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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通用19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38W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通用19篇)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_______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每次連續_______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

2、因颱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第三條 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價款,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正式發票。

第一種方式:本合同實行固定總價,經甲乙雙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乾價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乾價。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餘款_______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無息支付。

第二種方式:本合同實行按實結算,雙方依據最新現行定額計價規範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購期)的資訊價(資訊價不明確的以甲方確認材料價為準)進行計算,計算後的總價下浮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結算價款。

1、甲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及工程決算書,經甲方稽核確認後,付至結算價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付清。

3、工程量及價格簽證,簽證單都必須有甲方現場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第四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和採購

一、工程材料、裝置由乙方採購。

二、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為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並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三、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為依據,工程採用包乾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第六條 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一、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二、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並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後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三、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 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第七條 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質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絡。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  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絡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_______%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絡人: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視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三、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四、保密事項: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資料資訊等商業祕密洩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資料資訊等商業祕密洩露給第三方。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四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發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組織機構程式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程式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

小寫: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檔案;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檔案;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檔案。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 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並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__年8月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打(吃水井工業用井灌溉用井)一眼,協商條件如下:

1.井深___________根管,管高_________,直徑_________.

2.價格每根水泥管_____元.打井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負責打井隊的吃住.香菸.物品看管和所用的電費.壓水.跟班.機油.柴油以及拉管運費,負責打井機的進出廠地碾壓地的賠償,下管人工等事宜.

4.乙方負責機井能按拔水泵為標準,負責井管費用,不負責出水量大小.

5.打井進料前預支___________元,其餘放架子算清帳,不欠帳.

6.雙方各自負責自己人員安全問題.

7.如果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簽字負責人負責,以此為據,雙方共同遵守.

電話:

電話: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4

防水工程施工協議  發包方(甲方):  發包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原則,甲方將 防水工程包工包料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範圍、單價和計量方式  

二、選用防水防潮材料:B卷材在、蜀羊中選用。丙X為300g。  

三、合同工期:工程總工期為30天,如遇雨天則工期順延。  

四、驗收以國家有關規範規定驗收。  

五、付款方式:材料進場付80%,工程竣工後付至總價款的95%,餘款在法定保修期滿後支付(不計利息)。  

六、甲方交給乙方需要做防水(防潮)的基層必須堅固、平整、光潔、無浮沙、  掉灰現象,坡度、泛水、擋水線、陰陽角等細部節點應符合規範要求。  

七、乙方將防水工程施工完畢,自行做二十四小時閉水實驗,在無任何滲漏現場後交給甲方,此後甲方人為損壞防水層,乙方再次施工,應按實際工作量向甲方收取人工、材料費。  

八、乙方負責原材料送檢發生的費用並及時提供複試檢測報告、合格證和相關檢測技術資料進行給甲方。  

九、保修、維修:本工程乙方保修________年,保修期過後,乙方承諾繼續維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費。  

十、未經雙方同意,單方終止或廢除合同的要承受未執行合同金額作為違約金。 十

一、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二、附規: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工程決算完畢及保修期滿費用結清後合同自行失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代 表:代 表: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責任關係,依照《合同法》、《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黃村停車場

一、工程地點:橋下鎮黃村村頭

三、工作內容:工程的定位控制測量,水準測量與平面放樣。停車場車道和車位的建設工程。勞動力及技術裝備的組織,施工現場的建築垃圾清理以及周邊建築物、居民的安全防護設施,工程資料的編制,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邊居民為保證工程質量進度而作的協調等工作。

四、工程範圍: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在現場指定區域內進行施工,對停車場的車道和停車位進行施工建設。

五、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__年9月1日;竣工日期:20__年2月1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50天。

六、合同價款:

本合同採用單價包乾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內容和工作內容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含機械裝置等的進、出場費)、管理費、保險費、利潤、稅金、建築垃圾清理費以及工程周邊社會關係協調等個部費用組成,其單價為:45萬。

七、工程結算:

按分段結算方式對工程款進行結算,施工單位進場,甲方預付25%工程款,以後按施工進度支付。不在圖紙設計範圍內的專案以計量結算。

八、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1、為確保本工程的質量等級達到合格標準,對於砼澆灌的部位要派專人進行澆水養護,其他需要防晒、保溫的基礎上要採取適當的'覆蓋措施。

2、嚴格把好材料質量,禁止不合格材料流入到施工現場,特別重視控制砼及現場砂漿的拌制質量。

3、進場施工前,必須提前7天向甲方分別提交:停車場車道和車位的建設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質量進度保證措施。

九、安全施工: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採取嚴格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作業中,所遇任何與工程相關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許轉包分包,若甲方核實乙方有轉包分包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日內必須無條件退場,並承擔該工程總工作量20%的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合格交驗結清尾款後自然失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 為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務,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勞務分包合同。

一、工作內容:

甲方將“無錫市公安局幹部學校改擴建工程(具體部位根據現場劃分)”弱電智慧化工程分包給乙方。工作內容包括:

