:________________.

(2)投資回收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貸款償還能力分析:____________ .

3.外匯償還能力分析:____________ .

4.盈虧平衡、靈敏度分析與風險評價:________ .

5.結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應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報告________ 份。

委託方如在合同期間對________ 工程提出重大變更,甚至原始資料、資料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承包方對可行性報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

第三條 費用支付條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於合同生效之日,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上述金額的20%的定金。餘下金額於合同期滿時全部付清。

2.委託方中止合同時,無權要求承包方退還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與義務時,應雙倍償還定金。

第四條 違約罰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__%,作為違約罰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出現錯誤,且此等錯誤系承包方造成者,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10%~30%,視錯誤性質嚴重程度而定。

3.因委託方責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4.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時,應償付給承包方以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費用的__%計算。

第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修改或補充規定。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各一份備案。

委託方:________ (蓋章)

負責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 (蓋章)

負責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17

建設工程技術勘察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

勘察人(全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專案工程勘察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範圍和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範圍和階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天

四、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價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檔案構成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檔案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檔案。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檔案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專案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工程勘察條件和相關資料,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勘察人承諾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勘察技術服務。

八、詞語定義

本合同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勘察人執____份。

發包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1合同: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檔案,構成合同的檔案包括合同協議書、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檔案及其附件(如果有)、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以及其他合同檔案。

1.1.2合同協議書: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檔案。

1.1.3通用合同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勘察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勘察的合同條款。

1.1.4專用合同條款:是發包人與勘察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

1.1.5發包人:指與勘察人簽定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7工程:指發包人與勘察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勘察範圍內的專案。

1.1.8勘察任務書:指由發包人就工程勘察範圍、內容和技術標準等提出要求的書面檔案。勘察任務書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1.1.9合同價款: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約定範圍內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項。

1.1.10費用: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工作天數。

1.1.12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曆天。約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1.13開工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開始工作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完成合同範圍內工作並提交成果資料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5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並經發包人認可,滿足勘察人開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圖件,包括相關說明和資料。

1.1.16作業場地:指工程勘察作業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具體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業使用的其他場所。

1.1.17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8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直接或間接地給另一方造成實際損失,受損方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1.19不利物質條件:指勘察人在作業場地遇到的不可預見的自然物質條件、非自然的物質障礙和汙染物。

1.1.20後期服務: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後,為發包人提供的後續技術服務工作和程式性工作,如報告成果諮詢、基槽檢驗、現場交樁和竣工驗收等。

1.2合同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檔案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檔案。

上述合同檔案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檔案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檔案,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1.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適用法律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規範性檔案,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2適用技術標準

適用於工程的現行有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標準以及相應的規範、規程為本合同檔案適用的技術標準。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所使用技術標準的名稱及提供方,並約定技術標準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等事項。

1.4語言文字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合同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語言。

1.5聯絡

1.5.1與合同有關的批准檔案、通知、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或合同雙方確認的其他形式,並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

1.5.2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送達形式及聯絡方式。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達地點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發生變動。

1.5.3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簽收對方送達至約定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如確有充分證據證明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簽收的,視為拒絕簽收一方認可往來信函的內容。

1.6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7保密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檔案以及宣告需要保密的資料資訊等商業祕密洩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勘察人提供的技術檔案、成果資料、技術祕密及宣告需要保密的資料資訊等商業祕密洩露給第三方。

第2條發包人

2.1發包人權利

2.1.1發包人對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實施監督,並對勘察成果予以驗收。

2.1.2發包人對勘察人無法勝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員有權提出更換。

2.1.3發包人擁有勘察人為其專案編制的所有檔案資料的使用權,包括投標檔案、成果資料和資料等。

2.2發包人義務

2.2.1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

2.2.2發包人應提供開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包括總平面圖、地形圖、已有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若上述資料由勘察人負責蒐集時,發包人應承擔相關費用。

2.2.3發包人應提供工程勘察作業所需的批准及許可檔案,包括立項批覆、佔用和挖掘道路許可等。

2.2.4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具備條件的作業場地及進場通道(包括土地徵用、障礙物清除、場地平整、提供水電介面和青苗賠償等)並承擔相關費用。

