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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通用16篇)

欄目: 聘用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78W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1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通用16篇)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試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問,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條件和紀律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並同意甲方規定的如下職責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負責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崗位技能、必備知識的教育與培訓。

第五條 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知識水平和崗位技能。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因(公)負傷或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負傷、患病醫療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規定參加______________保險。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發生變化,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甲方變更名稱的,應當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 0個工作日或者 年累計曠工超過xx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然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的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或者乙方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況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為乙方提供_____個月的自行擇業期,自行擇業期內的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擇業期滿後仍未就業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____________保險關係調轉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崗位變化後,甲方可以改變乙方的崗位工資待遇。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

(一) 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 因工(公)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 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 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xx年以內的;

(六) 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國家規定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二)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 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 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五) 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條 除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後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後,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智慧財產權、技術祕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續定

第二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 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 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 乙方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四)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五) 甲方依法登出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手續。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規定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乙方出具終止本合同的書面證明,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應按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___________保險關係調轉手續。

第二十四條 在續定聘用合同時,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滿25年或者連續工齡已滿xx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xx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是因工(公)負傷並被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定聘用合同的,甲方應當續定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當將本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辦理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手續,乙方與甲方仍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續定聘用合同。甲乙雙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定的聘用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年。

六、違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一) 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規定的;

(二) 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由單方解除合同的;

(三) 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或部分無效聘用合同的。違約一方承擔的違約賠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含試用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對甲方培訓費的補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間,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培訓違約金。

第三十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一) 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 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由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 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年,支付乙方 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乙方工作不滿 年的按 年計算;月平均工資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月平均工資高於全市事業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或者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對爭議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

簽訂日

鑑定機關意見

鑑證機關印章___________

鑑證員印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聘 用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單位名稱:___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事業單位單位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姓名: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學歷: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一、崗位名稱甲方聘任乙方在崗位工作。崗位性質職級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為試用期。

三、崗位職責要求乙方的崗位職責

四、基本權利義務(一)甲方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3、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工作報酬及各種社會保險;

4、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5、按有關規定,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

(二)乙方

1、有參加業務學習,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

2、按規定獲得工作報酬和享有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保護的權利;

4、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崗位工作任務;

5、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保守有關祕密。

五、工資福利及待遇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單位工資分配方案按月核發工資;

(二)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待業(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統一辦理手續;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制度、公休假期、女工保護、因公負傷和患病醫療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一)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合同: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3、甲方單位變更名稱的;

4、訂立聘用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的;

5、訂立聘用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的;2、聘用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退休、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乙方因病、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後,經當地政府人事部門指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按照國家規定應當退休退職的;

5、聘用單位依法登出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乙方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國家規定的其它不能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3

編號:_________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員(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填寫說明?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_____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_____[_________]35號)制定,作為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範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塗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託,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_____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_____[_________]35號)和_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試用期為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_____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_____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_____金、醫療_____金、養老_____金以及其他社會_____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並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事業單位臨時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合同期從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日起至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元。

2、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的待遇,因公或因病死亡的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二十個工作日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

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乙方在合同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日期: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5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試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問,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條件和紀律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並同意甲方規定的如下職責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必要的工作條件和_____,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負責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崗位技能、必備知識的教育與培訓。

第五條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知識水平和崗位技能。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三、工作報酬和_____福利待遇

第六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因(公)負傷或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負傷、患病醫療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規定參加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元。

(三)全年端午節、中秋節、春節三節甲方慰問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2、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3、食堂員工實行聘任制,合同每________年簽訂一次。

4、食堂員工為臨時工, 工資實行包乾, 每月工資600元,按月發放。

5、寒暑假不享受工資待遇。

6、全年端午節、中秋節、春節三節學校進行慰問。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食堂員工對學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應在前____月內提出辭呈申請,如突然自行終止合同,學校結算時不多發一個月的工資,照天結算。如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書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學校有權及時終止合同。

2.乙方因疾病不能按時上崗。

3.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曠工時間超過一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5.偽造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因工負傷,在學校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7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應該明確寫出經濟補償的標準,還要把以前模糊有爭議的約定說明白。26日記者從江西省有關部門瞭解到,該省將推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

