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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買賣合同(通用16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01W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通用16篇)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及儲藏室買賣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的住宅壹套及儲藏室壹間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出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_________元整甲方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10日內,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整,剩餘房款元整於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必須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騰房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支付甲方萬元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將來土地證發放後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並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甲方騰房給乙方之日起,如遇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交易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50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騰房並將房產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騰房並將房產證交給乙方,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自乙方要求甲方協助過戶之日起,甲方未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甲方除必須及時配合乙方過戶外,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後,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五萬元整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九條甲方交給乙方住房時須住房保持完好,並結清在此之前所發生的水電暖物業等所有費用。

第十條本協議經雙方夫妻均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住宅及車庫買賣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市號2棟4單元8樓的住宅壹套及一樓車庫雜物房壹間出售(出讓)給乙方,其中:住宅建築面積為153.18平方米,車庫雜物房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出售價(含出讓價,下同)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付款方式:實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陸萬元整,

第二期支付壹拾萬元整。具體支付時間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陪同甲方到銀行歸還上述住宅按揭貸款餘額取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以下簡稱《房產證》時支付甲方售房款陸萬元整。

(二)在甲方辦妥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當天支付壹拾萬元整。

第四條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並歸還按揭貸款餘額取回《房產證》後的____日內,與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

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原入住人員或存放的物品必須在住宅所有權過戶後的____日內搬離。

第五條鑑於甲方原來只擁有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僅取得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而《使用權出讓證》又不能到發證機關辦理“使用人”變更手續的實際情況,該車庫雜物房及對應的《使用權出讓證》自乙方付清上述購房款(含車庫雜物房的出讓金)之日起至該車庫雜物房使用權終了之日止歸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六條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交易金額(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不包括售房應繳稅費及辦理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費等各種稅費,此項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以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將住宅《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外,必須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的違約金。

(三)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搬離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必須按市場房屋出租價格的三至五倍價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後,甲方違約不出售(出讓)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購房款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三萬元整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九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經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一份。

甲方:(簽名和手印)

乙方:(簽名和手印)

簽字日期: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註冊地址: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開戶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註冊地址: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

開戶行:賬號:

買受人:

國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國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

商品房座落:區、縣路、道、街。

設計用途,建築結構,建築層數為層。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元,價款為元,計。

第三條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甲方於年月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雙方約定,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中的,乙方應將全部商品房價款存入甲方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號::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價款元。

2、貸款付款的,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餘價款辦理貸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在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的同時,還有權按照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逾期在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列第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的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第七條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建築面積差異不超過±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裝置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如下約定履行保修責任: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2、牆體。

3、防水。

4、牆面、地面。

5、門窗、五金件。

6、電梯。

7、消防設施、裝置。

8、通訊裝置。

9、供冷熱系統裝置。

10、二次供水設施。

11、電器插座、開關、管線。

12、精裝修。

13、

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商品房配套設施執行的約定

下列商用配套設施執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電。

4、燃氣。

5、暖氣。

6、。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執行的,甲方應在日內採取補救措施,並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並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佈局。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商品房權屬登記

雙方約定,在下列第種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1、自初始登記完畢之日起日。

2、訂立本合同時,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訂立合同時,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3、。

由於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按下列第種約定處理: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第十三條商品房預告登記

雙方按下列第種約定,辦理房屋權屬預告登記:

1、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權屬預告登記。

2、

第十四條前期物業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經備案的《天津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業主公約》,乙方對該合同及公約相關內容予以書面確認,並承諾遵守。

第十五條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

第十八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4

賣方:身份證號碼:

買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縣_____區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萬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申請銀行按揭,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見證方:鑑證機關:

年月日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夫妻:(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及儲藏室買賣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的住宅壹套(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及儲藏室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________元整;剩餘房款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於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甲方必須在收到定金之日起________日內騰房給乙方。

第五條 自甲方騰房給乙方之日起,如遇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騰出房屋及儲藏室的並將房產證交給乙方的,由甲方按日支付違約金100元給乙方。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協助過戶之日起,甲方應在三個月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未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甲方除必須及時配合乙方過戶外,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交給乙方住房時須住房保持完好,

並結清在此之前所發生的水電暖物業等所有費用。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夫妻均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簽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夫妻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

簽證人:________________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6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①: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買受人②: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買受人③: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買受人為兩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方式為按份共有的,約定的份額具體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 現 房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房屋座落) 西堤三 路 2 號第 【 幢 】【 座 】 【 單元 】【 層 】 號。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住宅 ,戶型為 ,屬

鋼筋混凝土 結構,層高為 3.15 米,建築層數地上 29 層,

地下 1 層。該商品房有封閉式陽臺 0 個,非封閉式陽臺 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 】(適用於預售)【×不動產登記 】(適用於現售)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有關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四。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1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其中:毛坯部分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裝修部分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 無 。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不動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不動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不動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方式一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不動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 (含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不動產權登記面積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不動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 (含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 [(不動產權登記面積 - 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方式二