分包範圍及內容:無錫市公安局幹部學校位於無錫市湖山路8號。本次改造建築為1#宿舍樓、2#宿舍樓、4#宿舍樓、食堂、門衛,本次新建建築為行政教學樓、5#宿舍樓、警營文化中心、綜合訓練館,以及室外總體平面等,改擴建總建築面積為3.1萬平方米。無錫市公安局幹部學校改擴建專案將對專案弱電系統進行全面改造,建設符合幹部學校的教學、管理需求的全新、先進的弱電智慧化系統,並需在系統建設中,考慮相容使用原有裝置。本次招標範圍包括以下系統:

1. 數字電視監控系統

2. 防盜報警系統

3. 光纖周界報警系統

4. 電子巡更系統

5. 一卡通系統

6. 綜合佈線系統

7. 計算機網路系統

8. 程控交換機系統

9. 電視系統

10. 背景音樂及緊急廣播系統

11. 音視訊系統

12. 錄播系統

13. 電子白板系統

14. 資訊釋出系統

15. 電子閱覽室系統

16. 無線對講系統

17. LED屏顯示系統

18. 系統整合(選配,不計入投標價)

19. 機房工程

20. 資訊化教室工程

21. 綜合管道工程

二、結算方式:

1、甲方按總價的10%作為施工結算價格。

2、總包方按實際施工人數付1200元/月生活費;(約每月1~8號)。最終結算時把這部分費用扣除。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合同總價的,待工程結算審價結束後付至總價的 ;質量保脩金按結算造價的留工程竣工半年後付清;

4、本綜合單價包括所有有關的費用:如勞保用品費、生產工具費、自身隊伍的勞動保險費、醫療費、工具費、各種零星配件、太陽燈、勞動車、小型手動電動工具、移動電線、電箱等材料設施費,臨時腳手的搭設費成品保護費、二次搬運費、技術措施費、人工費調增、管理費、利潤、趕工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旅差費用、通訊裝置費、安全防護、安全文明施工費、垃圾清理至現場指定地點、竣工清理費、甲方提供材料的卸車保管費及與其他單位的配合費用等。

三、質量要求、驗收辦法及處罰措施: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統一調配,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範及甲方技術交底的要求認真組織施工,並達到規範合格標準。

2、支撐系統必須全穩定可靠。

3、一個部位完成後,乙方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須報甲方檢查驗收,一次驗收不合格視情況罰款100—500元。甲方在檢查中提出了整改意見,乙方必須限時整改,若整改不及時或不認真整改時,每處罰款300元。若驗收不合格,整改時間耽誤了工期計劃,則該段工作量單價下調10%。

4、分段分項工程完成後,經現場監理工程師甲方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工長驗收符合要求,並簽字、認可後才能予以結算。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處罰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帶,違章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2、使用電動工具時,要用有責任心、有經驗的人來操作,操作人必須具有機械操作證,嚴禁違章作業及冒險蠻幹。

3、對於電動工具、電氣裝置、施工用電、生活用電,必須由專案部電工安裝、架設並維修,其他人員不得亂動,有問題馬上找專案部經理或電工、安全員來處理,違章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4、嚴禁酒後作業,違者每人罰款200元。

5、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如安全事故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協助乙方處理有關事宜,對事故造成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五、工期要求及處罰措施:

乙方必須保證施工人員人數滿足工程進度需要,確保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務,已經確定的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時做如下處罰:

1、每個工期段達不到要求的,該段罰款1000元。

2、總工期達不到要求者,除按每個工期段罰款外,所承包的總工程量單價下調10%。

3、乙方連續兩個施工段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合同單價的90%結算,其餘部分作為對甲方再招用分包隊伍延期、窩工的補償;或者,甲方自行充實施工人員,單價按合同單價的2倍計取,從乙方結算中扣除。

六、其它事項:

1、乙方必須自備扳手、鋼尺、線墜、水平尺等工具用具。

2、嚴禁偷、搶、打架,每出現一次罰款1000元。

3、嚴禁聚眾鬧事等現象發生,工地中發生任何事情必須及時向甲方專案經理彙報,共同協商,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出現上述行為,無論有何理由,每次均罰乙方5000元,工程結算時扣除。

4、乙方按工程的需求領用的工具、儀器、裝置等材料,要嚴格管理使用,禁止損壞和丟失。如果發生損壞和丟失,按其經濟價值的3倍收罰款。

5、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遵守者,每次罰款200元。

6、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提供身份證逐一登記清楚。

7、就餐時,必須按次序排隊領取飯菜,嚴禁擁擠起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領飯時要講究衛生,聽從炊事人員的管理,不準打架,有問題要找專案經理或棟號長解決,若在就餐期間同炊事人員打架,無論有何理由,每次罰款1000元。

8、年滿50週歲以上或者體弱、病殘者,嚴禁進入施工現場,隱瞞者每人罰款1000元。

11、所有操作人員及代班人員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班前會、班後會,以便處理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嚴禁不參加,有事提前向甲方棟號長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每人次罰款50元。

12、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後,沒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場者,無論有何理由,已完成部分均按合同價款的90%予以結算,其餘部分作為甲方再聯絡施工隊伍的延期、窩工補償。