據悉,按照合同範本,不管是員工患病、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使得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還是經員工同意解除合同,單位都要根據員工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是,該員工在單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合同範本也規定,除了員工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可辭退外,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以及未經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單位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

據悉,按照範本,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要像法律文書一樣,把員工處理爭議的權利寫在合同上,註明和單位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則可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8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之一: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三)任務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務,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該任務完成時(或)_________止。

第二章 聘用崗位、職責要求和工作條件

第二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第四條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章 崗位紀律

第五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六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章 報酬與相關待遇

第七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甲方應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工資報酬的具體辦法和標準如下: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照國家規定支付高於乙方正常時間的工資報酬(實行彈性工作時間的除外)。

第九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應交納的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並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的工時制度、各類假期、女職工權益、因工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享有參與單位的民主管理和監督等權利以及參加黨組織和群團組織的權利。

第十二條 乙方享有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

第五章 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聘、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合同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報原登記機關留存。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業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六)屬於國家和省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錄用或者選調到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和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機關及群團組織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除前四項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終止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聘用合同期限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的退休年齡的年限。

第二十條 聘用合同期滿並辦理了終止手續的、甲方被撤銷、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約定的以下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時,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終止、解除聘用合同後,應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調轉手續,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銜接工作。乙方的人事關係、檔案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給對方照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章 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聘用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雙方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紙)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和繼續教育、智慧財產權保護、解聘提前通知時限、違約金的數額等條款。乙方系甲方出資引進或培訓的,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服務期限及違約責任。雙方還可以約定乙方按第十八條第五項與甲方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9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畢業時間和學校、專業:_________

職稱或技術等級:_________取得時間:_________

個人住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法定監護人:_________與乙方(受聘人員)的關係: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

個人住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__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

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空白內選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作;在聘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採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10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市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試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問,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條件和紀律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並同意甲方規定的如下職責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負責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崗位技能、必備知識的教育與培訓。

第五條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知識水平和崗位技能。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因(公)負傷或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負傷、患病醫療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規定參加______________保險。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發生變化,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甲方變更名稱的,應當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稱。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或者_________年累計曠工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然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的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或者乙方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況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為乙方提供________月的自行擇業期,自行擇業期內的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擇業期滿後仍未就業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____________保險關係調轉手續。

第十五條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崗位變化後,甲方可以改變乙方的崗位工資待遇。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公)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

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_______年以內的;

(六)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國家規定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條除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________月後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後,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智慧財產權、技術祕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續定

第二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登出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X日將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手續。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

(五)項規定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乙方出具終止本合同的書面證明,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方與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應按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___________保險關係調轉手續。

第二十四條在續定聘用合同時,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滿________年或者連續工齡已滿________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________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是因工(公)負傷並被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定聘用合同的,甲方應當續定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當將本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辦理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手續,乙方與甲方仍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續定聘用合同。甲乙雙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定的聘用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年。

六、違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規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由單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或部分無效聘用合同的。違約一方承擔的違約賠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含試用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對甲方培訓費的補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間,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培訓違約金。

第三十條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________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由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_______年,支付乙方_____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乙方工作不滿____年的按1________年計算;________月平均工資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月平均工資高於全市事業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或者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對爭議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11

編號:_________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員(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填 寫 說 明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__]35號)制定,作為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範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塗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託,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__]35號)和_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 .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門從事 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 .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12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試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條件和紀律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並同意甲方規定的如下職責要求:

第三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負責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崗位技能、必備知識的教育與培訓。

第五條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知識水平和崗位技能。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因工(公)負傷或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公)負傷、患病醫療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規定參加保險。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甲方變更名稱的,

應當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________年累計曠工超過2O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O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由甲方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然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的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或乙方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況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個月的自行擇業期,自行擇業期內的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擇業期滿後仍未就業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

保險關係調轉手續。

第十五條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崗位變化後,甲方可以改變乙方的崗位工資待遇。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公)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________年以內的;

(六)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國家規定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條除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與甲方協商一

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後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後,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智慧財產權、技術祕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登出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____日將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手續。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規定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乙方出具終止本合同的書面證明,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方與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應按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保險關係調轉手續。

第二十四條在續訂聘用合同時,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滿________年或者連續工齡已滿________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________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應當與其訂