2.2.5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作業場地內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築物等)的資料、圖紙,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發包人應委託專業機構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發包人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實,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

2.2.6發包人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勘察人安全生產提供條件並支付安全生產防護費用,發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作業。

2.2.7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2.2.8發包人應對勘察人滿足質量標準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相應的工程勘察合同價款及費用。

2.3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及授權範圍等事項。發包人代表在發包人的授權範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發包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3條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1.1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根據專案條件和技術標準、法律法規規定等方面的變化,有權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術方案的建議。

3.1.2除建設工程主體部分的勘察外,根據合同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將建設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勘察單位。發包人對分包的特殊要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3.1.3勘察人對其編制的所有檔案資料,包括投標檔案、成果資料、資料和專利技術等擁有智慧財產權。

3.2勘察人義務

3.2.1勘察人應按勘察任務書和技術要求並依據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勘察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3.2.3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資料後,應為發包人繼續提供後期服務。3.2.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遇到地下文物時,應及時向發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門報告並妥善保護。

3.2.5勘察人開展工程勘察活動時應遵守有關職業健康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人員、裝置和設施的安全。

3.2.6勘察人在燃氣管道、熱力管道、動力裝置、輸水管道、輸電線路、臨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風險性較大的地點,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環境中進行工程勘察作業時,應編制安全防護方案並制定應急預案。

3.2.7勘察人應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環境保護的具體措施,並在合同履行期間採取合理措施保護作業現場環境。

3.3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及授權範圍等事項。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權範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勘察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4條工期

4.1開工及延期開工

4.1.1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進行工程勘察工作,並接受發包人對工程勘察工作進度的監督、檢查。

4.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開工,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遲開工日期並相應順延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具體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增加合同價款和(或)補償費用: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定金、預付款和(或)進度款;

(3)變更導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發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內容;

(5)發包人改變工程勘察技術要求;

(6)發包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3.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發生後7天內,應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補償費用的確認程式參照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執行。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的,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開工日期開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誤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組織不力造成工期延誤的;

(3)因彌補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質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誤的;

(4)因勘察人成果資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誤的;

(5)勘察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5惡劣氣候條件

惡劣氣候條件影響現場作業,導致現場作業難以進行,造成工期延誤的,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具體可參照第4.3.2款處理。

第5條成果資料

5.1成果質量

5.1.1成果質量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深度規定,且滿足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

5.1.2雙方對工程勘察成果質量有爭議時,由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5.2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發包人另行支付相應的費用。

5.3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約定時間和地點向發包人交付成果資料,發包人應出具書面簽收單,內容包括成果名稱、成果組成、成果份數、提交和簽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

5.4成果驗收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後,如需對勘察成果組織驗收的,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驗收。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發包人14天內無正當理由不予組織驗收,視為驗收通過。

第6條後期服務

6.1後續技術服務

勘察人應派專業技術人員為發包人提供後續技術服務,發包人應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後續技術服務的內容、費用和時限應由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6.2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時,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參加竣工驗收工作,並提供竣工驗收所需相關資料。

第7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依照法定程式進行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依據中標價格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議定,並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合同價款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後,除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7.1.2合同當事人可任選下列一種合同價款的形式,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總價合同

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2)單價合同

合同價款根據工作量的變化而調整,合同單價在風險範圍內一般不予調整,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價款形式

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合同價格形式。

7.1.3需調整合同價款時,合同一方應及時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共同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與進度款同期支付。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在收到對方的通知後7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合同當事人就調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的,則按照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7.2定金或預付款

7.2.1實行定金或預付款的,雙方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預付款數額,支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支付,勘察人向發包人發出要求支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發出通知後推遲開工日期,並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抵扣,抵扣辦法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7.3進度款支付

7.3.1發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進行支付。

7.3.2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7.3.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進度款,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勘察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勘察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

7.3.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業和後期服務,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4合同價款結算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後28天內,依據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的約定進行最終合同價款確定,並予以全額支付。

