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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路燈購銷合同範本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1W

太陽能路燈是採用晶體矽太陽能電池供電,太陽能路燈購銷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太陽能路燈購銷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太陽能路燈購銷合同範本
太陽能路燈購銷合同範文篇一

需方: 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太陽能路燈購銷安裝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商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 1.1路燈外觀及規格型號見下圖

1.2每盞路燈詳細配臵見下表

2. 商品質量標準

2.1乙方所供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現行待業標準,並保證其各項指標達到國家規範要求,其安全效能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供貨時需提供CCC認證證書和產品出廠合格證、檢測報告等原始憑證及相關證明。

3. 商品單價、數量、合同金額

3.1商品單價:8600元/套,此價格為含稅、運輸、裝卸車、全部安裝完成的綜合單價。

3.2商品數量:共12套,結算時以實際安裝數量為準。 3.3合同金額:拾萬零叄仟貳佰圓整(¥103200.00),其中:市級財政資金50000.00元,區級財政資金50000.00元,其它資金3200.00元。

4.安裝地點 4.1*村。 5.安裝時間

5.1 20xx年8月6日至20xx年8月15日。

6.安裝除錯

6.1供貨方負責安裝除錯及相關費用,安裝除錯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損壞、丟失等皆由供方負責,需方不負任何責任。

7.驗收方法

7.1依合同所定質量標準驗收。 8.付款方式

8.1合同生效後,財政從區以上國家資金中支付50000.00元,作工程預付啟動資金,用於購臵工程材料,組織施工進場,通過市級驗收後,再追撥國家資金的40%,留10%做質量保證金,其它資金由專案村籌集支付。

9.供方售後服務準則、維修承諾

9.1正常情況下因產品設計或生產的原因造成的產品部分或全部損壞,供方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因產品已經使用的供方公司只免費提供產品在功能性的維修處理,不提供免費的外觀維修處理。

9.2保用期限:供方承諾產品的售後質量保證期為整體保用3年,時間從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9.3質量保證金:按合同到位財政資金的10%預留,本工程財政部門從區以上國家資金中預留質量保證金10000.00元。一年後不出現質量事故,乙方提出退還保證金的書面申請,經甲方、主管部門簽章後30天內,將財政部門預留的保證金一次性退還乙方。

9.4服務響應時間:在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事故,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二天內到達現場,四天內修復故障,四天內不能修復的,採取提供備用品、備件等措施,以保證甲方正常使用,等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10.違約的認定及處理方式

10.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損失。

10.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供方應償付需方損失。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就償付供方損失。

10.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

10.4在產品驗收合格後的安裝或除錯期間,產品質量及外觀損壞由供方負責。安裝除錯,驗收合格後,因需方工地人員人為損壞,由需方自擔。

10.5需方必須協調好安裝地點,由於沒有協調好關係,造成供方損失,需方應償付供方損失。

11.不可抗力

11.1當事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11.2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12.爭議處理

12.1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簽訂合同雙方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3.其他

13.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動生效,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年月日:

太陽能路燈購銷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型號、規格、數量、價格

1、太陽能電池板:多晶矽,高轉換率,高透光度鋼化玻璃,厚3.2mm,進口TPT/EVA。壽命20xx年,質量保證20xx年。

2、光源:LED光源,1W/顆,光效可達120-130LM/W,質量保證40000小時,採用進口普瑞或晶源晶片,燈殼壓鑄鋁,防護等級IP65,抗風等級可達12級。

3、蓄電池:太陽能專用膠體蓄電池,免維護,直接地埋式,壽命3-5年,質量保證3年,環境溫度-35℃-75℃。

4、控制器:普天防水控制器,專用微電腦光控加時控制智慧控制器,防過沖過放,光控或時控,質量唯2年。

5、燈杆:優質鋼材Q235,上口徑6mm下口徑140mm壁厚

2.75mm,熱度鋅,噴塑,防腐處理(含支架)質量保證20xx年。

6、地埋箱:密封、保溫、防水、一次性注壓而成,具有抗震、防腐蝕、耐酸鹼等特點,地埋箱的承壓強度高。

7、每盞單價(含稅)元 共計盞數:本合同總金額:¥ 元大寫: 注:

1)太陽能路燈必須保證能充分照射太陽,每天能滿足5小時照射,每晚6-8小時,可以連續2-3個陰雨天。

2)報價包含稅金運輸及安裝費用。

3)路燈基座由甲方負責實施,乙方提供預埋件並負責安裝。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後3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 元,貨到驗收合格並安裝完畢驗收合格,3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 元。

三、保修及服務

乙方提供一年免費系統維護,產品按合同“一”中承諾的保質期執行(人為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報修7日內到甲方指定地點進行維修,保修期滿後,如甲方需要維修服務時,乙方提供配件只收取成本費,人工費免費。

四、交貨時間:自合同簽訂預付款到乙方賬戶之日起 日內交貨。

五、交貨地點、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地點及收貨人要求將貨物由物流方式送達到地點。(如有物流不能直接到達的地方視具體情況而定)

六、包裝標準:按相關產品包裝標準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合同的任何執行階段,因動亂、暴亂、火災、水災、風暴、爆炸、戰爭、政府行為、地震或任何其他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沒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時,甲乙雙方之義務應暫時相互凍結,同時雙方應盡力避免損失的擴大。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遲於合同規定時間付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自超過付款期限之3個工作日後,每日承擔未支付部分5‰的違約金。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驗收延期,甲方應按遲延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遲於合同規定時間交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自過超交貨期限之3個工作日後,每日承擔未交貨部分5‰的違約金。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可由甲方在付款時直接予以扣除。

3、若乙方提供的保修、服務不能滿足合同規定,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若任何一方在對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要求終止合同,必須徵得對方的書面同意,否則須向對方支付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簽字人簽字蓋章,自合同簽署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太陽能路燈購銷合同範文篇三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標準)、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標準包裝,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驗收方法:貨物到場並安裝完成後甲方驗收。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貨物到場、安裝完畢並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第五條 交貨規定:

交貨地點:交貨日期:

第六條 質保

保修期為:主機保修 五 年,附件保修 一 年。

第七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千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合同規定包裝價值千分之三的罰金。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三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3%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3%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乙方仍需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千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千分之三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金額3%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需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10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單獨要求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