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公)負傷並被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訂聘用合同的,甲方應當續訂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當將本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辦理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手續,乙方與甲方仍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甲乙雙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年。

六、違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規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由單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或部分無效聘用合同的。

違約一方承擔的違約賠償金額為:

第二十九條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含試用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對甲方培訓費的補償金額為:

試用期間,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培訓違約金。

第三十條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

甲方工作的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由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________年,支付乙方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乙方工作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月平均工資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月平均工資高於全市事業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八、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或者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對爭議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證機關意見:_________

簽證機關印章:_________

簽證員印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13

為全面掌握____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簽訂情況,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對全市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推行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的基本情況  ____市現有事業單位百餘家,人員幾千人,自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開展以來,全市事業單位均已全面推行了人員聘用制度,佔事業單位總數的100%,所有人員均已簽訂聘用合同,其中專技人員人,管理人員人,工勤人員人,簽訂合同人員比例達到100%。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是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適應社會主____市場經濟需要和事業單位自身特點的一項人事管理制度。核心內容就是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的形式,來確定單位與個人的聘用關係,明確並履行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在聘用制實施過程中,我市始終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用人、崗位管理的原則。事業單位通過建立競爭機制,對廣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產生了一定的促動作用,職工的危機感與競爭意識明顯增強,工作效能顯著提高,促進了各項事業的發展。然而,由於種種制約因素的存在,人員聘用制度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問題和難點。  

二、實施聘用制度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難點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  在自查中,發現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實行聘用制在認識上還存在誤區,沒有從單位的發展和自身的發展去認識實行聘用制的重要性,認為聘用制不過是搞形式,籤與不籤一個樣,“一簽定終身”的思想依然存在,缺乏有效的競爭機制,沒有產生危機感和競爭意識。  

(二)聘後管理不到位  實施聘用制的一個標誌就是單位和職工經協商一致,簽訂聘用合同,表明從此形成了新的平等的權利義務關係,實現“行政依附關係向平等人事主體的轉變”、“國家用人向單位用人的轉變”。但是大部分單位對聘用制的理解僅僅停留在簽訂合同的層面,而忽視了聘後管理。有的單位將聘用合同的`簽定作為一項程式化的工作,例行公事地

三、________年一簽,沒有開展有效的聘後管理,致使考核走過場,獎懲不明,續聘、解聘缺乏依據。  

(三)人員“出口”不暢  人員的“出口”問題一直是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的難題。從理論上講,實行聘用制,就必然有人要被解聘,或聘用期滿後,終止聘用合同。人員被解聘和終止聘用合同後自然應當進入“市場”,重新尋找自己的位置。但在現階段這個做法還是有些理想化,至少在很多單位還很難推行,人員“出口”往往只停留在退休等途徑。  

(四) 配套制度不完善  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情況比較複雜。能否順利推進這項改革,相關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十分重要。在推行聘用制的過程中,許多單位習慣採用過去的做法,沒有及時修改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變更相應的條款和規定,導致與聘用制相配套的政策、制度相對滯後,這其中包括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落聘人員利益補償機制等。  

三、對完善聘用制度、規範合同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一)突出重點,強化聘前聘後管理,建立完善聘用工作程式  

1、科學合理設定崗位。崗位設定是推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的前提。事業單位應以行業特點和本單位的職能、編制為依據,結合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和因事設崗、以崗管人的原則設定崗位。內部崗位設定一經確定,要制定崗位說明書,明確每個崗位的職責、任務、任職條件等。  

2、規範聘用行為。聘用合同是個人與聘用單位具有人事關係的法律依據。聘用合同質量高低,關鍵在於約定內容是否符合實際、是否具體可行。千篇一律的聘用合同只能是搞形式、走過場,難以起到合同化管理的目的。事業單位要“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權利,掌握合同約定的技巧,根據本單位實際,具體約定合同內容。必備條款,要有大量約定內容;約定條款,要注意遵循法律原則。此外,在人員聘用過程中,要堅持競爭上崗、按崗聘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範聘用程式和聘用行為。  

3、完善考核制度。要將考核作為加強聘後管理的主要手段,堅持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工作態度相統

