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雙方優勢,達到合作共贏的目的,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簽訂(購買方)的煤炭銷售合同,由於乙方與購買方已有煤炭銷售合同且購買方不願更換合作公司,為了甲方順利銷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為出售方與購買方簽訂煤炭銷售合同,注:煤炭實際的貨權是甲方。
二、銷售煤炭的質量、價格、結算方式:
1、乙方與購買方簽訂的煤炭銷售合同作為本居間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質量、價格、結算方式均以附件為準。
三、居間費用及支付方式:
1、居間費用:乙方實際銷售每噸煤提取差),即購買方結算單價扣除 元/噸,其餘全部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開具低於購買方 元/噸的增值稅發票,乙方負責 元/噸的稅差以全票增值開給購買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購買方的煤款後,自行扣除/噸,其餘部分1個工作日內及時轉匯給甲方。
四、乙方義務與權力:
1、乙方必須保證按附件合同約定及時結清煤款。
2、乙方必須保證收到購買方煤款後1個工作日內及時轉匯甲方。
五、甲方義務與權力:
1、甲方必須保質、保量、準時發運煤炭。
2、為了順利交付,煤炭購方廠內鍋爐工等小費均有甲方承擔。
3、若購買方未及時支付煤款,甲方有權停止供煤並追究購買方違約責任(按附件約定),此時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責任。
4、若購買方及時支付煤款並且乙方收到煤款後,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時轉匯煤款,甲方有權停止供煤,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按附件約定),同時甲方有權憑本合同直接到購買方廠裡結算押在購買方一個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
1、甲方與購買方只要發生煤炭銷售交易,本合同一直有效。
2、若甲方與購買方沒有煤炭銷售交易,本合同自動取消。
七、其它事項:
1、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在合同簽訂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雙方優勢,達到合作共贏的目的,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江蘇省範圍內的煤炭銷售工作。
二、居間費用(資訊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資訊費以甲方向購買方供應的煤炭數量(噸)計算,每大卡/噸按人民幣1釐支付給乙方,甲方必須在購買方支付貨款後三個工作日之內按乙方提供的賬戶匯入資訊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1萬噸煤炭作為前期運作費用及流動資金,此費用在甲方與購買方前三次交易中扣除,按3-3-4執行。
三、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有效期暫定二年,計算時間從此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二年內甲方不得規避乙方與購買方進行私下交易。
四、雙方的權力義務
1、甲方必須保質、保量、準時發運煤炭,必須積極配合乙方,為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並對乙方提供的相關檔案資料予以保密。
2、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委託事項,積極為甲方不斷尋求商業機會,積極協助甲方達成銷售目標。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按購買方有關要求發運煤炭,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2、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與購買方私下洽談、交易或隱瞞交易數量,則視為甲方違約。須按實際交易數量雙倍支付給乙方資訊費,並賠償相關損失。
3、如甲方不能按時給付乙方資訊費,則乙方有權通過購買方在下次交易時直接雙倍扣除。
六、此合同與甲方和購買方簽訂的煤炭供應(銷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與購買方合同的變更、繼續、終止須有乙方參與方為有效,否則視為違約。
七、甲方自負盈虧,乙方不承擔甲方與購買方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爭議與解決
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以友好協商解決為主,如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一份,乙方保留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買方):
乙方(居間方):
甲方委託乙方就國內神華集團有限公司100萬煤炭噸業務提供居間服務。每噸大款72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的規定,經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勞務報酬,有關條款明確如下:
第一條:委託條款
乙方按照甲方指示要求,代表甲方與賣方就100萬噸煤炭業務,努力促成甲方與丙方(即賣方)成功簽訂購銷合同,此合同的簽署是乙方提供居間服務實現的有力證明。
第二條:時間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第一次與乙方介紹的賣方簽訂購銷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之日起生效,主合同履約期也是本合同的履行期,具有同等時間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佣金條款
1.支付標準:在主合同買賣雙方簽訂物權轉移後,甲方同意將主合同交易總噸數100萬噸,以每噸人民幣35元(完稅後),匯入乙方提供的收款指定帳戶或現金支付。
2.支付時間:甲方與丙方簽訂主合同後,甲方向丙方交付當月提貨單以後即將當月噸數佣金總額匯入乙方每位受益人指定的銀行帳戶或現金支付。
3.甲方同意並接受,根據乙方應收的勞務報酬費,使用電匯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以下不可撤銷的受益人賬戶,並提供支付成功的憑證作為完成支付的證明或現金支付。
第四條:保密條款
1.嚴格保密。本合同的內容不得透露給第三方,若有違約造成的損失,按現行法律,追究違約方相應的賠償。
2.誠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騙行為及洩漏有關客戶交易資訊的行為,無論是直接或間接地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貨主和相關資訊透漏給任何第三者,包括貨主的名字、地址、電話、傳真、電郵號碼等資訊。
3.乙方不得把介紹給甲方的賣方又介紹給其他及其代理人進行另次交易或買賣。
4.所有交易產生的價格、收入、報酬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本協議客戶範圍只限於合作成功的客戶。
6.本協議不得隨意變動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討的事項要以補充協議簽字確認。
7.本協議的有效性自動延伸,甲方凡與乙方介紹的賣方訂單均為本合同的延伸,不得跳過任何一方,否則除如實支付佣金,還要追究違約方按佣金一倍的違約責任。
8.任何傳真及正本檔案、電郵通知都可視為約束及執行本協議的有效檔案。
9.本協議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須經共同簽署同意始為有效、缺一簽字蓋章視為無效。
第五條:保證條款
1.甲方有實力進行本合同的交易,並已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為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甲方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內支付佣金,每超期一天按5‰支付滯納金。
第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結果具有一定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補充條款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形成的補充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其他條款
1,本協議簽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生效。
3.主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動生效
4.本合同由甲方法人簽字蓋章、封死後分別發給每位受益人。
5.本合同電籤(傳真,掃描等)具有同等法律效應。每噸人民幣35元(稅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人:(簡稱甲方) 居間人: 工程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質量: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法》的規定,公民在按勞分配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合同有效、互惠、互利、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聯絡 工程合同完成後,乙方以完成委託事宜。
二、付居間費及時限,從居間合同籤進場後,甲方並付進場通知單2日為準,(甲方)施工方:第一次交付好處費70萬元正,油料由市政甲方提供,工程完工施工方將居間費用一次性付清。1、施工方每甩一方土居間人抽去5角錢。2、施工方每運出一方土居間人抽去1塊錢,此款工程結束,一次性付清。此款不含個人所得稅。無論合同名稱、地點、負責人發生任何變化,委託人付給居間人的居間費都要加約施行。委託方(施工方)向居間方提供一份施工方和發包方合同作為依據。
三、違約責任:
1、如發生嚴重糾紛委託方和簽約方不能解決時可提交居間方在本地法院提前訴訟,(訴訟費由甲方施工方承擔。)
2、由於居間方在承攬工程業務活動中投入了大量資金,時間和人力,委託方自願向居間方自付業務費、勞務費及中間費,如委託人順利簽訂施工合同進場後,該居間合同已經形成委託方必須支付給居間業務費,作為給居間人的經濟補償,無論委託方與發包方發生任何糾紛,委託方給予居間的業務費不能以任何理由藉口向居間方所退該業務費。