13、未經甲方同意,嚴禁私自開灶,嚴禁使用電爐等電器裝置。

14、安全、技術交底是合同的一部分;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必須全天在施工現場。

1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工程完工結算後終止。

七、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無錫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7

鎮村南、北路道路綠化工程  工程量增加補充協議  建設單位:____鎮村民委員會(甲方)  施工單位:XX公司分公司(乙方)  鎮村南、北路道路綠化工程由XX公司分公司承建,根據建設單位要求增加了工程量。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以下補充條款。  以上增加工程量概算金額:元  2. 工期要求:按原來合同工期不更改  3. 承包方式、雙方權力責任同原合同  4. 工程款支付、結算辦法以及其他條款同原合同  5. 在協議執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達不成共識時由____市人民法院裁決。  6. 本協議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7. 本協議經雙方簽訂後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設單位:(公章)施工單位:(公章)  負責人:負責人:  訂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量增加補充協議  建設單位: (甲方) 施工單位: (乙方)  鎮村南、北路道路綠化工程由XX公司分公司承建,根據建設單位要求增加了工程量。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以下補充條款。  以上增加工程量概算金額: 元 二)工期要求:  按原來合同工期不更改  三)承包方式、雙方權力責任同原合同  四)工程款支付、結算辦法以及其他條款同原合同  六)在協議執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達不成共識時由____市人民法院裁決。  七)本協議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訂後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設單位:(公章)施工單位:(公章)  負責人:負責人:  訂立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8

工程名稱: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為興建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檔案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檔案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方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的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份,雙方各執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__      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

簽字日期: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9

本文今天為大家介紹的是________年工程施工合同模板一覽,供各位檢視,希望看完後讓您有所收穫。更多精彩內容更新盡在,敬請關注。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 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地 點: .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五、 付款方式

六、總工期要求 個工作日。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應具備三通一平等開工條件。

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並符合驗收要求。建築工程申請認證! 財富值雙倍 檢索優先 專屬展現 同行交流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延誤期每日罰款 元。

九、工程質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應按照圖紙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保修________年。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和解、調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十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 乙方: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通訊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範圍和內容: 。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組織工程建設專案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4、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專案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通訊行業施工資質,並______公司______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圍資格,並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為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並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嚴格按設計檔案及《GB/T50312-20__》、《本地網通訊線路工程驗收規範YD5051-97》等規範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採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裝置的質量負責,採購的材料裝置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能使用,採購的材料裝置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並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資料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後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專案範圍內的電話機及資料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1、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裝置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在一週內按______網建[200______]______號關於《工程竣工檔案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檔案。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3、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通過的檔案,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質量保證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十二個月;

2、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工程考核

1、乙方採購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乙方自行承擔整改所需的工料費,同時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情節惡劣的,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3、不服從甲方指揮,拒絕或延誤電話機及資料終端安裝,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並同時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4、未按期按______網建[200______]______號關於《工程竣工檔案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檔案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______%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採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據乙方編制的施工預算,合同價暫定為。

2、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按照郵電部(1995)626號檔案《通訊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規定據實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經甲方指定的具有通訊工程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審計費的支付按______省物價局______價服[20__]______號檔案執行。

3、工程最終結算款的確定:工程最終結算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審計審定價款中乙方採購的材料款和其他費用不作調整,按審計的價款確定; (2)審計審定價款中的建築安裝工程費部分(扣除材料費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______計建[200______]______號文的規定調整相關費率後下浮 %。

4、乙方向甲方開具建安和材料統一發票後,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______%(甲方有權在該款項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待十二個月保修期滿後,若無工程質量遺留問題,甲方付清剩餘工程價款。

第九條合同解除

1、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並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乙方確認其完全瞭解本合同中所述______公司的相關檔案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1

發包人(全稱):___

承包人(全稱):___

根據《合同法》、《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___道路硬化工程硬化面積約___平方米。工程內容包括路基平整、水泥路面澆築等,概算約為__萬元。

二、合同工期:工程在20__年_月__日前完工。

三、質量要求及獎懲措施:

1、確保合格(由村兩委組織邀請專業人員驗收),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村內主幹線路面按四級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標準建設,質量目標合格。①水泥混凝土標號C25標號,板厚15cm,彎拉強度4.5Mp以上。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應進行各項物理效能指標試驗,其中粗骨料必須採用碎石,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根據材料各項指標和水泥的實際標號,選擇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廠證明、質保單);施工中試驗規程應嚴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不合格材料不得進場施工。③路面應採取橫向拉毛或機具壓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應符合施工規範要求,路面與其他構造相接應平順,做到路面邊緣不積水。④混凝土鋪筑後按施工規範要求養護;混凝土路面外觀無脫皮、印痕、裂紋、石子外露和缺邊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規範和工藝要求。⑤工程檔案資料及試驗資料送___村委會一份備查。

3、獎懲措施:承包人必須嚴格按有關規範、標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質量未達到合格必須無條件返工,承擔返工損失,保質期為一週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結算以承包價為基礎,其承包單價為水泥路面板厚15CM單價為40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實結算。