一、考核內容與崗位實際需要相結合的思路,對受聘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考核制度,制定以工作實績為主要內容、與所承擔職能相一致的考核指標體系和標準,建立健全適合各類不同人員的考核評價體系。考核過程中,能量化的儘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具體細化。要把考核結果作為續聘、晉級、獎懲和解聘的主要依據,與人員的使用、獎懲、培訓掛鉤。  

(二)著眼整體,配套推進改革,確保積極平穩實施人員聘用制度  

1、改革分配製度。分配製度改革作為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改革的關鍵環節和核心動力其作用不容忽視,在一定程度上分配製度產生的激勵機制直接影響人員聘用制度的實行。  

2、建立完善人事服務體系。加強人才市場機制建設,積極為落聘待崗人員拓寬就業渠道創造必要條件。在實行人事代理制度基礎上,可逐步推行全員代理制、人才派遣制,使事業單位與各類人才充分享受用人與擇業的自主權。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爭議仲裁製度建設,健全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及時受理和仲裁人事爭議案件,切實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14

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之一: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三)任務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務,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該任務完成時(或)_________止。

第二章 聘用崗位、職責要求和工作條件

第二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第四條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章 崗位紀律

第五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六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章 報酬與相關待遇

第七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甲方應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工資報酬的具體辦法和標準如下:_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照國家規定支付高於乙方正常時間的工資報酬(實行彈性工作時間的除外)。

第九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應交納的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並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的工時制度、各類假期、女職工權益、因工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享有參與單位的民主管理和監督等權利以及參加黨組織和群團組織的權利。

第十二條 乙方享有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

第五章 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聘、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

變更合同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報原登記機關留存。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業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六)屬於國家和省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錄用或者選調到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和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機關及群團組織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除前四項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終止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

聘用合同期限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的退休年齡的年限。

第二十條 聘用合同期滿並辦理了終止手續的、甲方被撤銷、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約定的以下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終止:(一)_________(二)_________(三)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時,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終止、解除聘用合同後,應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調轉手續,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銜接工作。

乙方的人事關係、檔案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給對方照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章 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

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聘用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不願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可另附紙)(一)_________(二)_________(三)_________(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和繼續教育、智慧財產權保護、解聘提前通知時限、違約金的數額等條款。

乙方系甲方出資引進或培訓的,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服務期限及違約責任。

雙方還可以約定乙方按第十八條第五項與甲方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15

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聘用單位: 

主管部門: 

受聘人員: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員)

名稱: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型別:1、財政核撥

2、財政撥補

3、經費自給

4、企業化管理

學歷:

學位:

專業技術資格或工人技術等級:

執業資格:

參加工作時間:

批准成立文號:

進本單位工作時間:

登記證號:

聘前職務:

地址:

現聘職務:

政治面貌:

健康狀況:

法定代表人:

現住址:

聯絡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廈根據《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為 年 個月,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 年 月 日起,至 __ 年 月 日止,期限

為     年 個月。(採用此種形式應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合同的終止條件。)

(三)任務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特定工作任務,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該任務完成時(或 

)止。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乙方在 

崗位,任 

職務,從

事 工作,其崗位職責和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或崗

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協議書 篇16

聘用合同(聘請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事業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學歷: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全面推進階段全員崗位聘任制試行辦法》和《研究所崗位聘任制實施細則》,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崗位名稱

甲方聘任乙方在 崗位工作。

崗位性質與職級 。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三、崗位職責

乙方的崗位職責:

四、工作紀律和技術保密要求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成果和技術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後,應將所有實驗記錄本、

工作報告及資料交所在部門歸檔。

3.乙方離開用人單位 年內,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術成果和資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術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4.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並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六、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確定乙方受聘期間的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2.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職工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按照國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基本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

4.工作報酬與福利待遇的其他約定: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乙方退休、死亡;

(3)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

(4)乙方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

(5)乙方公派出國或因私出境逾期不歸;

(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甲方依據上述條款解除乙方聘任合同,乙方應在30日內辦妥終止聘任關係手續。

4.乙方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聘任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任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6.甲方提出解除聘任合同,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決定並簽署意見。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是實行計劃生育的女性,且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

(3)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如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終止聘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