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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協議書(精選3篇)

欄目: 貿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61W

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協議書 篇1

協議編號:_________

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協議書(精選3篇)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託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於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範圍

2.1乙方負責提供貨源,並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託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檔案。

2.3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託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託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並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

貨物出口託運單內容應包含所託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

如上述內容乙方託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註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後果由乙方承擔。

2.4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託運單中應明確註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貨物出口的範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

正常情況下,乙方可於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

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於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乙方所委託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

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屍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

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

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

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

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

為儘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後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並出具倉庫受貨回執。

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

對於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紮、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

雙方應在當場確認。

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

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2.10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

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週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

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

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後一週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後,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

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

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於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於甲方。

3.2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於甲方。

3.3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2)同城託收(3)備用金(4)30天期限付款4.2對選擇同城託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託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4.3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後還於乙方。

4.6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

乙方訂艙即採用付款後領取提單的方式。

5.3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後協議即自動終止。

5.4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式照章辦理。

7.5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檔案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後,本協議方可執行。

9.2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

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並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宣告

10.1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託貨物絕不屬於危險品。

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其託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後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貨物出運後,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於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電話: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協議書 篇2

合同號: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決定建立合作關係。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就無線增值應用業務通道進行全面合作。並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內容 

1.1 雙方合作的網路基礎是乙方的簡訊閘道器,其移動特服號是_________,服號是_________,服務範圍包括全國範圍移動,使用者(當地移動,聯通運營商規定不支援增值服務的手機除外)。 

1.2 甲方針對企業簡訊市場現狀,開通企業簡訊平臺,與企業簡訊使用者簽訂資訊提供,訊息接收協議後,通過企業簡訊平臺實時向用戶提供企業簡訊服務。 

1.3 本項合作採用甲方與使用者簽訂簡訊同意接收合同,乙方並對接收使用者進行簡訊確認的方式。 

1.4 甲方負責與企業簡訊使用者簽訂資訊提供,短訊息同意接收合同,乙方負責對新使用者進行簡訊確認並確保使用者是否同意接收。甲方負責提交,傳送企業簡訊資訊。 

1.5 甲乙雙方自行解決合作中各自所需的軟硬體資源,合作分界點為網際網路。 

1.6 根據市場發展,雙方可開發新的合作內容,具體方案由雙方書面另行確認後開始實施。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2.

1.1 甲方必須保證合作業務中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因資訊內容不實或不合法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

1.2 甲方利用此合作專案開展服務,宣傳等商務工作,但不能未經使用者許可(未同甲方簽訂簡訊同意接受合同或是未通過乙方簡訊確認時)擅自向用戶傳送簡訊。 

2.

1.3 甲方不得使用乙方公司名稱,產品品牌,服務版權,商標權,專利權資訊開展此合作專案的宣傳工作,否則乙方有權立即停止雙方合作,並有權向甲方索賠。 

2.

1.4 甲方有權要求及時得到每月簡訊下行成功流量的資料統計資訊。 

2.

1.5 甲方在乙方所提供的d號碼下二次開發所發展的簡訊業務,甲方每次欲新增的簡訊業務必須提前向乙方公司進行申請,並得到乙方的同意。同時,甲方應及時提供與第三方合作的新增簡訊業務協議原件(若只有影印本應加蓋甲方公章)。 

2.

1.6 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集團簡訊通道提供以下業務: 

(1)向非自身員工或非自有客戶群傳送資訊的業務; 

(2)資訊內容中包含政治敏感詞及不健康內容的簡訊業務; 

(3)資訊內容中明顯包含廣告資訊容易引起終端使用者投訴的業務; 

(4)資訊內容中沒有資訊傳送方的企業標識容易造成終端使用者不清楚資訊來源的簡訊業務; 

2.

1.7 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申請業務程式碼。申請業務程式碼時甲方須按乙方提供的申請模板進行資料填寫。 

2.2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

2.1 乙方負責簡訊傳送閘道器的執行,提供技術維護,保障簡訊服務的正常運轉,但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使簡訊傳送正常執行時,乙方不負擔責任。 

2.

2.2 乙方負責分配給甲方合作業務中的簡訊傳送後臺網頁,但甲方應保證不洩漏登陸名稱及密碼,否則乙方有權停止甲方對該後臺網頁的使用權,由此產生的費用與糾紛由甲方承擔。 

2.

2.3 乙方不承擔因資訊內容不實或不合法產生的法律責任。 

2.

2.4 乙方對甲方的資訊質量有監督權,一經發現有違法資訊或違法操作,乙方有權立即停止雙方合作,並有權向甲方索賠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

2.5 乙方負責向運營商申請業務程式碼。業務程式碼批准通過後合作業務才可開通。如業務程式碼沒有通過,乙方不負擔責任。 

3.服務資費及付款方式 

3.1 服務資費 

3.

