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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買賣契約協議(通用16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9W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1

立契約書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通用16篇)

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甲方必須在年月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檔案及使用權檔案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戶籍謄本三份。

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稅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稅證明書正本。

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裝置目錄正本。

航海記事簿正本。

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船舶檢查簿正本。

漁業執照正本。

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船舶無線電臺執照正本。

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說明書。

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效能與說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效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效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效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_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雙方同意以__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稅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__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

公司名稱: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營業證號碼:

買方:

公司名稱: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營業證號碼:

見證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現有一艘漁船:

船號:魯濰漁3186

船長:32.85米,深2.6米,寬8米

主機功率:110KW

噸位:80噸,淨噸:42噸

船舶種類:拖網漁船

材質:鋼製漁船

船籍:濰坊港

船籍登記號碼:YD020L100025

造船廠:山東乳山造船廠

建成日期:20_年8月30日

雙方協商定價為人民幣2600000元整(大寫:貳佰陸拾萬元整)。

二、交款方法:自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交船地點:羊口港

三、甲方將現有船舶證書、產權證交給乙方放船。若以後乙方需要船的證書情況下,甲方應轉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該船無任何債權債務,如有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該船應按合同簽訂時的現船狀態交給乙方。

六、交船前的各種風險由甲方負責,交船後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合同雙_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3

甲方:

法定地址:

營業執照號:

甲方代表:

乙方:

法定地址:

營業執照號:

乙方代表:

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甲方願意出售且乙方願意購買“_________”輪(以下簡稱“該輪”),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船舶概況

船名:__________;船型:__________;船籍:_________;船級:_______;總長:_________;型寬:________;型深:_________;總噸:_______;淨噸: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建造廠家:_______;建造年月:________。

二、產權/經營權

1、甲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該輪的完整的所有權。

2、甲方確認該船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船價

該輪售價總計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

四、定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嚴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簽定後的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以銀行匯票方式將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的賬戶。賬戶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

乙方應在實際交船前的_____天將剩餘船款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_____及剩餘油款匯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銀行,並將銀行憑證影印件交給甲方。

六、驗船

乙方已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的安排下驗船,並同意按驗船時的船舶狀況接船。

七、交船時間和地點

1、交船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船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並簽署跟船保函後,可以委派_____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狀況,但跟船人員得干涉或妨礙甲方船員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員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自負。

4、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該輪3天交船預報和1天交船確報,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預報通知後,應立刻安排付清剩餘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確報後,必須在_____天內接船。交船時,該輪必須處於安全漂浮且可正常航行的狀態,甲方按該輪驗船時確認的狀態交船,自然損耗除外。

5、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等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正式移交給乙方。甲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車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_____。

6、交船前,倘若該輪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

八、備件和燃料

1、該輪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由甲方按清單移交給乙方。屬於甲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和檔案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2、船上剩餘燃油、未使用過的潤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並按交船地當日市場價格計價付款,並一次性付清。

九、檔案

1、交船時,甲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該輪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將其現擁有的該輪的其它技術檔案及時向乙方提供。包括:該輪的國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船舶技術證書、電臺執照、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等。

2、交船時,甲方應將下述檔案遞交給乙方:(1)授權書;(2)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稅),甲方應在交船後_____日內辦妥該輪在原登記機關的登出登記。同時,乙方應將下述檔案遞交給甲方:(1)營業執照影印件;(2)授權書;(3)乙方辦理該輪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絡人和郵政編碼。

十、債務

在交船前,甲方承諾該輪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和隨船債務。

十一、費用的約定

交船前,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交船後,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登出手續,乙方應辦理該輪所有權登記,其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船名和標記

該輪移交後,乙方不得使用原煙囪標記及(船名)。

十三、乙方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定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

2、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預報後_____日內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確報後_____日內接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歸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並承擔甲方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計算)。

十四、甲方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的全部船價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_____%計算)。