3、因為居間人負責居間義務,在委託方與發包方簽訂合同後,居間人已經履行完成了居間任務,該工程合同履行與居間方再無關係。
4、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如委託方不按時支付,居間人可請求甲方收回合同)。
四、居間勞務費在工程促成合同簽訂後,甲方要向居間方按三次交付費用 元,此費用在居間費中扣除,剩餘部分按工程進度付清,甲方必須承認居間費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五、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約定,如違約甲方應賠付給對方一定的違約金,按工程合同居間費的總額的3%賠付違約金,(甲方在施工安全相關的法律責任上,居間人概不負任何責任),大合同簽訂後,本合同執行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從簽訂日期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委託)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居間人簽字:(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條 房屋情況概述
1. 該房屋位於______ 白雲大廈白雲區新市墟中國銀行樓上 。
2. 該房屋的建築面積為__85___平方米。
上述相關資訊由甲方提供,甲方應保證相關資訊的準確性、真實性。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書等資料
簽訂本協議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如下證件、證書等資料:身份證件;房屋權屬證書;結婚證;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
第三條 購房人登記
乙方應為甲方建立購房人登記制度。登記了的客戶經甲方確認後,若該購房人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後的___7___日內,購買了該房屋,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條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為:___3___年。代理期限屆滿後,協議雙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的,本協議代理期限自動展期___3___個月。代理期限展期結束後,除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延長代理期限外,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五條 佣金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以_____1000000_____(小寫)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中介費10000元______________)
上述佣金於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義務
本協議中,一方義務即為另一方權利。
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虛假、偽造情形。
甲方應保證在與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時,結清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有線收視費或其他任何與本房屋有關之費用。
乙方可以協助甲方及購房人辦理入住手、立契過戶手續及貸款手續(如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實、不合法或無效的相關資訊、資料給乙方及 /和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購房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私自與乙方介紹的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支付相應的佣金。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協議終止(包括提前終止)後起之___30___日內,甲方不論是直接地或是間接地與乙方尋找的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均應按實際成交價之___1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於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購房人交納首付款的同時,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佣金外,還需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全部佣金___200___%的款項作為違約金。
3.為確定該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格,甲方應當向乙方出示其與購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拒絕出示房屋買賣合同的,乙方有權按本次交易的評估價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違約金。
4.本協議終止後,乙方未能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該房屋的,乙方無須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十條 補充協議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議雙方應首先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解決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協議約定向___廣州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進行解決。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均採用中文文字,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李佩潤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李傑鋒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甲方(委託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採購居間合同:
一、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託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並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二、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1.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 1元/噸,總額為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煤炭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後)RMB 1元/噸,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3.甲方須在丙方向甲方支付的第一筆貨款當日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居間費用(稅後)RMB 1 元/噸,支付的計算數量以貨款通知單體現的商品數量為準;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5.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相應的居間費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貨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甲方已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支付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於“貨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丙方供貨的意願即被視為有效通知;
居間費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受益金額
居間費用共計:RMB 元(大寫: 元整)
三、責任條款:
1.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並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後,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將根據相應的、預先設定的各個獨立受益人的居間費用分配安排來分發。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並適用買賣雙方或他們的股東或他們的繼承人和委託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續簽、增加或任何新協議;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協議是可轉讓的,其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各自的繼承人、合法代表、受委託人或接任者有約束性和有效性。
四、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三標準的違約責任金。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付款,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被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檔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一致後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選擇的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壹份。各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合同銷售方(甲方):