雙方自行約定如下:

(1)詳見《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

(2) ;

(3) ;

(4) ;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預售商品房】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應當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於本工程建設。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銀行為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 ,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名稱為 廣西番山投資有限公司麗港華府(第12幢) ,賬號為

【現房】雙方約定全部房價款存入以下賬戶:賬戶名稱為 無 ,開戶銀行為 無 ,賬號為 無 。

(二)買受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應當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買受人應當於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佔全部房價款的 %。

餘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向 甲方指定的銀行/公積金中心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三)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該定金於【×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 】時【抵作】【 】商品房價款。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詳見《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3. 第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應當將專項維修資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賬戶名稱為 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中心 ,賬戶為交通銀行梧州恆祥支行和454 ,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買受人未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交付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質量驗收合格,取得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意見書。

2.該商品房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檔案。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6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

3. 政府部門對驗收及市政配套、安裝之延誤,上述原因須由有關職能部門確認;

4. 買受人沒有按本合同的規定期限付款或銀行按揭款未到出賣人賬戶的 ;

5. 遭遇不可抗力的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等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 。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按《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中的第一章第一項執行。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詳見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

(3) 無 ;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出賣人在不影響到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朝向的情況下,可以對商品房的規劃、設計及使用功能等進行經政府相關部門批准的適當變更調整,買受人對此表示同意 。

第十二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詳見《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買受人逾期付款而導致分戶不動產權證辦理時間延誤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由此造成的後果,由買受人承擔。 。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2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2. 出賣人根據裝修時的實際情況就裝飾、裝置以同檔次或以上產品進行維修或更換 。

3. 無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並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線。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商品房交付時供水正常 ;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路並正式供電,商品房交付時供電正常 ;

3. 本建築區內的市政、道路、人行通道在交房時同時交付使用。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合同備案、不動產登記的約定。

1.本合同簽訂後 30 日內,出賣人應按規定向合同備案機構申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2.出賣人與買受人協商一致,本合同登記備案後 60 日內,雙方共同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出賣人未按約定協助辦理預告登記的,買受人有權單方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3.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具體細則請參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90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提交不動產登記機構。

4.如因出賣人的責任,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不能在約定期限內辦理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 ×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出賣人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並辦妥竣工驗收備案表並達到可辦理不動產證條件之日起 360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在買受人已按雙方簽訂的《梧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認購資料的有關要求付清所有應付款項和交齊辦證資料給出賣人前提下,不能按上述時間要求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的,每逾期一天,出賣人應該按已收購房款的萬分之一標準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已收購房款的10%(注:因政府部門辦證原因或買受人原因導致辦證延遲的則上述辦證日期順延)。如買受人自行直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的,則出賣人不受本條款的約束。

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不能在約定期限內辦理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因買受人收樓後裝修造成結構變動、房屋損害等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造成出賣人其他損失的,還應賠償出賣人其他損失 。

第十八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詳見《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

4.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詳見《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5、出賣人在麗港華府內按規劃批准投資建設但未列入本合同及附件二的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範疇的物業(如會所或配套用房、架空面積及花壇面積的建築物、地下室及其內的停車場設施、裝置用房等)均由出賣人投資,其房屋的所有權及相應的土地面積的使用權屬出賣人,不屬於買受人所有;

6、 以上1、2、3、4、5約定詳見補充協議 。

第十九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一)買受人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牆、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裝置,避難層、裝置層或者裝置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

3.無 。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 不列入公用部位及公攤,全部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有權通過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處置 ;

2.會所: 未計入公攤部分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有權通過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處置 ;

3.無 ;

4.無 ;

5.無 。

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梧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五)。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二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壹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根據《梧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銷售現場公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註明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資訊,並與購房人約定將全部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戶(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未約定或未按約定將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戶的,監管機構不予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庫、車位,應當優先銷售、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車庫、車位數量等於或者少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套數時,建設單位不得將車庫、車位轉讓或者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以外的人。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應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服務,買受人應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繳納稅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檔案。

出賣人(簽字並蓋章): 買受人(簽字並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濟南市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室(建築面積平方米,儲藏室平方米,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影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臺(型號:),空調兩臺(型號:),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飲水機(型號:),音響兩臺(型號:),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印)身份證號: (印)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8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並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_________.