十五、不可抗力

1、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地震、火災、海嘯、戰爭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2、另外若由於其它特殊原因如颱風、大於該輪抗風能力的大風、霧以及國家政府機關規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條款規定之日期交船,甲方應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同時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權選擇撤銷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選擇撤銷合同,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若乙方選擇保留合同,則乙方應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十六、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是終局的。

十七、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

甲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乙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4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檔案及使用權檔案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戶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稅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稅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裝置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臺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說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效能與說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效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效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效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甲方:乙方:日期: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5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號雙體鋼質客輪的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標的物名稱

停泊在______________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號雙體鋼質客輪,該船現有設施有:

a.動力系統;b.通訊系統;c.中央空調主機;d.救生裝置;e.所有隨船原圖紙。

第二條 轉讓價格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支付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作為本合同定金。餘款_________萬元乙方用銀行承兌匯票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前期準備

4.1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後,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交由乙方管理,管理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包括水電費、碼頭費、人工費等。乙方管理“______________”號輪期間,“______________”號輪的一切風險由乙方承擔;

4.2 乙方向銀行申請貸款,如需甲方提供有關手續,甲方應全力協助。

第五條:移交

5.1 乙方應自管理“______________”號輪後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無瑕疵的銀行承兌匯票,確保甲方收齊餘款,以示乙方已付清餘款;

5.2 甲方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後,立即與乙方辦理“______________”號輪的過戶移交手續,過戶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約責任

6.1.1 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輪移交給乙方時,須確保“______________”號輪具備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裝置。如乙方發現“______________”號輪設施不全,且合法彌補,導致“______________”號輪不能正常行駛,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1.2 甲方收到定金後,如無正常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1.3 如甲方自身原因,“_______”號輪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非甲方原因導致“______”號輪不能辦過戶手續,甲方只需返還 萬元定金給乙方;

6.1.4 “___________________號輪移交前,“______________”號輪的全部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如有遺留債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須儘快解決,否則,甲方直接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6.2 乙方違約責任

6.2.1 乙方不能按時支付餘款,按日_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付清時止。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沒收定金;

6.2.2 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敗訴方除承擔仲裁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支付的律師費。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一、乙方擁有木質船漁網捕撈許可證批准書功率 千瓦,船總長元整。

二、甲方擁有漁網工具指標批准書功率 千瓦,實價人民幣 元整。

三、乙方擁有木質船指標批准書功率 千瓦,船總長 米 壹艘與甲方對換現有的漁網工具指標批准書功率千瓦, 乙方補償甲方差價人民幣

四、乙方如沒有按合同定期付款,乙方向甲方所交定金全部取消。

五、協議簽訂前甲、乙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個人自 理,協議簽訂後具有法律效應,如有任何一方違約按國家合同法 處理。

六、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雙 方各執一份,漁業主管部門收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7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檔案及使用權檔案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戶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稅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稅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裝置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臺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說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效能與說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效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效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效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X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稅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營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營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月____ 日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8

賣方: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號船舶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況: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國/年月: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__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___________

滿載吃水:_______________

船旗/船籍港:_______________

參考載貨量:_______________

總噸/淨噸:_______________

貨艙/艙口:散貨船

主機/功率/臺數:__________

付機/臺數:__________

二、船舶價格

本船出售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的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賣方人民幣作為定金,否則合同自動失效。在買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後,如賣方變故無法按約定時間出售該船舶,則賣方違約,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定金。考慮到賣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銀行抵押,雙方商定,為維護雙方權益,賣方同意解除銀行抵押,保證船舶正常交接予買方。

2、在雙方交船簽訂當日內,買方支付船價款計人民幣,以銀行匯票或電匯方式至賣方指定帳戶,賣方即可辦理船舶交接。買方可以放船離港,餘下10%船款賣方要在七個工作日辦理好船舶登出手續後交付買方,買方付清10%餘款,如賣方沒有按時辦理好一切手續,如造成損失由賣方負責。賣方保證在船舶交付時,所有船舶債務結清,沒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__事糾紛,否則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賣方需向買方雙倍返還金。