居間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銷售居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售賣條件尋找與甲方訂立買賣合同的買家,由乙方促成甲方與買家訂立買賣合同,實現甲方產品的銷售,並獲得按照甲方產品銷售價格和銷售重量為依據計算的收益。
甲方產品質量狀況描述:
(二)委託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7月日至20xx年7月日。協議期滿,若甲方與原乙方介紹的達成協議的買家繼續供貨,本協議期限順延。
(三)甲方義務
1、為乙方提供產品相關的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為乙方的居間服務提供必要的支援和協助。
3、不得與乙方介紹的買傢俬下達成協議及進行交易。
4、在與乙方提供的第三方買家進行接洽前向乙方確認乙方提供的第三方買家客戶名單。
5、甲方必須保障乙方的權益,當甲方與乙方介紹的買家進入緊密的洽談,合作階段期間,甲方應優先給予乙方介紹的買家機會,或在同等條件下與乙方介紹的買家先行達成買賣合同。
6、按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買家所簽訂的協議,按時如約供貨。
(四)乙方義務
1、為甲方產品銷售提供居間服務,並促成甲方與買家的買賣協議成立。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屬於甲方的財產,乙方不得為非履行本合約目的而使用。
3、乙方應當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向第三人介紹和傳遞甲方的締約條件,任何改變、越權、或新的承諾都必須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或事後追認才發生效力。
4、若在協議期內,乙方未能促成甲方與任何買家簽訂買賣合同,則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費用和報酬。
5、在甲方與買家簽訂協議後,協助甲方協議的履行及貨款的回收。
6、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祕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7、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房屋維修合同)
8、乙方領取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相關的稅金由乙方承擔。
(五)委託事項
委託事項是指甲方與乙方介紹的第三方就產品銷售簽訂買賣合同,並協助甲方收回銷售款項。
(六)報酬的計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報酬約定:
當甲方與買家達成的成交價為每噸的銷售價格為元至元時,乙方的報酬以元/噸×合同約定的銷售噸數計算。
當甲方與買家達成的成交價為每噸的銷售價格為元至元時,乙方的報酬以元/噸×合同約定的銷售噸數計算。
2、支付約定:
(1)在甲方與買家簽訂合同後支付報酬總額的10%;
(2)甲方收到買家支付的總貨款的50%時,支付報酬總額的40%;
(3)甲方收到買家的全部貨款後,再支付餘下的50%。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與乙方介紹的買傢俬下成交的,仍需應按照本協議第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2、甲方未如約支付報酬,每延期一日,按照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3、乙方對甲方有隱瞞或欺詐造成已簽訂的買賣無法履行的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已付報酬,並支付違約金萬元。
4、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支支付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若乙方擅自轉委託,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不支付任何費用。
(八)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雙方可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
委託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間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定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聯絡煤碳使用者,並協助其與使用者簽訂《煤碳定購合同》
第二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生產能力及煤碳煤質化驗報告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資訊情況保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一年內與乙方介紹的使用者進行私下交易;
第三條:乙方義務
(一)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供需方要求,將聯絡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併為甲方與使用者簽訂《煤碳定購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二)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使用者資料已經事先核實;
(三)不得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在甲方與使用者的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與使用者之間、使用者各部門之間的關係,督促雙方(甲方與使用者)能夠及時全面履行合同;
第四條:佣金
(一)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每簽訂一噸煤碳合同,向乙方支付元的佣金。
(二)佣金按煤碳每月的定購計劃,分期結清,應在使用者每次與甲方結算後的7日內支付。
(三)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四)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每延期一日,按照應付佣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使用者不得進行私下交易的,如果私下交易成功的,乙方仍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乙方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郵編: 郵編:
稅號: 稅號:
甲方(委託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銷售居間合同:
1、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1乙方受甲方委託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石料購銷合同的成立,並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石料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1.2甲方與丙方訂立石料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與乙方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合同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合同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與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有內容變更,均不得影響乙方經濟利益。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無條件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石料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石料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石料購銷合同”字樣;
2、 居間內容:
委託採購商品名稱:花崗岩石料;
商品質量指標: ≥30mm;70mm≤規格花崗岩石料 。詳見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 商品數量: M³,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商品價格: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時間: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地點: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3、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3.1 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石料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 元/M³,總額為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石料購銷合同為準;
3.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石料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M³,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石料購銷合同為準。甲方收到丙方的第一次付款後,需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百分之百居間費用。
