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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貿易供貨合同(精選5篇)

欄目: 貿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1W

長期貿易供貨合同 篇1

甲方:

長期貿易供貨合同(精選5篇)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因工 需要, 甲方向乙方採購材料。為保障雙方的權益,明確其責任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達成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1. 協議主內容

2.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按國家行業標準組織生產,嚴格按照現場業主確認的樣品和顏色送貨。 3. 4.確認方法:按現場確認數量。貨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地點卸貨,清點驗收,數目以甲方簽收回單為準(甲方的簽收必須有現場主管或收貨員的簽字。)

5.所有權:標的物所有權自送到工地起轉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貨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乙方所有。 6.交(提)貨方式、地點和時間:乙方送貨到,供貨期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7.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由乙方送貨到 並承擔運輸費用,如果卸貨產生吊卸機械費應由甲方承擔。 甲方聯絡人: 乙方聯絡人:8.結算方式:貨到現場之日起十五日內結清所有貨款。

9.本協議解除的條件:如一個月中無任何材料供應則在次月中協議解除,並結清所有餘貨款。

10.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按時,或以次充好,所造成的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若不能按時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付給乙方貨款總額的0.1%作為滯納金,若逾期超過十五日仍未付清所有貨款則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資金佔用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並一次性付清所有貨款。

11.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松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2.其它約定事項:

1)所有的追加協議以及甲方現場管理人員與乙方簽訂的涉及到費用的增減的確認單、承諾書、協議書、白條等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或親自簽字確認,一律視為無效!

2)貨到現場,因乙方原田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安全及經濟損失的,乙方負擔一切責任。13.本協議原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雙方簽字,公司蓋合同章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人: 委託人:

電話(手機): 電話(手機):

長期貿易供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_________農業生產的發展,進一步完善_________農產品產、運、銷一體化運作機制,提高農業經濟市場化、產業化和規模化的發展水平,充分滿足全國城鄉居民對_________反季節瓜菜的需求,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友好、誠信、互利的原則,就雙方今冬明春_________反季節瓜菜代購代銷合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基本合作內容

1.1甲方保證及時、準確地向乙方提供本地農產品的種植面積、區域分佈、上市時間、總產量預測等資訊資料,以便乙方制訂市場營銷工作計劃。

1.2甲方根據乙方的訂單負責當地的瓜菜收購和包裝工作,確保乙方所需反季節瓜菜的貨源組織和供應;乙方負責瓜菜的運輸和銷售。

1.3甲方保證優先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反季節瓜菜,平均日貨量不低於_________噸;乙方保證優先向甲方訂購_________反季節瓜菜(甲方不能確保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質和數量情況除外)

1.4甲方協助乙方在當地開展農作物新品種和農業生產技術的推廣業務,整合本地的農業資源,以推動本地農場企業與鄉鎮企業的農業資訊網路工程。

第二條訂貨、數量及價格

2.1乙方每次訂貨可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再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傳真確認,詳列所需瓜菜品種、等級規格、數量、質量要求、收購價格及交貨時間、地點等,傳真原件須乙方經辦人簽名並加蓋乙方單位公章生效。

2.2乙方每次訂貨一般總量不少於5T貨車標準配載(空運貨物除外),低於5T貨車標準載量乙方應提高瓜菜收購代理費標準。

2.3甲方保證以最高優惠的價格向乙供貨,在保證瓜菜品質的前提下儘可能降低瓜菜的收購成本價。具體瓜菜品種的具體收購價格和代理費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行情確定。

第三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3.1乙方所需瓜菜的品種、等級和質量由雙方按照中國綠色通道電子商務網所提供的_________農產品等級標準確定,沒有標準的則由雙方看樣協商確定。

3.2甲方確定每次瓜菜的採收時間,確保所收購的瓜菜乾淨、新鮮,不摻雜土泥沙,沒有農藥和化肥等汙染,符合綠色食品的標準,適合儲藏和長途運輸,完全滿足乙方對瓜菜的時間和品質要求。

3.3瓜菜包裝費用標準由雙方根據不同的瓜菜品種和運輸要求確定,包裝物可由甲方負責提供,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需回收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交還甲方。