1、房屋狀況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佰_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

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於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2、於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3、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於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____方承擔,營業稅由____方承擔,印花稅由__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____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共有權人:_____地址:____

地址:_______聯絡電話:___

聯絡電話: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甲方:乙方:)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層______戶,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價格: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拾萬仟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乙方負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交首付款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拾萬仟佰元整),餘款_______________元(大寫拾萬仟佰元整)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房屋交付期限: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應於乙方交付完首付款當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用於自行裝修整頓。

乙方完全付清餘款當日內,甲方將房屋所有權交付給乙方。(甲方: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購房總價的3‰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總房價20%的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按照購房總價的3‰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總房價20%的違約金。

1、甲方如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及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同時,乙方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金。

裝修費用甲方不再退還。

第七條關於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

甲、乙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七日內備齊所有辦理過戶的資料,向房屋交易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權屬過戶登記相關手續,將房屋所有權證辦理至乙方名下。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乙方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違約責任,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總房款的3‰向買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十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依據本合同請求法院強制履行過戶手續。

若因此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裝修費用及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金。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

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

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______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乙方: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住宅及車庫買賣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出售給乙方,其中:住宅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車庫雜物房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出售價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

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付款方式:實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陸萬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萬元整。

具體支付時間及方式如下:乙方陪同甲方到銀行歸還上述住宅按揭貸款餘額取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在甲方辦妥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當天支付

萬元整。

第四條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並歸還按揭貸款餘額取回《房產證》後的

日內,與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

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原入住人員或存放的物品必須在住宅所有權過戶後的

日內搬離。

第六條鑑於甲方原來只擁有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僅取得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而《使用權出讓證》又不能到發證機關辦理“使用人”變更手續的實際情況,該車庫雜物房及對應的《使用權出讓證》自乙方付清上述購房款之日起至該車庫雜物房使用權終了之日止歸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交易金額不包括售房應繳稅費及辦理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費等各種稅費,此項稅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11

售房單位:

購 房 人:

為了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社會化,甲乙雙方就有關售購房問題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購房申請,將位於本市_____區____街____號____幢___單元____樓____號,竣工使用於____年的____結構,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面軍米的____室_____廳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共同遵守經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評估,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審批的售房價格。

職工購房可按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

三、付款式方式。

職工可選擇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

給予應付總房價款20%的付款折扣率。

折扣後實付總房款為¥:____元。

其中現金____元,公積金____元。

2、分期付款式。

首期付款不低於應付出總房價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過十年,餘款要計收利息。

首期付款:_____元,餘款____元。

付款期限: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月還本付息額:____元。

其中現金:____元,公積金____元。

累計還本付息金額¥:_____元。

累計實付總房款為¥:__ 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暫憑合同臨時管業,待房款式付清後,再憑甲方證明和合同第二聯及有關證件經過市房委辦稽核後,由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申請辦理產權登記,領取房屋產權證。

五、乙方取得國家統一制定的房屋產權證書後,即擁有房屋所有權,其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所購住房原來的結構有用途,若需裝修,按成都市政府釋出的《婁底市城市房屋室內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辦理。

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維修的具體事宜按《婁底市城鎮公有住宅售後維修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七、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雙方都認為需要更改合同內容時,須報市房委辦批准。

中途撤銷合同,由提出方承擔撤契手續費。

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聯,甲方持第一聯,乙方持第二聯。

乙方所持第二聯可用於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售房單位: 購房人 :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12

賣方:(簡稱甲方)

買方:(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位於小區___幢單元室,房屋結構為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平方米,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第二條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元整,大寫:。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日內交付元(大寫),餘款元(大寫)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

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關於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

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

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

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九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上級關於新型社群建設精神及本地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社群建設、房屋建造等事宜,通過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建設的新型社群位於,建設規格為兩層半小樓,毛坯房、室外門、窗戶及後小院牆和大門。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水電路通。(詳見社群規劃圖及房屋結構圖)

二、乙方房屋位於社群路與連線桐明路的南北路交叉口自 。 向 路 第 排第 戶(詳見社群規劃圖)。

三、國家、政府有關該專案的相關扶助資金由甲方統一安排用於專案建設,乙方另支付甲方土地置換、土地整理、綠化、排水、花磚鋪設等配套基礎設施費用及房屋建築工程總價款 萬元。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決定購房後,首次約交訂金 萬元,下餘部分待房屋安裝入戶後一次付清(見通知),另外乙方接到通知後要在天內付清下欠款,天內不交清款,視為乙方放棄,甲方可對房屋另行處置。乙方已支付的訂金甲方退還,並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五、根據國家政策,甲方報請政府部門為乙方辦理房產證,費用由乙方負擔。

六、乙方入住社群後,必須遵守社群規章制度,服從社群工作人員管理,自覺維護社群環境、公共設施和清潔衛生。不得擅自改變社群房屋外觀、公共設施及隨意傾倒垃圾。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14

編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同志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賣方將坐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號________室出售給買方。該住房為_______結構,於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以成本價、統建解困房價、房改經濟適用住房價、商品房指導價購買的獲得全部產權。高層住宅以標準價購買的獲得________%產權。