3.3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簽約通知後,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簽約,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4.、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都有為對方所提供的資訊資訊履行保密義務。
5、合同解除的條件
5.1 當事人就解除合同達成一致;
5.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6、爭議協調與解決辦法
如出現爭議,雙方應盡全力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解決則可尋求相應的法律及相關的仲裁進行解決;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即(直接利益或間接利益)。
7、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友好協商。
甲方(委託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公司法人簽字: 公司法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甲方(委託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採購居間合同:
一、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託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並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二、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1.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 1元/噸,總額為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煤炭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後)RMB 1元/噸,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3.甲方須在丙方向甲方支付的第一筆貨款當日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居間費用(稅後)RMB 1 元/噸,支付的計算數量以貨款通知單體現的商品數量為準;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5.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相應的居間費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貨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甲方已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支付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於“貨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丙方供貨的意願即被視為有效通知;
居間費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受益金額
居間費用共計:RMB 元(大寫: 元整)
三、責任條款:
1.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並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後,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將根據相應的、預先設定的各個獨立受益人的居間費用分配安排來分發。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並適用買賣雙方或他們的股東或他們的繼承人和委託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續簽、增加或任何新協議;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協議是可轉讓的,其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各自的繼承人、合法代表、受委託人或接任者有約束性和有效性。
四、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三標準的違約責任金。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付款,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被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檔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一致後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選擇的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壹份。各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絡電話:
乙方:
住址:
郵編:
聯絡電話:
鑑於甲方欲銷售 產品,乙方自願接受甲方委託,按照甲方確定的售賣條件尋找確有與甲方訂立合同的交易相對人;併為消除雙方合同條件和價格等方面的差距進行說合、溝通,協助甲方達成協議。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信守:
1、甲方權利義務
1.1 甲方在此保證所有提供給乙方的商品質量、價格條款等,為真實有效資訊,並承諾一旦條件成就,願意締結契約。如果因甲方提供資訊不真實或拒絕締約給第三人造成損失時,甲方應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1.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屬於甲方的財產,乙方不得為非履行本合約目的而使用。
1.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因乙方促成………(後略)。
2、乙方權利義務
2.1 乙方應當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向第三人介紹和傳遞甲方的締約條件,任何改變、越權、或新的承諾都必須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或事後追認才對第三人發生效力。
2.2 乙方應當就每一筆潛在的交易………(略)………甲方確定佣金以及………(略)………比例。
2.3 乙方所介紹之第三方經甲方確認後,甲方亦不得以………(略)………棄該客戶,否則,乙方有權利………(後略)。
2.4 乙方必須………(略)…………並要求賠償損失。
2.5 甲方交付第三方之產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對銷售之客戶負責,與乙方無涉。
3、 佣金報酬與提成約定
3.1 根據不同的第三方,乙方有權利要求……(略)……乙方享有;反之,……(略)……必要費用。
3.2 甲方給予乙方的基本提成……(略)……上下浮動,具體的……(略)……書面確定,否則……(略)……計算。
3.3 乙方一旦促成……(略)……訂單後,……(略)……依照3.2條履行。
4、支付方式:
4.1 甲方應當在每一筆潛在交易的書面約定達成後的 天內支付乙方佣金。
4.2 業務提成甲乙雙方每 (月/季度)結算一次。
5、保密條款
5.1 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和資訊,應視作為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除非法律要求或事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披露給任何三方,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5.2 本合同終止時,如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應將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不遲延地返還於對方。
6、違約條款
6.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佣金總額__%的違約金。
6.2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7、期限和終止
7.1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書面確認方可解除或終止。
7.2 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終止本合約時,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得到對方書面同意後,終止本合約。
8、陳述和保證
8.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8.1.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8.1.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8.1.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8.1.4 本合同對甲方……(略)……有同樣的約束力。
9、合同相關檔案
9.1 每一筆潛在交易前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
9.1.1 甲方給乙方的……(略)……;
9.1.2 ……(略)……的約定;
9.1.3 乙方未促成……(略)…… 承擔比例。
9.2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9.2.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9.2.2甲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9.3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 不可抗力條款