3、賣方應於船舶交接後、《船舶國籍》、《船舶營運證》的登出手續及相關過戶手續。並將__事的登出證明覆印和營運證登出的原件交予買方。若賣方未能在上述約定時間內辦理好各證的登出手續,則屬賣方違約。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以及買方為收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4、購船餘款)買方將在收到賣方《船舶所有權》、《船舶國籍》和《船舶營運證》登出的證明及原證書的影印件後,一次性支付賣方。

四、船舶檢驗及證書

賣方同意按船檢證書中的航區的要求,保持證書的有效並在滿足適航的狀態下現狀交接船。

五、交船時間和地點:

1、交船日期訂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交船條件

1、賣方應保持船舶適航、裝置良好的狀態下交船。船上通訊和__等裝置的配備應滿足船檢的要求。簽訂本合同前,賣方需向買方提供一份詳細的船舶現有全部物品清單,交船時賣方應按清單上全部物品應交付買方,該份清單應包括所有裝置、圖紙、說明書、有效船檢證書及物料、備件、工具。船員私有物品除外。

2、買方按本合同條款支付約定款項。

七、檔案、手續

1、交船時,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船舶現有的全部圖紙、技術檔案和船級證書。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術資料也全部交付買方。

2、賣方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出具該船舶無債務、無抵押、無__事糾紛的公司證明。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據》。賣方開具的證明若與事實不符,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以及買方為購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的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3、船舶交接時,由買賣各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船舶實體交接證明》。該證明雙方各持一份。

八、責任、風險劃分

以該船《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簽署之時為界,交船前發生的一切風險、__事責任、債務、債權由賣方承擔,賣方辦理的各種保險終止。交船後發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債權、債務由買方承擔。

九、所有權宣告

“____________________”輪,所有權歸屬人為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簽署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立補充協議。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不能解決,可提請__事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給公司。

4、本合同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於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

賣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買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9

甲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水上運輸事業,提高社會船舶經濟效益,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特訂立本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屬於楊兵個人所有的甲板機動貨船(船號:________)總長_____米,最大寬度_____米,深_____米,船舶出售給乙方,價格為人民幣肆拾萬元(¥400000)。

二、經雙方試航檢查,交船前機器及軸系推進器運轉應正常,如有故障及損壞由甲方維修,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船上裝置及配套設施,甲方不得拆走,船上工具全部交給乙方,如有00缺少,由甲方賠償。

四、甲方必須將船護送到_交接,船到漢口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伍仟元,甲方應同乙方一起到船籍港湖南張家界港航局地方海事局,船舶掛靠的船務公司,辦理過戶手續(所有證件船籍港、船名、船號不變,只變更船舶所有權人名稱,將楊兵改為陳記柱)。甲方須提供該船舶的全部有效證件(船舶所有權證、國籍證、船檢證、最低配員證、安檢證、防油汙證、遷證簿、遷證卡、營運許可證、營運證)甲方保證該船沒有任何抵押,並有建造圖紙,能入_網。在所有證件過戶改名、年審費用及船舶交易等費用由乙方支付人民幣兩仟元封頂,如有超出部分由甲方負責全額支付。

五、該船掛靠湖南張家界船務公司,甲方須提供公司出具的所有權屬楊兵個人所有的證明,將所有證件過戶給乙方陳記柱後,船務公司同樣出具該船所有權屬陳記柱個人所有的證明後,乙方一次性將買船款由網銀打入甲方帳戶,甲方憑手機收到收款簡訊後,開具收據給乙方。

六、該船交易前所有債權、債務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自己承擔或處理,與乙方無關,該船手續交接完成後,乙方在營運中由於甲方(或以後)與他人的債權債務及其他糾紛影響乙方船舶正常運轉,應由甲方解決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1000元/天)。