第三條計價:

1、不超標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_________價出售,單價_______元,計______元。

2、雜物間面積________平方米,單價________元,計_______元。

3、超標面積________平方米,單價________元,計_________元。

4、超商品房指導價計________元。

5、超標準裝修計_______元。

6、工齡折扣________年,計___________元。

實際付款:1+2+3+4+5-6=________元

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

第四條該房產建築面積的計算以土地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為準。

第五條購買單位自管公有住房的,由賣方持本合同、《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個人交款單、房改專用發票、戶口簿,到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統一辦理產權登記。購買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管理的公有住房,買方直接憑本合同、房改專用發票、戶口簿,到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統一辦理產權登記。

第六條買方與毗鄰房產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執法。

第七條買方取得該房產後,自行管理和維修、養護,保證房屋安全使用。

第八條買方使用該產業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守社會公德和維護公共利益。

第九條買方取得該房產後,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的使用功能和房屋建設結構,不得拆改上下水管道、供電裝置、公共電視天線、通訊和煤氣等管線;不得更改建築物外觀藝術造型,嚴禁在房頂、陽臺及公共地上搭建。買方若有違反本條規定,賣方有權責令其恢復原狀、補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或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買賣雙方應共同遵守廈門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及規定,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訴法院。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15

賣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買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

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協商不成,可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住宅買賣合同 篇16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房屋買賣合同:

一、甲方將其所有坐落於**市**縣林業局大院內(大門正面)的一套房屋出售給乙方,房產證編號為: ()房權證()字第,房屋建築面積為 114平方米。乙方給付甲方購房款人民幣:叄壹拾伍萬元整(¥35.00萬元)。

二、關於付款方式的約定 總房款壹拾伍萬元整(¥35.00萬元),分兩次付清。首付款貳拾肆萬元整(¥ 20.00 萬元),由銀行轉賬,由乙方轉到甲方帳戶上。甲乙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上簽字捺印之日起7日內,乙方務必將首付款轉入甲方帳戶,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即生效。乙方的首付房款確已進入甲方賬戶時,甲方及時確認並向乙方出具首付房款收據。第二次付款:餘款壹拾伍萬元整(¥ 15.00 萬元),在甲方或乙方通知對方辦理房產證及其它權證過戶登記手續,雙方同時前往辦證機關辦理過戶手續,並將房產權及其它權證正式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就將剩餘壹拾伍萬元整(¥ 15.00 萬元)轉帳到甲方帳戶。(以轉帳單和收據為憑證)

甲方或乙方通知對方辦理過戶手續時,對方不得藉故推遲,至遲不得超過五日。

三、關於房屋交付時間的約定

甲方收到乙方的首付款時,即交出房屋鑰匙和房產證以及相關的證件、材料,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四、關於產權證及過戶登記費用的約定

雙方交易之房屋的過戶登記的所有費用(含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繳納。

五、關於證件問題的約定:

甲乙雙方不得提供虛假的證件。提供虛假的身份證或其它虛假證明材料的一方,屬欺詐、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及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向受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且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總房價的10%。

六、對其他事項的約定

1、甲方與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甲方有真實告知乙方該房屋有無質量問題和抵押債務的義務。如該房屋交易前產生抵押債務,甲方應解除其抵押債務後,方可出售給乙方。

2、甲方交付房屋後,應協助乙方辦理水、電等的開通過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保證乙方購房入住後至房產證和過戶手續辦理妥當期間無任何與房屋相關的糾紛發生,這一期間內若有與此套房屋相關的糾紛發生,將全部由甲方出面負責解決。

4、辦理房產證和過戶手續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給予積極配合。待房產證和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甲方將不再與此套房屋有任何關係。

5、乙方在接收房屋後,該房屋如需增加其它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間的一切水、電等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該房屋在乙方使用之前所產生的一切水、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並及時付清。

7、乙方在未取得該合同的標的物(即房屋)所有權時,不得轉賣他人,否則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動解除,甲方將收回房屋。

七、關於違約責任的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雙方真實意識表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捺印時生效,即對雙方產生約束力。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自覺履行合同。如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其損失自負。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在乙方沒違約情形下)或拒不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致使合同解除),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房價10%的違約金,並退還乙方已支付房款。如乙方已裝修,尚須賠償乙方裝修費損失。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在甲方沒違約情形下)或不支付第二期房款及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再轉賣他人,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總房價 10%的違約金。

合同解除後,甲方自合同解除當日退還乙方已付房款,否則,尚應承擔延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以應退金額為基數,從合同解除之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合同解除後,乙方自合同解除當日退出房屋,如不搬出,乙方從合同解除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按當時同地段租金價格給付。延期支付租金,仍應承擔延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從應付之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以道德、道義、良心、習俗為衡量標準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