10.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11、權利的保留
11.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
11.2 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12、 爭議的解決
12.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2.2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 甲乙雙方均同意由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為管轄法院。
13、 通知
13.1本合同甲方指派 為經辦人,聯絡電話 ,指定接收檔案傳真機號碼: ,指定接收郵件的電子郵箱為: ;本合同乙方 ,聯絡電話 ,指定接收檔案傳真機號碼: ,指定接收郵件的電子郵箱為: 。
13.2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14、 生效條件
14.1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乙方在合同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14.2 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15、其他
15.1 本合同—式 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 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條 房屋情況概述
甲方委託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稱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1.1 甲方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1.2 該房屋位於______市;
1.3 該房屋的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權屬證書登記面積為準)。
上述相關資訊由甲方提供,甲方應保證相關資訊的準確性、真實性。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書等資料
簽訂本協議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如下證件、證書等資料:身份證件;房屋權屬證書;結婚證;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
第三條 購房人登記
乙方應為甲方建立購房人登記制度。登記了的客戶經甲方確認後,若該購房人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後的______日內,購買了該房屋,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條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為:______年。代理期限屆滿後,協議雙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的,本協議代理期限自動展期______個月。代理期限展期結束後,除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延長代理期限外,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五條 佣金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以__________(小寫)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將收取買賣之間的差價作為乙方應得的佣金。
上述佣金於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義務
本協議中,一方義務即為另一方權利。
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虛假、偽造情形。
甲方應保證在與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時,結清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有線收視費或其他任何與本房屋有關之費用。
乙方可以協助甲方及購房人辦理入住手、立契過戶手續及貸款手續(如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實、不合法或無效的相關資訊、資料給乙方及 /和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購房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私自與乙方介紹的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支付相應的佣金。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協議終止(包括提前終止)後起之______日內,甲方不論是直接地或是間接地與乙方尋找的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均應按實際成交價之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於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購房人交納首付款的同時,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佣金外,還需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全部佣金______%的款項作為違約金。
3.為確定該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格,甲方應當向乙方出示其與購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拒絕出示房屋買賣合同的,乙方有權按本次交易的評估價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違約金。
4.本協議終止後,乙方未能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該房屋的,乙方無須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方:(工廠)
乙方:(居間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銷售居間合同:
1、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託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產品購銷合同的成立,並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產品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1.2甲方與丙方訂立產品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產品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產品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產品購銷合同”字樣;
2. 居間內容:
委託銷售商品名稱:
商品質量指標:
商品數量: 臺,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商品價格: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時間: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地點: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3.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3.1 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產品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 元/臺,總額為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為準;
3.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產品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臺,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為準;
3.3甲方須在接到丙方向甲方發出的繳款通知單(或付款通知單、匯款單據)的當日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噸,支付的計算數量以交款通知單體現的商品數量為準;
3.4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簽約通知之後,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簽約,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繳款通知單之後,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履約, 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產品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3.6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發出繳款通知單,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3.7本合同中提及的繳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向甲方購買貨物時,向甲方發出的匯款款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於“匯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丙方向甲方購買貨物的意願即被視為有效通知;居間費用的受益人如下:受益人姓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受益金額¥ 元/臺居間費用共計:RMB 元(大寫: 元整)