五、付款方式:完成路面硬化工程50%付合同款20%;工程全面完成,經驗收合格待上級撥款到位後付至總工程款90%,並返還履約保證金;暫扣10%作為工程質保金,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1月內付清。

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履約保證金弍萬元,履約保證金在工程驗收合格後退回。

七、獎罰措施:

1、工程在20__年_月__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罰100元。

2、承包人在決標後須向乙方遞交本工程投標時的專案管理班子詳細名冊,要求專案經理到崗率每月不得少於20日。未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抽查時發現擅自缺崗除責令到崗外,處以每人每天罰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簽訂後不得轉包,否則視為棄標,履約保證金將不退還,該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標。

3、承包人必須接受發包人的監督員監督,接受整改意見。

八、安全責任:

1、施工前由發包人負責清理好在施工範圍內的農作物;施工期間有關政策處理糾紛由發包人負責。

2、承包人施工期間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三員三證齊全),並做好安全保險等相關手續,若由承包人引起的發生人身安全和行車安全、群眾糾紛等大小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補償均由承包人負責。

九、該工程的招標檔案作為簽訂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應遵守建築業法律、法規和各項有關政策。

十、該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與義務按國務院20__年1月20日頒發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發包人各執一份,___辦公室存檔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__年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承包人:___

代表:住所:

電話:電話: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2

為了強化工程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加快施工進度,法庫縣(全稱以下簡稱甲方)將工程,承包給(全稱,以下簡稱乙方)施工,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並共同信守。

一、 工程名稱:新建工程

二、 工程內容及工程量:。

三、工程總造價:大寫(¥*元)

四、工程質量標準: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施工必須符合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築工程技術規範的標準,對該項工程要求達到:合格品。

五、約定施工工期: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六、工程款結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標準撥付。(扣10%質量保證金,無質量問題到期返還)

七、資金來源:省、市、縣村級活動場所建設資金。

八、甲乙雙方責任:甲方提供施工設計圖,乙方應在開工前仔細核對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圖紙。如發現施工圖存在偏差或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解釋權由甲方確定。乙方應做好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措施,促進和諧社會發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體系。施工中若出現的任何安全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九、質保期(一年):此工程質保期*年(*年*月**日均由乙方負責。

十、本合同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後生效,並結清全部款項,隨之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3

建房房東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或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區村大街巷號原有_層樓房,委託乙方施工承建。甲方以大包乾的形式,即包工包建築材料。為了保證質量,能按時完成任務,甲方與乙方就有關具體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本合同條款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甲方私人住宅加建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限期:從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止,共月。

四、工程議價:人民幣_萬元整。

五、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建甲方的樓面加建工程,乙方全包工包料,包括模板、頂架、外牆排柵及施工機械、鐵釘、鐵線、紮帶、四周彩條布、其它細節工具及一切建築材料。

六、工程內容:按照甲方要求和現有模型修建,在_樓加建_層樓房。

建房水泥採用,樓面用鋼筋混凝土,室內倒_條橫樑,位置由房東安排。樓層高3米。採用_磚,牆面扇灰二遍,貼___磚。東面留_×_窗_個,具體位置由房東安排。廁所、廚房、陽臺牆面貼200×300瓷片到牆頂,地面貼300×300防滑磚。廁所、廚房安裝不鏽鋼門,各留一窗,建廁所位和不鏽鋼洗手盆,做好排水排汙管道,水管材料用聯塑。窗材料為東江鋁,防盜網為遠航不鏽鋼,飄_cm。

上述材料需為優等品,建好後乙方搞好屋內、四周衛生,做好防火防盜。做到人走場地清。

七、乙方在建房施工時,一定要保證質量。如有不符合質量問題,要求翻工,造成的浪費由乙方自己負責,並負責翻工費用。

八、乙方在施工期間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有關費用;若造成鄰居房屋損壞,由乙方負責。

九、若遭受城管幹擾,影響乙方施工,當中損壞的建築材料,按當時造價由甲方負責。另外,如需修改施工內容,增加工程專案必須與甲方商量,雙方達成一致,做到互相尊重、順利完成本次施工任務。

十、乙方進場後,施工用水用電由甲方負責,保證施工場地通水通電。房子建好後水電安裝包括水電材料全部由甲方負責。

十一、付款方式:完工後一週內全部付清。

十二、本合同書經雙方確認後,即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十三、本合同共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意見一致後可作補充條文。結算付清工程款項後,本合同書自然終止無效。

甲方房東簽字:乙方承接方簽字: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4

發包人(以下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填樓盤專案名稱)維保修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樓盤名稱及地點

樓盤名稱:

樓盤地點:

第二條工程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所開發的專案維保修工程的指定承包單位之一,負責承接該專案現場物業客戶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樓盤客服中心)指定的維保修工程,同時包括乙方維保修工程專案的二次保修工作。

