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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買賣合同標準(精選15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04W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1

範文  合同號:____  買方:____ 賣方: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精選15篇)

1.品名、規格:____ 單位:_____ 數量:____  單價:_____ 總價:_____ 總金額: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  以宜於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 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 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  

8.保 險:______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 買方收支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

1)  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 由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受益人的與裝運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  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  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付)。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 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

10),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①商業合同是一種通用合同。在國際貿易中, 若雙方對合同貨物無特殊要求的條件下,一般採用商業合同的內容和形式。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 以電匯或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1)小: 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 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專案”寄交買方。  

(3): 空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 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 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買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寄兩份, 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  1

1.裝運:

(1)

f..

XX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 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 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賣方船運代理__公司__(電報: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 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 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絡。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 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 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 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超過船舷並未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 貨物超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 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貨物經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期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  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

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 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買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

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 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  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

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 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 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 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證書乃索賠之依據。  按買方索賠要求, 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降價 處理。  1

5.不可抗力: 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  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 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

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通用版合同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 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 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  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

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 則可提交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仲裁法則和程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承擔。仲X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

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宣告。  賣方:____ 買方:____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日期:____日期:____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2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方式:(以時間為條件)

第八條 運輸:(是否要保險?)

第九條 定金:(不得超過總金額的20%)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

賣方向買方提供:

1.提貨單;

2.發票(vat?);

3.使用說明書;

4.保修單;

5.其他單據。

第十一條 裝運通知:(用傳真方式?)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保密?)

第十三條 攻貨時間:(與付款聯絡?)

第十四條 違約金:( 延期費?)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水災地區?)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約定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3

需方: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商品明細(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國家食品安全、國家食品衛生標準執行。 (2)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需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3_日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需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需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3_日內未通知供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需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需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預設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需方違約責任:

1.需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供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需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供方方支付違約金。

3.需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供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

4.需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供方造成的損失。

5..需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供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供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第九條 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交貨的,向需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供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需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供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重新包裝的,供方負責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需方不要求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賠償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供方負責賠償。

4.供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需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2_日,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供方索賠。

5.供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需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供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供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需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供方提前交貨的,需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提貨。供方逾期交貨的,供方應在發貨前與需方協商,需方仍需要貨物的,供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需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供方通知後_3_日內通知供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供方發貨。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2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或當地法院。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

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需方:______(蓋章) 供方: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蓋章) 負責人:___(蓋章)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4

____年__月__日[填寫簽約時間]

______________[填寫簽約地點]

(注:如合同內容少,可不附此頁。)

(注:在本合同文字中,標有“★”的為必須具備且不能擅自更改或刪除的語句,如果確需更改或刪除,應請示本單位法律部門同意後方可更改或刪除;標有“” 的為法律規定條款或合同通常必備條款;標有 “”的為合同各方協商確定的條款;標有 “*” 的為合同選擇性條款。

斜體文字僅供在簽訂合同時作為提示之用,最終版本的合同文字應當將斜體文字刪除。

本合同是通用格式文字,在具體合同簽署前必須經本單位法律部門稽核,以稽核後文本為準。) 買賣合同

甲方:(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 (注:以營業執照為準) 郵編:

通訊地址:(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為準)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 (注:以營業執照為準) 郵編:

通訊地址:(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為準)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填寫甲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和[填寫乙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4.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照 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 。

2.計量單位和方法: 。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賣方代辦運輸的,運輸途中允許有

( )%的自然增(減)量,交貨數量允許有( )%的正負尾差,結算時以實際交貨數量為準。 。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

2、因乙方原因,由於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鏽蝕,乙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甲方查詢乙方應給予解決。

4.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由誰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

2.交貨地點: 。

3.運輸方式: (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 ;

2.驗收方法: (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標準: ;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 檢驗機構按 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 ;總價: (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 ;

貨款的支付方式: ;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

3.預付貨款: (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 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符合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 %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 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 。

第十一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 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 。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的定義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雙方控制範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它任何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者無法控制的客觀情況。(注:雙方可以增加列舉)

2、不可抗力的後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內自動中止,並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遭受懲罰或承擔責任。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3) 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公正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其作出解釋。(若有涉外因素不得擅自刪除本條款。)

(在以下兩種方式中擇一使用。)