4. 責任條款:
4.1. 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並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4.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後,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並適用買賣雙方或他們的股東或他們的繼承人和委託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續簽、增加或任何新協議;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協議是可轉讓的,. 其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各自的繼承人、合法代表、受委託人或接任者有約束性和有效性。
5. 違約責任:
5.1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三標準的違約責任金。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5.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被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檔案。
5.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一致後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選擇的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 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壹份。各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工廠)
乙方:(居間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銷售居間合同:
1、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託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產品購銷合同的成立,並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產品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1.2甲方與丙方訂立產品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產品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產品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產品購銷合同”字樣;
2. 居間內容:
委託銷售商品名稱:
商品質量指標:
商品數量: 臺,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商品價格: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時間: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地點: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3.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3.1 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產品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 元/臺,總額為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為準;
3.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產品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臺,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為準;
3.3甲方須在接到丙方向甲方發出的繳款通知單(或付款通知單、匯款單據)的當日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噸,支付的計算數量以交款通知單體現的商品數量為準;
3.4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簽約通知之後,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簽約,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繳款通知單之後,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履約, 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產品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3.6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發出繳款通知單,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3.7本合同中提及的繳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向甲方購買貨物時,向甲方發出的匯款款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於“匯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丙方向甲方購買貨物的意願即被視為有效通知;
受益人姓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受益金額
居間費用共計:RMB 元(大寫: 元整)
4. 責任條款:
4.1. 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並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4.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後,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並適用買賣雙方或他們的股東或他們的繼承人和委託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續簽、增加或任何新協議;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協議是可轉讓的,. 其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各自的繼承人、合法代表、受委託人或接任者有約束性和有效性。
5. 違約責任:
5.1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三標準的違約責任金。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5.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被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檔案。
5.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一致後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選擇的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 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壹份。各方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產品供貨方):
乙方(居間方):
依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產品銷售居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居間事項
甲方為“”產品的製造商,並提供產品的售後服務(安裝、除錯、維護)。為拓展市場,甲方許可乙方為其產品聯絡合適的購買方,依據本協議的約定與購買方溝通,促成甲方與購買方訂立產品買賣合同,協助甲方向購買方收取合同價款。
第二條 居間地域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提供居間服務限定於省市行政區域內,如業務需要超出前述區域,乙方應當向甲方申請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三條 居間期限
1、居間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計年。居間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如繼續合作,應當重新簽訂居間合同。
2、居間期限屆滿,乙方居間促成甲方與購買方訂立的合同仍然在履行之中,或者被延續(續簽)、重新簽訂的,乙方仍然享有基於該合同的居間權益,履行對該合同的居間義務。
第四條 居間報酬
乙方通過居間服務,促成購買方與甲方訂立並履行產品購銷合同(以下簡稱購銷合同),甲方按照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乙方居間報酬:
1、居間報酬為購銷合同確定的產品銷售價格的15%。
2、為支援乙方初期開展業務工作,居間業務開展的第一年(自本合同
簽訂日起,次年對應日止)裡已簽訂購銷合同並支付甲方50%以上合同價款的,甲方按購銷合同確定的產品銷售價格5%給予乙方獎勵。
3、購銷合同確定的產品成交價格高於甲方標準定價的,超出部分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若成交價格需要低於甲方標準定價的90%時,乙方必須及時與甲方溝通,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
4、購買方支付的購銷合同價款到賬後,甲方按照到賬金額的15%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約定的第一年獎勵在第一年期限屆滿時核算並一次性支付乙方。