第8條變更與調整

8.1變更範圍與確認

8.1.1變更範圍

本合同變更是指在合同簽訂日後發生的以下變更:

(1)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2)規劃方案或設計條件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3)不利物質條件引起的變更;

(4)發包人的要求變化引起的變更;

(5)因政府臨時禁令引起的變更;

(6)其他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變更。

8.1.2變更確認

當引起變更的情形出現,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應在7天內就調整後的技術方案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變更要求,發包人應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變更。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1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勘察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8.2.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雙方確定變更事項後14天內向對方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否則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8.2.3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收到對方提交的變更合同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予確認的,則視為該項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8.2.4一方不同意對方提出的合同價款變更,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8.2.5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變更,勘察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9條智慧財產權

9.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託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檔案的著作權屬於發包人,勘察人可以為實現本合同目的而複製、使用此類檔案,但不能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勘察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檔案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成果檔案的著作權屬於勘察人,發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複製、使用此類檔案,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勘察人書面同意,發包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檔案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3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勘察人承擔;因發包人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9.4在不損害對方利益情況下,合同當事人雙方均有權在申報獎項、製作宣傳印刷品及出版物時使用有關專案的文字和圖片材料。

9.5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採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第10條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不可抗力是在訂立合同時不可合理預見,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發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洪水、騷亂、暴動、戰爭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

10.1.2不可抗力發生後,發包人和勘察人應收集不可抗力發生及造成損失的證據。合同當事雙方對是否屬於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生爭議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遇有不可抗力發生時,發包人和勘察人應立即通知對方,雙方應共同採取措施減少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應每隔7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受害損失情況。

10.2.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結束後2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0.3不可抗力後果的承擔

10.3.1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發包人和勘察人人員傷亡由合同當事人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2)勘察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勘察人承擔;

(3)停工期間,勘察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作業場地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作業場地發生的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0.3.2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11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11.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合同當事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等義務。

第12條合同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發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或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的情況,停止作業超過28天,勘察人有權解除合同,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勘察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4)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一方依據第12.1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不少於14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對應比例的合同價款後解除合同。

12.4合同解除後,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裝置和人員撤出作業場地,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第13條責任與保險

13.1勘察人應運用一切合理的專業技術和經驗,按照公認的職業標準盡其全部職責和謹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13.2合同當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責任保險,並使其於合同責任期內保持有效。

13.3勘察人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勘察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其他保險。

第14條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1.1發包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後,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發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約定按時支付定金或預付款;

(3)發包人未按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進度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1.2發包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開始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或發包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勘察人支付違約金;勘察人已開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計劃工作量不足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50%;完成計劃工作量超過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100%。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損失,並給予勘察人合理賠償。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勘察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4.2勘察人違約

14.2.1勘察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後,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合同當事人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勘察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通過所投工程勘察責任保險向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或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勘察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勘察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金額。

第15條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勘察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及發包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14天內,向勘察人提出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

(4)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發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違約事件持續進行時,發包人應階段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在違約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勘察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15.2勘察人索賠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勘察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後7天內,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其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14天內仍不履行合同義務,勘察人有權停止作業,並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14天內,向發包人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

(4)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勘察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勘察人應階段性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發包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第16條爭議解決

16.1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檔案,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2調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請求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檔案,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3仲裁或訴訟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可對通用合同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並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合同檔案組成及優先解釋順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適用法律法規

需要明示的規範性檔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適用技術標準

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名稱、提供方、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語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語言文字。

1.5聯絡

1.5.1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____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准、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5.2發包人接收檔案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檔案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保密

合同當事人關於保密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發包人

2.2發包人義務

2.2.2發包人委託勘察人蒐集的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7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發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

授權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1.2關於分包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

授權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2雙方就工期順延確定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條成果資料

5.2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為____份。

5.4成果驗收

雙方就成果驗收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後期服務

6.1後續技術服務

後續技術服務內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續技術服務費用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續技術服務時限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雙方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總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單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採用的其他合同價款形式及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雙方就合同價款調整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定金或預付款