1、仲裁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產生於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填寫仲裁委員會名稱]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填寫仲裁地](選貿仲時可約定仲裁的地點)仲裁解決,其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注:可選的仲裁機構主要有下列幾類:一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該會有北京總會、華南分會和上海分會。具體仲裁地點可選擇總分會所在地,也可根據需要或自身的法律環境和資源,選擇合適己方的地點仲裁,貿仲認可異地仲裁;二是在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轄市及部分設區的市設立的仲裁委員會;三是其它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如國際商會仲裁院、瑞典斯德哥爾摩仲裁院、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等)

2、訴訟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產生於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 ]人民法院(或[ ]鐵路法院)起訴。(注:

(1)各地鐵路法院受理範圍有所差別,但鐵路法院對我公司最有利;(2)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5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注:當事人在選擇爭議解決方式時,應選擇比較瞭解、熟悉,能依法、客觀、公正處理糾紛的機構。特別是可以選擇與合同有關的鐵路法院進行爭議處理。仲裁和訴訟只能選擇其一,如二者都選,將導致仲裁條款無效。對於仲裁機構的名稱應準確,否則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理解,可能會導致仲裁條款無效。)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注:合同期限表述方式任選其一:(1)至年月日終止;(2)在本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終止;(3)至固定期限日//後終止;(4)……

2、未盡事宜由本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為有效。書面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簽約地點:[建議填寫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5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簽約地點關係到發生爭議情況下,何地法院有管轄權的問題,因此簽約地點應儘量填寫對我方有利的地點,無論是否真實、客觀。建議將合同簽約地點確定為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5

關於貨物買賣合同範X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名 稱 ( ) 規格或型號( )。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交貨時間為( )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 ( )運輸方式( ) 運費由乙方承擔,不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七、損失風險: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支付方式為:( )

十、智慧財產權: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智慧財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6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fob條款)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        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和效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        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貨物明細:

________石材,單價4000元/M3,數量150M3。

________石材,單價4000元/M3,數量350M3。

二、合同總值

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條件:

1、合同預付款為合同總額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於合同簽訂之日支付。

2、貨物到達現場甲方驗收合格後當日支付70%即人民幣壹佰肆拾萬元。乙方同時給予正式發票和質量保證函。

四、交貨條款:

1、交貨日期:於支付訂金之日起__________日交貨。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交貨地點:________

五、糾紛解決方式:

1、合同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3、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後不能解決時,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或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8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

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9

一般貨物買賣合同範本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編號:NC

甲方購置乙方廚房裝置,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簽訂合同如下:

一、合同總價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總價包括裝置成本、包裝、運輸、上下力、安裝除錯、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規費以及所有風險。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起預付總合同款的%,除錯驗收完畢後一週內支付合同款的%。

二、裝置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及技術規範要求:

1、裝置清單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單列明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技術引數等為甲方製作廚房裝置。

3、乙方製作的廚房裝置用料必須按合同中規定的規格、產地質量、技術標準等製作。

三、運輸: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將甲方訂購的廚房裝置運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負責卸貨及就位。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地的規章制度,並與施工單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確保工程進度及質量。

四、供貨質量、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1、供貨質量:

(1)乙方提供的裝置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環保標準,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認證標準以及甲方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為約定標準。

(2)乙方提供的裝置(含零配件、隨機工具等)必須是全新的,表面和內部均無瑕疵的原廠正品。

(3)所供裝置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並承擔所有費用。

2、交貨時間:

3、交貨地點:

五、安裝除錯:

1、甲方委託乙方對定製的廚具及訂購配套裝置進行安裝除錯,費用含在合同總價內,不另計費用。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要求將裝置進行安裝、除錯,乙方須保證將優質全新的產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須派負責人(技術人員)對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廚房裝置進行規格、型號和質量進行初步驗收,初驗合格後,乙方開始安裝。

4、乙方的安裝除錯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工程驗收:

(1)甲方在乙方產品安裝、除錯結束後五日內,必須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如有異議須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2)乙方必須在五日內作出書面應答,逾期視為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七、雙方責任:

1、供方的責任:

(1)從裝置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須安排壹名技術全面的工程人員,進駐甲方現場壹周,負責廚房裝置除錯及保養,以保證裝置達到的執行狀況,乙方駐甲方現場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逾期交貨的,按合同總價的5%每天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維護的條件下,產品保修十二個月(從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易損件及人為造成的損壞不屬保修範圍。