第三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承包方式

本合同採用包工、包料(甲方另行說明的除外)、包水電費、包成品保護(含裝飾面、傢俱、家電等原有成品的防護)、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驗收合格、包完工後清場及包二次保修的承包方式。樓盤客服中心一般以戶或分項工程的形式向乙方簽發《委託維修任務書》(註明問題原因、維修內容、進場施工時間、工期等要求),乙方則按照《委託維修任務書》所列專案及要求完成維修任務。

第五條合同價

每份委託單獨核算,採用含稅單價包乾。具體根據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綜合單價,依據甲方工程部、乙方、樓盤客服中心及業主四方書面簽證確認的工程量按實結算。本合同附表中沒有的維修專案,由乙方報價,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合同綜合幹單價包含的內容:包括材料及裝置費、人工費、機械費、工程所須的各種檢測費及試驗費、各種材料損耗、運輸費、材料場內二次運輸費、材料卸車、保管及轉運費、技術處理費、合同工期內的趕工費、施工水電費、技術措施費(包括雨季及異常氣候施工措施費)、管理費、文明施工措施費(包括施工區域圍蔽等)、平安卡、臨時設施費、保修費、垃圾清運到發包人指定點堆放的費用及其它措施費、稅金、利潤及本合同雖未提及但為實現本工程目的所需的其它全部費用。包乾單價不因市場物價、人工費、材料費的變動而調整。

第六條: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樓盤客服中心每月25日彙總上報《維修工程簽證單》作為結算依據,結算經乙方確認後6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結算總金額的95%的工程款,剩下5%留作工程保脩金待保修期滿,若無任何質量問題,無代付代扣費用則無息返還給乙方。

2、甲方付款前,乙方應開具相應金額的稅務發票,發票的抬頭應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施工單位,否則甲方有權拒付。

3、以上付款,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支票的方式支付。

4、乙方提交的發票必須真實、合法、有效。若乙方提交虛假的發票,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限內更換髮票。甲方尚未支付款項的,甲方停止支付並按虛假的發票金額的20%扣除乙方違約金直至乙方發票符合約定;甲方已支付款項的,甲方有權從次筆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項並按虛假的發票金額的20%扣除乙方違約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後甲方按約定付款;對已完成結算並支付款項完畢,乙方拒不提供合法有效發票並按虛假的發票金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的,甲方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乙方相關責任。乙方提交虛假的發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工程進度及人員配置要求

1、乙方必須按樓盤客服中心及甲方工程部簽發的《委託維修任務書》所要求的工期完成維修任務。

2、甲方可根據現場工作量及工程維修進度情況,要求乙方配備足夠維修人員;乙方在每個樓盤客服中心配置人員要求如下:

(1)水電工:不少於3人;

(2)泥水工:不少於5人;

(3)木工及油漆工:不少於5人;

3、乙方聘用維修人員應接受甲方樓盤客服中心稽核,乙方維修人員素質要求應達到甲方樓盤客服中心維修技工聘用標準。

4、甲方對乙方維修人員實行考勤簽到制,乙方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在樓盤客服中心進行現場考勤簽到,每天不少於兩次(具體時間以樓盤客服中心要求為準);乙方每缺一人,甲方有權按500元/人/天進行扣罰,該罰款可從乙方維保修結算款中扣除。乙方人員每人每月休息時間不超過四天,乙方人員休假需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合理安排員工休假,每天每個工種不超過一人。

5、樓盤客服中心有權根據現場維修進度情況要求乙方對配置人員進行調整。

第八條乙方待工費用補貼

1、乙方維修人員待工期間,甲方按照60元/人/天補貼標準向乙方支付待工費用,用於彌補乙方待工人員人工開支,但乙方每天必須保證現場維修人員的數量;每月1日前由樓盤客服中心提供上月乙方待工人員名單及原始簽到記錄作為待工補貼支付依據。

2、乙方待工維修人員每天必須集中在樓盤客服中心指定地點待命接受調配,並須

遵守樓盤客服中心考勤簽到制度

3、待工定義:當天有正常考勤而無進行任何維修作業即為待工(即使維修金額少於60元也不能認定為待工)。

第九條工程維修操作流程及要求

1、乙方應嚴格遵守以下工程維修操作流程:

甲方工程部簽發《委託維修任務書》→樓盤客服中心組織乙方維修人員進場維修→乙方維修人員按照委託書所制定的維修方案施工→維修完畢後乙方維修人員清理現場→樓盤客服中心組織各方驗收→驗收合格樓盤客服中心填寫《維修工程簽證單》→各方稽核簽名確認《維修工程簽證單》→維修工程結束。

甲方委託的樓盤客服中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流程。

2、維修方案應以恢復維修面基本的使用功能和觀感效果為前提,同時兼顧維修成本、施工難度和可靠性等因素。

3、隱蔽工程必須通過甲方指定的工程人員現場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條工程質量標準

本發包工程的工程質量要求為一次性驗收合格工程標準,若工程的設計說明、施工說明及做法說明和要求等與國家規範及地方政府有關的現行規定之間有差異,承包人須按較高之標準執行。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者,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執行,工程質量各項指標按照國家規範必須達到合格。