第四條交貨、驗收、裝車及運輸

4.1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按時、按質、按量交貨,並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經辦人根據雙方確定的等級質量標準的包裝要求驗收。

4.2甲方負責組織人員根據承運人的要求及時裝車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甲方有義務協調因收購、裝車等因素所引發的民事、交通糾紛、保證承運人、運輸車輛及所裝載瓜菜的安全和通行無阻。

4.3運輸車輛一般由乙方負責調派。甲方可向乙方推薦本地承運人但須保所薦承運人的商業信譽和承運車輛的車況良好,適合承運乙方本次所訂購的瓜菜。

第五條費用支付及結算方式

5.1乙方應在每次下單的當天,根據雙方核定的費用總計以電匯、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特殊情況下可放寬至乙方收貨後的十天之內)

5.2甲方委託乙方代銷瓜菜時,乙方只需擔保貨款的及時回收,而無須承擔任何費用支出。瓜菜銷售完畢後,乙方應在十天內向甲方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款項。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6.1甲方所交貨物的品種、數量、品質、質量或包裝明顯不符合雙方確認的標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貨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6.2甲方末能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地點按質、按量交貨而造成逾期交貨,乙方有權提出折價處理或拒收全部瓜菜,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多支付費用和全部損失。

6.3因裝車人員組織不力而延誤時間造成損失或因收購、裝車引發當地民事、交通糾紛而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費用支出和相應的損失。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其他事項可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每月超過最高欠款額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約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以每月5.1 ‰計算。

2、甲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不準確,導致乙方發錯產品的,由甲方承擔所有的退貨費用及因此引起的損失。

3、乙方所供產品因設計、製造、質量等原因,引起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及具體購貨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則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依其規則進行仲裁。

九、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至__年12 月31 日,期滿後重新協商續約事宜及條款。

3、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長期貿易供貨合同 篇3

複製全文 下載文件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釋出時間:20__-03-10

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由乙方製造或代理的產品事項,達成本供貨協議,並就此協議以下方面達成一致的商務約定:

1、 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

2、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年,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詳見附表1 .

3.1.2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 50%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為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15 日至25日為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

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儲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傳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

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 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絡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傳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傳送的通知,視為傳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絡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絡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絡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10.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絡。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於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並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長期貿易供貨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共同發展,加強甲、乙雙方的業務合作關係,經雙方共同協商,本著“平等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業務關係

甲方確定乙方為其低壓電器元件指定供應商,在甲方的產品中除其客戶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低壓電器產品外,甲方所有相關產品的低壓電器元器件採用乙方提供的“正泰”品牌低壓電器。

二、產品範圍

“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壓電器元件。

三、採購量及供貨價格

1、經雙方協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壓電器產品價格按照

正泰產品__年列表價為基準價,甲方年度採購量為萬元時,其基準列表價折扣折讓% 。

2、如因市場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國範圍內調整價格的情況,則乙方按照其調整後正式釋出的新全國統一列表價格按原折扣折讓價給甲方供貨。但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前已經簽訂的購銷合同仍按購銷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四、技術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要求。質保期內實行質量“三包”。如乙方未按有關技術要求進行生產,或由此引起的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由乙方承擔由於質量問題所發生的損失及費用。

五、付款方式

協議生效執行中,乙方給予甲方每筆採購訂單____%的貨款欠款額度,但每月貨款欠款額累計最高欠款額度為萬元,超過最高欠款額度部分欠款,甲方應先付清超額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貨款必須在2020__年底一次性結清。

六、配送服務

甲方所需產品每批金額元以上時由乙方免費送至甲方所在地倉庫,其每批金額元以下時由甲方自行從乙方轉交配送經銷商倉庫提取。

長期貿易供貨合同 篇5

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由乙方製造或代理的產品事項,達成本供貨協議,並就此協議以下方面達成一致的商務約定:

1、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

2、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年,自本合同發生法律 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詳見附表1 .

3.1.2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 50%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為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15 日至25日為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

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儲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傳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

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絡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傳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傳送的通知,視為傳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絡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絡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絡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10.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絡。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於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並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