7.2.1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額:________或預付款的金額:________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的抵扣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進度款支付

7.3.1雙方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合同價款結算

最終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條變更與調整

8.1變更範圍與確認

8.1.1變更範圍

變更範圍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變更確認

變更提出和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2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8.2.3確認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時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9條智慧財產權

9.1關於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託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檔案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檔案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關於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檔案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檔案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9.5勘察人在工作過程中所採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10條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其他約定(如政府臨時禁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報告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費用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責任與保險

13.2工程勘察責任保險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條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1.2發包人違約責任

(1)發包人支付勘察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勘察人違約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勘察人支付發包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誤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的賠償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索賠程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勘察人索賠

索賠程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條爭議解決

16.3仲裁或訴訟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7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補充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勘察任務書及技術要求

附件B發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關資料及檔案一覽表

附件C進度計劃

附件D工作量和費用明細表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18

甲方:(建築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乙方:(承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廠房A—5層,總高度24.15M,建築層水平投影面積15160.6㎡;

(2)廠房B—5層,總高度24.15M,建築層水平投影面積8851.82㎡;

(3)舊宿舍在原有樓層上加二層;

暫定廠房A、B,宿舍加層建築層水平投影面積約25000㎡,合總價2100萬,(每平方米以850元計價,如與報建合同不符以本合同為準)工程完成建築層水平面積大於25000㎡的面積按每平方米850元計價。

工程名稱:東莞市佳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建設工程

工程專案:廠房A、B、宿舍加層(不包括原有宿舍裝修)

工程地點:東莞市鳳崗鎮天堂圍西旺工業區佳達工業園

開工期限:自開工日起300個晴天,不包括節假日,工程在期限內未能完工,如未超出一個月不獎不罰。

第二條付款方式

1、廠房A、B、宿舍加層,甲方在工程開工前後至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款1600萬到乙方賬戶,餘款500萬元在工程完成日起後36個月內每月平分支付(即按每月付款138800元不等給乙方,每月15日前至少支付138800元)。

乙方指定賬戶,開戶名:鄧康強,開戶行:東莞農村商業銀行鳳崗支行,賬戶:

2、1600萬工程款在開工前甲方需要支付乙方訂購鋼材費用360萬元、商品混凝土費用200萬元(開工三天前)、工程其他材料費用100萬元。開工後完工前按照進度支付宿舍建築費用85萬元、門窗工程費用100萬元(分兩期,其中窗框工程50萬元,窗肉工程50萬)、外牆裝飾工程費用50萬元、工程完工代支工人工資65萬元。剩餘工程款640萬元按照每層樑板混凝土澆搗完,按進度比例付款乙方(即廠房A每層樑板混凝土澆搗完付80萬元,廠房B每層樑板混凝土澆搗完付48萬元)

第三條建築材料標準:

1、廠房A、B內地臺澆搗C20混凝土10CM厚。

2、廠房A、B首層地面分格原色水泥水磨石,樓面分格原色水泥金剛砂。

3、宿舍加層樓面水泥砂漿鋪貼500-500陶瓷地磚。

4、衛生間樓地面水泥砂漿鋪貼陶瓷防滑地磚。

5、廠房A、B樓梯休息臺平面及樓梯踏步級水泥沙漿,鋪貼每平方米100元以內的大理石決料。

6、廠房A、B、宿舍加層樓地面的踢腳線用600-600的地板磚割成5塊,120MM長條磚貼上。

7、廠房A、B衛生間牆面用250-400每塊約1.5元的瓷片貼上2.2M高,加層宿舍衛生間貼上至板底。

8、廠房A、B、宿舍加層所有內牆抹灰找平壓幹刮膩子。

9、廠房A、B、宿舍加層所有天柵底樑柱面不可抹灰,只用刮膩子。

10、廠房A、B、宿舍加層外牆水泥沙漿抹底灰,面貼上每平方米16元的紙皮磚。

11、廠房A、B樓梯扶手用304型厚1.0的不鏽鋼材料制安。

12、廠房衛生間門用鋁材料制安。

13、鋁窗用雄業牌白鋁白玻,玻璃5MM材料制安。

14、層面防水按二布三油鋪貼。

第四條其他事項

1、甲方責任

(1)、天然基礎檢測費由甲方支付。

(2)、10萬元以上的城建押金由甲方支付。

(3)、城建基礎設施費,建築監督部門放線費由甲方支付。

(4)、靜壓樁檢測費由甲方支付。

2、乙方責任

(1)、10萬元以下城建押金由乙方支付。

(2)、工程公司管理費、建築工程稅金,工人社保,費用,工地工程用水用電費由乙方支付。

(3)、靜壓樁工程費由乙方支付。

(4)、乙方包括廠房A、B化糞池建造,樓層內排汙、排水安裝,但是不包廠區內排汙、排水管道及設施,不包防雷設施工程,不包水電安裝工程。

(5)、工程完成竣工後期如樓板產生裂痕,由乙方負責補修及費用,但甲方不可扣減工程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工程款不按時支付或停工,甲方應賠償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損失。(按照每名工人150元一天、材料漲價所造成的損失計算)

2、甲方未按照約定在工程完成日起後36個月內每月平分支付500萬元餘款,若有拖欠則按照應付款的千分之五每天加收滯納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並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第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未盡事宜

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不可預算的其他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認可,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前期施工合同 篇19

甲方:身份證號:電話:  乙方:姓名(或名稱):住址:  身份證號:電話:  甲方將位於的自住用房的建設施工工程經雙方協商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該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包料,乙方負責出工建設並自行解決建設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裝置、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過程所需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員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因施工裝置的原因和乙方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由於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財產損害的,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施工圖紙經雙方簽字,不能隨便更改,如需要更改雙方商量後同意。  

二、被建房屋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甲方將包括地樑在內的的房屋建築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給乙方(其中包括貼內外牆的瓷磚、室內地板磚、樓梯及其附屬設施、衛生間地板磚、廚房操作檯、木工、水電管線安裝等),乙方的施工承包單價為每平方米元,工程總價款為元。  

三、施工要求  

①地工基礎:深度70公分寬度60公分裡面寬度40公分  

②牆體外牆

3。7內牆

2。4砌築時內外錯縫一般採用水泥沙漿,強度要達到(150號)。四角有構造柱四角和內樣交換處一般要求80公分配兩根6毫米拉接筋沙漿的飽滿度必須要達到三一砌築法(一快磚一鏟灰一擠揉)並使用前必須把磚潛水溼潤。  

③圈過樑:過樑高度不低於12公分,鋼筋直徑不宜小於10毫米,剛箍直徑不低於6毫米,最大距不宜超過250毫米,圈樑高度不低於200毫米上下圈樑。  

④屋頂先腳板,鋼筋不宜12毫米,距離16公分,混淋土150級交標號屋面爐灰前面高度25公分,後面15公分,爐灰上面5公分混淋土,2公分沙漿抹廣抹牆裡外水泥沙漿抹廣13  

⑤地板磚6060黑白由甲方自選定價10元一塊,如造過10元由甲方自付,磚黑白由甲方自選衛生間牆磚,不低於

1。8元,牆內刷房池塗料,電線用4平米銅芯線,每件房一隻熱光燈插座一隻開關一隻  

⑥門窗:內門用實木門,窗戶。塑鋼海螺牌外門,防盜門,乙方施工時要保證質量。在施工過程中甲已雙方互相協商  

⑦室內自來水,下水管由乙方負責。工程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曆農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曆農曆),按日曆工期計算。乙方應按時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減少工錢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誤除外。  

⑦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建房質量要求保證施工質量。房屋完工交工後,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進行驗收。如房屋出現建築質量問題,乙方應重新修繕直至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為止,並賠償因建築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重新修繕的費用(包括修繕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付款方式  開工付40%,土牆砌好付40%,刷塗料前付40%,70%交工一次付清。還聲譽%________年維修給清。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該協議文字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見證人一份。  經雙方協議如下:  甲方簽字(簽章):乙方簽字(簽章):  見證人簽字(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曆農曆)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