第十一條工程驗收

1、驗收標準採用國家現行的施工、維修及保修標準;如甲方有特別要求的應以甲方要求為準。

2、竣工驗收檔案必須經過甲方工程部、樓盤客服中心、乙方現場代表及業主四方共同簽字才能生效,並作為工程結算憑據及維保修檔案儲存。

第十二條質量保修期

1、每項委託維保修工程自維保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為甲方提供保修,保修期按防水及防滲漏5年、裝修及安裝工程2年執行。

2、樓盤客服中心管轄物業由乙方負責承接修繕施工的,乙方保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保修管理規定提供保修服務。

第十三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委託物業所在樓盤客服中心按合同約定負責對乙方進行管理,對乙方的維修工程進行檢查、監督。

2、在小區內免費提供適當場地供乙方存放用於本合同所約定的維修工程使用之機具。(甲方不負保管責任,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即時清場退還。)

3、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維修工程費用。

4、委派現場負責人,負責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工作。甲方須有專人陪同乙方維修人員進入作業現場;維修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須安排予以驗收確認,並簽署《維修工程簽證單》。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接受甲方物業所在樓盤客服中心的監督管理及維修工作安排等。

2、乙方須按合同規定工期及內容完成承接的維保修工程,並對其材料質量和施工質量負責;若因以上原因造成返工、業主索賠等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由此給甲方或樓盤客服中心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一切責任。

3、乙方須遵守所在樓盤客服中心關於施工管理的規定(包括現場監理和驗收),嚴格遵守安全施工管理規範,保證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及其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不得拒絕接受樓盤客服中心的維修委託或拖延維修,乙方在未徵得樓盤客服中心同意前,不得更改維修方案、維修內容和維修工程量。

5、乙方須提前向樓盤客服中心提供實際的施工進度安排(包括材料到位時間、進場開工時間、完工時間及施工過程中的施工人數等要素),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影響樓盤客服中心的正常工作及樓盤客服中心物業範圍內業主的正常生活。

6、施工期間,乙方在未徵得樓盤客服中心同意前,不得動用、損壞樓盤客服中心所管轄物業範圍內的任何設施、裝置或業主財物。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樓盤客服中心或業主財物汙染損壞、丟失等情況,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並消除影響。

7、乙方維修人員上門維修及收工必須由樓盤客服中心維修監理帶領,維修人員在未徵得甲方監管人員同意前,不得承諾業主提出的任何要求;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8、樓盤客服中心有權對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質量進行質疑和監督,乙方有義務提供證據證明其材料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及施工現場的使用要求。

9、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乙方自接到甲方整改通知之時起於規定的時間內必須整改完畢。

10、依本合同的約定聘用足夠員工工作,負責其薪資及保險等,並對員工及維修工作進行完善的管理。

11、乙方所有員工行為準則必須符合本合同及附件和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乙方員工素質(包括形象、態度等)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應認真執行。

12、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絕對不能擅自將本合同的有關權利和義務轉讓第三方(含乙方屬下子/分公司或部門)。

13、乙方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為其員工辦理社會保險,乙方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工作發生的人身、財產損害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合同中的任何義務全部或部分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終止向乙方支付所有未結算之工程款項。

2、乙方保修期內必須按照甲乙雙方簽署的《維保修服務規範》(合同附件)開展維修工作,如若違反,甲方有權按照《維保修服務規範》所規定的扣罰金額從乙方維保修結算費用中扣除。

3、乙方超過甲方簽署的《委託維修任務書》中要求時間完工並交付驗收的,每超過一天,乙方按100元/天/項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4、乙方拒絕接受甲方簽發的《委託維修任務書》的,乙方按1000元/單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若不按甲方約定時間進場維修或拖延維修進度的,乙方按1000元/次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提供的材料與合同不符或質量不合格時,乙方須按樓盤客服中心要求進行更換和返修,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7、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向樓盤客服中心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徵得樓盤客服中心同意後延期履行合同。乙方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8、甲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支付乙方工程款,逾期支付,應向乙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9、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中途退場的,或因乙方之原因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支付所有未結算之工程款項;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萬元作為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對不足部分予以追償,並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10、若因乙方維修不當造成返修,乙方需負責返修至符合甲方要求的一切費用,單項維修返修兩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返修罰款300元。因維修不當造成業主重大損失的,乙方還需承擔含返修費、賠償金等一切費用。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

(一)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後,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須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2、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必要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對已完成的維修工程量進行確認,並依據本合同結算完畢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不妨礙甲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廉潔條款

1、乙方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明、暗示甲方請吃、請喝、收受甲方禮金、禮品或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在合同簽訂或履行過程中,若乙方人員有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請、招待,或索取禮金、禮品、禮券、其他利益等不當行為的,甲方應向乙方監察部門舉報。具體舉報渠道如下:

舉報電話及聯絡人:、潘先生

、康小姐

舉報傳真:

舉報電子郵箱:

舉報部門地址:廣州市廣州大道中928號5樓恆大地產集團監察室(郵政編碼:510000)