5、乙方為自然人的,居間報酬為稅前收入,如需要依法繳納稅金,甲方在支付居間報酬時予以扣留代繳;乙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經營組織的,在收到報酬(獎勵)的10個工作日之內必須提供發票。
第五條 居間開支
為配合乙方居間服務,甲方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伙食補助,以及乙方聯絡的客戶對甲方及產品進行考察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產品定價
1、甲方擁有產品價格制定權、釋出權,乙方在居間服務中嚴格執行該價格,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調低價格。
2、甲方產品標準定價為:低溫系列產品:12.6萬元(尾部煙道、脫硝);高溫系列產品:14.6萬(高過.高再.折焰角.水平煙道)。
3、甲方有權依據市場情況,調整乙方居間服務區域的產品標準定價。甲方調整價格後,將新的價格通知至本合同約定的乙方郵寄地址或者電子郵箱,乙方自收到次日即執行新價格。
第七條 排他約定
1、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在乙方居間服務區域內自行開展業務,但在乙方申報居間服務的相對方後,甲方不得與該相對方開展業務。
2、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在乙方居間服務區域內再許可 人開展居間業務,但各個居間人不得惡性競爭損害甲方利益,在居間服務相對方發生一致時,應當協商解決有關問題,協商不成的由甲方公平解決。
3、本合同期間,乙方不得在其居間服務區域內接受第三人委託,就與甲方同類的產品開展居間服務。
第七條甲方其他義務
1.向乙方全面、真實地提供甲方及其產品的宣傳資料、技術標準、售後政策、經營業績等。
2.及時向乙方通知有關產品組合、價格、技術、服務、傳播等方面政策的調整,回覆並採納乙方的各種合理建議。
3、為乙方開拓市場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時(如及時、合理安排技術人員配合乙方工作),配合乙方合理接待客戶,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特點和成功合作客戶的情況,結合乙方需求安排客戶進行考察。
4、嚴格履行與購買方簽訂的購銷合同,避免給乙方造成負面影響。
第八條 乙方其他義務
1、維護甲方商業形象和合法權益,合法開展居間服務,在居間服務中遵守甲方的營銷政策和價格政策(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甲方許可範圍內調整產品價格並報經甲方同意)。
2、通過乙方居間服務簽訂的購銷合同,乙方應當按甲方制度規定及時配合催收賒銷欠款,辦理相關結算手續。
3、按照甲方要求,為客戶提供優質、周到的居間服務,如涉及產品技術、售後服務方面,應當及時請求甲方予以支援,以保證客戶需要和維護甲方及其產品商譽。
4、定期將居間服務的全域性和具體專案業務開展情況,向甲方全面、真實通報,尤其是具體專案的居間服務開展情況,應當取得甲方確認。
5、在居間服務期間,保守獲得的甲方業務資訊和商業祕密,不得將資訊、祕密洩露給包括競爭對手在內的第三人。
6、乙方明白其非甲方職工,與甲方不形成勞動合同關係,不得以甲方職工、受委託人身份代表甲方簽署任何檔案,或者承諾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乙方在居間服務中的行為應當符合法律規定,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均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根據違約的嚴重程度,依法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方因違約行為遭受的實際損失(包括間接損失),承擔守約方主張權利發生的、差旅費等費用。
第十條 送達地址
1、甲方的郵寄地址為 ,電子郵箱為 ;乙方的郵寄地址為 ,電子郵箱為 。
2、合同一方有權選擇向郵寄地址或者電子郵箱傳送檔案,並依法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委託 (身份證號碼 )、乙方委託 (身份證號碼 )為代表人,代為簽收有關檔案。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行使管轄權。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委託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電話:
居間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託乙方提供購房人的資訊,幫助甲方與購房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諮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為央產房或經濟適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備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於自住,未出租,無它項權利設定;或,本房屋用於出租,租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承租人已書面宣告放棄優先購買權,不購買此房。(附宣告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權人____,其已書面宣告放棄優先購買權,不購買此房。(附宣告附件)
第二條 :甲方委託事項
1.乙方代為尋找購房人;
2.乙方帶領有購房意向的人實際參觀房屋;
3.乙方向購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況的證明檔案等。
第三條 :甲方義務
甲方保證其有權出售該房屋。如基於該房屋發生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權屬證書影印件,甲方承諾該影印件與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鑰匙一套。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為甲方尋找合適的買方。
乙方帶領購房意向人蔘觀甲方房屋時,不得損壞屋內設施。
乙方對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權利。
第五條 :委託期限
本合同委託期限為____月,期滿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託。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託,但因其解除委託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期滿乙方未找到買家的,本合同終止,乙方向甲方返還甲方提供的材料。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定委託合同。
第六條 :乙方報酬
乙方完成居間事項,即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買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間服務報酬。該報酬於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買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選擇其一)。
本合同共____頁,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絡電話:
乙方:
住址:
郵編:
聯絡電話:
鑑於甲方欲銷售x產品,乙方自願接受甲方委託,按照甲方確定的售賣條件尋找確有與甲方訂立合同的交易相對人;併為消除雙方合同條件和價格等方面的差距進行說合、溝通,協助甲方達成協議。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信守:
1、甲方權利義務
1.1 甲方在此保證所有提供給乙方的商品質量、價格條款等,為真實有效資訊,並承諾一旦條件成就,願意締結契約。如果因甲方提供資訊不真實或拒絕締約給第三人造成損失時,甲方應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1.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屬於甲方的財產,乙方不得為非履行本合約目的而使用。
1.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因乙方促成………(後略)。
2、乙方權利義務
2.1 乙方應當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向第三人介紹和傳遞甲方的締約條件,任何改變、越權、或新的承諾都必須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或事後追認才對第三人發生效力。
2.2 乙方應當就每一筆潛在的交易………(略)………甲方確定佣金以及………(略)………比例。
2.3 乙方所介紹之第三方經甲方確認後,甲方亦不得以………(略)………棄該客戶,否則,乙方有權利………(後略)。
2.4 乙方必須………(略)…………並要求賠償損失。
2.5 甲方交付第三方之產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對銷售之客戶負責,與乙方無涉。
3、 佣金報酬與提成約定
3.1 根據不同的第三方,乙方有權利要求……(略)……乙方享有;反之,……(略)……必要費用。
3.2 甲方給予乙方的基本提成……(略)……上下浮動,具體的……(略)……書面確定,否則……(略)……計算。
3.3 乙方一旦促成……(略)……訂單後,……(略)……依照
3.2條履行。
4、支付方式:
4.1 甲方應當在每一筆潛在交易的書面約定達成後的x天內支付乙方佣金。
4.2 業務提成甲乙雙方每x(月/季度)結算一次。
5、保密條款
5.1 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和資訊,應視作為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除非法律要求或事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披露給任何三方,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5.2 本合同終止時,如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應將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不遲延地返還於對方。
6、違約條款
6.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佣金總額__%的違約金。
6.2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7、期限和終止