1.1 甲方一次性付乙方技術維護費_________元整,於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付清; 

3.

1.2 簡訊傳送資費按實際傳送的簡訊條數計算,每下行1條簡訊,通道佔用費:_________。 

3.2 付款方式 

3.

2.1 甲方以預付款的方式支付簡訊傳送費用,每次至少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付款後,乙方向甲方開據正式發票。當預付款為零或負數時,乙方將停止為甲方傳送簡訊。在每次甲方傳送簡訊後,乙方從甲方賬戶中扣除相應款項。乙方開戶行帳號如下:_________。 

3.

2.2 甲乙雙方確定對帳人(如有人員變更需及時通知對方)後,在每月的____日前按統計資料資訊對上個月的簡訊成功下行流量進行對帳(並以書面形式確認),並根據實際的成功下行流量確定上月的簡訊費用。 

3.

2.3 乙方向甲方承諾每月對帳時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 

4.資訊保安責任保證 

4.1 甲方在使用甲方的通訊通道過程中,將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保證本公司資訊釋出的安全,並切實做到: 

4.

1.1 建立健全本公司資訊釋出的內部保障制度,資訊保安保密制度,使用者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資訊保安責任制度和資訊釋出的審批制度,嚴格審查本公司產品所釋出的資訊。 

4.

1.2 嚴格遵守《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對使用本集團簡訊平臺傳送的簡訊內容進行把關,保證資訊內容的健康,合法。 

4.

1.3 明確本企業的客戶群和客戶範圍,手機使用者必須是自願接受企業服務。 

4.

1.4 不利用乙方提供的通訊通道釋出,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資訊: 

(1)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揚和封建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4.

1.5 若發現本公司所釋出的資訊明顯屬於上述第

(4)款所列內容之一的,保證立即停止傳輸,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4.

1.6 對本公司所釋出的資訊一時難以辨別是否屬於以上所列內容之一的,應報相關主管部門稽核同意後再發布。 

4.

1.7 對客戶的個人資訊保密,未經客戶同意不得向他人洩漏,但法律規定的除外。 

4.

1.8 甲方保證:在使用乙方提供的通訊通道進行簡訊釋出活動中,服從監督和管理;若未做到上述一至七條,甲方願意按雙方合同要求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甲方未按上述資訊保安責任保證規定合法使用乙方通訊通道所造成或可能引發的一切後果,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自願承擔一切相關後果。 

5.商業祕密及智慧財產權 

5.1 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它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 除本協議規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複製對方的商標,標誌,商業資訊,技術及其它資料。 

6.宣告及保證 

6.1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本協議不構成雙方間任何的僱傭關係,甲乙雙方之間應為合作伙伴關係。 

7.協議的效力 

7.1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 

7.2 一方欲終止協議,應在協議有效期屆滿之日前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 

7.3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雙方如無任何問題,並無書面要求提出終止協議,則可無限制自動延期,每次延期時限為。 

8.協議的終止及其他 

8.1 本協議因以下任何原因,甲乙雙方可以終止合作。 

8.

1.1 本協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有任何一方提出不再延期。 

8.

1.2 經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協議。 

8.

1.3 如本專案在運營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與國家現行法規政策相牴觸的情況。 

8.2 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此協議,需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同意後,自通知之日起三____日屆滿時,本協議終止。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雙方於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9.違約責任 

9.1 甲乙雙方應該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 

9.2 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10.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0.1 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1

1.不可抗力 1

1.1 不可抗力是指:地震,洪水,戰爭,軍事行動,罷工,黑客攻擊,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為造成的災害或市政府法令,政策發生變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其中,中國XX公司,短訊息中心,簡訊閘道器等技術故障或系統割接造成的臨時性業務擁塞,延時,中斷均屬於不可抗力,乙方對由此引起的業務延遲或中斷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乙方應協助甲方儘快妥善解決此類故障並儘可能防止其再次發生。涉及到國家的政策法規以及干預性因素導致的變化也屬此列。 1

1.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拒的範圍內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應於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提供有關機構的證明。雙方應努力減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運營商方面的服務網路建設實施,維護,運營等所引起的服務問題;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鑑於網站所具有之特殊性質,不可抗力還應包括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侵入或發作,伺服器硬體故障,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導致之影響,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網站的暫時性關閉等在內的任何影響網路正常經營之情形。但是,資信或資金不足不得被視為是超出了一方所能合理控制的事項。 1

2.其它 1

2.1 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1

2.2 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

2.3 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1

2.4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簽訂附件約定,所簽訂的附件與本協議同具法律效應。 1

2.5 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月____日 ____月____日

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資訊(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資訊:

(一)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專案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影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專案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專案,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檔案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檔案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智慧財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智慧財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儲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儲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專案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式做出答覆。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影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宣告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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