七、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10

立契約書人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須在x年x月x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檔案及使用權檔案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戶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稅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稅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裝置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臺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說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效能與說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效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效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        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效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11

賣方: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就“ ”號船舶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況: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國/年月: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__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___________

滿載吃水:_______________

船旗/船籍港:_______________

參考載貨量:_______________

總噸/淨噸:_______________

貨艙/艙口:散貨船

主機/功率/臺數:__________

付機/臺數:__________

二、船舶價格

本船出售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的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賣方人民幣( )作為定金,否則合同自動失效。在買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後,如賣方變故無法按約定時間出售該船舶,則賣方違約,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定金。考慮到賣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銀行抵押,雙方商定,為維護雙方權益,賣方同意解除銀行抵押,保證船舶正常交接予買方。

2、在雙方交船簽訂(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當日內,買方支付船價款計人民幣 ( ),以銀行匯票或電匯方式至賣方指定帳戶,賣方即可辦理船舶交接。買方可以放船離港,餘下10%船款賣方要在七個工作日辦理好船舶登出手續後交付買方,買方付清10%餘款,如賣方沒有按時辦理好一切手續,如造成損失由賣方負責。賣方保證在船舶交付時,所有船舶債務結清,沒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__事糾紛,否則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賣方需向買方雙倍返還金。

3、賣方應於船舶交接後、《船舶國籍》、《船舶營運證》的登出手續及相關過戶手續。並將__事的登出證明覆印和營運證登出的原件交予買方。若賣方未能在上述約定時間內辦理好各證的登出手續,則屬賣方違約。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利息按買方支付金額的______月息2%計算,不足______月按天數計算)以及買方為收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4、購船餘款 )買方將在收到賣方《船舶所有權》、《船舶國籍》和《船舶營運證》登出的證明及原證書的影印件後,一次性支付賣方。

四、船舶檢驗及證書

賣方同意按船檢證書中的航區的要求,保持證書的有效並在滿足適航的狀態下現狀交接船。

五、交船時間和地點:

1、交船日期訂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交船條件

1、賣方應保持船舶適航、裝置良好的狀態下交船。船上通訊和__等裝置的配備應滿足船檢的要求。簽訂本合同前,賣方需向買方提供一份詳細的船舶現有全部物品清單,交船時賣方應按清單上全部物品應交付買方,該份清單應包括所有裝置、圖紙、說明書、有效船檢證書及物料、備件、工具。船員私有物品除外。

2、買方按本合同條款支付約定款項。

七、檔案、手續

1、交船時,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船舶現有的全部圖紙、技術檔案和船級證書。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術資料也全部交付買方。

2、賣方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出具該船舶無債務、無抵押、無__事糾紛的公司證明。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據》。賣方開具的證明若與事實不符,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利息按買方支付金額的月息2%計算,不足______月按天數計算)以及買方為購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的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3、船舶交接時,由買賣各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船舶實體交接證明》。該證明雙方各持一份。

八、責任、風險劃分

以該船《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簽署之時為界,交船前發生的一切風險、__事責任、債務、債權由賣方承擔,賣方辦理的各種保險終止。交船後發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債權、債務由買方承擔。

九、所有權宣告

“____________________”輪,所有權歸屬人為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簽署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包括傳真簽署)。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立補充協議。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不能解決,可提請__事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給公司。

4、本合同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於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__

賣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12

賣方:

買方:

買賣雙方就有關“ ”船的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船舶

船名:

總噸:

船舶種類:

淨噸:

船籍:

總長:

船級:

型寬:

建造廠家:

型深:

建造年份:

載重量:

二、所有權

賣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的“ ”船的全部產權。

三、船價

船價為。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

四、付款

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後,立即辦理船舶交接手續,並由賣方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登出完畢,所有船舶檔案移交給買方後,由買方將船款一次性支付給賣方。

五、看驗船

賣方應為買方安排看船。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儘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並確定具體的看船時間和地點。賣方已於年月,為買方安排了看船時間。