7.1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書面確認方可解除或終止。
7.2 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終止本合約時,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得到對方書面同意後,終止本合約。
8、陳述和保證
8.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8.1.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8.1.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8.1.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8.1.4 本合同對甲方……(略)……有同樣的約束力。
9、合同相關檔案
9.1 每一筆潛在交易前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
9.1.1 甲方給乙方的……(略)……;
9.1.2 ……(略)……的約定;
9.1.3 乙方未促成……(略)…… 承擔比例。
9.2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9.2.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9.2.2甲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9.3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 不可抗力條款
10.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11、權利的保留
11.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
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
11.2 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12、 爭議的解決
12.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2.2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 甲乙雙方均同意由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為管轄法院。
13、 通知
13.1本合同甲方指派x為經辦人,聯絡電話x,指定接收檔案傳真機號碼:x,指定接收郵件的電子郵箱為:x;本合同乙方x,聯絡電話x,指定接收檔案傳真機號碼:x,指定接收郵件的電子郵箱為:x。
13.2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14、 生效條件
14.1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乙方在合同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14.2 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15、其他
15.1 本合同—式x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x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雙方優勢,達到合作共贏的目的,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江蘇省範圍內的煤炭銷售工作。
二、居間費用(資訊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資訊費以甲方向購買方供應的煤炭數量(噸)計算,每大卡/噸按人民幣1釐支付給乙方,甲方必須在購買方支付貨款後三個工作日之內按乙方提供的賬戶匯入資訊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1萬噸煤炭作為前期運作費用及流動資金,此費用在甲方與購買方前三次交易中扣除,按3-3-4執行。
三、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有效期暫定二年,計算時間從此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二年內甲方不得規避乙方與購買方進行私下交易。
四、雙方的權力義務
1、甲方必須保質、保量、準時發運煤炭,必須積極配合乙方,為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並對乙方提供的相關檔案資料予以保密。
2、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委託事項,積極為甲方不斷尋求商業機會,積極協助甲方達成銷售目標。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按購買方有關要求發運煤炭,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2、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與購買方私下洽談、交易或隱瞞交易數量,則視為甲方違約。須按實際交易數量雙倍支付給乙方資訊費,並賠償相關損失。
3、如甲方不能按時給付乙方資訊費,則乙方有權通過購買方在下次交易時直接雙倍扣除。
六、此合同與甲方和購買方簽訂的煤炭供應(銷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與購買方合同的變更、繼續、終止須有乙方參與方為有效,否則視為違約。
七、甲方自負盈虧,乙方不承擔甲方與購買方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爭議與解決
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以友好協商解決為主,如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一份,乙方保留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 售 方(甲方):
居 間 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 銷售居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售賣條件尋找與甲方訂立買賣合同的買家,由乙方促成甲方與買家訂立買賣合同,實現甲方產品的銷售,並獲得按照甲方產品銷售價格和銷售重量為依據計算的收益。
甲方產品質量狀況描述:
第二條:委託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7月 日至20xx年7月 日。協議期滿,若甲方與原乙方介紹的達成協議的買家繼續供貨,本協議期限順延。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為乙方提供產品相關的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為乙方的居間服務提供必要的支援和協助。
3、不得與乙方介紹的買傢俬下達成協議及進行交易。
4、在與乙方提供的第三方買家進行接洽前向乙方確認乙方提供的第三方買家客戶名單。
5、甲方必須保障乙方的權益,當甲方與乙方介紹的買家進入緊密的洽談,合作階段期間,甲方應優先給予乙方介紹的買家機會,或在同等條件下與乙方介紹的買家先行達成買賣合同。
6、按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買家所簽訂的協議,按時如約供貨。
第四條:乙方義務
1、為甲方產品銷售提供居間服務,並促成甲方與買家的買賣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屬於甲方的財產,乙方不得為非履行本合約目的而使用。
3、乙方應當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向第三人介紹和傳遞甲方的締約條件,任何改變、越權、或新的承諾都必須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或事後追認才發生效力。
4、若在協議期內,乙方未能促成甲方與任何買家簽訂買賣合同,則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費用和報酬。
5、在甲方與買家簽訂協議後,協助甲方協議的履行及貨款的回收。
6、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祕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7、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8、乙方領取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相關的稅金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委託事項
委託事項是指甲方與乙方介紹的第三方就產品銷售簽訂買賣合同,並協助甲方收回銷售款項。
第六條:報酬的計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報酬約定:
當甲方與買家達成的成交價為每噸的銷售價格為 元至 元時,乙方的報酬以 元/噸×合同約定的銷售噸數計算。
2、支付約定:
(1)在甲方與買家簽訂合同後支付報酬總額的10%;
(2)甲方收到買家支付的總貨款的50%時,支付報酬總額的40%;
(3)甲方收到買家的全部貨款後,再支付餘下的50%。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與乙方介紹的買傢俬下成交的,仍需應按照本協議第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2、甲方未如約支付報酬,每延期一日,按照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3、乙方對甲方有隱瞞或欺詐造成已簽訂的買賣無法履行的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已付報酬,並支付違約金 萬元。
4、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支支付 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若乙方擅自轉委託,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不支付任何費用。
第八條: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雙方可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