(4)在質保期內發生的損壞,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通知後,必須在12小時內趕到維修現場進行維修,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證長期為甲方優惠供應零配件及易損件,協助甲方維護好該裝置。

6)如乙方提供的產品規格、質量、材料未達到合同要求,影響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權力。

2、需方的責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裝過程中,提出的關於影響安裝的問題,需要需方解決的,需方應在24小時內給予答覆、並提出解決方法。

(2)需方必須按供方提供的水、電、氣位接駁圖將管線接駁口預留在離裝置壹米範圍之內。

八、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轄區內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11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12

買方: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委託代理人: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____(地點)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13

買方:                   賣方:

買方經辦人:                賣方經辦人:

買方e-mail:                賣方e-mail:

合同簽定地點:               使用者編碼:

合同簽定時間:               合同編碼: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產品名稱、型號及規格、數量、到貨期、單價及運輸費、包裝費、保險費、合同總金額:

2、產品驗收

質量標準:產品驗收質量標準按生產廠家的產品質量標準執行。

對於賣方出售給買方的貨物賣方保證:均為上述標明的原廠家生產或原廠家認可的產地製造的產品。均不得有曾使用過的產品、殘次品、不合格產品。

買方如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在收到貨物後____天內應及時向賣方反映,併發給賣方對產品質量質疑的書面意見,賣方應根據買方的要求及時與生產廠方聯絡,並負責最終妥善解決。

3、交貨地點:買方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發運方式及運輸、

保險的價格計算:

買方選擇發運方式:

○特快專遞:小於等於200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200克再加10元。

○航空快遞:小於等於500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500克再加10元。

○平郵包裹:小於等於1千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航空運輸:小於等於45千克40元,雜費20元,共計6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鐵路快運:小於等於5千克40元,雜費20元,共計6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以下小件產品的參考收費標準不按以上收費標準計算:

每件包裹重量在0.2千克左右的貴重ic:如記憶體,cpu等  40元/個(塊)

每件包裹重量在0.5千克左右的配件:顯示卡,音效卡,硬碟等 60元/個(塊)

每件包裹重量在1千克左右的配件和小裝置:主機板,光碟機,數碼相機等 100元/個(塊)

注意上述收費不包括包裝費、保險費。

買方選擇投保金額:

買方要求按所填的投保金額上保險__________人民幣:元

保險費率按 ○1%(特快專遞)  ○0.5%(航空快遞)  ○0.3%(平郵包裹,航空運輸,鐵路快運)

5、包裝方式:

買方選擇包裝方式:

○廠家原包裝(或供方散包)加郵局硬紙盒包裝:小於等於200克貨物包裝費20元;

小於等於0.5千克貨物包裝費25元;

小於等於1千克貨物包裝費30元;

小於等於45千克貨物包裝費40元。

○廠家原包裝(或供方散包)加定製木箱包裝:小於等於200克貨物包裝費40元;

小於等於0.5千克貨物包裝費50元;

小於等於1千克貨物包裝費60元;

小於等於45千克貨物包裝費80元。

6、匯款方式:買方選擇:

○銀行電匯  ○郵政匯款 ○線上支付 ○信用卡支付

(1)銀行電匯:               (2)郵局匯款: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收款人:

銀行帳號: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3)線上支付:

單位名稱:                  (4)信用卡支付:

開戶銀行:                  招商銀行一卡通:

銀行帳號:                    收款人:

7、付款方式:預付款支付方式:

賣方與生產廠家落實貨源後,買方按上述合同總金額的50%(即¥×元)在合同簽字後7日內(即×年××月××日之前)匯出預付款給賣方,如買方在合同簽字後7日內未發出預付款,買方需供方重新確認。

所剩餘款支付方式:

買方按照上述到貨期期限終止日提前15天向賣方支付所剩餘款。買方可選擇一次性付清餘款或分兩次付清餘款(與下一條款發貨時間買方選擇一次全部交貨或分兩次交貨相對應)。

○一次性付清所剩餘款時間:×年××月××日

一次性付清所剩餘款金額:¥×元

○分兩次付清所剩餘款,第一次交付餘款時間:×年××月××日

第一次交付餘款金額:¥×元

第二次交付餘款時間:×年××月××日

第二次交付餘款金額:¥×元

8、發貨時間:買方選擇: ○賣方在收到買方全部貨款後7個工作日內發貨。一次全部交貨。

○由於到貨期分散時間較長,按照買方要求先到的貨先交貨,共分兩次交貨:

第一次交貨時間:賣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餘款後10個工作日內發貨,交貨內容:序號×數量、序號×數量、……序號×數量;

第二次交貨時間:賣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餘款後10個工作日內發貨,交貨內容:序號×數量、序號×數量、……序號×數量。

9、違約責任:賣方責任: 買方付清餘款後,賣方如未能按期交貨,賣方保證在買方認為有必要終止採購後應無條件退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無法控制的原因使交易無法按期完成,或在網上網站因各種無法控制的原因丟失了有關的資訊、記錄等情況發生時,由此而造成交貨期延誤,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除以上情況之外,由於賣方工作失誤而給買方造成交貨期延誤的情況發生時,賣方應與買方協商,對給買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予與賠償,但對買方的任何間接損失賣方不予賠償。

買方責任:買方保證按上述付款日期及時交付貨款,如未能及時交付貨款,由此而給賣方造成延期交貨的情況發生,應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如買方未能按照上述時間付款,經賣方多次催交貨款(一般情況下,在各次交款日期前一個工作日和延誤交款日期後一週,一月,三月,六月,賣方會向買方發出催交貨款通知書。注:如賣方未按上述日期發出催交貨款通知書,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買方仍未及時付款,至使拖交貨款達___個月以上的情況發生時,由此而給賣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應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10、其它條款:合同編碼:。買方匯款時請註明合同編碼。

合同附件共計____份,指買方填寫的確認回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同樣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自買方付款到賬後即日生效,至本合同各項條款全部執行完畢時截止。

如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買賣雙方之間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如協商未果,按國家《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

買    方:         賣    方:

公司註冊地址:         公司註冊地址:

郵    編:         郵    編:

聯 系 地 址:         聯 系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納稅人登記號:         納稅人登記號:

買方代表簽名:         賣方代表簽名: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14

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 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樣式、規格另行列表)

二、 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______ 元整,次級品每組______元整,合計______元整。

三、 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 送貨日期:乙方應於訂約後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 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______市______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x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 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於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後,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 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 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

買方: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賣方: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鑑於買方為____需要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________

2.品種:________

3.規格: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以實物表示貨物質量。包括憑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和憑樣品兩種方法。根據提供樣品者的不同可分為:賣方樣品,買方樣品,對等樣品。

(2)以說明表示商品質量。即以文字、圖表、照片等方式說明商品質量。

A.憑規格買賣: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質的主要指標,如化學成分、含量、純度、效能、容量、長短、粗細等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B.憑等級買賣:通過同一類商品按規格上的差異,分為品質優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級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C.憑標準買賣:通過由國家或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同業公會、交易所或國際性的工商組織規定標準作為說明和評定商品品質的依據;

D.憑說明書買賣:以說明書並附以圖樣、照片、設計圖紙、分析表及各種資料來說明商品的具體效能和結構特點,主要適用於機、電、儀等技術密集型產品;

E.憑品牌或商標買賣:只憑商品的商標或品牌進行買賣,而無須對品質提出詳細要求。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約定貨物質量要求: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具體由雙方當事人根據政策、外商資信及市場行情,合理商定。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於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2.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毛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一般適用於低值商品。

(2)淨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裝物後的商品實際重量。

(3)公量:在計算貨物重量時,用科學儀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標準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適用於棉花、羊毛、生絲等具有較強吸溼性的商品。

(4)理論重量:對某些按固定規格生產和買賣的商品,每件重量大體相同,可以從件數推算出總量。

(5)法定重量:一些國家海關法規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觸商品的包裝物重量為徵稅的法定重量。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和多次搬運、裝卸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貨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目的地。

2.包裝箱內的商品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質量、規格、數量等並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等。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機場;   (3)收貨人;   (4)貨物名稱、規格;   (5)箱號/件號;   (6)毛重/淨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蝕物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於各種危險品的標誌,以示警告,使裝卸、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淨重以及其他必要的注意事項,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6.凡由於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補齊、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或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賣方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儘快處理,同時賣方應儘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合同需要。