六、船舶交接

船舶在地點進行交接。移交船舶期限:簽訂交接協議後賣方應及時將船舶移至交船地點。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七、備件

船舶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工屬具由賣方按船舶現狀移交給買方。船上氣脹筏、救生浮具、救生衣及通導裝置歸買方所有。

八、債務

在交船時,由賣方向買方提供提供擔保書,擔保該船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並承諾,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而發生糾紛導致的賠償、費用、開支等由賣方承擔。

九、費用判定

交船前,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船後,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

十、 登記

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登出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一、買方違約責任

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定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10%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定金後,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並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定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後一日前按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甲方:乙方:日期:

漁業船舶買賣合同範文三

甲方(賣方): 身份證:

乙方(買方): 身份證:

一、甲乙雙方所確認買賣漁船為 號。其船舶所具備條件如下:

1、船舶登記所有人為 ;所佔股權為 %

2、買賣標的物漁船為乾淨船。甲方確保所賣出的漁船沒有被司法部門查封和扣押;沒有被相關部門和單位個人抵押;沒有用本漁船進行擔保;沒有第三人對本船提出船舶優先權的訴求保全

3、隨船的有效證書有:漁船所有權登記證書( );船舶國籍登記證書( );船舶檢驗證書( );船舶捕撈許可證書( );船舶捕撈輔助許可證書。

4、船舶實際特徵:船舶主要引數 船長 ; 型寬 ;型深 ; 船質 ; 主機型號 ; 主機功率 。造船地點 : 下水時間:

二、甲乙雙方協商買賣漁船成交為人民幣 ; 付款約定:

合同簽訂後及時付給 人民幣,剩餘款按如下預訂給付

三、買賣漁船成交後,乙方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過戶轉籍,甲方有義務配合。

四、買賣漁船交船時間地點;

1、交船時間:

2、交船地點:

五、本漁船買賣行為和約定合同是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的民事行為和民事合同,受合同法的制約。

六、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如有爭議,可向制定法院:大連海事法院。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留存一份(已備所有權變更登記用)影印件無效。

甲方:

乙方: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船舶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船舶概況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級:

總長:

型寬:

型深:

總噸:

淨噸:

載重噸:

建造廠家:

二、產權/經營權

1、甲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該輪的完整的所有權。

2、甲方確認該船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船價

該輪售價總計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

四、定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嚴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簽定後的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以銀行匯票方式將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的賬戶。賬戶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

乙方應在實際交船前的_____天將剩餘船款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_____及剩餘油款匯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銀行,並將銀行憑證影印件交給甲方。

六、驗船

乙方已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的安排下驗船,並同意按驗船時的船舶狀況接船。

七、交船時間和地點

1、交船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船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並簽署跟船保函後,可以委派_____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狀況,但跟船人員得干涉或妨礙甲方船員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員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自負。

4、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該輪3天交船預報和1天交船確報,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預報通知後,應立刻安排付清剩餘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確報後,必須在_____天內接船。交船時,該輪必須處於安全漂浮且可正常航行的狀態,甲方按該輪驗船時確認的狀態交船,自然損耗除外。

5、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等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正式移交給乙方。甲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車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_____。

6、交船前,倘若該輪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

八、備件和燃料

1、該輪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由甲方按清單移交給乙方。屬於甲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和檔案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2、船上剩餘燃油、未使用過的潤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並按交船地當日市場價格計價付款,並一次性付清。

九、乙方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定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

2、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預報後_____日內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確報後_____日內接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歸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並承擔甲方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計算)。

十、甲方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的全部船價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_____%計算)。

十一、不可抗力

1、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地震、火災、海嘯、戰爭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2、另外若由於其它特殊原因如颱風、大於該輪抗風能力的大風、霧以及國家政府機關規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條款規定之日期交船,甲方應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同時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權選擇撤銷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選擇撤銷合同,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若乙方選擇保留合同,則乙方應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十二、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是終局的。