2、嚴禁甲方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賄賂或進行非正常商務宴請。

3、如果出現甲方在履約過程進行私下請吃、向乙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賄賂等一切非正常的經濟活動,一經查實,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因解除相關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如有違約,仍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的上述行為嚴重的,乙方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如果甲方事後主動積極向乙方陳述事實,或甲方有證據顯示以上行為為乙方人員施壓的不得已行為,則甲方仍保留與上述行為相關的合同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執,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包括《維保修服務規範》、《維保修工程專案單價表》兩個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任何內容的修改,須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或書面檔案,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義務人還需支付應付額每日萬分之三的滯納金。承包人依合同應支付違約金的,發包人有權在應支付乙方的費用中抵扣。

5、乙方委派為專案經理,委派的專案經理須持有與工程專案相適應的真實有效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6、乙方的通訊地址為:;電話號碼:,傳真號碼:,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傳送有關信函檔案,因乙方拒收或所留地址有誤或變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向乙方所傳送的信函檔案等視為已送達乙方。

7、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對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條款進行了協商。承包人對於“通用條款”的修改意見,已經完整地包含在本協議書中。雙方自願遵守“通用條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協議書。

8、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5

一、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6、組成合同的檔案

6.1組成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專案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的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 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 圖紙

4.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 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專案經理

7.1專案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專案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專案經理按發包人認可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絡時,專案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換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專案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 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書,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並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限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商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以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經國家或行業的質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和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裝置安裝工程具備交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裝置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 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裝置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裝置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及重新安裝。裝置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裝置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在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和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 ,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 ,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 ,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裝置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裝置,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制。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製材料裝置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以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裝置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按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制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裝置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裝置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裝置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商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院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吏。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 、裝置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工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變更工程的價格 ,按合同已有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 ,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該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年在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 ,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己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 。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於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限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報告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者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的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 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工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交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當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該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報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交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程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 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 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41.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 .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權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 .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至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 (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作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儲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 合同檔案組成

2、 解釋順序

合同檔案組成及解釋順序: 。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 。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 。

二、雙方一般權力和義務

5.1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7、專案經理

姓名: 職務: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開通時間和要求: 。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守成的設計檔案提交時間: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

(4)向承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9、 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內的要求: 。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情況: 。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

19、工程試車

19.1試車費用的承擔: 。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 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風險費用計算方法: 。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七、材料裝置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27.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 。

(2)材料裝置的品種、規範、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 。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

27.2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 。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的約定 。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

32.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 33.3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具體責任如下 :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同通用條款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

37.爭議

3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幾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分包施工單位為: 。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

40.保險

40.1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 。

發包人委託投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

(2)承包人投保內容: 。

41.擔保

41.1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但保,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的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它擔保事項: 。

42.合同份數:

42.1雙方約定合同份數: 。

43.補充條款: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6

發包人(甲方):(全稱)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1.4承包範圍:。

1.5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工程結構:。

1.7裝飾裝修施工面積:。

2工程質量

2.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__)

2.3約定標準:

3工期

3.1總工期:日(為日曆工期,幷包括法定節假日

3.2開工日期:年月日。

3.3竣工日期:年月日。

3.4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5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工期順延

3.6.1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裝置的。

(5)7日內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設計

4.1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於開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

□由乙方於開工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送甲方審批,甲方應於日內審批完畢並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託的專業設計公司於開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

4.2設計變更

4.2.1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4.2.3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7

甲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庫車機場遷建工程施工供電線路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庫車機場遷建工程玉達線分支T接處至庫車新機

場10KV線路安裝工程

工程地點: 阿克蘇地區庫車縣境內

第二條:承包範圍和內容

承包範圍:新建庫車民用機場遷建10KV線路工程技施設計(玉

其吾斯塘分)施工圖紙內容中,庫車10KV供電線路玉達線分支T接處至庫車新機場航站區圍界外(不包括圍界外至中心變電站的電纜)線路路徑中所涉及的,土地佔有及使用、青苗補償,辦理相關手續等一切費用。安裝10千伏真空斷路器及高計一臺。按照庫車電力公司要求安裝電費計量裝置等。具體內容詳見詢價檔案。

第三條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合同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第四條 工期條款

1. 本工程初定應在20xx年4月15日前工程完成。

2.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施工計劃要求,編制分包專案的施工計劃,經甲方核定後,按工期計劃執行,確保按期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務。

3. 若乙方工程工期與進度計劃明顯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趕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後 7 個工作日內無明顯改進,或乙方無 能力承擔工程任務,甲方有權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單位,由此增加的承包價差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 因遇大雨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經甲方簽字認可,工期按實順延。

第五條 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合同價款:本工程合同價款:為510000.00元(伍拾壹萬元整),(包乾價)。除甲方認可的設計功能性設計變更外,包乾價不做價格調整。

第六條 質量要求

1.乙方承包專案的施工質量以詢價前所發放的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方案,設計變更,技術交底,現行施工與驗收規範,作為檢查、抽檢或驗收的依據和標準。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管理,嚴格按照以上約定的標準進行施工。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及供電相關部門的驗收標準。