7.包裝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 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海洋運輸:按經營方式不同,又分為以下兩種:

A.租船運輸:可以裝運各種合法貨物,以運輸貨值較低的糧食、煤炭、木材、礦石等大宗貨物為主。

B.班輪運輸:適合於運輸小批量的貨物。

(2)鐵路運輸:執行速度快、載運量較大、受氣候影響小、準確性和連續性強。

(3)航空運輸:運送迅速;節省包裝、保險和儲存費用;可以運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準時。適合於運輸易腐、鮮活、季節性強、緊急需要的商品。

(4)郵政運輸:簡便、快捷。

2.運輸單據:

(1)海運提單: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買方。

(2)航空運單: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3)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4) ________。

3.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賣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買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賣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買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賣方負擔。

4.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買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賣方,以便賣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接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裝運

1.裝運時間: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天內予以裝船。

2.裝運港(地):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後確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後確定。

4.分批裝運和轉運: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訂立此條款。

5.裝運通知: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________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____天,向買方提供________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________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________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________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________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滯期和速遣費用: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第六條 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________平安險,或________水漬險,或________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

第七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計價貨幣:________;單位價格金額:________;總價: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證。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裝運後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後一批貨物裝運後________天;________最後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________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__月。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2)信用證-即期付款。買方應於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日,________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電傳,________SWIFT,________信函,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的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證________議付信用證。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後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交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3)信用證-延期付款。買方應於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日,________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電傳,________SWIFT,________信函,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________即期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________提示單據,進行________承兌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議付。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後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交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4)託收-憑單付款(D/P) 。貨物裝運後,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並附上所需單據。買方應於(委託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5)託收-承兌交單(D/A) 。貨物裝運後,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於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並於匯票到期日付款。

(6)匯付。買方應於________收到所需單據後________天內;提單日後________天內,以________電匯,________信匯,________票匯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賬戶。

3.有關單據。賣方應準備並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向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買方(在託收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A.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________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已付或運費待付。

B.簽發給賣方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________預付;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

C.多式聯運單據

D.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E.鐵路運輸單據

F.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他單據:需要原本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份。

A.商業發票

B.________保險單________保險憑證

C.由________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D.原產地證明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產地證)

E.裝箱單

F.重量單

G.________發貨通知書________裝船通知

(4)其他單據(如果需要)________。

4.銀行費用。依照根據上述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________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________託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第八條 檢驗

1.檢驗的時間和地點

(1)在出口國檢驗

A.在產地檢驗,即貨物離開生產地點(如工廠、農場或礦山)之前________天內,由賣方或其委託的檢驗機構人員或買方的驗收人員對貨物進行檢驗或驗收。在貨物離開產地之前的責任,由賣方承擔。

B.在裝運港/地檢驗,即以離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貨物在裝運港/地裝運前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後依據。檢驗機構對貨物檢驗後,貨物運抵目的港/地,買方如對貨物進行檢驗,即使發現質量、重量(或數量)有問題,也仍然有權向賣方提出異議和索賠。

(2)在進口國檢驗

A.在目的港/地檢驗,即以到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地卸貨後的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後依據。如果檢驗證書證明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並確屬賣方責任,賣方應予負責。

B.在買方營業處所或終端使用者所在地檢驗。對一些需要安裝除錯進行檢驗的成套裝置、機電儀產品以及在卸貨口岸開件檢驗後難以恢復原包裝的商品,雙方可約定將檢驗時間和地點延伸和推遲至貨物運抵買方營業所或終端使用者的所在地後的________天內進行,並以該地約定的________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依據。

2.檢驗標準和方法

(1)根據《商檢法》規定,凡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按照國家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進行檢驗;沒按照國家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的,可以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準進行檢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檢驗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或者檢驗專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此外,合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將買賣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數量和包裝條款作為檢驗的重要依據。

(2)商品檢驗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檢驗、化學檢驗、物理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第九條 索賠

1.索賠依據: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________最終目的地________卸貨港後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衛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向賣方發出索賠通知,並有權以上述條款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並在________列出索賠理由。

2.索賠期限:

(1)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後____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__日;

(2)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後________周內。

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後不遲於__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求作出答覆。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覆,則買方的索賠要求被視為接受。

第十條 稅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法律徵收的所有稅收由________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徵收的所有稅收應由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終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他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六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