十三、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14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年___月__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檔案及使用權檔案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戶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稅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稅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等。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效能與說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效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效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效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_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稅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___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15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就“ ”號船舶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況:

船名:

建造國/年月:中國 年 月 日

總長: 船寬: 船深:

滿載吃水: 船旗/船籍港:

參考載貨量: 總噸/淨噸:

貨艙/艙口: 散貨船

主機/功率/臺數:

付機/臺數:

二、船舶價格

本船出售總價為:人民幣制 ( )

三、付款方式:

1、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的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賣方人民幣( )作為定金,否則合同自動失效。在買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後,如賣方變故無法按約定時間出售該船舶,則賣方違約,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定金。考慮到賣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銀行抵押,雙方商定,為維護雙方權益,賣方同意解除銀行抵押,保證船舶正常交接予買方。

2、在雙方交船簽訂(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當日內,買方支付船價款計人民幣 ( ),以銀行匯票或電匯方式至賣方指定帳戶,賣方即可辦理船舶交接。買方可以放船離港,餘下10%船款賣方要在七個工作日辦理好船舶登出手續後交付買方,買方付清10%餘款,如賣方沒有按時辦理好一切手續,如造成損失由賣方負責。賣方保證在船舶交付時,所有船舶債務結清,沒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海事糾紛,否則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賣方需向買方雙倍返還金。

3、賣方應於船舶交接後、《船舶國籍》、《船舶營運證》的登出手續及相關過戶手續。並將海事的登出證明覆印和營運證登出的原件交予買方。

若賣方未能在上述約定時間內辦理好各證的登出手續,則屬賣方違約。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利息按買方支付金額的月息2%計算,不足月按天數計算)以及買方為收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4、購船餘款 )買方將在收到賣方《船舶所有權》、《船舶國籍》和《船舶營運證》登出的證明及原證書的影印件後,一次性支付賣方。

四、船舶檢驗及證書

賣方同意按船檢證書中的航區的要求,保持證書的有效並在滿足適航的狀態下現狀交接船。

五、交船時間和地點:

1、交船日期訂為 年 月 日。

六、交船條件

1、賣方應保持船舶適航、裝置良好的狀態下交船。船上通訊和導航等裝置的配備應滿足船檢的要求。簽訂本合同前,賣方需向買方提供一份詳細的船舶現有全部物品清單,交船時賣方應按清單上全部物品應交付買方,該份清單應包括所有裝置、圖紙、說明書、有效船檢證書及物料、備件、工具。船員私有物品除外。

2、買方按本合同條款支付約定款項。

七、檔案、手續

1、交船時,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船舶現有的全部圖紙、技術檔案和船級證書。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術資料也全部交付買方。

2、賣方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出具該船舶無債務、無抵押、無海事糾紛的公司證明。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據》。賣方開具的證明若與事實不符,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利息按買方支付金額的月息2%計算,不足月按天數計算)以及買方為購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的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3、船舶交接時,由買賣各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船舶實體交接證明》。該證明雙方各持一份。

八、責任、風險劃分

以該船《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簽署之時為界,交船前發生的一切風險、海事責任、債務、債權由賣方承擔,賣方辦理的各種保險終止。交船後發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債權、債務由買方承擔。

九、所有權宣告

“ ”輪,所有權歸屬人為 。

十、合同的簽署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包括傳真簽署)。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立補充協議。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不能解決,可提請海事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給公司。

4、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署於 。

賣方(蓋章): 買方(蓋章):

賣方代表: 買方代表:

年 月 日

船舶買賣契約協議 篇16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檔案及使用權檔案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戶籍謄本三份。

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稅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稅證明書正本。

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裝置目錄正本。

航海記事簿正本。

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船舶檢查簿正本。

漁業執照正本。

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船舶無線電臺執照正本。

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說明書。

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效能與說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效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效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效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稅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

營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

營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