3.若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返工並承擔延誤工期的責任;造成嚴重質量問題的或多次返工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清退乙方,並且今後不與乙方合作。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及承擔相關責任。

第七條 工程師:

1.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範庭梅,職務:總監理工

2. 甲方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姬曉寧;職務;工程師;

3. 乙方專案經理,姓名;齊軍;職務;專案經理。

第八條 甲方責任:

1. 乙方進場時,甲方應書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體管理人員名單向乙方交底;

2. 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驗收、辦理變更登記、竣工結算手續及簽證工作等。

第九條 乙方職責:

1、負責此項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具體管理工作和工程材料調撥,工程決算的上報

2、在開工前向甲方提供四措一案、作業指導書。

3、必須按照國家及行業頒佈的施工驗收標準的要求組織施工。

4、應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5、負責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技術的培訓。

6、負責工程專案的工作聯絡和工程專案施工人員進場的管理工作及竣工驗收檔案、工程決算和檔案資料的歸檔工作。

7、遵守發包人對專案統一管理的相關規定。

8、如達不到承諾分階段工期,每延誤1000元違約金(壹仟元)。

第十條 安全文明約定

1.人員進場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時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嚴格按照現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執行公司和工地有關安全生產製度;

2.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和監控工作,及時做好安全自檢與整改工作;

3.乙方自行負責工人的勞保用品、勞保福利及施工過程中工傷事故處理的一切費用;

5.對於乙方僱用的工人的傷害或賠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並保證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6.由於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 工程設計變更

1.設計變更

⑴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以書面形式(或其它正式方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變更。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⑵施工中乙方對圖紙中的不明確部位應提前一週與甲方管理人員聯絡,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保修事項:

1.本工程保修期為 2 年,自工程完工驗收符合合同規定工程辦理移交手續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因施工造成的任何質量問題,均屬乙方的保修範圍;

3.保修期內發生保修事項,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後 24 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修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費用從保脩金中扣除,保脩金不足以支付發生的費用時,作為乙方的債務甲方有權追索。

第十一條 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壹拾伍萬元的預付款,工程電杆組立完成後,付至工程總價的60%.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5%,留5%的質保金,質保期為2年,質保期滿後向乙方支付5%的質保金。

2.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定銀行開戶,甲方直接劃到乙方戶頭內,而乙方收款時需提供有效票據。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十六份,甲方執十二份,乙方執四份每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它為副本。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結清餘款後自行終止。

2.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阿克蘇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履行過程中一切往來檔案:下發通知、有效簽證及補發附件等均屬合同內容,與合同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要求該工程的材料採購乙方必須直接由廠家進貨,不得通過任何代理機構進行採購.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月日: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 (大寫)元。預計用款為一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

第三條 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___ 年____ 月起至____ 年____ 月止,就國家規定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貸款逾期不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檔案,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六條 代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計算與銀行規定加收借款方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商用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9

經雙方協商,電氣工程承包給電氣作業班組,包價為元2,訂立以下協議:

一、合同雙方:甲方:乙方:

二、承包內容:電氣工程,包括電照、電視、電話、配管、穿線、照明器具安裝、配電箱安裝、避雷接地等施工圖紙所包含的內容。單位工程施工現場電氣裝置的維護及臨時線路架設和維護。

三、合同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負責材料供應,協調各種工序施工。

2、乙方必須按設計檔案、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發現材料質量問題及時彙報。乙方要提前一週提出材料計劃,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並配合其他專業施工。

3、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施工,杜絕重大傷亡事故,避免輕傷事故發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發生事故的責任依安全生產合同承擔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領取材料必須經過保管員准許,不準發生浪費和偷工減料現象,如發生浪費和不按設計施工,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

5、乙方領用電動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對於正常損壞(如炭刷用完,軸承損壞等)甲方負責維修,對於人為損壞(如摔壞外殼、摔彎軸承,因軸承損壞而燒壞轉子、定子等),乙方負責一切維修費。

6、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超出質量驗評標準的一律不給計算工資,不合格的返工重作,並扣罰返工所用的材料費。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須履行簽字手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報工必須經專案經理、施工員、技術員和質量檢查員簽字後才能生效。

8、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有權對不合理的進度安排提出異議,但經雙方協商確認後,必須按時完成。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

9、乙方簽訂協議後向甲方交付安全施工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規及安全條例,承包工程內容完工後,未發生安全事故及未違反現場安全規定,此項押金如數退還。

10、為保證現場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現場遵守文明施工條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文明施工抵押金500元,作業完工後乙方未違反文明施工條例,甲方將此項押金如數退還。

10、如乙方施工質量優良、節約材料、文明施工,積極參與制訂材料計劃並能提出合理化建議,在工程完工後甲方視乙方表現情況給予0.1-0.2元2獎勵。1

1、乙方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必須設專人持證上崗,上崗人員必須熟知本機械的效能和安全使用技術規程,並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承包款結算方法:乙方必須在每月____日前報上月工作量, 履行簽字手續後結算80%工資,工程完工後經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並向甲方交工後一次結清全部承包款。

五、合同一經簽定,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簽字:乙方簽字: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